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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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公司一人一车管理制度

公交公司一人一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交公司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行车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公交车辆,包括城市公交、城乡公交等。

第二章车辆分配第三条公司根据业务需求,合理分配车辆,实行一人一车制度,即每辆车配备一名专职驾驶员。

第四条车辆分配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先考虑驾驶员的技能、服务态度和工作表现。

第五条驾驶员分配车辆后,应妥善保管车辆,不得私自转借或调换。

第三章驾驶员职责第六条驾驶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职业道德,服从公司管理,积极参加培训。

第八条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驾驶员应按照规定线路和时间行驶,不得擅自改变行驶路线或延误发车时间。

第十条驾驶员应保持车辆整洁,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章车辆使用第十一条驾驶员需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申请使用车辆,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二条驾驶员使用车辆时,应携带相关证件,并做好出车登记。

第十三条驾驶员不得将车辆用于非公务用途,如需借用车辆,需经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驾驶员使用车辆期间,应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五条驾驶员应按时归还车辆,并做好车辆清洁和保养工作。

第五章车辆维修与保养第十六条公司设立专门的车辆维修保养部门,负责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十七条驾驶员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向维修保养部门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八条维修保养部门应根据车辆状况,制定合理的维修保养计划,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驾驶员应积极配合维修保养部门的工作,按时完成车辆保养。

第六章车辆检查与验收第二十条公司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标准。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应积极配合车辆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第二十二条新购车辆或大修后的车辆,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七章奖惩第二十三条对遵守本制度、表现优秀的驾驶员,公司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驾驶员,公司给予处罚。

2023年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公交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交公司的安全管理,确保乘客和员工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营运公交公司,包括城市公交、郊区公交、跨市公交等,涵盖营运车辆、司机及乘客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交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工作体系,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安全责任。

第四条公交公司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乘客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

第五条公交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

第六条公交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车辆维修保养制度,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车辆安全管理第七条公交公司应当进行车辆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符合相关标准。

第八条公交公司应当配备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包括灭火器、急救器材等。

第九条公交公司应当加强对车辆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员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十条公交公司应当制定安全驾驶操作规范,明确驾驶员的工作方法和行为规范。

第十一条公交公司应当建立车辆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对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

第十二条公交公司应当加强对车辆安全技术装备的研发和使用,提高车辆的安全性能。

第三章司机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公交公司应当对司机进行严格的招聘和培训工作,确保招聘和培训的司机具备相关岗位要求。

第十四条司机应当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驾驶。

第十五条司机应当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按照规定进行相关医疗处理。

第十六条司机应当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遵守安全行车原则,不驾驶疲劳和饮酒等不适宜驾驶的状态。

第十七条司机应当加强对乘客的座位和行李的安全管理,确保乘客和行李的安全。

第十八条司机应当配合公司参与车辆安全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乘客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公交公司应当加强对乘客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乘客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公交公司应当配备安全设施并定期检查,包括安全带、撞击吸收装置等。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一、概述城市公交是城市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方便了广大城市居民的出行需求。

但是,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问题也是人们非常关注的一个方面。

为了确保乘客安全出行,保证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需要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二、管理规定1.公交车辆的维护和保养:(1)公交公司应当明确建立公交车辆维保制度;(2)公交车辆的定期保养应严格执行,每辆公交车需至少进行一次月保和一次季度保养;(3)保养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保养,同时应进行保养记录和检测报告;(4)前排司机、车长和后排乘客座椅应均配备安全带,要求驾驶员和乘客正确使用安全带;(5)公交车车轮螺栓、扣件、紧固点等关键部件常态检查,确保其紧固牢靠。

2.公交驾驶员的培训和考核:(1)公交公司应当建立公交驾驶员考核制度;(2)对公交驾驶员应进行安全驾驶技能培训和操作规范等方面的培训,要求合格公交驾驶员持有公交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证;(3)对公交驾驶员应在每年定期开展安全驾驶技能考试及专业技能培训,确保公交驾驶员技能处于高水平状态。

3.公交车辆的行车安全管理:(1)公交公司应当为公交车辆配备行车记录仪,并对行车记录进行全流程及时检查,实现实时监控和数据采集;(2)公交公司应对运营线路和站点进行安全检查,对路况危险点和人流密集区域进行重点关注;(3)公交车辆行驶应按照规定行驶,做到车距安全,不超速,不闯红灯等;(4)对于出现刹车不灵、转向系统故障程度大、急加速飞车等安全隐患行为的车辆,应立即停运进行维修;(5)对目击民众举报公交车辆违停、乱停、逆行、鸣喇叭、开挂灯等违法行为,应立即进行处理。

三、总结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对于广大乘客的出行安全至关重要,需要公交公司加强对公交车辆、驾驶员等方面的管理,推进公交行业转型升级,提高公交行业品牌形象,营造广大民众乘坐公交的便捷和安全。

同时,广大民众也应该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综述车辆交通安全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规范车辆管理,提高车辆行驶安全水平,提出以下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二、车辆选购和注册管理1. 车辆选购:符合国家车辆安全标准,经过正规销售渠道购买,购买时需提供合法的购车发票和合格证明。

2. 车辆注册管理: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内将车辆注册登记,携带相关证件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手续,并领取合法牌照。

3. 车辆年检:每年按规定时间进行车辆年检,确保车辆符合安全要求,并及时办理年检合格证明。

三、车辆行驶和路线管理1. 车辆行驶规范: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

在行驶过程中,应及时打开车灯,保持车身干净,不得酒后驾驶,不得疲劳驾驶。

2. 路线选择:车辆行驶路线应尽量选择交通拥堵少、安全性高的道路,避免通过高风险区域或道路。

3. 警示标识和标线:车辆应根据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行驶,不得随意更改车道,保持车辆行驶的方向和速度稳定。

四、车辆维护和保养管理1. 定期保养:司机应按照规定时间和里程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检查车辆发动机、制动系统、轮胎等重要部件的工作状态,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2. 维修保养记录:对每次保养和维修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维修时间、项目、费用等信息,以便排查和解决潜在问题。

3. 故障处置: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时,驾驶员应及时联系维修服务,避免出现更大的安全隐患。

五、车辆安全设备和器材管理1. 安全设备配备:车辆应配备正常工作的灭火器、安全锤、急救箱等必要设备,保证紧急情况下的自救和救助能力。

2. 车载摄像头:车辆应配备车载摄像头,用于记录车辆行驶过程中的情况,便于事故调查和证据准确性。

3. 轮胎检查:驾驶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轮胎的状况,包括胎压、胎纹、胎面磨损等,确保车辆行驶的安全性。

六、违规处理和安全教育1. 违停处罚:对于违章停车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其进行处罚,采取罚款、扣分等措施,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公共交通秩序,促进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应当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综合管理”的原则,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创新。

第二章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第四条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安全运营、便捷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应当按照交通流量、交通需求和提供服务的要求,合理设置交通信号灯、人行过街设施、车辆停车点等设施和标志标线。

第六条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应当合理规划交通线路,设置标志标线,提高农村道路的通行能力和安全性。

第七条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高速交通基础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建设和管理,确保道路通行安全和效率。

第三章机动车辆管理第八条机动车辆应当符合国家及地方城市的排放标准,严禁超标排放。

第九条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驾驶证件,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无证驾驶等违反交通规定的行为。

第十条机动车辆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测和维护,保持车辆良好的技术状况和行驶安全性。

第四章交通信号管理第十一条交通信号灯应当合理设置,确保交通流畅和安全通行。

第十二条驾驶人在交通信号灯指示下应当按规定行驶,严禁闯红灯、黄灯加速通过等违反信号规定的行为。

第十三条交通信号设备应当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及时维护和修复,确保正常工作。

第五章公共交通管理第十四条公共交通车辆应当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加强对乘客安全的保护和管理。

第十五条公共交通车辆的驾驶人应当具备相关驾驶技能和作风,严禁酒后驾车、超员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公共交通车辆应当具备良好的车辆维护和保养制度,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营。

第六章交通安全教育与宣传第十七条交通安全教育应当普及到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各个层面,提高公众对交通安全的认知和意识。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违章率考核
根据违章率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行为进行考核, 违章率越低,驾驶员的安全意识越高。
3
乘客满意度考核
根据乘客满意度对公交公司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 ,乘客满意度越高,服务质量越好。
违规处理与责任追究
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驾驶员和公交公 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 处理。
责任追究
对于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公交公司和 相关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
驾驶员应保持冷静,迅速疏散乘客,确保乘客安全撤离现场。
03
安全培训和教育
培训内容与要求
驾驶员安全意识培训
加强驾驶员安全意识,提高其对安全行车重 要性的认识。
交通法规与规章制度培训
确保驾驶员熟悉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交 公司的行车规定。
紧急情况处理技能培训
教授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如紧 急制动、避让障碍物等。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
全管理规定
汇报人:
2023-12-31
• 总则 • 安全管理规定 • 安全培训和教育 • 安全监管与考核 • 附则
目录
01
总则
目的和意义
01
02
03
确保乘客安全
通过实施行车安全管理规 定,保障乘客在乘坐公交 车辆时的安全,减少交通 事故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提高运营效率
规范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 理,有助于提高公交运营 效率,减少因违规或事故 引起的延误和损失。
公交公司应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 检查,确保车辆性能良好,消除安全 隐患。
政府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管部门,对 城市公交车辆的行车安全进行监管, 确保安全制度的落实。
驾驶员安全培训
公交公司应对驾驶员进行定期安全培 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 理能力。

公交公司车辆运行管理制度

公交公司车辆运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交公司车辆运行管理,确保公交运营安全、高效、有序,提高服务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从事城市公交运营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运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规范管理,责任到人;3. 提高效率,优化服务;4. 节能减排,保护环境。

第二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维护与保养制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五条车辆维护与保养应按照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执行,确保车辆安全、可靠、环保。

第六条公司应设立车辆维护保养部门,负责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七条车辆维护保养内容包括:1. 定期检查车辆各部位技术状况,发现隐患及时排除;2. 定期更换润滑油、滤清器等易损件;3. 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4. 对车辆进行定期检修、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三章车辆运行管理第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运行管理制度,确保车辆安全、高效、有序运行。

第九条车辆运行应遵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和公司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条车辆运行过程中,驾驶员应做到:1.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2. 保持车辆整洁,确保乘客舒适;3. 优化行车路线,提高运行效率;4. 加强与调度室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立车辆调度部门,负责车辆运行调度工作。

第十二条车辆调度部门应做到:1. 根据客流需求,合理安排车辆运行;2. 确保车辆按时发车,减少乘客等待时间;3. 及时处理车辆故障,确保运营正常;4. 加强与驾驶员的沟通,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章车辆安全与事故处理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包括:1. 车辆安全检查制度;2. 车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3. 车辆事故处理制度;4. 车辆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五条车辆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司。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为了确保城市公交车辆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和行驶环境的安全,确保城市公共交通运输的正常运营,订立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城市公共汽车、有轨电车、轨道交通等城市公共交通运输行业的车辆。

第二条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政策的基本目标是防止事故的发生,尽可能削减交通事故对乘客、车辆、道路和四周环境的危害。

第三条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应当遵从“防备为主,综合整治”的原则,从以下方面加强管理和监管:1、落实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2、加强车辆检测和日常维护保养;3、订立和完善行车安全制度和风险防备措施。

第二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四条车辆质量安全管理应严格依据相关标准保障,确保车辆技术参数符合要求,车辆的安全性、牢靠性、经济性达到规定标准,车辆装置符合技术标准。

第五条车辆保养管理包括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定期维护保养、应急维护保养、保养记录等,要求保养标准快捷、恰当、科学,各项工作制度适时更新,除去不安全因素。

1、车辆日常维护保养:(1)定期进行车辆清洁和消毒,特别是在疫情期间,要将定期消毒提高到每日消毒一次,做到无死角清洗消毒;(2)定期对车辆各项技术参数进行全面检查并进行故障排查;2、定期维护保养: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维护保养,防止因维护造成的车辆故障。

3、应急维护和修理保养:在紧急情况下适时组织维护和修理,避开在行驶过程中因突发故障造成事故。

4、保养记录:对车辆的保养情况进行定期记录,并保存到档案中,以备日后查询和检查。

第六条车辆检测管理要求对全部车辆进行全面检测,保障车辆安全,削减事故。

检测重要包括安全性能检测、燃油排放检测、车辆性能检测。

1、安全性能检测:安全性能检测重要包括制动、悬挂、转向、灯光等方面。

2、燃油排放检测:进行燃油排放检测,保障车辆燃烧的清洁环保。

3、车辆性能检测:进行车辆性能检测,比如发动机功率、动力传输、过桥性等方面。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引言车辆交通安全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稳定的重要保障。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提高驾驶人和车辆管理者的安全意识,制定并执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驾驶公司车辆、个人车辆以及其他机动车辆的管理。

三、车辆使用准则1. 所有车辆使用人必须持有有效驾驶证。

2. 车辆使用人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3. 车辆使用人必须保持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不得酒后驾车或者吸烟、打电话等操作影响安全的行为。

4. 车辆使用人必须按时进行车辆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5. 车辆使用人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私自改变行驶路线。

四、车辆维护管理1. 车辆管理者必须建立健全车辆维修保养制度,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 车辆管理者必须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车辆管理者必须确保车辆安全设施的完好,包括安全带、防抱死系统等。

4. 车辆管理者必须保证车辆的燃料、润滑油等物资的充足供应。

五、车辆保险管理1. 所有车辆必须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确保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及时得到赔偿。

2. 车辆管理者必须定期检查车辆保险的有效性,及时办理续保手续。

六、交通违法处理1. 车辆使用人在发生交通违法行为后,必须及时主动上交相关证据和材料。

2. 车辆使用人必须按规定接受交通违法处罚,不得逃避或者故意拖延处理。

3. 车辆管理者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交通违法处理。

七、责任与处罚1. 车辆使用人在违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时,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等。

2. 车辆管理者在违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时,将受到相应的责任追究,包括警告、停职、处分、撤销驾驶资格等。

八、监督与评估1. 每年定期进行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进行车辆使用人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公交车安全规章制度

公交车安全规章制度

公交车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安全,维护公共交通秩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所有公共汽车、大型客货车和载客汽车。

第三条公交车乘车人员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规章由公交车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第五条公交车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公交车安全规章进行检查。

第二章乘客安全责任第六条乘客应当遵守公共交通秩序,不得干扰车辆驾驶员正常驾驶。

第七条乘客应当文明乘车,不得在车内吸烟、大声喧哗、随地吐痰等。

第八条乘客应当按规定上下车,不得在车辆行驶中乱窜。

第九条乘客应当保持车内清洁,爱护公共设施和车辆设备。

第十条乘客应当关注车辆安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第十一条乘客在车辆紧急情况下应当配合车辆驾驶员疏散。

第十二条乘客在车辆乘坐过程中应当系好安全带,保障自身安全。

第三章车辆管理责任第十三条公交车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经验,熟悉车辆性能和路况。

第十四条公交车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维护行车秩序。

第十五条公交车驾驶员应当注意避免疲劳驾驶,保证乘客安全。

第十六条公交车驾驶员应当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定期检查车辆设备。

第十七条公交车驾驶员应当及时报告车辆故障和事故情况,积极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公交车管理部门应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十九条公交车管理部门应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第二十条公交车管理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保障乘客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乘客和驾驶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二十二条对积极维护车辆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乘客和驾驶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本规章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公交车管理部门对本规章制度享有解释权。

第二十五条对本规章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公交车管理部门负责。

本规章制度正式颁布,并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愿所有乘客和驾驶员都有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

城市道路汽车规章制度

城市道路汽车规章制度

城市道路汽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汽车的所有驾驶人和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监督执法部门和机构。

第三条市政府交通管理部门是本规章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本规章,监督管理城市道路交通秩序。

第四条道路交通管理应遵循“依法治车、守法文明、安全有序、文明礼让”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道路交通管理应依法维护道路使用秩序,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促进道路运输的协调发展。

第六条市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应制定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规章规定,造成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混乱,影响交通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八条市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和权利,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管理城市道路交通。

第二章驾驶证管理第九条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汽车的驾驶人,应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上。

第十条驾驶人应按照规定的年检周期进行机动车年检,确保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技术标准。

第十一条驾驶人应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尊重交通信号,礼让行人,保持车辆安全距离,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闯红灯,不占用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横道。

第十二条驾驶人在城市道路上遇到交通警察执法人员检查时,应配合检查,如发现违法行为应认罚认罚,接受处理,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三条驾驶人应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不断提高安全驾驶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保证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驾驶人应遵守驾驶证有效期限,如驾驶证过期应及时办理换证手续,否则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市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引导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市政府交通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驾驶证管理信息系统,及时更新驾驶人的信息,确保交通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公共汽车规章制度标准

公共汽车规章制度标准

公共汽车规章制度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汽车运营秩序,维护乘客出行安全,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共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汽车运营单位应当依法合规经营,保障乘客出行安全和舒适。

第三条公共汽车运营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健全管理制度,确保公共汽车网络安全运营。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城市公共汽车运营单位以及其从业人员。

第二章乘车须知第五条乘客在上车前应当排队有序等候,不得拥挤冲入车厢。

第六条上车时,应依次通过车门,不得强行闯关。

第七条上车后,应选择合适的座位或者站立位置,不得随意挑衅他人。

第八条乘车时,应保持车厢内干净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第九条乘车过程中,不得在车厢内大声喧哗,或者吸烟、喝酒等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

第十条乘车结束时,应自觉退出车辆,并保持车门畅通,确保其他乘客顺利下车。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十一条公共汽车运营单位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第十二条乘务人员应当做好车辆的内外清洁工作,保持车内空气流通。

第十三条车辆内不得悬挂损坏或者有害的标语、标识等物品,确保乘客舒适乘车。

第十四条车辆内应当配备应急疏散装备,并设置报警按钮,以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报警求助。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五条公共汽车乘务人员应当礼貌待客,及时为乘客提供需要的帮助。

第十六条乘务人员应当及时向乘客宣传公共汽车的线路、票价等信息,确保乘客有序乘车。

第十七条公共汽车运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对乘客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回应处理。

第十八条公共汽车乘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不得迟到、早退,确保公共汽车的正常运行。

第五章安全保障第十九条公共汽车运营单位应当制定紧急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确保乘客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十条乘务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安全培训,熟悉应急措施,做好应对紧急情况的准备。

第二十一条乘务人员在发现可疑人员或者物品时,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协助保障乘客出行安全。

车辆安全运行规定范文(二篇)

车辆安全运行规定范文(二篇)

车辆安全运行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预防和减少车辆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车辆规格和配置第二条汽车及其他机动车辆的制造、进口和购销单位,对其生产、进口和销售的机动车辆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级运输管理部门应对车辆配置进行监督。

第三章用车管理第三条汽车及其他机动车辆的企事业单位、运输企业等使用单位,应当依据车辆的特性和用途,明确车辆的使用范围,并建立健全用车管理制度。

第四章驾驶员管理第四条汽车及其他机动车辆的驾驶员应按照规定取得相应的驾驶证,并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提高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五章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第五条遇到交通违法行为时,驾驶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对于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交通事故处理第六条遇到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并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保护现场,通知相关部门并配合调查。

对于造成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章外出差旅管理第七条企事业单位、运输企业等使用单位,在组织车辆外出差旅时,应提前规划行车路线和停车点,并对驾驶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保障行车安全。

第八章车辆维修和保养第八条定期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维修和保养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修单位进行,不得私自进行维修和改装。

第九章车辆技术检验第九条汽车及其他机动车辆应按照规定进行技术检验,确保车辆的技术状况符合安全要求。

对于未通过技术检验的车辆,不得上路行驶。

第十章紧急救援和应急处置第十条配备必要的紧急救援设施和设备,及时响应紧急情况,进行救援和处理。

对于车辆事故、火灾等紧急情况,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一章监管和执法第十一条各级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安全运行的监管,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对于严重违法行为的车辆,应依法予以暂扣或吊销驾驶证。

车辆安全行车规章制度

车辆安全行车规章制度

车辆安全行车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行车安全,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所称车辆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及行人。

机动车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

第三条道路交通管理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对车辆驾驶人的安全培训教育,促进交通安全的建设。

第四条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并服从交通信号。

第五条车辆行驶过程中应当遵守安全速度,保持保持安全距离,严禁超速行驶。

第六条参与道路交通的车辆驾驶人应当具备合格驾驶证,并遵守交通法规。

第七条车辆应当定期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状态。

不得擅自改装车辆。

第八条车辆驾驶人应当配戴安全带,保证驾驶和乘坐人员的安全。

第九条车辆驾驶人应当保持车辆内清洁卫生,不得在车内吸烟、喝酒等影响驾驶安全的行为。

第十条车辆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规则,礼让行人和其他车辆,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第十一条严禁酒后驾车,禁止醉酒驾驶。

禁止涉毒驾驶。

第十二条车辆驾驶人应当妥善处理紧急情况,确保及时脱险。

第十三条车辆驾驶人应当熟悉路况,谨慎驾驶,保证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减少违章驾驶。

第十五条行人应当走人行横道,不随意横穿马路,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

第十六条机动车应当礼让非机动车和行人,保证交通安全。

第十七条车辆驾驶人应当保持车辆清洁,不得涂写、粘贴不当标语和广告。

第十八条车辆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警察的指挥,服从交通信号。

第十九条车辆驾驶人应当注意车辆维修保养,及时更换磨损配件,保证车辆安全。

第二章机动车安全行驶规定第二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不得闯红灯。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保持车距,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违反交通规定。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应当遵守车道规定,不得随意变道。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保持车辆外面干净,不得在车身上张贴不文明标语。

公交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公交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公交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交运营秩序,保障乘客安全,提高公共交通质量,根据《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交部门是指经营城市公共汽车、地铁、有轨电车等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服务的单位。

第三条公交车辆的管理、运营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公交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公交车辆运营安全。

第二章公交车辆管理第五条公交车辆必须经过合格的检验和认可,获得相关车辆行驶证明和运营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运营。

第六条公交车辆必须定期检修,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和乘客的安全出行。

第七条公交车辆需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包括安全带、报警器、灭火器等,并保持设备完好有效。

第八条公交车辆需配备合格的驾驶员,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驾驶公交车辆。

第九条公交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保持车辆良好状况,不得擅自改装车辆。

第十条公交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路线和时刻表运行,不得擅自更改路线或停靠站点。

第三章服务管理第十一条公交车辆应按照公示的时刻表发车,不得随意晚点或提前发车。

第十二条公交车辆服务人员应礼貌服务,协助乘客登车乘车,维护车内秩序。

第十三条公交车辆应保持车内环境整洁,保证乘客乘车舒适。

第十四条公交车辆应提供便利的信息服务,如实时公交车辆位置查询、站点信息查询等。

第十五条公交车辆应配备残疾人乘车设施,确保残疾人的乘车权益。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公交车辆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保持车辆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公交车辆应定期检查车辆安全隐患,及时排除隐患,确保乘客安全。

第十八条公交车辆应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九条公交车辆应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及时处理事故和突发事件。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二十条公交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对公交车辆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一条公交部门应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违规行为,应及时整改并承担相关责任。

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安全行车管理制度为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行车管理制度。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道路的机动车驾驶行为。

1.2 安全行车是每位驾驶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1.3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加大对违章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二、驾驶员管理2.1 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

2.2 驾驶员应参加定期的交通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安全驾驶技能。

2.3 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状况符合驾驶要求。

2.4 驾驶员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不参与非法营运、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

三、车辆管理3.1 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查,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3.2 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如灭火器、急救包等。

3.3 车辆应保持整洁,确保车容车貌符合规定。

3.4 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最佳状态。

四、行车规定4.1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信号,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4.2 驾驶员应保持安全车距,不超速、不超载、不违章行驶。

4.3 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不逆行、不随意变道。

4.4 驾驶员应自觉礼让行人,不抢行、不闯红灯。

4.5 驾驶员应遵守夜间行车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五、法律责任5.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驾驶员,将依法予以处罚。

5.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驾驶员,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制度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6.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安全行车管理制度,旨在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行车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希望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范本

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范本

道路交通管理规定范本一、综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交通工具的普及,道路交通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公民和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提高交通效率,特制定本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二、道路安全守则1. 交通信号禁止闯红灯和压黄线行为,对交通信号灯有关的规定必须严格遵守。

2. 速度限制车辆在城市道路内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限速标志规定的速度。

在道路上行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安全的速度。

3. 交通标线车辆必须在合适的车道行驶,并在行驶中合理超车。

在有划线标识的地方,必须按照规定行驶。

4. 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禁止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驾驶员在疲劳状态下不得驾驶车辆,必须确保驾驶员的精神状态良好。

5. 安全距离行驶中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保证能够及时刹车避免碰撞。

三、公共设施管理1. 驾驶证和行驶证机动车辆的驾驶证和行驶证必须齐全并在有效期内,驾驶人必须携带驾驶证。

2. 道路交通设施道路交通设施包括交通标示、标线、路灯等,必须及时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3. 交通管理设施交通管理设施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摄像设备等,必须正常工作并进行定期检修。

四、交通违法行为处理1. 违规行为对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如超速、闯红灯等,将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和处理。

2. 事故处理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的救护措施,同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

3. 交通违法举报鼓励公民积极参与道路交通违法的举报,对于确凿的举报,将给予相应的奖励。

五、交通管理机构责任1. 宣传教育交通管理机构必须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交通安全意识。

2. 监督执法交通管理机构必须严格执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罚。

3. 道路规划和建设交通管理机构负责规划和建设道路交通设施,确保道路安全和交通的顺畅。

六、附则1.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 各级交通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配套规章和细则,明确具体的执行方式。

3.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恶意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公共用车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公共用车规章制度范本大全

公共用车规章制度范本大全为了维护公共用车的秩序和安全,提高公共用车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公共用车的人员,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公共用车的良好形象和运营秩序。

二、公共用车的管理机构1. 公共用车的管理机构为公共运输局,负责对公共用车进行监管和管理工作。

2. 公共用车的运营单位必须依法申请运输经营资格,并定期接受监管机构的审查和检查。

三、公共用车的安全管理1. 公共用车的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执照和从业资格证书,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 公共用车的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并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3. 公共用车的车辆必须装有安全带,并严格要求乘客佩戴安全带。

4. 公共用车的乘客必须遵守乘车秩序,不允许乱扔垃圾,喧哗打闹,吸烟等行为,以确保车内环境整洁安静。

四、公共用车的服务质量管理1. 公共用车的运营单位必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营,确保车辆按时发车,安全运行。

2. 公共用车的车辆必须经过定期的清洁卫生,确保车内环境整洁干净。

3. 公共用车的驾驶员必须礼貌待客,热情服务,对乘客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并协助处理。

4. 公共用车的运营单位必须积极响应乘客的投诉建议,及时处理,并保障乘客的合法权益。

五、公共用车的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驾驶员和运营单位,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止营运等。

2. 对于乘客的违规行为,公共用车的驾驶员有权劝阻和制止,并有权报告给管理机构处理。

六、其他规定1. 公共用车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不得擅自接载非正常客人,并不得私自停车等违规行为。

2. 公共用车的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不得随意下车,乘车结束时应当主动支付车费。

3. 公共用车的运营单位在车辆出现故障或事故时,应当及时通知管理机构,并做好相应的处置工作。

七、结语公共用车是城市交通出行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共同遵守规章制度,保障公共用车的正常运营和安全,共同营造一个文明有序的出行环境。

公共用车规章制度汇编模板

公共用车规章制度汇编模板

公共用车规章制度汇编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用车的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和交通安全, 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公共用车的人员。

公共用车包括出租车、公交车、校车等。

第三条公共用车的使用人员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尊重车辆驾驶员和其他乘客,维护车辆设施和公共财产的完好。

第二章乘车管理第四条乘客应当按照车辆标识上的次序有序排队上车,不得插队或推挤。

第五条乘车人员应当按照车厢内分配的座位有序就座,不得随意更换座位。

第六条乘车人员应当遵守车上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吸烟、喷雾气体或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第七条乘车人员应当保持车厢内干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或破坏车内设施。

第八条乘车人员应当尊重车辆驾驶员,听从驾驶员指挥,不得干扰驾驶员操作车辆。

第九条乘车人员不得在车辆上追逐、打闹、跳跃或者占座过多影响其他乘客。

第十条乘车人员应当保障车辆安全,如发现可疑包裹或行李应当及时报告车辆驾驶员。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十一条车辆驾驶员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服从运营公司管理,维护车辆设施和乘客安全。

第十二条车辆驾驶员应当按照规定行驶路线,并准时到达各个车站,不得擅自停车等待。

第十三条车辆驾驶员应当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及时消毒车内空气,确保乘客健康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驾驶员应当礼貌待客,主动帮助老弱病残人员搭车上车,贴心服务乘客。

第十五条车辆驾驶员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不得超速闯红灯或者酒后驾车。

第十六条车辆驾驶员不得私自接载乘客,不得拒载、绕行或索要额外费用。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在乘车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当保持冷静,按照车辆驾驶员指挥有序疏散。

第十八条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乘车人员应当配合车辆驾驶员和有关部门的处理,不得随意疏散或离开现场。

第十九条乘车人员应当保护自己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得在车厢内夸示贵重物品。

第二十条车辆驾驶员和乘客发现可疑人员或行为应当及时向车辆公司或警方报告,不得私自处理。

第五章违规处罚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乘车人员,将被暂停乘车资格,严重情况将移交至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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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TP-AR-L8985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
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城市公交车辆行车安全管理规定正
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

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为加强行车安全管理,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保证安全行车,经公司研究,特做以下规定:
一、驾驶员的基本要求
1、驾驶员必须持有合法、齐全、有效的证
件。

2、取得本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年以
上,且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驾驶员要严格遵守运输安全法规,按时参加
公司举办的各种安全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知识培训。

4、执行车辆“三检、四勤、五不开”制度(出车
前检查、行车途中检查、收车后检查,勤润滑、勤紧固、勤检查、勤维修,不开快车、不酒后开车、不开逗气车、不开机件失灵车、不让他人替开车),避免行车安全和机械责任事故发生。

二、公司对优秀驾驶员的奖励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通报表扬外,公司视情况给予物质或金钱奖励。

1、驾驶员见义勇为者。

2、遇到灾情,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挽救,使企业利益免受重大损失。

3、驾驶员及时发现车辆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未造成经济损失。

三、公司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理办法
驾驶员违章驾驶公司车辆被公安交警部门查处并开具罚单的,罚款由当班驾驶员自已承担。

被公司管
理人员发现的下列行为按公司规定处理。

1、驾驶员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检查未带者;车辆必须配备安全锤、灭火器,检查未带一件者一次扣50元。

2、车辆必须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制动转向器(灯)、灯光装置齐全有效。

驾驶员查出而未整改扣50元。

3、驾车下陡坡严禁脱档滑行及不得熄火脱档滑行,查获一次扣50元。

4、严禁在驾驶车辆时闲谈、赤膊、穿背心、穿拖鞋、吸烟、吃零食、打手机、听音乐(MP3)、嬉戏,违者每次扣50元,如引发交通事故,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损失。

5、驾驶员应禁止危险品等危及车辆和乘客安全的违禁物品上车。

如发现车内有危险品的扣50元。

6、驾驶员在行驶中违反交通法规(闯红灯、超速、压线、乱停放车辆、)等造成罚款、扣证,责任自负并承担经济损失;同时按照公司规定并处相应的处罚,一次扣50元,第三次待岗。

7、驾驶员离开车辆及时将车辆熄火、拉手刹、拨出钥匙随身携带。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未将钥匙拨出者,扣50元。

8、单手操作方向盘,行车中驾驶不规范,扣50元。

9、车辆每日检查登记不按时填写或胡乱填写,车辆每日检查登记表丢失,扣50元。

10、收车后不关闭电源开关、不锁车门和关闭窗户,扣50元。

11、参加各种会议、培训、考试时,迟到,早退,扣50元。

12、擅自改动设备、电脑及摄像头,扣100元(造成后果的另行处理)。

13、停靠车辆未停稳不得开车门,车门未关不得起步,行驶中不关车门扣100元。

乘客上下车时,因驾驶员原因,造成乘客受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剔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后,不足部分的经济损失由驾驶员承担。

14、严禁将车辆交给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驾驶,发现一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5、严禁酒后驾驶,发现依法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16、发生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依法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事故的处理
1、车辆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及时向公司及交
警部门报案,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注:如驾驶员逃跑、破坏、伪造现场,隐瞒事实,虚报事故责任,知情不报的,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经济损失。

2、发生事故,必须上报公司,延期不报者处罚200—500元,并承担一切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

3、因个人原因,造成保险公司不予受理理赔的事故,经济损失由个人承担。

4、事故经济损失的赔偿:行车事故造成的经济总损失,剔除保险公司赔偿后,根据实际责任,追究肇事者经济承担责任,有责事故视情况承担30%---50% 无责:公司承担
5、公司在驾驶员工资中设置300元的行车安全奖,与工资挂钩,当月驾驶员无行车责任事故,和在
每月安全检查中无事故隐患和苗头,全额发放。

6、驾驶员肇事、违规处理:
(1)有责事故驾驶员待岗,待岗天数视情况而定。

(2)待岗期间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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