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代表性PPP项目案例英法海底隧道PPP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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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代表性PPP项目案例英法海底隧道PPP模式
1.英法海底甲概况
英法海底隧道由三条长S lkm的平行隧洞组成,总长度;53km,其中海底段的隧洞长度为3x38km,是目前世界上最长的海底隧道。从1986年2月12日法、英两国签订关于隧道连接的坎特布利条约(Treaty of Canterbury)到1994年5月7日正式通车,历时8年多,耗资约100亿英镑,也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利用私人资本建造的工程项目。
隧道的开通填补了欧洲铁路网中短缺的一环,大大方便了欧洲各大城市之间的来往。英、法、比利时三国铁路部门联营的“欧洲之星”(Eurostar)列车车速达300km/b:平均旅行时间,在伦敦与巴黎之间为3个小时,在伦敦和布鲁塞尔之间为3小时10分。如果把从市区到机场的时间算在内,乘飞机还不如乘“欧洲之星”快。人们称誉这项工程“一梦200年海峡变通途”。1985年3月2日法、英两国政府发出对海峡通道工程出资、建设和经营的招标邀请。1986年1月两国政府宣布选中CTG-FM(Channel Tunnel Group-FranceMange S.A.)提出的双洞铁路隧道方案。CTG-FM 是一个由两国建筑公司、金融机构、运输企业、工程公司和其它专业机构联合的商业集团。它在1985年已分为两个组成部分,一个是TM以Transmanche Link)联营体,负责施工、安装、测试和移交运行,作为总承包商;另一个是欧洲隧道
公司(Eurotunnel),负责运行和经营,作为业主礴1986年3月英、法政府与欧洲隧道公司正式签订协议,授权该公司建设和经营欧洲隧道55年,后来延长到65年,从1987年算起。到期后,该隧道归还两国政府的联合业主。协议还规定两国政府将为欧洲隧道公司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并且该公司有权执行自己的商业政策,包括收费定价。
2英法海底隧道PPP模式
特许权协议于X987年签订,该项目于1993年建成。政府授予Eurotunnel公司55年的特许期(1987-2042,含建设期7年)建设、拥有并经营隧道,55年之后隧道由政府收回,其项目结构如图6.3所示。
项目总投资103亿美元。在特许权协议中,政府对项目公司提出了3项要求:
(1)政府不对贷款作担保;
(2)本项目由私人投资,用项目建成后的收入来支付项目公司的费用和债务;
(3)项目公司必须持有加%的股票。项目资金来源依靠股票和贷款筹集。其中,股票20亿美元,由银行和承包商持有2.80亿美元,由私有机构持有3.70亿美元,由公共投资者持有13.50亿美元。贷款为83亿美元,由209家国际商业银行提供。政府允许项目公司自由确定通行费,其收入的一半是通过与国家铁路部门签订的铁路协议产生的,用隧道把伦敦与欧洲的高速铁路网相连接;其他收入来自通过隧道运载商业机动车辆的高速火车收费。政府保证,不允许在30年内建设第二个跨越海峡的连接通道。
项目公司承担隧道建设的全部风险,并且为造价超支设置了18亿美元的备用金。在岸上施工的部分,工程量按一个固定价格合同。隧道则以目标费用为基础。项目公司按实际费用加上目标价值12.36%的固定费向承包商支付,该费用估计为2.5亿美元。如果隧道在目标价格以下建成,承包商将得到所节约资金的一半;如果实际费用或进度超过目标值,承包商将支付一项特定数量的损失费用给项目公司。另外,由于不可预见的地质条件或通货膨胀,合同要服从价格调整。
3英法海底隧道PPP模式的教训
对这个“样板”项目持否定态度的也大有人在。由于这个工程的预算从1987年估计的48亿英镑,上升到建成时的106亿英镑;全面营运的时间从原来计划的1993年初推迟到1995年,使欧洲隧道公司的财务状况极端困难,大大损害了这个“样板”的形象。从英法海底隧道PPP模式的运作,有许多教训可以吸引。
(1)项目管理一以合作和协调克服分歧和对抗
隧道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认为,“工程技术问题相对来说解决得比较顺利,主要教训来自组织机构、合同和财务方面”。该项目涉及众多的“干系人”和“当事人”,包括英、法两国和当地政府的有关部门,欧、美、日本等200多家贷款银行,70多万个股东,许多建筑公司和供货厂商,管理的复杂性给合作和协调带来了困难。合同是合作的基础。掘进工程采用的目标费用合同(target costcontract)是比较合理的,因而掘进工程基本上按计划完成。隧道列车的采购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cost plus fee contract),由于无激励因素带来较多延误和超支。固定设备工程采用总价合同(lump sum contract)并不是一个好办法。由于欧洲隧道是以设计、施工总包方式和快速路径(fast-track)方法建设的,在签订合同时还没有详细的设计,这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潜伏了分歧、争议和索赔。
(2)项目“孵化”是项目成败的一个关键
埙目孵化是指从提出项目设想到论证、立项和组建主办机构的过程。英法海底隧道经历和面临的危机,其原因可追溯到它的孵化期。项目在论证阶段曾聘请多方面的独立咨询的交通专家进行预测。普遍认为92年之后的15-20年内跨海峡的交通需求可能会翻一番。91年英、法、比利时之间的跨海峡旅客市场已达到3130万人次(包括飞机、水路和火车轮渡)。预测2003年会达到5830万人次,其中3930万将通过隧道旅行。但实际情况表明当初对效益的预测偏于乐观。英法海底隧道在组织结构上有明显缺陷。参加过隧道建设的人认为,如果现在开始干的话,不能让发起人(指英法隧道集团CTG-FM)又作为建设方,允许自己的合作伙伴(指总承包商TML和牵头银行)与他们自己(指欧洲隧道公司)签订合同。隧道公司财务主管认为,财务上最致命的教训是必须有一个强硬的、独立的业主,来对建设和贷款问题进行谈判。捕捉立项时机是项目孵化的核心内容。欧洲隧道立项在过去至少被放弃或中断了26次。有人认为,如果70年代隧道工程不中断,造价不会象现在那样高昂,财务上的困难会小得多。这种说法有待推敲。不过欧洲隧道几起几伏的演变至少说明重要项目的论证不能只进行一次;昨天不可行的,今天也许变成可行,错过机遇,明天又可能成为不可行;这需要保持一个小组,进行长期的可行性预测和跟踪,捕捉立项的最佳时机。对英法海底隧道工程做全面评价,目前还为时过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