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热断桥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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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隔热断桥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合同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建筑地点:
施工单位:
铝合金门窗
制作安装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友好协议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工程施工图纸确定以下承包内容
(1)负责铝合金门窗工程安装设计方案的优化,但需要经过甲方、原设计院确认后方有效。
(2)铝合金门窗工程的制作安装,窗框外围采用聚氨酯发泡填充,窗框周边打胶,如发现漏水现象,一切返工、维修及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包工、包料、包安装、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包工程资料、包竣工资料。
(4)开工前,乙方现场丈量尺寸,绘制窗型图,经机房确认窗型及开启方向等因素后方可施工。
(五)承包综合单价:平开窗、外上悬窗:元/m2;推拉窗元/m2;平开门元/m2
(六)综合单价包含人工、材料、辅材、制作、运输、安装、检测、资料、税金、利润等所有费用以及给予总包单位的综合管理费用。
第二条工程量核算
本工程按结算时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调整合同总价。结算时工程量按铝框外围(含辅管、辅框)面积计算。工程变更增减部分工程量根据现场签证结算。
第三条工期
进场日期为:年月日。乙方必须跟进总包单位的土建进度(以甲方工程部提出进度,三方签字为准)。在履约过程中,根据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乙方责任、不可抗力等因素所延误的工期,经甲方签证认可后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每拖延一日,乙方给予甲方按合同结算价款的5‰/日的赔偿。如乙方无故拖延15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铝合金门窗验收规范。
(二)保修期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保修期为壹年。
(三)凡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相关保修工作均由乙方负责。
(四)凡是乙方未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或因乙方的设备材料、构件、配件等质量不合格引起的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保修并承担全部费用。(五)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铝合金门窗验收规范及乙方所提供的样板窗标准验收。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
①铝合金型材:采用牌隔热断桥型材,隔热条采用PA66,型材系列为 58系列
隔热平开门窗。隔热条、隔热断桥型材的厚度及宽度必须满足设计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②玻璃:住宅门窗玻璃采用5+12A+5中空浮法玻璃;窗玻璃≥1.5㎡的玻璃需要钢
化处理、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900mm的落地窗、外悬窗及门玻璃均采用双钢化中空玻璃。(不得违反规范要求)
③胶类:组角胶:牌双组份组角胶;发泡剂:;玻璃胶、密封胶:
五金配件:五金配件,内开内倒带防误装置。
④纱窗采用可拆卸固定纱窗。
⑤工程所使用的型材、配件在合适部位以不易擦除的方式注明“”字样(以
汉字或者汉语拼音的形式)。
(二)材料设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技术说明。甲方、监理如对材料设备有异议,应进行检验,检验费用乙方负责。
(三)施工前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封存样板。
(四)验收前甲方要求对钢化玻璃做破坏性抽验,且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工程款由甲方支付:根据工程实际施工进度,门窗外框全部安装完成后付至合同额的40%,窗扇全部安装完成付至合同额的80%,外墙打胶完成,纱窗安装完成,向总包单位移交所有的检验评定资料且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总价款的95%。余款转为保修金,保修期满壹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次性支付。工程款以40%承兑汇票和60%现金方式支付,不贴息。乙方必须提供市当地税务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付款。(所有罚款构成工程款一部分,由乙方开具合法发票)
第七条担保
(1)乙方投标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凭收据退款。
(2)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且通过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如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违约的,则甲方有权利扣除相应违约金,如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甲方还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索。
第八条双方责任
(一)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
2、委派管理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3、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即时书面通知甲方。
4、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5、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6、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
7、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现场。
8、向总包方支付施工临时用水、电费用。
9、窗玻璃卫生竣工清理。
10、乙方负责交付使用前的成品保护工作。
11、乙方自行协调、承担相关材料及成品、半成品的运输(含垂直运输等)等费用。
12、接受总包方在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等方面的管理;
(二)甲方责任:
1、开工前甲方组织图纸会审。
2、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3、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工期顺延:
1、因工程设计变更,使已完成的工程拆改;
2、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
(二)乙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视为违约,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经屡劝不改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给予辞退;
1、不能按照甲方认可的优化设计图纸施工;
2、施工所用材料达不到甲方认可的标准或者偷工减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