进口粮食防疫防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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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粮食防疫防控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严格执行国家《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对进口粮食的检验检疫要求,做好公司进口粮食在运输、接卸、存放、加工、下脚料处理等过程中的检验检疫工作,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进口粮食在运输、接卸、存放、加工、下脚料处理等各环节的防疫管理。
第三条职责划分
一、采购部:负责公司进口粮食的采购及运输环节的检验检疫管理,确保符合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并进行有效控制。
二、生产部:负责公司进口粮食接卸、存放、加工、下脚料处理整个过程检验检疫管理,确保符合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并进行有效控制。
三、品控部:负责进口粮食质量检验管理,监督进口粮食生产过程管理,确保符合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并进行有效控制。
四、后勤部:负责按照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设置视频监控,保障设施完好,进行过磅数据的统计,锅炉监管粮食下脚料焚烧,确保符合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并进行有效控制。
第四条进口粮食防疫领导小组
一、小组构成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XXX/XXX/XXX/XXX/XXX
二、小组职责
严格遵守《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检疫规定,了解进口粮食的检疫要求,接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做好本单位进口粮食的在运输、进厂、存放、加工、下脚料处理等过程中的检疫工作。
第五条进口粮食运输管理
一、针对进口粮食运输环节疫情扩散风险高的问题,采购经办部门应与进口粮食运输企业签订书面运输合同,制订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落实运输期间进口粮食防疫主体责任。
二、进口粮食运输工具(如火车、集装箱等)应清洁、无污染,具有防止粮食撒漏等疫情防控措施。粮食调运前,采购经办部门应向海关检验检疫机构申报运输工具、运输方式、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等,如有更改应经海关检验检疫机构重新核准同意。
三、具体运输防疫管理要求
1.在确认进境粮食无疫情、无公害时,按照运输方案及疫情防控预案,组织专门车辆运输。
2.实行专车运输、专人防控,由经办人员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检查车辆,符合标准要求后,方可允许运输进境粮食。
3.进境粮食运输途中不得装卸,车辆不得无故停留,直接到指定的仓库储存。
4.接卸结束后,相关人员应对装卸区域进行彻底清扫和防疫消毒处理,防止疫情扩散。
5.疫情防疫相关人员应及时对进境粮食运输过程防疫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四、运输期间,如出现偷盗、翻车或发现粮食撒漏及疫情扩散等情况,应立即向相关海关检验检疫机构报告,并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五、采购经办部门应做好运输工具检查及发运登记,相关发运记录、票据、证单等物流信息至少保存2年。
第六条进口粮食储备库管理
根据进口粮食运输情况、储存规模以及生产实际,公司采购部等相关部门应及时确定该批次进口粮食采用直达运输还是进入储备库,如需进入储备库,则应遵守相应管控要求。
一、储备库入库管理
1.进口粮食经进境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调入储备库。未经所在地海关检验检疫机构批准,进口储备粮不得调出储备库。
2.储备库和进境口岸所在地在同一直属海关检验检疫局辖区的,进口储备粮的入库核准手续由进口粮储备库、进境口岸所在地海关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办理。
3.储备库和进境口岸不在同一直属检验检疫局辖区的,进口储备粮的入库核准手续需由当地青岛海关动植处核准同意。
4.进口粮食经进境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调入储备库。
5.进口粮食接卸、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进口粮撒漏和疫情扩散。运输过程中,应选择密封性能良好的运输工具,并确定运输路线。
6.进口粮入库后,经办人应及时将实际入库数量等有关情况向相关检验检疫局报告。
7.进口粮的相关饲料生产公司应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做好储备期间进口粮质量安全管理、疫情防控及监测工作。未经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批准,进口粮不得调出储备库。
二、储备库出库管理
1.申请进口粮的饲料公司必须通过检验检疫机构资质认可,未获得进口
储备粮加工检验检疫资质认可的公司不得开展粮食进口业务。
2.饲料公司和储备库所在地属同一辖区的,进口储备粮的出库核准手续由相关公司和储备库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办理。相关公司凭经公司及储备库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同意后的出库联系单办理储备粮出库相关手续。
3.饲料公司和储备库所在地不在同一直属检验检疫局辖区的,进口储备粮的出库核准手续需由当地青岛海关动植处审核同意。
4.进口粮出库、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进口粮撒漏和疫情扩散。运输过程中,应选择密封性能良好的运输工具,并确定运输路线。
5.原则上,进口粮应整批集中出库。出库后,经办人或相关公司应及时将实际出库数量、流向等情况向相关检验检疫机构报告。
6.进口粮的相关饲料生产公司应配合检验检疫机构,做好加工粮食质量安全管理、疫情防控及监测工作,不得擅自转让、转卖未加工的粮食。
三、具体储存防疫管理
1.进境粮食进仓前,要对仓库进行清扫消毒,保证清洁安全,保管人员、品控人员等验收合格后,方可进仓储存。
2.进境粮食进仓后,要加强安全保管,适时进行通风、冷却。如需熏蒸时,要严格选择熏蒸剂,依照操作标准。
3.进境粮食储存仓库,要实行专人专管,落实安全保管责任制,及时登记进出库帐,做好疫情防控相关记录。
4.保管人员应每周不少于一次检查防疫设施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情况,并检查相关防疫记录;品控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储存粮食的质量抽检。
第七条进口粮食入厂管理
一、采购部采购进口粮食前,应与相关单位对接办理进口粮食的采购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