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A3纸打印)
常见传染病隔离时间表
东胜区铁西实验幼儿园常见传染病隔离时间表
病名隔离期接触者观察期及管理办法
流感退热后2天在大流行时,集体单位应进行检疫,出现发热等症状者,应早期隔离。
麻疹隔离至出疹后5天医学观察21天,如接受过被动免疫者应延至28天
猩红热症状消失后咽拭培养3次阴性,可解
除隔离,一般不少于病后1周
医学观察7~12天
水痘隔离至脱痂为止,但不得少于发病后
2周
医学观察21天
腮腺炎腮腺肿退后一周(或自症状出现起两
周)
医学观察21天
手足口自出现皮疹之日起10天医学观察10天风疹出疹后1周医学观察21天。
常见传染病潜伏期、患者隔离治疗期及接触者观察处理期一览表
8~14日
3~60日
临床症状消失后5日起间歇送粪培养2次阴性解除隔离。无培养条件时体温正常15日解除隔离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伤寒23日,副伤寒15日。饮食行业人员观察期间应送粪培养1次,阴性者方能工作
副伤寒甲、乙
6~10日
2~15日
副伤寒丙
1~3日
沙门菌食物中毒
2~24小时
数小时至3日
症状消失后连续2~3次粪培养阴性解除隔离
隔离至症状消失。
接触者不检疫。
人-猪链球菌感染
1
1小时
2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天。
水痘
14~16
10
24
隔离至水痘疱疹完全结痂为止,但不少于发病后1周。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周。
手足口病
3~6
隔离至热度、红疹消退及水泡结痂,但不少于发病后10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1周
常见传染病的症状、潜伏期、隔离期和接触者观察期
密切接触者检疫45日,每周检查ALT一次,以便早期发现。观察期间可用丙种球蛋白注射;接触后1周内应用有效
乙型
60~90
45~160日
急性期最好隔离至HBs-Ag阴转。恢复期不阴转者按HbsAg携带者处理。有HBV复制标志的患者,应调离接触食品、自来水或幼托工作,不能献血
急性肝炎的密切接触者应医学观察45日。幼托机构发现病人后的观察期间,不办理入托、转托手续。疑诊肝炎的幼托和饮食行业人员,应暂停原工作同乙型肝炎
2~4日
1~8日
腺鼠疫隔离至淋巴结肿完全消退。肺鼠疫在临床症状消失后,痰连续培养6次阴性,方能解除隔离
检疫9日
肺鼠疫
1~3日
数小时至3日
炭疽
1~5日
常见传染病的隔离时限和观察期
症状消失14天,或症状消失后鼻咽部分泌物细菌培养连续2次阴性
医学观察7天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症状消失后3天,但不少于发病后1周
医学观察7天
流行性乙型脑炎
隔离到体温正常
不检疫
猩红热
隔离至治疗后6天
医学观察12天
流行性腮腺炎
腮腺肿大完全消退,约3周
医学观察18天
风疹
出疹后5天
不检疫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症状消失或7~10天
甲型肝炎
发病日起>30天,幼托机构40天
医学观察45天
乙型肝炎
急性病人至肝功正常,HbsAg阴转
医学观察45天
伤寒
体温正常后15天,或粪便培养2次阴性
医学观察21天
副伤寒
体温正常后15天,或粪便培养2次次阴性
医学观察15天
麻疹
出疹后5天,并发肺炎至出疹后10天
医学观察21天百日咳源自发病后40天医学观察21天
常见传染病的隔离时限和观察期(参考值)
病名
病人隔离期
接触者观察期
霍乱
症状消失,停药后连续3次粪便培养阴性
检疫5天,并连续送粪便培养3次,若阴性可解除隔离
细菌性痢疾
症状消失,连续2次粪便培养阴性;或隔离至退热后15~20天
医学观察7天
甲型H1N1流感
7天或症状消失后2天(两者取最长时间)
自最后接触之日起,医学观察7天
不检疫
流行性感冒
退热后2天
医学观察3天,流行时单位集体检疫
感染性腹泻
症状消失后
医学观察7天
水痘
水痘疱疹完全结痂,但不得少于发病后14天
医学观察3周
肺结核
分为初发、既发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红眼病:直到眼睛不再有异常分泌物,一般为自发病之日起7-12天
水 痘:自发病之日起至全部水痘疱疹结痂,但不得少于14日
流 腮:发病后10日且腮腺肿大消退
流行性腮腺炎
隔离患者直至腮肿消退,至少隔离14天,最长隔离期不超
过病后21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0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甲型病毒性肝炎
自发病之日起不少于21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检疫45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脊髓灰质炎
自发病之日起隔离40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20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细菌性痢疾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大便培养2-3次阴性。
接触者观察7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流行性
脑脊髓膜炎
隔离患者症状消失后3天,不少于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至少7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
传染病学(第七版)
百日咳
痉挛性咳嗽出现后30天或发病后40天解除隔离
接触者观察21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阿米巴性
痢疾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病名
病人隔离期限
接触者应隔Leabharlann /观察期限依据麻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隔离至出疹后10天。
易感者医学观察21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流行性感冒
病人隔离至症状消失,且隔离时间不少于1周。
接触者进行观察,不需隔离,疫情的追踪应至少持续到事件结束后一周。
传染病学(第七版)
症状消失后连续3次粪检未发现滋养体或包囊,可解除隔离。
传染病学(第七版)
猩红热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培养连续3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常见传染病的潜伏隔离和检疫期限
编号
病名
潜伏期
常见 最短最长
隔离日期检疫期1麻疹源自10—14天6—18天
无合并症者疹后5天
21天
2
风疹
18天
14—21天
一般不必隔离,必要时个例至皮疹出后5天
不检疫
3
水痘
14—16天10—21天
隔离至脱痂为止,但不得少于发病2周
21天
4
流感
1—2天
数小时-4天
热退后2天或症状消失为止
最后一个发病后3天
5
流腮
16—18天
8—30天
至腮腺肿胀完全消失为止,至少与发病后10天
21天
6
甲肝
30天
14—45天
自发病之日起21天
45天
7
乙脑
10—14天
4--21天
隔离至体温正常为止
不检疫
8
菌痢
1—2天
数小时-7天
隔离至病程结束停药5天,或两次粪便培养阴性
7天
9
流脑
2—3天
1-7天
临床症状消失后3天,但从发病日计算不得少于7天
7天
11
幼儿急诊
10—15天
隔离15天
15天
12
脊灰
5—14天
3--35天
隔离期不少于发病后40天
20天
13
猩红热
2—4天
1-7天
症状消失后,咽拭子连续3次阴性解除隔离但自治疗起不‹7天
7—12天
10
手足口
2-7天
隔离两周
14天
14
乙肝
60—90天60--160天
急性期应隔离至HBSAg阴转,恢复期不阴转者按HBSAg携带处理,动态隔离,定期观察有无乙肝病毒复制指标,至抗HBS产生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病种
隔离期限
(一)呼吸道传染病
1
麻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者隔离至出疹后10天
2
风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
3
流行性腮腺炎
隔离至发病后21天
4
水痘
隔离至疱疹全部结痂,且不少于病后14天
5
流行性感冒
隔离至体温正症状消失后3天,且不少于发病后7天
7
猩红热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拭子培养连续3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8
肺结核
(1)菌阳肺结核患者以及重症菌阴肺结核患者(包括有空洞/大片干酪状坏死病灶/粟粒性肺结核等)经过规范治疗完成全疗程,初治、复治、耐多药患者分别达到其治愈或治疗成功的标准。
(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范治疗后,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光片病灶明显吸收,后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并且至少一次痰培养检查为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13
甲肝/戊肝
隔离至发病后不少于21天,学校/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不少于45天
(三)其他传染病
14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隔离至症状消失,且隔离期不少于7天
(二)肠道传染病
9
霍乱
隔离至症状消失,停药后连续2天粪便培养阴性
10
细菌性痢疾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隔日大便培养连续2次阴性
11
手足口病
隔离至症状消失7天,且不少于发病后14天
12
伤寒/副伤寒
隔离至症状完全消失后3天,粪检2次阴性(间隔2天);或症状完全 消失后14天,嗜酸性粒细胞计数>0.04×10 9 /L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病名病人隔离期限接触者应隔离/观察期限麻疹:隔离至出疹后5 天,合并肺炎隔离至出疹后10天。
易感者医学观察21 天。
流行性感冒:病人隔离至症状消失,且隔离时间不少于1 周。
接触者进行观察,不需隔离,疫情的追踪应至少持续到事件结束后一。
流行性腮腺炎:隔离患者直至腮肿消退,至少隔离14 天,最长隔离期不超过病后21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0 天。
甲型病毒性肝炎:自发病之日起不少于21 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检疫45 天。
脊髓灰质炎:自发病之日起隔离40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20天。
细菌性痢疾: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大便培养2-3次阴性接触者观察7天流行性脑脊髓膜炎:隔离患者症状消失后3 天,不少于病后7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至少7 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
百日咳:痉挛性咳嗽出现后30天或发病后40天解除隔离接触者观察21天阿米巴性痢疾:症状消失后连续3 次粪检未发现滋养体或包囊,可解除隔离。
猩红热: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培养连续3 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12 天。
白喉:症状消失后,连续2次咽培养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4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天。
伤寒:病临床症状消失后5 天起大便培养2 次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5 天可解除隔离。
医学观察至少23天(从停止接触起算)。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症状消失且隔离期不少于7天。
风疹:隔离至出疹后5 天。
手足口病:隔离时间不少于10 天,直到退热,口足的溃疡及水泡结痂。
水痘:隔离至疱疹全部结痂或不少于病后14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1 天。
学校和托幼机构常见传染病隔离期标准
疾病
潜伏期
散发病例隔离期*
发热病例(≥38.0℃)
热退后2天
流行性感冒
7天
退热后2天
流行性
腮腺炎
14-21天
发病至腮腺肿大完全消退,不少于病后14天
水痘
14-21天
水痘患者隔离至全部水痘疱疹结痂、痂皮干燥后,不少于发病后14天
疹时或出疹后5天;并发肺炎至疹后10天
病毒感染性腹泻(诺如病毒、轮状病毒)
1-10天
症状完全消失后72小时
手足口病
2-10天
症状消失后一周
疱疹性咽峡炎
3-7天
无发热者症状消失后3天;加重或伴发热者症状消失后一周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红眼病)
1-12天
直到眼睛不再有异常分泌物
风疹
14-21天
出疹后5天
猩红热
12小时-12天
病后7天
肺结核
潜伏期长短不等
菌阳肺结核患者至少经过3个月的规则治疗,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线病灶明显吸收,连续3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2个月的规则治疗,症状减轻或消失,胸部X线病灶明显吸收,空洞缩小或闭合,连续2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至少满1个月。
注:1.以上要求只基于各种疾病的一般传染期考虑。如考虑临床治疗,则需要临床医生的专业判断来决定病假的长短。
2.建议停课时间为传染病最长潜伏期,可根据实际情况,经卫生和教育部门进行风险评估后判定停课时间的长短。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病种
水痘 流行性腮腺炎 猩红热 细菌性痢疾
隔离期
全身没有新出的水痘,已出的水痘都已结痂即可 从发病日期开始隔离三周 从服抗生素开始隔离一周 பைடு நூலகம்离至腹泻等症状消失后 7 天即可 隔离至出疹后 5 天, 合并呼吸道并发症者延长至疹
麻疹、风疹 后 14 天 手足口 从发病日期开始隔离两周 (同手足口)从发病日期开始隔离两周,但不用开 疱疹性咽峡炎 复课证明 聚集性腹泻 集中发热 急性结膜炎 急性出血性结 膜炎(需上报)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15.06.08 隔离至所有症状消失后 3 天即可 隔离至所有症状消失后 2 天即可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即可复课,无需开复课证明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两天即可复课, 无需开复课证明
常见急性传染病隔离期限
数小时-4日 退热后2日 6-21日 10-21日 8-30日 7-23日 2-15日 数小时-7日 1-7日 发病之日起至出疹后5日 隔离至脱痂为止,但不得少于发病后2 周 从发病日起至腮腺肿大完全消退(约3 周)
伤寒、副伤寒甲、乙 副伤寒:8-10日 细菌性痢疾 猩红热 1-3日 2-3日
体温正常后15日解除隔离,或症状消失 伤寒医学观察23日,副伤寒为15日, 后第5日起间歇送粪培养2次,阴性后解 从事饮食业人员观察期间应送粪便培 除隔离 养1次,阴性者方可工作 临床症状消失后1周或2次粪培养阴性解 医学观察7日,饮食业人员观察期间应 除隔离 送粪便培养1次,阴性者方可工作。 症状消失后咽拭培养3次阴性,可以解 除隔离。一般不少于病后1周 医学观察7日
表4 几种急性传染病的潜伏期、隔离期与接触者观察期
潜伏期 病名 甲型 常见 30日 最短-最长 15-45日 隔离期 自发病日起隔离3周 急性期应隔离至HBsAg阴转,恢复期仍 不阴转者,按HBsAg携带者处理,慢性 肝炎病人应调离接触食品、自来水或幼 托工作。HBsAg携带者可作HBeAg、抗 —HBcIgM及HBV—DNA检查,以确定 是否有HBV复制,如属阳性应按慢性肝 炎处理,不能献血。 急性期隔离至病情稳定 接触者观察期 密切接触者检疫45日,每周检查一次 ALT,以便早期发现 急性肝炎的密切接触者应医学观察45 日。幼托机构发现病人后观察期间, 不办理入托、转托手续。疑诊肝炎的 幼托和饮食业人员应暂停原工作。
乙型 病毒性肝 炎 丙型肝炎 丁型 戊型 流行性感冒 麻疹 水痘 流行性腮腺炎
60-90日
45-160日
50日 同乙型 40日 1-3日 8-12日 14-16日 14-21日 伤寒:10-14日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鼠 疫 霍 乱 传染性非典 艾滋病 HIV 肝 炎 甲肝 乙肝 丙肝 戊肝 肝炎(未分型) 脊 灰 人禽流感 甲型H1N1流感 麻 疹 出 血 热 狂 犬 病 乙脑 登革热 炭 疽 肺炭疽 皮肤炭疽 炭疽(未分型) 痢 疾 细菌性痢疾 阿米巴性痢疾 肺结核 涂(+) 菌(-) 未痰检 仅培阳 伤寒+副伤寒 伤 寒 副伤寒 流 脑 百 日 咳 白 喉 新生儿破伤风 猩 红 热 布 病 淋 病 梅 毒 Ⅰ期梅毒 Ⅱ期梅毒 III期梅毒 胎传梅毒
隐性梅毒 钩 体 病 血吸虫病 疟疾 间日疟 恶性疟 疟疾(未分型) 流行性感冒 流行性腮腺炎 风疹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麻风病 斑疹伤寒 黑热病 包虫病 丝虫病 其它感染性腹泻病 手足口病 其它传染病 非淋菌性尿道炎 尖锐湿疣 生殖器疱疹 水痘 肝吸虫病 生殖道沙眼衣原体感染 恙虫病 森林脑炎 结核性胸膜炎 人感染猪链球菌 人粒细胞无形体病 不明原因肺炎 不明原因 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征 AFP 人感染H7N9禽流感 H7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整理)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最新整理)-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病名病人隔离期限接触者应隔离/观察期限依据麻疹隔离至出疹后5 天,伴呼吸道并发症隔离至出疹后10天。
易感者医学观察21 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流行性感冒病人隔离至症状消失,或隔离时间不少于1 周。
接触者进行观察,不需隔离,疫情的追踪应至少持续到事件结束后一周。
传染病学(第七版)体温恢复正常、其他流感样症状消失48 小时后或根据医生建议,患者可正常上课或上班。
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处置指南(2012年版)甲型H1N1 为期至少7天的隔离治疗,若7天结束后仍发热,应继续隔离直至体温正常后2天列为医学观察病例者,对其进行7天医学观察(根据病情可以居家或医院隔离)四川省甲型H1N1流感预防控制实施细则患者发病后至少需在家中隔离观察7天,或至流感症状消失后24 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儿童有可能超过7天。
医学观察期限为7天,指与病例或其分泌物等最后一次接触之日算起顺延至第7天结束。
甲型H1N1流感轻症患者居家隔离治疗管理方案(试行版)甲型H1N1流感病例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管理方案(试行)学校发现甲型H1N1流感散发病例,居家和在校休息治疗患者症状消失后24小时,且晨检无异常即可正常上课,无须出具医疗机构相关证明。
住院患者须出具出院证据。
原则上不医学观察学校甲型H1 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学校发现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病人隔离同上。
另:学校有停课标准。
H7N9禽流感隔离治疗,无人间传播证据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暴露或与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7天。
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方案(第三版)流行性腮腺炎隔离患者直至腮肿消退,至少隔离14 天,最长隔离期不超过病后21 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5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甲型病毒性肝炎自发病之日起不少于21 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检疫45天。
常见传染病潜伏期、患者隔离治疗期归纳表
病名
潜伏期
患者的隔离治疗期
接触者观察及处理期
常见
最短
最长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2~10
14
隔离期3~4周(待定)
接触者隔离3周、流行期间来自疫区人员医学观察2周。
脊髓灰质炎
5~14
3
35
自发病之日起隔离40天。第1周未呼吸道及消化道隔离,第2周以后为消化道隔离。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0天。观察期可用活疫苗进行快速免疫。
隔离至症状消失。
接触者不检疫。
人-猪链球菌感染
1
1小时
2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天。
水痘
14~16
10
24
隔离至水痘疱疹完全结痂为止,但不少于发病后1周。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周。
手足口病
3~6
隔离至热度、红疹消退及水泡结痂,但不少于发病后10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1周
各种传染病的潜伏期、传染期、隔离期、接触者观察其及管理办法
1~3
数小时
7
急性期症状消失,粪检阴性后,连续2次粪培养阴性可解除隔离。
医学观察7天。
阿米巴性痢疾
7~14
4
1年
症状消失后连续3次粪检未找到滋养体或包囊,可解除隔离。
接触者不隔离,但从事饮食行业者发现本病时,其他人员做粪检,发现溶组织阿米巴滋养体或包囊者应调离饮食工作。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2~3
1
7
症状消失后3天,但不少于发病后1周。
急性期隔离至病情稳定,慢性病例按病原携带者处理
目前无法定措施
丁型
2周~6个月
急性感染后HDAg血症可持续25天,慢性感染者在HDAg与抗-HD肖失前均有传染性
常见传染病的潜伏期与隔离期一览表
5-25天
(10-21天)
隔离至出疹后5天
流行性
腮腺炎
8-30天
(14-21天)
隔离至症状和体征消失为止或发病后10天
流行性
脑膜炎
1-7天
(2-3天)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3天或发病后7天
流行性
乙型脑炎
4-21天
(10-14天)
隔离至体温正常为止,隔离在有防蚊设备的室内
病毒性肝炎
甲肝15-40天(21-28天)
常见传染病的潜伏期与隔离期一览表
疾病名称
潜伏期(常见)
隔离期
水痘
10-21天
(13-17天)
隔离至患儿痂皮硬结干燥,无新疹出现,不得少于发病后2周
流行性感冒
数小时-4天
隔离至症状消失为止或热退后2天
手足口病
多为2-10天
平均3-5天隔离至症状出Fra bibliotek后2周且症状消失
麻疹
6-21天
(10-12天)
隔离至出疹后5天,合并肺炎者延长隔离至出疹后10日
乙肝2月-6月(60-160天)
隔离自发病日起不少于30天
细菌性痢疾
数小时-7天(2-4天)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粪便培养连续3次阴性为止
甲型H1N1流感
最长潜伏期为20天,最短为6天
至少需在家中隔离观察7天,或至流感症状消失后24小时,以两者之间较长者为准;儿童有可能超过7天。隔离观察期间,患者应尽量避免离家;如需离家(如到医院就诊)需戴外科口罩。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
病名
隔离期
病名
隔离期
甲型和戊型
病毒性肝炎
自发病之日起3周感染性腹泻Fra bibliotek症状消失
霍乱
腹泻停止后2天,隔日送大便培养1次,连续3次阴性即可解除隔离。
流行性乙型脑炎
隔离至体温正常。
细菌性痢疾
急性期症状消失,粪检阴性后,连续2次粪培养阴性可解除隔离。
阿米巴痢疾
症状消失后连续3次粪检未找到滋养体或包囊,可解除隔离。
流行性感冒
热退后2天解除隔离。
麻疹
隔离期自发病之日起至退疹时或出疹后5天解除。
猩红热
发病后6天。
急性出血结膜炎
隔离至症状消失。
流行性腮腺炎
隔离至腮腺肿大完全消退
风疹
出疹后5天解除
水痘
隔离至水痘疱疹完全结痂为止,但不得少于发病后14日
手足口病
症状消失后7天
学校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
学校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一、协议关键信息1、传染病种类流行性感冒麻疹水痘风疹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猩红热细菌性痢疾甲型肝炎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2、隔离开始时间出现症状之日起确诊之日起3、隔离期限具体天数症状消失后一定时间4、隔离期间注意事项个人卫生饮食要求环境消毒5、复课条件医院证明症状完全消失相关检查结果正常二、具体内容11 流行性感冒111 隔离开始时间:出现症状之日起。
112 隔离期限:体温恢复正常、症状消失 48 小时后。
113 隔离期间注意事项:患者应单独居住在通风良好的房间,减少与他人接触。
佩戴口罩,勤洗手,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
保持房间清洁,定期开窗通风。
114 复课条件:症状消失 48 小时后,凭医院开具的康复证明复课。
12 麻疹121 隔离开始时间:出疹前 5 天至出疹后 5 天。
122 隔离期限:出疹后 5 天,合并肺炎者延长至出疹后 10 天。
123 隔离期间注意事项:患者应卧床休息,保持室内安静、温暖、空气新鲜。
眼、鼻、口腔保持清洁。
给予营养丰富、易消化的流质或半流质饮食。
124 复课条件:出疹后 5 天,合并肺炎者出疹后 10 天,凭医院证明复课。
13 水痘131 隔离开始时间:出疹前 1-2 天至全部皮疹结痂为止。
132 隔离期限:全部皮疹结痂,不少于发病后 14 天。
133 隔离期间注意事项:患者应隔离至全部疱疹干燥结痂为止。
保持皮肤清洁,避免搔抓疱疹,防止继发感染。
多喝水,饮食宜清淡。
134 复课条件:全部疱疹干燥结痂,不少于发病后 14 天,凭医院证明复课。
14 风疹141 隔离开始时间:出疹前 7 天至出疹后 5 天。
142 隔离期限:出疹后 5 天。
143 隔离期间注意事项:患者应卧床休息,避免直接吹风。
保持皮肤清洁,口腔清洁。
给予易消化、富含营养的食物。
144 复课条件:出疹后 5 天,凭医院证明复课。
15 流行性腮腺炎151 隔离开始时间:出现症状之日起。
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传生病隔断限时表
学校〔托幼机构〕常有传生病隔断限时编号病种隔断限时〔一〕呼吸道传生病
1麻疹
2风疹
3流行性腮腺炎
4水痘
5流行性感冒
6流行性脑脊膜炎
7猩红热
8肺结核
〔二〕肠道传生病
9霍乱
10细菌性痢疾
11手足口病
12伤寒 /副伤寒13甲肝 /戊肝〔三〕其他传生病隔断至出疹后 5 天,合并肺炎者隔断至出疹后10 天
隔断至出疹后 5 天
隔断至发病后21 天
隔断至疱疹全部结痂,且很多于病后14 天
隔断至体温正常 3 天,其他流感样病症根本消失
隔断至病症消失后 3 天,且很多于发病后7天
隔断至病症消失后,咽拭子培养连续 3 次阴性;或发病后7 天〔 1〕菌阳肺结核患者最少经过
2 个月的规那么治疗,病症减少或
消
失,胸部 X 线病灶明显吸取,连续 3 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最少满1个月)。
〔 2〕菌阴肺结核患者经过 2 个月的规那么治疗,病症减少或消失,胸部 X 线病灶明显吸取,空洞减小或闭合,连续 3 次痰涂片检查均阴性 (每次痰涂片检查的间隔时间最少满1个月 )。
隔断至病症消失,停药后连续 2 天粪便培养阴性
隔断至病症消失后7 天,或隔日大便培养连续 2 次阴性
隔断至病症消失7 天,且很多于发病后14 天
隔断至病症完好消失后 3 天,粪检 2 次阴性〔间隔 2 天〕;或病症完好消失后 14 天,嗜酸性粒细胞计数 >× 10 9/L
隔断至发病后很多于21 天,学校 /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很多于45 天
14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隔断至病症消失,且隔断期很多于7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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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脊髓膜炎
隔离患者症状消失后3天,不少于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至少7天(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
传染病学(第七版)
百日咳
痉挛性咳嗽出现后30天或发病后40天解除隔离
接触者观察21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阿米巴性
痢疾
症状消失后连续3次粪检未发现滋养体或包囊,可解除隔离。
传染病学(第七版)
猩红热
常见传染病隔离期限表
病名
病人隔离期限
接触者应隔离,合并肺炎隔离至出疹后10天。
易感者医学观察21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流行性感冒
病人隔离至症状消失,且隔离时间不少于1周。
接触者进行观察,不需隔离,疫情的追踪应至少持续到事件结束后一周。
传染病学(第七版)
流行性腮腺炎
隔离患者直至腮肿消退,至少隔离14天,最长隔离期不超
症状消失且隔离期不少于7天。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诊断标准(WS217-2008)
风疹
隔离至出疹后5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手足口病
隔离时间不少于10天,直到退热,口足的溃疡及水泡结痂。
水痘
隔离至疱疹全部结痂或不少于病后14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21天
红眼病:直到眼睛不再有异常分泌物,一般为自发病之日起7~12天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咽培养连续3次阴性或发病后7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12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白喉
症状消失后,连续2次咽培养阴性,或症状消失后14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7天。
伤寒
病临床症状消失后5天起大便培养2次阴性或症状消失后
15天可解除隔离。
医学观察至少23天(从停止接触起算)。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过病后21天。
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30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甲型病毒性肝炎
自发病之日起不少于21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检疫45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脊髓灰质炎
自发病之日起隔离40天。
密切接触者应进行医学观察20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细菌性痢疾
隔离至症状消失后7天或大便培养2-3次阴性。
接触者观察7天。
传染病学(第七版)
水 痘:自发病之日起至全部水痘疱疹结痂,但不得少于14日
流 腮:发病后10日且腮腺肿大消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