獐子岛事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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獐子岛事件分析
作者:官琳玲
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6年第3期
官琳玲
摘要:本文以截至2015 年3 月1 日的有关獐子岛的研究报道及其公司公告为研究样本,
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进行分析:本文第一部分为描述獐子岛事件过程。第
二部分为描述媒体上对獐子岛的质疑。第三部分是笔者对质疑的分析。最后一部分是这次的事
件启示,该部分回顾獐子岛事件讨论此次獐子岛事件对其他农业上市公司、投资者和审计的启示。
关键词:财务造假;生物资产计量;信息披露违规
一、獐子岛事件过程
(一)獐子岛公司概况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58 年,是一家以水产增养殖为主,集海珍品育苗、增
养殖、加工、贸易、海上运输于一体的综合性海洋食品企业。獐子岛位于北纬39°,盛产海参、鲍鱼、扇贝等海珍品,以虾夷扇贝为例,其对养殖水域的水深、流速、水温、盐度、底质等均
有较高要求,国内只有大连长海和山东长岛部分海域适宜大规模养殖。
(二)獐子岛事件前后
2014 年10 月30 日晚间,獐子岛正常披露三季报,公告披露后在资本市场上引起轩然大波。10 月30 日晚间,獐子岛公布三季报,同时发布的还有一份计提巨额存货减值公告。根据
公告,公司决定对105.64 万亩海域成本为7.35 亿元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放弃本轮采捕,进行核销处理,对43.02 万亩海域成本为3 亿元的底播虾夷扇贝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8305 万元,
扣除递延所得税影响2.54 亿元,合计影响净利润7.63 亿元,全部计入今年第三季度。11 月
6 日,证监会表示正在就相关情况进行核查。12 月5 日披露了证监会对獐子岛巨亏事件的核
查和处理情况。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未发现2011 年底扇贝的苗种采购有虚假行为,
大股东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
二、遭受的质疑
(一)存疑的冷水团
国家海洋信息中心水文气象部主任陈满春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理论上北黄海中水层
和底层确实存在一个冷水团,且每年随着季节和气候不同,冷水团的大小和范围均不一样。对
于獐子岛公司所称的影响其底播扇贝生存繁殖的这个冷水团,没有该方面的正确数据可以提供。
(二)意外还是预谋
在信息披露后,舆论一片哗然,认为獐子岛有靠天“造假”的嫌疑。而被分析师认为“最
具疑点”的细节,来自融券交易数据。从10 月伊始,不少投资者融券卖出了这家被诸多机构
看好的个股。停牌前三个交易日的放量下跌,融券卖出的忽然升温,獐子岛的巨亏“似乎”显
得早有迹象。在缺少相关专业权威部门机构的有效鉴定意见之前,獐子岛发布公告,确认了这
一重大损失,而在这一过程中,没有任何的事前监测和信息披露,完全依据一家之言,没有以
准确的事实为准。因此,在信息披露方面可以肯定獐子岛严重不符合规定,应当着力改正。
三、对质疑的分析
(一)致命的冷水团
北黄海冷水团简而言之就是在夏季的时候一直盘踞在北黄海洼地之上的低温孤立的水体,
其温度范围通常为5-11℃,盐度范围通常约为31.8-32.5。
冷水团的确存在,但是否如獐子岛所称在2014 年夏季反常活动引起獐子岛底播扇贝所在
海域的海底水温和盐度极度波动,致使底播扇贝大量死亡,是需要足够的监测数据来判断的。
由于獐子岛没有实时监测,这使得冷水团的致命性证明没有任何的相关资料,獐子岛公司在技
术上存在明显的漏洞,并且在其披露中没有声明。
(二)难以计量的存货
在农业上市公司中,由于生物资产所固有的特性,其盘点过程比一般制造业企业更为复杂,技术上存在一定难度,对于存货和营业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以及价值的认定等相关的重大错
报风险的影响也更大。针对难以确定和难以计量的生物性资产,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这使得我国在生物资产计量上有了新的进步,但在现有
条件下,对于生物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并没有行之有效的方法。
与牧场不同,海产养殖企业在确认和计量生物性资产方面面临更大的难题,对于这种海底
大规模养殖的企业,常用的检测存货方法就是定点抽测,由于测量方法的局限性,这就造成了
一旦养殖状况发生变化投资失败,证明“冷水团”灾害的存在就像证明存货数量一样困难。
四、事件启示
(一)对农业上市公司的启示
农业上市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时应当注重于对该行业可能存在的风险的披露并制定应对措施,即使有些风险是很微小的,仍然需要及时披露,这样投资者才能及时把握投资信息。
(二)对投资者的启示
在投资农业上市公司时,尤其是水底养殖和植物种植的行业,必须十分谨慎小心,只有在
全面了解被投资企业的生产技术、管理制度、信息披露规范等之后,才可以考虑进行投资,以
减小陷入被投资企业造假风波的可能性。
(三)对审计的启示
在农业企业里,处于不同种类的农企对存货的计量方法在具体上表现不同,这就要求有各
行业的专家和会计结合,为不同类型的农业企业制定相应的成本及存货的盘点方法,这就需要
国家的引领和政策扶持。
结语
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上市公司造假都是资本市场和投资者十分关注的问题,而农业上市
公司造假由于其得天独厚的造假条件和高风险的盈利模式成为十分棘手的难题。关于农业上市
公司生物性资产会计确认和计量一直是一个充满争议的领域,目前在诸多方面对于如何科学合
理的计量生物性资产还不能达成统一的规定。
除了生物性资产的难以确认和计量,交易终端的分散和大量的现金交易也给防范和治理农
业企业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带来很多不便。这就要求我国农业从根本上转变发展方式,向集约化、产业化农业发展,这才能有效的综合资源,培养统一的交易终端,减少现金交易,从而使农业
上市公司的经营生产更透明。
本文以最新的獐子岛案例出发,结合獐子岛实际情况分析了农业上市公司造假的特点,并
为投资者和企业一级审计提出一些建议,但是由于主观和客观条件,一些想法还缺乏科学的依据,因此,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还要进行进一步的探讨和研究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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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崔迎科.农业上市公司非农化经营“陷阱”的实证研究———基于74家农业上市公司面板数据[J].农业技术经济,2013(7).
[3]何凤平.农业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08.
[4]刘晓波,王玥.云南绿大地公司财务舞弊案例研究[J].会计之友旬刊,2013(5).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