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Q201415005重庆市荣昌区城总体规划(2009-2030)(2014年修改)-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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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完整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一、总则(一)编制背景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

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二、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一)城市性质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二)发展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等机遇,把重庆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汇报文件)重庆荣昌县黄金坡城市设计4.28

(汇报文件)重庆荣昌县黄金坡城市设计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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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棠香国
岷蜀地千里,海棠花独妍;
万株佳丽国,二月艳阳天,一时开处—城香。。。。。
诗画生活 魅力北城
前言
国家中心城市——重庆,打造内陆最
开放的前沿,四川主动打破行政壁垒,达州、广安、泸 州、资阳、内江、遂宁6个地级市带动20-30个县市区, 共同构筑“环渝经济圈”,视重庆为“经济
圈济经渝环
省会”。
在城市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城市的拓展,县城周
西为螺罐山脉,是城市继续向西拓展的一道
天然屏障;以东为平坦低丘陵地,池水河、 荣峰河萦绕其中,是濑溪河支流。由于地形 山水环绕,是城镇驻地选址的理想场所。因 此,城市最初应是沿濑溪河以东、池水河以 南的低丘陵地发源,以后向北逐渐跨过池水 河分南北两片发展。 荣昌传统的营城格局是典型的滨水建城模式。 现在的老城中心盘居的池水河湾之中,特色 明显。
2010 04
北部新区拓展区(黄金坡组团)城市设计范围
北部新区拓展区位于荣昌北城的黄金坡组团,位于荣昌县城北部黄金坡组团,东邻成渝铁路,西至濑溪河,北至成渝城际铁路、南至成 渝高速公路,规划面积约6.79平方公里。地区紧邻太阳浩组团,并具有良好的交通和景观资源,南有高速公路出口,北有未来的城际列车 站点,西有美丽的濑溪河蜿蜒,东有清澈的东湖水库。
早在唐宋时期,许多人就赞美荣昌“山环绕而蜿蜒,地宽 广而爽垲”,“群峰秀拔,二水纡回”,是一个使人迷恋的地 方。 荣昌的地形以丘陵为主,占县域用地的90%以上,最高处 是古佛山脉的三层岩,海拔711.3米。螺罐山是县城主要的背 景山脉,起伏延展于荣昌建成区西北,山体起伏多姿,环境优 美。 荣昌的老县城围绕着池水河发展而来,目前的池水河已经 是荣昌的历史文化传统以及荣昌人对生活的美好记忆的载体,

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2014)概要

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2014)概要

ICS 91.020P 50/54备案号:40986-2014重庆市地方标准DB 50/T 543-2014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Planning standards ofChongqing urban and rural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2014-02-1 发布 2014-04-01 实施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重庆市规划局DB 50/T 543-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公告2014年第3号(总第171号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依法备案地方标准824项,现予以公告。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4年3月28日序号489 备案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批准日期 2014-01-24 实施日期 2014-04-01 标准主管部门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40986-2014 DB50/T 543-2014DB/T 1.1—2009目次前言 ................................................................................ I 引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1)5 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分级 (1)5.1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 (1)5.2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 (2)6 基础教育设施选址布局与规划配置标准 (2)6.1 基础教育设施分类 (2)6.2 基础教育设施选址与布局 (2)6.3 基础教育设施规划配置标准 (3)7 医疗卫生设施选址布局与规划配置标准 (5)7.1 医疗卫生设施分类 (5)7.2 医疗卫生设施选址与布局 (5)7.3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配置标准 (6)8 公共文化与体育设施选址布局与规划配置标准 (7)8.1 公共文化与体育设施分级与分类 (7)8.2 公共文化与体育设施选址与布局 (7)8.3 公共文化与体育设施规划配置标准 (8)9 社会福利设施选址布局与规划配置标准 (9)9.1 社会福利设施分类 (9)9.2 社会福利设施选址与布局 (10)9.3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配置标准 (10)10 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选址布局与规划配置标准 (12)10.1 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级与分类 (12)10.2 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选址与布局 (12)10.3 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配置标准 (12)附录 A (资料性附录)条文说明 (14)DB 50/T 543-2014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制定的规则起草。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荣昌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0.21•【字号】荣昌府发〔2015〕28号•【施行日期】2015.10.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荣昌府发〔2015〕28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重庆市行政立法基本规范(试行)》(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152号)要求,区政府对重庆直辖以来至2014年10月31日期间制定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区政府第60次政府常务会审定,对《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荣昌府办发〔1997〕22号)等169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2015年10月21日附件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荣昌府办发〔1997〕22号)2﹒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搞好粮食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荣昌府办发〔1999〕125号)3﹒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管理促进住房建设和流通的通知(荣昌府办发〔1999〕204号)4﹒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乡镇煤矿停产整顿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01〕69号)5﹒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02〕30号)6﹒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04〕120号)7﹒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城市房屋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04〕23)8﹒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05〕120号)9﹒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地拆迁住房安置有关规费减免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05〕151号)10﹒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建设工程规划综合费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05〕47号)11﹒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06〕111号)12﹒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06〕112号)13﹒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医务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06〕115号)14﹒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生猪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06〕26号)15﹒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关闭矿井管理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06〕35号)16﹒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进一步整顿建设村卫生室的实施意见(荣昌府办发〔2006〕58号)17﹒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2006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06〕92号)18﹒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07〕165号)19﹒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政府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07〕180号)20﹒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办法(试行)》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07〕205号)21﹒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08〕82号)22﹒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城镇居民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08〕83号)23﹒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试行)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09〕39号)24﹒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天然气初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09〕144号)25﹒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采矿权出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09〕200号)26﹒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0〕59号)27﹒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整顿关闭煤矿互助奖励金实施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0〕200号)28﹒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0〕205号)29﹒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0〕243号)30﹒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涉企检查审核(备案)登记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0〕278号)31﹒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商贸流通十强评选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0〕280号)32﹒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重点工业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1〕138号)33﹒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暂行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1〕255号)34﹒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2011年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1〕6号)35﹒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1〕91号)36﹒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城区农民安置房、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无物管居民小区和背街小巷市容环境卫生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配套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1〕44号)37﹒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1〕185号)38﹒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荣昌县涉企检查审核(备案)登记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1〕228号)39﹒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候选名录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2〕60号)40﹒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国有投资建设项目社会中介审计机构候选名录库管理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2〕61号)41﹒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企业进驻工业园区自建标准厂房暂行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2〕85号)42﹒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候选名录库管理办法(修订)》等四个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2〕120号)43﹒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各镇街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3〕6号)44﹒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城市公共交通服务IC卡发行使用办法(试行)和荣昌县城市公共交通服务IC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3〕56号)45﹒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微型企业特色村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3〕99号)46﹒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新村建设管理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3〕133号)47﹒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创建基本无烟煤场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3〕153号)48﹒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4〕13号)49﹒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农村和集镇个人建房质量管理》的通知(荣昌府发〔1997〕33号)50﹒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东门小区国家级安居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荣昌府发〔1998〕34号)51﹒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优扶和扶助残疾人暂行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0〕31号)52﹒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进步奖暂行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0〕68号)53﹒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2007年度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奖代补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0〕72号)54﹒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发〔2001〕28号)55﹒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的通知(荣昌府发〔2001〕53号)56﹒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契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发〔2001〕55号)57﹒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屠宰管理规范肉食品流通秩序的通知(荣昌府发〔2001〕62号)58﹒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发〔2001〕69号)59﹒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对重点扶持企业收费管理办法通知(荣昌府发〔2002〕32号)60﹒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濑溪河大灌区荣昌片区工程临时用地青苗附作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荣昌府发〔2002〕43号)61﹒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荣昌府发〔2002〕44号)62﹒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资源管理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2〕65号)63﹒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城镇房屋拆迁若干费额标准的通知(荣昌府发〔2002〕73号)64﹒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2〕79号)65﹒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2〕80号)66﹒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2〕81号)67﹒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划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发〔2003〕30号)68﹒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3〕32号)69﹒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2003年企业治乱减负工作的实施意见(荣昌府发〔2003〕62号)70﹒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以奖代补暂行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3〕64号)71﹒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3〕77号)72﹒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发〔2003〕80号)73﹒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2003年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奖代补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3〕8号)74﹒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再就业小额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3〕95号)75﹒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荣昌府发〔2004〕103号)76﹒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划全县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发〔2004〕59号)77﹒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荣昌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部分调整的通知(荣昌府发〔2004〕63号)78﹒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发〔2004〕8号)79﹒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输油气管道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4〕94号)80﹒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4〕95号)81﹒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2005年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奖代补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5〕18号)82﹒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5〕23号)83﹒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农村大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5〕43号)84﹒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我县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荣昌府发〔2005〕70号)85﹒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5〕78号)86﹒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200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的通知(荣昌府发〔2005〕90号)87﹒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发〔2005〕92号)88﹒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生猪屠宰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发〔2005〕9号)89﹒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6〕101号)90﹒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行政服务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6〕108号)91﹒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6年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发〔2006〕10号)92﹒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度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奖代补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6〕21号)93﹒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6年度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奖励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6〕22号)94﹒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荣昌府发〔2006〕31号)95﹒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社会扶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6〕32号)96﹒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的通知(荣昌府发〔2006〕42号)97﹒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划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荣昌府发〔2006〕57号)98﹒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小型煤矿企业资产整合通知(荣昌府发〔2006〕59号)99﹒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昌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荣昌府发〔2006〕79号)100﹒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建改建扩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的通知(荣昌府发〔2006〕99号)101﹒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荣昌县食品安全事故追究制度的通知(荣昌府发〔2007〕14号)102﹒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荣昌府发〔2007〕26号)103﹒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税额标准的通知(荣昌府发〔2007〕29号)104﹒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发〔2007〕36号)105﹒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矿整合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发〔2007〕39号)106﹒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2007年度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奖代补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7〕49号)107﹒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2007年度县级以上农业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奖励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7〕50号)108﹒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活禽交易市场和家禽定点屠宰管理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7〕68号)109﹒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审查登记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7〕69号)110﹒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2008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的通知(荣昌府发〔2007〕77号)111﹒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行政处罚备案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8〕65号)112﹒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2009年新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的通知(荣昌府发〔2008〕77号)113﹒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发〔2008〕83号)114﹒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发〔2008〕84号)115﹒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安置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荣昌府发〔2008〕93号)116﹒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发〔2009〕12号)117﹒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09―2012年)的通知(荣昌府发〔2009〕37号)118﹒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09〕76号)119﹒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荣昌府发〔2009〕93号)120﹒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荣昌府发〔2010〕5号)121﹒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人民路步行街管理规定》的通知(荣昌府发〔2010〕38号)122﹒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荣昌府发〔2010〕49号)123﹒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统筹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荣昌府发〔2010〕68号)124﹒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荣昌府发〔2010〕8号)125﹒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重点做好城镇建设用地规划区范围内农转城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发〔2010〕91号)126﹒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建设配套费征收标准的通知(荣昌府发〔2011〕31号)127﹒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苎麻产业基地发展的实施意见(荣昌府发〔2011〕41号)128﹒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荣昌府发〔2011〕6号)129﹒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11〕95号)130﹒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荣昌府发〔2011〕47号)131﹒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荣昌府发〔2011〕48号)132﹒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荣昌府发〔2011〕55号)133﹒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永荣工矿棚户区改造工程(广顺建材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荣昌府发〔2011〕69号)134﹒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荣昌府发〔2011〕98号)135﹒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社区商业的意见(荣昌府发〔2011〕99号)136﹒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科技型企业评选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荣昌府发〔2012〕50号)137﹒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实施意见(荣昌府发〔2012〕56号)138﹒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区域卫生规划的通知(荣昌府发〔2012〕65号)139﹒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荣昌县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荣昌府发〔2013〕54号)140﹒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关闭非煤矿山的公告(荣昌府公〔2009〕20号)141﹒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昌元镇主城区道路管理的通告(荣昌府通〔1998〕1号)142﹒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农电体制改革的通告(荣昌府通〔1999〕8号)143﹒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昌元镇城区养犬管理的通告(荣昌府通〔2000〕6号)144﹒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整顿昌元城区客运三轮车的通告(荣昌府通〔2000〕9号)145﹒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昌元镇主城区客运秩序的通告(荣昌府通〔2001〕2号)146﹒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在昌元镇主城区严格控制环境噪音污染的通告(荣昌府通〔2001〕5号)147﹒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昌元城区部分非机动车通行区域及时间的通告(荣昌府通〔2002〕1号)148﹒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城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通告(荣昌府通〔2003〕2号)149﹒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中国重庆畜牧科技城西部饲料兽医市场营运的通告(荣昌府通〔2003〕4号)150﹒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昌元镇城区人力客运三轮车经营权及牌照终止的通告(荣昌府通〔2004〕1号)151﹒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生猪屠宰和猪肉流通秩序的通告(荣昌府通〔2004〕2号)152﹒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知(荣昌府通〔2006〕1号)153﹒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噪声管理的通告(荣昌府通〔2006〕2号)154﹒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煤矸石山管理的通告(荣昌府通〔2006〕3号)155﹒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在昌元城区严禁车辆带泥上路和撒漏物等污染城市道路的通告(荣昌府通〔2006〕4号)156﹒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县城城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的通告(荣昌府通〔2007〕2号)157﹒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昌元镇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通告(荣昌府通〔2007〕6号)158﹒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县水库管理的通告(荣昌府通〔2008〕2号)159﹒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荣昌府通〔2009〕1号)160﹒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机动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荣昌府通〔2009〕2号)161﹒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荣昌府通〔2010〕1号)162﹒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治丧活动管理的通告(荣昌府通〔2010〕3号)163﹒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荣昌府通〔2011〕1号)164﹒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摩托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荣昌府通〔2011〕2号)165﹒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机动车车辆非法运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荣昌府通〔2011〕7号)166﹒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非法改装车辆道路安全专项行动的通告(荣昌府通〔2012〕2号)167﹒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荣昌府通〔2013〕1号)168﹒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主城区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荣昌府通〔2014〕2号)169﹒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交通秩序综合整治的通告(荣昌府通〔2014〕3号)。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1、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村庄和居民点建设应尽量少占农田,积极引导农村人口转移,加强土地整理。区域性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选址,应尽量避让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用总量。
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相统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根据城镇体系布局,合理确定城乡土地利用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完善土地利用政策机制,完善土地市场建设,加强城乡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和土地开发与管制的引导。
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城市性质、发展目标
(一)城市性质
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2、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禁止向长江、嘉陵江和乌江等江河及湖泊水库倾倒固体废弃物和排放处理未达标的废水。合理调整全市生产力布局,在缺水地区和水源上游地区严格控制耗水量大和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保护饮用水源,以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功能为主的水库库区和水源保护区,严禁大规模开发利用,严禁布局污染性产业项目。加强地下水和温泉资源的保护。尽快对污染严重的次级河流进行综合整治。
3)东南部地区
东南部地区包括黔江、秀山、酉阳、石柱、彭水、武隆等6个区县(自治县),面积1.98万平方千米。依托乌江和渝湘高速公路、渝怀铁路等构成的东南线发展轴,形成以黔江为核心,以秀山为主要节点,其它城市和建制镇为基础的点轴状城镇发展区。
2、与周边省的协调发展
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构建成渝经济区,强化与南贵昆经济区、汉中经济区、武汉城镇群等的区域合作,进一步发挥重庆在长江上游经济带中的区位优势和增长极优势,发挥中心城市的战略支撑、对外交流和辐射带动功能,推动西部地区的整体发展。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荣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批复-渝府〔2015〕2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荣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批复-渝府〔2015〕2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荣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批复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荣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的批复渝府〔2015〕22号荣昌县人民政府:你县《关于报请审批荣昌县及21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示》(荣昌府文〔2015〕27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荣昌县及21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修改方案》。

二、荣昌县2020年城镇工矿用地规划目标调整为3800.0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总量规划目标调整为2535.4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划目标调整为2145.4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划目标调整为1292.08公顷,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划目标调整为2722.57公顷,其余规划目标维持原规划不变。

荣昌县21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目标和布局相应调整。

三、你县要按照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要求,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确保各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的实现,并将本次规划局部修改方案的各项指标落实到村、社和地块,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荣昌县21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主要控制指标表重庆市人民政府2015年4月14日附件荣昌县21个镇街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年主要控制指标表单位:公顷名称耕地基本农田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城镇工矿用地土地整治补充耕地昌元街道2642.981941.491167.51964.63447.57136.22昌州街道2688.162494.70 2130.38 1755.79 164.36 峰高街道2990.57 2497.09 913.49 718.23 159.06 121.56 广顺街道1615.07 823.17 955.18 868.41 450.52 161.96 安富街道2705.33 2155.56 820.83 716.55 201.23 94.38 双河街道4172.05 3452.81 977.49194.74 279.08 直升镇1771.79 1468.95 342.55 262.10 20.57 67.25 路孔镇1224.03 862.51 394.86 322.90 108.3 87.89 清江镇1159.16 1034.53 206.08 202.31 15.76 34.63 仁义镇5378.53 4775.63 1048.28 805.33 59.6河包镇4072.67 3670.72 723.25 640.97 34.3 168.18 古昌镇2252.69 1949.67 401.23 360.95 24.75 152.96 吴家镇4657.07 4164 592.15 517.43 67.56 146.24 观胜镇2383.15 1906.98 468.30 283.81 5.64 82.3铜鼓镇2008.91 322.37 238.46 10.37 52.35 清流镇1527.01 1401.71 248.58 220.24 11.41 62.03 盘龙镇6928.00 5872.54 1551.59 1057.83 64.91 312.11 远觉镇1445.81 1290.96 251.51 209.36 14.2 28.81 清升镇1643.23 1443.08308.9832.356.5荣隆镇3316.42 2935.75 1011.41 765.91 107.1127.54龙集镇1512.95 1392.17 295.08 249.0910.0656.67 ——结束——。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城乡规划管理目标责任考评结果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城乡规划管理目标责任考评结果的通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城乡规划管理目标责任
考评结果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2.02
•【字号】渝府发[2010]16号
•【施行日期】2010.02.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城乡规划管理目标责任考评结
果的通报
(渝府发〔2010〕16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09年,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314”总体部署,加快统筹城乡规划改革步伐,全力助推“五个重庆”建设,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经综合考评,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获得目标考核一等奖的区县为:九龙坡区、江北区、渝中区、南岸区、万州区、永川区、南川区、合川区、江津区、铜梁县、潼南县、巫溪县、荣昌县、垫江县、璧山县、綦江县。

二、获得目标考核二等奖的区县(自治县)为:大渡口区、北碚区、沙坪坝区、渝北区、长寿区、黔江区、涪陵区、梁平县、秀山县、大足县、酉阳县、武隆县、云阳县、石柱县。

2010年是落实“314”总体部署和国发〔2009〕3号文件精神,完成“十一
五”规划、谋划“十二五”发展的关键之年,做好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意义重大。

希望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在新的一年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领导,突破攻坚,在推进城乡规划各项工作、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建设“五个重庆”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二○一○年二月二日。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程序的意见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程序的意见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程序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5.10•【字号】荣昌府办发〔2019〕47号•【施行日期】2019.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程序的意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为规范我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流程,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和自然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规划编制及修改(一)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出让土地的经济技术指标应由经过批准的总规和控规确定。

1. 总规编制和修改。

总规编制:城乡总体规划、主城区(昌元、昌州、峰高、安富、广顺街道及万灵、直升镇部分区域)城市总体规划由区政府组织编制,报市政府审批。

主城区外的由各镇街组织编制,报区政府审批,但涉及重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生态管控区的,报市政府审批。

城乡总体规划、主城区城市总体规划和主城区外各镇街总体规划,在报市政府审批前,须提交区规委会审议通过并经区委常委会审定后,方可按程序报批。

总规修改:按原审批流程办理。

报批前编制机关应当依法将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意见。

规划草案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

2.控规编制和修改。

控规编制: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根据已批准的总规组织编制主城区控规,经区规委会审议通过后按流程报区政府审批,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备案。

主城区外的控规由各镇街组织编制,经区规委会审议通过后按流程报区政府审批。

控规修改:控规修改应由土地使用单位或管辖单位向区政府书面申请。

区政府批转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办理的,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论证,并将论证结果报告区政府审定。

CQ201314005(1)重庆市荣昌县城市总体规划局部修改-047

CQ201314005(1)重庆市荣昌县城市总体规划局部修改-047

USDG 城市空间设计集团 Urban space Design Group
CQ201314005(1) 主要设计内容
修改原则 (1)城市规划区范围不变原则 本次修改保持城市规划区范围不改变。 (2)规划中心城区总规模不变原则 本次修改保持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9.59平方公里及 总人口50万人的规模不变。 (3)城市功能结构不变原则 本次修改只对局部建设用地的位置进行置换,不改变原总 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功能及城市总体空间结构。 (4)不改变强制性内容原则 本次修改不改变原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城市公共绿地、重大 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强制性内容,仅对已经实施的 内容进行落实、修改。 (5)优化交通体系原则 优化修改后的道路交通系统,保证道路系统的顺畅性、等 级协调性;货运交通方便快捷,降低对城市交通的干扰。 修改内容: 本次总体规划局部修改主要解决以下两个方面问题: 1、对板桥工业园区东部用地进行置换,解决近期园区建设 的需求。 2、对广顺工业园区的用地布局进行修改,解决规划的南泸 高速公路(南充-泸州)给园区带来的影响。 规划区综合交通规划图
USDG 城市空间设计集团 Urban space Design Group
CQ201314005(1) 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重庆市荣昌县城市总体规划局部修改 设计部门:
项目负责人:楚隆飞
主要设计人员: 设计规模:49.58平方公里 项目完成时间:2013.12
设计理念与特色
规划背景
2010年09版总规获得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并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始实施。
近年来,南泸高速公路(南充-泸州)规划线型调整,板桥 工业园区发展迅速,需对09版总规用地范围和用地布局进 行修改。2013年4月24日,荣昌县人民政府向重庆市人民政 府提交《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荣昌板桥工业园部分用地 进行局部调整的请示》(荣昌府文[2013]34号),6月14日 市政府相关领导批示同意该请示。

【完整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完整版】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一、总则(一)编制背景1998年经国务院批准实施的《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对指导重庆城市建设,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规划确定的2010年的部分发展目标已提前实现。

经过直辖以来的建设,重庆已整体步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为紧紧抓住本世纪前二十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引导城市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根据2004年3月建设部《关于同意修编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函》,特编制《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富民兴渝、建设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坚持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规划期限近期:2007-2010年;远期:2011-2020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规划范围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重庆市行政辖区,面积8.24万平方千米。

都市区规划范围包括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南岸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九个行政区,面积5473平方千米。

(五)规划区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二、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一)城市性质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二)发展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和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等机遇,把重庆加快建成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荣昌2030”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荣昌2030”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荣昌2030”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1.28•【字号】荣昌府办发〔2017〕202号•【施行日期】2017.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健康荣昌2030”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7〕202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健康荣昌2030”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贯彻《“健康荣昌2030”规划》部署,按照分工方案要求,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抓紧制定具体措施,逐项推进落实。

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作,牵头单位要发挥统筹抓总、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配合单位的沟通联系;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努力推动各项任务完成。

各牵头单位要将每年工作推进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于年底报送区卫生计生委,由区卫生计生委汇总上报区政府。

各镇街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落实责任,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各项工作。

区卫生计生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跟踪分析、督促检查等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区政府。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1月28日《“健康荣昌2030”规划》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一、加快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一)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1. 拓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适时调整项目经费标准。

促进群众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流动人员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

到2030年,基本建成与城乡居民全生命周期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密切相关、财政可负担、技术可行、覆盖全人群的服务项目清单,对居民主要健康问题实施有效干预,提高全民健康水平。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
第一节 人口与城镇化.................................................... 4 第二节 区域协调发展.................................................... 5 第三节 城镇体系........................................................ 9 第四节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1 第五节 资源保护与利用................................................. 12 第六节 综合交通....................................................... 14 第七节 区域其它市政基础设施........................................... 16 第八节 社会服务设施................................................... 17 第九节 旅游发展规划................................................... 19 第十节 生态环境保护................................................... 20 第十一节 综合防灾..................................................... 22 第四章 都市区城乡总体规划 ................................................................................................ 24 第一节 规划策略....................................................... 24 第二节 城乡协调发展与城市空间结构..................................... 25 第三节 城市规模....................................................... 27 第四节 城市功能布局................................................... 28 第五节 住宅建设与社区发展............................................. 33 第六节 社会事业发展与公共服务设施..................................... 35 第七节 产业发展与布局................................................. 38 第八节 城市交通....................................................... 41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永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永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永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04•【字号】渝府[2014]27号•【施行日期】2014.05.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市永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的批复(渝府〔2014〕27号)永川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报批永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的请示》(永川府文﹝2013﹞82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重庆市永川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永川区是成渝经济区重要的战略支点,重庆城市发展新区重要的综合性增长极、现代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以商贸、职教、旅游为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

实施《总体规划》要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高城镇居民素质和生活质量。

要优化城镇布局,提高城镇建设水平,把永川城区作为城镇化主要载体,促进功能组团和镇的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

要保护好各类生态资源,改善环境质量,把永川建成宜居宜业的山水园林城市。

三、科学引导城乡空间布局。

按照五大功能区战略的要求,立足永川区功能定位,在全域范围内合理分布产业要素和人口。

至2025年,全区常住人口13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5万人,城镇化率达到73%。

全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100平方公里,形成永川城区,由朱沱镇与松溉镇组成的港桥功能组团以及三教镇、板桥镇、来苏镇、何埂镇4个中心镇,双石镇等10个一般镇的“中心城区―镇/功能组团”的城镇体系等级结构。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至2025年,永川区中心城区城市人口8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80平方公里,包括串联永川老城区和新城区的横轴,串联神女湖、兴龙湖和凤凰湖3个地区的景观与功能的纵轴和老城组团、新城组团、北部文化旅游组团、西部商贸物流组团、凤凰湖产业组团、大安―和畅园组团6个组团,形成“两轴六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

【完整版+国务院批复】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完整版+国务院批复】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国务院批复原文: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市委外宣办副主任文天平透露了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批复原文天平介绍,国务院关于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的批复包括九个方面。

原文如下:重庆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审批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修改方案的请示,于2010年收取,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的总体规划。

二、重庆是国家重要的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总体规划实施,要于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可持续发展战略,统筹做好重庆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按照合理布局的原则,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变,不断增强城市综合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城市功能,加强城市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逐步把重庆市建设成为生态良好、特色鲜明等的现代化城市。

三、重视城乡统筹发展。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5473平方公里的城市区规划范围内实行城乡统筹规划管理。

两江新区要坚持高起点规划和建设,合理确定发展重点和时序,逐步建设成为我国内陆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基地,内陆开放的重要门户、科学发展的示范窗口。

按照建设全国统筹城乡示范配套综合改革的要求,引导渝东北、渝东南地区协调发展。

四、合理控制城市规模。

到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人口控制在7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561平方公里以内。

根据重庆市资源、环境的实际条件,坚持节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先规划后建设的要求,严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之外设立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五、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要加快公路、铁路、机场和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把重庆市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贸易大通道。

加强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系统。

重庆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重庆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重庆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2.28•【字号】渝府发〔2021〕44号•【施行日期】2021.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渝府发〔2021〕44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现将《重庆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28日重庆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2021年12月目录第一章开启“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新篇章第一节发展基础第二节发展环境第三节指导思想第四节基本原则第五节主要目标第二章构建高质量发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第一节深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第二节建立完善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第三节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体化发展第四节优化“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空间格局第五节助推城乡融合发展第三章推动城乡自然资本加快增值第一节推进自然资源统一调查评价监测第二节统筹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第三节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第四节建立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第四章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修复第一节优化生态安全总体格局第二节加强生态整体保护第三节推进生态系统修复第四节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第五章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第一节严格耕地保护责任第二节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第三节巩固提升耕地质量第四节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第六章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第一节提升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第二节强化高质量发展用地供给第三节优化土地供应审批管理第四节加强土地出让统筹管理第七章推动矿产资源有序绿色开发第一节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总体布局第二节强化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第三节统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第四节推进矿业绿色发展第八章加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第一节推进区域地质灾害风险调查第二节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第三节强化地质灾害综合治理第四节增强防灾减灾救灾合力第九章提升自然资源科技创新能力第一节大力开展科技创新第二节加强新型测绘服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第三节深化地理信息综合服务第四节推进空间资源数据融通共享第十章推进自然资源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一节全面深化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改革第二节强化规划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第三节建立健全规划自然资源监管体制第四节强化规划自然资源能力建设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第一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第二节增强自然资源保护修复合力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机制第四节加强规划宣传引导重庆市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为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和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体系,根据国家《“十四五”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金佛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金佛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金佛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10.28•【字号】渝府[2014]70号•【施行日期】2014.10.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景区管理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重庆金佛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的批复(渝府〔2014〕70号)南川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审定〈重庆金佛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送审稿)〉的请示》(南川府文〔2014〕74号)收悉。

经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重庆金佛山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2014―2030)》(以下简称《规划》)。

二、重庆金佛山旅游度假区范围为金佛山西、北、南3条沟谷以及神龙峡,规划面积120.45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10.46平方公里。

三、重庆金佛山旅游度假区空间布局为“一环一带一峡一佛一湖”。

“一环”:以南万高速、南道高速、S413省道、S104省道、头渡至大有互通旅游通道形成的度假区旅游环线。

“一带”:金佛山西坡组团,以南城街道为核心,规划面积约41.42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约3.71平方公里。

“一佛”:金佛山北坡组团,以三泉镇为核心,规划面积约25.31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约2.48平方公里。

“一湖”:金佛山南坡组团,以头渡镇为核心,规划面积约34.35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约1.78平方公里。

“一峡”:神龙峡组团,以南平镇为核心,规划面积约19.37平方公里,规划建设面积约2.49平方公里。

四、重庆金佛山旅游度假区定位为:以世界自然遗产为特色,以佛教文化为内涵,集休闲度假、运动康体、会议商务、文化创意、科普教育等功能于一体,四季宜游、宜居、宜养的旅游度假目的地,最终建设成为国内知名、国际一流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五、重庆金佛山旅游度假区土地按用途划分为:居住用地404.7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38.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0.5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3.9%;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89.3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37.2%;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58.2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15.1%;绿地与广场用地53.4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为5.1%。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2009-2030)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2009-2030)

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发展目标与策略 (3)城乡规划 (4)第三章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4)第一节县域城镇发展战略 (4)第二节县域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5)第三节县域城镇建设标准 (6)第四节县域新农村建设 (6)第五节县域综合交通规划 (7)第六节县域基础设施规划 (8)第七节县域旅游规划 (8)第八节县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8)第九节县域文物古迹保护规划 (9)第十节县域建设分区及空间管制 (9)城市规划 (10)第四章规划区城乡一体化规划 (10)第一节规划区“四区”划定及政策 (10)第二节规划区城乡空间布局 (11)第三节规划区“四线划定”与管制要求 (11)第四节规划区村庄建设规划 (12)第五节规划区综合交通规划 (12)第六节规划区森林建设规划 (12)第七节规划区基础设施规划 (12)第五章城市性质与规模 (13)第六章昌元-昌州城区规划 (14)第一节空间结构与总体布局 (14)第二节居住用地与住房建设规划 (15)第三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15)第四节工业用地规划 (16)第五节仓储用地规划 (17)第六节综合交通规划 (17)第七节绿地系统规划 (18)第八节景观风貌规划 (18)第九节给水工程规划 (19)第十节污水工程规划 (19)第十一节雨水工程规划 (20)第十二节电力工程规划 (20)第十三节通信工程规划 (20)第十四节燃气工程规划 (20)第十五节环卫工程规划 (20)第十六节综合防灾规划 (21)第十七节环境保护规划 (21)第十八节旧城改造更新规划 (22)第七章广顺-安富城区规划 (22)第一节空间结构与总体布局 (22)第二节居住用地与住房建设规划 (23)第三节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23)第四节工业用地规划 (24)第五节仓储用地规划 (24)第六节综合交通规划 (24)第七节绿地系统规划 (24)第八节景观风貌规划 (25)第九节给水工程规划 (25)第十节污水工程规划 (25)第十一节雨水工程规划 (26)第十二节电力工程规划 (26)第十三节通信工程规划 (26)第十四节燃气工程规划 (26)第十五节环卫工程规划 (26)第十六节综合防灾规划 (26)第十七节环境保护规划 (27)第八章中心城区空间发展时序 (27)第九章规划实施措施 (29)第十章附则 (29)附表 (31)附表1县域人口及用地分布指标表 (31)附表2中心城区现状用地统计表 (31)附表3中心城区近期建设用地平衡表 (33)附表4中心城区中期建设用地平衡表 (33)附表5中心城区远期建设用地平衡表 (34)附表6中心城区用地汇总表 (35)附表7昌元-昌州城区现状用地统计表 (36)附表8昌元-昌州城区建设用地平衡表 (36)附表9昌元-昌州城区用地汇总表 (37)附表10广顺-安富城区现状用地统计表 (38)附表11广顺-安富城区建设用地平衡表 (38)附表12广顺—安富城区用地汇总表 (39)附表13昌元-昌州城区主要规划道路一览表 (39)附表14广顺-安富城区主要规划道路一览表 (42)附表15昌元-昌州城区规划公园一览表................................................. 42附录1 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修改方案专家评审意见.. (44)附录2 重庆市规划局关于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修改方案评审会议纪要 (46)附录3 荣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编制情况的审议意见 (49)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适应城市建设的需要,应对新的发展条件对规划管理和城市建设的新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荣昌县城乡总体规划(2009-2030)》。

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4〕80号

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4〕80号

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正文:---------------------------------------------------------------------------------------------------------------------------------------------------- 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4〕80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有关单位: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五大行动达标率和主要污染物削减达标率考核指标及目标任务分解的通知》(渝府办发〔2014〕59号)和《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4年区县(自治县)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的函》(渝环函〔2014〕38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14年荣昌县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对照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我县生态环境安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纳入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

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14日附件荣昌县2014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类别具体指标序号具体内容责任单位环境保护五大行动达标率蓝天行动1按照GB3095-1996评价,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20天以上,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标。

县环保局2建筑施工参照执行《重庆市主城区尘污染防治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2号)及相应行业控尘规范,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作业扬尘控制8项规定;2014年6月底前创建(巩固)扬尘控制示范工地5个并保持至今年年底前通过验收;巩固2013年创建的扬尘控制示范工地至今年年底前通过复查。

开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整治,落实预拌混凝土搅拌站10项控尘要求。

县城乡建委3新建城区道路原则上应铺装沥青路面或水泥硬化路面。

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夜市经济的意见-荣昌府发〔2014〕20号

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夜市经济的意见-荣昌府发〔2014〕20号

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夜市经济的意见正文:---------------------------------------------------------------------------------------------------------------------------------------------------- 荣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夜市经济的意见荣昌府发〔2014〕20号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促进我县“夜市经济”发展,扩大夜间商品销售规模,满足不同层次居民文化娱乐、休闲购物的需求,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夜市经济的意见》(渝府发〔2014〕27号)精神和荣昌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扩大消费、服务民生为导向,以促进夜间消费、发展夜市经济为目标,围绕渝西川东省际区域性边贸中心建设,着力打造一批特色鲜明、业态多元、靓丽美观、整洁卫生的夜市街区,满足不同消费群体的消费需求,进一步提升荣昌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工作目标结合区域特色、业态定位、消费层次的不同特点,立足布局合理、特色突出、风格各异的要求,到2017年,打造一大“夜市经济”商圈-人民路商业步行街夜市和祥和商业步行街夜市;改造提升二条美食街-昌州故里市级美食街和水口寺夜市烧烤一条街;培育一条小商品特色街区-浙江小商品夜市街区。

创造就业岗位1000个以上、新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亿元,占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以上,逐步形成具有全市影响的渝西川东夜市品牌。

三、工作原则(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充分发挥政府组织协调、规划指导及政策扶持作用,市场机制在开发建设中的调节作用,以及企业的经营主体作用,形成各方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二)鼓励发展,规范管理。

正确处理好发展与管理的关系,在大力支持、鼓励夜市经济发展的同时,加强夜市街区日常管理和服务,确保公共秩序、环境卫生、食品安全,不影响群众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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