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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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广东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儋州分公司
乙方(业主): 身份证号码:
本物业名称:XX小区
坐落位置:XX小区栋单元房,面积平方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一)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
(二)根据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并书面告示;
(三)建立健全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四)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管理制度的行为;
(五)依据本协议定期向乙方收取物业服务费用;
(六)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甲方的工作人员因维修、检查、安装等需要,进入乙方物业时,应预先通知乙方;
(七)物业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已经或者即将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乙方应当及时应急维修或抢险;乙方不履行或者无法履行应急维修或抢险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甲方)在有第三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或者派出所民警或者相邻业主)见证下可进入乙方物业内部应急维修或抢险;维修或抢险中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在甲方经营能力许可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等有偿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监督甲方的物业管理服务行为,就物业管理的有关问题向甲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配合甲方管理服务工作,自觉遵守XX小区《临时管理规约》、《业主手册》等本物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本协议,共同管理好小区物业;
(三)依据本协议及时向甲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和相关费用;
(四)不得占用、损坏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饰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应事先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允许后实施;工程结束后,乙方须在约定的期限内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恢复原状,如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五)对承租、使用人及访客等人员,违反本物业的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损害,由乙方承担民事连带责任;
(六)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一)楼宇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二)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业主、物业使用人户外共用的上下水管道、雨水管、共用照明、供电线路、道路、化粪池、沟渠、井、电梯;
(三)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日常养护和管理;
(四)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文化、健康、娱乐场所和业主会所、自行车棚;
(五)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小区共用设施设备、楼宇共用部位的日常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六)本小区内交通、车辆停泊秩序管理;
(七)本小区内消防设施设备安全管理;
(八)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防监控、智能监控、巡视检查、出入口执勤管理;
(九)管理、保存与物业管理有关的本小区工程图纸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产权资料、业主、物业使用人档案资料;
(十)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十一)业主、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由甲方接受委托有偿提供维修、养护服务;
(十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针对本小区物业的具体管理办法;
(十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物价局批复的收费标准收取本小区各项物业管理费用;
(十四)为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提供的有偿便民服务;
(十五)生活配套项目及会所的经营和管理;
(十六)对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各项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予以制止、批评教育、要求恢复原状、要求整改、要求赔偿损失、要求承担违约金或者进行法律诉讼等处理措施;
(十七)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一)房屋外观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
2、单元、门户、路标有明显标志;
3、保持规划原貌、无违反规划私搭乱建,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
(二)设备管理
1、维护各种设备的运行正常;
2、对设备定期保养、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并有记录;
3、对设备的保养、维护、维修按操作规程进行,防止事故发生;
4、遇故障及时派维修人员处理,解决。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1、保持小区的整体规划,无违章建筑,占用公共场所现象;
2、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护,完好率达95%以上。
(四)环境卫生管理
1、保持小区环境卫生干净、舒适;
2、实行垃圾日产日清,雨天及时清理区内主路、支路的积水、;
3、环卫设施定期清洗、消毒;
4、保持小区公共部位干净、无卫生死角。
(五)绿化管理
1、定期对园林绿化修整成型,除枯枝、杂草、补种,使花草树木保持良好形态;
2、定期地对苗木进行杀虫治病、防虫害、施肥。
(六)交通车辆管理
1、实行人车分流,凭证出入的管理制度;
2、保持小区交通秩序畅通,无乱停乱放现象;
3、设置交通、车辆停放标识指示牌。
(七)公共秩序维护服务
1、公共秩序维护实行24小时服务;
2、加强与当地派出所联系,及时沟通情况;
3、公共秩序维护人员有良好的精神面貌,严明的纪律,主动为业主服务。
(八)消防管理
1、定期检查保养消防设施、设备,使设施、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运行;
2、定期检查,清除火灾隐患;
3、利用宣传栏、布告栏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
(九)维修服务
1、发生维修,正常工作时间内维修人员30分钟内到达现场;
2、维修及时率100%,维修合格率达95%以上。
第四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一)物业管理服务费按儋州市物价局批复标准执行:
1、商铺、商业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50元;
2、高层住宅(带电梯)物业管理服务费每月每平方米1.20元;
3、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个车位每月90.00元,临时停车每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