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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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基本条件

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基本条件

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基本条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才需求的变化,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攻读专业硕士学位,以提升自身的职业竞争力和专业能力。

然而,要获得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学生需要满足一定的基本条件。

学生需要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

通常情况下,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的学生需要具有本科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

这是因为专业硕士学位是在本科学士学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学习,所以具备本科学士学位是最基本的前提条件。

学生需要具备相关专业背景。

专业硕士学位是针对特定专业领域的进一步深化学习,因此学生需要具备相关专业背景。

例如,想要攻读工程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的学生,通常需要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或相关工作经验。

这样能够确保学生有足够的基础知识和理解能力,能够更好地适应深化学习的要求。

学生还需要通过相关的入学考试或面试。

为了保证专业硕士学位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能力,学校通常会设置入学考试或面试来筛选学生。

这些考试或面试可能包括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等内容,目的是评估学生的学习能力、专业背景和适应能力。

通过入学考试或面试,学校能够选拔最合适的学生来攻读专业硕士学位,保证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

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学术能力和研究能力。

专业硕士学位的学习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学术能力和研究能力,能够进行独立的研究和创新。

这体现在学生在学士学位阶段已经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能够进行科学研究或项目实践,并取得一定的成果。

学生还需要完成一定的学分要求和学位论文。

学分是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指标,学生需要完成规定的学分要求才能获得专业硕士学位授权。

此外,学生还需要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和答辩,以展示自己在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和学术能力。

获得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的基本条件包括具备相应的学历背景和相关专业背景、通过入学考试或面试、具备学术和研究能力,以及完成学分要求和学位论文。

这些基本条件确保了学生在攻读专业硕士学位期间能够获得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的培养,为将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条件和立项建设标准

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条件和立项建设标准

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基本条件和立项建设标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要符合一定的基本条件和立项建设标准,这些条件和标准对于确保教育质量和提升学术水平起着重要作用。

下面将详细介绍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基本条件和立项建设标准。

首先,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需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规范的运行机制;2.有相应的硕士研究生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制度;3.有良好的师资队伍,包括一定数量的硕士研究生导师;4.拥有必要的硬件设施和实验条件,能够支持硕士研究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5.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条件和基础,能够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和科研项目;6.有规范的学术评价和管理制度,能够确保学位授予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除了基本条件外,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还需要满足一定的立项建设标准:1.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具有一定的办学规模和办学历史,能够为硕士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术氛围;2.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具有较高的学术声誉和影响力,能够吸引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和学术人才;3.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当有一定的学术研究和科研实力,能够开展有一定水平的科研项目和学术交流活动;4.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当有完善的学位授予管理制度和规定,能够保障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授予质量和学术水平;5.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当有一定的国际交流和合作经验,能够与国际学术界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合作关系。

总的来说,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的基本条件和立项建设标准主要涉及学校的基础设施、教学科研条件、师资队伍、学术声誉和学位授予管理制度等方面,这些条件和标准的达标与否直接关系到硕士研究生的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

因此,学校在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资格时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不断提升学校的学术实力和学术声誉,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和机会。

汕头大学工学院机械工程专业领域工程

汕头大学工学院机械工程专业领域工程

汕头大学工学院机械工程专业领域工程硕士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为适应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突出工程应用、按较宽口径培养和多学科综合的特点,为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机械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要求机械工程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达到以下的要求:(1).较好地掌握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能够应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点和方法解决问题。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具有机械工程技术领域的坚实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机械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承担机械设计和制造的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能力。

掌握一门外语,能较熟练地阅读机械工程领域的外文资料,并具有一定的外语会话和写作能力。

(3).身体健康。

二、学习年限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由学校与企业共同协商,保证被录取的在职人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课程学习和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要求,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期间,在校内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

三、培养方式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主要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进行培养。

工程硕士的培养主要面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要采取联合培养的方式,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企业、学校和学生四个方面的积极性。

结合大中企业的需求和生产实际,培养掌握现代科学技术理论、具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并能够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了解本工程领域和市场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

工程硕士可实行双导师制,即根据需要可即由学校和企业单位各派一名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担任导师,并组成导师组。

在导师组的指导下,制订个人培养计划,作为目标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

四、课程学习(一)、课程学习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要求按培养方案修满34学分。

课程学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采取集中授课和教师指导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课程学习一般在二年之内完成,累计时间相当一学年。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是学生在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获得硕士学位的授予权。

申请授予权的基本条件包括学习成绩要求、学位论文要求、学习时间要求以及其他可能的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基本条件。

首先,学习成绩要求是申请授予权的基本条件之一、通常要求学生在硕士学位课程中的课程学习成绩达到一定的要求,通常是在一定绩点的基础上通过学分要求。

学习成绩是评估学生是否符合授予权要求的重要标准。

其次,学位论文要求是申请授予权的另一项重要条件。

学位论文是硕士学位申请的核心组成部分,学生需要完成一定的学术研究,并通过答辩来证明自己对该专业领域的研究能力和认识能力。

学位论文要求学生具有独立的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批判性思维能力,以及对该领域的深入理解。

学位论文的质量和成果是是否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

此外,学习时间要求也是申请授予权的基本条件之一、学习时间要求通常是指学生完成硕士学位课程的时间,通常为2-3年。

学生需要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完成所有的课程学习和学位论文答辩,并满足学院或学校制定的学习时间要求。

最后,还可能存在其他的要求。

这些其他要求可能根据不同的学校和学院而有所不同。

例如,有些学院或学校可能要求学生参与指导教学工作或科研项目,或者完成一定的实践任务。

此外,有些学校可能会对学生的科研成果、参与学术活动等方面也有一定的要求。

总的来说,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的基本条件包括学习成绩要求、学位论文要求、学习时间要求以及其他可能的要求。

学生需要通过学习并完成学位课程学习,达到一定的学习成绩要求,完成一篇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并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完成申请授予权所需的所有要求。

这些基本条件都是评估学生是否符合授予权要求的重要依据。

汕头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汕头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汕头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方案一、培养目标公共管理硕士(MPA)是以公共管理学科为基础的一种研究生教育,其目标致力于培养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致力于培养具有公共精神和现代科学管理素质的领导者。

二、招生对象研究生毕业后工龄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后工龄满3年;大专毕业后工龄满5年。

工作年限计算截至于入学当年8月31日。

三、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MPA学制3年。

在校年限3-5年(含休学)。

课程学习采取半脱产(集中授课)或不脱产(利用周末和晚上)两钟方式。

课程结束(修满所要求学分)后,进入MPA学位论文写作(一般在1年之内完成)。

四、学分要求MPA培养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58学分。

其中:公共课7学分;学位课18学分;专业必修课12学分;专业选修课12学分;社会实践与专题讲座4学分;学位论文5学分。

必修课程的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含70分),选修课程的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

五、教学方式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等多种教学方式,尤其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运用公共管理理论和方法解决社会现实问题。

在教学中加强与公共部门特别是政府机构的联系与交流,聘请高层政府管理人员、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授,与专职教师组成导师组,参与到MPA研究生的培养工作中。

六、教学环节各门课程的教学按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社会调查、项目规划、习题作业、撰写小论文、社会实践、测验、考试等环节完成。

学生在学习期间必须学习和研究各类管理案例;每门课程必须完成3次的习题作业或撰写2篇小论文(调查报告);其成绩汇入相应课程总成绩。

七、研究方向MPA专业设置了4个研究方向:(1)地方政府治理与领导;(2)公共政策与社会保障;(3)公共部门(以教育、卫生部门为主)人力资源管理、;(4)行政纠纷解决。

八、课程设置(一)公共课(7学分)(二)学位课(18学分)(三)专业必修课(12学分)(四)专业选修课(从以下8门课选择6门课,12学分)(五)社会实践与专题讲座(4学分)学生应自主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形式包括社会调查、专题研究等,学习期间至少听取讲座报告3次。

汕头大学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汕头大学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汕头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及授予硕士学位工作细则〔2007年12月29日汕头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2009年6月11日汕头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修改〕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方法》及《汕头大学学位工作条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我校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完成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成绩优良,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掌握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硕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和硕士生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原则。

指导小组的职责是协助硕士生导师指导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参与对硕士生的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的审议工作。

硕士生的专业属于二级学科,研究方向属于三级学科。

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已经实行两年半学制的个别专业需要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由于某种特殊情况,经导师、学科和学院同意,研究生学院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学习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延长学习期间不参加奖学金评定,业务费由导师或所在课题组负责。

硕士生入学一个月内应完成《汕头大学研究生培养计划》,该计划由导师和硕士生根据培养要求及硕士生的特点共同制定。

培养计划经学位点讨论通过,由学院批准实施。

培养计划一式四份,硕士生、导师、学院、研究生学院各一份。

硕士生一般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所有学位课程的学习。

学位点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应完成硕士生开题报告的所有程序,并报学院和研究生学院备案。

硕士生应及时向导师〔或指导小组〕汇报研究进展情况,经常参加专业或跨专业的学术活动,定期报告研究工作的阶段性进展。

硕士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日常工作由院、学科、导师共同负责。

第四条课程基本要求和考核硕士生须修完所规定的课程,并取得学分。

硕士生课程包括学位课、选修课、学位论文、其他环节等,最低要求36学分。

硕士点授予条件

硕士点授予条件

硕士点授予条件
硕士点授予条件是指该学位的毕业要求与条件,毕业生必须要符合这些要求和条件方可获得硕士学位。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硕士点授予条件。

1. 必须完成所有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学院规定的所有学分要求,包括公共课程、专业课程和研究生必修课程。

学生还必须通过这些课程的考试和评估。

2. 成功完成研究生综合考试(或替代考试)
研究生综合考试是指以研究生学位授予的领域为基础,考察学生对该领域知识和理论的掌握,并评估其能否在研究和学术领域中作出贡献。

学生必须通过该考试才能获得硕士学位。

3. 完成原创研究并撰写论文并通过答辩
硕士研究生必须根据其领域内的要求,完成一份研究或创新项目,并将其文献综述、方法论和研究成果写成论文。

学生还必须通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展示其对研究和创新工作的掌握和创造能力。

4. 必须达到学校要求的GPA标准
学生必须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GPA标准方可获得硕士学位。

这一标准通常为平均分数的B+等级或者更高的等级。

5. 满足学校的语言要求
如果学生来自非英语母语国家,则必须通过托福或雅思等英语考试,达到学校规定的英语水平。

学生还必须证明自己能够在研究和学术领域中用英语进行交流。

总之,硕士点授予条件是学校为了保障学生必须达到的权威参考标准,通过满足这些条件,学生方可获得硕士学位。

硕士学位是高水平的学术资格认定,对于提高研究生的职业竞争力和进一步深造均有重要作用。

硕士学位授予细则

硕士学位授予细则

硕士学位授予细则一、学位名称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本校硕士学位的名称为“硕士”。

二、学科门类本校设有多个学科门类,包括理学、工学、文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农学、医学、管理学等。

学生须按照自己的专业选择相应的学科门类。

三、学位授予条件1.学术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并通过相关考核;此外,学生还需完成一篇硕士研究论文并通过答辩。

2.学分要求:学生必须获得所在专业的所有必修课程的学分,并达到学校和学科门类的学分要求。

学分要求通常根据学科门类的学习深度和广度的要求有所区别。

3.学制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包括2年的课程学习和一年的硕士研究,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业并取得学分方可获得硕士学位。

4.成绩要求:学生需获得学科门类所规定的毕业成绩要求,一般要求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

四、学位授予程序1.课程学习:学生需按照专业培养计划完成所有必修和选修课程,并通过相关考试和评估。

2.指导教师评价:学生在完成学业的过程中,需有一名导师进行指导,并提供相关评价材料。

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将通过指导教师的评价来参考。

3.硕士研究:学生需在第二年开始进行硕士研究,并选择一个具体的研究课题。

学生在研究过程中需进行必要的实验、实地调查、文献综述等,并完成一篇硕士研究论文。

4.硕士论文评审与答辩:学生在完成硕士论文后,需进行严格的评审和答辩程序,由专家评审,其中包括对学生的论文质量、论文答辩的评价等。

5.学位授予:经过评审与答辩程序后,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完成情况和论文评价结果,决定是否授予该生硕士学位。

五、学位授予时间硕士学位的授予时间一般分为两个时间点,分别为研究生学籍注销前和研究生学籍注销后。

学生需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办理学位授予手续。

六、学位证书学生成功完成学业并通过学校的评审程序后,将获得学校颁发的硕士学位证书,该证书将详细记录学生所获得的学位名称、学科门类、学位授予时间等信息,作为学生学术和职业发展的重要证明。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
1.学历背景:申请人应当具备独立申请硕士学位资格的学历背景,通常为本科学历。

一些高校也接受具备其他学历背景的申请者,例如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等。

2.年龄要求:一般来说,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者年龄要求比较灵活,一般在22岁以上,无年龄上限。

学校也会对不同专业的年龄限制有所不同,例如特殊教育专业可能要求申请者具备相关工作经验。

3.成绩要求:申请者应具备较好的学业成绩,通常要求申请者在本科阶段达到一定的平均绩点要求,例如3.0或以上。

4.语言要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者需具备良好的语言能力,通常需要提供英语水平证明。

具体要求可能包括雅思、托福等考试成绩。

5.学术能力:申请者需要具备一定的学术能力和科研能力,包括文献查找、资料整理、数据分析等。

通常需要提供学术研究或论文写作经历。

6.其他要求:不同学校和专业可能有一些特殊要求,例如特定的工作经验、推荐信、面试等。

正如前面提到的,不同学校和专业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上是比较普遍的基本要求。

申请者在选择学校和专业时应该仔细阅读学校的招生信息和要求,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和准备。

总之,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申请者需要具备一定的学历背景、良好的学业成绩、语言能力和学术能力。

通过合理筛选和准备,申请者可以提升自己的竞争力,顺利获得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

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硕士学位是高等教育体系中的一个晋升学位,通常要求学生已经获得本科学位,并在一定领域内有一定的学术研究能力和专业知识。

不同国家和学校对硕士学位的要求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下面是一般来说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的概述。

1.学术要求:硕士研究生的学术要求较高,毕业生应具备独立开展学术研究的能力。

这意味着学生需要选择一个特定的研究课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并产生独创性的学术成果。

这个学术成果通常是一篇经过同行评议的论文,硕士学位要求学生在相关领域做出一定程度的贡献。

2.学分要求:通常,硕士学位需要修满一定数量的学分。

学分可以通过选修课程、研究项目、实习等获得。

学生通常需要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学科要求选择相应的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分。

一般来说,硕士学位的学分要求比本科学位要求更高,可能需要修满30至60个学分不等。

3.学位课程:硕士学位通常需要学生完成一定数量的学位课程。

这些课程通常包括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

核心课程是指在特定领域内必须学习的基础知识和理论课程,而选修课程则是根据学生自身的研究方向和兴趣来选择的课程。

学生需要选择一定数量的选修课程,并在学期末或学年末通过考试或其他形式完成。

4.研究项目:硕士学位的一个重要要求是学生能够独立完成一项研究项目。

这个研究项目可能是实验研究、文献综述、实践调查等形式。

学生需要选择一个研究课题,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研究,最终完成一篇研究报告或论文。

研究项目的目的是让学生掌握科学研究的方法和能力,并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学位论文:硕士学位的最后一个重要要求是撰写学位论文。

学位论文是学生的研究工作的总结和结论,通常要求学生能够清晰地陈述问题的研究背景、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

学位论文通常需要经过指导教师的审核和答辩,并经过学术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最终确定。

总的来说,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包括学术要求、学分要求、学位课程、研究项目和学位论文。

这些要求都是为了培养学生的学术能力、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使其在特定领域内具有高水平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硕士点授予条件

硕士点授予条件

硕士点授予条件
硕士学位是研究生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是高等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硕士学位的授予是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认可和肯定,也是对研究生学习成果的检验和评价。

那么,硕士点授予条件是什么呢?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规定的学分要求。

学分是衡量研究生学习成果的重要指标,是研究生学习过程中的基本单位。

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学校制定的学分要求,完成规定的学分,才能够申请硕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过程中,除了完成学分要求外,还需要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

课程学习是研究生学习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基础。

科研工作是研究生学习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培养创新能力和科研能力的重要途径。

硕士研究生必须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才能够申请硕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是硕士研究生学习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掌握科研方法和技能的重要途径。

硕士研究生必须按照学校制定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学位论文,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才能够申请硕士学位。

硕士点授予条件是硕士研究生完成规定的学分要求、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这些条件的实现,需要硕士研究生在学习过程中认真学习、勤奋钻研,同时也需要学校提供良好的教
学和科研环境,为研究生的学习和科研提供支持和保障。

只有硕士研究生和学校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硕士点授予条件,为研究生的未来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汕头大学医学院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汕头大学医学院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汕头大学医学院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20年版)一、培养目标1、培养理念:“以人为本,创新护理”。

2、培养目标:培养热爱护理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的,应用型、专科型、高层次护理人才。

3、基本要求:(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人文修养,身体健康、德才兼备。

(2)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临床思维和工作能力,能运用循证护理方法独立解决本学科领域内的常见护理问题,完成基本专科护理工作要求。

(3)系统掌握护理科研方法,循证护理方法,具有较强的文献检索能力、临床科研能力和护理教学能力。

(4)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沟通能力和护理管理能力。

(5)具有较强的终生学习能力,具有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和良好进行外语沟通的能力。

4、培养模式:理论学习、高级临床护理实践、护理科研实践。

二、培养方向1、临床护理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妇产科护理、儿科护理、肿瘤护理、危重症护理、精神卫生保健等。

2、社区与家庭护理健康促进、慢性病管理、康复护理、社区康复护理、社区老年护理、妇幼保健、安宁疗护、社区护理管理等。

3、护理心理和人文心理护理研究、行为研究、人文理论研究。

4、护理教育护理教育理论研究、护理教育实践研究等。

5、护理管理医院护理管理等。

三、招生对象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四、学习方式及年限1.学习年限:基本学制3年。

2.学习方式:采取集中授课、网络教学、专题讲座等方式相结合。

考核采取笔试、项目完成汇报、学习报告等多种方式。

在临床实习期间,每周安排一天的科研、教学和专科学习时间,每月安排不少于两个半天的集中学习,以讲座、教学研讨会、案例分析等方式,学习各相关学科的新进展、新知识。

3.学习周期安排学年周期学习内容任务临床实践周期/月第一学期学位课程学习,读书报告,提交实习轮转计划表第二学期专科临床实践3返校行临床实践意见反馈、完成高级护理实践及护理学研究方法与循证护理课程第三学期专科临床轮转3完成开题报告专科临床轮转3第四学期专科临床轮转,完成中期考核6第五学期专科临床轮转4机动(继续临床实践或补临床实践或完成毕业课题、撰写论文等,具体由导师安排)第六学期撰写论文,论文答辩备注:临床实践周期不少于19个月五、主要学习任务硕士生的主要学习任务为:课程学习,学位论文研究工作以及临床护理实践(含教学实践)。

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

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

汕头大学医学院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科研处2015年7月汕头大学医学院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及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精神,不断完善我国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建立适应临床医学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促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衔接,更好地服务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事业发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第一条培养目标与要求一、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临床医师。

二、掌握坚实的医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较强临床分析和实践能力,以及良好的表达能力与医患沟通能力。

能独立、规范地承担本专业和相关专业的常见多发病诊治工作。

三、掌握临床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并有一定的临床研究能力和临床教学能力。

四、具有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和较好的外语交流能力。

第二条招生对象与入学方式一、招生对象。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接收本科毕业于五年及以上学制的全日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医学检验、妇幼保健医学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具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

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可以报读临床医学的学术学位,但不能报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二、入学方式。

报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要求,或获得全国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我院同意接收复试的,方可进入复试环节。

复试由研究生管理部门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的选拔要求相衔接。

复试环节重点考查考生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分析解决临床问题能力及从事临床医学职业的发展潜力。

汕头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

汕头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

汕头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实施细则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有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单位,凡已授予毕业研究生学位的学科、专业,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

硕士学位的申请与授予第三条申请人资格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申请人必须已获得学士学位,并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请学位的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

3、三年内只提出这一次申请,且没有向其它单位提出申请。

第四条申请手续申请人到我校学位办公室办理申请报名手续,并提交和填写下列有关资料:1、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待查验后退回申请人。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学历、学位证书管理和严厉打击伪造、买卖学历、学位证书的通知》(教学[1998]9号)文件精神,对所有申请人的学历和学士学位证书,将与原发证单位进行核实。

如发现假造,除没收假证书外,还将上报公安机关和广东省教育厅,并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严肃处理。

2、最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原毕业学校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个人申请学位报告及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一式两份(加印密封);6、填写有关表格;7、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8、资格审查费150元。

学位办公室在收齐上述材料后,在二个月内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及课程学习所在院系。

被接受申请的申请人,持接受申请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研究生处办理修课和考试等手续。

修课有两种方式,一是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二是旁听本专业在校研究生的课程。

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嘿,朋友们!今天咱们来聊聊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这就像是一场超级有趣又有点烧脑的游戏闯关呢。

首先啊,学术成果得有那么点儿料。

这就好比你去参加一场厨艺大赛,你不能只端出一盘炒糊了的青菜就想拿大奖吧。

对于硕士来说,得有论文之类的成果,就像厨师得做出几道拿手好菜。

你的论文得像精心雕琢的艺术品,每个观点都是一颗璀璨的宝石,镶嵌在知识的锦缎上。

要是你的论文空洞无物,那就像一个漂亮的盒子,打开一看啥也没有,这可不行。

考试成绩也很关键。

这就像你在游戏里打小怪兽,每个学科的考试就是一只小怪兽,你得把它们都打败。

不能偏科太严重,不然就像一个人走路,一条腿特别长,一条腿特别短,那肯定走不稳啊。

而且分数得达到一定标准,要是分数太低,就像你想爬上山顶看风景,却只爬到了半山腰就说自己到顶了,这怎么能行呢。

然后就是品德修养啦。

这就像一个人的内功,要是品德不好,就像一个外表华丽却装满了毒液的瓶子。

在学术的江湖里,你得遵守学术道德,不能抄袭作弊,这就像武林高手不能用暗器伤人一样。

一旦被发现品德有问题,就像被武林同道唾弃的坏蛋,学位可就离你远远的了。

还有就是要有一定的研究能力。

这就像是一个探险家的探索能力,你得在知识的大森林里找到新的路径,发现新的宝藏。

如果只是跟着别人的脚印走,那你顶多算个游客,可成不了真正的探险家,也就是拿不到硕士学位啦。

再者,参加学术活动也是必不可少的。

这就像参加各种武林大会,你得在学术的江湖里混个脸熟,和各路大侠交流切磋。

要是整天闭门造车,就像一个隐居深山的小老头,外面的世界发生了什么都不知道,这可不符合硕士的要求哦。

在答辩的时候,你得像一个能言善辩的演说家。

不能紧张得像个第一次上台的小老鼠,吱吱唔唔说不出话来。

要把自己的研究成果清晰地展示出来,就像魔术师展示自己的魔术一样,让人惊叹不已。

另外,与导师和同学们的关系也很重要。

这就像在一个大家庭里,你得和谐相处。

要是整天和导师、同学闹别扭,就像一个整天吵架的家庭,怎么能安心做学问呢?最后,对知识要有强烈的渴望。

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

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医疗信息工程第三部分硕士学位的基本标准一、获得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及结构医疗信息工程硕士生应基本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研究方法论、医疗信息工程的基本概念和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知识面,了解医疗信息工程知识基本原理和主要研究方法。

医疗信息工程硕士生还应基本掌握与本学科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基础知识。

具体而言,医疗信息工程硕士生应基本掌握与医疗信息工程的本质、价值、结构、功能、行为、关系、制度、管理等有关的基础概念和知识。

医疗信息工程硕士生还必须掌握与自身研究领域密切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基础知识。

二、获得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素质1.学术素养医疗信息工程硕士生应具备服务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置身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事业之中,以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勤于积累知识,提高创新意识,探求真知,在学术研究中坚持严谨细致、一丝不苟的科学态度。

积极了解本学科相关的知识产权,自觉维护学术尊严和学者的声誉,保护知识产权,遵守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和科学伦理。

2.学术道德医疗信息工程硕士生应树立法制观念,恪守学术道德规范;严于律己,依照学术规范,按照有关规定引用和应用他人的研究成果,不剽窃、抄袭他人成果,不再未参加工作的研究成果中署名,不以任何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在数据资料采集、记录、分析和解释,成果公开、传播,成果审核、评价等过程中,均应做到实事求是、客观诚实,杜绝编造篡改数据或资料、随意对原始数据进行删裁取舍等不正当学术行为。

不得传播封建迷信和伪科学。

三、获得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1.获取知识的能力医疗信息工程硕士生应具备通过通过查阅文献、课程学习、学术交流、观察、调查、研讨等途径,获取体育领域有关知识的能力,了解当前体育学发展的动向和学术前沿动态;具备自主学习体育学相关领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基本方法和技能,获取专业知识和研究方法的能力。

2.科学研究能力医疗信息工程硕士生应具备对研究问题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一定的价值判断能力;对研究方法的使用、研究结果与研究主题的清晰度、研究设计与假说检验程度、科学伦理、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文字表达、行文规范等具有一定的学术鉴别能力,具备一定创新能力与应用能力3.实践能力医疗信息工程硕士生应具备独立开展学术研究的能力,较好掌握必要的运动技能,具备一定的体育学科研究和适应未来工作所需的操作能力和合作能力。

汕头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培养方案

汕头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培养方案

汕头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培养方案汕头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培养方案为了贯彻实施全国工商管理硕士()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的若干基本要求”,根据专业硕士学位的培养特点,并结合我校的学科优势和特色,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专业培养目标贯彻“功在商道,心达寰宇”的办学理念,培养有道德、有抱负、有能力、有作为的中高级应用型管理人才,促进粤东地区及华南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

.录取对象研究生毕业后工龄满年;大学本科毕业后工龄满年;大专毕业后工龄满年。

工作年限计算截至于入学当年月日。

.学制实行弹性学制,可以脱产学习,也可以不脱产学习。

学习学制一般为年,视学员修满学分与完成论文情况,学习年限可以延长年。

4.课程设置全脱产和不脱产研究生均需修满学分的课程,其中,公共课学分,专业学位课学分,选修课学分(含方向选修课与公共选修课)。

具体课程见表。

()公共课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课堂教学、商务英语()专业学位课程:管理导论、管理经济学、战略管理、财务会计、市场营销、数据模型与决策、公司财务、组织行为学、运营管理、信息系统与信息资源管理()方向报读课程:在金融模块、公司财务模块、市场营销模块、创业创意设计模块中自由选择一个模块,每一模块含门课程()公共选修课程:任选不少于门公共选修课表:汕头大学课程体系类型课程编码公共必修课课专商务英语管理导论课程名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课堂教学学分学时开学学期1/4业学位课程管理经济学财务会计市场营销组织行为学公司财务战略管理运营管理信息系统与信息资源管理数据、模型与决策国际金融资本市场投资学金融风险管理管理会计(含成本会计)企业税务财务报表分析审计学消费行为学客户关系管理市场研究市场沟通创意思维创业管理项目管理中小企业诊断宏观经济专题法律与商务环境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金融模块方向选修课(任选一个模块)创意创业模块公共选市场营销模块公司财务模块2/4选课(自由选择门)房地产开发经营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企业信息化与电子商务企业社会责任和商业伦理企业家讲座5.培育方式与考试方式培养方式追求教学互动、学以致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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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要求————————————————————————————————作者:————————————————————————————————日期:汕头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及授予硕士学位工作细则(2007年12月29日汕头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2009年6月11日汕头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修改)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及《汕头大学学位工作条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我校授予硕士学位的基本条件: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学风严谨;完成培养计划的各项要求,成绩优良,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掌握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硕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和硕士生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原则。

指导小组的职责是协助硕士生导师指导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参与对硕士生的中期考核和开题报告的审议工作。

硕士生的专业属于二级学科,研究方向属于三级学科。

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已经实行两年半学制的个别专业需要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由于某种特殊情况,经导师、学科和学院同意,研究生学院批准,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学习的时间一般不超过1年。

延长学习期间不参加奖学金评定,业务费由导师或所在课题组负责。

硕士生入学一个月内应完成《汕头大学研究生培养计划》,该计划由导师和硕士生根据培养要求及硕士生的特点共同制定。

培养计划经学位点讨论通过,由学院批准实施。

培养计划一式四份,硕士生、导师、学院、研究生学院各一份。

硕士生一般应在第一学年内完成所有学位课程的学习。

学位点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应完成硕士生开题报告的所有程序,并报学院和研究生学院备案。

硕士生应及时向导师(或指导小组)汇报研究进展情况,经常参加专业或跨专业的学术活动,定期报告研究工作的阶段性进展。

硕士生的思想教育工作由校党委统一领导,日常工作由院、学科、导师共同负责。

第四条课程基本要求和考核硕士生须修完所规定的课程,并取得学分。

硕士生课程包括学位课、选修课、学位论文、其他环节等,最低要求36学分。

其中学位课19-24学分,包括公共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2学分、外国语4学分、专业外语1学分),基础课和专业课(12-17学分);选修课10-12学分;学位论文3学分;其他环节4学分,包括参加学术报告(1学分,至少5次),教学实践(2学分,相当于一个学期助教的工作量,由各院系安排),学位论文答辩(1学分)。

学校对硕士生社会实践不作统一要求,各学院、学科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决定。

硕士生的基础课应按一级学科开设,专业课可按二级学科开设,硕士生课程计划应包括阅读一定的专题文献内容。

跨专业入学和以同等学力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补修与本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的有关课程。

补修课程不计学分。

硕士生应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外语写作和进行国际学术交流的能力。

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外国语课程由学校统一安排,其他课程和环节由各学位点根据学科特点制定方案。

第五条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一)学位论文应由申请者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其选题应属于申请学位的学科、专业范畴。

除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外,学位论文一般用中文撰写。

论文的字数一般应不少于3万字,摘要一般不超过1000字。

(二)学位论文应体现作者对所研究的课题有新的见解,并反映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专门业务工作的能力。

(三)学位论文应对自己获得的成果作出详细的阐述,阐明本领域已有的成果和自己的贡献。

学位论文应文字简练、数据可靠、立论正确、层次分明、理由充分。

(四)学位论文中如果引用他人的论点和数据资料以及非公众所知的研究方法和理论,必须注明出处。

引用合作者的观点或研究成果,也要注明出处,否则将视为剽窃行为。

凡引用他人文字资料连续超过250个字符而无注明出处者,可视为抄袭行为。

(五)学位论文格式按照《汕头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要求执行,学位论文最后应附本人简历和发表论文的情况。

第六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一)完成培养计划中的各项要求;(二)按照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三)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以汕头大学为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导师列第一、硕士生列第二)发表(或录用,下同)一篇与学位论文研究领域有关的学术论文。

没有公开发表论文的硕士生需向学科提交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导师应对该论文写出书面意见,经学科认定已达到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水平。

(四)达到各学科根据专业特点制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程序(一)研究生和导师根据学校学位工作的统一部署,预定答辩日期,并至少在一个月前填写《汕头大学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并向学科提交学位论文3本及电子文件;(二)导师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审查,并从选题意义、论文价值和学术水平等方面写出详细评语,给出学位论文成绩;(三)各学院研究生教务员审核培养计划完成情况并签署意见;(四)学科签署意见并向学院提供2-3位论文评阅专家的建议名单;(五)学院领导签署意见;(六)学院(或委托学科)对学位论文进行同行专家评议工作。

第八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一)硕士学位论文的同行专家评议工作由各学院主持下委托学科进行,研究生学院负责检查监督。

(二)聘请两位责任心强、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熟悉本研究领域的教授或副教授(至少有1名校外专家)为学位论文评阅人。

论文评阅专家从选题意义、论文价值、学术水平和创造性等方面对论文写出书面评语,并对是否同意答辩提出意见。

(三)研究生所在学院(或委托学科)将学位论文在预定答辩日期前一个月寄送给评阅专家(可以是建议名单之外人员)。

导师和研究生本人不能参与论文寄送和接收工作。

建议各学科采用匿名评审方式,即各学科对评审专家的姓名和单位负责保密。

(四)若两位评审专家认为论文没有达到硕士学位水平,该论文不能进行答辩。

若其中1位专家认为论文没有达到硕士学位水平,应及时再聘请1位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若再聘请的专家也认为论文没有达到硕士学位水平,不能组织答辩。

允许申请人修改论文后,在一年内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第九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一)除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属国家机密必须保密外,答辩应当公开举行,并于7天前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告。

(二)答辩委员会应由3-5人组成,成员应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导师不参加论文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

答辩委员会须聘请校外或校内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

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人,答辩应有记录。

(三)答辩委员会从论文的科学性、材料的可靠性、方法的创新性、数据的真实性、结论的正确性,以及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学术观点等方面,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或提问,重点是创新性。

(四)申请人达到本细则第三条、第五条规定,答辩正确或基本正确,逻辑性和说服力较强,经无记名投票表决,获得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票,论文答辩为通过。

答辩不通过的,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申请答辩一次。

(五)论文答辩通过的,获得相应学分,并由答辩委员会给出论文答辩成绩(优秀、良好、中等、及格)。

论文答辩不通过的,不能获得相应学分,论文答辩成绩为不及格。

(六)答辩结束后,秘书应尽快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送交有关材料。

第十条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程序(一)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会议,并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和秘书名单、介绍学位申请人及导师姓名、学位论文题目等;(二)申请人宣读《独创性声明》;(三)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时间要求20-30分钟。

(四)答辩委员会成员及到会者向申请人提问,答辩采用即问即答方式。

(五)休会,答辩委员会内部会议,主要内容包括:1.导师介绍申请人情况,包括其简历、思想品德表现、理论知识水平、业务能力、课程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和学位论文完成情况等;介绍完毕后导师应离开会场。

2.宣读或传阅论文评阅人的学术评语。

3.委员讨论,对论文是否通过进行无记名投票。

4.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并给出论文答辩成绩。

(六)复会,申请人起立,主席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书》,表决票和论文答辩成绩可不公布。

(七)主席宣布答辩结束。

第十一条硕士学位授予(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按期审查所属学科范围内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的材料,要对其政治思想表现、课程考试成绩、各个培养环节和论文答辩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确定建议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做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时,会议应有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以不记名方式投票,获全体成员半数以上同意为通过。

该项表决不能采用通讯方式。

会议应有记录。

(三)凡答辩委员会表决不通过授予学位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一般不进行审核。

对某些经答辩委员会通过的论文,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认为不合格的,可以做出决定允许在一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或做出缓授、不同意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

第十二条申诉若学位申请人对答辩委员会不通过授予学位的决定不服,可以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申诉意见。

如果对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决定仍然不服,可以继续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三条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对于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的名单,要在校内公示。

在规定时间内,无人提出有说服力的反对意见,方可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第十四条本细则自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公布之日起实施,其解释权属于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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