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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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
名词解释。
1. 教育法
由国家制定或认可,(2分)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总称。(2分)
2. 幼儿园事故
入园儿童在幼儿园期间(2分)和幼儿园组织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幼儿园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2分)
3. 幼儿园的任务
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2分),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和学习提供便利条件(2分)。
4、幼儿园的法律地位
作为实施保育教育活动的社会组织和机构(2分),在法律上所享有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及责任能力(2分)。
5、园长负责制
园长负责制是以园长责任和职权为主要内容的园内管理体制之一(2分),其具体内涵包括上级领导、园长负责、党支部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教职工民主参与四个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组成部分。(2分)、幼儿园的基本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保育教育标准,保证保育教育质量;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为幼儿监护人了解幼儿发展状况提供便利;遵照国家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依法接受监督。
2、教师申诉制度
教师在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1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2分)、请求处理的制度(1分)。
3、园长负责制
是以园长责任和职权为主要内容的园内管理体制之一(2分),包括上级领导、园长负责、党支部政治核心和教职工民主参与管理四个相互联又互有区别的组成部分(2分)。
4、教育法的体系
是指教育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根据法学原理(2分),按照一定的原则组成一个相互协调、完整统一的整体,即教育法的法律体系(2分)
5、教育法律责任
即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实施了违反教育法的相关行为(2分)而必须承担的否定型的法律后果(2分)。
简答题(幼儿教育政策与法规)1、简述教育法的内涵。
教育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教育活动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1)从本体是一种行为规则或称行为规范;(1分)
(2)教育法从来源上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则;(1分)
(3)教育法从运行上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1分)
(4)教育法从调整范围来说是调整教育活动的行为规则;(1分)
(5)教育法从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意志在教育方面的体现:(1分)
2、简述教育法律规范的类别
按照法律规范要求人们行为准则的性质,分为义务性规范和授权性规范两类(2
按照法律规范表现的强制程序,划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两类(2分)
按照法律规范指出的“法的后果”,划分为制裁性规范和奖励性规范两类(1分)3、简述幼儿园与教育行政机关的法律关系的特征。
(1)幼儿园与教育行政机关之间存在行政上的管辖关系,且至少一方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授权单位,此为最本质特征(1分)
(2)二者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1分)
(3)行政法律关系须在教育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才能发生(1分)(4)二者的权利义务是由教育法律法规预先规定的,没有自由选择的余地。(1分)
(5)二者在发生纠纷、争议时,可以由教育行政机关按行政程序予以解决,幼儿园对结果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分)
(按要点给分)
五、论述题(共2题,每题15 分,共30分)
评分标准:(按要点给分,视学生论述情况酌情扣分)
1、请具体论述举办幼儿园的准备性工作(举办幼儿园的法律依据、基本条件、设置程序、举办主体资格等)。
举办幼儿园须做好一下准备性工作:
(一)举办幼儿园的法律依据
《幼儿园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社会力量办学条例》
(二)举办幼儿园的四个实体要件
必须有组织机构和章程;必须有合格的教师、保育和医务人员;必须有符合标准的保育教育场所及设施设备;必须有必备的办园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三)幼儿园设置程序
实行办学登记注册制度;
登记注册经过三个程序:举办者提出办园申请,并附相应文件;教育行政机关对办园申请进行审核,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四)举办幼儿园的主体资格
举办幼儿园的主体资格指哪些组织和公民可以兴办幼儿园的能力限定。
国家、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可以依法举办幼儿园;不得举办幼儿园的主体有: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以营利为办学目的,被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停办处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者;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或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正在服刑者。
2、试论述教育法与教育政策的关系。
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联系:(1)都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2)都具有规范性(3)教育政策对教育法的制定、实施具有指导作用,教育法是教育政策的具体化、条文化、定型化。区别:制定机关和约束力不同;实施方式不同;规范和稳定程度不同;表现形式不同。
共15分)
1、简述幼儿园财务管理的原则。
第一,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1分)
第二,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原则)(2分)
第三,处理好三个关系(2分):事业发展的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关系
2、简述教育法律责任的特点
责任的法律规定性责任的国家强制性归责的特定性责任的专权追究性
3、简述幼儿教育的特点。
幼儿教育是非义务性的;
幼儿教育不以传授系统知识为主要目标;
在法律上,幼儿教育的对象虽然具有与成人一样的权利能力,但是他们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五、论述题(共2题,每小题15分,共30 分)
1.请具体论述我国幼儿教育的行政管理体制。
答:我国幼儿教育的行政管理体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教育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进而明确规定“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幼儿园管理条例》也规定“幼儿园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2)教育部门主管
《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都规定由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实施管理,并明确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幼儿教育的管理职能;
(3)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幼儿教育设计方方面面,需要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配合与协作,国务院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对各部门职责做了详细规定。
(按要点给分,视学生论述情况酌情扣分)
2. 请具体论述教师聘任制度(教师聘任制度的概念、法律依据、特征及其形式)。
(一)教师聘任制度的概念:聘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聘请具有教师资格的公民担任相应教师职务的一项制度。
(二)教师聘任制度的的法律依据:即涉及到的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三)教师聘任制度的特征
聘任是聘任人和受聘人双方的法律行为,通过聘任确定双方的法律关系。
聘任双方在平等地位上签订的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应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
(四)聘任的形式
招聘,辞聘,解聘和续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