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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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敬老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敬老院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金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敬老院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 安全稳健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3. 透明公开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4. 效率效益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实现财务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敬老院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财务部由财务主管、会计、出纳等组成。

第五条财务主管负责全面领导财务管理,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监督财务活动,协调内外部关系。

第六条会计负责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编制财务报表、进行成本核算等工作。

第七条出纳负责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保管现金及有价证券等工作。

第八条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九条敬老院资金管理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1. 财务部根据敬老院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草案;2. 经敬老院领导审核,提交敬老院理事会或董事会批准;3. 执行预算,并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第十条敬老院资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执行,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敬老院资金收支应实行日清月结,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二条敬老院资金支付实行审批制度,重大支出事项需经敬老院理事会或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成本核算第十三条敬老院成本核算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执行,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成本费用。

第十四条敬老院成本核算应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合理分摊各项费用。

第十五条敬老院应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查找成本控制点,降低成本费用。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六条敬老院财务报告应真实、完整、及时地反映敬老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私人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私人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私人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保障敬老院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的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2. 保障敬老院各项资金合理、合法、合规使用。

3.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控制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强化财务监督,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敬老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3.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敬老院院长负责。

四、财务收支管理1. 收入管理:a. 收入来源包括:政府补贴、捐赠、老人缴费、经营收入等。

b. 所有收入均应纳入敬老院财务统一管理,不得截留、挪用。

c. 收入应及时入账,并做好记录,确保账实相符。

2. 支出管理:a. 支出范围包括:老人生活费用、工资福利、管理费用、设备购置、维修等。

b. 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c. 支出应附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等。

五、固定资产管理1. 敬老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车辆等。

2. 固定资产应进行登记、编号、建账,定期进行盘点。

3. 固定资产购置、报废、转让等,应按规定程序审批。

六、财务报表与审计1. 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 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敬老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敬老院应定期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七、财务人员管理1. 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

2. 财务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 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保守财务秘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敬老院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确保私人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为入住老人提供优质、安全的养老服务。

敬老院财务管理规定

敬老院财务管理规定

敬老院财务管理规定第一篇:敬老院财务管理规定×××敬老院财务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敬老院财务管理,使之透明、公开、合理,特制定如下规定:一、下拨敬老院院民生活费一律用于院民生活,不得用于生活外任何开支。

二、建立严格的敬老院收支公开制度和报帐制度。

各院每月底前召开院民会议,公布当月收支各项内容,并张榜公布,次月3—5日将收支平衡表和各项往来票据报民政办审核,对不合理开支一律不予报支。

三、坚持生活品采购公开、透明和验收制度。

敬老院所购粮、油、肉、菜等生活品,必须由院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带领购买,两名院民代表参加集体采购,对采购粮、油、肉、禽类等大宗食品必须要原始票据,由出据人签章。

临时购蔬菜可由采购人员出具代办条据,所购物品回院后交由食堂工作人员并由两名院民参与验收,并签字。

所开的原始票据不得私自销毁后再制购物凭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四、敬老院日常生活中节余的生活费只能用于改善院民生活或为改善生活而必须的生产成本和养殖成本,不得用于其他方面,更不允许私分到院民手中,如出现私分现象,将扣除院长和工作人员当月工资30%。

五、其他相关规定1、购置院内生活用品外的用品一律由镇民政办公室统一采购,否则,不予报销。

2、个别院民因特殊原因不能自理,院出纳会计将个人零用钱分人存到银行,一人一卡,并在民政办备案,用于本人看病,买衣服或其它必要开支。

不得挪作占用。

否则,查到给予严肃处理。

二0一二年八月十五日第二篇:财务管理规定贵阳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促进部门预算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9号)、《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

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促进敬老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敬老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敬老院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2. 公正、公平、公开;3.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4. 强化责任,严格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敬老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职责:1.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 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资金筹措等工作;3. 监督、检查各科室、部门的财务活动;4. 对财务活动进行风险评估,提出防范措施;5. 协助领导做好财务决策。

第六条各科室、部门应积极配合财务管理部门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1.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2. 及时、准确地向财务管理部门提供财务资料;3. 配合财务管理部门进行财务检查和审计;4. 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三章财务收入管理第七条敬老院收入包括:1. 财政补助收入;2. 社会捐赠收入;3. 自费老人寄养收入;4. 其他收入。

第八条财务收入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政策,依法纳税;2. 建立健全收入台账,详细记录各项收入;3. 收入款项及时入账,不得截留、挪用;4. 收入支出实行专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四章财务支出管理第九条敬老院支出包括:1. 人员工资、福利支出;2. 办公用品、设备购置支出;3. 水电、物业、绿化等日常支出;4. 专项支出。

第十条财务支出管理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合理控制支出;2. 建立健全支出审批制度,确保支出合规;3. 审批手续齐全,支出凭证真实、合法;4. 定期对支出进行审核,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第五章资产管理第十一条敬老院资产包括:1. 固定资产;2. 流动资产;3. 无形资产。

民非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民非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民非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敬老院的正常运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敬老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民非敬老院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报告等各项工作。

第三条民非敬老院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先行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工作。

2. 诚信原则:遵守诚实守信原则,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 规范原则: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

4. 效益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敬老院的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四条财务收支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五条财务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进行,确保收支的真实、合法、合规。

第六条收入管理:1. 收入的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服务收入等。

2. 收入必须按照规定的渠道收取,不得截留、挪用。

3. 收入应及时入账,不得挂账。

第七条支出管理:1. 支出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标准。

2. 支出预算必须经敬老院理事会批准。

3. 支出凭证必须齐全,经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八条资产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2. 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3. 防范资产流失。

第九条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十条流动资产的管理:1.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安全。

2. 严格控制库存物资,定期盘点,防止物资流失。

3. 建立健全库存物资管理制度,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固定资产管理:1. 建立固定资产台账,详细记录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情况。

2. 加强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延长使用寿命。

3. 固定资产报废必须经敬老院理事会批准。

第十二条无形资产的管理:1. 建立无形资产台账,详细记录无形资产的购置、使用、转让等情况。

2. 严格保护无形资产,防止侵权行为。

第四章成本核算第十三条成本核算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进行,确保成本核算的真实、准确。

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

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

渥江镇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镇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敬老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敬老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民政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三条敬老院财务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

敬老院财务纳入乡镇会计中心集中核算,开设专账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由镇核算中心人员任敬老院会计,敬老院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四条敬老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及时、准确的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第二章收入管理第五条收入是指敬老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第六条敬老院收入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即敬老院从财政所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从县民政局取得补助收入和乡镇敬老院从该乡镇民政办取得补助收入;(三)经营收入,即乡镇敬老院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租赁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七条支出是指乡镇民政办和敬老院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

第八条敬老院支出包括:(一)事业支出,即敬老院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①基本支出,包括工资、职工福利、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支出;②项目支出,敬老院项目支出包括食堂支出、院民生活费、院民零花钱等专项资金支出.(二)经营支出,即敬老院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第九条敬老院取得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乡镇政府和县民政局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报表,接受县财政局和县民政局的检查与指导.第十条乡镇敬老院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

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

XX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我镇敬老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农村敬老院财务工作健康发展,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敬老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敬老院财务纳入镇财政办代管,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敬老院设财务出纳1名,资金使用实行备用金制。

各项收支实行统管、分类计账,对用于建设、行政管理、老人生活、生产经营等各项开支要分别设立明细科目。

所有购买的实物必须建立实物台帐。

第四条敬老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及时、准确的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五条收入是指敬老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六条敬老院收入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从财政部门取得拨入的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基本支出补助:如五保供养资金、慰问金、临时补贴、管理经费、工作人员工资、镇补助收入等。

项目支出补助:如基建、购置设备、房屋修缮等各项款。

(二)院办经济收入,即院民种植、养殖等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实物折价入账)等。

第七条敬老院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专帐、存入专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八条敬老院五保供养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的支出。

第九条敬老院管理经费的使用范围:(一)水、电、燃料费。

(二)维修维护费。

(三)日常办公经费。

(四)其他零星支出。

第十条项目经费支出范围:(一)上级各单位指定用途的项目款和专项资金。

(二)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赠的有指定用途的款项。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敬老院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保障敬老院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敬老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敬老院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各项财务活动。

第三条乡敬老院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预算管理原则:编制年度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确保资金合理使用;2. 专款专用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3. 透明公开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4. 节约高效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成本。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乡敬老院设立财务科,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科设科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

第五条财务科长负责全面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收支、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

第六条会计负责编制会计报表、审核原始凭证、登记账簿等工作。

第七条出纳负责现金收付、银行存款、财务报表打印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八条乡敬老院财务收支实行统一核算,专账管理。

第九条乡敬老院各项收入包括:1. 财政补助收入;2. 捐赠收入;3. 副业收入(养猪、种菜等);4. 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十条乡敬老院各项支出包括:1. 生活费支出;2. 管理费用支出;3. 生产支出;4. 专项支出;5. 设备购置支出;6. 修缮和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各项支出依照真实、合法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和提高。

第十二条乡敬老院财务收支实行“日清月结”制度,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三条乡敬老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

第十四条购置、报废、处置固定资产,需经院长批准,并报乡政府备案。

第十五条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乡敬老院财务活动接受乡政府、民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财务科定期向院长报告财务状况,接受院长的指导和监督。

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大全(精选6篇)

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大全(精选6篇)

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大全(精选6篇)为了加强敬老院管理,所以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定,为此,小编从网络上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大全(精选6篇)》,供您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大全(精选6篇)【篇一】一、办好食堂,做好民主管理,成立膳食委员会,膳食委员会每周开会研究一次食谱,统筹安排,改善服务态度,提高烹调质量,降低成本。

讲究干湿相济,荤素搭配,按时就餐。

为休养老人集体过生日,每月集中一天时间为当月生日的老人过生,要妥善安排生活、娱乐,以示庆贺。

二、食堂工作人员对各种食物要严格手续、妥善保管,定期清理,接受督察和检查。

三、伙食收支单据,以原始凭证为准,购买的各种食物,均由保管员验收盖章。

四、食堂工作人员要注意个人卫生,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如发现传染病立即调离,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从事食堂工作。

五、要经常保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做好灭蝇灭鼠工作。

做好餐具的清洗、消毒及厨房的公共卫生。

六、采购人员严格按食谱及时采购好老人每天所需食物,严禁购买霉烂变质的食物,生食和熟食、食品和原料均应分开存放,防止放置污染,确保食物的清洁、卫生,保证老人和职工的身心健康,防止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的发生,严格验物验证,不在工作中谋取私利,做到票据清楚。

七、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卫工作,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厨房,防止、盗窃和破坏。

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大全(精选6篇)【篇二】1、成立敬老院财务管理监督小组。

2、五保老人的存折本由镇财政统一保管使用,不允许由敬老院院长、会计等人代管代取。

3、敬老院院长或会计不得向财政所提前支取超过一周的五保老人生活供养资金。

敬老院确需较大开支,须向镇民政所长和分管领导请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大额度支取。

4、敬老院每日采购要有工作人员和院民代表2人以上共同采购。

做到每日有清单,由采购人员签字。

每月月底报账,报账需要附上每天买菜清单和院长签字方可进行报销。

5、节假日期间,企业或个人捐助给敬老院的物资,必须用于改善五保老人的生活。

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透明和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政策;2.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3. 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报销手续;4. 强化内部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三、财务管理组织1. 敬老院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2. 财务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负责财务部全面工作;3. 财务部下设会计、出纳等岗位,各岗位职责明确。

四、财务收支管理1. 财务收入管理(1)敬老院收入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服务收入等;(2)收入应按照规定及时、完整地入账,不得截留、挪用;(3)定期编制收入报表,报送相关部门。

2. 财务支出管理(1)敬老院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日常运营、设备购置、维修保养等;(2)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3)支出报销需提供相关凭证,经财务部审核后,报院长审批;(4)定期编制支出报表,报送相关部门。

五、财务核算管理1. 财务部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2. 财务部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3. 财务部应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敬老院决策提供依据。

六、财务监督与审计1. 敬老院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财务工作进行内部审计;2. 内部审计机构应定期对财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性;3. 敬老院每年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确保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敬老院财务部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敬老院财务部提出修订意见,经院长批准后予以实施。

注: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敬老院经济财务制度

敬老院经济财务制度

敬老院经济财务制度一、总则为健全敬老院的经济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敬老院的财务收支活动,保障敬老院经济财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济财务管理机构1. 设立专门的经济财务部门,统一负责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2. 经济财务部门下设收支、资产、会计三个科室;3. 经济财务部门人员的聘任、培训和考核由院长负责。

三、财务收支管理1. 敬老院一切收入必须进入院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得私自挪用;2. 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补贴、敬老院服务费和其他收入;3. 支出必须按照院方的预算,提前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科室审核后支付;4. 财务科室每月对敬老院的财务状况做出一次汇总报告,提交院领导审核。

四、资产管理1. 敬老院所有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登记,不得私自转让或变卖;2. 财务科室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和清查,保证账实相符;3. 资产如有需要报废或转让的,必须经过院领导同意,并出具相应的手续文件。

五、会计核算1. 敬老院必须做到记账及时、准确、完整;2. 每月底必须完成当月的会计结账工作,做好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工作;3. 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反映敬老院的经济实力、财务状况和利润情况。

六、审计监督1. 敬老院的财务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2. 财务科室应当配合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料;3. 审计结果应当向相关领导汇报,并按照审计结论的要求进行整改。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财务部门有不正当操作行为或违规收支的,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2. 对于私自挪用敬老院资金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3. 敬老院将建立稽查机制,对涉嫌违规的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由敬老院院方财务部门制定,经院领导批准后执行,如有需要调整,须经院方领导同意并重新修订。

敬老院的经济财务制度将不断完善,以保障敬老院的经济财务安全及发展。

慈利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慈利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慈利敬老院的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合理、合规、高效使用,保障敬老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2. 坚持开源节流、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

3. 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4. 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财务管理制度1. 财务机构设置与职责(1)设立财务部,负责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2)财务部负责人负责财务工作的全面管理,确保财务制度的有效实施。

2. 资金管理(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收支合规。

(2)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和范围。

(3)建立健全资金收支台账,确保资金流向透明。

(4)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3. 采购管理(1)制定采购计划,明确采购需求、数量、价格等。

(2)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正、透明。

(3)建立健全采购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合同执行到位。

4. 费用报销管理(1)严格执行费用报销审批制度,确保报销程序规范。

(2)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确保报销内容真实、合法。

(3)建立健全费用报销台账,确保费用报销及时、准确。

5. 财务报告与审计(1)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及时向院长和董事会报告财务状况。

(2)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性。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财务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慈利敬老院财务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5篇)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5篇)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乡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确保敬老院正常运行,经乡政府研究,制定《____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敬老院财务管理纳入乡政府“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理,各项收支实行统管,专账核算,敬老院设报账员____名。

二、敬老院财务收支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实物收支敬老院建立实物台帐,台账登记与实物保管分开,专人负责台账登记,专人保管实物。

三、敬老院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三资中心专帐,存入专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敬老院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捐赠收入,副业收入(养猪种菜等),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等)。

四、敬老院建立支出“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额度由民政办和三资代理中心按照敬老院一个月生活费数额核定。

五、敬老院支出包括:生活费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生产支出、专项支出、设备购置支出、修缮和其他支出等。

各项支出依照真实、合法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和提高。

六、敬老院生活费用支出范围、标准及手续1、日常生活费,实行定点采购,每天填制采购支出明细单,经办人、证明人、院长签字。

2、节假日加餐、院民发放物品,先报计划、预算,民政办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实行。

3、院民零花钱每人每月____元,按月发放。

七、敬老院管理经费支出范围、标准及手续1、办公用品:主要指笔墨纸张茶叶等,由民政办统一购置、配发。

2、水电费: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据实报销。

3、差旅费:乡内出行不予报销差旅费,因公到六安城区办事,每次定额报销____元差旅费,特殊情况外出确需租车的,凭差旅发票据实报销。

4、通讯费:敬老院宽带、电话、院长捆绑手机费每月固定____元,凭电话费缴费单报账。

5、报刊费:由民政办统一征订。

6、物资采购费:____元以下敬老院行管人员集体研究,____元以上报请民政办主任、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购。

7、小型维修费用:报民政办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

中心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中心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心敬老院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敬老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敬老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敬老院全体工作人员及财务活动。

第三条中心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敬老院的经济活动;(四)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职责第四条中心敬老院设立财务部,负责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监督;(二)编制、执行财务预算;(三)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等工作;(四)管理敬老院的财务印章、财务档案;(五)办理财务审批、报销、结算等业务;(六)负责财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与执行第六条中心敬老院的财务预算应根据国家政策、敬老院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编制。

第七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预测收入,确保预算收入与实际收入基本一致;(二)合理分配支出,确保预算支出与实际支出基本一致;(三)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财务预算经敬老院院长批准后,由财务部组织实施。

第九条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经敬老院院长批准。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十条中心敬老院的财务核算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执行,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财务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核算:按照规定核算各类收入,确保收入真实、完整;(二)支出核算:按照规定核算各类支出,确保支出合理、合规;(三)资产核算:按照规定核算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四)负债核算:按照规定核算各类负债,确保负债合规、合理。

第十二条财务报告应定期编制,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透明度和有效性,确保财务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乡敬老院的经济稳定和健康发展,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提高乡敬老院的社会影响力而制定的。

二、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1. 财务管理机构:乡敬老院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乡敬老院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

2. 财务部门职责:(1)编制乡敬老院年度财务预算和执行计划;(2)制定财务管理规定和流程,并确保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3)负责乡敬老院财务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4)开展财务审计工作,并做好审计报告的整理和归档;(5)定期对乡敬老院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6)对乡敬老院其他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助。

三、财务收支管理1. 资金收入管理(1)乡敬老院所有收入必须通过银行账户收取,并及时入账;(2)收款凭证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并及时归档备查;(3)定期进行资金统计和核对,确保资金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 资金支出管理(1)所有支出必须经过审核和批准,并有相应的付款凭证;(2)支出事项必须符合乡敬老院的财务预算和执行计划;(3)支出凭证必须真实、准确,并按规定及时归档;(4)采购和招标工作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合理。

3. 资金监督管理(1)财务部门定期对乡敬老院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2)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评估;(3)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4)及时报告财务风险,为乡敬老院的决策提供参考。

四、财务核算与报表1. 财务核算(1)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进行财务核算工作;(2)建立完善的会计科目和账簿,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3)定期进行财务数据的分析和汇总,为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2. 财务报表(1)财务报表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进行编制,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2)财务报表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篡改和虚报财务数据;(3)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主要报表。

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为了加强敬老院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 坚持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安全。

3. 坚持公开、透明、民主的原则,接受监督。

4. 坚持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财务管理组织1. 敬老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设主任一名,负责全面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3. 财务管理部门下设会计、出纳等岗位,各岗位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四、财务收支管理1. 收入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2)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确保收费公开、透明。

(3)及时足额收取各项费用,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4)对收到的现金、支票等,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2. 支出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合理编制预算,控制支出。

(2)实行费用报销审批制度,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领用、报废等手续。

(4)对大额支出,应进行招投标或询价,确保价格合理。

五、财务报告与审计1. 财务管理部门每月编制财务报表,及时上报院长和上级主管部门。

2. 年度财务报告应于次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经院长批准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 定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廉洁奉公,成绩显著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财务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敬老院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为准。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敬老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乡敬老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敬老院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乡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 实效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敬老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3. 公正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财务事项;4. 透明原则:财务活动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敬老院的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管理机构第四条乡敬老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3. 负责审核、报销各项费用;4. 负责财产的购置、使用和处置;5. 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6. 负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配合。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筹集:1. 资金筹集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2. 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敬老院自筹等;3. 资金筹集应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第七条资金使用:1.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2. 资金使用应遵循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3. 资金使用应保证敬老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资金核算:1. 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制度,确保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2. 财务核算应按照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3. 财务核算应定期进行核对和调整。

第四章财务报表与审计第九条财务报表:1. 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2. 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敬老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条审计:1. 乡敬老院应定期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2. 内部审计应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3. 外部审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农村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农村敬老院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敬老院财产安全和敬老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农村敬老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1. 敬老院应当成立财务管理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会计、出纳、保管员等财务人员担任成员。

2. 财务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敬老院财务收支计划,监督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审查敬老院财务报表,决定敬老院重大财务事项。

3. 财务管理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敬老院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保证敬老院财务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财务管理职责1. 院长负责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审核财务报表,决定重大财务事项。

2. 会计负责敬老院的财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保管财务档案,监督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3. 出纳负责敬老院的现金收支,保管现金和银行存款,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4. 保管员负责敬老院的财产保管,登记财产清单,办理财产的购买、领用、报废等手续。

四、财务收支管理1. 敬老院的财务收支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财务收支。

2. 敬老院的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补贴、社会捐赠、敬老院自营收入等。

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截留、挪用。

3. 敬老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水电费、维修费、医疗费、伙食费等。

支出应当符合预算,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4. 敬老院的财务收支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向敬老院全体人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敬老院全体人员的监督。

五、财产管理1. 敬老院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财产应当实行分类管理,建立财产清单,明确财产的使用和管理责任人。

2. 敬老院的财产购买、领用、报废等应当经过财务管理小组的审批,办理相应的财产手续。

3. 敬老院的财产应当定期盘点,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发现财产损失,应当及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

宁陕县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宁陕县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宁陕县敬老院的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务活动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宁陕县敬老院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支出、资产管理、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宁陕县敬老院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政策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 实事求是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财务状况。

3. 依法理财原则:合法合规地进行财务活动。

4. 严格监督原则: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确保财务活动规范。

第二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四条宁陕县敬老院财务收支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执行。

第五条收入管理:1. 所有收入必须及时、准确地入账,不得隐瞒、截留、挪用。

2. 收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补贴、捐赠、租金、服务收入等。

3. 对捐赠收入,需及时开具捐赠收据,并建立捐赠档案。

第六条支出管理:1. 支出必须合理、合规,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 支出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福利、办公用品、维修保养、水电费等。

3. 支出凭证需齐全,经审批后及时报销。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七条宁陕县敬老院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八条固定资产管理:1. 购置固定资产需经审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资产登记手续。

2. 固定资产应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3.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需经审批,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九条流动资产管理:1.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2. 现金收支需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确保现金安全。

3. 银行存款应定期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条无形资产管理:1.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

2. 无形资产应定期进行评估,确保价值准确。

3. 无形资产的使用、转让等需经审批,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第四章财务报告第十一条宁陕县敬老院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第十二条财务报告需经内部审计,确保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三条财务报告需按时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

私人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私人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私人敬老院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本敬老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敬老院所有财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收入、支出、资产、负债、成本、费用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旨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敬老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实现敬老院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敬老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行为;(三)编制、执行和监督敬老院的财务预算;(四)负责敬老院的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五)审核、报销各项费用,控制成本;(六)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六条敬老院实行会计核算制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第七条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二)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地进行财务活动;(三)一致性原则:保持会计政策、方法和程序的一致性;(四)及时性原则:及时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八条财务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核算:包括政府补贴、捐赠、服务收入等;(二)支出核算:包括工资、福利、办公费、维修费、水电费等;(三)资产核算: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四)负债核算: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等;(五)成本核算: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等。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敬老院设立专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养老基金、维修基金、发展基金等。

第十条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用于指定的用途;(二)安全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损失和浪费;(三)效率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第十一条资金收支实行计划管理,年度预算经敬老院理事会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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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我镇敬老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农村敬老院财务工作健康发展,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敬老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敬老院财务纳入镇财政办代管,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敬老院设财务出纳1名,资金使用实行备用金制。

各项收支实行统管、分类计账,对用于建设、行政管理、老人生活、生产经营等各项开支要分别设立明细科目。

所有购买的实物必须建立实物台帐。

第四条敬老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及时、准确的反映财
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五条收入是指敬老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六条敬老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从财政部门取得拨入的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基本支出补助:如五保供养资金、慰问金、临时补贴、管理经费、工作人员工资、镇补助收入等。

项目支出补助:如基建、购置设备、房屋修缮等各项款。

(二)院办经济收入,即院民种植、养殖等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实物折价入账)等。

第七条敬老院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专帐、存入专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八条敬老院五保供养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的支出。

第九条敬老院管理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水、电、燃料费。

(二)维修维护费。

(三)日常办公经费。

(四)其他零星支出。

第十条项目经费支出范围:
(一)上级各单位指定用途的项目款和专项资金。

(二)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赠的有指定用途的款项。

敬老院取得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按要求定期向镇及区民政局报送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相关报表,接受区、镇民政和财政的检查和指导。

第十一条院办经济收入用于补贴供养对象生活、扩大院办经济规模、补充管理运行经费不足等。

社会捐赠收入用于供养对象生活开支和敬老院设施设备配备购置等。

其他收入按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开支。

第十二条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由镇财办先行垫付,区财政承担部分年终由区财政局一次性拨入。

第十三条敬老院要成立院务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吸纳有文化、懂管理的五保对象参加。

敬老院各类经费收支由院长一支笔审批,500元(含500元)以上支出由院务管理委员会集体讨
论决定,1000元(含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报镇民政办审批;支出票据必须按财经制度有关规定,由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院长签批后方可报帐;生活费用开支应由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经手人、实物验收人(含院民代表)签字,经院长签批后方可报帐;各项支出原始凭证齐全,各项发票、收据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规定。

从单位取得的发票须加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发票,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章(如确实无法取得,应有明细清单),并且内容齐全(即说
明事由,经在场若干人、经手人、证明人签字),经院长审批后方可报帐,严禁白条子及未经审批发票入账。

要加强支出报销时效性。

第十四条院长在财务开支审批中,要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办事,五保供养资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滥发奖金、补贴和实物。

敬老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内支出。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五条镇民政办协同敬老院应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物相符。

第十六条镇民政办协同敬老院应作好固定资产登记,纳入固定资产专帐,并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

一般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须经区民政局批准后由镇财政办核实核销。

房屋等固定资产的转让,须经区民政局批准,由镇财政办办理有关手续。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上缴财政。

第十七条敬老院资产依法归敬老院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随意处置。

敬老院划转撤并时,必须进行清算。

敬老院的清算,应当在镇民政办、财政办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

第五章财务监督
第十八条各镇财政办、民政办、监察室等部门要制定好对敬老院财务审计计划,原则上每年审计一次,及时掌握各敬老院财务活动情况,保证敬老院财务收入不漏,支出合理,用项合法。

严禁挤占、挪用、贪污、敬老院院民供养资金;严禁以白条、结算单等形式套取资金进行私分;严禁违反规定使用敬老院专项资金。

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按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九条敬老院应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包括钱与账分管、账与物分管、物与钱分管、审批与经办分管的内部控制制度。

敬老院要成立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应吸纳有文化、懂经济的五保对象参加,并对财务收支情况实施有效监督。

敬老院每天要逐项公布伙食支出情况,每月应对院民公布一次财务状况,提升敬老院财务管理的透明度。

第二十条敬老院应当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第二十一条镇财政办和民政办每年度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方
式对敬老院财务工作进行综合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敬老院应
根据检查结果加强财务监督,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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