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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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税收征纳》
【年(卷),期】2017(000)008
【摘要】为扶持自主就业退役七兵创业就业,现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备案。

【总页数】2页(P39-4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249.214
【相关文献】
1.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落实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J], 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J],
3.湖南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我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及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J],
4.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J],
5.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民政部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具体操作问题的公告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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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退伍军人等税收优惠政策2016.6

残疾人、退伍军人等税收优惠政策2016.6

限额
县级以上人民 政府批准的月 最低工资4倍/ 每人
条件
所持证件
(一)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
当月应退
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
增值税额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纳税人
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
当月实际
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
关键字
文件号
优惠大类
具体政策
财税【2016】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年第33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民政局、北京
增值税
市残疾人联合会公告
2014年第10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
告2015年第1号
限额内增值税即征即退
财税【2015】72号 残疾人
财税[2010]121号
残疾人保障金 城镇土地使用税
每人每年4000 元
享受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条优惠政策的人员按以下规定
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
等凭证:
(一)按照《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十三条的
规定,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
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
已享受政策情况进行核实,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
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字
样,同时符合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税收政策条件的,可
残疾人员 的范围适 用《中华 人民共和 国残疾人 保障法》 的有关规 定。
计算公式 为:企业 减免税总 额=∑每名 自主就业 退役士兵 本年度在 本企业工 作月份÷ 12×定额 标准。

两个例子读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

两个例子读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税收优惠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
文件内容
财税【2019】21号
一、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 当月起,在三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 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 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定政 策 规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案例)
感谢聆听
A企业2019年度共招用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 退役士兵2名,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名在该企业工 作2个月,另一名在该企业工作4个月,则2019年A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是多少?
解析: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 ∑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 月份÷ 12 ×具体定额标准
文件内容
财税【2019】21号
二、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 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 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 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 为每人每年6000元。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被企业招用
致敬“最可爱的人”
——两个例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案例)
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依照《退役士兵安 置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开办一家个体户, 2019年10月27日办理工商登记,11月3日 开业,则其2019年可享受减免税的限额是 多少?
02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被企业招用(案例)
A企业2019年共招用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 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名, 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名在该企业工作2个月,另一名在该企业工作4 个月,则2019年A企业核算减免税总额是多少?

退伍军人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税收优惠政策
-对享受税收优惠的退伍军人进行动态管理,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应依法取消其优惠资格。
-加强对优惠政策退出过程的监督,确保程序的公开、公正、透明。
十、优惠政策的跟踪与服务
1.建立退伍军人税收优惠政策跟踪服务机制,对享受优惠政策的退伍军人进行定期回访和调查。
-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方式,了解优惠政策实施效果,收集退伍军人的意见和建议。
3.支持退伍军人参与政府采购和公共项目,给予相应的政策倾斜和价格优惠。
-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对退伍军人企业给予加分或价格扣除等优惠措施。
-鼓励退伍军人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服务等公共项目,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和保障。
八、优惠政策的协调与配合
1.财政部门、税务机关应与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退伍军人的身份认定和税收优惠政策的有效衔接。
-利用新闻媒体、政府网站、社会公众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税收优惠政策。
-结合退伍军人就业创业实际案例,制作宣传材料,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开展税收优惠政策教育活动,提高退伍军人的税收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举办税收法律知识培训班,帮助退伍军人了解税收法律体系和优惠政策对税收违法行为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2.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优惠政策的公正、公平、透明。
3.定期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报告优惠政策的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提高政策执行效果。
七、优惠政策的支持措施
1.鼓励金融机构为退伍军人提供贷款支持,对从事生产经营的退伍军人给予优先贷款和利率优惠。
-金融部门应制定具体措施,简化贷款流程,为退伍军人提供便捷的金融服务。
五、优惠政策监督管理
1.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对退伍军人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退伍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税收优惠政策
随着越来越多的退役军人进入社会,他们面临的挑战也越来越多。

为了让退伍军人更好地融入社会,许多国家都推出了退伍税收优惠政策,以帮助退伍军人更好地适应新的社会环境,从而获得更好的经济利益。

首先,许多国家都会减免退伍军人的税收。

这种政策主要适用于职业军人,具体政策标准根据具体国家或地区的政策而定。

一般来说,职业军人可以享受比常人多的减免税收,比如西班牙、荷兰等国家的职业军人可以享受两到三千欧元的减免税收。

这些减免政策有助于改善退伍军人的经济状况,让他们的生活更加宽裕。

此外,退伍军人还可以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根据不同国家的政策,一些国家会解除军人的征税,比如英国和美国,军人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免除税收。

另外,有些国家还允许军人及其家属享受住房补贴,这可以帮助军人更好地安置他们的家人。

此外,为了推动社会就业,一些国家还推出了就业优惠政策,以帮助退伍军人就业。

例如在美国,退伍军人可以享受优惠待遇,比如职业培训和就业支持等,这些政策有助于推动退伍军人就业,大大提高他们的就业率。

最后,一些国家为退伍军人提供就医报销机制,以促进他们获得更好的健康状况。

例如在英国,军人可以享受到免费就医报销服务,这可以保障他们的健康状况,让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新的社会环境。

总的来说,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推出了退伍军人税收优惠政策,
军人及其家属可以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从而得到更好的生活条件。

这些政策既有利于改善退伍军人的经济状况,也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就业机会,从而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

涉及军队的税收优惠政策盘点

涉及军队的税收优惠政策盘点

税政解析税政类涉军税收政策是指涉及军队、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和退 役复员士兵的税收优惠政策,它对加强国防建设和人民军队 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我国现行的税种中,涉及军队、军 转干部、随军家属和退役士兵的税费有13个。

一、涉及军队税收优惠政策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定,涉及军队的税收优惠政 策基本都是法定的,具体内容如下:(一) 基本优惠。

是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减免,主要 包括:1.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 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2.车船税。

《车船税法》第三条第二款和《车船税法实施条 例》第八条规定,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免征车船 税;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是指按照规定在军队、 武装警察部队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军队、武警牌 照的车船。

3.契税。

《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 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4.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 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免缴土 地使用税;自用的土地,是指单位本身的办公用地和公务用 地。

5.耕地占用税法。

《耕地占用税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军 事设施、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医疗机构占用耕地,免 征耕地占用税。

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后,纳税人改变原 占地用途,不再属于免征或者减征耕地占用税情形的,应当 按照当地适用税额补缴耕地占用税。

农村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残疾军人以及符合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 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6.船舶吨税。

《船舶吨税法》第九条第七款规定,军队、武 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免征吨税。

同时,第十条 第二款还规定,在吨税执照期限内,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征用 船舶,海关按照实际发生的天数批注延长吨税执照期限。

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延长扶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延长扶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延长扶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辽宁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2.02.21
•【字号】辽财税〔2022〕34号
•【施行日期】2022.0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税收优惠
正文
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延长扶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各市及沈抚示范区财政局、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公告〔2022〕4 号)关于延长《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 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规定,现将《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扶持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辽财税〔2019〕145 号)中规定的扶持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本通知发布之日前,已征的相关税款,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纳税款或予以退还。

辽宁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22年2月21日。

退伍军人减免增值税账务处理

退伍军人减免增值税账务处理

退伍军人减免增值税账务处理一、计算减免金额在进行退伍军人减免增值税账务处理之前,首先需要计算减免的金额。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退伍军人可享受一定比例的增值税减免。

具体减免比例根据不同情况而定,一般在5%~10%之间。

例如,若某退伍军人符合减免条件,其当月应交增值税为1000元,则可减免的金额为1000元的5%~10%,即50元~100元。

二、冲减应交税金计算出减免金额后,需要将其从应交税金中冲减。

冲减应交税金的账务处理如下:借:应交税金减免退伍军人增值税贷:银行存款/现金三、处理进项税额如果退伍军人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符合进项税额抵扣的条件,则在实际抵扣时应将减免的增值税部分剔除。

例如,若某退伍军人购买了价值1000元的商品,取得进项税额130元(假设税率为13%),则实际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为130元减去减免的增值税部分。

假设减免比例为5%,则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28.5元(130元-130元×5%)。

相应的账务处理如下:借:经营成本/存货128.5元贷:应交税金-进项税额128.5元四、记录账务在记录账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详细记录每一笔业务的相关信息,包括交易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减免金额、应交税金及进项税额等。

这样可以方便后续的账务核对及税务申报工作。

同时,要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避免出现误差。

五、报告税务机关在进行退伍军人减免增值税账务处理后,需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相关情况。

具体报告方式可根据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而定,一般可通过电子申报系统或纸质申报方式进行。

在报告时,需提供完整的账务处理记录及相应的税务申报表,以便税务机关核实并办理相关手续。

同时,要关注税务机关对减免政策的最新通知和要求,以便及时调整账务处理方式,确保合规。

企业退役士兵优惠政策

企业退役士兵优惠政策

企业退役士兵优惠政策
《企业退役士兵优惠政策》
随着工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现代社会对战士的要求更高,士
兵从军期间辛勤付出,受过深厚的教育,有优秀的素质和丰富的知识,拥有宝贵的经历,是全社会的一种财富。

当今中国企业给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给予优惠政策以鼓励他们发挥潜力。

企业退役士兵优惠政策是为招募退役士兵提供就业机会的重要
途径,企业家们应为退役士兵提供优惠政策,让他们更好地深入兵役。

企业招募退役士兵的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免除或减免退伍军人的招聘费用。

许多企业为了确保招聘到真正值得聘用的人员,设立了严格的招聘流程,甚至收取相当高的招
聘费用。

因此,企业应免除或减免退伍军人在招聘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以提高退伍军人就业的效率。

二是给予有关照顾。

应该支持退伍士兵管理和发展自己的能力,给予他们各种有关照顾,如聘用补助金和就业培训等,同时,企业应尊重退伍士兵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剥夺他们的权利。

三是安排定期的就业培训。

有些国家有专门的国家机构负责退伍士兵就业的培训,企业也可以与这些机构合作,安排定期的就业培训,并给予一定的补助金和照顾津贴,让退伍士兵发挥更多的潜力。

四是整合社会招聘资源。

企业可以通过展览会、面试会等方式聘用退伍士兵,也可以利用公益网站等信息平台,将招聘信息发布出去,
整合招聘资源,让退伍士兵有更多的选择。

企业家招募退役士兵的优惠政策,有助于引导退役士兵重新回到社会,从而为社会和企业建立一个完整的工作队伍,以提升企业的生产力和竞争力。

应该大力支持和宣传企业招募退役士兵的优惠政策,从而使更多的退役士兵融入社会。

企业招用退役士兵的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招用退役士兵的税收优惠政策

1、自主就业退伍军人,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抵扣当年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具体依次扣减为:增值税不足以扣减优惠金额,则依次扣减城市建设维护税等税费)
2、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需与其签订一年期以上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当月开始计算,在3年内按照实际招用退伍军人人数,以每人每年最高9000元的定额标准扣减增值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1)若当年税费不足以扣减当年的税费,则不延续至明年留抵,当年的优惠只能在当年扣减,不能留抵至第二年;
(2)一个退伍军人只能享受3年的优惠:退役士兵以前年度没有享受过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或虽然享受了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但不满3年(可享受本扣减优惠至3年期满)
3、若税收优惠金额足以抵扣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时,只能抵扣分支机构的所得税,不能抵扣总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
注:即退役军人与哪家机构签订劳动关系才能抵扣对应的税收优惠金额。

4、税收优惠的计算方式:企业核酸应减免税金额=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本年度在本单位工作月份/12*具体定额
(定额按照最高的9000元为例,例如:小林2月份在本单位签订5年劳动合同,并且在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则具体计算减免税总金额为=11/12*9000=8250元)
5、需要留存备查文件有:退役军人证原件、劳动合同副本、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记录、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本年度在单位上班时间表。

退伍军人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创业税收优惠政策现在退伍军人做创业也是有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享受的,这税收的优惠政策是指什么呢?下面跟着店铺一起来看看退伍军人创业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创业税收优惠政策一、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纳税人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年的,应当以实际月份换算其减免税限额。

换算公式为:减免税限额=年度减免税限额÷12×实际经营月数。

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二、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准,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本条所称服务型企业是指从事现行营业税“服务业”税目规定经营活动的企业以及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登记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纳税人按企业招用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定企业减免税总额,在核定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纳税人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为限;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大于核定减免税总额的,以核定减免税总额为限。

2020北京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2020北京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2020北京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2020北京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1、退伍军人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财税〔2005〕18号文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26号)第一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93号)第三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随军家属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84号)第二条、规定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个体经营是指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军队转业干部、城镇退役士兵、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凡雇工8人(含8人)以上的,无论其领取的营业执照是否注明为个体工商业户,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均按照新开办的企业。

2、其他:国务院颁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12条规定:“义务兵入伍前原是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和技术学校)未毕业的学生,退伍后要求继续学习而本人又符合学习条件的,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原学校应在他们退伍后的下一学期准予复学。

如果原学校已经撤销、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在原学校复学确有困难,可以由本人或者原学校申请县、市以上教育部门另行安排他们到相应的学校学习。

”《征兵工作条例》第25条规定:“依法可以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服现役,原就读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也有相应规定,如《天津市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第13条规定:“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以服现役。

学生依照前款规定应征服现役的,原就读学校应当保留其学籍;退出现役后复学的,学校可以酌情减免学费;本人申请调整专业的,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照顾,妥善解决。

”《上海市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暂行办法》第17条规定:“退役士兵在校入伍未完成学业的,退役后可以回原学校复学。

退役军人税收减免办理流程

退役军人税收减免办理流程

退役军人税收减免办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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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兵如何给家族企业免税

当兵如何给家族企业免税

当兵如何给家族企业免税在许多国家,当家族企业的一员在服役期间,可以获得免税或减税的优惠。

这些政策旨在支持军人及其家人,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他们的经济负担。

本文将探讨当兵如何给家族企业免税的相关政策和实施方法。

军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1. 家族企业所有者的税收优惠许多国家针对家族企业所有者制定了税收优惠政策。

在一些国家,家族企业所有者在服役期间可以暂时免除一部分税款,或者延迟缴纳税款。

这些政策的实施可以让军人在提供国防服务的同时保持家族企业的经营稳定。

2. 军人家庭成员的税收优惠除了家族企业所有者本人,军人家庭成员也可能享有税收优惠。

在一些国家,军人的配偶和子女可以享有减免或免除一部分税款的政策。

这些优惠可以缓解家庭经济压力,支持军人在家庭和工作之间取得平衡。

3. 退伍军人的税收优惠退伍军人往往面临重新融入社会和就业市场的挑战。

为了支持他们顺利过渡,一些国家对退伍军人提供一定期限内的税收优惠。

这些优惠可以鼓励他们创业或重新进入家族企业,并为企业发展提供动力。

实施方法1. 了解国家税收政策首要步骤是了解所在国家的税收政策和相关法规。

不同国家对军人和家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因此需要仔细研究和咨询相关部门。

2. 提供证明材料在申请税收优惠时,通常需要提供军人服役证明和家族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确保这些材料齐全和准确,可以加快申请审批的过程。

3. 咨询专业人士如果对税收政策和申请流程不了解,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如税务顾问或律师。

他们可以提供详细的指导和帮助,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结语在当今社会,军人为家族企业提供免税优惠是一种社会责任和对军人家庭的尊重。

通过了解税收政策、提供证明材料和咨询专业人士,军人可以有效地为家族企业免税,同时保障国家安全和家庭经济的稳定发展。

以上是关于当兵如何给家族企业免税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退役士兵税收减免账务处理

退役士兵税收减免账务处理

退役士兵税收减免账务处理随着我国国防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士兵在完成光荣使命之后退役回到了社会。

对于这些退役士兵来说,税收减免是重要的福利之一。

然而,在退役士兵们享受这一政策的过程中,账务处理也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退役士兵税收减免政策的背景、具体操作步骤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详细说明为退役士兵提供优惠的税收政策以及相应的账务处理流程。

一、退役士兵税收减免政策背景退役士兵税收减免政策的出台,旨在表彰和回报国家的英雄,为他们在复员创业、就业、创新创业等方面提供便利和支持。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可以享受个税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等优惠政策。

具体操作步骤1. 提供相关材料退役士兵需要向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相关材料,以证明其符合享受税收减免的条件。

常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件、退役证、复员安置证明等。

此外,如果退役士兵希望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还需提供创业或就业相关证明文件。

2. 填写申请表格退役士兵在提供相关材料后,需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表格中会涉及到个人信息、税收减免类型、享受期限等内容。

在填写表格时,退役士兵应认真核实所填写信息的准确性。

3. 提交申请表格填写完申请表格后,退役士兵需要将其提交给所属税务部门。

此外,还需注意及时缴纳应纳税款,在享受税收减免政策过程中,仍需按规定缴纳一定的税款。

4. 审核及核准税务部门会对退役士兵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核准。

在这个步骤中,退役士兵需要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如提供补充材料、解答问题等。

5. 实施税收减免一旦申请通过并获得核准,退役士兵将享受相应的税收减免政策。

根据不同的减免类型,享受期限和具体减免金额也有所不同。

在此期间,退役士兵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政策要求,确保资金的正确使用。

注意事项1. 熟悉政策细则退役士兵在退役后应及时了解相关的税收减免政策细则,以明确自己享受政策的条件和流程。

可以通过政府官方网站、咨询热线等渠道获取最新信息。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简介课件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和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简介课件
●留存备查资料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 役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 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中国人 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第 一 节/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11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政策基本 内容
财税〔2019〕21号:企业招用自主就 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 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 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 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 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 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3.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本年度在企业工作时间表(见文件附
件)。
第一节/
04 其他军人相关税收优惠
18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随军家属就业
◆为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 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 3年内免征增值税。
◆退役士兵以前年度已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 享受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 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可按本通知规定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享受方式
自行申报,留存资料备查
●留存备查资料为:
1.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 出现役证》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 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中国人民武 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2.企业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的劳动合同(副 本),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记录;
26
享受主体及优惠内容

退役士兵减免可以一次性扣除吗?

退役士兵减免可以一次性扣除吗?

退役减免可以一次性扣除吗?税局有要求,假如公司招聘退役士兵,那就是能够享有所得税减免的现行政策.在公司有招骋退役士兵新员工入职后,会计也必须解决税金减免的难题,这时会造成一些疑惑,例如是退役士兵减免能够一次性扣减吗?或是每一个月只有扣减在其中一部分呢?退役士兵减免能够一次性扣减吗不能.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退伍军人部有关进一步帮扶独立学生就业退役士兵自主创业学生就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告》(税务总局〔2019〕24号)的要求:二、公司招用独立学生就业退役士兵,与其说签署一年之上限期劳动合同书并依规交纳社会保险金的,自签署劳动合同书并交纳社保当月起,在三年内按具体招用总数给予预算定额先后扣除所得税、城市维护保养基本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区文化教育附加和所得税特惠.预算定额规范为每人每天600零元,最大可上调50%,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市人民政府可依据本地域具体情况在这里力度内明确实际预算定额规范.公司按招用总数和签署的劳动合同书時间计算公司减免税总金额,在计算减免税总金额内每月先后扣除所得税、城市维护保养基本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区文化教育附加.公司具体应交纳的所得税、城市维护保养基本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区文化教育附加低于计算减免税总金额的,以具体应交纳的所得税、城市维护保养基本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区文化教育附加为限;具体应交纳的所得税、城市维护保养基本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区文化教育附加超过计算减免税总金额的,以计算减免税总金额为限.缴税本年度终结,假如公司具体减免的所得税、城市维护保养基本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区文化教育附加低于计算减免税总金额,公司在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以差值一部分扣除所得税.当初扣除不完的,不会再结转成本之后本年度扣除.独立学生就业退役士兵在公司工作中不满意一年的,理应按月计算减免税额度.计算方法为:公司计算减免税总金额=Σ每名独立学生就业退役士兵年度在本企业工作中月份÷12×实际预算定额规范. 城市维护保养基本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区文化教育附加的计税基础是享有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现行政策前的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公司招用独立学生就业退役士兵享有的减免能够用以所得税吗?公司招用独立学生就业退役士兵,与其说签署一年之上限期劳动合同书并依规交纳社会保险金的,自签署劳动合同书并交纳社保当月起,在三年内按具体招用总数给予预算定额先后扣除所得税、城市维护保养基本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区文化教育附加和所得税特惠.退役士兵减免能够一次性扣减吗?退役士兵减免的税金现行政策每一个省份的要求或者规定都不一样,会计在解决退役士兵减免扣减事项时,务必要依据本地税局的实际要求来解决,要不然盲目跟风扣减有扣错的状况,牵涉到税金解决起來也较为难.。

退伍军人开店有何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开店有何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开店有何优惠政策?省民政厅: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可凭《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在3年内免交5类行政事业性费用。

同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在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和个人所得税。

退伍军人税收优惠政策汇编来源:作者:日期:10-01-09国家之所以在税法中要规定减税、免税,是因为各税种的税收负担是根据经济发展的一般情况的社会平均负担能力来考虑的,税率基本上是按平均销售利润率来确定的,而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不同的纳税人之间或同一纳税人在不同时期,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负担能力上会出现一些差别,在有些情况下这些差别比较悬殊,因此,在统一税法的基础上,需要由某种与这些差别相适应的灵活的调节手段,即减税、免税政策来加以补充,以解决一般规定所不能解决的问题,照顾经济生活中的某些特殊情况,从而达到调节经济和促进生产发展的目的。

三、纳税人办理减免税的程序:符合政策性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办理减免税手续,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征收机关按审批权限审批。

具体手续如下:1、纳税人持申请报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主管征收机关大厅领取《减免税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后,报送到主管征收机关办税大厅,同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2、主管征收机关对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表》及有关证明、资料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根据分局分管领导审批意见,属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无论同意与否均拟文答复纳税人。

属权限范围外的,应填写《减免税呈批表》报市局审批。

经市局审批同意减免税的,由征收机关将《减免税申请表》和同意减免税的批复文件送纳税人一份。

经同意减免税的企业,在减免税期间应按期填报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经营收入的情况。

3、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

享受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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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军人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一、纳税人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时,依法享受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了解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的规定以及与纳税程序有关的情况;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纳税人依法享有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的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控告和检举税务机关、税务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减免税的概述
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课税对象的鼓励或照顾措施。

减税是从应征税款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免征全部税款。

减税、免税规定是为了解决按税制规定的税率征税时所不能解决的具体问题而采取的一种措施,是在一定时期内给予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同时也是税收的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具体体现。

正确制定并严格执行减免税规定,可以更好的贯彻国家的税收政策,发挥税收调节经济的作用。

减税、免税可以分为三种基本形式:税基式免税、税率式免税、税额式免税。

减税、免税按照其在税法中的地位,可分为三类:法定减免、临时减免、特定减免。

国家之所以在税法中要规定减税、免税,是因为各税种的税收负担是根据经济发展的一般情况的社会平均负担能力来考虑的,税率基本上是按平均销售利润率来确定的,而在实际经济生活中,不同的纳税人之间或同一纳税人在不同时期,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在负担能力上会出现一些差别,在有些情况下这些差别比较悬殊,因此,在统一税法的基础上,需要由某种与这些差别相适应的灵活的调节手段,即减税、免税政策来加以补充,以解决一般规定所不能解决的问题,照顾经济生活中的某些特殊情况,从而达到调节经济和促进生产发展的目的。

三、纳税人办理减免税的程序:
符合政策性减免税条件的纳税人办理减免税手续,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征收机关按审批权限审批。

具体手续如下:
1、纳税人持申请报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到主管征收机关大厅领取《减免税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后,报送到主管征收机关办税大厅,同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

2、主管征收机关对纳税人的《减免税申请表》及有关证明、资料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并根据分局分管领导审批意见,属审批权限范围内的,无论同意与否均拟文答复纳税人。

属权限范围外的,应填写《减免税呈批表》报市局审批。

经市局审批同意减免税的,由征收机关将《减免税申请表》和同意减免税的批复文件送纳税人一份。

经同意减免税的企业,在减免税期间应按期填报纳税申报表向税务机关申报经营收入的情况。

3、减税、免税期满,应当自期满次日起恢复纳税。

享受减税、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减税、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未依法纳税的,税务机关应当予以追缴。

四、退伍军人税收优惠政策
(一)营业税
1、军转干部就业免税。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专业干部,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国转联2001]8号、财税[2003]26号)
2、为安置军转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军转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及其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国转联2001]8号、财税[2003]26号)
3、转业军人自主择业免税。

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和为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而新开办的安置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含60%)以上的企业,从2003年5月1日起,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已经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和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企业,如果已按国转联[2001]8号文件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可继续执行到期满为止;没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自本通知生效之日起, 3年内免征营业税。

个体经营是指其雇工7人(含7人)以下的个体经营行为。

(财税[2003]26号、财税[2005]18号)
4、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

(财税[2004]93号)
5、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财税[2004]93号)
6、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财税[2004]93号)
(二)企业所得税
1、军转干部就业免税。

对为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而新开办的企业,凡安置军转干部占企业总人数60%及其以上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2001]国转联8号、财税[2003]26号)
2、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商业零售企业。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商业零售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不足职工总数30%,但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可按计算的减征比例减征企业所得税。

减征比例=(企业当年新招用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人数÷企业职工总数×100%)×2。

(财税[2004]93号)
3、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

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于新办的从事商品零售兼营批发业务的商业零售企业,凡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每吸纳1名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每年可享受企业所得税2000元定额税收扣减优惠。

当年不足扣减的,可结转至下一年继续扣减,但结转期不能超过两年。

(财税[2004]93号)
(三)个人所得税
1、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免纳个人所得税。

(条例第4条)
2、军转干部就业免税。

从2003年5月1日起,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2001]国转联8号、财税[2003]26号)
3、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免税。

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国办发(2004)10号]
4、转业干部自主择业免税。

从2003年5月1日起,从事个体经营的军队转业干部,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2001]国转联8号、财税[2003]26号)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
1、对为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就业而新办的商业零售企业,当年新安置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财税[2004]93号)
2、对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财税[2004]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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