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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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东环高速公路S01合同段试验管理实施细则及检测频率

青岛建工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青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河源市东环高速公路S01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二○一三年六月

工程概况

本项目工程(河源东连接线LK0+000~LK3+732.121)为河源市东环高速公路的一部分,位于河源市东城区,起于河源东互通立交,终于东环快速路,直连建设路。公路等级为一级,设计速度

80Km/h.

起点至隧道段位于紫金县临江镇,终点段位于河源市源城区。中段穿过高峰顶山峰(设隧道)后,路线从赤坑水库下侧通过。

工程规模如下表:

试验管理实施细则及检测频率

第一章总则

1、试验工作人员是工程试验和质量检测的专职人员,需持证上岗,不得兼职。工地试验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跟班作业。需休假、出差或学习时,必须把工作交接清楚,且有交接记录。接收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试验员离岗前需向项目部工地试验室报告,必要时工地试验室派专人监督交接工作。

2、试验室必须制定管理规定,包括试验员职责、各种操作规程及仪器设备保管制度等,张贴上墙并认真执行。试验工作人员应讲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施工操作规程和偷工减料行为应坚决制止。严格进行施工控制,把好质量关。

3、工作中应做好工作日志,对试验记录、试验委托单和报告等资料要认真填写,字迹应清楚工整。爱护试验器具,定期做好试验器具的养护工作。

4、试验人员对监理工程师应谦虚礼貌,并向监理工程师解释试验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如有困难,可由技术主管或工地试验室主任向其解释和磋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1、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其主要职责为:

(1)负责全线试验工作的管理、协调。

(2)定期做好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维护保养各类仪器设备,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对本标段所使用的各种主要工程材料,按规定频率取样检测,对不能检验的材料及时送检。

(4)做好各种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和选定工作,确定路基填土的压实参数。

(5)接受砼、砂浆检查试件,并进行标准养护。到规定龄期进行强度试验,并出具试验报告。

(6)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抽检工作,承接上级领导下达的试验检测任务。

(7)每月做好计量支付所需的各类试验资料及报表。

(8)加强施工现场的质量控制,随时抽检工地所用材料质量。

2、设专职试验员,在技术主管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作职责为:(1)做好各种工程材料的取样和送样工作。

(2)按施工规范及试验规程制作砼、砂浆检查试件,在规定龄期前送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养护及试验,同条件养护的试件应保证试件与本体同条件养护。

(3)严格检查施工中砼、砂浆施工配合比执行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杜绝质量事故。

(4)检查各种工程材料的质量及堆放是否符合要求。

(5)做好路基土石方压实检测工作。

(6)及时整理各种试验资料上报项目部。

第三章工程材料质量控制

凡送往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必须出具出厂合格证并规定复检合格后方能使用。各种材料质量要求如下:

(1)水泥:应有供应单位提供的出厂试验报告单,并按水泥品种、强度等级和出厂编号分批检查验收。对于重要结构部位的水泥,或对水泥质量有怀疑以及水泥出厂日期逾三个月者,使用前应复检并按结果使用。

(2)粗、细集料:应符合相应质量指标,并按不同的产地、规格和品种分类处贮放,使用前应对其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和抽样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3)钢材:在进入工地前,应附有生产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现场应检查钢材的外观质量,如裂缝、结疤、气泡、伤痕及锈蚀程度等,并根据实际情况抽样鉴定;对钢筋质量有怀疑或类别不明时,根据实际情况抽样鉴定;经检查合格的钢材在加工和安装过程中发现某种异常情况(如脆断、焊接性能及

机械性能均不正常),应及时取样做成分分析,根据试验结果确定使用办法。

(4)外加剂:根据工程需要,可在拌制混凝土时加入适量的外加剂。外加剂在使用前通过试验确定其性质、配制方法、最佳用量和最佳掺法。运到工地的外加剂应分类分批存放,并做好防潮防水工作,以防变质。变质的外加剂不能使用。

(5)砼、砂浆拌制和养护用水:饮用水可直接使用,对水质有疑问时应取样试验。

(6)路基填料:每一料场的每种土质应分别取样,通过试验确定压实参数,土质变化时随时取样,试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质量指标。

(7)其它材料;按照有关规范执行。

第四章施工控制

一、混凝土及浆砌工程

1、施工前,各施工部位应向项目部工地试验室申请理论配合比。根据现场集料含水率,请试验员将理论配合比换算成施工配合比,并填好施工配料单经在技术主管审鉴后经监理确认,提供给施工负责人作为施工依据。每个工点均应挂牌施工,牌上内容包括:工程名称及里程,施工队或班组,砼(砂浆)设计强度等级,技

术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等。

2、混凝土搅拌站应按配料单上材料规格、数量,指定专人计量。电子秤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能准确对材料进行计量。每盘砼材料的称量允许偏差应为:水泥及干燥状态的掺和料±2%;粗、细骨料±3%;水、外加剂±1%;骨料含水率每天开盘前测定并据此调整施工配合比。

3、各种材料的质量要求详见第三章,取样规定详见附录2。

4、砼拌制、灌注应做如下质量检查:

(1)各种材料的外观检查、配料和拌和正确性检查控制,每工作班次至少两次。

(2)新拌砼坍落度及和易性试验每两小时一次。

(3)砂、石含水率试验和配合比的调整,每日开工前检查一次,开工后如有变化,应增加检测次数。

(4)拌和时间每盘检查,应采用分次投料搅拌工艺;在掺用外加剂时,搅拌时间按工艺要求办理。

5、检查试件的取样:

(1)不同强度等级、不同配合比砼(砂浆)及不同工程部位(如基础、墩身、台身及盖梁等)小于200m3应制作不少于2组试件; 大于200m3制作不少于3组试件;小型构件,每批或每工作班制作试件2组。砂浆每工作班制作试件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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