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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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卫生工作意见

各中小学、托幼机构,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市学校卫生防病工作,有效控制学生常见疾病,保障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及省、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18年学校卫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学校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学校卫生工作关系到学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和稳定。各单位要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规范性地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全面推进学校卫生健康持续发展。

市卫计委和市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目标管理及考核,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学生健康体检、缺课和伤害监测、常见病防治及健康促进等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指导,强化对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督查。

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成立学校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管,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卫生、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和学生常见病防治措施,实施目标考核,切实改善卫生设施,保持校园环境卫生,坚决杜绝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疫情爆发等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师生健康。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加强校卫生室(保健室)设置与管理,严格按学生人数

600:1配备具有资质的专兼职校医或保健老师,确保学校卫生工作的延续性。

二、强化部门合作,规范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1.加强传染病监测管理。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镇江市卫计委、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学校及幼托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镇卫发〔2017〕138号)精神,切实加强我市学校及幼托机构传染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措施有效落实。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制定本单位《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并严格执行镇江市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疫情报告标准,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晨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停课和应急接种制度,复课制度,通风、消毒制度等。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学校和托幼机构要严格按照报告工作规范及时报告市疾控中心,同时报告市教育局,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市疾控中心要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与疫情现场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市卫计委报告,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严防疫情扩散和蔓延。

2.继续做好晨检和学生缺课监测。各中小学校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校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工作方案》要求,成立因病缺课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登记、追踪报告制度,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班主任每日上午及时将晨检和缺课学生信息报给校医(保健老师),校医(保健老师)认真核实后上午10点前将学生缺课信息上传信息系统,同时实行零报告制度。完善因病缺课学生登记、病因追查和随访工作,每学期结束后对学生缺课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市疾控中心每日审核缺课监测信息,针对各校上报率和上报质量定期进行通报,做到真正意义上的传染病预警。

各中小学在《学生健康监测系统》界面上出现疾病预警提示时,校医(保健老师)必须认真审核,及时进行预警处置。学生缺课监测年平均上报率达75%以上,非零上报率达30%以上,监测学校覆盖率达90%以上,预警处置率达90%以上。

3.落实预防接种查验证和补种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按照《疫苗流通与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江苏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负责对辖区内幼儿进行麻疹、脊髓灰质炎、乙肝、乙脑、流脑、白破二联、流感和水痘等疫苗的接种和登记,跟踪未接种学生。各小学、幼儿园按照市卫计委、教育局联合下发《扬中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办理儿童入托、入学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做好登记排查,对需补证、补种的儿童及时通知到预防接种门诊补证、补种工作,确保接种证查验率、无证儿童补种率达100%,补种合格率≥95%。

三、强化各项措施,认真做好学生常见病防控

1.继续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学校要按照镇江市《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镇教发〔2018〕29号)和我市教育局、卫计委《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的通知〉的通知》(扬教〔2017〕101号)的要求,认真做好我市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和高中入学新生结核菌素皮肤试验工作。建立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健全学生健康档案,体检项目要齐全,严把体检质量关,确保体检数据真实可靠。体检结束后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出具学生个体体检报告和学校汇总报告,学校要将体检结果反馈给家长,校医(保健老师)12月底前将学生体检信息认真录入《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确保数据录入的准确性、完整性,做好学生常见病统计汇总。

市疾控中心要认真做好监测系统内全市学生体检数据的审核

工作,对学生体检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建立我市学生健康体检电子档案,掌握全市学生的生长发育、体质健康状况及常见病监测数据,为提高学生体质发育水平和身心健康素质提供依据。

市教育局和市卫计委要做好学生健康体检组织和管理工作,严格学生健康体检机构资质要求,加强对学生体检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力度,确保学生健康体检工作有序开展。

2.加强学生常见病监测和督导。市疾控中心和各学校要按照《省卫计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学校卫生监测工作方案(2017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营养不良、超重肥胖及伤害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监测、分析和防治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学生常见病防控措施,结合“爱眼日”、“爱牙日”和“学生营养日”等卫生日,普及学生常见病防治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降低学生常见病的患病率。学生健康指标推荐达标率:学生龋齿患病率≤13%,视力低下率呈下降趋势,营养不良率≤10%,肥胖率呈相对下降趋势,沙眼患病率≤7%,学生常见病预防保健知识普及率≥80%。

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学校卫生监测工作,每学年至少指导监测学校1次。针对学生视力低下、肥胖等重点常见病有计划地采取干预措施,积极探索常见病防治的有效手段。关注青少年脊椎变化,通过调整课桌椅高度,提高课桌椅匹配度,避免脊椎侧弯等现象发生。

3.加强学生意外伤害监测。各学校要指定专人认真做好学生意外伤害监测工作,及时将学生伤害信息录入《江苏省学生健康监测系统》,每学年伤害事件发生率应大于5%。市疾控中心要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学生意外伤害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了解学生伤害报告情况,分析伤害发生的主要原因,有针对性地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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