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联疫苗使用指导意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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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疫苗使用指导意见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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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接种要求

(一)接种原则

严格按照二类疫苗“知情同意,自费自愿”原则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接种前需告知清楚国家免疫规划一类疫苗中百白破、脊灰疫苗免费接种政策,五联苗作为二类疫苗可替代接种及全程接种剂次数、接种单剂次和全程接种所需费用。

(二)接种对象

≥3月龄儿童。

(三)接种程序

1. 3、4、5月龄进行3剂次基础免疫,各剂次间隔不少于28天(间隔1月或2月),在12月龄内完成;

2. 18~24月龄进行1剂加强免疫,与基础免疫第3剂之间间隔≥6个月。

(四)接种途径

肌肉注射。基础免疫3剂次建议采用大腿前外侧(中间三分之一处;加强免疫可选择上臂外侧三角肌。

(五)接种方法

接种前应将白喉、破伤风、无细胞百日咳及灭活脊髓灰质炎联合疫苗混悬液注入装有Hib结合疫苗干粉的西林瓶内复溶(对于无附带针头的预填充注射器,独立的针头必须旋转1/4圈后牢固地固定在注射器上),振摇直至干粉完全溶解(复溶后的混悬液呈混浊白色属正常现象),复溶后必须立即使用。不应使用其他Hib结合疫苗替代原包装内产品。

疫苗接种的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等其他事项请参见疫苗说明书。

二、AEFI 报告

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发现AEFI病例及时报告,并积极采取处置措施,以儿童身体健康为首要原则,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

三、疫苗替代和总剂次数

(一)已接种过百白破、脊灰或Hib结合疫苗者原则上不再推荐接种五联疫苗。

(二)在接种五联疫苗后,如家长因经济等原因不愿继续使用五联疫苗,在充分告知前提下可用百白破、脊灰、Hib结合疫苗单苗完成程序接种。

(三)百白破、脊灰、Hib结合疫苗三种疫苗在接种程序中的总剂次均为4剂,无论使用五联疫苗,或五联疫苗与三种疫苗交替使用,折算为百白破、脊灰、Hib结合疫苗的总剂次均不得超过4剂。

四、接种登记和评估

(一)接种五联疫苗应设立专用的知情同意登记簿,单独登记。同时在接种证、卡及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记录,接种证记录要求:记录在二类疫苗栏,批号、厂家、接种者等信息记录完整、准确,同时在一类疫苗百白破、脊灰疫苗相应剂次栏登记接种时间和接种者(避免出现重复接种)。

(二)五联苗接种后,应将其对应的百白破和脊灰疫苗接种完成情况统计到“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情况报表”相应疫苗和剂次的应种/实种剂次数栏中,同时在“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表”中填报五联疫苗接种数。季报表中五联苗替代一类疫苗应单独填报,统计到百白破疫苗自费一栏并注明。

(三)接种率评估时,将五联苗拆分为对应的百白破疫苗和脊灰疫苗剂次,按后两者的接种率评估要求开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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