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会财务管理制度样本
慈善协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慈善协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确保慈善协会的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协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协会各部门、各项目及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我协会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三)及时性原则:及时进行财务核算和报告。
(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
(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我协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制度。
(二)编制和执行年度财务预算。
(三)负责协会的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
(四)进行财务核算和报告。
(五)进行财务分析和监督。
(六)办理其他财务事务。
第六条各部门、各项目应设立财务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本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各项目财务负责人职责:(一)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二)编制和执行本部门、本项目的财务预算。
(三)负责本部门、本项目的资金管理。
(四)进行本部门、本项目的财务核算和报告。
(五)办理其他财务事务。
第三章资金筹集与管理第八条资金筹集渠道:(一)政府资助。
(二)社会捐赠。
(三)企业赞助。
(四)其他合法途径。
第九条资金管理:(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合法合规。
(二)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
(三)加强资金收支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四)定期进行资金盘点,确保资金账实相符。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十条财务核算:(一)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财务核算。
(二)建立健全会计账簿,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三)定期进行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数据准确。
第十一条财务报告:(一)按照国家规定编制财务报告。
慈善机构分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本慈善机构分会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保障慈善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机构1. 慈善机构分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分会财务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由分会负责人提名,经理事会批准后任命。
3. 财务管理部门设财务人员若干名,负责具体财务工作。
三、财务管理原则1. 专户管理:分会财务实行专户管理,所有资金收入、支出均通过分会财务账户进行。
2. 专款专用:分会各项资金必须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3. 公开透明:分会财务管理工作要公开透明,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
4. 严谨规范:财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执行。
四、财务收支管理1. 收入管理:(1)分会会费、捐赠、政府资助等收入,均应按时、足额上缴财务账户。
(2)捐赠款项应明确用途,并开具捐赠收据。
2. 支出管理:(1)分会各项支出应按照规定程序审批,严禁擅自支出。
(2)支出款项应与实际发生相符,不得虚列支出。
(3)大额支出需提交理事会审议。
五、财务报告1. 每季度末,财务管理部门应向理事会提交财务报告,包括收支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等。
2. 每年年末,财务管理部门应向理事会提交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
3. 理事会应定期听取财务报告,并对财务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监督检查1. 慈善机构分会设立财务监督小组,负责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财务监督小组应定期对财务工作进行审查,确保财务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 财务人员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慈善机构分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慈善总会财务制度范本
慈善总会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慈善总会的财务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性、透明度和规范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慈善总会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范、合理高效、廉洁自律的原则。
第三条慈善总会应当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明确财务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慈善总会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五条慈善总会应当定期进行审计,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财务管理机构和人员第六条慈善总会应当设立财务部门,领导财务工作的主要领导是财务总监。
第七条财务总监负责慈善总会的财务管理工作,领导财务部门的工作,主持编制慈善总会的财务预算和决算。
第八条财务总监应当具有相关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执业资格,熟悉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第九条财务总监直接下设财务主管,具体负责慈善总会的日常财务工作,协助财务总监开展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财务主管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熟悉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软件操作技能,执行财务总监的工作要求。
第三章财务管理制度第十一条慈善总会应当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规范会计核算流程和会计凭证管理,完善会计核算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
第十二条慈善总会应当编制财务预算和决算,明确经费来源和用途,合理安排预算支出和监督决算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慈善总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收支管理流程和资金监督机制,做好资金安全管理和使用。
第十四条慈善总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审计制度,定期对慈善总会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慈善总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报告制度,及时编制和公布慈善总会的年度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公示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六条慈善总会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慈善总会的资金使用应当根据财务预算和财务审批流程,严格按规定用于慈善活动和公益事业。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慈善基金会的财务活动,确保资金的合法、安全、有效使用。
2. 慈善基金会财务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二、财务管理机构与职责1. 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基金会的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应配备专职财务人员,财务人员需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
三、财务预算与收支管理1. 每年度末,财务管理部门应编制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2. 所有收入必须入账,不得坐支、挪用或私设小金库。
3. 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重大支出需经理事会审批。
四、资产与负债管理1. 基金会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投资、固定资产等。
2. 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应有明确的规定和程序。
3. 对外借款和担保需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并明确借款条件、期限和担保责任。
五、财务报告与审计1. 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表等。
2. 年度财务报告应由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对外公布。
3. 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财务审计和监督。
六、财务监督与检查1. 设立监事会,负责对基金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2. 监事会有权查阅财务资料,对财务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3. 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监事会应及时纠正,并报告理事会。
七、财务风险管理1. 建立财务风险管理体系,识别和评估潜在的财务风险。
2. 制定风险应对措施,包括风险预防、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等。
八、财务信息披露1. 基金会应定期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包括年度报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等。
2. 财务信息披露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符合特定慈善基金会的具体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
慈善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慈善组织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慈善组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慈善组织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成本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原则。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本慈善组织实行财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设立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并接受理事会监督。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财务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财务人员对财务工作负责。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七条收入包括捐赠收入、政府资助、项目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八条收入必须真实、合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九条收入应按照规定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截留、挪用。
第十条捐赠收入应注明捐赠人、捐赠日期、捐赠金额、捐赠物品等信息。
第十一条政府资助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申报、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十二条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支。
第十三条支出必须真实、合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十四条支出凭证必须齐全,包括发票、收据、银行对账单等。
第十五条支出应按照规定程序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支出。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六条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十七条资产应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八条资产转让、报废、毁损等应及时办理手续,并按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资产投资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资金安全。
第六章负债管理第二十条负债包括短期负债和长期负债。
第二十一条负债应按期偿还,不得拖欠。
第二十二条负债利息支出应按规定计入当期费用。
第七章成本管理第二十三条成本管理应遵循节约、高效原则。
第二十四条成本核算应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五条成本费用支出应按规定程序审批。
第八章财务监督第二十六条理事会对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第二十七条财务部门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
慈善总会财务制度范本
慈善总会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工作,保证慈善资金的合法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透明、规范、有效的原则,确保慈善资金的合理使用和保值增值。
第三条慈善总会应依法设立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
第二章资源筹集第四条慈善总会筹集资金的主要方式包括:(一)捐赠收入:包括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捐赠;(二)投资收益:按照慈善总会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合法投资取得的收益;(三)政府补助:依法获得的各级政府补助资金;(四)其他收入:合法取得的其他资金。
第五条慈善总会筹集资金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捐赠协议使用捐赠资金,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六条慈善总会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投资、固定资产等,应实行分类管理,确保资产安全。
第七条慈善总会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等进行明确规定。
第八条慈善总会资产的使用应遵循慈善宗旨,优先保障慈善项目需求,合理分配资源。
第四章财务预算第九条慈善总会应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明确收入、支出和资金筹措等事项,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十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事项变动,需调整预算的,应按程序重新审议。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一条慈善总会应按月、季、年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慈善总会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
第十二条慈善总会年度财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开。
第六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慈善总会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慈善总会应接受捐赠人、政府部门、社会公众等各方面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慈善总会工作人员在财务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泄露秘密等,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慈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慈善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合规、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成本、费用等方面。
第三条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勤俭节约、严格管理、提高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本单位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二)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确保财务活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三)负责管理本单位的财务收支,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使用;(四)负责管理本单位的资产、负债、成本、费用,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五)负责对本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
第三章财务收入管理第六条本单位的收入主要包括:(一)捐赠收入: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的资金、物资等;(二)政府资助:包括政府拨付的专项资金、项目经费等;(三)其他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
第七条捐赠收入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捐赠人自愿捐赠,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二)捐赠物品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捐赠协议的规定;(三)捐赠收入应当及时入账,确保账实相符。
第四章财务支出管理第八条本单位的支出主要包括:(一)慈善项目支出:包括项目实施、管理、宣传等费用;(二)行政办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三)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四)其他支出。
第九条财务支出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捐赠协议的规定执行;(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三)支出凭证齐全,手续完备。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条本单位的资产包括:(一)货币资金;(二)固定资产;(三)无形资产;(四)其他资产。
第十一条资产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二)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三)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县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慈善总会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慈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县慈善总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慈善总会及其分支机构、下属单位的所有财务活动。
第三条县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公开透明: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民主决策:财务决策实行民主集中制,确保决策科学合理。
(四)勤俭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县慈善总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总会财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二)组织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三)负责总会财务活动的核算、审核、报销等工作;(四)监督总会财务活动,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六条财务管理内容包括:(一)预算管理:编制、执行、调整和监督总会年度预算。
(二)收入管理:组织收入,确保收入来源合法合规。
(三)支出管理:合理安排支出,确保支出合规、高效。
(四)资产管理:管理总会资产,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五)财务核算:建立健全财务核算体系,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第四章财务监督与审计第七条县慈善总会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第八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二)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三)财务活动的效益性。
第九条县慈善总会每年接受审计部门对财务活动的审计,确保财务活动合规、透明。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县慈善总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慈善会_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会财务管理,确保慈善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维护捐赠人、受益人和本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基金管理等。
第三条本会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活动真实反映,数据准确无误。
(三)安全性原则:保障慈善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
(四)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本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活动规范有序。
(二)负责慈善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三)负责编制财务报表,进行财务分析。
(四)负责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五)负责对外报送财务信息。
第三章财务收入管理第五条本会收入主要包括:(一)会员会费:按照会员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收取。
(二)捐赠收入: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的资金。
(三)政府资助:政府对本会的资金支持。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准确地记录收入,确保收入来源清晰、合法。
第四章财务支出管理第七条本会支出主要包括:(一)慈善项目支出:用于开展各项慈善活动的资金。
(二)行政办公支出:用于本会日常办公、人员工资、福利等。
(三)其他合法支出。
第八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支出,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第五章财务资产和负债管理第九条本会资产主要包括:(一)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等。
(二)固定资产:办公设备、车辆等。
(三)存货:库存物资等。
第十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第十一条本会负债主要包括:(一)短期借款:本会为满足临时资金需求而借入的资金。
慈善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慈善会财务管理,确保慈善资金安全、合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慈善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慈善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负债、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本慈善会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公开透明:慈善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向捐赠者、受益人和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2. 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慈善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专款专用:慈善资金必须用于慈善事业,不得挪作他用。
4. 效益最大化:合理配置慈善资源,提高慈善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本慈善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本制度,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负责慈善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
3. 编制和审核财务报表,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4. 对慈善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5. 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接受理事会监督。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六条本慈善会收入主要包括:1. 捐赠: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的资金。
2. 政府资助:政府对本慈善会的资金支持。
3. 业务收入: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4. 利息收入:慈善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5. 其他合法收入。
第七条慈善捐赠收入属于社会公共财产,必须确保其安全、合规使用。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八条本慈善会支出主要包括:1. 慈善项目支出:用于开展慈善项目的资金。
2. 管理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等。
3. 财务费用:包括银行手续费、保险费等。
4. 其他合法支出。
第九条慈善项目支出必须符合项目计划和预算,专款专用。
第五章资产与负债管理第十条本慈善会资产主要包括:1. 现金及银行存款。
2. 存货。
3. 固定资产。
4. 投资等。
慈善会_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慈善会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慈善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 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 严谨细致,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4. 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 慈善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财务管理,组织实施本制度。
3. 财务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财务管理,包括会计核算、资金管理、财务报表编制等工作。
四、财务管理内容1. 资金管理(1)设立银行账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2)资金收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挪用、侵占、私分。
(3)定期进行资金盘点,确保资金安全。
2. 会计核算(1)建立健全会计账簿,做到账实相符、账证相符。
(2)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及时反映慈善会财务状况。
3. 资产管理(1)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台账,明确资产权属和使用情况。
(2)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资产安全。
(3)合理配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4. 预算管理(1)编制年度预算,明确资金使用方向。
(2)严格执行预算,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3)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财务监督1. 慈善会设立监事会,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2.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3. 接受社会监督,对公众举报和投诉及时调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慈善会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慈善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慈善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金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各项财务活动,包括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本单位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2. 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3. 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 严格执行预算,加强财务控制;5. 重视财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四条本单位收入来源包括:1. 捐赠收入: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的货币资金、实物、有价证券等;2. 政府资助:包括财政拨款、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奖励等;3. 其他合法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等。
第五条收入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建立健全捐赠收入登记制度,对捐赠款项进行及时、准确、完整的登记;2. 捐赠收入应专户存储,不得挪用、侵占;3. 捐赠收入应按照捐赠协议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使用,确保资金使用效益;4. 定期对捐赠收入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六条本单位支出包括:1. 行政管理费用:包括工资、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等;2. 项目支出:包括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评估等;3. 资产购置费用:包括固定资产购置、维修、更新等;4. 其他支出:包括捐赠支出、赞助支出等。
第七条支出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严格执行预算;2. 支出凭证必须真实、合法、完整;3. 严格控制非必要支出,降低行政成本;4. 定期对支出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八条本单位资产包括:1.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车辆等;2.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3. 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第九条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建立健全资产登记制度,确保资产安全;2. 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3. 严格执行资产处置程序,确保资产处置合规;4. 加强资产维护,延长资产使用寿命。
慈善会财务制度范本
慈善会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慈善会的财务管理,保障慈善资金的安全、合法和有效使用,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慈善会组织。
第三条慈善会财务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慈善会应当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慈善会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应配备具有专业素质和良好职业道德的财务人员。
第五条财务部门的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慈善会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慈善会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并进行财务分析;(三)负责慈善会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四)监督和管理慈善会的资产、负债和权益;(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财务状况,接受理事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六)其他与财务有关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六条慈善会收入包括会费、捐赠、政府资助、投资收益等,收入来源应合法合规。
第七条慈善会应建立健全收入管理制度,明确收入核算范围、标准和程序。
第八条慈善会接受捐赠时,应查验捐赠人的捐赠意愿和相关凭证,确保捐赠财产的合法性。
第四章支出管理第九条慈善会支出包括慈善项目支出、管理费用、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应符合慈善会的宗旨和目标。
第十条慈善会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明确支出审批程序、报销范围和标准。
第十一条慈善会进行投资活动时,应遵循风险可控、收益合理的原则,确保投资收益用于慈善事业。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二条慈善会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投资、物资等,资产管理应确保资产的安全、保值增值。
第十三条慈善会应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采购、处置和保管的程序和责任。
第十四条慈善会资产的使用和处置应遵循合法、公开、透明的原则,重大资产处置事项应提交理事会审议。
第六章财务报告与监督第十五条慈善会应按月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并于年度终了时进行财务审计。
慈善会财务制度范本
慈善会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慈善会的财务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合理、透明,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慈善会的一切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监督等环节。
第三条慈善会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捐赠款项得到合理利用。
第四条慈善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体系,实行科学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
第五条慈善会应当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合法、合规使用。
第六条慈善会应当定期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慈善会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违法、违规操作。
第八条慈善会在财务管理中应当注重风险防范,保障资金安全。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九条慈善会的资金筹集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公开的原则,不得采取强制、欺骗等手段。
第十条慈善会的资金筹集应当保护捐赠者的合法权益,遵循捐赠者意愿使用捐赠款项。
第十一条慈善会应当建立健全的捐赠者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捐赠者信息的保密和安全。
第十二条慈善会应当建立定期公布资金筹集情况的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十三条慈善会的资金使用应当遵循专款专用、合理高效的原则,不得挪用或滥用捐赠款项。
第十四条慈善会应当建立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程序和流程。
第十五条慈善会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监督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慈善会应当定期公布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慈善会应当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避免资金使用中出现违法、违规现象。
第四章财务监督第十八条慈善会应当建立独立的财务监督机构,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第十九条财务监督机构应当独立于慈善会的管理层,确保监督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二十条财务监督机构应当加强与慈善会监事会、审计机构等部门的合作,共同监督慈善会的财务活动。
第二十一条财务监督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对慈善会的财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二十二条慈善会应当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十三条财务报告应当包括捐赠收入、支出情况、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内容。
慈善组织财务制度范本
慈善组织财务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慈善组织的财务活动,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保障慈善组织合规、高效、透明地运用捐赠资金,实现慈善目的。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各类慈善组织。
第三条慈善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明确财务职责,加强财务核算,确保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
第四条慈善组织应依法合规使用捐赠资金,确保捐赠财产用于慈善目的,不得挪用、侵占、私分或者变相私分。
第五条慈善组织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接受捐赠人、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六条慈善组织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内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财务专业能力。
第七条慈善组织应设立财务委员会,负责审核、监督财务活动,财务委员会成员应具备财务、法律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捐赠收入管理第八条慈善组织应通过合法渠道筹集捐赠资金,明确捐赠途径,确保捐赠资金的安全、便捷。
第九条慈善组织应与捐赠人签订捐赠协议,明确捐赠用途、捐赠金额、捐赠期限等内容。
第十条慈善组织应设立捐赠账户,专户管理捐赠资金,确保捐赠资金的独立、安全。
第十一条慈善组织收取捐赠资金时,应向捐赠人出具合法、规范的捐赠收据,并在捐赠人要求时,提供捐赠资金使用情况的反馈。
四、支出管理第十二条慈善组织应严格按照捐赠协议和慈善项目计划使用捐赠资金,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高效。
第十三条慈善组织应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确保支出事项的合法、合理。
第十四条慈善组织应加强对捐赠财产的管理,建立健全财产登记、使用、处置制度,确保财产的安全、有效。
第十五条慈善组织应定期对慈善项目进行评估和审计,确保项目合规、高效、透明。
五、财务报告和审计第十六条慈善组织应按季度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等,并于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社会公开。
第十七条慈善组织应于每年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编制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向社会公开。
第十八条慈善组织应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合法。
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3篇
公益组织财务管理制度3篇为了加强慈善总会的财务管理,保障慈善资金的筹集、安全和效益,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慈善总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广东省社会团体财务管理规定》、《博罗县慈善总会章程》,制定了本办法。
慈善资金属于社会资金,是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公益事业资金的补充,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为了对慈善资金进行统一管理,慈善总会配备专职的会计、出纳人员,并设立单独的银行账户,进行专账核算。
慈善资金来源包括社会捐赠、政府部门的资助、举办慈善事业的收入、会员交纳的会费、利息及其他合法收入。
慈善资金专款用于按本会章程规定的各项慈善活动和事业支出,主要包括兴办或资助各类慈善事业和公益事业,开展社会救助、帮助社会上困难的家庭和个人,以及开展国内外慈善交流活动的费用。
为保障慈善会工作的正常运转,本会业务管理费按年初慈善创始基金总额2%计提,从存款利息收入和对业务管理工作的专项捐赠中列支,当年日常开支的节余部分可结转下一年使用。
本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慈善资金总支出的10%。
本会业务管理费主要用于日常的办公支出、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固定资产购置、会议费、通讯费、宣传费、差旅费以及为慈善活动所支付的必要费用。
专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参照事业单位相应标准执行;临时聘用人员参照主管部门相应标准执行;本会兼职人员不得在本会领取工资和享受劳保福利,可给予适当劳务报酬。
为严格财务管理,各项开支需按审批程序的规定办理。
领用现款或支票时,需先填写“借款单”,由秘书长或会长审批后,才予以领用。
报销时,应有经明人签名,秘书长或会长审批后,才准予报销。
1000元以上的开支须用支票支付。
不同项目支出需按财务审批权限逐级办理审批手续。
慈善总会业务经费、慈善资金的使用按下列权限审批:正常的行政业务开支,3000元(含本数)以下由秘书长审批;3000—5000元(含本数)由会长审批;5000元以上由会长办公会研究审批。
慈善组织财务制度范本
慈善组织财务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慈善组织的财务管理,保障慈善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特制定本《慈善组织财务制度范本》。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慈善组织。
慈善组织应当依法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慈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制,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透明、高效。
第四条慈善组织应当依法支付税收,做好税务申报和纳税工作。
第五条慈善组织应当做好会计核算,保障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慈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保障财务资产安全。
第七条慈善组织应当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制定年度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加强资金使用的决策和执行管理。
第八条慈善组织应当严格遵循慈善法律、法规和慈善组织章程,做到财务管理合规。
第二章财务管理第九条慈善组织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组织架构、财务管理流程、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条慈善组织应当按照会计法规定,建立健全的会计核算制度。
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慈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报告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编制财务报告,并接受审计。
第十二条慈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第十三条慈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预算管理和执行制度,合理制定年度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督。
第十四条慈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审计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管理和经济活动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慈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资产管理制度,保障慈善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六条慈善组织应当根据慈善事业的需要,合理安排慈善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用途合法、合规。
第十七条慈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包括资金管理组织、资金管理流程、资金管理制度和资金管理执行。
第十八条慈善组织应当加强对捐款和资助款项的管理,确保捐款和资助款项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九条慈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捐款管理制度,规范捐款的收取、使用和报告。
慈善单位财务制度模板
慈善单位财务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慈善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保障慈善事业的发展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慈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慈善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慈善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与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慈善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单位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真实反映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规范慈善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单位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慈善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慈善单位的经济业务事项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七条慈善单位预算编制应遵循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稳妥性的原则,结合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和财务状况,合理预测收入和支出,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预算编制应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主要包括捐赠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等;支出预算主要包括救助支出、项目管理支出、行政管理支出等。
第九条预算审批程序:预算编制完成后,需提交单位管理层审批,再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预算规定进行资金使用,不得擅自调整预算。
如确需调整,应按照审批程序重新提交审批。
第十一条预算执行结束后,慈善单位应编制决算报告,真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包括收入、支出、资金使用效益等。
第三章收入管理第十二条慈善单位收入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收入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慈善会召开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会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会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本会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来源和使用的合法性。
(二)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责任制原则: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财务责任。
第二章资金筹集第四条资金筹集渠道包括:(一)政府资助;(二)社会捐赠;(三)会员会费;(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条资金筹集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资金筹集计划;(二)确定资金筹集方式;(三)签订捐赠协议或合同;(四)按照协议或合同约定收取资金。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六条资金使用范围:(一)开展慈善活动的支出;(二)管理费用;(三)宣传费用;(四)其他合法支出。
第七条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使用资金;(二)资金使用需经相关程序审批;(三)资金使用需符合国家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四)禁止挪用、侵占、私分资金。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八条财务管理包括:(一)财务预算编制;(二)财务核算;(三)财务报告编制;(四)财务监督。
第九条财务预算编制:(一)各部门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编制财务预算;(二)财务部门对各部门预算进行审核、汇总;(三)提交理事会审批。
第十条财务核算:(一)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二)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三)定期进行财务核算分析。
第十一条财务报告编制:(一)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告;(二)定期向理事会和监事会报告财务状况。
第五章财务监督第十二条财务监督包括:(一)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进行内部审计;(二)外部监督:接受政府、审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三条理事会和监事会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香坊区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制度
香坊区慈善总会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总会财务管理,保障善款的规范管理、安全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香坊区慈善总会章程》,结合本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会按照慈善组织的要求开展慈善活动,管理和使用财产,以善款使用的效益最大化、成本最小化和财务工作的民主化、透明化为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会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四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财务人员,设立独立银行账户,对善款统一管理,专账核算。
第五条本会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当年可用资金情况,编制年度预算计划,加强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测和管理,年终进行财务决算。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六条本会财产为社会公共财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分、侵占和挪用。
第七条本会所有收入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并规范使用公益事业捐赠票据。
第八条本会慈善活动资金来源于社会捐赠、政府资助、会费、慈善信托、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提供服务的收入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九条本会慈善活动资金主要用于开展符合本会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各类慈善项目和慈善活动。
慈善活动支出是指向受益人捐赠财产或提供无偿服务时发生的下列费用:(一)直接或委托其他组织资助给受益人的款物;(二)为提供慈善服务和实施慈善项目发生的人员报酬、志愿者补贴和保险,以及使用房屋、设备、物资发生的相关费用;(三)为管理慈善项目发生的差旅、物流、交通、会议、培训、审计、评估等费用。
第十条本会管理经费来源于发展基金增值部分、会费、社会捐赠、政府资助、银行存款利息、兴办实体及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本会管理经费主要用于日常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宣传费、交通运输费和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十二条本会的支出一般包括管理费用支出、公益服务活动支出、其他业务活动支出、筹资费用支出及其他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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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合财务管理制度
(草案)
为加强慈善会的财务管理,保障慈善资金的使用安全和效益, 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会章程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般原则
(-)封闭管理的原则。
慈善资金及其利息除章程另有规定外, 只能用于慈善事业,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她用。
(二)专项核算的原则。
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设置合计科目、复式记帐、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会计实行电算化管理。
(三)公开透明的原则。
慈善会秘书长每季度将捐赠款情况向令长及理事会汇报。
财务帐目应接受财政、审计部门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的使用情况, 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资金收入
(-)慈善资金的收入
1、社会各界捐赠的捐款收入;
2、物业管理收入;
3、政府资助;
4、慈善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会在慈善资金内部设立基本金。
基本金的来源为:
1、本会成立时首次募集的创始慈善基金;
2、物业收入总额的50%划入基本金;
3、不定向募捐资金总额的30%划入基本金。
(-)会员活动经费收入
1、按5%的比例从上一年度不定向募捐资金总额中提取;
2、会员缴纳的会费;
3、专项活动赞助费;
4、政府资助;
5、会员活动经费产生的利息收入。
每年动用的基本金不得超出上一年度基本金的20%。
基本金所产生的利息用于慈善事业,使用途径类同一般慈善资金。
三、资金收入管理
(-)慈善资金收入的管理:
1、凡收到社会各界捐赠的款项,必须开具《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给捐赠单位或个人;
2、收到的捐赠款项,应按规定存入银行专户,专款专用;
3、慈善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慈善资金统一管理,专款专用, 不得挪作她用;
4、建立慈善资金档案,永久保管。
(二)会员活动经费收入管理
1、凡收到合员会费,必须开具《广东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收据》
给会员;
2、凡收到会员专项活动赞助费,必须开具《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给会员;
3、会■员活动经费应按规定存入银行专户,专款专用。
四、资金支出管理
(-)慈善资金财务支出管理:
1、定向捐款按捐赠人意愿实施,审核金额权限与下款相同;
2、使用不定向捐款分级审批,权限如下:
使用不定向慈善资金0元(含本数)以下由秘书长签署意见后由会长审批;0元以上至100000元(含本数)由会长办公会审批; 100000元以上经理事合经过后方可使用。
(二)会员活动经费支出管理
1、会员活动经费收入必须用于合员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2、本会召开各种会议及组织有关活动预先编制预算,经会长审批后按预算执行;
3、专项赞助费支出按赞助者的意愿执行;
4、会员活动经费的审批权限:
5000元(含本数)以下由常务副会长审批;5000元以上至0元
(含本数)由会长审批;0元以上由会长办公会审批。
(三)办公经费支出管理
办公经费审批权限:
5000元(含本数)以下由秘书长审批;5000元以上至0元(含本数)由合长审批;0元以上由会长办公会审批。
五、票据管理
(-)银行支票的管理
1、出纳向开户银行购入转帐支票和现金支票必须妥善保管, 并作好辅助记录,将使用支票的号码登记在辅助帐本上,以便备查;
2、现金支票只限于出纳领用备用金及发放工资.奖金.劳务、酬金.助困资金等使用,其它一律不得领用现金支票;
3、严格执行财务制度,遵守票据管理办法,不得填开空头支亜
(-)收据管理
1、会计领购《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必须做好连号登记,专柜妥善保管。
财务应建立收据领、销、存登记簿,收据存根按规定交财政审验后,按会计档案规定管理,不得随意销毁;
2、各联络点及有关工作人员领用收据应与合计办理领用手续, 用完后凭存根联与会计办理核销。
六、财产物资管理
本会的财产分为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两大类。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
列品、图书和其它固定资产。
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含本数)、使用期
在一年以上的物品列为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指达不到固定资产条件、使用期限较短、更换比
较频繁的物品。
上述两类财产由办公室建立财产帐册,财务建立总帐定期进行盘点,核对帐实是否相符,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参照《深圳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后作出相应处理。
七、慈善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补充和修改。
八、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执行。
九、本制度由第一届理事会全体会议经过执行。
I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