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汇景新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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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景新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1.合同当事人双方

1.1本合同当事人甲方为广州侨鑫物业有限公司汇景管理处(以下称“物业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汇景新城汇景北路

电话:(020)38980418-8012 邮政编码:510641

传真:(020)38980408

1.2本合同当事人乙方为物业产权人,即业主。

1.2.1 乙方(业主)姓名:国籍:(身份证)(护照)

地址:

电话:邮政编码:

1.2.2 乙方(业主)委托代理人姓名:

国籍:(身份证)/(护照)

地址:

电话:邮政编码:。

2.本合同依据之法律和文件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2.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2.5《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

2.6《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

2.7《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2.8甲方与广州侨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汇景新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3.本合同一致性确认

本合同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已知悉并已理解一致,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4.本合同所指物业概况

4.1小区物业概况

本合同所指物业类型为:住宅;

座落位置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五山汇景北路48号;

物业名称为:◆汇景新城住宅物业

4.2小区主要设备设施

小区主要设备设施见乙方与发展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3乙方拥有的房屋单位情况

本合同乙方所拥有的房屋单位为小区栋号单位。该房只能作为住宅居住用途。

5.物业管理授权、管理范围

5.1受发展商广州侨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并与之签订了《汇景新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委托甲方管理汇景新城(包括“维伦特莱”)住宅楼宇公共部位、会所、地下停车场、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及小区(包括道路、广场、园林绿化、公共环境、消防治安管理等)。

5.2本合同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受益人为本合同所确定房屋单位业主(乙方)或该房屋单元之使用人。业主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其责任及履行义务。业主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本合同对受让人、承租人具有同等约束力。

5.3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由业主委员会召开业主大会,按照有关规定与物业公司重新签订《汇景新城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6.本合同明确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6.1房屋建筑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包括基础、人防地下室、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大堂等的养护和管理。

6.2设备设施

6.2.1供电配电系统

6.2.1.1供电、配电高压端设备维修、养护、运行;

6.2.1.2低压配电设备维修、养护、运行;

6.2.1.3小区共用配电线路(不包括业户进户接线以内部分)维修、养护;

6.2.1.4小区公用照明。包括楼内大堂、走廊、走火通道、电梯厅、电梯轿厢及室外照明等

的检查、维修和更换;

6.2.1.5备用发电机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和试运行。

6.2.2供水、排水系统

6.2.2.1小区供水水泵的检查、养护、运行管理;

6.2.2.2二次供水水池设施检修、养护、水池定期清洗;

6.2.2.3小区内供水管道及楼宇内共用部分上水管道(不包括业户进户水表接线以内部分)

的检修;

6.2.2.4楼内共用排水管道、小区共用沟渠、池、井等的养护管理;

6.2.2.5小区内化粪池清疏。

6.2.3电梯

6.2.3.1电梯的日常保养和防护;

6.2.3.2电梯定期检修;

6.2.3.3电梯按政府法规文件规定申报年检;

6.2.3.4电梯使用、运行管理,包括制订管理规定和监督管理。

6.2.4大堂空调

6.2.4.1空调的日常保养;

6.2.4.2空调的定期检修;

6.2.4.3空调的使用、运行管理。

6.2.5保安监控系统、门禁系统

6.2.5.1保安监控系统、门禁系统的检视、保养和运行监控管理;

6.2.5.2楼内可视对讲系统的共用线路、设施的保养维修;

6.2.5.3可视对讲系统终端乙方室内部分的线路、设备的保养维修由乙方自行负责。

6.2.6消防系统

6.2.6.1消防水泵的保养、检修和运行管理;

6.2.6.2消防监控系统的保养、检修管理;

6.2.6.3消防设施的定期检查和保养;

6.2.6.4公共地方消防器材的配置、定期检查和补充或更换;

6.2.6.5乙方应按消防管理要求,负责配备室内家用消防器材。

6.2.7其他设备设施

6.2.

7.1公共场所的通风设备设施的保养、维修和运行管理;

6.2.

7.2与小区内的市政、电讯、有线电视、管道煤气等单位保持沟通联系。

6.3环境清洁

6.3.1楼内共用的大堂、走廊、走火通道、电梯厅及电梯轿厢保洁;

6.3.2外墙清洗、天面清洁;

6.3.3二次供水水池清洗;

6.3.4楼外广场、道路及公共设施的清洁;

6.3.5化粪池按实际需要进行清疏;

6.3.6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

6.3.7乙方室内部分的保洁由乙方自行负责;

6.3.8乙方因装修而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乙方承担清运费用,甲方负责组织清运;

6.3.9乙方遗弃的大件家具、物品由乙方负责清运。

6.3.10 本小区公共区域的“除四害”消杀服务。

6.4绿化、园林小品

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观景水池的养护与管理,绿地管理及养护措施落实。

6.4.1乙方室内的盆栽植物及私家花园内的植物养护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但必须符合小区

的管理规定,不得妨碍他人安全和有碍统一观瞻。

6.5二次装修管理

6.5.1制定小区《二次装修管理规定》,并进行监督执行;

6.5.2对乙方进行二次装修施工图审核,主要从保护主体结构、消防要求等方面的审核;6.5.3对装修施工人员出入和装修施工材料进出进行监督管理;

6.5.4对装修施工人员和运送材料使用电梯按《二次装修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经物业管理

公司审批后方可使用电梯,并做好电梯的防护工作;

6.5.5对二次装修现场进行检查,检查是否符合《二次装修现场管理规定》;

6.5.6乙方应配合甲方监督管理,并对乙方聘请的装修施工单位或人员违反规定造成他人人

身安全、他人财产以及公共财产损失等负最终责任。

6.6公共安全管理

6.6.1负责门岗、小区内及监控中心24小时值班;

6.6.2建立快速反应的消防、救护机制,协助政府消防及救护工作;

6.6.3对公共安全、消防及其他突发事件协助紧急处理和救助;

6.6.4为维护小区公共利益,制定小区管理规定,负责小区公共秩序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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