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顿宿舍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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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顿宿舍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宿舍管理,为员工营造健康、舒适、整洁、卫生、管理有序的住宿环境,实现住宿公寓化管理目标,近期,综合部将分阶段对宿舍管理进行集中清理整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清查(10月8日-10月12日)
(一)综合部将对住宿人员进行重新登记,纳入管理档案;
(二)对所有住宿人员进行标示确定,实行定位标识考核管理。
二、资产盘点(10月13日-10月25日)
(一)综合部安排工作人员对各宿舍配备的公共设备、设施进行登记,并将资产情况汇总成册,纳入管理档案;对各宿舍缺失的物品,按规定设置全部配齐。
(二)与所有住宿人员签订资产管理保全协议,确保公共物资的安全管理;
三、卫生清理(10月26日-10月31日)
各住宿人员对宿舍进行卫生大清理,并按照宿舍管理制度中的物品定置摆放要求进行清理整顿,做到室内卫生整洁、物品摆放有序。
四、考核管理(11月1日-)
(一)综合部作为公司员工宿舍职能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员工宿舍住宿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二)宿舍管理实行各部门(车间)对本部人员住宿管理自治,部门(车间)主任为本部住宿人员管理第一责任人;
(三)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及本部门住宿人员绩效工资均与宿舍管理考核挂钩;各住宿人员考核参照《宿舍管理考核处罚标准》执行,各部门(车间)主任考核处罚金额为本部住宿人员每次检查累计处罚金额的50%。
(四)检查形式
1、定期检查
(1)定期检查为每周五,检查重点为宿舍内的定员、卫生、管理、操行、整体概貌等;
(2)检查组由综合部管理人员及各部门(车间)负责人组成;
(3)对照卫生管理标准,根据各宿舍的住宿及卫生情况现场进行评定;
(4)综合部根据检查结果于次日出具处罚通报并公示,由财资部在当月的工资中执行。
2、不定期抽查
(1)综合部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对员工宿舍住宿及卫生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
(2)综合部宿舍管理人员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抽查检查,如发现徇私舞弊现象,引起纠纷,每有一次,给予100元处罚;
(3)抽查检查必须留有影像记录,便于核查;
(4)抽查检查后,综合部根据检查结果于次日出具处罚通报并公示,由财资部在当月的工资中执行。
五、公寓管理推行(11月26日-12月30日)
(一)增购部分电视,同时开通数字电视专线,保证所有住宿人员在工余时间的收视娱乐休闲;
(二)为所有住宿员工配发一套床单、被罩、枕巾等床上必须品,便于公寓化统一管理;
(三)开设洗衣房,为住宿员工清洗工装和公司统一配置的床上用品,为员工减轻工作和生活压力。
望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部人员开展住宿管理及卫生清理整顿工作并有效配合综合部推进落实。
特此通知
附:1、《住宿员工操行规范》
2、《宿舍管理标准》
3、《宿舍管理考核处罚标准》
二○一一年十月六日
附件一:
住宿员工操行规范
一、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
二、不赌博、不喝酒;
三、衣物入柜放置,不随意丢弃;
四、文明用语,爱护公共卫生;
五、生活用品(具)放置有序,不乱置乱放;
六、爱护公物,不随意破坏或损害公物;
七、爱舍如家,自觉遵守公司各类规章制度。
宿舍管理标准
一、室内公用物品必须按定置要求摆放;
二、地面清洁卫生,无污迹、无杂物;
三、被子叠成方块,整齐放在床头南侧,床上无杂物;
四、玻璃干净、明亮;
五、公用物品整洁,无破损和丢失现象;
六、室内、室外墙面洁白无污迹,无装饰物品悬挂;
七、宿舍垃圾不许扫入楼道,要及时倒入卫生间的垃圾桶。
宿舍管理考核处罚标准
一、室内物品摆放杂乱无章,处罚10元/人次;
二、地面卫生未清扫,有垃圾、污迹,处罚值日人员10元/次;
三、窗台杂物堆积、未清洁,处罚5元/人次;
四、门及门框有污迹,处罚5元/人次;
五、被子未叠、被子未叠成方块、床褥不整洁、床上有杂物,处罚10元/次;
六、玻璃未擦,内外有污迹,处罚5元/人次;
七、公用物品破损严重,处罚50元/人次;不按定置要求放置;处罚10元/人次;
八、室内、室外墙面有污迹和张贴物,处罚10元/人次;
九、窗帘有破损或污迹、残缺不齐、不干净,处罚10元/人次;
十、乱挂、乱搭衣绳,无值日表安排,处罚10元/人次;
十一、其他奖惩规定
(一)发现私自接电或使用电器用品(电褥子、电炉子、电饭锅、电热水器等)的,对当事人处罚50元,并没收禁用品;
(二)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斗殴,存放或使用危险、违禁物品(炸药、雷管、化学品、易燃、易爆、刀械、枪支等)的,按照公司有关规定送交公安部门处理;
(三)破坏公物和环境卫生者,一经发现,对当事人罚款200元;
(四)在宿舍墙上张贴字画和乱涂乱画者,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并责成其将破坏处恢复原样;
(五)发现在卫生间便后不冲厕所者,处罚当事人100元/次;
(六)随意在楼道内倾倒垃圾者,一经发现,处罚当日宿舍值日人员50元/次;
(七)未经允许私自留客住宿,对住宿者做清出处理,对留客当事人做罚款100元处罚,并取消其住宿权,由其自行解决住宿;
(八)大声喧哗,影响他人正常休息者,处罚50元/次;
(九)禁止卧床抽烟,如发生烧毁公司配置的床上用品加倍处罚,发生火灾事故后果自负;
(十)严禁穿裤头上卫生间或在楼道行走,处罚50元/次;
(十一)在卫生间随地大小便或往便池内扔杂物,一经发现,处罚200元/次;
(十二)对举报他人有违纪、盗窃、破坏公共设施行为者,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对违纪、违规者处罚50-500元,同时将处罚金额全部奖励举报人,并为举报人保密;
(十三)床单、被罩等床上物品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时间进行清洗,轮到该宿舍清洗时,需提前将准备清洗物换下,同时将干净的备用物品换上,并送洗衣房,不按要求送洗或无理取闹者,一经发现,每次给予50元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