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各中心小学、中心初中,市直学校(幼儿园):

为及时了解我市教职工队伍基本情况,现将《教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符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人员情况登记表》发给你们。现就填报上述两表工作函告如下:

1.从网上下载《教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用A4纸正反两面印制成一张表格,迅速组织全体人员填写(由本人填写,不得由他人代替),应填的所有栏目都要填写,校长审核签名,学校盖章。

2.按照《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及《关于贯彻<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执行口径》(泰职办字〔2010〕1号)(泰州教育网)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核教师提供的材料,指派专人填写《符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人员情况登记表》,填表时按学校将符合高、中级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分表填写。

3.报送材料要求及时间安排:

(1)《教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按人事档案编号顺序排列;

(2)报送《符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须携带学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供审

核(论文论著等,由学校审核);

(3)时间安排如下:

6月1日(星期二)上午城黄片宣堡片

下午黄桥片

6月2日(星期三)上午曲霞片蒋华片

下午城区小学、初中

6月3日(星期四)上午城区高中、幼儿园

附件一:《教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二:《符合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人员情况登记表》

泰兴市教育局人事科

二O一O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教职工基本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

1.填表对象为在编教职工。

2.“姓名”应与原个人档案中有关履历表所填的一致,不要随意更改,特别注意不得用同音字代替,例如“红”“宏”“洪”;“兵”“斌”“彬”;“小”“晓”等。

3.“出生年月”应与原个人档案中一致,确定退休时间时仍以原个人档案中相关材料为依据。

4.“取得何种教师资格”应填“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中教师资格”“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职

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资格”“职业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等。

5.“现工作岗位”要如实填写,主要包含教师、实验员、图书资料员、财务、校医、安全管理、工勤(具体到厨师、门卫、水电、文印等)等。

6.“任教学科”按现在实际任教的学科填写,教两门及以上学科的填主教××学科及兼教××学科。

7.“健康状况”患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已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要如实填写病种,其他人员填“良好”或“一般”。

8.“何时何处受何种奖励”栏目主要填写获县级及以上级别的奖励,金钥匙指导奖不填。

9.“学习经历”从初中填起。

10.家庭主要成员只填写与本人共同居住的父母(公婆、岳父母)及配偶、子女,其他不填。

11.工作单位填具体的学校,例如“分界镇中心初中”,“分界镇湖头初中”,“元竹镇申庄小学”。

12.学校审核意见由中心校或市直学校签署。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