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权力结构中的家族因素
当代中国家族势力
当代中国家族势力杨善华中国家族问题包含了很多内容,今天我就此问题做一些简单的介绍。
首先从家族的定义说起。
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曾把家族理解为家的扩大,即最初有一个祖先,这个祖先一般是男性(除云南和四川交界处的一个县里的摩梭人实行母系家庭制度外,中国大多数地区都实行父系的家庭制度)。
这个祖先生了儿子,代代往下传,传至玄孙(共五代),按中国人的说法称作“五服”即“同高祖”。
《三字经>里讲“高曾祖,……至玄曾”即上下各推四代。
一般而言,中国农村的家族是指按男系血缘关系的原则,以家庭为基础组合而成的一个世系。
血缘关系上比较近的是“五服”、“同高祖”,因此家族规模较小,当然也有更大的。
中国南北方的家族区别很大,因为南方长期以来未经重大战乱,人口流动相对较小,世系可以在一个封闭的地域里长期地传下来。
前几年出过一本书《千古一村》,介绍的是江西流坑村。
该村所有人都姓董,据说是董仲舒的后代,这一族在宋朝出过不少进士、状元和有功名、做大官的人,传至今日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现在还保留了很多宋代的房子。
这种情况在北方几乎见不到,华北农村(尤其是河北农村)由于历史上的移民的原则很少有因世居形成的单姓村(山西是一个例外,它因为受战乱影响相对较小,故不仅有单姓村存在,而且还有类似南方农村的家族活动)。
家族是世系传下来的,个人还有“我是家族中的人”这样一种认同感,很多人都有归根思想,所以要寻自己的根。
譬如中国的一大姓“张”,其祖先可上溯至黄帝。
所以姓张的人很自豪,说自己是黄帝的子孙。
中国还有三个大姓是孔、孟、曾,这三个家族的成员对家族的认同感很强烈,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其家族很显赫,很值得引以为荣。
另外,家族得以长期存在的条件之一是其至少在一个地方有几百年的历史,如甘肃庆阳从一个始迁祖(即迁到当地的第一个祖先)开始形成了完整的孔氏家族,这一族与山东曲阜的孔氏以孔子为共同的祖先,同为孔家人。
关于家族的定义是存在分歧的。
乡土中国的讲解
乡土中国的讲解《乡土中国》是一部深入剖析中国农村社会结构的经典之作,作者费孝通先生通过对中国乡土社会的深入调查和观察,用简洁明了的文字揭示了中国农村社会的特点和本质。
以下是对这部作品的讲解,希望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它。
首先,《乡土中国》的核心观点是,中国农村社会是一个以乡土性、血缘性和差序性为特征的社会。
乡土性是指农村社会与土地的紧密联系,农民在土地上耕作、生活,世代相传,形成了相对固定的社区。
血缘性是指农村社会的家族和亲戚关系,这种关系在农村社会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影响着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
差序性则是指农村社会的人际关系,人们根据自己的亲疏远近来划分人际关系,形成了一种有层次、有差别的社会结构。
其次,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详细阐述了农村社会的各种制度和规范,包括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等等。
他指出,农村社会的制度和规范大多是基于家族和亲戚关系而形成的,这些制度和规范在农村社会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例如,农村社会的家族制度使得家庭成为了一个基本单位,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密,互相支持、互相帮助。
道德观念也是农村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人们普遍认为诚实、守信、善良等品质是非常重要的,这些观念在农村社会的生产和生活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此外,《乡土中国》还深入剖析了农村社会的权力结构。
费孝通先生认为,农村社会的权力结构是以家族和亲戚关系为基础的,权力掌握在家族长辈和有威望的人手中。
这种权力结构在农村社会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人们普遍认为长辈和有威望的人具有更高的权威和智慧,因此他们的决策和意见往往具有更大的影响力。
最后,《乡土中国》对于我们理解中国农村社会和中国文化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通过深入剖析中国农村社会的特点和本质,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中国文化的内涵和特点。
同时,《乡土中国》也为我们在解决农村社会问题、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文化进步等方面提供了有益的启示和建议。
综上所述,《乡土中国》是一部非常有价值的作品,它不仅能够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国农村社会和中国文化,还能够为我们解决现实问题提供有益的启示和建议。
《乡土中国》第6章《宗族》精读提纲(教师版)
《乡土中国》第6章《宗族》精读提纲
(教师版)
本章主要介绍中国农村地区中的宗族制度及其特点。
重点内容包括宗族的定义与起源、宗族内部的组织结构、宗族与乡村社会的关系以及宗族制度的变迁等。
以下是本章的精读提纲:
1. 宗族的定义与起源
- 解释宗族的概念,即一种基于血缘关系、共同祖先和共同价值观的社会组织形式。
- 探讨宗族制度的起源,它与中国古代社会、农耕文化和家族观念的紧密联系。
2. 宗族内部的组织结构
- 介绍宗族内不同的组织层级,如族长、分支家族和宗族委员会等。
- 分析宗族成员之间的权力关系和社会地位,以及宗族内部的权威结构和继承规则。
3. 宗族与乡村社会的关系
- 讨论宗族在乡村社会中的角色和地位,它既是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又是一种社会控制机制。
- 探索宗族在乡村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方面的影响力,以及宗族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相互作用。
4. 宗族制度的变迁
- 研究中国农村地区宗族制度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变化和调整。
- 分析外部因素对宗族制度的影响,如城市化、教育普及和社会价值观的变化等。
本章的学习重点在于理解宗族制度在中国农村社会中的作用,以及宗族与其他社会力量的互动关系。
同时,也要关注宗族制度的变迁和适应现代社会的挑战。
希望通过本章的学习,能够增进对乡土中国社会结构的理解和洞察。
中国农村社会组织结构的历史演变与完善
中国农村社会组织结构的历史演变与完善一、历史演变1.封建时期在封建社会中,中国农村社会组织结构主要是基于土地所有权的分配而形成的。
土地所有权被掌握在贵族和地主的手中,这些人也拥有权力和主导地位。
此时,农村组织以家族、宗族为基础,大多数农民都是围绕着家族、宗族来组织生产和生活。
2.民国时期民国时期,中国农村社会组织结构发生了一些变化。
农村组织变得更加民主,更多的利益被分配给了农民。
同时,农民也开展了更多的自发组织活动,比如合作社、农民协会等。
3.新中国时期随着新中国的成立,中国农村社会组织结构再次发生了变化。
政府着力构建社会主义社会,建立了大量的农村组织,比如农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工合作社等。
这些组织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社会保障和服务。
4.改革开放以来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社会组织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政府逐步取消了大量农村组织,农村经济越来越市场化。
农民的利益主张开始更加多元化,农村组织也呈现出多样化的形态,如村民委员会、农业龙头企业等。
二、完善之路中国农村社会组织结构的完善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以下是一些措施和建议:1.政策支持政府要加强对农村组织的政策支持,给予必要的资金和服务保障,在发展中给予适当的优惠和鼓励。
2.加强农民组织建设农民组织是农村社会组织的基础。
政府应该加强农民组织的建设,打造更加民主的组织形式,加强农民的权益维护。
3.建立信用体系建立诚信体系可以帮助解决很多问题。
政府可以建立相应的机构,推广信用体系,并加以管理和监督。
4.推进遵从法律的管理政府应该充分发挥法律在农村社会组织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进遵从法律的管理。
加强组织的监督,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建立更加完善的管理机制。
5.注重农村社会组织间的协调维护农村社会组织间的协调和合作,降低农民反映的不满和矛盾。
政府可以建立相关机制,增加各组织之间的沟通交流。
浅析影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几个因素
论影响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几个因素摘要:村民自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广大农民在不断地实践探索中找到的适应当前中国国情的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
至今,我国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由于传统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因素,导致我国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
关键词: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家族乡政府人口流动民主是我国广大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政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自治组织中依法直接行使的民主权利,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的民主权利,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具有全体公民广泛和直接参与的特点。
基层民主作为国家制度民主的具体化,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
扩大和发展农村基层民主,使农民在所在村真正当家作主,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是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问题。
村民自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广大农民在不断地实践探索中找到的适应当前中国国情的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
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是村民自治的主要内容,广大农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自己的事情,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依靠村民自治组织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
至今,我国的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由于传统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因素,导致我国农村的民主政治建设存在着很多不足之处。
进一步完善此项制度,寻找影响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因素,进行必要的扬弃,是值得我们思考探索的问题。
一,家族对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影响中国受几千年来传统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影响,形成了以家庭为基本单元以家族为中心的相对封闭的乡村社会。
中国的大部分村落往往是一个家族或几大家族聚族而居,村民之间同宗同姓,有这较为密切的血缘关系,在社会交往中也以宗亲为中心。
家族所塑造的社会被费孝通成为乡土社会。
是个半个多世纪,这种乡土的族权绅权秩序遭遇过行政秩序的强行抑制或中断,但家族作为中国人民心灵深处的内省结构,从来没有真正被泯灭【1】。
家族政治与基层治理
现实需求 : 等级现象与职业选择
职业选择 与身份 等级 。 今 日中国依然存在严重等级现象,
为了实现低报酬下的劳动供给和社会稳定, 国家在城市和 不 同的阶层、 不同的职业 , 往往意味着差距 巨大的政治权利、 农 村实行了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 在城市, 国家通过 国有化 、
单位 制 等 一系 列 制 度安 排 对 居 民进 行 有 效 控 制 的 同时 , 也低 价 经 济 待 遇 和社 会 声誉 。 在 相 当 长 时 间里 , 农 村居 民与 城 镇 居 民 的发 展机 会 和 就
甚 至免 费为 其提 供 食 品、 住房 、 教 育、 医 疗 等 生 活 必 需 品和 服 业权利极不平等: 几乎所有地 区的国家机 构、 社会 团体及事业 务, 使其 一直 过 着 虽不 丰 裕 却也 无 虑 的 “ 优越” 生 活。 在农村,
单位基本不对农 民 “ 招干 ” , 所有城市都对进城务工农 民的职
取利益、 提供保 障的, 除了一 些 政 治组 织 , 主 要 还 是 家 族 组 织
城 乡分 治策略 的推 行 。 新 中 国成 立 之 初 , 为 了能 够 在 极 低 或 类 家 族 组 织 。 新 中国成 立 6 0 年来, 对 于 一般 中国 民众 而 言, 的历 史 起 点 上 和 不 利 的 国 际环 境 下 有 效 推 行 重 工 业优 先 发 展 家 族 组 织 依 然 还 是 家 族 成 员 互帮 互 助 、 相 依 为 命 的文 化一 利
感 难 以消退 , 积 存 己久 的集 体 记 忆 和 相 沿 成 习 的传 统 规 则 无 民营企业数量极少, 自主创业 的机会和 资源也无法与地级 以上 法 抹去。 民众 自主 行 动 的其 他 组 织 资源 也完 全 消解 : 正 式 的宗 城 市 相 比 , 因此, 各 色人 等竞 相 挤 入党 政部 门进 而尽 快 谋 就 高
《乡土中国》名词概念整理
乡土中国名词概念整理
一、乡土性
乡土性是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中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特征。
乡土性包括两个基本方面:
一是指农民依赖土地进行生产和生活。
二是指以土地为基础形成的社区的稳定性。
这种稳定性源于土地的不可移动性,使得社区中的人们能够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关系和信任。
二、家族制度
家族制度是中国农村社会的基本制度之一,它是以男系血缘关系为基础,以家族为单位进行组织和管理的一种社会制度。
家族制度在中国农村具有深远的影响,它不仅影响着农村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也深刻地塑造了农村社会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
三、道德观念
在中国农村社会中,道德观念是人们行为准则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道德观念主要包括尊老爱幼、夫妻和睦、团结互助、诚实守信、勤劳节俭等方面。
这些道德观念不仅受到传统文化的熏陶,也受到乡土社会中人们的生活经验和行为习惯的影响。
四、权力结构
在农村社会中,权力结构是影响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因素之一。
在传统的农村社会中,权力结构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家长拥有家庭中的绝对权力。
而在现代农村社会中,权力结构则更加多样化,包括村民自治、村干部管理等多种形式。
五、社会结构
社会结构是指一个社会中人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和相互作用的方式。
在农村社会中,社会结构主要是以家族、家庭和邻里之间的关系为纽带形成的。
这些关系相互作用,形成了农村社会的特殊氛围和传统。
六、词汇
人类特有的象征体系中最重要的内容。
词有“语言”“文字”两种表现形式,语言用无形的声音表达,文字用有形的符号来表达。
试析家庭、宗族与乡里制度:中国传统社会的乡村治理(1)
试析家庭、宗族与乡里制度:中国传统社会的乡村治理(1)论文关键词:宗族家庭乡里制度乡村治理论文摘要:我国古代由种植文明所形成的家庭宗族结构,形成了以血缘为纽带,以孝为核心的宗法思想,经儒家的宣扬和主张,横向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纵向延续几千年,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部分。
封建国家看到了乡村政治文化的这种特点,充分利用宗法意识与宗族结构,建构出官民共治的乡里制度,充分利用宗族巨大的内聚力,将国家权力渗透到乡村社会,从而达到对乡里社会和乡里百姓的严密控制,实现有效的乡村治理。
一、宗族家庭的源流与嬗变农耕生活产生家族制度在一万多年前,我们的祖先逐渐结束了被动的采集农业,开始发展原始的种植农业。
这种农耕的方式使得人们定居形成村落,而村落成为母系氏族社会的基本结构。
在母系氏族社会,女子采集果实,管理氏族内务,成为生产的主人。
随着母系氏族社会晚期婚姻禁忌的增加,群婚制逐渐受到排斥,“对偶婚”不断增多并变成一夫一妻制,这标志着父系氏族公社的形成。
从此,家庭成了社会最基本的结构单元。
同一祖先的家庭聚居在一起,成员依据辈分、资历和财产形成身份不一的社会结构,这样就形成了以地缘和血缘关系为特征的宗族。
为了实现对宗族内部事务的有效管理,一套具有严密等级的家长式的宗族制度,作为宗族内部的长者或精英在地缘上便成为了村庄最早的控制力量,由他们组成的治理集团是一种原始的自治组织。
家族制度孕育国家体制我国是在铁器还未使用,商品经济还未发展,氏族血缘关系还未瓦解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文明。
在父系氏族末期,随着黄河中下游一带众多部族的联合,我国最早的奴隶制国家夏朝逐渐发展起来,我国也开始进入奴隶社会。
这一时期的家庭经济“像单个蜜蜂离不开蜂房~样”,长期不能离开“氏族或公社的脐带”,公社共同体的组织形式被保存了下来。
宗法制度是进入阶级社会后,统治阶级为了保护其私有财产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制度,它产生于氏族社会末期,成熟于西周,由原始的“以父系家长制为核心”的血缘组织演变而来。
村民选举过程的家族博弈
村民选举过程的家族博弈金太军王军洋摘要:村民选举作为国家在农村中的一种制度“嵌入”在遭遇了日益复兴的农村家族之后并没有按照制度设计者的初衷运作,而是在家族积极竞逐利益的条件下演变为了一场家族博弈,博弈中大小姓家族根据自身条件采取不同策略参与其中、各取所需,之后所实施的村民选举形式却沦落为了对家族博弈结果的合法性追认,因此改进村民选举就必须治理农村中的家族博弈,而治理家族博弈则需先了解和描述家族博弈的过程。
关键词:村民选举;家族博弈;集体行动一、研究缘起与综述《村委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该法在说明村委会自治性质的同时也规定了它的制度框架属性,即村委会以及村官都只是法律框架下的一种制度架构,其内部的制度空间应由村民权利来填充,其运行需要村民以公民身份主动参与方能实现,但问题在于农村多数都是穷人,而“穷人通常很少参与政治,因为参与政治似乎与他们所关心的主要问题无关,也无助于解决他们的主要问题”[①]。
这种村民“政治冷漠”[②]的现象客观上容易造成农村的权力真空,导致村民自治异化为“村官自治”,村民“代表性自治”异化为村官“权威性自治”[③],再者,村民的“政治冷漠”使得农村中的非体制力量也获得了“进入”的机会。
家族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传承载体,在改革开放尤其是农村村民自治之后,“家族不仅得到了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而且也找到了更为确定的生存依据”从而得以“在中国农村复萌”[④],并因逐步恢复的“规制功能”和“组织功能”等[⑤]使得家族凝聚力增强以至于初步具备了开展集体行动的潜质。
在农村政治权力结构中,“家族因素对村权力结构有持续的影响”[⑥],加之村民对归属感和利益的渴望以及“适应国家权力造成的快速变迁”的需要,使得“人们对家族的依赖反而有可能加强”[⑦],这样得到内在强化(归属感)的作为“一种同国家公共权力相平行和对立的私人性质的权力”[⑧]的家族力量在公共权力退出乡村(村民自治)之后,将不可避免的会以非体制的“准党派”[⑨]身份、集体行动方式积极参与到村民选举中来,致使村民选举异化为一场以实力为基础而展开的家族博弈,从而扭曲了村民选举制度设计的民主逻辑。
家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不良影响及对策
家族势力对村民自治的不良影响及对策作者:卢华东来源:《党史文苑》2004年第10期[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生产方式的变化,农村家族势力有所抬头,这种现象既有经济、政治原因,也有历史文化原因。
家族势力对广大农村正在建立和完善的村民自治制度和基层民主法制建设,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克服这种现象,是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
[关键词]村民自治家族势力影响对策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始,我国农村开始实行村民自治制度。
村民自治是广大农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
村民自治是为了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农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
目前,村民自治制度在农村已普遍确立,这对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起了较大的促进作用。
但是,在我国广大农村,有许多因素干扰和制约着村民自治制度的正常运作和进一步完善。
其中,在新形势下,农村家族势力及其宗法观念的重新出现,是影响村民自治制度建设不可忽视的因素之一。
一、新时期农村家族势力出现的原因新时期农村家族势力重新出现,有其深刻的经济、政治、文化方面的原因。
1、经济原因。
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农业合作化运动和人民公社确立后,农民只是集体经济中的劳动者。
传统农村家庭生产和经营的职能被取消,保留的主要是低层次的生活和消费职能。
同时,在计划经济年代由于在经济上片面地强调集体和公有,政治上强调人的阶级性,“人按阶级分,不按亲不亲”,个人利益、家庭利益观念基本上被掩没。
政府的行政手段直接管理到农民个人的具体行为。
农民的家庭观念、家族观念因失去了经济基础而被淡化。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特别是农村以家庭为单位的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农村的经济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传统农业家庭的生产、经营功能得以恢复,农民个人、家庭的利益观念开始凸现,并受到道德和法律上的肯定和保护。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在广大农村,农业产业结构开始调整,二、三产业蓬勃兴起,农村的家庭规模发生了变化。
血缘、姻缘、亲情与利益——现阶段中国农村社会中“差序格局”的“理性化”趋势
血缘、姻缘、亲情与利益——现阶段中国农村社会中“差序格局”的“理性化”趋势费孝通教授在1947年出版的《乡土》一书中,对传统中国中的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作了上的概括,提出了著名的“差序格局”的概念。
“差序格局”这一概念十分契合中国社会人际关系的本质,但是诸多学者包括费先生本人在提出这一概念之后并没有继续对这一概念进行更进一步的理论探讨,而且自费先生之后虽然诸多学者在和中国社会时常常会引用“差序格局”这一概念,但由于分析角度的差异及学者个人对这一概念理解的不同,在使用时常常出现内涵不清的现象。
因此,我们想在这里对“差序格局”这一概念的由来、内涵及在当代社会中继续使用这一概念所面临的进行探讨。
一、费先生所提出的“差序格局”费先生认为,“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
”这一社会关系的网络是以亲属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亲属关系是“根据生育和婚姻事实所发生的社会关系,从生育与婚姻所结成的网络,可以一直推出去包括无穷的人,过去的、现在的和未来的人物”,“这个网络像个蜘蛛的网,有一个中心,就是自己”。
“我们社会中最重要的亲属关系就是这种丢石头形成同心圆波纹的性质。
”这波纹,“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
这样的“从自己推出去的和自己发生社会关系的那一群人里所发生的一轮轮波纹的差序,就是…伦‟(人伦)”(注:费孝通:《乡土中国》中“差序格局”部分,第32页,“血缘与地缘”部分,“家族”与“乡土本色”两部分,三联书店,1985年。
)。
按费先生的说法,差序就是“伦”。
那么,这种差序是怎样被决定的,亦即人们是按什么标准来分别关系的远近、亲疏从而决定相互对待的准则的?费先生没有直接作出回答,但他在书中别的地方曾提到,“社会范围是从…己‟推出去的,而推的过程里有着各种路线,最基本的是亲属:亲子和同胞。
”“血缘,严格说来,只指由生育所发生的亲子关系……在单系的家族组织中所注重的亲属确多由于生育而少由于婚姻,所以说是血缘也无妨。
高中统编版《乡土中国》知识点精讲及习题专练----《家族》
高中统编版《乡土中国》知识点精讲及习题专练----《家族》思维导图全篇概况《家族》本篇主要从结构的原则上说明中西方“家”的区别: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社群是“小家族”,而西方是“家庭”;前者的结构是单系的、纵向的(以父子传承为主轴)、长期的(生育任务完成后,还有其他任务)而又复杂的。
后者是横向的(以夫妇为主轴)、临时的(孩子成年后,生育的任务就已经完成,不具有其他的功能)和简单的。
具体论述时,作者引入了“功能”的视角,指出中国的家庭由于界限模糊而承担了除生育外其他更多的功能,成为“小家族”,而西方的家庭由于团体的界限分明,而仅需履行生育功能,而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可由其他的团体来承担。
功能与结构是相互影响的:中西方结构的不同催生出功能的差异,功能的差异又巩固了结构的不同。
不同的结构也会产生不同的影响:中国的家是事业组织,重纪律而排斥私情,缺少夫妻二人世界的生存空间,人们处理两性情感时“矜持和保留”“有情有意的是在同性和同年龄的集中”;西方的家庭是夫妇共同经营的团体,子女只是该团体的配角,“两性之间的感情是凝合的力量”。
主要内容: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诸多方面深度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
乡下人在不断地进城,然而却难以享受到城里人的待遇,并且进城务工人员的年龄越趋低龄化。
然而我们的目的和费老是一样的,即改善他们的生活,推动农村的发展,费老已经为此做出了重要贡献,比如乡镇企业的异军突起。
感受和理解“中国问题”是我们一生的使命。
知识点详解①什么是“社群”?它的性质是什么?答:社群是一切有组织的人群,一切社会都属于社会圈子性质。
②为什么说“家庭”这个社群是暂时性的?答:家庭既以生育为功能,在开始时就得准备结束。
抚育孩子的目的就在于结束抚育。
③除了生育,“家庭”这个社群还有什么功能?答:夫妇之间还得经营着经济的、感情的、两性的合作,但是所经营的事务受着很大的限制。
当代中国的权力配置
当代中国的农村权力配置党政二元权力结构众所周知,所谓国家权力配置, 就是国家权力系统的设置、权力机构的分工、职能的细化和权力主体相互关系的界定。
根据其职能划分, 国家权力一般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
从国家权力系统的设置和权力所及的范围看, 国家权力配置方式可以分为集权型和分权型; 从权力运作的形式和决策的方式看, 国家权力配置可以分为民主型和专制型; 从国家权力配置的结构看, 国家权力配置包括横向权力配置(即中央级权力配置)和纵向权力配置(即中央和地方权力配置)。
我主要探讨农村当前的权力配置状况。
农村公共权力的合理分配和有效运行,是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涵,从根本上关系着农村的团结、发展、稳定,过去和现在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农村问题,追根求底,都与此有关。
诸如:权力边界模糊;有意或无意的争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度不够,运行不够规范;监督主体和监督方式、监督渠道不具体,导致监督乏力或监督过分。
这些问题最终造成了干部之间和干群之间猜忌、摩擦,以致对抗冲突,很多时候并不能完全归因于人的自私自利、心胸狭窄等,制度不足可能是更深层次的原因。
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是当前我国农村基本的政治体制,党支部、党员队伍;村委会、村民代表、广大村民;老年协会、妇联、共青团、民兵等是存在于农村的政治组织和政治力量,在不同层次以不同方式参与农村公共权力的掌控和行使。
农村的实际情况既需要一个稳固的、权威的、高效率的政权,又需要对这一政权给予约束。
结合一些政治理论和外地经验,针对我们的问题,拟在农村政治文明建设上、权力配置上作一些探索,试行决策、执行、监督三位一体的权力运行机制。
当代中国村级组织中,村支两委是最重要的正式组织。
这种“正式组织”的基本特征,就是经由政府认可并纳入了国家治理体系。
农村的其他组织,实际上都是可以看成是村支两委的“配套机构”。
建国60多年来,中国农村组织经历了不同的历史形态。
土改时期的农会,合作化运动中的乡(村)政府,合作化后期的高级社,人民公社体制下的生产队,撤社建乡后的村委会等等,都是国家在农村建立的正式组织。
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动及其影响
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动及其影响一、本文概述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转型,农村家庭代际关系也经历了显著的变动。
这种变动不仅影响了家庭内部的和谐与稳定,也对农村社会的整体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本文旨在探讨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动情况,分析这种变动背后的原因,以及它对社会、经济、文化和心理等方面的影响。
文章首先对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传统模式进行了回顾,指出传统模式下尊老爱幼、家族观念等核心价值观在维系家庭关系中的重要作用。
然后,结合当前社会变迁的背景,分析了农村家庭代际关系发生的主要变动,如年轻一代外出务工、老年人口留守农村、家庭结构核心化等。
接下来,文章将从多个维度深入探讨这种变动的影响。
在社会层面,代际关系的变动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在经济层面,代际关系的变动对农村家庭的经济状况产生了直接影响;在文化层面,代际关系的变动导致了农村家庭文化传承的断裂;在心理层面,代际关系的变动给农村家庭成员带来了心理压力和冲突。
文章将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以期在促进农村家庭代际关系和谐、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通过本文的研究,我们希望能够为理解和应对农村家庭代际关系变动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启示。
二、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历史演变中国农村家庭的代际关系历经了漫长而复杂的历史演变,这一演变过程深受社会、经济、文化和政治等多重因素的影响。
从历史的长河来看,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化大致可以分为传统农业社会、近代转型期以及现代化进程三个阶段。
在传统农业社会,农村家庭代际关系主要表现为严格的尊卑有序和家族中心主义。
老年人在家庭中享有绝对的权威和尊重,他们不仅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也是家族文化传承的核心。
年轻人必须服从老年人的决策,承担起孝敬和赡养老人的责任。
这种代际关系模式在很大程度上维持了家族的稳定和延续了传统价值观。
然而,随着近代社会的转型,特别是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村家庭代际关系开始发生显著变化。
一方面,年轻一代接受教育的机会增多,他们的思想观念逐渐现代化,开始追求个人自由和独立。
乡土中国第十章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第十章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是我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的代表作之一,该书深入剖析了中国农村社会的结构、文化、习俗等多个方面。
第十章作为整本书的重要部分,为我们揭示了乡土中国中权力结构的奥秘。
以下是我对第十章的读书笔记。
一、内容概述
第十章主要围绕乡土中国中的权力结构展开讨论。
费孝通先生通过深入剖析,指出乡土社会中的权力并非源于法律、政治等正式制度,而是基于家族、宗族、村落等非正式组织。
这种权力结构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宗族性和封闭性特点。
二、精彩观点
1.乡土社会中的权力是一种“长老权力”,它依赖于家族、宗族中长者的威望和地位,而非法律、制度的规定。
2.权力在乡土社会中具有“差序格局”,即权力的大小、范围与个人在家族、宗族中的地位密切相关。
3.乡土社会中的权力运作具有明显的“礼尚往来”特点,即权力行使者需要考虑到对方的身份、地位以及双方的关系,以保持权力的平衡。
4.乡土社会中的权力结构具有封闭性,外来者难以融入当地权力体系,从而导致乡土社会的保守和僵化。
三、感悟与启示
1.了解乡土中国的权力结构,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中国传统社会的运行
机制,以及现代社会中乡土传统的传承与变迁。
2.乡土社会中的权力结构揭示了我国农村地区家族、宗族势力的影响,为我们思考农村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
3.在现代社会中,我们应该关注乡土权力结构的变迁,推动农村社会的现代化,打破封闭、保守的权力体系,促进社会公平与进步。
四、总结
第十章为我们揭示了乡土中国权力结构的奥秘,使我们更加深入地理解了中国农村社会的运行机制。
乡土中国第九节笔记摘抄(3篇)
第1篇一、引言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是一部深入剖析中国乡土社会结构的经典之作。
在第九节中,作者从农村社会的基本结构、社会关系、权力结构等方面,进一步探讨了乡土社会的基本特征和运行规律。
二、农村社会的基本结构1. 地缘关系:乡土社会是一个以地缘关系为基础的社会。
人们出生在某个地方,就会长期生活在这个地方,形成了稳定的居住地。
这种地缘关系使得人们之间形成了紧密的联系,共同维护和传承乡土文化。
2. 血缘关系:血缘关系是乡土社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家族、宗族是乡土社会的基本单位,人们通过血缘关系相互联系,形成了家族内部的互助、互济机制。
3. 人情关系:在乡土社会中,人情关系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
人们通过人情往来,建立了相互信任和依赖的关系,为生活提供了便利。
三、社会关系1. 长幼有序:乡土社会强调长幼有序,尊重长辈,孝顺父母。
这种社会关系使得家族内部的秩序得以维持,同时也传承了家族的文化和价值观。
2. 男尊女卑:在乡土社会中,男性地位高于女性。
这种性别角色分工使得男性承担家庭和社会的主要责任,而女性则主要负责家务和生育。
3. 人际关系:乡土社会的人际关系复杂多样,包括亲戚、朋友、邻居等。
人们通过人际关系建立联系,互相帮助,形成了稳定的社交网络。
四、权力结构1. 家长制:在乡土社会中,家长制是一种常见的权力结构。
家长是家庭的核心,负责家庭的决策和日常管理。
家长制的存在,使得家庭内部的秩序得以维护。
2. 村庄权力结构:村庄是乡土社会的基本单位,村庄权力结构包括村长、村民代表等。
村长是村庄的最高领导者,负责村庄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3. 宗族权力结构:宗族是乡土社会中的重要组织,宗族权力结构包括族长、族规等。
族长是宗族的核心,负责维护宗族的利益和传承家族文化。
五、乡土社会的变迁1. 农业现代化:随着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乡土社会的生产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
传统的小农经济逐渐被现代农业所取代,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
乡土中国第五章摘抄
乡土中国第五章摘抄第五章主要讲述了乡土社会中家族制度、地方性、血缘与地缘的差异、团体格局与家族联系、信用体系、权力结构与社会秩序以及乡土文化的传承与变化等内容。
以下是从本章中摘抄的一些重要观点和语句:家族制度与地方性:家族制度是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组织,具有强烈的社会约束力和文化认同感。
地方性是指在特定地域内形成的独特文化和制度,这种地方性在家族制度中尤为明显。
血缘与地缘的差异:血缘是指家族成员之间的生物性联系,而地缘则是指地域上的联系。
在乡土社会中,血缘和地缘的关系是密不可分的,血缘关系是乡土社会中最基本的社会关系之一。
团体格局与家族联系:团体格局是指以家族为单位的社会组织结构,这种格局下家族关系非常重要。
在团体格局中,家族之间的联系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共享着各种资源和权力。
乡土社会的信用体系:乡土社会的信用体系是基于家族关系和地缘关系建立的。
在这种信用体系下,个人信用和家族信用密不可分,个人信用的好坏往往会影响到家族的声誉。
权力结构与社会秩序:在乡土社会中,权力结构是以家族为基础的,家族是权力的核心。
社会秩序的维护是通过家族和地方性的共同作用来实现的。
乡土文化的传承与变化:乡土文化是在特定的地域和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具有强烈的文化认同感。
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乡土文化的传承也在不断变化,但是其核心价值观念往往能够得到传承和延续。
现代社会中的乡土元素:尽管现代社会不断发展,但是乡土元素在现代社会中仍然存在。
例如,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农村和城市之间的互动仍然非常频繁,乡村旅游也是近年来热门的话题之一。
这些现象表明了乡土元素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和价值。
读《乡土中国》有感
读《乡土中国》有感读《乡土中国》有感读《乡土中国》有感1这几日,在读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简短而精悍的一本小书彰显了大家的智慧,先生从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性说起,详尽地阐述了乡土性浓郁的中国历史根源,以及以农耕耕作方式为根、父系统治的权力结构为主的基本格局,进而由此为基础关系产生了庞大的家族和严厉的家规,而这些有血缘和地缘关系的家族所产生的关系与需求,最终构成了乡土中国的万千社会形态,溯源寻真。
在思维方式上,费孝通先生描述的乡土中国并没有从具体的中国社会这个大的范围去阐述,而是从基层的中国乡村为切入点,从其根源上查找,一语中的,言简而精赅。
这种研究方法和文章落脚点的选择才是我读这本书所得到的最大收获:或许退一步便能得其精髓。
费孝通先生以最基层的乡村着手说明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土气”一词经常是被人藐视的说法,费孝通先生却说这一词用的妙。
因为中国的乡村便是以土为中心,“土”是乡村人的命根,最接近人性人神。
他认为“乡村里的人口似乎是附着在土上的,一代一代的下去,不太有变动”这种相对的静止便是乡土社会的特性之一。
这种相对慢的周率也导致了浓郁的中国乡土社会现状。
在社会关系形成的角度,费孝通先生认为,“我们的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一圈推出去的波纹。
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被圈子的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联系。
每个人在某一时间某一地点所动用的圈子是不一定相同的。
”而这个人和人往来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
中国的乡村以“土”为本源,耕种方式确定了长久时期的以父系为主的权力统治结构,因此,乡村氏族亦是以父系为主,母系的旁枝是不在其列,维系家族的纪律而产生的家规同时也造成了男女有别,这与西方社会中夫妇为主轴的家庭格局有所不同。
就像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东西方不同的家庭格局极大地影响了传统的社会文化的形成和发展。
除此之外,费孝通先生还从血缘和地缘、名实分离、从欲望到需求几个方面论述了乡土社会中国的社会现象。
统编版必修上册《乡土中国》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统编版必修上册《乡土中国》第五章《维系着私人的道德》在中国的乡土社会,家庭和家族的纽带是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的重要因素。
这种道德观念源于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它强调家庭和家族的传承和延续,以及个人在家庭和家族中的责任和义务。
在乡土社会中,个人的行为不仅关乎自己的利益,也关乎家庭和家族的荣誉和利益。
因此,人们会自觉地遵守私人道德,以维护家庭和家族的形象和利益。
这种私人道德的维系是通过传统习俗、社会舆论和个人信仰等多种方式实现的。
传统习俗是维系私人道德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乡土社会中,人们遵循着一些传统的习俗,如婚丧嫁娶、节庆活动等。
这些习俗不仅是一种文化传承,更是一种道德规范。
人们在这些活动中遵循的规矩和礼仪,都是为了维护家庭和家族的荣誉和利益。
社会舆论也是维系私人道德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乡土社会中,人们非常注重面子和社会评价。
如果一个人违反了私人道德规范,就会受到社会的谴责和排斥。
因此,人们会尽力遵守私人道德规范,以避免受到社会舆论的批评和指责。
个人信仰也是维系私人道德的重要手段之一。
在乡土社会中,人们相信祖先神灵的保佑和庇护。
因此,人们会通过祭祀、祈祷等方式来表达对祖先神灵的敬意和信仰。
这些信仰不仅是一种精神寄托,更是一种道德约束。
人们相信自己的行为会受到祖先神灵的监视和评判,因此会自觉地遵守私人道德规范。
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家庭和家族的纽带是维系着私人的道德的重要因素。
这种道德观念源于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它强调家庭和家族的传承和延续,以及个人在家庭和家族中的责任和义务。
这种私人道德的维系是通过传统习俗、社会舆论和个人信仰等多种方式实现的。
标题:统编版必修上册《乡土中国》第X篇《礼治秩序》课件同学们,我们今天将一起探讨由费孝通先生所著的《乡土中国》一书中的“礼治秩序”这一篇。
在开始之前,我想先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们对“礼治”这个词的理解是什么?在《礼治秩序》这一篇中,费孝通先生深入浅出地为我们解释了礼治的概念、特点以及它在乡土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说中国的社会结构
说中国的社会结构中国的社会结构是一个复杂而多样化的系统,包括了各种不同的群体和层次。
一直以来,中国社会的结构都受到了许多因素的影响,如历史、地理、经济和文化等。
本文将就中国社会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进行探讨,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认识中国社会。
一、传统阶层传统中国社会结构中的阶层主要包括士农工商,分别代表了士族、农民、手工业者和商人。
这种社会结构基于封建主义和家族血统观念,逐渐形成并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
士农工商的地位和权力分配都受到严格的制约,社会地位通常由出身决定,涉及权力、地位、尊荣和财富等方面。
士类是中国封建社会中最高的阶层,他们通常是具有高学历、深厚文化素养和政治权力的一群人。
他们在政治、文化和官方事务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农民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劳动人口,他们在社会地位和行为规范上受到了限制,但也有一些农民能够通过努力脱离贫困,追求更好的社会地位。
手工业者主要从事手工业和手工艺制造,他们的地位相对较低,但在经济活动中起到了重要的角色。
商人通常从事商业和贸易活动,在中国封建社会中地位低下,但一些商人通过商业成功和财富积累获得了社会地位。
二、现代社会阶层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中国社会结构逐渐发生了变化。
在现代中国,社会的阶层划分更多地基于经济地位和职业,而不再仅仅依赖于出身。
中产阶级是中国现代社会中相对较新的社会阶层,他们通常拥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较高的学历和职业地位。
他们在经济和文化领域都具有一定的影响力,是中国社会中较为重要的群体之一。
工人阶级是中国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在工业部门从事体力劳动,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虽然他们的地位相对较低,但是工人阶级在社会变革和劳工权益的争取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知识分子是现代中国社会中的重要阶层,包括了教师、科学家、研究人员、艺术家等。
他们通常具有高学历和专业知识,对社会思潮、文化发展和科技进步有着重要的影响。
农村人口在中国社会结构中仍然占据着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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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郭正林[提要]在农村经济改革中复苏的家族,借助村民直选的制度渠道成了影响农村权力结构的社会因素。
通过案例分析与比较,本文揭示了家族结构(房族结构)对村庄的权力配置的均衡作用,揭示了农村资源的重新配置、村民选举的实际结果对党支部、村委会与家族关系格局的深刻影响。
具体地,在党支部威信高、村委会权力也到位的村庄(“党强村强”),家族一般能够与村支两委结成良性互动关系;在“党强村弱”的村庄,党支部在控制村委会的同时也控制了家族社会资本;“村强党弱”的村庄,恰恰是党支部不能从家族关系中提取社会资源,而村委会获得了这种社会资本,从而能够扮演村民利益看护人的角色;至于“党弱村弱”的村庄,既有可能出现家族暴政,也有可能出现三者共弱的局面。
对中国农村权力结构的研究,不能忽略的一个社会因素就是家族。
传统乡土中国的家族,是包含了家族经济、家族权威、宗法制度及道德教化等要素在内的民间社会形态。
当中国跨入现代门槛之后,家族就像一条旧式的“辫子”而遭受奚落。
然而,在20世纪末中国农村非集体化改革过程中,这条发黄了的“发辫”又晃荡起来,家族观念仿佛招魂式地盘旋乡野。
对家族问题研究,笔者的焦点就是家族对农村权力结构究竟产生了什么影响。
本文试图从民间社会(civicsociety)的视野,通过案例比较分析,分析当代中国农村家族、党支部和村委会三者的互动关系,从而揭示宗族对中国农村权力结构的影响。
一、家族:晃荡的“辫子”1、家族是条什么样的“辫子”?当我们蹲在乡下观察农民的社会生活,家族这条旧式的“辫子”就会晃荡在眼前。
中国80年代初兴起的农村改革,使农民家庭成了自主经营的社会经济单位;90年代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又进一步地确立了农民相对独立的市场竞争地位。
这就为包括家族在内的乡土民间社会复苏注入了活力。
破碎了的家族组织在重新拼接,发黄了的家族记忆在重新建构,古旧的家族仪式在重演。
无论如何,家族这条拖入现代社会的“发辩”被重新梳洗和编织,这多多少少体现了乡土民间社会的特征。
而当下的乡土民间社会具有的基本特征是:第一,社区自闭。
乡土民间社会的生存与发展空间都不能跨越村落的界限。
长期以来,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限制了人口在城乡之间的自然流动。
这种社会政策强化了农民与村落社区的依存关系,使得农村社会一切组织的发展都限制在村落这一狭小的空间,促成了“社区自闭”的格局。
第二,民间边缘。
农村传统民间组织包括家族、会社、协作单位等,如不被纳入国家的控制,就被边缘化。
伴随民间社会边缘化的,就是国家自上而下地在农村另建一套组织体系如50年代的农会、合作社、人民公社;60年代以来生产大队、生产队等,80年代的村委会、党支部等。
这些纳入了国家控制范围的村级组织的建立与发展,反映了乡村社会“被国家化”的发展过程。
因此,农村正式组织的“国家化”与村落民间的边缘化是相拌而随的。
第三,家庭本位。
乡村民间组织的基本单位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家本位意识抑制了农民的个人权利观念。
而以“包产到户”为起点的农村经济改革,使农民家庭成为一个生产经营和消费单元,进一步强化了农民的家庭本位意识。
因此,农村民间社会的细胞是家庭这个私域,乡村民间社会无不浸透了家族文化。
中国农村家庭本位的特性,使得民间社会在中国乡村的发展路径,既不同于西方公民社会的发展模式,也不同于中国城市公民社会的发展途径。
然而,蓬勃发展市场经济正在稀释农民的家庭本位意识。
中国农村的家庭本位观念,既有深刻的社会经济根源,这就是小农经济必须以家庭及扩大的家庭——家族来组织农业生活、抗御自然灾害、保护家庭的安全;也有深厚的村落家族及家族道德文化来支持,这种村落家族及宗族文化建构了农民心理归属感或文化安全感。
尽管村落家族经受了长期的“冰冻处理”,家族的原有资源也几乎被掏空,但家族文化的社会土壤并没有触动,也就很难从农民的心灵深处拔除这种文化认同的根脉。
[1]当然,国内学者对村落家族文化的评价褒贬有之,贬之者众。
归纳而言,当下对家族的评判大致上有三种类型。
一是家族性恶论者,认为家族在本质上具有封闭性、排他性和反现代性,因而视家族复兴为“封建势力的抬头”、“黑恶势力的汇流”、“现代化的反动”等等。
[2]二是家族性善论者,这些论者大多对家族持文化相对论的立场。
在他们的眼中,家族原本具有社会互助、发展公益、辅弼国家等无法否定的积极作用,[3]而且宗族的社会韧性,使得它可以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地进行自我更新。
因此,家族也可以现代化。
[4]三是家族中性论者,认为家族本身是一个客观存在,家族的发展是一个自然生长过程。
一祖之脉,绵延蕃衍,子子孙孙,相聚一域,家族社会,浑然而成。
而家规族法不外乎希图家族长盛,上合国法,下合人伦,家兴族旺。
事实上,那些族谱撰修者大多受这种观念的鼓舞而不辞辛劳。
笔者认为家族中性的观点比较中肯。
从历史上看,家族文化具有社会可塑性或韧性。
这种可塑性使得家族有可能采取与国家法统合作的姿态与行动。
而从当代中国现实来看,城乡分割的二元体制,本身就使得农村居民只能形成一个地缘与血缘关系紧密结合的自然聚居群落。
尽管家族是前现代社会拖入现代社会的一条“辫子”,但家族及家族关系(严格意义上的宗族)仍然是乡土社会的一个客观存在。
家族是要自然消亡的,而不能强行废除。
因此,即使家族缺乏正统的认同,但它对正统的表面屈服并不表明它没有生存的理由。
追根溯源,当现代国家难以有效提供传统家族给予农民的那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主要是集体安全、道德秩序、经济与社会互助)的时候,家族这种社会形式就会被农民继续利用。
复兴过程中的家族,期望得到国家正统意识形态的认可,就像明清时期的家族实践那样能够与国家拉上关系,[5]从而使家族获得正统的认同。
应该看到,家族之所以有顽强的生命力或韧性,正是因为它可以成为农民维护自身利益的工具。
如果社会的正统把家族预设为劣性,也许放大的正是家族劣性而非良性。
中国的农村何时才能摆脱这条旧“辫子”的拖累,最终决于市场经济这把剪刀的力量。
2、招魂:村落家族文化何以复兴?从乡土民间往上看,自上而下建构的生产大队、生产队、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小组等等,都不是农村社会的原生形态。
而家族、宗社等民间组织则是乡村原生组织。
农村正式组织与家族、宗社的互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与社会的动态关系。
家族作为村落原民间社会的形态,随着农业集体化和人民公社体制的建立以及社会正统对家族的排挤,使家族这种典型的乡土民间社会组织失去了生存的理由和发展的空间。
家族衰败的现实原因,在于原有的家族资源如族田、族产、祠堂等遭没夺,族权被打倒,家族观念不合正统。
[6]然而,国家摧毁的只是家族的象征符号(如祠堂、族谱等),在城乡分割的户籍政策下,农民不能自由流入城镇,“画地为牢”的人口控制政策又在客观上强化了农村聚族而居的格局,因此国家未能消除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家族及家族关系,也就存留了家族文化的社会载体。
在此,我们看到这样一种二律背反:一个以现代化为导向的国家,把家族看成封建社会拖入社会主义社会的“辫子”,采取了“剪辫子”的政策行动。
然而,国家的社会政策不但没有反而强化了适合于家族生长的人口格局(如户口控制、外出流动限制等等)。
这种矛盾的政策行动所导致的后果,就是国家动员的那些政治运动,往往成了家族复仇的社会机会。
在这些村庄,村庄的集体财富、行政大权往往控制在得势的家族手中,[7]并借势排斥和打击所敌视的家族。
[8]80年代农村家族的复兴是农村经济向农民家庭本位回归的产物。
土地承包的实质意义是重新确立农民家庭的社会经济主体地位。
当农民家庭成为农村基本经济单位的时候,村集体组织也就基本上失去了经济控制权,除非村集体能够通过乡村工业化来提取更多的经济资源。
实际上,大部分农村在非集体化之后,村级正式组织所能控制的权力资源减少,在农村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的同时,农民的负担有增无减,导致干群关系紧张。
这就在客观上促使农民求助于传统家族力量,来抗衡那些不受欢迎的政策。
其次,随着人民公社体制的瓦解,社会正统观念在农村有组织的传播频度和力度的减弱,农民的社会归属感也出现了迷茫。
因此,寻求社会归属感也是村落家族文化、杂神崇拜等传统文化卷土重来的原因。
[9]不少地方的农民自愿捐资缮谱、修祠、祭祖、修庙、拜神等行为,既表现了他们心理归属的寻求,也暴露了农村的愚昧习俗。
在笔者调查的村庄,家族意识、家族组织都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复兴。
经济条件比较好的村子如万丰村、古溪村等,重修族谱,修缮了祠堂;经济条件一般的农村如古岭村、珠桥村等,重修了族谱;经济条件比较差的钟水村,也出现了认祖归宗的家族活动。
[10]在这些村庄,家族发挥了经济协作、社会互助及促进公益等良性作用。
例如,万丰村通过家族关系引来了第一批港商,拉开了本村工业化的序幕。
在古溪村,家族关系成了市场分工与协作的天然力量。
在古岭村,非农经营的合作伙伴首先来自家族成员。
在珠桥村,家族精英对维护村庄的景观利益(防止村里的古树林被砍伐)发挥了关键作为。
在钟水村,家族集体行动是防止邻村侵占本村集体土地资源的决定性力量。
然而,家族认同得以强化以后,村民选举的结果往往受强族大姓的左右,小姓村民的权利容易受到忽视甚至侵害,这的确需要警觉。
[11] 二、家族与政治:经验研究当代农村家族组织的结构对村党政组织的权力配置有直接的影响。
在某些农村,家族势力格局决定着公共权力在村党支部与村委会之间的配置,这种状况是村政的家族化;而在另一些农村,各家族(或房族)在村庄的地位决定于其代理人在农村权力结构中所处的实际地位,这种状况就是家族的政治化。
村庄的家族结构取决于两个因子,一是姓氏结构,二是房系结构。
从姓氏结构来看,最基本的类型就是复姓村落与单姓村落;从房系结构来看,任何家族内部又可分嫡系和支系房族,并用字辈、嫡支等形式规范族内关系。
复姓村落存在两个以上的家族,家族内部成员自称“本家”,本家之间的关系是一个自然的血缘关系或共戴一个祖宗,在其下又可细分出不同的房族。
而村庄利益摩擦主要发生在不同姓氏的家族之间而不是房族内部。
复姓村落提供了村庄内婚的社会条件,各家族之间的联姻关系,一方面提供了调节家族利益矛盾的天然机制,另一方面又增强了复姓村落的社会凝聚力。
在复姓村落,人们社会关系网络由两个次级网络构成,一是以男系为链条的本家亲缘关系网络,二是母系为链条的娘家亲缘网络。
因此,那些具体的家庭就是这两个社会网络中的一个连结点。
处于这种亲缘网络中的人们,既可以从本家中寻求社会帮助,也可以从娘家获得援助。
一个和谐的家庭,亲家之间一般存在良好的互动关系。
复姓村庄的这种亲缘网络关系对村庄的权力结构具有深刻的影响。
对于单姓村落而言,村民一般存在或远或近的血缘关系,根据这种关系可以区分出一些次级的亲缘团体,这就是房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