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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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公办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办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敬老院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敬老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办敬老院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资金筹集与使用等各项财务活动。

第三条公办敬老院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专款专用原则:五保供养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禁挪用公款;(三)预算管理原则: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合理使用专项资金;(四)民主管理原则:财务开支需经院长审批,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第二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四条公办敬老院财务收支必须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实行统一核算、分户管理。

第五条收入管理:(一)收入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项目收入、其他收入等;(二)收入应及时入账,确保账实相符;(三)收入票据应规范,并妥善保管。

第六条支出管理:(一)支出项目包括:工资、福利、办公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等;(二)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三)支出票据应规范,并妥善保管。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七条公办敬老院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八条流动资产的管理:(一)现金、银行存款等流动资产,必须按月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二)库存物资应定期清查,及时处理积压物资。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管理:(一)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报废等,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二)固定资产应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三)固定资产折旧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无形资产的管理:(一)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应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二)无形资产的使用、转让、许可等,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章财务监督第十一条成立公办敬老院财务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本敬老院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财务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敬老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敬老院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金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敬老院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 安全稳健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3. 透明公开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4. 效率效益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实现财务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敬老院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财务部由财务主管、会计、出纳等组成。

第五条财务主管负责全面领导财务管理,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监督财务活动,协调内外部关系。

第六条会计负责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编制财务报表、进行成本核算等工作。

第七条出纳负责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保管现金及有价证券等工作。

第八条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九条敬老院资金管理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1. 财务部根据敬老院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草案;2. 经敬老院领导审核,提交敬老院理事会或董事会批准;3. 执行预算,并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第十条敬老院资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执行,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敬老院资金收支应实行日清月结,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二条敬老院资金支付实行审批制度,重大支出事项需经敬老院理事会或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成本核算第十三条敬老院成本核算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执行,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成本费用。

第十四条敬老院成本核算应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合理分摊各项费用。

第十五条敬老院应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查找成本控制点,降低成本费用。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六条敬老院财务报告应真实、完整、及时地反映敬老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私人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私人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私人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保障敬老院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的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2. 保障敬老院各项资金合理、合法、合规使用。

3.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控制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强化财务监督,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敬老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3.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敬老院院长负责。

四、财务收支管理1. 收入管理:a. 收入来源包括:政府补贴、捐赠、老人缴费、经营收入等。

b. 所有收入均应纳入敬老院财务统一管理,不得截留、挪用。

c. 收入应及时入账,并做好记录,确保账实相符。

2. 支出管理:a. 支出范围包括:老人生活费用、工资福利、管理费用、设备购置、维修等。

b. 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c. 支出应附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等。

五、固定资产管理1. 敬老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车辆等。

2. 固定资产应进行登记、编号、建账,定期进行盘点。

3. 固定资产购置、报废、转让等,应按规定程序审批。

六、财务报表与审计1. 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 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敬老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敬老院应定期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七、财务人员管理1. 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

2. 财务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 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保守财务秘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敬老院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确保私人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为入住老人提供优质、安全的养老服务。

敬老院财务管理规定

敬老院财务管理规定

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1、财会人员要忠于职守,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各项财经制度,正确履行会计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为院理好财,当好家;
2、实行院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所有开支均需报院长审批,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乡镇、街道民政办批准;
3、的各项收入均应入帐,不准设立帐外帐;
4、支出票据除老人生活费开支外必须符合国家规定,并有经手人、证明人和领导签批,财会人员方可报帐;生活费用开支应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经手,领导签批,方可入帐;
5、严禁挪用公款,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理由将公款借给或变相借给个人;公事确需借款,应经领导人签批,方可借出;
6、院里所有的固定资产都要登记造册,其它财产要有财产清查表并列入移交;
7、财会人员应妥善管好敬老院的款、物等,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单位库存现金原则不能超过500元,由出纳保管,钱款丢失自负;资金做到日清月结,帐款分开;
8、财务收支,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五保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9、院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在业务来往中绝不允许行贿受贿、收礼送礼、收取回扣和馈赠;。

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

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

XX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我镇敬老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农村敬老院财务工作健康发展,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敬老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敬老院财务纳入镇财政办代管,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敬老院设财务出纳1名,资金使用实行备用金制。

各项收支实行统管、分类计账,对用于建设、行政管理、老人生活、生产经营等各项开支要分别设立明细科目。

所有购买的实物必须建立实物台帐。

第四条敬老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及时、准确的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五条收入是指敬老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六条敬老院收入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从财政部门取得拨入的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基本支出补助:如五保供养资金、慰问金、临时补贴、管理经费、工作人员工资、镇补助收入等。

项目支出补助:如基建、购置设备、房屋修缮等各项款。

(二)院办经济收入,即院民种植、养殖等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实物折价入账)等。

第七条敬老院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专帐、存入专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八条敬老院五保供养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的支出。

第九条敬老院管理经费的使用范围:(一)水、电、燃料费。

(二)维修维护费。

(三)日常办公经费。

(四)其他零星支出。

第十条项目经费支出范围:(一)上级各单位指定用途的项目款和专项资金。

(二)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赠的有指定用途的款项。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敬老院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保障敬老院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敬老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敬老院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各项财务活动。

第三条乡敬老院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预算管理原则:编制年度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确保资金合理使用;2. 专款专用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3. 透明公开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4. 节约高效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成本。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乡敬老院设立财务科,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科设科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

第五条财务科长负责全面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收支、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

第六条会计负责编制会计报表、审核原始凭证、登记账簿等工作。

第七条出纳负责现金收付、银行存款、财务报表打印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八条乡敬老院财务收支实行统一核算,专账管理。

第九条乡敬老院各项收入包括:1. 财政补助收入;2. 捐赠收入;3. 副业收入(养猪、种菜等);4. 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十条乡敬老院各项支出包括:1. 生活费支出;2. 管理费用支出;3. 生产支出;4. 专项支出;5. 设备购置支出;6. 修缮和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各项支出依照真实、合法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和提高。

第十二条乡敬老院财务收支实行“日清月结”制度,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三条乡敬老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

第十四条购置、报废、处置固定资产,需经院长批准,并报乡政府备案。

第十五条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乡敬老院财务活动接受乡政府、民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财务科定期向院长报告财务状况,接受院长的指导和监督。

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大全(精选6篇)

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大全(精选6篇)

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大全(精选6篇)为了加强敬老院管理,所以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定,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大全(精选6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大全(精选6篇)【篇一】一、办好食堂,做好民主管理,成立膳食委员会,膳食委员会每周开会研究一次食谱,统筹安排,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烹调质量,降低成本。

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为休养老人集体过生日,每月集中一天时间为当月生日的老人过生,要妥善安排生活、娱乐,以示庆贺。

二、食堂工作人员对各种食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接受督察和检查。

三、伙食收支单据,以原始凭证为准,购买的各种食物,均由保管员验收盖章。

四、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发现传染病立即调离,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五、要经常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做好灭蝇灭鼠工作。

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及厨房的公共卫生。

六、采购人员严格按食谱及时采购好老人每天所需食物,严禁购买霉烂变质的食物,生食和熟食、食品和原料均应分开存放,防止放置污染,确保食物的清洁、卫生,保证老人和职工的身心健康,防止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严格验物验证,不在工作中谋取私利,做到票据清楚。

七、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工作,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厨房,防止、盗窃和破坏。

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大全(精选6篇)【篇二】1、成立敬老院财务管理监督小组。

2、五保老人的存折本由镇财政统一保管使用,不允许由敬老院院长、会计等人代管代取。

3、敬老院院长或会计不得向财政所提前支取超过一周的五保老人生活供养资金。

敬老院确需较大开支,须向镇民政所长和分管领导请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大额度支取。

4、敬老院每日采购要有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2人以上共同采购。

做到每日有清单,由采购人员签字。

每月月底报账,报账需要附上每天买菜清单和院长签字方可进行报销。

5、节假日期间,企业或个人捐助给敬老院的物资,必须用于改善五保老人的生活。

敬老院_财务管理制度

敬老院_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敬老院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敬老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2.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财务预算、审批、核算、监督、审计等制度。

3. 严格执行财务纪律,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4.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 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三、财务组织机构及职责1. 财务部负责敬老院财务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编制、执行财务预算,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3)负责敬老院各项收支的核算、审核、支付和报销工作。

(4)管理敬老院固定资产,确保其安全、完整。

(5)做好财务报告、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工作。

(6)定期开展财务分析,为敬老院决策提供依据。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四、财务预算管理1. 财务预算由财务部编制,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执行。

2. 财务预算应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编制。

3. 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时,应经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五、财务核算与报销1. 财务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

2. 财务报销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由经办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逐级审批。

3. 财务报销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不得虚报冒领。

4. 财务报销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拖延。

六、资产管理1. 敬老院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核算和管理。

3. 固定资产盘点应定期进行,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完整。

七、财务监督与审计1. 财务监督应实行分级负责制,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财务监督工作负直接责任。

2. 财务审计应定期进行,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审计机构组织实施。

3. 财务审计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

敬老院财务制度

敬老院财务制度

敬老院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规范敬老院的财务管理,保障敬老院资产的安全和利用,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1.敬老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2.财务管理部门设置会计岗位,统一负责敬老院的会计核算、账务处理等工作。

3.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敬老院的财务预算,并监督执行情况。

三、会计核算1.敬老院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会计准则执行。

2.敬老院每月按期进行会计核算,定期编制财务报表。

3.敬老院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保管相关会计凭证和账簿。

四、收入管理1.敬老院的收入主要包括政府拨款、老年人护理费等,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核实收入来源并记录。

2.敬老院应当严格管理收入,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五、支出管理1.敬老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设备维护等,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支出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2.敬老院应当节约开支,提高财务利用效率。

3.敬老院的支出应当及时记录并进行核算,确保支出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六、账务处理1.敬老院的账务处理应当及时、准确,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

2.敬老院应当建立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类账务处理流程和责任人。

3.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定期进行账务核对和清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财务监督1.敬老院应当建立完善的财务监督机制,监督和检查财务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2.敬老院的财务管理部门应当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及时报告财务管理情况。

3.敬老院应当定期对财务状况进行自查和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报告相关部门。

八、违纪处罚对于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行为,敬老院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九、附则1.本财务制度由敬老院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2.敬老院的各相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财务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本财务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敬老院的财务制度是敬老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认真执行,加强对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敬老院的资产安全和财务流程的规范性。

敬老院经济财务制度

敬老院经济财务制度

敬老院经济财务制度一、总则为健全敬老院的经济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敬老院的财务收支活动,保障敬老院经济财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济财务管理机构1. 设立专门的经济财务部门,统一负责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2. 经济财务部门下设收支、资产、会计三个科室;3. 经济财务部门人员的聘任、培训和考核由院长负责。

三、财务收支管理1. 敬老院一切收入必须进入院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得私自挪用;2. 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补贴、敬老院服务费和其他收入;3. 支出必须按照院方的预算,提前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科室审核后支付;4. 财务科室每月对敬老院的财务状况做出一次汇总报告,提交院领导审核。

四、资产管理1. 敬老院所有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登记,不得私自转让或变卖;2. 财务科室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和清查,保证账实相符;3. 资产如有需要报废或转让的,必须经过院领导同意,并出具相应的手续文件。

五、会计核算1. 敬老院必须做到记账及时、准确、完整;2. 每月底必须完成当月的会计结账工作,做好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工作;3. 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反映敬老院的经济实力、财务状况和利润情况。

六、审计监督1. 敬老院的财务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2. 财务科室应当配合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料;3. 审计结果应当向相关领导汇报,并按照审计结论的要求进行整改。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财务部门有不正当操作行为或违规收支的,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2. 对于私自挪用敬老院资金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3. 敬老院将建立稽查机制,对涉嫌违规的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由敬老院院方财务部门制定,经院领导批准后执行,如有需要调整,须经院方领导同意并重新修订。

敬老院的经济财务制度将不断完善,以保障敬老院的经济财务安全及发展。

中心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心敬老院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敬老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敬老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敬老院全体工作人员及财务活动。

第三条中心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敬老院的经济活动;(四)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职责第四条中心敬老院设立财务部,负责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监督;(二)编制、执行财务预算;(三)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等工作;(四)管理敬老院的财务印章、财务档案;(五)办理财务审批、报销、结算等业务;(六)负责财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与执行第六条中心敬老院的财务预算应根据国家政策、敬老院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编制。

第七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预测收入,确保预算收入与实际收入基本一致;(二)合理分配支出,确保预算支出与实际支出基本一致;(三)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财务预算经敬老院院长批准后,由财务部组织实施。

第九条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经敬老院院长批准。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十条中心敬老院的财务核算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执行,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财务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核算:按照规定核算各类收入,确保收入真实、完整;(二)支出核算:按照规定核算各类支出,确保支出合理、合规;(三)资产核算:按照规定核算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四)负债核算:按照规定核算各类负债,确保负债合规、合理。

第十二条财务报告应定期编制,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

敬老院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敬老院食堂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敬老院食堂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敬老院食堂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制度1. 食堂财务管理机构(1)成立敬老院食堂财务管理部门,负责食堂财务工作的全面管理。

(2)财务管理部门设主任一名,负责食堂财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食堂财务收支管理(1)食堂财务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食堂各项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捐赠、赞助等,应全部纳入敬老院财务账户,不得私设账户。

(3)食堂各项支出,包括食材采购、人员工资、水电费等,应按照实际发生额列支,不得虚列支出。

3. 食材采购管理(1)食堂食材采购应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进行,不得擅自超计划采购。

(2)采购人员应认真执行采购计划,确保食材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3)食材采购实行公开招标制度,确保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透明。

4. 人员工资管理(1)食堂人员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敬老院薪酬制度执行。

(2)工资发放实行月结月清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5. 财务报表管理(1)食堂财务报表应按月编制,及时报送敬老院财务管理部门。

(2)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篡改。

6. 财务审计与监督(1)敬老院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对食堂财务进行审计,确保财务工作合规、合法。

(2)食堂财务工作应接受敬老院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监督。

三、财务责任1. 食堂财务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顺利进行。

2. 食堂负责人对本食堂财务工作负总责,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敬老院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农村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农村敬老院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敬老院财产安全和敬老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农村敬老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1. 敬老院应当成立财务管理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会计、出纳、保管员等财务人员担任成员。

2. 财务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敬老院财务收支计划,监督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审查敬老院财务报表,决定敬老院重大财务事项。

3. 财务管理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敬老院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保证敬老院财务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财务管理职责1. 院长负责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审核财务报表,决定重大财务事项。

2. 会计负责敬老院的财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保管财务档案,监督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3. 出纳负责敬老院的现金收支,保管现金和银行存款,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4. 保管员负责敬老院的财产保管,登记财产清单,办理财产的购买、领用、报废等手续。

四、财务收支管理1. 敬老院的财务收支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财务收支。

2. 敬老院的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补贴、社会捐赠、敬老院自营收入等。

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截留、挪用。

3. 敬老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水电费、维修费、医疗费、伙食费等。

支出应当符合预算,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4. 敬老院的财务收支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向敬老院全体人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敬老院全体人员的监督。

五、财产管理1. 敬老院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财产应当实行分类管理,建立财产清单,明确财产的使用和管理责任人。

2. 敬老院的财产购买、领用、报废等应当经过财务管理小组的审批,办理相应的财产手续。

3. 敬老院的财产应当定期盘点,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发现财产损失,应当及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3篇)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3篇)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透明度和有效性,确保财务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乡敬老院的经济稳定和健康发展,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提高乡敬老院的社会影响力而制定的。

二、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1. 财务管理机构:乡敬老院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乡敬老院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

2. 财务部门职责:(1)编制乡敬老院年度财务预算和执行计划;(2)制定财务管理规定和流程,并确保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3)负责乡敬老院财务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4)开展财务审计工作,并做好审计报告的整理和归档;(5)定期对乡敬老院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6)对乡敬老院其他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助。

三、财务收支管理1. 资金收入管理(1)乡敬老院所有收入必须通过银行账户收取,并及时入账;(2)收款凭证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并及时归档备查;(3)定期进行资金统计和核对,确保资金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 资金支出管理(1)所有支出必须经过审核和批准,并有相应的付款凭证;(2)支出事项必须符合乡敬老院的财务预算和执行计划;(3)支出凭证必须真实、准确,并按规定及时归档;(4)采购和招标工作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合理。

3. 资金监督管理(1)财务部门定期对乡敬老院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2)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评估;(3)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4)及时报告财务风险,为乡敬老院的决策提供参考。

四、财务核算与报表1. 财务核算(1)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进行财务核算工作;(2)建立完善的会计科目和账簿,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3)定期进行财务数据的分析和汇总,为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2. 财务报表(1)财务报表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进行编制,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2)财务报表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篡改和虚报财务数据;(3)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主要报表。

中心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心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敬老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敬老院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管理、成本核算等。

第三条中心敬老院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3. 勤俭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金,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透明公开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中心敬老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编制、审核、执行敬老院的财务预算和计划;3. 负责管理和监督敬老院的财务收支活动;4. 负责资产管理、成本核算和财务分析;5. 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和保管;6. 负责接受上级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中心敬老院的收入来源包括:1. 财政补助;2. 捐赠收入;3. 自费人员寄养费;4. 自产农副业产品收入;5. 其他收入。

第七条中心敬老院的支出包括:1. 生活费用;2. 管理费用;3. 生产支出;4. 专项支出;5. 设备购置支出;6. 修缮支出;7. 其他支出。

第八条财务收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私设账户、乱支乱用资金。

第九条财务报销必须提供合法的原始凭证,经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条中心敬老院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验收、保管、报废等管理。

第十一条中心敬老院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五章成本核算第十二条中心敬老院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对各项成本进行核算和分析,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成本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际发生原则;2. 合理分配原则;3. 分摊原则。

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

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

渥江镇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镇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敬老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敬老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民政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三条敬老院财务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

敬老院财务纳入乡镇会计中心集中核算,开设专账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由镇核算中心人员任敬老院会计,敬老院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四条敬老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及时、准确的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第二章收入管理第五条收入是指敬老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第六条敬老院收入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即敬老院从财政所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从县民政局取得补助收入和乡镇敬老院从该乡镇民政办取得补助收入;(三)经营收入,即乡镇敬老院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租赁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七条支出是指乡镇民政办和敬老院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

第八条敬老院支出包括:(一)事业支出,即敬老院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①基本支出,包括工资、职工福利、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支出;②项目支出,敬老院项目支出包括食堂支出、院民生活费、院民零花钱等专项资金支出.(二)经营支出,即敬老院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第九条敬老院取得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乡镇政府和县民政局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报表,接受县财政局和县民政局的检查与指导.第十条乡镇敬老院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慈利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慈利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慈利敬老院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合理、合规、高效使用,保障敬老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 坚持开源节流、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

3. 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4. 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机构设置与职责(1)设立财务部,负责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2)财务部负责人负责财务工作的全面管理,确保财务制度的有效实施。

2. 资金管理(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收支合规。

(2)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

(3)建立健全资金收支台账,确保资金流向透明。

(4)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3. 采购管理(1)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需求、数量、价格等。

(2)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3)建立健全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执行到位。

4. 费用报销管理(1)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审批制度,确保报销程序规范。

(2)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确保报销内容真实、合法。

(3)建立健全费用报销台账,确保费用报销及时、准确。

5. 财务报告与审计(1)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向院长和董事会报告财务状况。

(2)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性。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财务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慈利敬老院财务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养老院财务管理管理制度

养老院财务管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养老院财务管理,确保养老院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合法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养老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养老院内部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收支、资产管理、成本核算、预算管理等。

第三条养老院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2. 坚持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原则;3. 保障养老院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4. 严格执行预算,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架构第四条养老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院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设置如下岗位:1. 财务主管:负责财务部门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2. 会计:负责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编制报表等工作;3. 出纳:负责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保管现金和有价证券等工作;4. 资产管理员: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领用、报废等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养老院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资金收支实行统一管理,禁止擅自设立小金库;2. 收入来源包括政府补贴、社会捐赠、服务收费等,应及时入账;3. 支出项目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用、设备购置、维修费用等,按规定审批后支出;4. 禁止挪用、侵占、私分养老院资金。

第七条养老院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资金收支分析,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八条养老院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固定资产实行台账管理,确保账实相符;2. 资产购置、领用、报废等环节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3. 资产维修、保养、更新等费用按规定列支;4. 禁止违规处置、报废资产。

第五章成本核算第九条养老院成本核算应遵循以下规定:1. 成本核算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执行;2. 成本核算应全面反映养老院各项成本费用;3. 成本核算应定期进行,确保成本信息的准确性;4. 成本核算结果应作为养老院经营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预算管理第十条养老院预算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1. 预算编制应遵循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结合养老院实际情况;2. 预算编制应充分反映养老院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3. 预算执行应严格按照预算安排,不得擅自调整;4. 预算执行结果应定期进行考核,确保预算目标的实现。

敬老财务管理制度

敬老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敬老机构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敬老机构财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敬老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敬老机构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筹集、使用、核算、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敬老机构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3. 保障资金安全,防止浪费和流失;4. 严格执行预算,强化财务监督。

第二章资金筹集与管理第四条敬老机构资金筹集方式包括:1. 政府拨款;2. 社会捐赠;3. 自筹资金;4. 其他合法途径。

第五条资金筹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政策,确保资金来源合法;2. 明确资金用途,确保资金使用合理;3. 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六条资金管理应建立健全以下制度:1. 资金预算制度;2. 资金审批制度;3. 资金支付制度;4. 资金核算制度。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七条敬老机构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2. 合理安排养老机构建设和维护;3. 支持敬老机构公益活动;4. 严格控制非必要开支。

第八条资金使用审批流程:1. 项目申报;2. 项目审批;3. 项目实施;4. 项目验收。

第九条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加强以下管理:1. 严格执行预算,控制资金支出;2. 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履行;3. 严格费用报销审批,杜绝虚假报销;4. 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十条敬老机构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核算;2. 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3. 及时进行财务报告,定期进行财务分析。

第十一条财务监督应包括以下内容:1. 财务制度执行情况;2. 资金使用情况;3. 财务风险防控;4.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公开第十二条敬老机构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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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我镇敬老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农村敬老院财务工作健康发展,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敬老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敬老院财务纳入镇财政办代管,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敬老院设财务出纳1名,资金使用实行备用金制。

各项收支实行统管、分类计账,对用于建设、行政管理、老人生活、生产经营等各项开支要分别设立明细科目。

所有购买的实物必须建立实物台帐。

第四条敬老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及时、准确的反映财
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五条收入是指敬老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六条敬老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从财政部门取得拨入的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基本支出补助:如五保供养资金、慰问金、临时补贴、管理经费、工作人员工资、镇补助收入等。

项目支出补助:如基建、购置设备、房屋修缮等各项款。

(二)院办经济收入,即院民种植、养殖等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实物折价入账)等。

第七条敬老院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专帐、存入专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八条敬老院五保供养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的支出。

第九条敬老院管理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水、电、燃料费。

(二)维修维护费。

(三)日常办公经费。

(四)其他零星支出。

第十条项目经费支出范围:
(一)上级各单位指定用途的项目款和专项资金。

(二)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赠的有指定用途的款项。

敬老院取得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按要求定期向镇及区民政局报送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相关报表,接受区、镇民政和财政的检查和指导。

第十一条院办经济收入用于补贴供养对象生活、扩大院办经济规模、补充管理运行经费不足等。

社会捐赠收入用于供养对象生活开支和敬老院设施设备配备购置等。

其他收入按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开支。

第十二条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由镇财办先行垫付,区财政承担部分年终由区财政局一次性拨入。

第十三条敬老院要成立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吸纳有文化、懂管理的五保对象参加。

敬老院各类经费收支由院长一支笔审批,500元(含500元)以上支出由院务管理委员会集体讨
论决定,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报镇民政办审批;支出票据必须按财经制度有关规定,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院长签批后方可报帐;生活费用开支应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经手人、实物验收人(含院民代表)签字,经院长签批后方可报帐;各项支出原始凭证齐全,各项发票、收据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从单位取得的发票须加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发票,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章(如确实无法取得,应有明细清单),并且内容齐全(即说明事由,经在场若干人、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院长审批后
方可报帐,严禁白条子及未经审批发票入账。

要加强支出报销时效性。

第十四条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五保供养资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敬老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内支出。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镇民政办协同敬老院应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物相符。

第十六条镇民政办协同敬老院应作好固定资产登记,纳入固定资产专帐,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一般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须经区民政局批准后由镇财政办核实核销。

房屋等固定资产的转让,须经区民政局批准,由镇财政办办理有关手续。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上缴财政。

第十七条敬老院资产依法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随意处置。

敬老院划转撤并时,必须进行清算。

敬老院的清算,应当在镇民政办、财政办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第五章财务监督
第十八条各镇财政办、民政办、监察室等部门要制定好对敬老院财务审计计划,原则上每年审计一次,及时掌握各敬老院财务活动情况,保证敬老院财务收入不漏,支出合理,用项合法。

严禁挤占、挪用、贪污、敬老院院民供养资金;严禁以白条、结算单等形式套取资金进行私分;严禁违反规定使用敬老院专项资金。

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敬老院应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包括钱与账分管、账与物分管、物与钱分管、审批与经办分管的内部控制制度。

敬老院要成立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应吸纳有文化、懂经济的五保对象参加,并对财务收支情况实施有效监督。

敬老院每天要逐项公布伙食支出情况,每月应对院民公布一次财务状况,提升敬老院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第二十条敬老院应当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第二十一条镇财政办和民政办每年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
式对敬老院财务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敬老院应
根据检查结果加强财务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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