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资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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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排序表计分办法说明

江苏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排序表计分办法说明

江苏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排序表计分办法说明> 作者:江苏省科技创新办公室>> 时间:2022年8月1. 引言本文档旨在说明江苏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排序表的计分办法。

通过该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旨在科学、公正、公平地评估和排序江苏省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2. 背景江苏省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培养和选拔优秀人才对于推动科技创新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升人才选拔和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江苏省科技创新办公室制定并推行了江苏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排序表计分办法。

3. 计分办法说明江苏省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排序表计分办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科研成果科研成果是评估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科研成果的数量、质量、影响力等指标,通过评级和打分的方式进行评估和排序。

其中,数量指标包括科研论文的数量、专利申请和授权情况等;质量指标包括科研成果在国内外学术期刊的发表情况、SCI、EI等论文引用情况等;影响力指标包括科研成果在学术圈内及行业内的影响力和应用情况等。

3.2 项目研发项目研发是评估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重要依据之一。

根据主持或参与的项目的数量、内外部合作情况、项目的创新性和实用性等指标,进行评估和排序。

其中,数量指标包括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数量;合作情况指标包括与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情况;创新性指标包括项目的技术先进性、解决方案的创新性等。

3.3 学术地位学术地位是评估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重要参考之一。

根据在学术界的声誉、担任学术职务情况、所获奖励情况等指标,进行评估和排序。

其中,声誉指标包括在学术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学术职务指标包括担任学术期刊的编委、担任学术组织的职务等;奖励情况包括获得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等。

3.4 团队建设团队建设是评估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重要方面之一。

根据建立和带领的科研团队的规模、质量、成果等指标,进行评估和排序。

常州海外留学人员政策

常州海外留学人员政策

常州海外留学人员政策常州海外留学人员政策解读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为加快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和人才国际化步伐,促进自主创新和科技创业,着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共常州、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意见》等规定,我市将重点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的界定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是指在海外学习并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学成后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工作三年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创新型创业人才或团队:(一)在国际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拥有国际领先且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高新技术科研成果;(二)在国外拥有独立的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可进行产业化生产;(三)能引领我市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及软件、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及环保产业的发展,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来常创业;(四)拥有可形成我市新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产业的重大项目来常投资创业。

二、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的主要载体市、辖市(区)属的各级各类园区、基地等均为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的载体,主要包括: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中心、大学科技园、软件园、电子信息产业园、环保产业园、动画产业基地等。

三、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可享受的优惠政策(一)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三年内免费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创业场所和100平方米的住所;(二)以技术成果入股投资的,经权威部门评估,根据投资方的约定,其作价出资额最高可占注册资本的70%;(三)从事高新技术项目研发的,在对其项目水平、发展前景、风险程度等情况进行充分论证后,给予相应金额的风险投资资金支持;(四)从事高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的,在对其产品前景、生产规模、获利能力等情况进行充分论证后,给予相应金额的融资担保,项目贷款给予50%的贷款贴息;(五)购买自用住宅和汽车时,其五年内上缴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同级财政给予补贴;(六)市有关部门制定的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家属安置、人才开发资金资助、人才培养等方面优惠政策可同时享受。

财政支持常州市人才高质量发展政策调研报告

财政支持常州市人才高质量发展政策调研报告

财政支持常州市人才高质量发展政策调研报告0 引言常州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始终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第一驱动力”的理念,以深入实施“龙城英才计划”为重点,进一步统筹各类人才队伍引育建设,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创新财政扶持方式,不断改进人才工作,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促进人才优势向创新优势、产业优势转化,为建设常州“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提供智力支持。

1 常州市“龙城英才计划”发展概况2006年,常州组织实施了“千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在全国率先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

按照“引进一个人才、集聚一个团队、做强一个企业、带动一个产业”的要求,制定出台了“3个100”政策,即给予领军人才100万元以上创业启动资金,同时3年内免费提供100平方米以上的创业场所、100平方米以上的住所。

通过两轮“千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共引进8批645个领军人才创新创业项目1。

2011年,常州市政府在全面完成“千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启动实施“龙城英才计划”。

2011—2022年,围绕常州市重点发展的新兴产业,聚焦“卡脖子”问题、聚焦自主可控技术,突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原则,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龙城英才计划”改革创新的意见》《关于大力助推“明星城”建设强化高质量发展人才引领的实施意见》等各类人才配套政策。

大力更新机制,推进“人才+项目+金融”的集成创新模式,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强化高质量发展的人才支撑。

常州市人才引育发展的良方良策在市财政及各职能部门的精准汇集下效应进一步叠加放大。

2 “十三五”时期“龙城英才计划”政策成效“十三五”期间,市级财政安排人才专项资金6.82亿元,主要用于高端人才引进、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及全市人才队伍建设。

市财政通过无偿拨款、“拨+投”“拨+贷”、投贷联动等创新支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为推动常州人才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江苏省中医药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中医药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中医药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中医药局•【公布日期】2009.10.09•【字号】苏中医政[2009]45号•【施行日期】2009.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江苏省中医药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的通知(苏中医政〔2009〕45号)各市卫生局、财政局,厅直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08﹞99号),深入实施中医药“人才强业”战略,加速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国中医药领域具有先进学术水平的领军型人才,以领军人才带动优秀团队,进一步促进我省中医药整体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江苏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推荐的要求,认真做好江苏省中医药领军人才的推荐和培养工作。

具体申报日期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江苏省中医药局江苏省财政厅二○○九年十月九日附件:江苏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构建江苏中医药人才高地,加速培养一批在全国中医药领域具有先进学术水平的领军型人才,引领和带动中医药学科的快速发展,特制定《江苏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医药领军人才是指学术上有所专长、医德医风高尚、管理能力突出、创新能力强、能带动和推动本学科发展,并在重大疾病的预防与诊治,尤其是在疑难复杂疾病的救治及治未病中具有显著工作绩效的高层次中医药人才。

江苏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的主要任务是,在全省范围内,选拔德才兼备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以资助课题研究为主要方式,经过5年努力,培养出30名左右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知名度的高层次中医药学科带头人。

第三条江苏省中医药领军人才培养计划自2009年起实施。

江苏省中医药局及有关部门对纳入培养计划的领军人才给予经费支持,并对领军人才培养进行动态过程和目标管理,定期考核,以确保领军人才培养的成效。

“龙城英才计划”政策解读

“龙城英才计划”政策解读

“龙城英才计划”政策解读(个人体会,不当之处请指正)一、“龙城英才计划”的政策创新:是一个政策体系,现在已经出台的政策包括:1个总意见──《关于加快引进和培育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的意见》(常发…2011‟18号);1个配套意见──《关于推动创业投资企业投资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的若干意见》(常办发…2011‟37号);9个配套通知:(1)《关于转发<常州市引进领军型创业人才实施办法>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常办发…2011‟42号);(2)《关于对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主要引荐人给予奖励的通知》(常人才…2011‟1号);(3)《关于发布<常州市人才引进新兴产业指导目录>的通知》(常人才办…2011‟3号);(4)《关于印发<常州市龙城英才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常人才办…2011‟6号);(5)《关于申报确定人才引进重点企业的通知》(常人才办…2011‟8号);(6)《关于定期填报领军型人才创业企业发展情况的通知》(常人才办…2011‟9号);(7)《关于定期填报领军型创新人才发展情况的通知》(常人才办…2011‟10号);(8)《关于对2011年下半年度“龙城英才计划”重点目标实施考核的通知》(常人才…2011‟2号);(9)《关于印发<“龙城英才计划”系列推介会活动方案>的通知》(常人才办…2011‟11号);以上11个文件在总意见的指导下,分别就实施办法、创业投资、产业目录、奖励引荐人、确定重点企业、目标考核、大型活动组织、基金管理、项目管理等都分别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二、“龙城英才计划”的内容创新:是在原有“千名海外人才集聚工程”政策基础上延续、拓展、提升的政策,主要有5个特点(即5个突出):1.突出以需引才。

《常州市人才引进新兴产业指导目录》发布了我市重点培育和发展加快发展的七大新兴产业的128个具体门类。

2.突出以资引才。

引进类A、B类期望以大额度、超大额度的资金支持创业,重大人才项目5300万元创业支持(5000万元股权融资+300万元无偿拨款)、重点人才项目1300万元创业支持(1000万元股权融资+300万元无偿拨款)。

常州市“831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程

常州市“831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程

附件:常州市“831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工程”首批中青年领军人才名单金坛市(2人)常州亿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孙铁囤常州华钛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徐俊伟溧阳市(1人)江苏安靠超高压电缆附件有限公司:陈晓凌武进区(4人)常州鸿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顾宇春常州宇之爱遥感技术有限公司:何宏昌亚邦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陈再新常州铭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曲东升新北区(9人)江苏宏微科技有限公司:赵善麒常州爱思特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孙晓慰常州瑞择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徐飞常州太平洋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贺明常州三泰科技有限公司:王柯常州亚邦齐晖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刘祥宜常州三维生物制药科技有限公司:杨诚常州雷射激光设备有限公司:朱俊常州市思杰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杜池敏天宁区(3人)江苏伊思达电池有限公司:潘青海江苏同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李云常州胜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于瑞德钟楼区(2人)江苏国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钟侠常州精瑞自动化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朱留存戚墅堰区(3人)南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王奇南车戚墅堰机车有限公司:李斌常州百瑞吉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舒晓正市人民检察院(1人):张加林市委宣传部(2人)常州广播电视台:邵宝钢常州日报社:王哲市建设局(2人)常州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顾国忠常州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吕建文市卫生局(4人)常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蒋敬庭罗光华常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王勇常州市中医医院:张琪江苏工业学院(4人):李为民姚超王洪元张锁龙江苏技术师范学院(3人):周全法戴国洪雷卫宁常州工学院(1人):代国忠河海大学常州校区(1人):陈正鸣。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5.19•【字号】常政办发〔2023〕19号•【施行日期】2023.05.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科技计划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5月19日常州市科技招商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人才强国战略,进一步强化全市科技招商工作理念,提高全市科技招商工作水平,提升“双招双引”效能,加快壮大科技型企业集群,汇聚产业创新发展蓬勃之势,以产业创新升级助推城市能级跃升,实现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今年全国两会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锚定科技自立自强走在前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城市定位,立足加快落实“532”发展战略,推进“两湖”创新区建设,全力打造“新能源之都”的实际需要,通过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支撑有力的科技招商政策、专业有为的工作队伍、“六度空间”的科创载体、开放包容的科创生态,构建常州科技招商新格局,助力打响“全国青年创新创业最向往城市”品牌,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奋力书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常州答卷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是高站位谋划。

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创新引领,协同推进科技招商工作,形成科技型企业前端招引与后端培育的无缝衔接,加速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项目设计任务书(指南代码8020适用)

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项目设计任务书(指南代码8020适用)

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项目设计任务书(指南代码8020适用)团队领军人才姓名申报单位名称主管部门单位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常州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常州市科学技术局2021年2月制—1—一、团队总体情况—2 ——3—二、团队领军人才基本情况—4 ——5—三、团队核心人员基本情况(每人一表)—6 ——7—四、团队所在单位基本情况—8 ——9—五、地方和单位对团队支持情况—10 —六、创新创业计划书(根据团队类别,内容纲要模板二选一)1、创新创业计划书内容纲要(创业类)一、事业描述。

创业人才的基本情况、技术背景、创业经历、业绩与成就;所要进入的行业、经营的产品(或服务)、主要客户、所属产业的生命周期与公司形态。

二、产品或服务。

企业特有关键技术的特点、水平和优势,主导产品相对于市场目前的同类竞争产品在质量、性能、功能等方面的特点和优势。

三、阶段目标。

创业的短期目标、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

四、市场竞争与营销策略。

目标市场定位,目前的市场竞争现状、存在的风险;企业进入市场、促销、定价等策略。

五、企业管理与人才建设。

项目相关运作管理制度,企业目前员工人数及参加社保情况,研发平台建设情况;现有团队情况与人才需求(需要引进哪些专业技术人才、所需引才成本等)。

六、专项经费使用预算。

用人单位应合理分配每位团队成员的专项经费金额,原则上领军人才和一位核心成员资助金额不少于30万。

专项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与项目相关的仪器设备购置、改善科研条件和对个人补助等。

—11—七、财务情况。

企业目前的财务现状;已获风投、银行等金融支持情况;预测未来3年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及融资情况。

八、企业成长与发展。

企业目前正在研发的项目及未来产品、技术发展方向;已获各级政府引才资金、项目资金支持情况。

—12 —2、创新创业计划书内容纲要(创新类)一、概述。

引进人才的基本情况、业绩与成就;所要从事创新工作的领域,创新类型(理论创新、应用创新、原始创新、模仿创新、产品创新、工艺创新等),创新工作的主要内容;拟达到的主要目标及其意义等。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支撑科教明星城市建设——常州市市级科技专项资金调研报告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支撑科教明星城市建设——常州市市级科技专项资金调研报告

第33卷第6期2020年12月常州工学院学报JournalofChangzhouInstituteofTechnologyVol.33㊀No.6Dec.2020doi:10.3969/j.issn.1671 ̄0436.2020.06.002收稿日期:2020 ̄10 ̄09作者简介:殷苏穗(1980 ㊀)ꎬ女ꎬ江苏常州人ꎬ会计师ꎬ545072740@qq.comꎬ主要研究方向为科技创新扶持政策ꎮ加大科技创新投入㊀支撑科教明星城市建设常州市市级科技专项资金调研报告殷苏穗ꎬ许晓芳(常州市财政局ꎬ江苏常州213022)中图分类号:F810.7㊀㊀㊀文献标志码:B㊀㊀文章编号:1671 ̄0436(2020)06 ̄0004 ̄03㊀㊀㊀科技创新是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㊁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ꎬ对加快经济结构调整㊁再造发展新优势具有重要作用ꎮ近几年来ꎬ常州市财政部门始终把科技创新工作放在重要位置ꎬ在确保科技专项资金持续投入的基础上ꎬ不断创新科技扶持方式ꎬ调整优化使用结构ꎬ使我市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不断提升ꎬ企业科技创新意识明显增强ꎬ以企业为主体㊁市场为导向㊁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得到了进一步发展ꎮ为进一步发挥科技专项资金的创新引领作用ꎬ支撑我市科教明星城市建设ꎬ本文就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投入㊁支出结构等情况提出相关建议ꎮ1㊀市级科技专项资金安排情况2018 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科技专项资金9.5亿元ꎬ主要支持我市产业发展㊁创新研发㊁人才引进㊁创新平台建设以及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发展等ꎮ其中:市科技局科技专项4.1亿元ꎬ主要支持重点研发㊁成果转化培育㊁科技基础设施建设㊁科技服务业㊁政策引导等五大计划体系ꎬ用于推进产业技术创新的整体突破和企业创新能力的持续提升ꎻ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3.8亿元ꎬ集成支持常州科教城㊁中以常州创新园㊁江南石墨烯研究院等示范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项目发展ꎬ以及重点创新平台建设和协同发展ꎻ 三位一体 (科技 十百千 创新型企业)专项1.4亿元ꎬ通过培育 十百千 创新型企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ꎻ科技人才专项0 17亿元ꎬ主要支持我市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ꎬ推进人才结构的调整ꎮ创新投入方式ꎬ充分发挥财政资金 四两拨千斤 杠杆作用ꎬ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向科技创新创业领域配置ꎮ一是充分发挥创投引导基金作用ꎬ撬动社会资本支持科技创新ꎮ市财政通过 拨改投 拨转股 等转变财政扶持方式ꎬ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带动社会投资㊁提高资源配置效率㊁促进创新创业企业成长等作用ꎮ截至2019年12月底ꎬ财政出资各类创投引导基金规模7亿多ꎬ累计扶持项目240多个ꎬ撬动各类社会资本23亿元ꎬ资本放大4倍多ꎮ二是整合设立信保基金ꎬ引导金融资本支持企业创新ꎮ2017年整合设立常州市信用保证基金ꎬ通过加强政银保合作ꎬ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ꎬ更好发挥政府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增信作用ꎮ截至2019年12月底ꎬ信保基金规模扩大至9亿多ꎬ下设 苏科贷 常科贷 苏微贷 等14个子基金ꎬ已累计为近9000户企业贷款1.5万多笔ꎬ贷款金额近600亿元ꎬ有效引导金融资源服务创新创业ꎬ助力科技成果转化ꎬ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ꎬ为科技创新提供了活力ꎮ2㊀我市科技创新投入的成效近年来ꎬ市级财政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力度不断第6期殷苏穗ꎬ等:加大科技创新投入㊀支撑科教明星城市建设加大ꎬ特别是2017年市政府科技 1+3 创新政策的出台ꎬ完善了企业科技创新的激励机制和奖补政策ꎬ进一步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领作用ꎬ大大调动了企业科技创新积极性ꎬ使我市科研队伍不断壮大㊁科研能力不断提升㊁创新优势不断呈现ꎮ2 1㊀创新主体地位不断加强ꎬ创新进程逐步加快根据市政府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政策ꎬ市财政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入库㊁认定奖励措施ꎮ政策的扶持ꎬ使我市高新技术企业队伍量质并举ꎬ至2019年底ꎬ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达1760家ꎬ比2018年增加357家ꎬ增长25.45%ꎬ排名全省第四ꎬ其中:2019年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21家ꎬ比2018年新增的280家增加141家ꎬ增幅超50%ꎻ全市新建市级以上技术研发中心123家ꎬ其中省级以上44家ꎻ11家企业入选 2019江苏省百强创新型企业 ꎻ2019年承担国家㊁省科技项目307项ꎬ向上争取科技经费4.9亿元ꎬ争取项目数和资金数均位居全省前列ꎮ2 2㊀创新资源整合集聚ꎬ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充分依托政府资金和政策的引领ꎬ按照 走出去㊁请进来㊁引资源㊁国际化 的要求ꎬ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的力量ꎬ持续推动创新创业发展ꎬ一是2016 2019年连续4年举办常州市创新创业大赛ꎬ为企业搭建创新平台ꎬ营造创新创业氛围ꎻ二是着力推进武进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和两个省级众创集聚区建设ꎬ积极打造科技服务新优势ꎬ全面推进科教城国家级科技服务业集聚区ꎻ三是连续14年举办中国常州先进制造技术成果展示洽谈会ꎬ打造产学研联盟和各类研发机构ꎬ建立高标准产学研一体化产业创新链ꎬ扩充创新源头ꎮ2019年全社会R&D投入占GDP比重达2.83%ꎬ科技进步贡献率预计达64.7%ꎮ2 3㊀创新制度逐步建立ꎬ扶持方式不断完善一是完善科技投入创新体系ꎬ基本构筑了统筹科技专项㊁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专项等政策资源ꎬ聚焦支持产业㊁园区㊁企业创新活动关键环节的科技投入政策体系ꎮ二是研究设立科技人才的激励机制ꎬ鼓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ꎬ搭建企业技术需求与科技人才的服务平台ꎬ选派科技专员帮助企业创新ꎮ三是优化资金扶持方式ꎬ实施普惠性的研发投入后补助政策ꎬ改变原来计划式资金分配形态ꎻ设立政府引导基金和信保基金ꎬ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本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ꎮ3㊀我市科技专项资金投入及管理的问题3 1㊀资金投向结构不够合理ꎬ凝聚力不够目前市级科技专项资金分散安排于市科技局㊁常州科教城㊁中以常州创新园区㊁市人才办等多个部门ꎬ各主管部门在资金分配上各自为政ꎬ既造成了资金的分散ꎬ导致其无法形成合力ꎬ也容易产生多头投资㊁重复投资ꎮ另外ꎬ部分主管部门在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上更多地兼顾内部各处室间的均衡ꎬ弱化了产业发展资金的政策导向功能ꎬ从而导致对单个项目的扶持ꎬ缺乏全盘考虑ꎮ3 2㊀资金使用方式单一ꎬ效益不高长期以来ꎬ受固有观念和既得利益的影响ꎬ科技专项资金的主要分配方式仍为无偿直接补贴和奖励ꎬ传统的 点对点 撒胡椒面 式的扶持方式依旧普遍存在ꎮ虽然也不断创新有偿扶持方式ꎬ但有偿资金使用规模偏小ꎬ对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吸引程度不足ꎻ而且ꎬ有偿资金的放大倍数不大ꎬ财政资金引导㊁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金投入的杠杆效应不够明显ꎬ没有形成有效激励的联动效应ꎮ以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 苏科贷 为例ꎬ至2019年底ꎬ市本级 苏科贷 风险补偿资金1.08亿元ꎬ2018年㊁2019年发放 苏科贷 贷款均为62笔ꎬ贷款金额均为2亿元左右ꎬ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没有完全发挥ꎮ3 3㊀资金管理粗放ꎬ 重分配㊁轻管理 问题凸显一是制度不健全ꎮ2018年江苏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ꎬ要求力破制约科技创新的体制障碍㊁结构性矛盾和政策性问题ꎬ为科技创新打开通道ꎮ然而ꎬ目前我市科技项目的分配管理依据执行的仍是2014年的管理办法ꎬ与现行的科技创新体系㊁结构㊁资金分配标准及管理要求都极不相符ꎬ旧的制度已远不能适应新的创新环境ꎮ二是监管不到位ꎮ目前的科技项目管理流程是:制定科技项目指南计划 组织立项申报 评审择优 下达资金 项目验收ꎮ整个过程的重心侧重于项目审批和资金分配ꎬ对项目实施过程事中事后的监管缺失ꎬ尤其是对资金成本㊁效益等问责不够ꎬ5常州工学院学报2020年预算执行进度与绩效目标程度没有有机结合ꎮ4㊀科技专项资金投入管理的建议针对科技专项多年来聚焦不够㊁结构不合理㊁模式单一等问题ꎬ我们将根据省㊁市科技创新政策的精神要求ꎬ在加大科技投入的基础上ꎬ不断加强管理ꎬ优化支出结构ꎬ为我市科教明星城市建设提供坚实的财政支撑ꎮ4 1㊀集中力量ꎬ加大对科技创新重点领域聚焦针对目前科技资金使用碎片化和聚焦度不够等问题ꎬ通过调结构ꎬ明确政策引导的重点方向ꎬ努力保障科技创新支出需求ꎬ重点支持企业创新㊁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科技创新人才的引进培育等ꎬ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ꎬ着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ꎮ一是加大平台载体建设投入力度ꎬ加快提档升级ꎮ科技创新平台是区域性创新体系的基础ꎬ是促进科技资源优化配置㊁开放共享和集聚的重要载体ꎮ2020年市级财政加大了对园区等创新平台的投入:安排科教城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比上年增长92%ꎬ重点支持引进高水平㊁高层次和高质量的研究院所㊁创新平台和新型研发机构等ꎬ放大 创新之核 辐射带动作用ꎻ安排中以常州创新园专项资金比上年增长67%ꎬ重点支持中以产业技术研究院高起点㊁高标准㊁高质量建设ꎬ将其打造成为园区创新体系的核心载体ꎮ二是着力增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ꎬ推动上规模上水平ꎮ企业是创新活动的主体ꎬ只有激发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ꎬ引导企业自主研发并实施转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技创新成果ꎬ才能推动高质量经济的发展ꎮ2020年预算安排市科技局科技专项比上年增长46%ꎬ进一步加大了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奖励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培育㊁企业研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ꎮ三是强化人才对创新的智力支撑ꎬ壮大人才队伍ꎮ人才是科技创新资源中的第一要素ꎬ培养创新型人才是提高自主创新能力㊁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必然要求ꎮ2020年市级财政安排科技人才专项比上年增长32.35%ꎮ4 2㊀优化扶持方式ꎬ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根据产业领域及项目的公用性㊁公益性㊁市场性和竞争性ꎬ综合运用无偿资助㊁风险补偿㊁股权投资㊁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投入方式ꎬ使各类创新活动和创新链的各个环节都能得到政府资金的支持ꎬ带动社会资源向创新链的各个环节聚集ꎬ形成与创新链紧密关联的资金链ꎮ一是调整扶持环节ꎬ加强采用导向明确的 后补助 ꎬ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奖补力度ꎬ提高政策的激励效果ꎮ二是优化扶持方式ꎬ加大引导资金实施力度ꎬ完善科技投融资机制ꎬ促进财政科技投入与银行信贷㊁创业投资㊁企业研发资金及民间投资的深度合作ꎬ增强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㊁放大效应ꎮ三是注重科技专项资金的多层次支持体系的完善ꎬ加快建立覆盖企业初创㊁成长㊁发展等不同阶段的政策支持体系ꎬ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实行不同的支持策略ꎮ4 3㊀完善管理制度ꎬ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结合目前的经济运行形势和创新环境ꎬ修改㊁制定新的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ꎬ建立与项目㊁资金相协调的合同㊁支出㊁绩效㊁监督㊁奖惩等一系列制度ꎬ实行全方位㊁多层次㊁多环节的监管机制ꎮ在项目分配上ꎬ运用 因素法 ꎬ设置量化指标㊁权重系数等计算公式ꎬ规范科技项目的分配制度ꎬ按照 公平㊁公开㊁公正 的原则ꎬ使项目分配过程公开化ꎬ提高透明度ꎮ在资金监管上ꎬ构建对科技项目资金的申报㊁立项㊁分配㊁使用㊁验收㊁绩效等全过程监督体系ꎬ借助审计㊁中介机构等力量ꎬ加大专项资金的检查力度ꎬ严把 项目关 和 资金关 ꎬ并建立项目资金监督㊁检查㊁审计信息共享制度ꎮ信息互认既能避免重复检查又能扩大监管面ꎬ全面提升专项资金的安全性和规范性ꎮ在奖惩处罚上ꎬ落实科技项目资金责任制ꎬ按照 谁申报㊁谁管理㊁谁使用㊁谁负责 的原则ꎬ明确责任主体ꎬ对违反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规定的主管部门㊁项目单位和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不同的处罚ꎮ在绩效运用上ꎬ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绩效管理制度ꎬ设立符合科技创新的绩效评价目标ꎬ加强对绩效评价实际效果的问责和结果运用ꎬ及时调整项目资金的使用方向和规模ꎬ提高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ꎮ责任编辑:刘景平6。

常州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的调研分析

常州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环境的调研分析
当满 意 相关 法 律法 规 。8 7 . 5 %的人 认
的平 均 水 平 ) 、 实 收 资本 合 计 6 9 4 3
万元 ( 平 均 每户 企业 4 3 3 . 9 4万 元 , 低于全市 5 5 1 . 5 0万 元 的 平 均 水 平) 。
企业 的从 业人 员 从 业人 员 总
当强 : 8 7 . 5 %的人 认 为 与 政 府 部 门 沟通渠道 相当通 畅 : l 2 . 5 %的人 认 为 曾经 由 于有 关 部 门办 事 拖 延 造 成 了企 业 间 接损 失 : 4 3 . 7 5 %的人 认 为 目前 本 地 的行 业 协会 ( 组织 ) 能
政府 宏 观 政 策 。8 7 . 5 %的人 认 为 常州 的产业 结 构 是 合理 的 . 同 时 认 为 政 府 对 其 创 业 项 目给 予 相 当
企业 的行 业 分布 与注 册 时 间 新 材 料 1户 、 新 能 源 2户 、 物 联 网
支持 : 8 1 . 2 5 %的人 认 为 自己的 创业
项 目与本 地 的产业发 展 规划一 致 政府税 收 政策 1 8 . 7 5 %的人上

和新 一 代 信 息技 术 3户 、 高 端装 备
中: 博士 1 9人 、 硕士 3 5人 、 学士 9 6
人: 核 心 团 队成 员 总数 6 8人 ( 平 均
到公 平 合 理 的评 估 : 9 3 . 7 5 %的人 认
为 当本 企 业 的产 品 或 技 术 被 仿 冒
时 会 得 到 本 地 政 府 相 关 部 门 的 帮
1 常 州 科 技 领 军 人 才 创 新 创
常 州 位 居 长 江 之 南 、太 湖 之
滨 . 处 于长 三 角 中心 地 带 , 与 上海 、

321计划实施细则

321计划实施细则

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人才引领、科技创业,制度先试、园区先行”八项重点计划的通知》(宁委发〔2011〕35号)精神,深入实施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办公室负责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统筹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专项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

各区县(园区)、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和落实相应工作。

第二章申报人选条件第三条符合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规定的海外留学归国人才、港澳台及外籍人才、国内高层次人才。

第四条初创式申报人,是已经或将在我市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个人投入企业的实收资本不少于100万元(含技术入股)。

嫁接式申报人,须担任引进项目负责人以上职务,持有新设立企业30%以上的股份。

第三章申报与评审程序第五条领军型科技创业人才引进计划实行网上常年申报,每年集中评审两次。

第六条申报与评审工作由市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1、发布公告。

制定年度引才公告,明确具体申报条件和工作要求,经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2、报名登记。

申报人登录“南京321计划”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申报材料。

3、资格认定。

核实申报人学历经历、科技成果、专利技术及所创企业注册信息等,确定进入技术评审的人选。

4、技术评审。

邀请国家“863计划”、“973计划”等方面的专家,围绕申报项目的技术先进性、创新性进行评定,确定进入综合评审的人选。

5、综合评审。

邀请技术、管理、财会、风险投资等方面的专家和科技型企业家,围绕申报项目的可行性、创业前景、财务状况及申报人创业团队情况等,开展面试、实地考察工作,确定拟资助人员。

6、对接洽谈。

组织未落户的拟资助人员与区县(园区)、企业进行项目洽谈。

7、审定公布。

拟资助人员名单报市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为资助人员,并向社会正式公布。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字号】苏财规[2013]31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苏财规〔2013〕31号)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科技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各有关部门:2011年,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人社厅制定印发了《江苏省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8号,以下简称《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管理,现对《办法》部分条款进行调整完善,补充通知如下:一、第二条“人才引进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第二款“企业博士集聚计划”调整为省“博士集聚计划”;第九条省“博士集聚计划”重点资助四类调整为六类,新增两类:(一)到县级及以下公立医院工作的博士;(二)全职引进到我省工作的境外世界名校博士。

对符合引进条件的上述两类博士,经过规定程序被确认资助的,每人一次性给予15万元的资助。

《办法》中相应内容一并调整。

二、第八条中的“一次性给予每人50万或100万元的资助……一次性给予每个团队300-800万元的经费资助”调整为“给予每人50万或100万元的资助……给予每个团队300-800万元的经费资助”。

三、第十三条调整为: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结果,省财政厅将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下达至各省辖市财政局、省主管部门,由各省辖市财政局、省主管部门根据资助合同、受资助人才执行合同情况以及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考核情况,分期分批将资金拨付到人才引进单位。

对省“双创计划”的人才、团队引进专项资金,省财政厅分三年安排下达,当年下达40%;剩余资金根据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年度考核结果,考核合格的第二年、第三年分别下达30%、30%,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安排下达资金,对弄虚作假的收回已拨付资金。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16•【字号】苏政发[2012]75号•【施行日期】2012.06.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2〕7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现将《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六月十六日江苏省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推进方案为深入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大力促进人力资本和技术资本的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人才在企业自主创新中的核心作用,大幅度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努力抢占新一轮竞争制高点,现就推进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充分认识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的重要意义人才作为第一资源,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效参与国际竞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依靠人才和知识支撑,培育发展一批以高端人才集聚、创新引领驱动、全球战略布局、行业领军先导为特征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企业),已成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近年来,我省大力实施科教与人才强省战略和创新驱动战略,着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努力营造激励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环境,为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当前,我省正处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期,充分发挥高端人才重要作用,打造一批站在全球产业链高端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培养“江苏创造”先锋队和主力军,以人才引领产业发展,以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对于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坚持不懈地将创新型领军企业(智慧百企)培育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常州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资助办法

常州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资助办法

常州市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资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龙城英才计划”改革创新的意见》,加快推进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推进全市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升常州人才国际化水平,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资助对象第二条本办法资助对象为我市企业。

第三章资助标准第三条对承担市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引进科技创新团队的企业,给予80-100万元资助。

对承担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社会发展、国际合作、产学研合作)、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项目,引进领军型创新人才的企业,给予20-60万元资助,优先支持全职引进人才项目。

对通过省科技厅开展的绩效评价,且绩效评价优秀且已引进领军型创新人才的省级科技基础设施,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第四章办理程序第四条由申请单位经所在辖市区或园区科技局审核推荐,向市科学技术局进行申报,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具体申报要求及格式见当年度申报通知。

第五条组织申报后,经市科学技术局业务处室审核,资助方案经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与市人才办、财政局会商后通过常州市技术创新网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两周。

公示结束无异议,由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资助资金;如有异议,由市科学技术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章经费开支第六条资助经费按《常州市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规[2014]3号)的规定合理使用。

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对资助经费实行监督管理,纳入绩效目标考核。

第六章附则第七条申请单位须如实填报各项数据和资料,对弄虚作假、伪造成果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执行,资助资金按原渠道追回。

第八条对工作人员在项目办理过程中失责的,市科学技术局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8.26•【字号】常政发[2003]155号•【施行日期】2003.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的通知(常政发〔2003〕155号)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已经市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常州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规定第一条为了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加快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高层次人才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一)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级或者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二)在国内外某一学科、领域内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具有领先地位的人才;(三)获得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博士生导师;(四)拥有国内外领先的专利、发明或专业技术,自带项目和资金来本市开办企业或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五)适宜在管理岗位担任高级顾问的人才;(六)其他具有特殊才能的高科技人才和创业型人才。

第三条市、辖市(区)政府人事部门负责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的组织实施。

财政、公安、教育、劳动保障、科技、工商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用人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应向政府人事部门申报办理核准、备案手续。

对用人单位申报引进国内高层次人才材料齐全、专业特长对口的,有关部门应按照快捷、便利的原则,相关手续应随报随办;对引进国外高层次人才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第五条经政府人事部门确认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因流动原因而辞职、辞退或按自动离职(除名)处理,本人要求恢复干部身份的,可按规定程序办理恢复其原有身份的手续。

领军人才培养方案

领军人才培养方案

领军人才培养方案领军人才培养方案(通用10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

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领军人才培养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领军人才培养方案 1根据《江苏省技工院校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意见》和《江苏省“百校千企”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透过实施常州市“十校百企”紧缺型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以下简称“十校百企”工程),推进院校和企业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合作,建立政府搭台、校企互动、产学结合、资源共享、校企双赢的校企合作新机制,为加快培养适应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急需的紧缺型高技能人才、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带给有效的技能人才保障。

二、目标任务全面推行紧密型的校企合作机制。

省级重点技工院校要和不少于10个企业开展紧密型合作,国家级以上重点技工院校要和不少于20个企业开展紧密型合作,制定具体的校企合作方案,并有效执行。

每个高级工班、技师(含预备技师)班专业均要与2家以上企业签订校企合作培养协议,制定具体的校企合作方案,并有效执行。

努力扩大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规模。

技师学院的高级班、技师(预备技师)班在校生的比例到达50%(或者1200人)以上,年组织企业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500人以上;高级技工学校高级班在校生比例到达30%(或者800人)以上,年组织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400人以上;国家级重点技校高级班在校生的比例20%(或者300人)以上,年组织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200人以上。

着力提高高技能人才培训质量。

在夯实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同时,透过校企合作着力提高分析、解决生产实际难题的.潜力,确保高级工、技师(预备技师)考评合格率80%以上,对口就业率90%以上,用人企业认可满意度80%以上。

《常州科教城“金凤凰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附件

《常州科教城“金凤凰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附件

附件1:常州科教城“金凤凰高层次‎人才”补助标准注:申请租房补助‎的人员必须是‎全时工作人员‎附件2:“金凤凰高层次‎人才”安家费申请表‎年月日附件3:“金凤凰高层次‎人才”安家费使用协‎议甲方: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乙方(用人单位):丙方(申请人):为了做好常州‎科教城“金凤凰高层次‎人才”工作,合理用好安家‎费,甲方、乙方和丙方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丙方本人未享‎受过常州市有‎关购房优惠政‎策或在常州市‎无自住房,自愿在常州市‎购买自住商品‎房,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在‎乙方连续工作‎不少于五年。

二、甲方向丙方资‎助安家费万元,分叁年发放。

购房手续完成‎后第一年发放‎万元(50%);第二年发放万元(30%);第三年发放万元(20%)。

三、若丙方享受常‎州科教城金凤‎凰高层次人才‎租房补助,自安家费第一‎年发放月的下‎月起,丙方不再享受‎租房补助。

四、乙方要对丙方‎安家费的申请‎资质进行审核‎,并提出明确意‎见,同时协助甲方‎对安家费的发‎放进行全程管‎理。

五、丙方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五年内离开乙‎方单位(如解除合同、被辞退等),乙方负有追索‎丙方多领取的‎安家费(按五年平均分‎摊;已领取的安家‎费-安家费总额/60个月*已在乙方单位‎工作年份)并退还甲方的‎义务;若乙方不履行‎义务,甲方有权终止‎乙方人员享受‎“金凤凰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权力,并保留追究乙‎方、丙方违反本协‎议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处理。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签字代表:年月日乙方(盖章)签字代表:年月日丙方(盖章)签字代表:年月日主题词:科技经费细则通知抄送: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

常州市科教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6‎月7日印发共印30份。

常州市科教城凤凰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常州市科教城凤凰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市政府关于常州科教城“金凤凰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07]183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为加快常州重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高城市创新能力,加强科教城公共研发机构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形成研发团队和人才集聚高地,促进区域科技创新,现就常州科教城“金凤凰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范围对象在市科教城管委会引进认可并注册的公共科技研发机构、公共技术服务机构等公共平台,从事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和软件、新能源、环保等重点高新技术领域科研工作,具有相对应的职称或学历,或有高新技术项目和成果在常州区域内研发和转化的高层次人才、技术骨干和研发团队负责人及作出特殊贡献者。

二、资助标准(一)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视其科研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提供与之相适应的实验室和项目研发启动经费100-300万元;每年安排由本人支配的资料费等经费8万元; 5年内每月发给资助6000元;提供应邀参加国际学术技术交流与合作等活动的差旅费;落户常州的,发给一次性安家费80万元。

(二)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长江学者,世界500强企业(含著名跨国公司)的高级管理人才,专职在科教城工作,5年内每月发给资助3000元;落户常州的,发给安家费10万元。

(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具有正教授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拥有国内外领先专利(发明)的人才,专职在科教城工作,3年内每月发给资助2500元;落户常州的,发给安家费10万元。

(四)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含高级技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在科教城工作,3年内每月发给资助2000元;落户常州的,发给安家费8万元,其中海归人员发给安家费10万元。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在科教城工作,3年内每月发给资助1000元;落户常州的,发给安家费5万元,其中海归人员发给安家费8万元。

财政支持常州市人才高质量发展政策调研报告

财政支持常州市人才高质量发展政策调研报告

财政支持常州市人才高质量发展政策调研报告财政支持常州市人才高质量发展政策调研报告一、背景概述人才是国家和地方经济繁荣发展的重要资源。

在构建创新型国家和建设创新中心的战略背景下,拥有高质量人才的城市将更有优势。

作为江苏省重要的经济增长极之一,常州市近年来在人才引进和培养方面积极探索,不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以促进人才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二、财政支持政策概述(一)人才引进和培养资金为吸引人才来常州市工作和创业,常州市财政推出了一系列引进人才的政策,包括创业担保贷款、创新创业孵化基金、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资金等。

对于人才的引进计划,常州市设立了一定额度的资助,以提供人才在常州市的创新创业和科研工作的经费保障。

(二)人才项目资助为鼓励人才参与重点项目的研发和实施,常州市财政设立了专项经费,用于支持人才项目的研究、开发和创新。

这些经费覆盖包括科技创新、工程研发、文化创意等多个领域,以引导和支持人才在各个领域中的深入参与和创新。

(三)企业招聘补助为鼓励企业招聘高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常州市财政为企业提供招聘补贴。

这些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付企业招聘过程中的费用,如招聘广告费、面试费、培训费等。

通过给予企业一定的经济支持,吸引更多的企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同时也满足了企业人才需求。

(四)人才住房保障人才住房保障也是常州市财政在人才发展方面的重要政策之一。

该政策旨在为人才提供高质量住房,提高其在常州市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通过对人才购房和租房等方面给予一定的购房补贴和租房补贴,帮助人才解决住房问题,提升人才在常州市的归属感和发展满意度。

三、政策效果分析经过调研和分析,常州市财政支持人才高质量发展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首先,人才引进政策吸引了大量国内外优秀人才来常州市工作和创业,为常州市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和创新动力。

其次,人才项目资助政策激发了人才的创新热情和创业活力,促进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升级。

再次,企业招聘补助政策帮助企业更好地吸引人才,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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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资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龙城英才计划”改革创新的意见》,加快推进领军型创新人才引进培育,推进全市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升常州人才国际化水平,最大限度地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资助对象
第二条本办法资助对象为我市企业。

第三章资助标准
第三条对承担市科技成果转化培育计划项目,引进科技创新团队的企业,给予80-100万元资助。

对承担市重点研发计划(工业、社会发展、国际合作、产学研合作)、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项目,引进领军型创新人才的企业,给予20-60万元资助,优先支持全职引进人才项目。

对通过省科技厅开展的绩效评价,且绩效评价优秀且已引进领军型创新人才的省级科技基础设施,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第四章办理程序
第四条由申请单位经所在辖市区或园区科技局审核推荐,向市科学技术局进行申报,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具体申报要求及格式见当年度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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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组织申报后,经市科学技术局业务处室审核,资助方案经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并与市人才办、财政局会商后通过常州市技术创新网等媒体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两周。

公示结束无异议,由市科学技术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达资助资金;如有异议,由市科学技术局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章经费开支
第六条资助经费按《常州市市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常财规[2014]3号)的规定合理使用。

市科学技术局、财政局对资助经费实行监督管理,纳入绩效目标考核。

第六章附则
第七条申请单位须如实填报各项数据和资料,对弄虚作假、伪造成果骗取财政奖励资金的,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执行,资助资金按原渠道追回。

第八条对工作人员在项目办理过程中失责的,市科学技术局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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