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阶段项目施工-监察单位应收集地资料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劳动部令[第3号]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令(第3号)《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已经1996年10月4日劳动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以颁布,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伯勇一九九六年十月十七日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矿山建设工程的安全卫生监察按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劳动部颁布的《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实施办法》执行。
第三条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
第四条建设项目中引进的国外技术和设备应符合我国规定或认可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全部设计应符合我国有关规范和规定的要求。
第五条各级经济管理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工作中的职责是:(一)在建设项目立项和管理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的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规定,管理和指导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二)国务院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应根据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会同劳动部制定本行业的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设计规定;(三)负责将本行业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及时抄送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四)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应有劳动安全卫生的论证内容,并将论证内容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专门章(节)编入可行性研究报告;(五)在编制(或审批)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时,应编制(或审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所需投资,并纳入投资控制数额内;(六)在组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劳动行政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中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参加,并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
工程相关资料查验制度规范
工程相关资料查验制度规范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特制定本工程资料查验制度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组织和个人。
二、资料分类与归档1. 工程资料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变更记录、质量检验报告、安全生产记录等。
2. 各类资料应按项目进度及时整理,并归档于指定的资料管理部门,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可追溯。
三、资料查验流程1. 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开工前,将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资料报送监理单位审查。
2. 监理单位在接到资料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查,并提出书面审查意见。
3. 施工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及时反馈给监理单位。
4. 监理单位确认整改合格后,方可允许施工单位继续后续工程施工。
四、资料查验责任1. 施工单位负责提供真实、完整的工程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料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3. 设计单位应对其提供的设计文件负责,确保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和合理性。
4. 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的管理和查验工作,确保资料管理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五、资料查验标准1. 工程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2. 资料内容应详实、准确,不得有遗漏、涂改或伪造。
3. 资料格式应规范统一,便于查阅和管理。
六、违规处理1. 对于未按规定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监理单位有权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补正。
2. 如发现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等严重违规行为,应立即报告项目业主和相关管理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为准。
建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监测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工艺环节和参数,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监测的管理和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监测方案编制、监测数据采集、监测数据分析和处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监测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监测工作应当依法依规进行,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工程技术秘密,保护监测数据的安全和保密。
第五条监测工作应当与施工单位密切配合,做好监测数据的及时汇报和交底工作。
第二章监测方案编制第六条施工监测方案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监测单位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并报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审核确认。
第七条监测方案应当明确监测的内容、对象、方式、周期、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包括监测的具体方案和预案。
第八条监测方案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监测对象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状况。
第九条监测方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充分调研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合理确定监测点位和监测参数,确保监测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第十条对于复杂工程或者特殊要求的工程,监测方案应当经过专家论证,确保其科学合理性。
第三章监测数据采集第十一条施工监测应当由具有监测资质的单位进行,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手段进行数据采集和监测。
第十二条施工监测应当按照监测方案规定的周期和方式进行,确保数据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监测数据应当以图表和文字等形式记录,标明监测时间、监测地点、监测参数等相关信息,保证数据的可追溯和可验证性。
第十四条监测数据采集过程中不得出现舞弊、串改或者伪造等行为,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第十五条对于巡视性数据采集应当在监测记录簿上签写相关内容,要求监测人员在监测现场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对于临时性的数据变化,监测人员应当及时进行采集和记录,并根据要求向相关单位进行及时汇报。
第四章监测数据分析和处理第十七条监测数据应当及时进行分析和处理,根据监测方案和标准进行判断和评定,排查问题和隐患。
项目管理办法3
项目管理办法总则为了提高公司项目制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和理顺项目制管理程序及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按照项目准备、项目实施、项目收尾三个阶段分别规定了人力资源、经营、施工生产、党群等方面管理程序及要求。
本办法适用于吉林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直控项目管理。
其他单位可参照执行。
由于本办法的出台所引发的相关管理标准变化,各有关专业管理部门要做出及时有效制(修)订,以确保相关执行文件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
本办法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项目管理办法1 项目准备阶段项目准备阶段是指公司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项目部获得监理单位的开工许可之日。
1.1 人力资源管理1.1.1 项目部的组建1.1.1.1人力资源部是项目部组建的归口管理部门。
1.1.1.2人力资源部根据中标通知书及业主要求,行文成立项目部。
1.1.1.3 项目部是工程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对工程项目的组织、施工和管理,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1.1.1.4 项目部一般下设三科一室,即经营科、工程科、物资机械科和办公室。
生产作业层根据工作需要,设置若干施工队。
1.1.2项目部人员组合程序1.1.2.1项目部定员以公司生产部核定的人数为准,一般不得超过定员。
1.1.2.2项目领导班子组成项目班子原则上按照3人配备,分别设置项目经理、项目党支部书记、项目总工程师、项目副经理、项目总经济师、工会主席等6个岗位。
项目部领导班子的岗位可兼任。
1.1.2.3聘任项目经理的条件a)获得企业内部评定为三级及以上等级的项目经理。
b)获得一级项目总工程师、一级项目副经理、一级项目总经济师资格。
1.1.2.4聘任项目经理的优先原则a)取得国家一级建造师资格者;b)获得企业内部项目经理评定等级高者。
1.1.2.5根据考核评级结果,由公司干部管理部门向公司党政主要领导推荐符合项目领导班子任职条件的人选(项目经理人选2~3名,其他班子成员人选各1名),经书面征求公司纪委意见后,提交公司党委会研究确定。
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
关于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招投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招投标市场,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领域的腐败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是指房屋建筑及附属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市政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科研、规划、勘察、设计、招标代理、监理和农业、林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土地招拍挂等;政府采购是指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和县财政部门明确要求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项目。
第二章备案监督第三条工程建设备案按照程序确定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将工程建设前期相关资料在一周前,报县监察局备案审核,经审批后方可进入招投标程序。
第四条政府采购备案按照程序确定纳入政府采购的物品,采购单位要将政府采购审批表等相关资料在一周前,报县监察局备案审核,经审批后方可进入采购程序。
第三章工程建设及政府采购招投标过程的监督第五条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的监督1、招投标公告审查。
严格审查招投标公告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招标公告是否在市级以上政府网站、报纸、电视台等媒介在按照规定时间内予以发布,保证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开和公正。
2、资质审查。
严格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审查投标企业的资质原件、设备和技术等情况,坚决杜绝无资质、不符合资质条件、借用资质的投标企业和个人参与投标。
3、中介组织资质审查。
凡在我县辖区内从事招标拍挂代理活动的中介组织必须事前在县相关部门备案,中介公司的确定也必须在县监察局、招标办(国土局收储中心)的监督下,实行招标确定。
坚决杜绝无资质、不符合资质条件和借用他人资质的中介机构参与我县范围内的工程建设及土地招拍挂活动。
4、招标。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工程资料收集及整理制度
工程资料收集及整理制度一、引言工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是工程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它涉及到工程项目的各个阶段和环节。
工程资料的完备性、准确性和及时性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顺利完工。
因此,建立健全的工程资料收集及整理制度对于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准确完工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程资料收集1.资料来源(1)工程设计方案资料:包括工程项目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工程报价清单等。
(2)工程施工过程资料:包括工程项目的开工报告、施工过程资料、工程验收资料等。
(3)工程项目验收资料:包括工程竣工验收、工程质量验收等验收资料。
2.资料收集流程(1)确定资料收集范围: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需要收集的资料范围。
(2)确定资料收集责任人:明确资料收集工作的责任人,确保责任明确。
(3)建立资料收集清单:制定资料收集清单,明确需要收集的具体资料及数量。
(4)统一收集资料:通过统一的方式收集工程资料,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工程资料整理1.资料分类(1)按照资料类型分类:根据资料的种类将工程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如设计资料、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等。
(2)按照资料时间分类:根据资料的时间顺序将工程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如按照年份、季度、月份等分类。
2.资料整理流程(1)建立资料整理标准:确定资料整理的标准和规范,确保整理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
(2)建立资料整理工作流程:明确资料整理的具体工作流程,确保整理工作有序进行。
(3)制定资料整理计划:根据资料整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整理计划,明确整理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要求。
(4)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在整理过程中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避免遗漏和错误。
四、工程资料存档1.存档方式(1)电子存档:将工程资料以电子形式进行存档,便于查阅和管理。
(2)纸质存档:将部分必要的工程资料以纸质形式进行存档,保证资料的长期保存。
2.存档管理(1)建立存档管理制度:明确存档的管理责任人和具体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规定SH3503(3543)-20资料文档
单位自己留存归档文件 两个规定同步执行,都接受监理、建设和质量监
督机构检查。
注:我们现在要求:使用3543表格的,一般不再 归给建设单位,但不使用3503和3543表格的材 料,都要归给建设单位。
四、SH/T3503-2007修订后的变化情况
条文解释: 本条与原SH3503-2001 规定一致,本规范没有编入
的工程项目交工技术文件内容和格式应由工程总承 包单位或施工单位与建设/监理单位根据设计文件和 产品技术文件的要求协商确定。
5 交工技术文件的内容与份数 5.1 交工技术文件的内容应包括:
a)施工组织设计; b)工程开工、中间交接、交工等工程交付文件; c)土建、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检验、检测等质量验收文件; d)设备、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材料的检测、复验报告; e)竣工图。
条文解释: 本条强调了对交工技术文件编制单位的法律责任,这条是对交 工技术文件有关责任单位最基本的要求。
4.9 交工技术文件中的材料和设备质量证明文件应有一份为质 量证明文件原件,采购单位应记录材料和设备的领用单位、单元 名称或使用部位和数量。
条文解释:
本条后一句话为新增加的条款内容。 收集质量证明 文件的目的就是要追朔,因此要求采购单位在发放 材料时,在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原件上注明使用单位、 单元名称和发放数量。
条文解释:
本条给出的交工技术文件术语包括3层含义: 交工技术文件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并在工程交工
后需移交建设单位的资料; 需要编制和提交工程交工技术文件的单位包括:工程总承
包单位设计、采购、施工、检测等承包单位和工程监理单 位 需要提交的内容是:工程实现过程、安全质量、使用功能 符合要求的证据及竣工图等。
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应提交的资料
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应提交的资料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的规定,提交以下材料: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应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包括施工总体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控制方案等。
这些文件应详细描述施工过程的安全、质量和进度控制措施,以及施工单位的组织架构和责任分工。
2.工程交底材料: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单位和业主交底施工总承包合同、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进度计划、分包合同等相关资料。
这些资料用于明确工程的施工范围、质量要求、进度计划等。
3.施工现场管理文件:施工单位应提交施工现场管理文件,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施工现场安全岗位职责及技术措施等。
这些文件用于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4.进场检查及原材料检验报告:施工单位应提交进场检查和原材料检验报告,以证明所使用的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这些报告有助于保证施工所使用的材料质量,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5.施工过程记录:施工单位应提交施工过程的记录,包括施工日志、施工现场照片、施工检查记录等。
这些记录用于监督施工过程的合规性和质量控制,同时也是施工质量验收的依据。
6.施工技术交底材料:施工单位应向施工人员交底施工技术,包括技术交底记录、施工工艺流程、施工工序安排等。
这些材料用于指导施工人员进行正确的工艺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7.竣工验收材料:施工单位应提交竣工验收材料,包括竣工图纸、竣工报告、使用说明书等。
这些材料用于说明工程交付使用后的功能和效果,并提供使用维护的指导。
8.施工过程中的其他资料: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施工单位还需要提交其他相关的资料,如承包方案、质量控制计划、施工安装工艺方案等。
总而言之,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提交的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交底材料、施工现场管理文件、进场检查及原材料检验报告、施工过程记录、施工技术交底材料、竣工验收材料等,这些资料对于确保施工的安全、质量和进度具有重要的作用。
建筑工程稽察所需提供的资料
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建筑工程)稽察资料注:投标的项目总监及项目经理,业主现场负责人检查时到场协助一、踏勘现场1、建施、水施、结施施工图一套察看施工现场是否按图施工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2、施工现场安全主要检查现场是否按方案的措施进行实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二)未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或者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未实行封闭围挡的;(三)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二、查阅资料(一)施工单位1、查工程是否转包、违法分包主要检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的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和监理例会的签到情况所指本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禁止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发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单位有合法的人事或者劳动合同、工资以及社会保险关系的人员。
第十二条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
《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规定承担劳务分包业务,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超过属违法分包。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的收集、编制、归档和利用,以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设施。
没有建立有效的文件档案管理系统可能会导致工程的审核审批手续不明确,从而影响工作效率。
同时,建筑工程的档案收集管理不当可能会造成基础设施的资料信息缺失,对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带来困难。
本制度所指的建设工程文件档案包括建设工程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以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为载体的文件材料,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建设工程全过程的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和建设工程的实际状况。
该制度适用于XX 下属所有业务板块的新建、改建或扩建工程项目。
档案管理机构及职责方面,建设工程项目组为该项目工程文件整理归档的直接责任单位,项目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落实建设工程文件整理归档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器材供应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提供相应工程文件的套(份)数量、质量要求、提供时间等提出明确的整理归档要求和违约责任。
此外,还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工程文件,并进行组卷和归档。
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先对工程文件档案进行预验收,合格后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三个月内完成归档和移交工作。
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文件档案,由项目组及时报送各运营中心办公室存档、验收,并依据《股份公司关于在建工程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各建设单位项目组应落实相关部门和人员履行档案管理职责,对本级档案归档负责。
综合管理部门应对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工作进行服务、监督和检查,对检查的结果提出改进的意见,并进行奖励和处罚,同时对本级档案归档负责。
投资发展部对该项工作进行服务、督导、检查。
工程文件是建设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按照建设程序可以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等五个阶段进行编制和组卷。
为了能够真实完整地反应工程的实际状况,根据建设工程的投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需要按照国家规范GB/T-2001的归档目录进行调整。
工程项目管理流程图
建设单位(业主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图
图1-1 项目管理工作总体流程(一)
图1-2 项目管理工作总体流程(二)
图1-3 施工协调管理流程
图1-4 工程建设月报上报流程
图1-5 档案信息管理流程
图2-1 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流程(一)
图2-2 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总体流程(二)
图3-3 施工质量控制管理流程
图4-1项目造价管理工作总体流程(一)
图4-2项目造价管理工作总体流程(二)
图4-3 工程进度款管理工作流程
图4-4 工程变更管理工作流程
图4-5 成本控制管理工作流程
图5-1 项目进度管理工作总体流程
图5-2 项目设备、材料供应计划管理流程
图5-3 材料进货检验(设备开箱)流程
图6-1 项目技术管理工作总体流程。
工程施工需要报监资料
工程施工需要报监资料首先,施工单位需要向工程监理部门提交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工程施工图纸:施工单位需要向监理部门提交工程的施工图纸,包括结构图、建筑图、给排水图等。
这些图纸是施工的依据,监理部门需要审查确认施工图纸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2. 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单位需要提交施工方案,包括工程施工过程、施工方法、安全措施等。
监理部门要审查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安全,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发生事故。
3. 施工合同:施工单位需要提交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包括工程款支付方式、工程质量保证等内容。
监理部门要审查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合规,保障施工单位和业主的权益。
4. 施工人员资格证书:施工单位需要提交施工人员的资格证书,包括施工员、监理工程师等。
监理部门要审查施工人员的资格是否合格,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
5. 施工材料合格证明:施工单位需要提交施工材料的合格证明,包括水泥、钢筋、砂、石等。
监理部门要审查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保障工程质量。
以上是施工单位需要向监理部门提交的主要资料。
这些资料对于监理部门监督施工过程、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同时,工程监理部门也会对这些资料进行审核和核实,确保施工单位和业主遵守相关法规法规,维护公共利益。
在提交上述资料的基础上,工程施工还需要定期向监理部门提交施工进度报告、质量检测报告、安全生产报告等相关资料,以便监理部门及时了解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通过及时汇报工程进展情况,监理部门可以有效监督和管理施工现场,确保工程施工符合相关要求,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总的来说,工程施工需要报监的资料是非常重要的,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在合规提供相关资料并接受监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工程施工才能顺利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希望各施工单位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提交工作,积极配合监理部门的工作,共同营造一个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
工程资料归档要求大全
工程资料归档要求大全一、工程档案资料归档责任划分1、工程准备资料(包括开发报建、招投标资料等),由各经办部门直接向监察室归档。
2、工程监理资料主要由监理单位负责编制并归档。
工程监理资料由具有工程监理职责工程部形成的,监理工程师将监理过程资料在三天内,其它监理资料在阶段性工程完成后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
已委托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资料,由委托监理单位形成、编制、保管,待该工程完成后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室,工程部资料员对监理资料的形成进行监督和检查。
3、工程施工资料,主要由工程部监督控制,施工单位进行具体编制、收集、整理,并在每项分部工程完成后,一个月内统一移交工程部资料室.4、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由工程部组织,施工单位进行验收资料编制、收集并按规定移交给工程部汇总,由工程部牵头,施工单位配合报送城建档案馆。
5、工程结算资料,主要由施工单位及承包单位按照集团公司工程结算目录进行收集整理,经工程部审核,报工程主管领导审批,加盖工程部公章,提交给预决算部,由预决算部门在结算完毕后定期向监察室归档.二、工程部日常保管资料1、监理规划、细则及旁站方案:工程开工后,经工程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加盖监理公司公章,10天内交工程部资料室存档。
2、工程开工报告及开工令:在工程开工3日内,由监理工程师向工程部资料室归档。
3、分包单位资质报验:分包单位进场10天内将单位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责任单位公章后,提交工程部资料室存档.分包单位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主体)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材料检测单位、桩基础施工单位、装修单位(包含铝合金门窗)、防水施工单位、电梯施工单位、消防施工单位等.4、监理日志:原则上要求监理工程师每写完一本监理日志应于当天上交工程部资料室或监理公司资料员归档.5、监理月报、总结:监理工程师每月底将监理月报表报工程部(或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后盖章,向工程部(或监理单位)资料员移交存档,资料员需检查监理月报是否规范及符合要求.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经理编写监理工程总结,经监理总监签字,报工程主管(或监理单位)领导审批后盖章,10天内向工程部(或监理单位)资料员移交存档.6、监理工作联系单及回复:施工单位来文,由工程部资料员统一接收,监理工程师审查后,由监理工程师或工程部资料员将回复下发给相关单位。
建设法规与合同管理作业答案
1.简述建设法规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答:(1)建设法规的定义: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
(2)建设法规调整的对象:任何法律都以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其调整对象。
调整对象是区分法律部门的重要标准。
2.简述建设法规的特征及作用。
答:建设法规的特征:1、行政隶属性;2、经济性;3、政策性;4、技术性。
建设法规的作用:就是保护、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件生活的需要。
具体来讲,建设法规的作用主要有:规范指导建设行为;保护合法建设行为;处罚违法建设行为。
3.建设法规的基本原则是什么?答:1、工程建设活动应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原则;2、工程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工程建设安全标准原则;3、从事工程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原则;4、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原则;5、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
4.什么是建设法律关系?建设法律关系三要素是什么?答:建设法律关系是指由法律规范所确定和调整的人与人或人与社会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三要素是:1、建设法律关系主体;2、建设法律关系客体;3、建设法律关系内容。
5.建设法律变更包括哪些变更?答:1、主体变更,包括主体数目发生变化;主体的变化;2、客体的变更:客体范围的变更;客体性质的变更。
3、内容变更。
二、案例分析题某市城投公司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就凤凰山公园工程发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3.5规定:“本次招标只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有市政公用资质企业作为牵头人,有二级及以上园林绿化资质的企业不少于1家。
”十家投标联合体通过招投标资格审查而参加投标。
经过开标、评标,确定“A市政公司-A园林绿化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B建设集团公司-B园林工程公司”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浙江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明确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责任,保证水利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和水利部、我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本省境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和重要小型水利工程(不含抢险工程),一般小型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系指在本省范围内兴建的防洪、御潮、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含配套与附属工程)各类工程。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水利工程质量,是指水利工程建设符合国家、省现行的有关规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以及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对工程安全、耐久、适用、经济、美观等的综合要求。
第五条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水利工程质量的行业管理工作。
市(地)、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质量的行业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强化对水利工程的监察力度,严肃查处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纪案件,维护正常的建设秩序,保证工程建设质量。
第七条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各单位,要加强质量法制教育,重视队伍技术素质培训,依靠科技进步,推进质量管理,开展群众性质管理和合理化建议活动.第八条建立和完善质量管理的奖惩机制,对提高工程质量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对违反国家、省有关规定及本规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和水利部、省的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章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责任第一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质量责任第九条水利工程质量实行分级负责制省直接组织建设的水利工程质量,由省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市(地)直接组织建设的水利工程质量,由市(地)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县(市、区)组织建设的水利工程质量,由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工程项目建设监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工程项目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条工程项目建设监察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确保工程质量;(二)科学管理,提高建设效率;(三)廉洁自律,严防腐败现象;(四)责任明确,强化监督检查。
第二章监察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工程项目建设监察工作由各级监察机关负责。
第五条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对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二)对项目建设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三)对工程建设中的廉洁风险进行防控;(四)对工程建设中的质量、进度和资金安全进行监督;(五)对工程建设中的投诉举报进行受理和处理。
第三章监察内容与程序第六条监察内容:(一)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招投标、合同签订等环节;(二)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三)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设备采购、材料供应等环节;(四)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等环节;(五)工程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环节。
第七条监察程序:(一)立项阶段: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进行审查,确保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要求等;(二)招投标阶段: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确保招投标公平、公正、公开;(三)施工阶段: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四)验收阶段:对工程验收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五)竣工阶段:对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进行审查,确保工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设计要求。
第四章监察措施与责任追究第八条监察措施:(一)现场检查:对工程建设现场进行实地检查,了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二)资料审查:对工程建设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查,确保其真实、完整、合规;(三)调查取证:对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四)约谈提醒:对工程建设中的问题进行约谈提醒,督促整改;(五)行政处罚:对工程建设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工程项目劳动监察部门备案流程
工程项目劳动监察部门备案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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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项目进行劳动监察部门备案之前,有一系列准备工作需认真完成。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1第一条: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
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
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二条、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1、项目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查、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项目实行总承包的。
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
由各承保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
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第三条、收集范围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表1第四条、收集时间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印和分发使用。
第五条、项目文件质量要求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
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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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阶段施工、监理单位现场应收集的资料一、开工阶段应收集、整理的资料㈠施工单位开工报审应提交监理签字的资料1、工程开工报审表A1(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提前48小时提交本报审表)。
该表为承包单位在所有开工准备工作完成之后向项目监理机构申请工程开工的用表。
如整个项目一次开工,只填报一次;如果项目涉及较多的分部工程,且开工时间不同,则每个分部工程开工都应填报一次。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开工日期,如承包单位申报的开工日期与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日期不一致,总监应与项目法人协调取得一致意见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附:⑴企业营业执照。
⑵企业资质证书。
⑶项目经理证书。
2、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A3.1(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提前7天提交A3.1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该表为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审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用表。
承包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其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且签字盖章齐全。
对重点部位特殊工程必须报施工方案。
项目监理机构审批时,必须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意见。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四个方面的内容:⑴施工方案。
⑵人员安排(指在现场具体施工的相关人员)及机械设备安排。
⑶安全文明施工⑷进度计划(按照合同要求的时间安排好工期),附总计划横道图。
3、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报验单A3.2该表为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使用的表。
对承包单位申报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保证资料,项目监理机构须对其原件核对,并要求承包单位在提交项目监理机构的复印件上注明质保资料存放单位(其上加盖项目经理部章)。
附:⑴水泥、钢筋、标准砖的出厂合格证(不得使用小厂水泥)或复检报告。
⑵钢筋焊接接头的检测报告。
⑶砼配合比设计报告。
⑷黄砂、石料的检测报告。
以上报告均需由有丙级以上试验资质的试验检测单位出具相关报告(材料检测报告必须要有监理的取材见证;每个批次的材料都要进行检测﹡)。
4、施工测量报验单A3.5(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应提前24小时提交A3.5施工测量报验单)⑴施工测量资料(水准测量记录表)。
承包单位在以上准备工作完成后,方可向监理机构申请开工,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
监理机构检查施工方的施工准备情况,审批开工申请,签发开工通知。
㈡监理单位负责提交项目法人的前期资料1、监理合同。
2、监理规划B12。
3、监理实施细则B13。
二、施工阶段应收集、整理的资料㈠施工单位应收集、整理的资料A类表:该类表是承包单位就现场工作报请项目监理机构核验的申报用表,或为承包单位报告项目监理机构的有关工程事项的申请用表。
提交监理签字的主要工序监理现场用表:1、工序质量报验单(通用)A3.3。
工程开工、首道工序完工后、下道工序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监理机构进行首次工序质量报验。
⑴申请上道工序质量报验,下道工序施工;⑵附本道工序的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详见3、主要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⑶根据不同的工程,分为不同的工序进行报验直至工程结束;⑷只有前一道工序通过验收后,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2、工程复工报审表A6(有工程暂停令B1,才有工程复工报审A6)提交监理签字的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3、主要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⑴机耕桥①桥桩、桥板、盖梁、联系梁及铺装层的钢筋绑扎分别采用《钢筋制作安装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2.0,续表5.2.0。
②桥桩、桥板、联系梁、盖梁的模板制作分别采用《模板安装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1.0。
③桥桩、桥板及其它构件(如盖梁、横向联系梁、栏杆扶手)砼预制分别采用《混凝土浇筑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4.1、《预制砼板、柱、梁构件尺寸质量评定表》表5.4.1-5。
④盖梁、横向联系梁、铺装层砼现浇分别采用《混凝土浇筑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4.1、《现浇砼墩、排架、闸槽、梁板尺寸质量评定表》表5.4.1-3、《现浇混凝土外观质量评定表》表5.4.1-8。
⑤桥板及其它构件(如盖梁、横向联系梁、栏杆扶手)安装分别采用《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5.6.1。
⑥桥桩打入采用《沉入桩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6.1.0。
⑦钻孔灌注桩采用《钻孔灌注桩单桩工程质量评定表》表6.1.1。
⑧砌石桥台、挡土墙等项目分别采用《建筑物砌石墩、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4.2.1;现浇混凝土桥台、挡土墙等项目分别采用《混凝土浇筑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4.1、《现浇混凝土墩墙尺寸质量评定表》表5.4.1-2、《现浇混凝土外观质量评定表》表5.4.1-8。
注;渡槽工程参照机耕桥资料收集的有关要求。
⑵电灌站①基坑开挖采用《基坑土方开挖工序质量评定表》表3.3.1。
②钢筋绑扎采用《钢筋制作安装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2.0。
③底板砼现浇采用《模板安装质量评定表》表5.1.0、《砼浇筑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4.1、《现浇砼基础底板尺寸质量评定表》表5.4.1-1、《现浇砼外观质量评定表》表5.4.1-8。
④进水池混凝土现浇或块石砌筑采用《混凝土浇筑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4.1或《建筑物砌石墩、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4.2.1⑤机、泵、栏污栅安装采用《整体卧式机泵安装质量评定表》表10.4.2或《整体立式机泵安装质量评定表》表10.4.1。
⑥泵房砌筑采用《建筑物砖砌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4.3.1、续表4.3.1;圈梁砼现浇采用《混凝土浇筑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4.1、《现浇砼墩、排架、闸槽、梁板尺寸质量评定表》表5.4.1-3、《现浇混凝土外观质量评定表》表5.4.1-8。
⑦出水池混凝土现浇或块石砌筑采用《混凝土浇筑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4.1或《建筑物砌石墩、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4.2.1 注;微喷滴灌的水源工程即有压泵站参照电灌站资料收集的有关要求;微喷滴灌设备安装采用《安管(非金属管)质量检验评定表》表5.7.1、《闭水试验质量检查评定表》表5.7.2。
⑶控制涵闸(出江出海涵闸)①基坑开挖采用《基坑土方开挖工序质量评定表》表3.3.1。
②钢筋绑扎采用《钢筋制作安装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2.0;模板安装采用《模板安装质量评定表》表5.1.0。
③底板砼现浇采用《砼浇筑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4.1、《现浇砼基础底板尺寸质量评定表》表5.4.1-1、《现浇砼外观质量评定表》表5.4.1-8;砼构件预制采用《预制砼板、柱、梁构件尺寸质量评定表》表5.4.1-5、《砼预制构件安装工程单元质量评定表》表5.6.1。
④闸墩、闸室砼现浇采用《砼浇筑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4.1、《现浇砼墩、墙尺寸质量评定表》表5.4.1-2、《现浇砼外观质量评定表》表5.4.1-8。
⑤止水(水平、垂直)采用《止水、伸缩缝安装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3.0。
⑥钢闸门制作与安装采用《平面闸门门体制作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7.2.1-0、《平面闸门门体制安装质量评定表》表8.2.3-0(闸门及埋件应由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厂家制作,在出厂前应进行组装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⑦消力池砼现浇采用《砼浇筑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4.1、《现浇砼墩、墙尺寸质量评定表》表5.4.1-2。
⑧闸房砌筑(较大的涵闸)采用《建筑物砖砌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4.3.1、续表4.3.1;圈梁砼现浇采用《混凝土浇筑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4.1、《现浇砼墩、排架、闸槽、梁板尺寸质量评定表》表5.4.1-3、《现浇混凝土外观质量评定表》表5.4.1-8。
⑨启闭设备安装采用《螺杆式启闭机安装质量评定表》表9.2。
⑩上下游铺盖及护坡块石砌筑采用《护坡护底砌石工程单元质量评定表》表4.1.1;回填土采用《土方回填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3.4.1。
注:应根据涵闸施工图来确定还需报验哪几道工序。
⑷防渗渠道(每2公里报验一次)①土模成型采用《基坑土方开挖工序质量评定表》表3.3.1②渠身砼现浇或预制安装及防渗膜铺设采用《模板安装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1.0、《砼浇筑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4.1、《砼护坡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5.4.1-6、《止水、伸缩缝安装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3.0、《现浇砼外观质量评定表》表5.4.1-8。
③压顶现浇采用《模板安装质量评定表》表5.1.0、《砼浇筑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4.1、《现浇砼外观质量评定表》表5.4.1-8。
④小沟级建筑物(分水闸、进水闸、渠上桥)安装采用《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表2.1.2。
⑸暗渠(每2公里报验一次)①土方开挖采用《基坑土方开挖工序质量评定表》表3.3.1。
②钢筋绑扎采用《钢筋制作安装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2.0。
③砼底板现浇及分缝采用《模板安装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1.0、《砼浇筑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4.1、《止水、伸缩缝安装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3.0。
④铺设采用《砼预制构件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5.6.1。
⑤回填土采用《土方回填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3.4.1。
⑹机耕路(每2公里报验一次)①小沟级建筑物(路下涵)安装采用《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5.6.1。
②泥结砂石路面:路基土方、灰土处理、泥结砂石路面分别采用《土方、灰土、泥结砂石、砂砾石铺设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3.4.1-1。
③砼路面ⅰ路基土方、灰土处理、砂砾石:分别采用《土方、灰土、泥结砂石、砂砾石铺设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3.4.1-1。
ⅱ砼路面现浇及分缝:采用《模板安装质量评定表》表 5.1.0、《砼浇筑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4.1、《现浇砼基础底板尺寸质量评定表》表5.4.1-1、《现浇砼外观质量评定表》表5.4.1-8、《止水、伸缩缝安装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3.0。
⑴仓库①仓库砌筑采用《建筑物砖砌体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4.3.1、续表4.3.1。
②圈梁砼现浇采用《混凝土浇筑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4.1、《现浇砼墩、排架、闸槽、梁板尺寸质量评定表》表5.4.1-3、《现浇混凝土外观质量评定表》表5.4.1-8。
⑻晒场①基础土方、灰土处理、砂砾石:分别采用《土方、灰土、泥结砂石、砂砾石铺设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3.4.1-1。
②砼面层现浇及分缝:采用《模板安装质量评定表》表5.1.0、《砼浇筑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4.1、《现浇砼基础底板尺寸质量评定表》表5.4.1-1、《现浇砼外观质量评定表》表5.4.1-8、《止水、伸缩缝安装工序质量评定表》表5.3.0。
⑼输变电线路(每2公里报验一次)输变电线路采用《建筑物外观质量评定表》表2.1.2。
⑽方涵①砼底板现浇《现浇砼基础底板尺寸质量评定表》表5.4.1-1。
②涵管安装铺设采用《砼预制构件安装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5.6.1。
③砌块石挡土墙(中沟以上的涵洞有此道工序,小沟级的涵洞不作要求)采用《建筑物砌石墩、墙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表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