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名好少年”评选活动

开展“百名好少年”评选活动

为落实《关于开展“百名好少年、百名好青年、百名好家长”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在青少年中进一步开展“扬正气、做贡献”活动,让全市青少年学有榜样、行有楷模。现将在我市小学和初中学校开展“百名好少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6周岁-13周岁的小学生、初中生可参与“百名好少年”的评选

二、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9月5日前)。成立活动组委会,制订并下发活动通知,全面部署实施。各学校通过多种形式评选活动,让青少年知晓活动内容,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2.推荐报送(9月5日--30日)。各学区学校推荐上报“百名好少年”,推荐对象填写《“百名好少年”评选活动候选人推荐表》,并附1500字文字事迹材料。推荐表格和事迹材料加盖公章后,于9月30日前上报相关材料。

3.评审公布(9月30日--10月30日)。组委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参照“百名好少年”评选标准(附件1),选出“好少年”100名,进行公示后,向社会发布。

4、学习宣传(11月--年底)。通过组织表彰会、报告会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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