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1)
副研究员职称评审条件
副研究员职称评审条件
近年来,高校科研人员晋升职称的新规则出台,有许多重要的提升条件,这些条件将决定一个科研人员是否能够获得晋升副研究员职称。
首先是关于专业能力的评审,一般而言,获得晋升副研究员职称的科研人员应该拥有一定的学术和科研的能力,有较强的学术驾驭能力和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
关于学术驾驭能力,可以通过科研成果的完成情况,以及发表论文的数量等来进行评估,而关于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可以通过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其它学术交流的积极性来进行评估。
其次是关于教学能力的评审,晋升副研究员职称的科研人员应该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这可以通过科研人员授课的情况,以及在授课过程中的学生评价等进行评价。
此外,科研人员的科研精神也可以作为合格的副研究员的评价指标之一,可以考察科研人员在科研事业上是否具有乐观进取的态度和开放的心态。
最后是关于学术水平的评审,晋升副研究员职称的科研人员应该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大多数情况下,能够申请者晋升副研究员职称的学术水平应该至少达到教授级,例如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数量,国外著名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情况,以及参加国外学术会议的情况等都是考察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准。
以上就是晋升副研究员职称所需要满足的评审条件,希望科研人员在晋升副研究员职称的过程中,能够积极努力,提高个人的学
术水平和教学能力,以方便自己获得职称晋升。
大学副教授资格条件标准
大学副教授资格条件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校副教授职务评聘工作,根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领导,热爱的教育事业,贯彻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在科研、产业工作中经费不进入学校,搞体外循环者,延迟1年以上。
(三)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延迟2年以上。
受处分期间,不能申报。
(四)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40周岁以下的教师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5年以上。
(二)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2年以上。
第五条外语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
参加或省人事部门统组织的高级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一)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
(二)年龄满50周岁的。
(三)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
(四)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
(五)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职务的。
(六)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
副教授提拔条件
副教授提拔条件
副教授是高等学校教师的职称名称,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可能被提拔为副教授:
1. 教育背景: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并有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
2. 教学能力:需要在教学方面表现出色,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成果,能够独立承担本学科的教学任务。
3. 科研能力:需要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能够独立承担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4. 学术影响力:需要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能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发表演讲,担任学术期刊编委等。
5. 综合素质:需要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道德、团队协作能力、领导能力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和学科对于副教授的提拔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条件可以参考学校或学科的相关规定。
此外,还需要通过职称评审等程序才能最终获得副教授职称。
评副教授职称需要哪些条件
评副教授职称需要哪些条件评副教授不仅需要具备开课的能力,也需要对本学科的整体情况有详细的了解。
自己主持研究项目,而且能把最新的研究用学术研讨会的形式不断开设成新课。
业务条件是:
1、能胜任本专业一门或一门以上学科的教学工作,质量较高,成绩优良;
2、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实际经验,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内,能够密切联系实际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工作,并取得显著的成就,提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者在生产技术方面有较大的贡献,或者在业务技能上有较高的造诣;
3、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
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是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名称。
仅低于教授。
其职责、任职条件、聘任办法等,各国、各校规定不一。
中国 1986 年规定,除思想政治、健康状况等高等学校教师应达到的共同要求外,主要任职条件:任讲师 5 年以上或获博士学位后已任讲师 2 年以上,且具有本门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教学成绩显著;曾发表、出版一定水平的论文、专著或教科书,或在教学、科学技术工作方面有其他较大贡献。
岗位职责
高校为创建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需要一流的师资队伍,高水平的师资后备力量是一流师资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加速培养造就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成为我校师资队伍的有生
力量,学校设立的岗位。
特任副教授对外可称为副教授,并可以此身份申报国家、中国科学院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参加各类学术交流活动。
粤人职199928号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粤人职[1999]28号)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作者: 时间:2009-6-15粤人职[1999]2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通知广州,深圳及各地级市人事局,各县。
县级市,区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现将省高教厅组织拟定的广东省高等学校教授、研究员资格条件,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条件,广东省高等学校讲师,助理研究员资格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自2000年1月1日起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及意见,请报告我厅职称处。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六日一、广东省高等学校教授、研究员资格条件[评定标准]教授、研究员须对本学科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具有提出本专业的研究方向或开拓新的研究领域的能力;在本学科某一领域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主持或直接指导完成具有较大学术、技术意义的研究课题或攻关项目,取得重大成果或公开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艺术作品,出版高水平的学术著作、教材,或对专业建设、学科发展、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的进步发展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学科有一定的知名度;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显著,具有领导本学科教学、科研以及专业建设、学科建设的能力,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室和教材建设,指导和培养过硕士研究生或年轻教师,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访问学者的能力;熟悉运用一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科技开发)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凡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以下列出了副教授职称评审的条件,作为一名资深的创作者,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 学历要求•申请副教授职称的候选人需具有博士学位。
2. 教学经验•候选人需在高等教育机构担任正式教职,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
3. 学术研究•候选人需具备独立开展学术研究的能力,并取得丰富的研究成果。
•研究成果应在学术期刊、学术会议等发表并得到同行评审。
4. 学术影响力•候选人应在相关学术领域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其研究成果能够引起同行的重视。
•可通过论文被他人引用、学术专著的出版及学术奖励等方式来证明学术影响力。
5. 学术带头人•候选人应在相关领域内具备一定的学术带头人地位,能够带领研究团队开展有影响力的研究项目。
6. 教学评价•候选人必须通过教学评价,取得一定水平的教学成果。
•教学评价结果可通过学生评教、同行评价等方式来获取。
7. 社会服务•候选人应积极参与学术组织、学术团体等社会服务工作,为学术界做出贡献。
8. 职称评审程序申请副教授职称的候选人需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评审:1.材料提交:候选人需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并按要求进行提交。
2.初审:评审机构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学术评审: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进行学术评审,评估其学术研究成果、学术影响力等方面。
4.教学评审:评估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成果。
5.综合评审:综合考虑学术评审和教学评审结果,对候选人进行最终评审。
6.职称评定:评审机构根据综合评审的结果,决定是否授予副教授职称。
以上是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的相关内容。
希望通过此文,能够帮助广大学者更好地了解评审条件,为自身的学术和教学发展提供指导。
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 整理
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评定标准: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副教授须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职业技术教育、生产实践经验和较高水平的专业技能;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及时吸收最新科技成果应用于生产实际,并获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公开发表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设计或技术作品,或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著作、教材;教学经验丰富,在实训、实习、实操等实践环节教学中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并取得较好的效果;指导实验室(实训车间)的建设或新产品的开发、研制与生产,具有处理、解决复杂、关键性技术问题和指导青年教师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一、适用范围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我省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校中从事职业技术教育的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一)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三、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有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
四、外语条件(一)、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二)、外语免考范围及外语条件倾斜范围:1、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1)、具有较高外语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①出国留学或在国外连续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须出具国家留学人员服务机构或驻外使领馆的有效证明)。
②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且个人承担的工作量不少于20万字符的(必要时可组织专家进行测试)。
③获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申报时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学历鉴定证明供审核,后者随申报材料上报)。
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副研究员任职资格基本条件
副研究员的任职资格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历和资历:通常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并在获得博士学位后有3-5年的相关工作经验。
2. 业务能力:需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并具备创新思维和团队协作能力。
3. 学术成果:需要有一定的学术成果积累,包括发表的高水平论文、申请的专利、参与的科研项目等。
4. 学术道德: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保持学术诚信,避免学术不端行为。
5. 语言能力:如果是在国际化的研究环境中,良好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是必不可少的。
6. 职称要求: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有破格晋升副研究员的特定条件,比如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4年以上,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国家或省社会科学基金的省部级项目1项以上等。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可能会因机构和领域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
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副教授职称评审是教育界进行教师职称晋升的一项重要程序,对于申请者来说,具备一定的条件是评审成功的先决条件。
下面是常见的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的参考内容。
1. 学术研究水平:评审者会关注申请者的学术研究水平,包括发表的科研论文数量和质量、参与的学术会议和研讨会等。
评审者通常会要求申请者在相关领域具备一定的学术影响力和创新水平,能够独立完成科研项目,有自己的独立研究方向。
2. 学术荣誉和奖励:申请者提供的学术成果和荣誉也是评审的重要考量因素。
包括获得的学术奖项、专利授权、科研成果转化等。
这些能够体现申请者在学术研究领域取得的突出成就和学术影响力。
3. 教学质量和教学能力:副教授的职责不仅仅是从事科研工作,教学能力也是一个重要的评估维度。
评审者通常会注意申请者在教学方面的表现,包括教学评价、教学科研成果等。
4. 学术服务和社会影响:专业服务和社会服务是副教授评审的另一重要方面。
评审者会查看申请者在学术组织、委员会、编辑工作、学术会议和讲座等方面的参与和贡献,以及在社会服务中的担任职务和发挥的作用。
5. 学术声誉和影响力:副教授的评审还会关注申请者在学术界的声誉和影响力。
这包括评审者对申请者在学术圈中的认可和赞誉,包括其他学者的推荐信和对申请者的评价。
6. 学术自律和职业操守:评审者通常会考察申请者在学术活动和职业领域中的自律和操守情况,包括是否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伦理问题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只是常见的副教授职称评审条件的参考内容,具体的评审要求可能因学校和评审委员会的要求而有所不同。
申请者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能够充分展示自己在学术研究、教学、学术服务等方面的突出成绩和贡献的材料。
此外,申请者还应该注重自己在学术界的声誉和影响力的培养,通过积极参与学术活动和组织、多次发表高质量的科研论文等方式提升自己的学术水平和能力,从而增加成功的机会。
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基本资格条件
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基本资格条件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讲师职务 5 年以上。
2.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3.取得博士学位后受聘讲师职务 2 年以上。
4. 40 岁以下(1965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 申报副教授(副研究员)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对音乐、美术、体育专业暂不作此要求。
5.取得职称外语证书(长期有效)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免考。
6.取得职称计算机证书(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者免考) 。
7.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破格者为优秀等第。
8.教学综合考核须为优秀,要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9.民意测验(15 人) 时得票在半数以上。
10.完成《进修规程》所规定的进修任务和继续教育任务。
11.系统担任过 2 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其中一门为专业基础课程) 。
12.任现职以来独立发表一篇教学研究论文。
13.须将二篇及以上代表作送在职同行专家(一名为正高) 鉴定。
14.论文、论著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
15.需在学科组、院评委会面试答辩。
16.同级转评须从事一年以上高校教学科研工作。
(来院时间)17.讲师同级转评后须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三年以上可申报副高。
18.任职年限、最高学历取得时间,论文、论著发表,科研成果的鉴定均截止到上一年的年底。
19.上一年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原则上不连续申报,除非有新的科研成果。
20.担任过 1 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
21.科研要求: (A B 项选一即可)A 省级以上刊物的学术论文:文 4 理 3或者编撰通用教材 8 万字,同时文 2 理 1。
B 获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同时文 2 理 1。
具体细则详见以下文件:一、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教授资格条件(试行) 》等 138 个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03]2 号二、关于印发《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江苏教育学院2004 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三、高校教师及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摘录基本条件:(一)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任职的基本条件文件依据: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和····〈实施意见〉的通知》(职改字〔1986〕第 20 号),要点摘录如下:必须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副教授职称评审所需科研条件
必须同时 满足
2-8满足一条 即可
副教授职称评审所需科研成果(体育、艺术类教师)
条件 序号 必要 条件 1 内容 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以上 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以上 或:正式出版本专业4万字以上学术著作1部以上 2 或:参加编写国家级规划教材,撰写6万字以上 或:主编、副主编省级规划教材 或:参加编写的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撰写6万字以上 3 可选 条件 4 5 6 或:主持或参加省级教育教学研究类课题(前2名)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7 或: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或: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 8 取得三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 参加四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前5名),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获三类二等奖科研奖励1项以上 取得二类以上专业实践业绩1项以上 主持或参加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类课题(前3名) 是否 具备 说明
备注
1-4满足一条 即可
副教授职称评审所需科研成果
条件 序号 必要 条件 1 内容 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2篇以上 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1篇以上 在二类以上期刊发表本学科论文1篇以上 或:正式出版本专业6万字以上学术著作1部以上 2 或:参加编写国家级规划教材,撰写6万字以上 或:主编、副主编省级规划教材 或:参加编写的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撰写6万字以上 3 参加三类以上科研课题(前3名)或主持四类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取 得阶段性成果 获二类以上科研奖励1项以上或三类科研奖励2项以上 或:获国家发明专利(前5名)1项以上 或:获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5 6 或:主持或参加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2名) 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7 或:获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 或:获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 8 取得三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以上 积极参加产学研合作,主持二类以上成果推广1项以上 主持或参加国家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3名) 是否 具备 说明
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
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评定标准:高等学校副教授须有本学科系统的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提出有较大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并取得有较大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艺术作品、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具有担任科研课题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在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方面起骨干作用,成绩显著,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能力,能担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本科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等学校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规定。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一、违反党纪、政纪,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受记过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受记大过处分者,延迟3年申报;受降级处分者,延迟5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三、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者,延迟1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符合副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以不受资历限制,直接申报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三)获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1966年以前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四)大学普通班毕业生或1977年以后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1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包括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访问学者等)学习,取得4至6门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并获得结业证书,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副研究员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副研究员和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申报条件一、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并且在近3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
二、学历、资历要求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符合申报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学历、资历要求:1.博士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并担任助理研究员或工程师职务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获得硕士学位,并担任助理研究员或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或取得与所从事专业相符的后续大学本科学历4年以上),并担任助理研究员或工程师职务五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并担任助理研究员或工程师职务八年以上。
三、外语和计算机要求1.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参加全国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和有效期要求符合所在省(区、市)人事厅(局)所规定的条件(包括免试条件)。
2.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参加全国或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考试,并符合所在省(区、市)人事厅(局)所规定的条件(包括免试条件)。
四、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以上三个申报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其中,学历系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历;任职时间从受聘之日起到评审之当年底止。
破格条件一、学历、资历破格条件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在任职期间成绩显著,可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主持或主要负责完成的科研成果获省、部级科技进步或防震减灾优秀成果二等以上奖励。
2.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外本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5篇以上学术论文或技术报告,其中至少有2篇被SCI、EI、ISTP(特邀)收录。
3.负责完成的单项地震观测资料连续三次获全国评比第一名。
4.负责重大破坏性地震现场考察、震害评估工作(要求验收合格以上)。
副教授职务申报条件
教授、副教授职务申报条件理工科类1 / 6说明:1、对于不完全符合本表规定的“业务条件”,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职务:(1)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其“教学工作”条件中任现职以来平均工作量小于2╱3,但又大于1╱3,且“科研及论著”条件中有2项达到要求者(其中1项数量为1.5倍)。
(2)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其“教学工作”条件中任现职以来平均工作量小于1╱3,但达到科研工作量要求,且“科研及论著”条件中有3项达到要求者;或主持完成省、部级及以上课题1项和主研完成省、部级及以上课题2项(主研前三名)(晋升副教授)。
(3)以教学为主的教师,其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大于150%,其它教学条件符合规定要求,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绩突出,“科研及论著”条件中有一项符合要求者,或获得校教学成果(优秀教材)一等奖(晋升副教授),获得省部级以上奖1项(排名第一)(晋升教授)。
(4)任现职以来已获得国家三大奖(国家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1项或国家教学成果奖、优秀教材奖1项(教授为前三名,副教授为证书获得者),或三大检索论文3篇(副教授为2篇)(均为第一作者),且“教学工作”条件符合规定要求者。
(5)1981年及以前大学毕业并参加工作的人员,如“教学工作”条件符合规定要求,“科研及论著”条件达到相应规定条件成果数量的2╱3以上者。
(6)担任学校和单位(和部门)领导职务的“双肩挑”干部,任现职以来教学工作量小于1╱3,且“科研及论著”中满足一项者;或任现职以来教2 / 6学工作量小于1╱3,但“科研及论著”中满足二项者。
2、没有硕士点的学科,申请教授职务,对培养研究生不做要求,但要求其培养或指导过青年教师,且成绩显著。
3、以专科教学为主的峨眉校区教师,其教学工作量任现职以来大于150%,其它教学条件符合规定要求,教学效果好,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其“科研及论著”条件中原则上有一项符合要求。
3 / 6文科类4 / 6(1)以科研为主的教师,其“教学工作”条件中任现职以来平均工作量小于2╱3,但又大于1╱3,且“科研及论著”条件中有2项达到要求者(其中1项数量为1.5倍)。
广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广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广州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分为四个层次,分别是:
一级:
1.高层次人才(博士生导师,院士)。
2.全职教授、研究员及同等职务。
二级:
1.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学位且具有特殊技能、突出创新能力的应届毕业生。
2.全职讲师、助理研究员及同等职务。
三级:
1.全职副教授、副研究员及同等职务。
2.具有本科学历、具有特殊技能、突出创新能力的应届毕业生。
四级:
1.全职讲师、助理研究员及同等职务。
2.具有专科学历、具有特殊技能、突出创新能力的应届毕业生。
认定高层次人才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高度的学术水平或技术能力;
2.为广东省、国家或世界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或者具有重要专业离退休或退役人员;
3.所在单位可为其提供优越的工作条件和发展机会。
广东省职称评定体系
学历(学位)、 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1 年,经考核符合本资格条件的,可认定副教授或副研究员 资格。 (二)具备博士学位,或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 作满3年的人员,达到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条件 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副高级或不分正副高级资格。 (三)取消评审前是否受聘的限制。 (四)取消破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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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4
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标准 条件 系列 讲师、助理研究员 副教授、副研究员 教授、研究员
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在地级以上市单位工 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在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须参加5个及以上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 作的须参加4个及以上模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取得 能力考试,且取得合格证书;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须参加4个及以上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取得 合格证书;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人员须参加3个 合格证书。 及以上模块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取得合格证书。 计算机条件 下列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可免试《计算机应用能力》: 1、19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 2、从事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3、符合粤人发〔2004〕223号文规定的突出贡献人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离退休人员; 4、通过确认取得我省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所确认资格的职务的。
学历学位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历条件外语条件第1页共4页2014717条件讲师助理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教授研究员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学科研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标准系列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在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须参加4个及以上模块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且取得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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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等学校副教授副研究员资格条件
1999-12-07 12:14 | 来源:人事处| 查看:2 [ 字号:大中小 ]
评定标准:副教授、副研究员须对本学科有系统的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提出有较大实际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艺术作品、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具有担任科研课题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方面成绩显著,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能力,能担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科技开发)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1) 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2) 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从事教学、科研工作1年,经考核符合本资格条件的,可认定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资格。
(二)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2年以上。
(三) 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
(四)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6年以上(仅适用于专科院校的教师和本科院校1993年以前毕业的教师)。
(五) 未具备上述学历(学位)条件,但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6年以上;或具备学历(学位)条件,且取得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后,受聘
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职务3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1
或2的要求:
1.具备下列条件中1项以上:
(1) 获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或国家级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
(2) 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
(3) 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一等奖(前3名)。
2.具备下列条件中2项以上:
(1) 获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前3名)。
(2) 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课题)2项以上或解决生产建设中重大的技术问题,并取得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主要完成人)。
(3) 在国内外公开发行了的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在第八条要求的基础上,理工类增加2篇(部)、文科类增加4篇(部)、艺术类增加高水平的艺术作品2件(独立完成或者第一作者)。
(4) 培养的学生在省级以上运动会或其他专业比赛上获前3名。
(5) 获国家级优秀教师或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等称号。
第四条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较熟练地掌握1门外国语,参加全国或全省外语统一考试(外语专业人员须考第二外语),成绩合格。
(二)1977年全国恢复高考前入学的大学毕业生,现从事中古字号专业(如古汉语、中医、民乐等)并申报本专业资格者,可选考古汉语、医古文或外语,成绩合格。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免考:
1.获得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者工作1年以上。
3.1966年以前大学毕业,从事公共政治理论课(含德育课)和公共体育课教学并申报本专业资格。
第五条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本专业教学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并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六条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条件:
(一) 系统讲授1门基础课或2门以上课程(对专业课教师,其中1门应为专业基础或技术基础或实践性的课程),并按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课堂讨论、社会调查,指导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
(二) 担任班主任或其他社会服务工作(累计半年以上),指导过青年教师,或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过研究生或进修教师;或培养出优秀的体育、艺术人才。
(三)作为主要参加者,参加过市(厅)经以上科研项目的全过程研究开发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果,或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研工作,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或艺术作品。
第七条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 教学效果好,有2次以上年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
(二) 在教学研究上有较高的造诣,获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教书育人先进个人奖,或教坛新秀奖。
(三) 获市(厅)级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二等奖以上;或获市(厅)级上述奖项三等奖(前2名)。
(四) 艺术类专业人员参加或作品入选省级以上的专业部门组织的音乐会、展览会等;或主持过大型项目的设计或企业的形象设计,取得良好社会经济效益。
(五) 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市(厅)级以上的科研项目1项。
(六) 被评为市(厅)级以上劳动模范或优秀教师。
第八条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年均授课320计划学时以上者,论文、著作:理工类4篇(部),文科类5篇(部)。
(二)年均授课240-319计划学时者,论文、著作:理工类5篇(部),文科类6篇(部)。
(三)年均授课120-239计划学时者,论文、著作:理工类6篇(部),文科类7篇(部)。
(四) 年均授课60-119计划学时者,论文、著作:理工类7篇(部),文科类8篇(部)。
(五)年均授课59计划学时以下者,论文、著作:理工类9篇(部),文科类10篇(部)。
(六) 艺术类专业人员提交较高水平的文艺作品5件(公开发表,或参加省级以上展览会,音乐会,或被工厂、企业等采用),并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且学术论文、著作2篇(部)以上。
第九条附则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八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资格,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各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 本资格条件的特定解释
1.本资格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和学历(学位)、资历、外语、继续教育、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2.论文、著作的要求:
(1)“ 著作”是指公开出版的专著或教材(第一作者或主编;或本人撰写:理工类6万字以上,文科类10万字以上);“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其中在国内外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的论文不少于2篇,在学术刊物的“增刊、特刊、专刊、专辑”上发表的论文以及论文集收入的论文(除非被4大索引收录)均不计入规定的数量,只供参考。
按条件中的论文数量要求,须有二分之一在非本单位主办的刊物上发表。
(2)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教师,在论文、著作的数量上要求按第八条第1款执行。
3.获得博士学位并申报副教授者,受聘讲师期间,须有1篇教学研究方面的论文发表(含内部刊物)或有1次年度课堂教学质量评估被评为优秀。
4.在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条件方面,以科研方面的要求为主、年均授课59计划学时以下者,只能申报副研究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