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坡地民用建筑设计规范》课件

合集下载

民用建筑设计规范(GB50352)ppt课件

民用建筑设计规范(GB50352)ppt课件
12

3 、建筑物和建筑突出物均不得向道路上空直接排
泄雨水、空调冷凝水及从其他设施排出的废水。
4、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另
行划定建筑控制线时,建筑物的基底不应超出建筑控制
线,突出建筑控制线的建筑突出物和附属设施应符合当
地城市规划的要求。
5、属于公益上有需要而不影响交通及消防安全的建
3、 基地应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方向通向城市道路的 (包括以基地道路连接的)出口;
4、 基地或建筑物的主要出入口,不得和快速道路直接连接, 也不得直对城市主要干道的交叉口;
10
• 5 建筑物主要出入口前应有供人员集散用的空地,其面 积和长宽尺寸应根据使用性质和人数确定; 6 绿化和停车场布置不应影响集散空地的使用,并不宜 设置围墙、大门等障碍物。
20m; 5、 当基地道路坡度大于8%时,应设缓冲段与城市道路连接;
4.1.6 大型、特大型的文化娱乐、商业服务、体育、交通等人 员密集建筑的基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基地应至少有一面直接临接城市道路,该城市道路应有足 够的宽度,以减少人员疏散时对城市正常交通的影响;
2、 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应按建筑规模或疏散人数确定,并 至少不小于基地周长的1/6;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 2者为半地下室。 13、 设备层 mechanical floor
建筑物中专为设置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和配变电等的设备和管道且供 人员进入操作用的空间层。 14、 避难层 refuge storey
建筑高度超过1OOm的高层建筑,为消防安全专门设置的供人们疏散避难 的楼层。 15、架空层 open floor
• 2术语
• 1、建筑地基 construction site

《坡地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坡地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重庆市建设委员会2004年3月5日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重庆市设计院主编的《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专家组审查通过,现批准该标准为强制性重庆市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该标准由重庆市建委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2004年3月5日目次1 总则2 术语3 坡地建筑防火设计高度及建筑类别4 坡地建筑消防扑救场地5 坡地建筑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设置楼层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结合重庆市的特殊地形条件和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主要是明确坡地高层民用建筑在不同条件下的防火设计高度并以此进行建筑分类。

防火设计高度及建筑类别确定之后,按照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执行。

坡地建筑消防扑救场地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同时符合本规范要求。

1.0.3 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应根据坡地建筑总高度划分的建筑类别进行确定。

1.0.4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于坡地地形上的高层民用建筑。

建于坡地地形上的多层民用建筑参照执行。

1.0.5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6 对设计文件规定采用涉及消防工程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没有国家或地方、行业技术标准的,应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重庆市建设委员会会同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组织有关专家审定后,方可使用。

1.0.7 坡地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建筑设计规范》课件

《建筑设计规范》课件
3.6.3 机动车停车场(库)产生的噪声和废气应进行处理,不得影响周围环境,其设计 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施行日期:2005年7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327
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的公告 现批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为国家标准,编号为 GB 50352—2005,自2005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 6.6.3(1、4)、6.7.2、6.7.9、6.12.5、6.14.1条(款)为 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2.0.21 台step
在2室0 2或室坡内道r地a的
或楼层不同标高处设置的供人行走的阶梯。 p
连接不同标高的楼面、地面,供人行或车行的斜坡式交通道。
2.0.23 栏杆 railing
高度在人体胸部至腹部之间,用以保障人身安全或分隔空间用的防护分隔构 件。
由2.连0.续24行走楼的梯梯级st
ir 休息平台和维护安全的栏杆(或栏板)、扶手以及相应
建筑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 条文说明
·建筑设计涉及建第一结构、防火、热工、节能、隔声 、采光、照明、给排水、暖通空
调、申与等各 用
客专业已有规范规定的内容,除必要的重甲外,本规范不再重
复,因此设计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主要
2,0.15 室内净高 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丛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至吊顶或楼盖、屋盖底面之间的有效使用空间的 垂直距离。
2.0.16 地下室 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2者为地下室。
2.0.17 半地下室 semi-basement 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1/3,且不超过1 /2 者为半地下室。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培训课件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培训课件

06
培训总结与展望
培训总结培ຫໍສະໝຸດ 内容概述本次培训主要围绕《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展开,详细解读了规范中的各项条款,包括防火设计的 基本原则、建筑材料的耐火性能、安全疏散等方面的要求。
培训效果评估
通过问卷调查和反馈意见,大部分参训人员表示对规范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并掌握了相关防火设计技能。同时,也提 出了一些改进建议,如增加案例分析、加强实操演练等。
总结词
独立防火、智能监控
VS
详细描述
该案例重点考虑了办公楼的特殊需求,通 过独立防火设计和智能监控系统,实现了 对火灾的快速响应和有效控制。同时,对 办公楼内的消防设施进行了全面升级,提 高了火灾防控能力。
案例三:某坡地高层酒店防火设计
总结词
人性化设计、全面监控
详细描述
该案例注重人性化设计,充分考虑了酒店人 员密集、流动性大的特点,设置了多条安全 疏散通道和消防电梯,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 够迅速疏散客人。同时,采用全面监控系统 ,对酒店内部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火情 并采取相应措施。
安全疏散设计
总结词
快速疏散、保障安全
详细描述
安全疏散设计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环节。应充分考虑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等要素, 合理设计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到室外或避难场所。
消防设施与器材
总结词
配置齐全、维护得当
详细描述
消防设施和器材是灭火救援的重要保障。应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消防需求,合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 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同时,应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火灾的能力。
建筑布局与平面布置
总结词
合理规划、安全优先

民用建筑设计规范实施指南ppt课件

民用建筑设计规范实施指南ppt课件
的安全检查设备用电,航班预报设备用电,三级以上油库用电
候机楼、外航驻机场办事处、机场宾馆及旅客过夜用房、站坪照明、站坪机 一级
务用电
其它用电
二级
最新版整理ppt
9
17 铁路旅客站
大型站和国境站的旅客站房、站台、天桥、地道用电
一级
通信、导航设施用电
一级
18 水运客运站
港口重要作业区、一级客运站用电
二级
藏书上百万册的重要图书馆,读者众多,社会 影响很大,为提高藏书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 检索用电子计算机系统及安防系统用电列为一级 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
特级或甲级体育场(馆)规模较大、设施齐全, 可能承办全国性和国际性比赛,国内和国外的电 台、电视台要进行现场转播,所以按照事故中断 供电不影响体育比赛及重要场所的使用以及电台、 电视台现场转播分别确定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 荷或一级负荷的范围。体育建筑的分级是根据行 业标准《体育建筑设计规范》JGJ31的规定对原 《规范》中体育建筑级别的划分作了调整。
最新版整理ppt
14
地(市)级及以上气象台也是十分重要的部门, 直接为工农业生产和各项事业服务,及时、准确 地做好气象预报,其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 效益是无法估量的。由于气象业务信息量大,要 求处理速度快,所以气象业务用的电子计算机系 统列为一级负荷中特别重要负荷。其它列为一级 负荷的范围,是在事故中断供电时,保证气象业 务正常进行。
3 供配电系统
一 本章内容与原版本相比有下列特点:
1 去政治色彩,突出《民用建筑电气规范》特点。
去政治色彩:按照国际惯例,制定技术标准应与 政治无关的原则将原规范第3.1.1条 电力负荷应根据 供电可靠性及中断供电在政治、经济上所造成的损 失或影响的程度,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及三级 负荷。在一级负荷中,当中断供电将发生中毒、爆 炸和火灾等情况的负荷,以及特别重要场所的不允 许中断供电的负荷,应为特别重要的负荷。

《重庆坡地民用建筑设计规范》课件

《重庆坡地民用建筑设计规范》课件
2.该场所疏散出口应能直通或 通过安全通道到达底层或平顶层 的室外地面。
3.该场所宜布置在疏散和扑救 最为便捷的底层或平顶层室外地 面一侧。
《重庆坡地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祝各位领导 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重庆坡地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执行。
第一类
《重庆坡地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类 (1)
第一类 (2)
《重庆坡地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二类(第一种形式)
坡地建筑吊层、平顶层及 其上一层为公共建筑,以上各 层为住宅,公共建筑部分高度 不超过24m。
满足本规范3.0.1.1— 3.0.1.2、3.0.1.8— 3.0.1.9条规定且符合下列条 件时,住宅部分的防火设计高 度(层数)从平顶层室外地面 起算,按居住建筑对待,并以 此确定住宅部分建筑类别;其 公共建筑部分的防火设计参照 本规范3.7条吊层部分执行。
坡地建筑为居住建筑或为不含 住宅的公共建筑,其吊层公共 建筑高度超过24m或住宅层 数超过9层。
当底层室外地面能满足消 防车通行和消防扑救场地要求; 并同时符合第一种形式的1~ 10条规定时,上层部分的防 火设计高度(层数)按上层高 度(层数)计算,并以此确定 上层部分的建筑类别;其吊层 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 及建筑类别按本规范3.0.7条
如表所示
《重庆坡地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0个要求:
1.以平顶层室外场地为消防 扑救场地。
2.建筑底层和平顶层均应设 直通室外的人员安全出口。
3.建筑上层与吊层应分别设 置疏散楼梯。当确有困难时,上 层与吊层共用疏散楼梯应在平顶 层两跑梯段之间设耐火极限不低 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断开, 并分别直通室外。

重庆坡地建筑防火规范

重庆坡地建筑防火规范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重庆市设计院主编的《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专家组审查通过,现批准该标准为强制性重庆市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该标准由重庆市建委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解释.重庆市建设委员会2004 年3 月5 日1 总则1.0。

1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结合重庆市的特殊地形条件和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1。

0.2本规范主要是明确坡地高层民用建筑在不同条件下的防火设计高度并以此进行建筑分类。

防火设计高度及建筑类别确定之后,按照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执行。

坡地建筑消防扑救场地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同时符合本规范要求。

1。

0。

3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应根据坡地建筑总高度划分的建筑类别进行确定。

1。

0。

4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于坡地地形上的高层民用建筑。

建于坡地地形上的多层民用建筑参照执行。

1。

0.5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 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1.0。

6对设计文件规定采用涉及消防工程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没有国家或地方、行业技术标准的,应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重庆市建设委员会会同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组织有关专家审定后,方可使用。

1.0。

7坡地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

1坡地建筑hillside building坡地建筑指底层座落于坡底,其上某层与坡顶相连接的建筑。

2.0.2坡顶、坡底the slop top, the slop bottom坡地建筑位于坡底的楼层称为底层,以坡底场地作为室外地面;与坡顶相连接的楼层称为平顶层,以坡顶场地作为室外地面;平顶层以下、底层及底层以上的楼层称为吊层;平顶层及以上楼层称为上层。

重庆坡地建筑防火规范

重庆坡地建筑防火规范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重庆市设计院主编的《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已经专家组审查通过,现批准该标准为强制性重庆市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该标准由重庆市建委负责管理,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解释.重庆市建设委员会2004 年3 月5 日1 总则1.0。

1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结合重庆市的特殊地形条件和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1。

0.2本规范主要是明确坡地高层民用建筑在不同条件下的防火设计高度并以此进行建筑分类。

防火设计高度及建筑类别确定之后,按照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 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执行。

坡地建筑消防扑救场地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同时符合本规范要求。

1。

0。

3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应根据坡地建筑总高度划分的建筑类别进行确定。

1。

0。

4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于坡地地形上的高层民用建筑。

建于坡地地形上的多层民用建筑参照执行。

1。

0.5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 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1.0。

6对设计文件规定采用涉及消防工程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没有国家或地方、行业技术标准的,应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重庆市建设委员会会同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组织有关专家审定后,方可使用。

1.0。

7坡地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

1坡地建筑hillside building坡地建筑指底层座落于坡底,其上某层与坡顶相连接的建筑。

2.0.2坡顶、坡底the slop top, the slop bottom坡地建筑位于坡底的楼层称为底层,以坡底场地作为室外地面;与坡顶相连接的楼层称为平顶层,以坡顶场地作为室外地面;平顶层以下、底层及底层以上的楼层称为吊层;平顶层及以上楼层称为上层。

重庆市消防坡规

重庆市消防坡规

3.4 坡地建筑吊层、平顶层及其上一层为公共 建筑,以上各层为住宅,当公共建筑高度超过24m, 其底层室外地面应满足消防车通车、回车要求并作 为消防扑救场地;当同时满足3.1.1—3.1.3、3.1.6— 3.1.7和3.3.1—3.3.2条以及下列规定时,住宅部分的 防火设计高度(层数)从平顶层室外地面起算,按 居住建筑对待并以此确定住宅部分建筑类别。其公 共建筑部分,当以公共建筑部分高度确定的建筑类 别低于住宅部分建筑类别时,按后者设防;当以公 共建筑部分高度确定的建筑类别高于住宅部分建筑 类别时,按前者设防。如图3.4所示。 3.4.1 公共建筑部分与住宅的消防电梯及其通向 室外的出入口必须完全独立,并分别设置防烟设施 。 3.5 坡地建筑吊层、平顶层及其上数层为公共 建筑,以上各层为住宅,当吊层高度不超过24m, 且符合3.1.1—3.1.9条规定时,其上层部分的防火设 计高度从平顶层室外地面起算,并以此确定上层部 分的建筑类别。其吊层部分,当以吊层高度确定的 建筑类别低于上层部分的建筑类别时,按后者设防 ;当以吊层高度确定的建筑类别高于上层部分建筑 类别时,按前者设防。如图3.5所示。
3 坡地建筑防火设计高度及建筑类别
3.1 当坡地建筑为不含住宅的公共建筑或仅为 住宅建筑,其吊层公共建筑高度不超过24m或住 宅层数不超过9层,且符合下列规定时,其上层部 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从平顶层室外地面起 算,以此确定上层部分的建筑类别。其吊层部分 ,当以吊层高度确定的建筑类别低于上层部分建 筑类别时,按后者设防;当以吊层高度确定的建 筑类别高于上层部分建筑类别时,按前者设防。 如图3.1所示。 3.1.1 以平顶层室外场地为消防扑救场地。 3.1.2 建筑底层和平顶层均应设直通室外的人 员安全出口。 3.1.3 建筑上层与吊层应分别设置疏散楼梯。 当确有困难时,上层与吊层共用疏散楼梯应在平 顶层两跑梯段之间设隔墙断开,并分别直通室外 。 3.1.4 建筑上层与吊层分别设置疏散楼梯时, 上、下楼梯间及其前室应分别设置防烟设施。防 烟设施的形式应根据上层及吊层的防火设计高度 (层数)及建筑类别确定。 3.1.5 建筑底层和平顶层的疏散楼梯应直通或 通过安全通道到达底层和平顶层的室外地面;其 疏散走道和疏散门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带图解)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带图解)

2 术语3 坡地建筑防火设计高度及建筑类别4 坡地建筑消防扑救场地5 坡地建筑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设置楼层1 总则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结合重庆市的特殊地形条件和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主要是明确坡地高层民用建筑在不同条件下的防火设计高度并以此进行建筑分类。

防火设计高度及建筑类别确定之后,按照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执行。

坡地建筑消防扑救场地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同时符合本规范要求。

1.0.3 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应根据坡地建筑总高度划分的建筑类别进行确定。

1.0.4 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于坡地地形上的高层民用建筑。

建于坡地地形上的多层民用建筑参照执行。

1.0.5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6 对设计文件规定采用涉及消防工程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没有国家或地方、行业技术标准的,应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重庆市建设委员会会同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组织有关专家审定后,方可使用。

1.0.7 坡地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坡地建筑hillside building坡地建筑指底层座落于坡底,其上某层与坡顶相连接的建筑。

2.0.2 坡顶、坡底the slop top、the slop bottom坡地建筑位于坡底的楼层称为底层,以坡底场地作为室外地面;与坡顶相连接的楼层称为平顶层,以坡顶场地作为室外地面;平顶层以下、底层及底层以上的楼层称为吊层;平顶层及以上楼层称为上层。

2.0.4 天桥、平台overpass、platform坡地建筑及坡顶的连接设施,仅满足人员出入疏散、宽度较小的称为天桥;兼有其他用途(如作室外环境)、宽度较大的称为平台。

重庆坡地建筑防火规范(2021修订版)(2021整理)

重庆坡地建筑防火规范(2021修订版)(2021整理)

各区县〔自治县、市〕建委,各有关单位: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重庆市设计院主编的?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差不多专家组审查通过,现批准该标准为强制性重庆市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该标准由重庆市建委负责治理,由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解释。

重庆市建设委员会2004年3月5日1总那么为了防止和减少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危害,保卫人身和财产的平安,依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45-95,结合重庆市的特不地形条件和具体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要紧是明确坡地高层民用建筑在不同条件下的防火设计高度并以此进行建筑分类。

防火设计高度及建筑类不确定之后,按照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50045-95和?建筑设计防火标准?GBJ16-87执行。

坡地建筑消防扑救场地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同时符合本标准要求。

1.0.3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耐火等级应依据坡地建筑总高度划分的建筑类不进行确定。

1.0.4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于坡地地形上的高层民用建筑。

建于坡地地形上的多层民用建筑参照执行。

1.0.5本标准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1.0.6对设计文件规定采纳涉及消防工程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没有国家或地点、行业技术标准的,应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重庆市建设委员会会同重庆市公安局消防局组织有关专家审定后,方可使用。

1.0.7坡地建筑的防火设计,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坡地建筑hillsidebuilding坡地建筑指底层座落于坡底,其上某层与坡顶相连接的建筑。

2.0.2坡顶、坡底thesloptop,theslopbottom坡地建筑位于坡底的楼层称为底层,以坡底场地作为室外地面;与坡顶相连接的楼层称为平顶层,以坡顶场地作为室外地面;平顶层以下、底层及底层以上的楼层称为吊层;平顶层及以上楼层称为上层。

重庆消防规范

重庆消防规范

3 坡地建筑防火设计高度及建筑类别3.0.1坡地建筑为居住建筑或为不含住宅的公共建筑,其吊层公共建筑高度不超过24m 或住宅层数不超过9 层,并符合下列规定时,上层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按上层高度(层数)计算,以此确定上层部分的建筑类别;吊层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及建筑类别按本规范3.0.7 条执行。

如图3.0.1 所示。

3.0.1.1以平顶层室外场地为消防扑救场地。

3.0.1.2建筑底层和平顶层均应设直通室外的人员安全出口。

3.0.1.3建筑上层与吊层应分别设置疏散楼梯。

当确有困难时,上层与吊层共用疏散楼梯应在平顶层两跑梯段之间设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 的不燃烧体隔墙断开。

3.0.1.4平顶层下一层开设门、窗、洞口部位上沿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宽度不小于1.00m 的防火挑檐或在吊层与平顶层分界的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高度不小于1.20m 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0.1.5平顶层与吊层分界处的楼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同时不应开设中庭、自动扶梯和其他与下层相通的洞口;该层设备管井应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材料进行封隔。

3.0.1.6建筑上层与吊层分别设置疏散楼梯时,上、下楼梯间及其前室应分别设置防烟设施。

防烟设施的形式应分别根据上层和吊层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及建筑类别确定。

3.0.1.7建筑底层和平顶层的疏散楼梯应直通或通过安全通道到达底层和平顶层的室外地面;其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3.0.1.8设有消防电梯时,消防电梯应能到达各层。

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在平顶层和底层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30m的通道直通室外。

3.0.1.9建筑设有通达各层的消防电梯时,其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防烟设施的形式应根据坡地建筑总高度确定。

建筑上层与吊层分别设置消防电梯时,其消防电梯前室和合用前室应分别设置防烟设施,防烟设施的形式应分别根据上层和吊层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及建筑类别确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0个要求: 10个要求 个要求:
5.平顶层与吊层分界处的楼 5.平顶层与吊层分界处的楼 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板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 同时不应开设中庭、 同时不应开设中庭、自动扶梯和 其他与下层相通的洞口; 其他与下层相通的洞口;该层设 备管井应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 限的不燃烧材料进行封隔。 限的不燃烧材料进行封隔。 6.建筑上层与吊层分别设置 6.建筑上层与吊层分别设置 疏散楼梯时, 疏散楼梯时,上、下楼梯间及其 前室应分别设置防烟设施。 前室应分别设置防烟设施。防烟 设施的形式应分别根据上层和吊 层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 层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及建 筑类别确定。 筑类别确定。 7.建筑底层和平顶层的疏散 7.建筑底层和平顶层的疏散 楼梯应直通或通过安全通道到达 底层和平顶层的室外地面; 底层和平顶层的室外地面;其疏 散走道和安全出口应设置灯光疏 散指示标志。 散指示标志。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重 庆 市 公 安 消 防 总 队 防火部建审处 邹俊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简介 2004年 2004年3月5日,《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正式颁布实施, 坡规》 正式颁布实施,《坡规》率先在全国针对坡地高层民用建筑防火 设计中的特殊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对我国现行《 设计中的特殊问题提出了解决办法,对我国现行《高层民用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尚未涉及和未明确的问题做了恰当的增补, 设计防火规范》尚未涉及和未明确的问题做了恰当的增补,具有 很好的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 很好的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该规范主要是根据坡地建筑的各种 防火特征,合理地制定有效的消防安全技术措施, 防火特征,合理地制定有效的消防安全技术措施,由此可以在确 保项目消防安全的基础上,减少建设单位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保项目消防安全的基础上,减少建设单位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坡规》 《坡规》的编制实施对坡地建筑这一特殊地形建筑的发展起到积 极的推动作用,到目前为止, 极的推动作用,到目前为止,我市已有近千个建设项目按此规范 进行了防火设计,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进行了防火设计,产生了明显的经济效益。
第一类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类 (1) )
第一类 (2) )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二类(第一种形式) 第二类(第一种形式)
坡地建筑吊层、平顶层及 坡地建筑吊层、 其上一层为公共建筑, 其上一层为公共建筑,以上各 层为住宅, 层为住宅,公共建筑部分高度 不超过24m。 不超过24m。 满足本规范3.0.1.1— 满足本规范3.0.1.1— 3.0.1.2、3.0.1.8— 3.0.1.2、3.0.1.8— 3.0.1.9条规定且符合下列条 3.0.1.9条规定且符合下列条 件时, 件时,住宅部分的防火设计高 层数) 度(层数)从平顶层室外地面 起算, 居住建筑对待, 起算,按居住建筑对待,并以 此确定住宅部分建筑类别; 此确定住宅部分建筑类别;其 公共建筑部分的防火设计参照 公共建筑部分的防火设计参照 本规范3.7条吊层部分执行 条吊层部分执行。 本规范3.7条吊层部分执行。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0个要求: 10个要求 个要求:
10.客用电梯与消防电 10.客用电梯与消防电 梯不合用前室时, 梯不合用前室时,上层与 吊层的客用电梯宜分开设 置;若上层与吊层的客用 电梯合并设置, 电梯合并设置,其在平顶 层以下部分应符合消防电 梯的要求。 梯的要求。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关键词: 关键词: 分断 —— 分段 采取分断措施人为将一个建筑分为两段 采取分断措施人为将一个建筑分为两段 或多段),再对各段分别定性 ),再对各段分别定性确定建筑类 (或多段),再对各段分别定性确定建筑类 再根据建筑类别设防 设防。 别,再根据建筑类别设防。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几点说明: 几点说明: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二章 术语
坡地建筑 指底层座落于坡底, 指底层座落于坡底, 其上某层与坡顶相连 接的建筑。 接的建筑。 坡顶、 坡顶、坡底 坡地建筑所依存的 上下两个台地, 上下两个台地,上面 一个台地称为坡顶, 一个台地称为坡顶, 下面一个台地称为坡 底。
坡顶 坡底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术语
坡地建筑位于坡底的 底层, 楼层称为底层 楼层称为底层,以坡 底场地作为室外地面; 底场地作为室外地面; 与坡顶相连接的楼层 称为平顶层 平顶层, 称为平顶层,以坡顶 场地作为室外地面; 场地作为室外地面; 平顶层以下、 平顶层以下、底层及 底层以上的楼层称为 吊层; 吊层; 平顶层及以上楼层称 上层。 为上层。
上层
平顶层
吊层
底层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术语
天桥、平台 天桥、 坡地建筑与坡顶的 连接设施, 连接设施,仅满足人 员出入疏散、 员出入疏散、宽度较 小的称为天桥; 小的称为天桥;兼有 其他用途( 其他用途(如作室外 环境)、宽度较大的 环境)、宽度较大的 )、 称为平台。 称为平台。
• 建于坡地地形上的多层民用建筑参照执行 ; • 《坡规》作为《高规》、《建规》的补充,不能独 坡规》作为《高规》 建规》的补充, 立于国家规范以外单独执行; 立于国家规范以外单独执行; •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 本规范不适用于单层主体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体 育馆、会堂、 育馆、会堂、剧院等公共建筑以及高层建筑中的人 民防空地下室; 民防空地下室; • 坡地建筑耐火等级应根据坡地建筑总高度划分的建 筑类别进行确定; 筑类别进行确定;
第一类 (1) )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0.7 吊层部分以吊层高度(层数)确定的建筑类别低于上 吊层部分以吊层高度(层数) 层部分建筑类别时,按后者进行防火设计; 层部分建筑类别时,按后者进行防火设计;吊层部分以吊层高度 层数)确定的建筑类别高于上层部分建筑类别时, (层数)确定的建筑类别高于上层部分建筑类别时,按前者进行防 火设计;吊层部分以吊层高度(层数) 火设计;吊层部分以吊层高度(层数)确定的建筑类别与上层部分 建筑类别相同时,按各自类别进行防火设计。 建筑类别相同时,按各自类别进行防火设计。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10个要: 10个要求: 个要求
8.设有消防电梯时,消防电 8.设有消防电梯时, 设有消防电梯时 梯应能到达各层。 梯应能到达各层。其前室或合用 前室在平顶层和底层应设直通室 外的出口或经过长度不超过 30m的通道直通室外 30m的通道直通室外。 的通道直通室外。 9.建筑设有通达各层的消防 9.建筑设有通达各层的消防 电梯时, 电梯时,其消防电梯前室或合用 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 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防烟设施 的形式应根据坡地建筑总高度确 定。建筑上层与吊层分别设置消 防电梯时, 防电梯时,其消防电梯前室和合 用前室应分别设置防烟设施, 用前室应分别设置防烟设施,防 烟设施的形式应分别根据上层和 吊层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 吊层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及 建筑类别确定 。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三章 坡地建筑防火设 计高度及建筑类别
三个大类,每类两种形式。 三个大类,每类两种形式。 分类标准: 分类标准: 1.上层与吊层的功能; 1.上层与吊层的功能 上层与吊层的功能; 2.上层公共建筑部分的总层数。 2.上层公共建筑部分的总层数 上层公共建筑部分的总层数。
第一类(第二种形式) 第一类(第二种形式)
坡地建筑为居住建筑或为不含 住宅的公共建筑, 住宅的公共建筑,其吊层公共 建筑高度超过 超过24m或住宅层 建筑高度超过24m或住宅层 数超过9 数超过9层。 当底层室外地面能满足消 防车通行和消防扑救场地要求; 防车通行和消防扑救场地要求; 并同时符合第一种形式的1~ 并同时符合第一种形式的1~ 10条规定时,上层部分的防 10条规定时 条规定时, 火设计高度(层数) 火设计高度(层数)按上层高 层数)计算, 度(层数)计算,并以此确定 上层部分的建筑类别; 上层部分的建筑类别;其吊层 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 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 及建筑类别按本规范3.0.7条 及建筑类别按本规范3.0.7条 执行。 执行。
坡顶
天桥、 天桥、平台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术语
坡地建筑总高度(总层数) 建筑底层室外地面到 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 (层数)。 吊层高度(层数) 坡地建筑底层室外地 面到其平顶层与坡顶相连 接的楼板面层的高度(层 数)。 上层高度(层数) 坡地建筑平顶层室外 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 的高度(层数)。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术语
坡地建筑公共建筑部 分高度(以下简称 公共建筑部分高度) 当坡地建筑上部为住 宅,下部为公共建筑, 其公共建筑部分高度 从底层室外地面起算 至公共建筑顶层顶板 面层。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术语
坡地建筑防火设计高度 (层数)——坡地建筑据 以确定建筑类别和防火 措施的建筑高度(层 数)。变数
形式划分标准: 形式划分标准:吊层的高度
重庆市坡地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类(第一种形式) 第一种形式)
坡地建筑为居住建筑或为不 含住宅的公共建筑(上层、 含住宅的公共建筑(上层、吊层 功能一致), ),其吊层公共建筑高 功能一致),其吊层公共建筑高 度不超过24m或住宅层数不超 度不超过24m或住宅层数不超 过 9层 。 符合下列10个规定时, 符合下列10个规定时,上 个规定时 层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 层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 按上层高度(层数)计算, 按上层高度(层数)计算,以此 确定上层部分的建筑类别; 确定上层部分的建筑类别;吊层 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 部分的防火设计高度(层数)及 建筑类别按本规范3.0.7条执行。 建筑类别按本规范3.0.7条执行。 条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