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
公办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办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敬老院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敬老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办敬老院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资金筹集与使用等各项财务活动。
第三条公办敬老院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专款专用原则:五保供养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严禁挪用公款;(三)预算管理原则:严格执行财务预算,合理使用专项资金;(四)民主管理原则:财务开支需经院长审批,重大支出需院务委员会集体讨论,并报上级批准。
第二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四条公办敬老院财务收支必须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实行统一核算、分户管理。
第五条收入管理:(一)收入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项目收入、其他收入等;(二)收入应及时入账,确保账实相符;(三)收入票据应规范,并妥善保管。
第六条支出管理:(一)支出项目包括:工资、福利、办公费、维修费、设备购置费、水电费等;(二)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三)支出票据应规范,并妥善保管。
第三章资产管理第七条公办敬老院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第八条流动资产的管理:(一)现金、银行存款等流动资产,必须按月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二)库存物资应定期清查,及时处理积压物资。
第九条固定资产的管理:(一)固定资产的购置、处置、报废等,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二)固定资产应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三)固定资产折旧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无形资产的管理:(一)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等,应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二)无形资产的使用、转让、许可等,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章财务监督第十一条成立公办敬老院财务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本敬老院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财务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提出整改建议。
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敬老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敬老院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金管理、成本核算、财务报告等。
第三条敬老院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 安全稳健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财务风险;3. 透明公开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4. 效率效益原则: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实现财务效益最大化。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敬老院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财务部由财务主管、会计、出纳等组成。
第五条财务主管负责全面领导财务管理,组织制定和实施财务管理制度,监督财务活动,协调内外部关系。
第六条会计负责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编制财务报表、进行成本核算等工作。
第七条出纳负责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保管现金及有价证券等工作。
第八条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九条敬老院资金管理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1. 财务部根据敬老院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年度预算草案;2. 经敬老院领导审核,提交敬老院理事会或董事会批准;3. 执行预算,并定期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第十条敬老院资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执行,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敬老院资金收支应实行日清月结,确保账实相符。
第十二条敬老院资金支付实行审批制度,重大支出事项需经敬老院理事会或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成本核算第十三条敬老院成本核算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执行,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成本费用。
第十四条敬老院成本核算应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合理分摊各项费用。
第十五条敬老院应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查找成本控制点,降低成本费用。
第五章财务报告第十六条敬老院财务报告应真实、完整、及时地反映敬老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中心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心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敬老院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敬老院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收入、支出、资产管理、成本核算等。
第三条中心敬老院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2. 实事求是原则: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做到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3. 勤俭节约原则:合理使用资金,降低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 透明公开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中心敬老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编制、审核、执行敬老院的财务预算和计划;3. 负责管理和监督敬老院的财务收支活动;4. 负责资产管理、成本核算和财务分析;5. 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和保管;6. 负责接受上级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六条中心敬老院的收入来源包括:1. 财政补助;2. 捐赠收入;3. 自费人员寄养费;4. 自产农副业产品收入;5. 其他收入。
第七条中心敬老院的支出包括:1. 生活费用;2. 管理费用;3. 生产支出;4. 专项支出;5. 设备购置支出;6. 修缮支出;7. 其他支出。
第八条财务收支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严禁私设账户、乱支乱用资金。
第九条财务报销必须提供合法的原始凭证,经经办人、验收人、院长签字后方可入账。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条中心敬老院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进行登记、验收、保管、报废等管理。
第十一条中心敬老院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和保值增值。
第五章成本核算第十二条中心敬老院应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对各项成本进行核算和分析,提高成本管理水平。
第十三条成本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际发生原则;2. 合理分配原则;3. 分摊原则。
私人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私人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保障敬老院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的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财务会计制度。
2. 保障敬老院各项资金合理、合法、合规使用。
3. 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控制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强化财务监督,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财务管理组织机构1. 敬老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会计一名,出纳一名。
3. 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敬老院院长负责。
四、财务收支管理1. 收入管理:a. 收入来源包括:政府补贴、捐赠、老人缴费、经营收入等。
b. 所有收入均应纳入敬老院财务统一管理,不得截留、挪用。
c. 收入应及时入账,并做好记录,确保账实相符。
2. 支出管理:a. 支出范围包括:老人生活费用、工资福利、管理费用、设备购置、维修等。
b. 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c. 支出应附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包括发票、收据等。
五、固定资产管理1. 敬老院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车辆等。
2. 固定资产应进行登记、编号、建账,定期进行盘点。
3. 固定资产购置、报废、转让等,应按规定程序审批。
六、财务报表与审计1. 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 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敬老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 敬老院应定期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七、财务人员管理1. 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
2. 财务人员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3. 财务人员应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保守财务秘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敬老院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我们旨在确保私人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为入住老人提供优质、安全的养老服务。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乡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保障财产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敬老院的日常财务管理活动。
第三条财务管理应遵守国家财务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四条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工作以规范、合理、透明、高效为原则,强调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第五条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第六条乡敬老院应建立财务档案,及时、完整地保存财务相关文件和记录。
第七条乡敬老院应定期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及时解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八条乡敬老院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九条财务部门应有专职财务人员,具备一定的金融和会计知识和能力。
第十条财务部门的职责包括:1. 制定和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标准;2. 组织实施预算编制和执行;3. 组织会计核算和审计工作;4. 负责资金管理和支出控制;5. 提供财务信息和报表;6. 开展财务培训和咨询服务;7. 处理财务争议和纠纷。
第三章预算第十一条乡敬老院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编制预算,确保财务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预算应具备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十三条收入预算应根据乡敬老院的实际情况和经济状况进行编制,包括各项收入的预计和计划。
第十四条支出预算应根据乡敬老院的实际需求和发展计划进行编制,包括各项支出的预计和计划。
第十五条预算执行过程中,应逐月核对实际收支情况,并进行记录和汇总。
第十六条预算执行不得超出预算范围,如有超支情况,需事先申请并得到批准。
第四章会计第十七条乡敬老院应建立健全会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
第十八条乡敬老院的会计核算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准则进行,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九条乡敬老院的会计主要工作包括:1. 登记和核对经济业务活动的原始凭证;2. 记账和登记会计账簿;3. 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4. 检查和分析会计数据。
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制度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敬老院作为关爱老年人的重要机构,其财务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论述,包括收入来源、支出管理、财务审计等方面,以期保障敬老院的财务稳定和透明。
一、收入来源敬老院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政府拨款、捐赠、老人居住费用等。
政府拨款是敬老院的主要财政来源之一,它是保障敬老院正常运营的基础。
此外,敬老院还需要积极开展募捐活动,吸引社会爱心人士的捐赠,以增加财务收入。
同时,敬老院从老人居住费用中获取一部分收入,此类费用主要用于负担老人的食宿、医药等生活费用。
二、支出管理敬老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支出、设备购置、食宿费用、医疗费用等。
人力资源支出是敬老院最主要的支出项目之一,包括员工工资、福利待遇、培训经费等。
敬老院需要建立合理的人员编制表,严格控制人力资源的配置,确保人力成本的有效管理。
设备购置是敬老院的重要支出项目之一,包括床位、轮椅、健身器材等设备的购置和维护费用。
敬老院应根据老人的需求和设施现状,合理规划设备的购置和更换计划,确保老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安全。
食宿费用是敬老院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饮食、水电费、住宿等费用。
敬老院应注意合理安排食物的采购和烹饪,确保老人们的健康饮食需求。
同时,敬老院还应关注节约能源,减少水电费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医疗费用是敬老院不可忽视的支出项目之一,包括医生费用、药品费用、医疗设备维护费用等。
敬老院需要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确保老人们获得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并做好医疗费用的合理控制。
三、财务审计财务审计是保障敬老院财务透明和合规的重要手段。
敬老院应定期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对敬老院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
审计结果应及时向社会公布,以增强敬老院的公信力和透明度。
财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财务报表的真实性、财务制度的合规性、财务管理效益等方面。
审计报告应及时报送给敬老院的领导和负责人,为其提供决策参考和改进建议。
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
XX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我镇敬老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农村敬老院财务工作健康发展,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敬老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敬老院财务纳入镇财政办代管,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敬老院设财务出纳1名,资金使用实行备用金制。
各项收支实行统管、分类计账,对用于建设、行政管理、老人生活、生产经营等各项开支要分别设立明细科目。
所有购买的实物必须建立实物台帐。
第四条敬老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及时、准确的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
第二章收入管理第五条收入是指敬老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六条敬老院收入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从财政部门取得拨入的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基本支出补助:如五保供养资金、慰问金、临时补贴、管理经费、工作人员工资、镇补助收入等。
项目支出补助:如基建、购置设备、房屋修缮等各项款。
(二)院办经济收入,即院民种植、养殖等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实物折价入账)等。
第七条敬老院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专帐、存入专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三章支出管理第八条敬老院五保供养资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吃、穿、住、医、葬五个方面的支出。
第九条敬老院管理经费的使用范围:(一)水、电、燃料费。
(二)维修维护费。
(三)日常办公经费。
(四)其他零星支出。
第十条项目经费支出范围:(一)上级各单位指定用途的项目款和专项资金。
(二)社会各界和个人捐赠的有指定用途的款项。
敬老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敬老机构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敬老机构财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敬老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敬老机构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资金筹集、使用、核算、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敬老机构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3. 保障资金安全,防止浪费和流失;4. 严格执行预算,强化财务监督。
第二章资金筹集与管理第四条敬老机构资金筹集方式包括:1. 政府拨款;2. 社会捐赠;3. 自筹资金;4. 其他合法途径。
第五条资金筹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 符合国家政策,确保资金来源合法;2. 明确资金用途,确保资金使用合理;3. 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六条资金管理应建立健全以下制度:1. 资金预算制度;2. 资金审批制度;3. 资金支付制度;4. 资金核算制度。
第三章资金使用第七条敬老机构资金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2. 合理安排养老机构建设和维护;3. 支持敬老机构公益活动;4. 严格控制非必要开支。
第八条资金使用审批流程:1. 项目申报;2. 项目审批;3. 项目实施;4. 项目验收。
第九条资金使用过程中,应加强以下管理:1. 严格执行预算,控制资金支出;2. 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履行;3. 严格费用报销审批,杜绝虚假报销;4. 加强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监督第十条敬老机构财务核算应遵循以下要求:1. 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核算;2. 确保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3. 及时进行财务报告,定期进行财务分析。
第十一条财务监督应包括以下内容:1. 财务制度执行情况;2. 资金使用情况;3. 财务风险防控;4. 财务报告的真实性。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公开第十二条敬老机构应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敬老院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保障敬老院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乡敬老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敬老院的财务收支、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各项财务活动。
第三条乡敬老院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预算管理原则:编制年度预算,严格执行预算,确保资金合理使用;2. 专款专用原则: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用;3. 透明公开原则:财务活动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4. 节约高效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成本。
第二章财务机构与人员第四条乡敬老院设立财务科,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科设科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
第五条财务科长负责全面负责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收支、资产管理、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
第六条会计负责编制会计报表、审核原始凭证、登记账簿等工作。
第七条出纳负责现金收付、银行存款、财务报表打印等工作。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八条乡敬老院财务收支实行统一核算,专账管理。
第九条乡敬老院各项收入包括:1. 财政补助收入;2. 捐赠收入;3. 副业收入(养猪、种菜等);4. 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十条乡敬老院各项支出包括:1. 生活费支出;2. 管理费用支出;3. 生产支出;4. 专项支出;5. 设备购置支出;6. 修缮和其他支出。
第十一条各项支出依照真实、合法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和提高。
第十二条乡敬老院财务收支实行“日清月结”制度,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十三条乡敬老院固定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
第十四条购置、报废、处置固定资产,需经院长批准,并报乡政府备案。
第十五条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六条乡敬老院财务活动接受乡政府、民政部门、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财务科定期向院长报告财务状况,接受院长的指导和监督。
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加强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透明和高效,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政策;2.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3. 严格审批程序,规范报销手续;4. 强化内部监督,确保资金安全。
三、财务管理组织1. 敬老院设立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工作;2. 财务部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负责财务部全面工作;3. 财务部下设会计、出纳等岗位,各岗位职责明确。
四、财务收支管理1. 财务收入管理(1)敬老院收入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服务收入等;(2)收入应按照规定及时、完整地入账,不得截留、挪用;(3)定期编制收入报表,报送相关部门。
2. 财务支出管理(1)敬老院支出包括人员工资、日常运营、设备购置、维修保养等;(2)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支出用途;(3)支出报销需提供相关凭证,经财务部审核后,报院长审批;(4)定期编制支出报表,报送相关部门。
五、财务核算管理1. 财务部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2. 财务部应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3. 财务部应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敬老院决策提供依据。
六、财务监督与审计1. 敬老院设立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财务工作进行内部审计;2. 内部审计机构应定期对财务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务工作的合规性;3. 敬老院每年接受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确保财务工作的透明度。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敬老院财务部负责解释;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敬老院财务部提出修订意见,经院长批准后予以实施。
注:本制度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敬老院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合理使用,保障敬老院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敬老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敬老院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
(二)公开透明原则:财务收支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上级审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专款专用原则: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和截留。
(四)勤俭节约原则:加强成本控制,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第三条敬老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敬老院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部门设财务主管一名,负责财务工作的全面领导;设会计一名,负责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编制;设出纳一名,负责现金管理和支付工作。
第四条财务管理部门应配备必要的财务人员,确保财务工作正常开展。
第三章财务收支管理第五条敬老院各项收入包括:(一)政府财政补助;(二)社会捐赠;(三)敬老院自筹资金;(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六条敬老院各项支出包括:(一)敬老院日常运营支出;(二)敬老院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三)敬老院设备购置支出;(四)敬老院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五)其他合法支出。
第七条敬老院财务收支实行预算管理,编制年度财务预算和月度用款计划,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第八条敬老院财务收支应做到:(一)收入及时入账,支出按规定审批;(二)凭证齐全,手续完备;(三)账目清晰,账款相符。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九条敬老院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
第十条固定资产的管理:(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账目,做到账实相符;(二)固定资产购置、报废、处置等手续完备;(三)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确保资产安全。
第十一条流动资产的管理:(一)加强库存管理,定期盘点,确保库存物资安全;(二)合理使用库存物资,降低库存成本;(三)加强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
第十二条无形资产的管理:(一)建立健全无形资产台账,确保无形资产安全;(二)合理使用无形资产,提高资产效益。
敬老院经济财务制度
敬老院经济财务制度一、总则为健全敬老院的经济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敬老院的财务收支活动,保障敬老院经济财务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济财务管理机构1. 设立专门的经济财务部门,统一负责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2. 经济财务部门下设收支、资产、会计三个科室;3. 经济财务部门人员的聘任、培训和考核由院长负责。
三、财务收支管理1. 敬老院一切收入必须进入院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得私自挪用;2. 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补贴、敬老院服务费和其他收入;3. 支出必须按照院方的预算,提前办理相关手续,由财务科室审核后支付;4. 财务科室每月对敬老院的财务状况做出一次汇总报告,提交院领导审核。
四、资产管理1. 敬老院所有的固定资产必须进行登记,不得私自转让或变卖;2. 财务科室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和清查,保证账实相符;3. 资产如有需要报废或转让的,必须经过院领导同意,并出具相应的手续文件。
五、会计核算1. 敬老院必须做到记账及时、准确、完整;2. 每月底必须完成当月的会计结账工作,做好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工作;3. 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反映敬老院的经济实力、财务状况和利润情况。
六、审计监督1. 敬老院的财务必须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2. 财务科室应当配合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并提供必要的资料;3. 审计结果应当向相关领导汇报,并按照审计结论的要求进行整改。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财务部门有不正当操作行为或违规收支的,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2. 对于私自挪用敬老院资金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3. 敬老院将建立稽查机制,对涉嫌违规的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由敬老院院方财务部门制定,经院领导批准后执行,如有需要调整,须经院方领导同意并重新修订。
敬老院的经济财务制度将不断完善,以保障敬老院的经济财务安全及发展。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5篇)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乡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确保资金安全,确保敬老院正常运行,经乡政府研究,制定《____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敬老院财务管理纳入乡政府“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代理,各项收支实行统管,专账核算,敬老院设报账员____名。
二、敬老院财务收支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算;实物收支敬老院建立实物台帐,台账登记与实物保管分开,专人负责台账登记,专人保管实物。
三、敬老院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三资中心专帐,存入专户,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敬老院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捐赠收入,副业收入(养猪种菜等),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等)。
四、敬老院建立支出“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额度由民政办和三资代理中心按照敬老院一个月生活费数额核定。
五、敬老院支出包括:生活费支出、管理费用支出,生产支出、专项支出、设备购置支出、修缮和其他支出等。
各项支出依照真实、合法的原则进行,严格执行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不得擅自扩大和提高。
六、敬老院生活费用支出范围、标准及手续1、日常生活费,实行定点采购,每天填制采购支出明细单,经办人、证明人、院长签字。
2、节假日加餐、院民发放物品,先报计划、预算,民政办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实行。
3、院民零花钱每人每月____元,按月发放。
七、敬老院管理经费支出范围、标准及手续1、办公用品:主要指笔墨纸张茶叶等,由民政办统一购置、配发。
2、水电费: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据实报销。
3、差旅费:乡内出行不予报销差旅费,因公到六安城区办事,每次定额报销____元差旅费,特殊情况外出确需租车的,凭差旅发票据实报销。
4、通讯费:敬老院宽带、电话、院长捆绑手机费每月固定____元,凭电话费缴费单报账。
5、报刊费:由民政办统一征订。
6、物资采购费:____元以下敬老院行管人员集体研究,____元以上报请民政办主任、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采购。
7、小型维修费用:报民政办审核、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
中心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心敬老院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敬老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敬老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心敬老院全体工作人员及财务活动。
第三条中心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政策;(二)真实性原则: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原则:全面反映敬老院的经济活动;(四)效益性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五)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职责第四条中心敬老院设立财务部,负责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财务监督;(二)编制、执行财务预算;(三)负责会计核算、财务报告、财务分析等工作;(四)管理敬老院的财务印章、财务档案;(五)办理财务审批、报销、结算等业务;(六)负责财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与执行第六条中心敬老院的财务预算应根据国家政策、敬老院发展规划和实际情况编制。
第七条财务预算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预测收入,确保预算收入与实际收入基本一致;(二)合理分配支出,确保预算支出与实际支出基本一致;(三)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财务预算经敬老院院长批准后,由财务部组织实施。
第九条财务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经敬老院院长批准。
第四章财务核算与报告第十条中心敬老院的财务核算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执行,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财务核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收入核算:按照规定核算各类收入,确保收入真实、完整;(二)支出核算:按照规定核算各类支出,确保支出合理、合规;(三)资产核算:按照规定核算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四)负债核算:按照规定核算各类负债,确保负债合规、合理。
第十二条财务报告应定期编制,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是为了保证财务工作的规范性、透明度和有效性,确保财务资源的合理利用,维护乡敬老院的经济稳定和健康发展,保障老年人的权益,提高乡敬老院的社会影响力而制定的。
二、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1. 财务管理机构:乡敬老院设立财务部门,负责乡敬老院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工作。
2. 财务部门职责:(1)编制乡敬老院年度财务预算和执行计划;(2)制定财务管理规定和流程,并确保其合理性和可操作性;(3)负责乡敬老院财务会计核算和报表编制;(4)开展财务审计工作,并做好审计报告的整理和归档;(5)定期对乡敬老院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6)对乡敬老院其他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协助。
三、财务收支管理1. 资金收入管理(1)乡敬老院所有收入必须通过银行账户收取,并及时入账;(2)收款凭证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并及时归档备查;(3)定期进行资金统计和核对,确保资金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 资金支出管理(1)所有支出必须经过审核和批准,并有相应的付款凭证;(2)支出事项必须符合乡敬老院的财务预算和执行计划;(3)支出凭证必须真实、准确,并按规定及时归档;(4)采购和招标工作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合理。
3. 资金监督管理(1)财务部门定期对乡敬老院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2)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评估;(3)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4)及时报告财务风险,为乡敬老院的决策提供参考。
四、财务核算与报表1. 财务核算(1)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进行财务核算工作;(2)建立完善的会计科目和账簿,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3)定期进行财务数据的分析和汇总,为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
2. 财务报表(1)财务报表必须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进行编制,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2)财务报表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篡改和虚报财务数据;(3)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主要报表。
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范文
一、总则为了加强敬老院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 坚持收支两条线,确保资金安全。
3. 坚持公开、透明、民主的原则,接受监督。
4. 坚持勤俭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财务管理组织1. 敬老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2. 财务管理部门设主任一名,负责全面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3. 财务管理部门下设会计、出纳等岗位,各岗位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协作。
四、财务收支管理1. 收入管理(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合理制定收费标准。
(2)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确保收费公开、透明。
(3)及时足额收取各项费用,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4)对收到的现金、支票等,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2. 支出管理(1)严格按照国家财务制度,合理编制预算,控制支出。
(2)实行费用报销审批制度,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3)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领用、报废等手续。
(4)对大额支出,应进行招投标或询价,确保价格合理。
五、财务报告与审计1. 财务管理部门每月编制财务报表,及时上报院长和上级主管部门。
2. 年度财务报告应于次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经院长批准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3. 定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财务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六、奖惩措施1. 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廉洁奉公,成绩显著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财务制度,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敬老院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为准。
乡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乡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敬老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乡敬老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敬老院的所有财务活动,包括资金筹集、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乡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2. 实效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敬老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3. 公正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处理财务事项;4. 透明原则:财务活动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敬老院的财务状况。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管理机构第四条乡敬老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负责制定和实施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3. 负责审核、报销各项费用;4. 负责财产的购置、使用和处置;5. 负责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6. 负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的配合。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资金筹集:1. 资金筹集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的原则;2. 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社会捐赠、敬老院自筹等;3. 资金筹集应确保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第七条资金使用:1. 资金使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2. 资金使用应遵循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3. 资金使用应保证敬老院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八条资金核算:1. 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财务核算制度,确保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2. 财务核算应按照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3. 财务核算应定期进行核对和调整。
第四章财务报表与审计第九条财务报表:1. 财务管理部门应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2. 财务报表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敬老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十条审计:1. 乡敬老院应定期接受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2. 内部审计应定期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3. 外部审计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农村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
农村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农村敬老院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敬老院财产安全和敬老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农村敬老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财务管理组织1. 敬老院应当成立财务管理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会计、出纳、保管员等财务人员担任成员。
2. 财务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敬老院财务管理制度,审核敬老院财务收支计划,监督财务收支执行情况,审查敬老院财务报表,决定敬老院重大财务事项。
3. 财务管理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敬老院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保证敬老院财务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财务管理职责1. 院长负责敬老院的财务管理工作,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审核财务报表,决定重大财务事项。
2. 会计负责敬老院的财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保管财务档案,监督财务收支执行情况。
3. 出纳负责敬老院的现金收支,保管现金和银行存款,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4. 保管员负责敬老院的财产保管,登记财产清单,办理财产的购买、领用、报废等手续。
四、财务收支管理1. 敬老院的财务收支应当严格执行预算,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财务收支。
2. 敬老院的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补贴、社会捐赠、敬老院自营收入等。
收入应当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截留、挪用。
3. 敬老院的支出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水电费、维修费、医疗费、伙食费等。
支出应当符合预算,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
4. 敬老院的财务收支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向敬老院全体人员公布财务收支情况,接受敬老院全体人员的监督。
五、财产管理1. 敬老院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
财产应当实行分类管理,建立财产清单,明确财产的使用和管理责任人。
2. 敬老院的财产购买、领用、报废等应当经过财务管理小组的审批,办理相应的财产手续。
3. 敬老院的财产应当定期盘点,确保财产的安全和完整。
发现财产损失,应当及时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
事业单位敬老院财务制度
事业单位敬老院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财务管理,确保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加强对事业单位敬老院财务管理的监督和管理,特制定本财务制度。
二、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1.事业单位敬老院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敬老院的财务工作。
2.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年度预算,编制财务报表,办理资金管理,进行财务核算和审计,协助领导履行财务管理职责等工作。
三、财务预算管理1.每年初,财务部门根据敬老院的工作需要和发展规划,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2.年度财务预算应当包括各项支出、收入、资金来源等内容,并提交院领导审批。
3.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应当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如有调整需及时申请并报院领导批准。
四、资金管理1.敬老院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严格保管各类资金并确保安全。
2.所有收支款项都必须通过财务部门进行审批和核对,不得私自挪用。
3.对于现金资金,必须建立收据和发票管理制度,确保资金来源合法。
4.对于银行账户资金,必须建立专人管理、定期核对账务,并及时办理资金变动手续。
五、财务核算和审计1.财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财务核算工作,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财务部门还应当定期对以往财务数据进行审计,及时发现并纠正错误。
3.敬老院应当接受相关财务部门或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并根据审计结果改进管理制度。
六、财务信息公开1.敬老院应当依法公开财务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财务部门负责将财务信息及时向院领导和有关部门报送,提供支持决策的依据。
3.对外部社会公众,应当及时提供敬老院的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保持透明度。
七、违纪违法行为处理1.对于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处罚。
2.对于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行为,财务部门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责任追究等。
八、财务制度的修改本财务制度由敬老院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须经过院领导审批,并及时向全院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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渥江镇敬老院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镇敬老院财务管理,规范敬老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民政事业健康发展,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敬老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的方针,正确处理民政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敬老院财务由乡镇人民政府管理。
敬老院财务纳入乡镇会计中心集中核算,开设专账专户,实行专款专用,由镇核算中心人员任敬老院会计,敬老院实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第四条敬老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及时、准确的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五条收入是指敬老院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
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六条敬老院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敬老院从财政所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从县民政局取得补助收入和乡镇敬老院从该乡镇民政办取得补助收入;
(三)经营收入,即乡镇敬老院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租赁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七条支出是指乡镇民政办和敬老院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
第八条敬老院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敬老院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
①基本支出,包括工资、职工福利、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支出;
②项目支出,敬老院项目支出包括食堂支出、院民生活费、院民零花钱等专项资金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敬老院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第九条敬老院取得的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并按照要求定期向乡镇政府和县民政局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相关报表,接受县财政局和县民政局的检查与指导。
第十条乡镇敬老院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十一条乡镇敬老院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
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
第十二条敬老院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
规章制度,制定费用的审批报销制度,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中列支。
第四章资产管理
第十三条资产是指敬老院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
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敬老院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
第十五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
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存货等。
敬老院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
各项资金收入严格按规定存入单位账户,杜绝公款私存。
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用途使用现金,现金库存不超限额。
第十六条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七条敬老院固定资产报废,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核销,固定资产转让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第十八条敬老院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
清查盘点。
各项资产要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异动要有移交手续,严防资产流失。
第五章债权债务管理
第十九条债务是指敬老院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债权是指敬老院所有的、应该向他人收取的款项。
第二十条加强敬老院债权债务管理,搞好债权清收,严格控制债务,各项债权债务必须制定清收偿还计划,限期清收偿还。
第六章会计核算管理
第二十一条敬老院会计核算应严格遵照《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执行。
第二十二条乡镇对敬老院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簿。
(一)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必须按每日发生的原始凭证记账。
月末余额要与乡镇财政所会计总账余额一致。
库存现金余额如有不符,要查找原因核对正确。
银行存款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符,如不一致或有未达帐项业务要查找原因,要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核对无误。
(二)民政资金发放要登记造册,健全各类台账,做到民政对象个人信息齐全,数据准确完整,台账、卡片有据可查,与领款人员名册相一致,人员的增减变化要及时上报,防止民政资金被挪用和改变用途。
第二十三条会计凭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要求,使用合法票据入账,支出票据必须三章齐全。
第二十四条支付的原始凭证应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后报审批人批准报账;用于购置财产物资的原始凭证还应有验收人员签字;有关重大经济收支活动的合同(协议)、工程决算也视为原始凭证管理,作为收支凭证的附件。
乡镇敬老院的日常和经营管理的开支由敬老院院长“一支笔”审批,基建款项要报民政办主任审批,民政办对敬老院财务有监管权。
第七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二十五条财务报告是敬老院反映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第二十六条敬老院的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按会计年度做账且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
敬老院应当按季向县民政局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二十七条敬老院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