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典型案例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
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
矛盾纠纷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如何有效地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是当前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文将介绍几个成功解决矛盾纠纷的典型案例。
第一个案例是关于土地征收的矛盾纠纷。
在某县城改造过程中,政府需要征收居民住房用地,而居民认为征收补偿不公,拒绝签字。
经过政府部门多次协商和调解,最终达成了双方都能接受的协议,政府提高了征收补偿标准,并承诺提供更好的安置条件,居民也同意签字放弃土地使用权。
第二个案例是关于工资拖欠的矛盾纠纷。
某公司由于经营不善,拖欠员工工资。
员工们组织起来要求公司给予合理的工资,并向相关部门投诉。
政府部门介入后,对公司进行了调查,并协调解决了拖欠工资问题,确保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个案例是关于校园暴力的矛盾纠纷。
某校园发生了一起学生欺凌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学校和家长们共同采取措施,加强对学生行为的监管和教育,同时加强了校园安全保障措施,成功遏制了校园暴力的蔓延。
以上案例都是通过各方的努力协商和调解,成功解决了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在未来的社会治理工作中,我们需要更加注重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促进社会各方面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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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案例范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案例范文1. 邻里矛盾:小区居民长期存在噪音纠纷,通过社区居民会议协商,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渠道,制定了小区噪音管理规定,并通过社区巡逻队定期巡查,有效解决了矛盾。
2. 劳资纠纷:某企业因为工资问题引发劳资纠纷,通过劳资双方的协商和法律途径解决,企业提高了员工的工资待遇,同时建立了更加公平和透明的薪酬制度,缓解了矛盾。
3. 学校矛盾:一所学校存在教师与家长之间的矛盾,通过学校组织的家长教师座谈会,增加了双方的了解和沟通,同时建立了家校合作的机制,有效化解了矛盾。
4. 邻国领土争端:两个邻国在海域划界问题上产生争端,通过外交谈判和联合国仲裁,最终达成了双方都能接受的划界协议,缓解了领土争端。
5. 医患矛盾:患者因治疗效果不满而与医生产生矛盾,通过医患双方的沟通和协商,医生提供了更加详细的治疗方案,并加强了与患者的沟通,最终解决了矛盾。
6. 企业内部矛盾:某公司部门之间存在工作配合不畅的问题,通过公司内部的培训和团队建设活动,提高了员工之间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解决了矛盾。
7. 合作伙伴矛盾:两家合作伙伴因为利益分配问题产生纠纷,通过双方的协商和合同修订,重新确定了合作关系和利益分配方式,化解了矛盾。
8. 邻里纠纷:邻居之间因为垃圾分类问题发生争执,通过社区居民会议和社区工作人员的介入,加强了垃圾分类的宣传和管理,解决了矛盾。
9. 职场矛盾:同事之间存在相互指责和不信任的问题,通过公司内部的沟通培训和团队建设活动,增强了团队合作意识和信任,解决了矛盾。
10. 父母子女矛盾:家庭中父母与子女之间存在沟通不畅的问题,通过家庭成员之间的心理咨询和家庭会议,增进了家庭成员之间的理解和沟通,解决了矛盾。
以上是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十个案例范文,涵盖了不同领域和层面的矛盾纠纷,并且通过各种方式和方法解决矛盾,达到了化解矛盾、和谐共处的目的。
在解决矛盾纠纷的过程中,重要的是双方能够保持理性、平和的态度,积极沟通、妥善解决问题,以实现长久的和谐与发展。
人民调解工作典型案例
人民调解工作典型案例——秦某等22人诉某酒店拖欠劳动报酬案【案情介绍】2023年5月至6月期间,秦某等22名劳动者陆续到某县人力社保局进行投诉,称被某酒店拖欠劳动报酬19余万元,某县人力社保局依法立案调查,经调查查明,秦某等22人在某酒店从事厨师、服务员等工作,某酒店确实存在拖欠秦某等22名劳动者2023年2月至5月期间劳动报酬19余万元的行为,某县人力社保局于2023年8月10日向某酒店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其自收到行政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兑现秦某等22人劳动报酬,某酒店逾期未履行支付义务。
据了解,该酒店因经营不善,加上突发火灾被有关职能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责令停业整顿、消除消防风险,导致该酒店在短时间内无法支付秦某等22名劳动者工资。
期间,部分劳动者多次在酒店现场聚集,并采取阻工等过激行为,给该县的社会稳定带来了较大影响。
【调解结果】为防止事态升级扩大,给不理性维权劳动者造成次生违法风险,某县人力社保局于2023年10月7日组织秦某等22人与某酒店进行人民调解,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双方签订- 1 -了人民调解协议,约定在2023年12月31日前分期支付完毕。
前述人民调解协议经由该县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并出具了具备强制执行效力的民事裁定书。
2024年春节前,经过该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2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得以足额兑现,劳动者委托代表向该县人力社保局、人民法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案例点评】一、多元手段减成本,彰显劳动权益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责任感。
此次劳动纠纷本质是民事纠纷,但又是基于劳动关系下的特殊民事纠纷。
按照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理决定书之后,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权利,若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起诉又不执行行政处理决定的,行政机关将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县人力社保局充分考虑到:一是在诉讼等待期内,未知因素太多,对劳动者而言,拖欠工资已经对正常生活造成较大影响,严重影响一个家庭的生计、教育、医疗等基础民生权利,部分劳动者不理解,不接受,进而采取其他非理性方式维权,质疑职能部门和政府公信力;二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是诸多行政执法类别之一,毋庸置疑要在《行政诉讼法》的框架之下实施,诉讼等待期也是对劳动者之外的行政相对人的法定救济期限,不可以人为剥夺或者缩减,要平衡劳资双方的利益诉求,挑战很大。
调解矛盾纠纷典型案例
调解矛盾纠纷典型案例调解矛盾纠纷典型案例:1. 邻里纠纷:小区内两户邻居因为一棵树的问题发生纠纷。
一户人家认为树的根系对房屋造成了损害,要求对方负责修复损坏并砍掉树。
另一户则认为树具有观赏价值,不应该被砍伐。
调解员通过现场勘察和专家意见,提出了疏枝修剪树的解决方案,并协助双方达成了一致。
2. 职场纠纷:一名员工与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员工认为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和福利待遇。
公司则表示员工存在工作纪律问题,不应该享受全部的薪酬待遇。
调解员通过查阅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员工一部分薪酬的解决方案,同时要求员工改正工作纪律问题。
3. 消费纠纷:一位消费者购买了一件衣服,在洗涤后发现衣服出现了色差和变形的问题。
消费者要求退货退款,但商家认为这是由于消费者不当洗涤导致的,拒绝了退款要求。
调解员通过调查取证和了解洗涤方式,判断是衣服质量问题,协助消费者与商家达成了退货退款的解决方案。
4. 邻里纠纷:两户邻居因为一辆车停放问题发生争执。
一方认为对方的车辆占用了公共停车位,导致自家车辆无法正常停放。
另一方则认为自己有权使用该停车位。
调解员通过查看小区规定和相关法律,提出了共同使用停车位的解决方案,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
5. 劳动纠纷:一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合同纠纷,劳动者认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和加班费。
单位则表示劳动者存在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不应该享受全部的薪酬待遇。
调解员通过调查双方提供的证据和了解工作情况,提出了部分支付工资和加班费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劳动者提高工作效率。
6. 亲子纠纷:父母与子女在教育方式上发生分歧,父母希望子女专注学业,而子女则想追求自己的兴趣爱好。
双方争吵不断,影响了家庭和谐。
调解员通过与家庭成员进行沟通和咨询专家意见,提出了平衡学业和兴趣爱好的解决方案,并协助双方家庭重新建立了和睦的关系。
7. 租房纠纷:租客与房东发生纠纷,租客认为房东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房屋维修服务,导致居住环境不佳。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案例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案例在生活和工作中,矛盾纠纷是难以避免的。
如何有效地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是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下面,就来看几个实际案例,探讨一下矛盾纠纷的处理方法。
案例一:邻居家的噪音问题某小区住户张先生因为邻居家经常发出嘈杂的噪音,影响他的休息和工作,多次找邻居沟通却无果。
因此,他向物业公司投诉,但物业公司也没有得到解决。
处理方式:1.了解情况:物业公司可以派人去听取双方的陈述,了解噪音来源和情况。
2.提供建议:如果确定确实有噪音问题存在,物业公司可以向邻居提供一些建议,如在特定时间段内不要干扰邻居的休息和工作,或者调节音量。
3.调解:如果邻居拒绝配合,物业公司可以介入调解,帮助双方协商解决问题。
案例二:员工之间的矛盾某公司的两名员工因为工作安排和工作内容出现了矛盾,导致工作效率下降,并且影响到其他员工的工作。
处理方式:1.了解情况:公司管理者可以先听取双方的陈述,了解矛盾产生的原因和情况。
2.调解:管理者可以采取调解方式,帮助双方协商解决问题,并且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内容,避免矛盾再次出现。
3.培训:如果出现员工间的矛盾是因为工作技能和沟通方式不当,公司可以为员工提供培训,提高员工的技能和沟通能力。
案例三:商家和顾客之间的矛盾某商家与某顾客因为商品质量问题出现矛盾,商家认为商品没有问题,而顾客却认为商品有质量问题。
处理方式:1.了解情况:商家可以先听取顾客的陈述,并且对商品进行检测,了解商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2.补救措施: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商家可以提供补救措施,例如更换商品或者退款等。
3.改进质量:商家可以对商品质量进行改进,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同时,商家也可以与顾客进行沟通,了解顾客的需求和建议,提高商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以上案例仅是矛盾纠纷处理的一部分,每一个矛盾纠纷都有其独特的情况和处理方式。
关键在于,我们要认真听取双方的陈述,了解矛盾产生的原因和情况,在帮助双方协商解决问题的同时,也要采取措施避免问题再次出现。
矛盾纠纷化解典型案例
矛盾纠纷化解典型案例矛盾纠纷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问题,解决矛盾纠纷既需要法律的引导和规范,也需要充分调解双方的利益诉求。
下面是一些典型案例以及相关的参考内容,希望对解决矛盾纠纷的方法和技巧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案例一:采购合同纠纷某公司A和供应商B签订了一份采购合同,但在交货过程中,B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引发了纠纷。
参考内容:1.了解合同内容:双方应该共同复查合同条款,确认责任与义务。
2.沟通协商:双方可以通过会议、电话等方式进行沟通协商,尽量达成共识,并寻找解决方案。
3.引入第三方:情况复杂且难以处理时,可以引入第三方作为调解人,帮助双方寻找中立的解决方案。
4.法律救济途径:如果协商无果,双方可以考虑将争议提交仲裁或法院解决,但仍要注重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案例二:邻里纠纷某小区居民A和B因为车位使用问题产生了纠纷,互相指责对方占用了自己的车位。
参考内容:1.明确权益和责任:双方应明确小区车位的权益归属和管理规定,并查看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2.信任并沟通:采用真诚、友好的态度与对方沟通,了解对方的需求和困难。
3.寻求中立调解:可以邀请小区物业或业委会进行调解,听取两方的意见并提出公正的解决方案。
4.法律维权:如果调解无果,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争议。
案例三:劳资纠纷某公司雇员A与雇主B因工资问题产生纠纷,A认为自己的工资被扣除,B否认了这一说法。
参考内容:1.查看劳动合同:双方应参照劳动合同,确切了解工资福利条款。
2.证据收集:双方应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考勤记录等,以便对事实进行准确评估和归类。
3.第三方介入:可以请专业人士,如律师或人力资源专员,帮助双方解决争议。
4.劳动监察部门:如果无法协商和解决,可以向相关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申请调解。
总之,解决矛盾纠纷需要认真简历人际关系、理解彼此的需求和利益,以及采用合适的解决方法。
沟通协商、引入第三方或法律维权都是可以考虑的路径,根据具体的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解决矛盾纠纷。
社区矛盾调解案例100篇
社区矛盾调解案例100篇社区矛盾调解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环节,解决社区内部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下面,我们将介绍一些社区矛盾调解的案例,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借鉴和参考。
案例一,邻里纠纷。
某社区居民小张和小李因为小区停车位问题发生了口角,最终演变成了激烈的邻里纠纷。
小张认为小李占用了他的停车位,而小李则认为停车位并没有专属所有权。
社区工作人员介入调解,通过耐心倾听双方诉求,最终找到了一个妥协方案,小区停车位实行公共共享制度,每个居民都有平等的权利使用停车位,同时加强管理,避免私占现象的发生。
案例二,家庭矛盾。
某社区居民小王和小杨是一对夫妻,最近因为孩子教育问题产生了矛盾。
小王认为孩子应该多参加课外班,而小杨则认为应该给予孩子更多的自由空间。
社区工作人员在了解情况后,及时介入,通过开展家庭教育讲座和心理辅导,帮助夫妻双方重新审视问题,最终他们达成了共识,在尊重孩子意愿的前提下,合理规划孩子的课外活动,兼顾学业和兴趣的培养。
案例三,邻里纠纷。
某社区居民小李养了一只小狗,但因为小狗乱叫扰民,引发了邻里纠纷。
社区工作人员通过与小李沟通,帮助他了解养狗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社区规定,并提醒他合理照顾小狗。
同时,也与其他居民进行沟通,协调解决问题。
最终,小李答应加强对小狗的管理,其他居民也表示理解和支持,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
案例四,业主委员会纠纷。
某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员因为小区物业管理问题产生了纠纷。
社区工作人员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听取各方意见,明确小区管理的责任和权利,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利。
通过充分沟通和协商,最终达成了共识,重新选举了新的业主委员会成员,解决了纠纷。
以上就是几个社区矛盾调解的案例,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社区矛盾调解需要及时介入,倾听各方诉求,通过沟通和协商找到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最终实现社区和谐稳定。
希望这些案例能够给大家一些启发,也希望社区矛盾调解工作能够越来越好地发展。
法律矛盾调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小区,居民李某与邻居张某因房屋装修噪音问题产生纠纷。
李某表示,张某装修噪音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生活,要求张某停止装修。
而张某则认为,自己装修时间合法,噪音并非影响李某正常生活的程度。
双方多次协商无果,矛盾愈发激化,甚至有引发暴力冲突的风险。
为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某市某街道调处中心介入调解。
二、矛盾焦点1. 张某装修噪音是否影响李某正常生活。
2. 张某装修时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 双方如何达成和解,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三、调解过程1. 了解情况调解员首先了解双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双方家庭背景、装修情况、噪音产生原因等。
通过了解,调解员发现张某装修噪音确实存在,且对李某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2. 分析矛盾原因调解员分析矛盾原因,发现以下几点:(1)张某对噪音影响的认识不足,未及时采取隔音措施。
(2)李某对张某装修噪音的容忍度较低,未与张某充分沟通。
(3)双方对装修噪音问题的处理方式存在分歧。
3. 制定调解方案针对矛盾原因,调解员制定以下调解方案:(1)要求张某在装修过程中采取隔音措施,降低噪音对李某的影响。
(2)要求李某给予张某一定的时间缓冲,以便张某采取措施降低噪音。
(3)双方签订邻里协议,明确装修噪音问题的处理方式,避免类似纠纷再次发生。
4. 调解实施调解员按照调解方案,分别与李某和张某进行沟通。
首先,调解员向张某说明噪音对李某正常生活的影响,要求张某采取措施降低噪音。
张某表示愿意配合,但在装修时间上存在争议。
随后,调解员与李某沟通,要求其给予张某一定的时间缓冲。
李某表示理解,但希望张某在装修过程中采取更多隔音措施。
经过多次沟通,双方达成以下共识:(1)张某在装修过程中采取隔音措施,降低噪音对李某的影响。
(2)张某装修时间避开李某正常生活时段,尽量减少噪音。
(3)双方签订邻里协议,明确装修噪音问题的处理方式,共同维护邻里和谐。
四、调解结果在调解员的努力下,李某与张某达成和解,签订邻里协议。
江苏省检察机关信访矛盾化解典型案例
江苏省检察机关信访矛盾化解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4.01.18•【分类】其他正文江苏省检察机关信访矛盾化解典型案例目录1.转变思路解定罪难题立案监督助企业纾困——A公司申请立案监督案2.工伤认定引争议多措并举促化解——张某控告、B公司行政申诉案3.身份被冒用留案底能动履职还清白——曹某某刑事申诉案4.多措并举促化解社会治理保民生——陈某行政申诉案5.多元解纷消除正当防卫误解——周某信访案6.精准打击婚恋诈骗坚决维护公平正义——赵某信访案7.强化反向审视推动诉源治理——金某某信访案案例一转变思路解定罪难题立案监督助企业纾困——A公司申请立案监督案2021年6月1日,苏州工业园区某企业A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控告在劳保用品供应商B公司以其为被告提起的民事诉讼中,A公司员工孙某与原告串通,伪造凭据、虚构交易,涉嫌虚假诉讼罪。
公安机关初查后未发现相关犯罪事实,并经复议、复核后维持不予立案决定。
2022年1月27日,多方寻求救济无果后,A公司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受理后,经充分开展实质性调查,认为涉嫌虚假诉讼证据不足,但企业被侵害事实客观存在。
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该院没有简单化回应,而是抓住案件中存在的疑点,重新提炼关键信息,及时转变审查思路。
通过比较采购支出和经营数据,发现该公司劳保支出异常增长和孙某违规采购存在直接关联,工厂厂长洪某对此监管缺位。
借助A公司系案发单位易于取得证据的优势,该院指导其补充提供证据,于2022年4月14日以A公司被职务侵占,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找准案件突破口后,面对取证困难瓶颈,该院强化侦查引导和自行补充侦查,制发引导侦查文书,调取供应商报价单、订单往来记录等,完善证据链条,最终全面查清洪某与孙某共谋收受多家供应商贿赂,以及以串通供应商虚增报价后收取差额款方式侵占A公司财物的事实。
2023年5月12日,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以洪某、孙某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法院采纳该院全部指控意见。
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典型案例
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典型案例近年来,我国乡镇矛盾纠纷日益凸显,成为社会稳定的一大难题。
为了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许多地方政府积极开展多元化解协调工作,从而取得了一定成效。
下面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某乡镇位于农业县,以农业为主导产业,因城市化进程加快,农村土地征收和农民转产补偿成为该乡镇面临的主要问题。
在征收过程中,农民对征地补偿标准不满,认为补偿金额过低,导致他们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
大量农民集体上访,情况十分紧张。
面对这一困境,乡镇政府迅速反应,成立了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的矛盾纠纷化解协调小组。
该小组由法律专家、农民代表、官员等多个部门组成,旨在通过多元化解方式,找到互利共赢的解决方案。
首先,该小组积极与农民进行沟通,听取他们的诉求和意见。
在了解农民诉求的基础上,小组成员深入研究地方土地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一份综合补偿方案。
这份方案相对较为公正,不仅涵盖了征地补偿金额的增加,还包括了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等一系列措施,帮助农民实现可持续发展。
其次,该小组积极引导农民代表参与协商和谈判。
小组成员指导农民代表制定了有力的谈判策略,为他们争取更多的权益。
通过多次协商和谈判,乡镇政府与农民代表达成了一致,解决了之前的矛盾纠纷。
最后,乡镇政府积极践行“以民为本”的理念,加强信息公开和民主参与。
政府通过举办公开听证会,邀请民众提出意见和建议。
同时,政府加强与民众的沟通,多次组织座谈会和群众代表会议,倾听民意,及时解决问题。
通过这一系列措施,乡镇政府成功解决了乡镇矛盾纠纷,实现了农民和政府的双赢局面。
农民得到了公平合理的补偿,同时也获得了就业和技能培训的机会。
政府得到了农民的支持和理解,乡镇的稳定得到了有效维护。
这个案例证明了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的重要性。
只有通过多方参与、综合施策的方式,才能找到最适合解决问题的方案,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
希望这个案例能够为其他地方提供借鉴和参考,推动我国各地乡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工作取得更大成果。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典型案例等。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典型案例等。
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矛盾纠纷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现象,处理好矛盾纠纷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至关重要。
当矛盾纠纷发生时,及时的排查和化解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下面我们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探讨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方法。
案例一:邻里纠纷小明和小红是一对邻居,他们家之间的院子只隔着一堵墙。
近期,小红开始抱怨小明家养的小狗总是在夜晚吠叫,影响了她的休息。
小明则认为小狗是守护家园的伙伴,并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
双方经过多次争执后,情绪愈发激烈。
针对这一矛盾纠纷,解决的关键在于沟通和妥协。
社区协调员可以邀请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协商出一种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比如限制小狗的活动时间或在小狗夜晚吠叫时采取措施减少噪音干扰。
通过主动调解,双方可以找到平衡点,保持邻里和睦。
案例二:员工关系纠纷某公司内部发生了一起员工之间的关系纠纷。
小张和小李因为工作中的一点小事情产生了矛盾,互相指责对方导致工作进展缓慢,气氛紧张。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的领导可以召集双方进行私下交流,了解矛盾纠纷的具体原因,分析问题的症结所在。
可以通过设置目标和分工重新规划工作流程,让双方都能有自己的发挥空间,消除隔阂,增进团队合作。
案例三:家庭矛盾家庭是人们生活中最重要的社会单位,但是家庭矛盾也时有发生。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意见分歧,或者夫妻之间的感情矛盾等。
家庭矛盾的解决需要全家人的共同参与和努力。
通过家庭成员之间的沟通和谈心,理解对方的立场和感受,寻找问题出现的原因,并通过妥善沟通和互相包容来达成共识。
如果遇到较大问题,也可以寻求专业心理师或家庭辅导员的帮助,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法。
总结来看,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是一个综合性工作,需要主动的沟通、妥善的调解和有效的协商。
只有通过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法,才能保持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
希望大家在面对矛盾纠纷时,能够冷静处理,求同存异,达成共识,共同努力维护社会和谐与团结。
【字数:547】第二篇示例:矛盾纠纷在生活中时常出现,原因各种各样,可能是因为利益冲突、观念不同、沟通不畅或者误会等。
人民调解十大典型案例
人民调解十大典型案例一、家庭纠纷调解案例张某和李某是一个年轻夫妻,他们因为一点小事争吵不断,导致夫妻间关系紧张。
经过人民调解员的耐心劝说和细致调解,两人终于坐下来,倾听对方的意见,沟通了彼此的需求和矛盾。
最终,在人民调解员的引导下,他们达成了一份协议,约定双方要多沟通、多关心对方,并承诺不再发生激烈争吵。
二、邻里纠纷调解案例小区里的张先生和李先生因为一颗树引发了争执。
经过人民调解员的介入,了解到双方的冲突核心在于树有可能影响到一方的人身安全。
通过法律法规的解释和权益保障机制的介绍,人民调解员成功地让双方达成了撤除树木并为双方各自补偿的协议。
三、劳动争议调解案例公司A的员工小王因为工资问题与公司发生了纠纷,导致劳动关系紧张。
人民调解员首先帮助双方明确了劳动法和法定工资,并引导他们采取合理的解决方式。
最终,公司同意以行业标准为基准支付小王的合理工资,同时小王同意改正工作中的不当行为。
四、民间借贷调解案例张某借给李某一笔钱,按照约定该笔债务到期却迟迟没有还清。
在人民调解员的引导下,张某和李某详细了解了彼此的经济状况和还款能力,最终达成了分期偿还债务的协议,化解了双方的矛盾。
五、邻里补偿调解案例小明的孩子不慎在邻居家跌倒,并导致受伤。
人民调解员在了解事情经过后,号召邻居们共同承担责任,促使双方达成协议,由邻居家负责支付医疗费用并对小明的孩子进行道歉。
六、婚姻家庭财产分割调解案例离婚夫妻小叶和小明围绕房产和财产分割问题争执不休。
人民调解员通过调解沟通,让双方明确了法律规定和财产分割原则,并制定了合理的分割方案。
最终,小叶和小明达成协议,顺利完成婚姻家庭财产的分割。
七、交通事故赔偿调解案例小王在驾驶过程中与小李发生了交通事故,双方对于事故原因和赔偿金额存在分歧。
人民调解员了解了事故经过后,详细解释了事故责任的界定和赔偿的标准,帮助双方消除了误解。
在人民调解员的引导下,小王和小李达成了协议,相互协商并支付了合理的赔偿金额。
矛盾纠纷调解成功案例
矛盾纠纷调解成功案例矛盾纠纷调解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调解可以有效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下面列举了10个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的案例,以展示调解的实际效果。
1. 邻里纠纷:某小区两户邻居因为一棵树的问题发生纠纷,一方认为树木遮挡了阳光,影响了生活质量,另一方则认为树木是自己合法种植的,不应该被砍伐。
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共识,同意修剪树枝以减少遮挡。
2. 劳资纠纷:某公司与员工之间发生劳资纠纷,员工要求加薪,而公司认为员工的工作表现不够出色。
调解员通过听取双方意见,提供中立的建议,最终公司同意适当提高员工薪水,员工也同意提升工作质量。
3. 合同纠纷:某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发生纠纷,一方认为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另一方则认为自己已经尽力履行。
调解员通过仔细研读合同,并与双方进行针对性的沟通,最终帮助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4. 邻里纠纷:某小区两户邻居因为停车问题发生纠纷,一方认为对方的车辆经常停放在自己的车位上,严重影响了正常出行。
调解员通过听取双方诉求,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同意共享车位,减少停车纠纷。
5. 家庭纠纷:某家庭因为财产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多个亲属之间产生了矛盾。
调解员通过倾听各方意见,进行公正的调查,最终帮助亲属们达成了公平合理的继承协议,化解了矛盾。
6. 邻里纠纷:某小区两户邻居因为噪音问题发生纠纷,一方认为对方的噪音扰乱了自己的生活,影响了休息。
调解员通过协调双方的生活习惯,提出噪音减少的措施,最终帮助双方解决了纠纷。
7. 劳资纠纷:某工厂发生劳资纠纷,员工要求提高工资待遇,而公司认为员工的工作质量不达标。
调解员通过与双方进行充分沟通,发现了双方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最终帮助双方达成妥善的劳资关系。
8. 消费纠纷:某消费者购买了一件商品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但商家拒绝退换货。
调解员通过仔细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帮助消费者主张自己的权益,最终商家同意退还货款。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特色亮点或典型事例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特色亮点或典型事例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矛盾和纠纷是不可避免的。
有效地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能够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进步。
本文将从特色亮点或典型事例的角度,探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的一些经验与做法。
二、多元化的沟通方式在矛盾纠纷的排查和化解过程中,多元化的沟通方式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例如,在争议较大的案件中,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举办公开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以增加各方的参与感和公正性。
同时,还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例如网络视频会议、在线调解等,提供更为便利和高效的沟通方式。
三、专业化的队伍建设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需要专业化的队伍支持。
建立一支专业化、高效率的队伍,对提高矛盾纠纷处理效能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在队伍建设中,需要注重培养专业素质和实践经验,并定期进行培训和交流,保持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敏感性和专业性。
四、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宣传教育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重要环节。
通过宣传教育,可以提高社会公众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认知度和理解度,引导公众理性对待矛盾纠纷,避免情绪化的处理方式。
同时,宣传教育还可以帮助公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合法权益保护意识,从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五、典型事例分析为了更加生动形象地说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的特色亮点,以下列举一则典型事例:案例:某小区邻里矛盾纷争案情:A小区住户B和C因小区停车位问题发生冲突,互相指责对方侵占停车位,并且情绪激动,态度强硬。
解决方案:社区工作人员根据现场情况,立即进行沟通。
他们通过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对话,并耐心听取双方诉求和问题,尽可能缩小双方的分歧和误解。
经过双方协商,工作人员提议开辟临时停车位,以解决当前的停车问题,并承诺在后续规划中增加停车位,以满足小区居民的需求。
结果:通过双方理性沟通和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协调,A小区住户B和C的矛盾得到化解。
双方对解决方案表示满意,争议得以解决,小区居民的邻里关系得到改善。
矛盾纠纷案例集合5篇
矛盾纠纷案例集合5篇案例,就是人们在生产生活当中所经历的典型的富有多种意义的事件陈述。
它是人们所经历的故事当中的有意截取。
案例一般包括三大要素。
案例对于人们的学习、研究、生活借鉴等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矛盾纠纷案例集合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矛盾纠纷案例1【案情简介】2023年4月4日早晨,寒风凛冽,大雪纷飞,一个身着藏袍的年轻妇女蜷缩在天峻县阳康乡调委会门前,满身雪花,瑟瑟发抖,不停地喃喃自语:“活不下去了,活不下去了……”调解员热情地把她请进调解室,一杯热茶下肚后,该女子向调解员哭诉了自己的不幸:她叫才白,丈夫云登嗜酒如命,经常对她实施家暴,让她更无法忍受的,是因夫妻矛盾丈夫还打骂她的家人。
两天前丈夫痛打她后将其逐出家门,她无处安身,只能暂时栖身亲戚家中,要求调解员为她做主。
【调解经过】阳康乡调委会调解员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顶风冒雪来到才白所居住的村社。
经过走访了解到,两人已经结婚4年,因丈夫云登嗜酒后经常打骂妻子才白,致家庭矛盾不断上升,夫妻感情交恶,吵嘴打闹犹如家常便饭,社调委会多次参与调解,但效果不佳。
4月1日,两人又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丈夫云登对妻子才白拳脚相加,才白一怒之下离家出走,在亲戚家住了两天,丈夫云登对此不理不睬。
了解到详情后,乡调解委员会会同社支部书记和村调委会对此纠纷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双方亲朋好友分为两个对立的阵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各不相让,甚至发展为肢体冲突,事态有进一步恶化的危险。
这时,调解员得知才白的舅舅曾担任过社支部书记,参与调解过多起此类案件,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便邀请其参与调解,做双方当事人及亲朋好友的思想工作,以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使事件重新回到正常的调解程序。
为使调解工作顺利进行,调解员将双方亲朋好友分开,通过背靠背的方法做双方思想工作,让他们明白,离婚是夫妻二人的事情,本着维护家庭和谐的角度出发,由他们自己做主,不要干涉他们的婚姻,不要将本来简单的婚姻家庭矛盾上升为两个家族的群体矛盾。
社区综治工作矛盾纠纷典型案例范文
社区综治工作矛盾纠纷典型案例范文在咱们这个充满烟火气的社区里,每天都在上演着各种各样的故事,有欢笑,有温馨,当然也少不了一些矛盾纠纷。
今天呀,我就给大家讲讲一个特别典型的事儿。
一、案例背景。
咱社区里有两位邻居,张大爷和李大爷。
这两位大爷呢,都住在一楼,中间就隔了一堵矮墙。
本来邻里之间应该是和和睦睦的,可就因为这墙根儿下的一小块儿地,闹得不可开交。
这块地啊,不大,也就几平方米。
以前呢,是公共的绿地,可时间久了,草也长得乱七八糟的。
张大爷就寻思着,这地空着也是浪费,不如种点花呀菜呀的。
于是,他就悄悄地把地给整了整,种上了自己心爱的小青菜和几株月季花。
这事儿被李大爷瞧见了,心里可就不舒服了。
李大爷心想:“这公共的地,你咋能自己占了呢?你种上东西了,那我不就没份儿了?”二、矛盾爆发。
有一天,李大爷实在是憋不住了。
他看见张大爷正在给青菜浇水呢,就走过去,没好气地说:“老张啊,你这可不对啊,这地又不是你家的,你咋就种上东西了呢?”张大爷一听,不乐意了,把手里的水壶一放,说道:“老李啊,这地以前荒着的时候也没见你管啊,我费了好大劲儿才把它收拾出来的,种点东西咋啦?再说了,我种的花花草草的,美化环境呢。
”这两位大爷啊,你一言我一语的,声音越来越大,最后直接吵起来了。
周围的邻居听到动静,都围过来看热闹。
这可不得了,本来是两个人的小矛盾,一下子就成了社区里的大新闻了。
三、调解过程。
咱们社区的综治工作人员小王知道这事儿后,赶紧就过来了。
小王可是个机灵的小伙子,他心里明白,这两位大爷都是倔脾气,得用点巧妙的办法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小王先把两位大爷拉开,笑着说:“两位大爷啊,消消气儿,消消气儿。
咱可不能因为这点小事伤了和气啊。
”然后,他看了看那块地,又接着说:“大爷们啊,你们看这样行不行。
这地呢,确实是公共的,不过张大爷把它整得这么好,也不容易。
咱们啊,把这块地分成两份儿,一半儿种花,一半儿种点菜。
这样既能美化环境,又能让大家都有收获,多好啊。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典型案例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典型案例---岳语菲、张超凡、陈辉诉许建花法定继承申诉案一、案例调解类型岳语菲、张超凡、陈辉诉许建花法定继承纠纷案,因家庭成员较多,对遗产存在较大纠纷,家庭成员间矛盾纠纷突出,经一、二审后,许建花不服来我院上访并申请民事监督,我院控申处干警做了大量工作并向其解释了法律上的解决程序,控申处受理了申诉申请,民行处审查后提请了抗诉。
二、纠纷性质类型此案为家庭成员间遗产继承纠纷三、案情简介申诉人许建花,女,1965年9月10日生,系张福成之妻。
其他当事人:岳语菲,系张福成与岳文霞所生女儿,女,1992年12月2日出生。
其他当事人:张超凡,系张福成与岳文霞之子,男,1998年3月3日出生。
法定代理人:岳文霞,女,1971年8月14日出生,汉族,系张福成前妻。
其他当事人(一审原告):陈辉,许建花与陈林之女,女,1992年11月10日出生。
岳语菲、张超凡系张福成与岳文霞所生子女,2002年8月14日张福成与岳文霞离婚。
2002年7月4日许建花与陈林离婚,其婚生女儿陈辉由许建花抚养。
2006年6月6日张福成与许建花领取了结婚证,陈辉随他们共同生活。
2010年11月16日张福成在奎屯出售棉花时突发心脏病去世。
留有财产:1、2004年初从马俊祥处转让获得的位于克拉玛依市小拐乡团结新村的270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土地转让费25万元(已付清)。
该土地上有机井一眼、房屋一栋、小四轮一辆和打药罐一个(小四轮和打药罐已被许建花处理)。
2、2010年收入为:57吨籽棉价款644100元,打瓜收入为32000元,2010年10月23日张福成将该270亩土地承包给马存林,每年承包费为123000元,承包期为两年,已收取2011年土地转包费123000元,合计为799100元,扣除种地投入银行贷款425821.72元及尿素款18538.30元等已支出的费用,尚有盈利354739.98元(含银行存款105000元,即张福成去世当天,张贵军与陈杰受张福成的哥哥张福山委托将张福成未出售的一车棉花出售得价款13万多元,第二天由张国军和许建花一起以许建花的户名存入沙湾县城郊信用社105000元)。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典型案例:夫妻务工遭意外 人民调解暖民心
夫妻务工遭意外人民调解暖民心——沙河镇矛盾纠纷调处典型案例【纠纷简介】柳某、宋某夫妇系临泽县众泰劳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公司)务工人员,2015年6月30日上午10时许,柳某夫妇二人在化音村二标段施工时,吊臂不慎触及高压电,造成宋某触电当场身亡,柳某被电击伤,伤势严重,用工方及时将柳某送至市医院抢救。
闻此噩耗,柳某夫妇的亲属兵分两路,一路随救护车赶往医院救助伤员,一路找到众泰公司,称柳某、宋某是由众泰公司介绍柳某夫妇干活的,所以要求众泰公司对此次意外事故进行赔偿。
但是众泰公司负责人提出两点不同意见:一是他们只是劳务公司,只负责找人,并且与柳某夫妇签订了劳务协议,协议中明确提出在务工期间,务工人员若发生人身伤亡,劳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是众泰公司负责人认为柳某夫妇是给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大禹公司)找的劳务工,是在给鑫大禹公司干活,鑫大禹公司应该对此次事故的负全部责任。
而鑫大禹公司认为这对夫妇是劳务公司派遣到公司干活的,他们认为不应该由他们赔偿。
在场家属情绪失控,扬言要将死者尸体放置施工现场。
【调解经过】事故发生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镇党委书记白儒同志为组长的调解小组,亲自带领工作人员赶往事故现场,耐心的向受害方家属讲解法律法规和政策,稳定他们的情绪。
同时,调解工作人员动员用工方先行筹款及时支付医院治疗费用,并劝说死者家属以死者为大,将尸体先安放到殡仪馆。
通知双方当事人次日到镇人民调解大厅解决此事。
当天晚上,镇上组织召开重大事项分析研判会议,对案情进行了仔细分析,最终认为解决该纠纷的关键是对三个争议焦点进行确认:一是众泰公司和鑫大禹公司谁为此次事故负责,二是宋某的死亡赔偿金核算适用哪种标准;二是柳某被高压电击伤,伤势严重,治疗费用如何计算。
第二天,还未到约定时间,受害者家属聚集20多人到镇政府,柳某因抢救无效死亡,家属情绪异常激动,要求政府尽快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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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典型案例---岳语菲、张超凡、陈辉诉许建花法定继承申诉案一、案例调解类型岳语菲、张超凡、陈辉诉许建花法定继承纠纷案,因家庭成员较多,对遗产存在较大纠纷,家庭成员间矛盾纠纷突出,经一、二审后,许建花不服来我院上访并申请民事监督,我院控申处干警做了大量工作并向其解释了法律上的解决程序,控申处受理了申诉申请,民行处审查后提请了抗诉。
二、纠纷性质类型此案为家庭成员间遗产继承纠纷三、案情简介申诉人许建花,女,1965年9月10日生,系张福成之妻。
其他当事人:岳语菲,系张福成与岳文霞所生女儿,女,1992年12月2日出生。
其他当事人:张超凡,系张福成与岳文霞之子,男,1998年3月3日出生。
法定代理人:岳文霞,女,1971年8月14日出生,汉族,系张福成前妻。
其他当事人(一审原告):陈辉,许建花与陈林之女,女,1992年11月10日出生。
岳语菲、张超凡系张福成与岳文霞所生子女,2002年8月14日张福成与岳文霞离婚。
2002年7月4日许建花与陈林离婚,其婚生女儿陈辉由许建花抚养。
2006年6月6日张福成与许建花领取了结婚证,陈辉随他们共同生活。
2010年11月16日张福成在奎屯出售棉花时突发心脏病去世。
留有财产:1、2004年初从马俊祥处转让获得的位于克拉玛依市小拐乡团结新村的270亩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土地转让费25万元(已付清)。
该土地上有机井一眼、房屋一栋、小四轮一辆和打药罐一个(小四轮和打药罐已被许建花处理)。
2、2010年收入为:57吨籽棉价款644100元,打瓜收入为32000元,2010年10月23日张福成将该270亩土地承包给马存林,每年承包费为123000元,承包期为两年,已收取2011年土地转包费123000元,合计为799100元,扣除种地投入银行贷款425821.72元及尿素款18538.30元等已支出的费用,尚有盈利354739.98元(含银行存款105000元,即张福成去世当天,张贵军与陈杰受张福成的哥哥张福山委托将张福成未出售的一车棉花出售得价款13万多元,第二天由张国军和许建花一起以许建花的户名存入沙湾县城郊信用社105000元)。
3、张福成为其儿子张超凡投保“国寿英才少儿保险”,受益人为张福成,已交保险金10300元,张福成为许建花投保两份“康宁定期保险”,无受益人,已交保险金15000元。
4、社会保险局发放张福成的丧葬费4292元,抚恤金15186元,张福成个人账户余额16415元。
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张福成家庭外债63000元,其中张福山30000元、徐寿军10000元、张福平3000元、张福花20000元。
2010年11月24日岳语菲、张超凡向沙湾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张福成遗留的团结新村的农场一个,并由张超凡继续承包经营;分割2010年农场收益;分割银行存款105000元;返还张福成和张超凡在保险公司的所有保单;分割社保局发放的丧葬费、抚恤金、个人账户余额计35983元。
2011年4月6日陈辉申请以继承人身份参加诉讼。
沙湾县人民法院(2011)沙民一初字第5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许建花自愿返还原告张超凡“国寿英才少儿保险”保单,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返还。
二、被告许建花两份“康宁定期保险”,缴费15,000元被告许建花分得7500元,另一半7500系遗产由岳语菲、张超凡、陈辉被告许建花四位继承人各继承1875元。
被告许建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岳语菲、张超凡、陈辉各支付1875元。
三、共同银行存款105,000元,被告许建花分得52,500元,另一半52,500元系遗产,由原告岳语菲、张超凡、陈辉、被告许建花各继承13,125元。
被告许建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张超凡、岳语菲、陈辉各支付13,125元。
四、张福成抚恤金15,186元,由原告岳语菲,张超凡、陈辉、被告许建花各继承3796.5元。
五、张福成个人账户余额16,415元。
由原告岳语菲、张超凡、陈辉、被告许建花各继承4103.75元。
驳回原告岳语菲、张超凡其他诉讼请求。
岳语菲与张超凡不服该判决上诉于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1)塔民一终字第4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维持沙湾县法院(2011)沙民一初字第56号民事判决的第一项至第五项;二、撤销沙湾县法院(2011)沙民一初字第56号民事判决中关于“驳回原告岳语菲、张超凡其他诉讼请求”的判项;三、张福成承包的位于克拉玛依市小拐乡团结新村的270亩土地在合同剩余承包期内由上诉人岳语菲、张超凡承包其中的130亩(各65亩),由被上诉许建花、原审原告陈辉承包其中的140亩(各70亩)。
争议土地上的房屋、小四轮及打药罐归被上诉人许建花、原审原告陈辉共有,争议土地上的机井由上诉人岳语菲、张超凡共有。
四、张福成与被上诉人许建花的共同财产为354739.98元{2010年棉花收入644100元(57吨×每公斤11.30元)+打瓜收入32000元+2011年土地承包费123000元-贷款425821.72元-尿素款18538.30元},已查明的夫妻共同债务为63000元,由被上诉人许建花从上述共同财产中进行偿还。
余款291739.98元,其中一半即145869.9应归被上诉人许建花所有,另一半145869.99元由上诉人岳语菲、张超凡、被上诉人许建花、原审原告陈辉继承,被上诉人许建花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上诉人岳语菲、张超凡、原审原告陈辉各支付36467.49元。
五、驳回原审原告岳语菲、张超凡的其他诉讼请求。
经我院审查,认为法院存在以下错误:一、二审判决认定张福成与许建花的共同财产存在重复计算部分。
法院判决查明,张福成与许建花的共同收入为:2010年棉花收入644100元、打瓜收入32000元、2011年土地承包费123000元,合计为:799100元,扣除双方认可的种地投入银行贷款425821.72元及尿素款18538.30元等已支出的费用,尚有盈利354739.98元,此为张福成与被上诉人许建花的共同财产。
该共同财产中已经包含了张福成去世第二天以许建花的户名存入沙湾县郊区信用社105000元的售棉款,该款系其盈利中的一部分。
沙湾县人民法院(2011)沙民一初字第56号民事判决的第三项将该存款作为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继承,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1)塔民一终字第471号民事判决的第一项维持了沙湾县人民法院的该项判决,而该判决第四项却未将该存款从共同盈余354739.98元中扣除,使105000元的存款在共同财产中重复计算,导致判决错误。
二、二审判决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
法院判决认为由许建花、陈辉继承270亩土地上的房屋、小四轮及打药罐,由岳语菲、张超凡继承机井。
270亩土地由岳语菲、张超凡承包其中的130亩,由许建花、陈辉承包其中的140亩。
该遗产的分割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9条第一款“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的规定。
本案争议的270亩土地就是农作物的种植地,其灌溉只能依赖于该土地上的这眼机井,所以机井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而法院判决将机井和其中的140亩土地分割开,必然导致该部分土地因得不到灌溉将失去种植的效用。
因此法院判决违背了法律的相关规定,导致判决不当。
3、法院判决认为,对许建花在鉴定结论作出后,又提出其与张福成办理结婚登记虽为2006年,但婚礼举办的时间为2003年,要求提供证人的请求,因不属于新证据,且二审庭审已经结束,本院不予准许。
该认定由不妥之处,许建花提供其与张福成举办婚礼时间的证据应当视为新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结婚实质要件时起算”。
张福成与许建花举行结婚典礼仪式的日期,对他们婚姻关系效力的起算日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本案中对270亩承包地的经营权及其附着物等财产性质的认定具有重要作用,不审理该证据可能导致判决明显不公,同时兼顾我国现实国情应当将该证据视为新证据。
[再审结果]经我院提请抗诉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受理抗诉后,指令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再审,2013年6月28日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再审。
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3)塔民一再终字第1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撤销本院(2012)塔民一初字第471号民事判决及沙湾县人民法院(2011)沙民一初字第56号民事判决书;(二)本案发回沙湾县人民法院重审。
四、案例启示本案争议焦点是对视为“新的证据”的理解和适用以及遗产分割原则与分割方式的理解和适用问题。
一、如何认定视为“新的证据”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在原审中提供的主要证据,原审未予质证、认证,但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应当视为新的证据。
视为“新的证据”的情形,是兼顾我国现实国情对“新的证据”的适度扩张,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该证据是当事人在原审中已提供的重要证据。
首先该证据是在原审过程中已经向法院提供;其次该证据是重要证据或者说是主要证据,它能够证明案件基本事实、具有足够证明力且必不可少的证据。
第二,该证据在原审中未予质证。
在原审过程中,当事人将该证据提交给人民法院后,原审法院在开庭审理中并没有对该证据进行质证。
第三,原判决、裁定书中没有将该证据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本案中许建花提供其与张福成举办婚礼时间的证据,对他们婚姻关系效力的起算日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进而对本案争议的270亩承包地的经营权及其附着物等财产性质的认定具有重要作用,且该证据许建花已向二审法院提交,二审法院没有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质证,在判决书中也没有将该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根据视为“新的证据”的构成条件,该证据符合视为“新的证据”的构成条件,应当视为“新的证据”。
而法院判决认为不属于新的证据,显然不妥。
二、关于遗产分割的规则和方式问题。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遵循的规则是: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遗产分割一般采用实物分割的方式,尤其是对可分物,如现金、存款等。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1)折价。
折价是指将不宜分割的遗产,或者继承人都不愿取得的遗产,出卖给他人以换取价金,然后再按照各继承人应继份的比例,对价金进行分割。
(2)补偿。
补偿是指先将不宜分割的遗产折算成价金,交由继承人中一人取得该遗产的所有权,再由取得该遗产的继承人将超出自己应继份的部分,用金钱或实物补偿给其他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