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岛市水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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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岛市水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青岛市预算绩效管理条例》、《中共青岛市委办公厅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青办发〔2016〕24号)的精神以及《青岛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度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编写和提报工作的通知》(青财预评〔2018〕2号)的要求,我局编写了2017年度水利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现予以公开。

一、专项资金绩效情况

(一)专项资金设立情况

设立时间:2015年1月1日。

设立依据:

1、《财政部水利部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2011〕48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政发〔2011〕20号);

3、《关于印发《山东省国有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综〔2011〕186号);

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山东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发〔2011〕31号);

5、《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6]181号);

6、《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农〔2017〕10号);

设定用途:

1、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主要用于重大引水调水工程、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骨干河道治理、滞洪区建设以及江河湖库水系联通工程等。

2、农村水利设施建设,主要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及更新改造、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灌溉计量设施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

3、水利防灾减灾,主要用于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海堤建设、防汛抗旱、防汛抗旱物资购置及管理等。

4、水资源节约与保护,主要用于水资源监测和监控能力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生态调水和用水结构调整、节水型社会建设等。

5、水利工程设施维修养护,主要用于区(市)级及以下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大沽河管护养护、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及维修等。

6、水利现代管理,主要用于推行河长制、水利信息化建设、水利科技研究与推广应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利扶贫、水利规划及前期工作等。

7、根据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其他需要市财政支持的试点或项目等。

(二)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2017年的绩效目标:

一是水源建设及配置资金:实施数字大沽河工程、大沽河拦河闸坝工程、小沽河七岌拦河堰工程、大沽河原有橡胶坝维修加固工程等工程,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量、水质监测,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完成重点水利工程还本付息、尾款支付以及缴纳长江水基本水费。

二是防汛抗旱资金:加强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和水毁修复,提高抵御灾害的能力,保障防汛抗旱安全;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加强防汛信息系统和水文监测站点运行维护;实施洙河、南胶莱河等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大沽河水文站建设等工程,提高河道重点河段的防洪减灾能力,满足大沽河流域水文监测要求;采购防汛抗旱物资,筹建具备信息化、机械化为一体的市级新型防汛抗旱物资应急储备中心。

三是农村水利设施建设资金:完成2015-2016年度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第三方验收,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实施水利科技与推广项目,为水利建设发展提供科学技术支持;完成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支付世行节水灌溉贷款项目尾款。

四是水利管理养护资金:做好水利前期工作,加强大沽河各闸坝、水土保持站监测站点管理维修养护和市级防汛物资储备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和设施的正常运行;开展水利工程质量鉴定与

检测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加强大沽河管理和执法检查,做好水利宣传培训等工作。

2、绩效目标完成程度:

2017年水利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已完成。

3、资金管理和使用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我市财政、发改等有关部门对水利工作的支持,落实市级财政投入政策,多方筹措解决水利建设资金,较好地保障了中央补助项目配套资金落实和我市水利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

二是加强投资计划管理,认真落实市级水利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分配方式、补助比例和执行管理等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水利专项资金预算申请、报批、下达、执行等程序,采取召开水利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月调度会、加强现场督查等措施,确保了年度水利投资计划的执行和完成。

三是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力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支出。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和概算拨付款项,坚决杜绝截留和挪用问题。积极配合市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形成了事前审查、事中督查、事后检查相结合的良好监管机制。

四是严格监督和管理项目资金。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项目进度支付资金,每笔支付款均按照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项目管理处室确认、财务部门审查、领导审批等程序进行。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直接支付到项目单位,减少中间环节,确保了项目

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五是建立资金使用调度制度,每月对年度水利项目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调度,定期通报水利项目资金拨付情况,有效地提高了水利专项资金的执行率。

二、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情况

(一)2017年专项资金预算批复情况

青岛市财政局以《关于批复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青财预指〔2017〕2号),下达2017年青岛市本级水利专项资金市预算89590.52万元。

(二)2017年项目安排情况

1、安排情况:

2016年水利专项资金共安排4大类项目,项目数量为37个,项目承担处室(单位)为14个。

2、各项目绩效情况:

(1)省黄水东调应急工程项目配套费。预算安排数为37002万元,预算执行数为37001.73万元。资金使用单位为山东省水利厅。该项目绩效目标是:按照省要求,及时缴纳我市承担黄水东调应急工程项目三分之一资本金,尽快实施黄水东调应急工程,早日实现工程通水,解决青岛市面临的城市供水水源严重不足问题,提高我市城市供水保障能力。该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

(2)大沽河沙湾庄、袁家庄橡胶坝维修加固工程。预算安排数为221万元,预算执行数为93.98万元。该项目绩效目标是:对2016年已完工的大沽河袁家庄、沙湾庄2座橡胶坝维修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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