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变更流程-新版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六)股权变更(注:股份公司不登记股权)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加盖公章)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原件1份);
5.经公证、见证机构公证或见证的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原件1份)(注:可由我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6.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自然人身份证明验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
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7.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应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
(三)法定代表人变更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变更事项的决议或决定(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原件1份);
4.拟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