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栾川县龙宇钼业有限公司榆木沟尾矿库坍塌事故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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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72号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72号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正文:----------------------------------------------------------------------------------------------------------------------------------------------------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72号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深入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检查工作,依据国家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防汛工作5月至9月是我省的主汛期,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多发,极易诱发生产安全事故。

各地区要高度重视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未雨绸缪,超前部署,积极做好应对极端天气条件和特大洪水的各项准备,切实做好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工作。

二、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地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履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实行全员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机制,落实企业内部各级风险管控及隐患治理责任,确保风险防控到位、隐患及时查改。

各级安监局要提高高风险矿山(坑探及基建项目、地下矿山、尾矿库)执法检查及督查频次和力度,确保矿山隐患查改到位。

三、严格工作检查程序(一)企业自查自改。

非煤矿山企业要在4月至6月按照《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报告》(以下简称“《检查报告》”)要求开展自查,评定安全等级,落实隐患整改,并将《检查报告》报送至负责直接监管的市、县安全监管局。

(二)市、县局检查执法。

相关市、县安全监管局要在6月至7月组织专家对照矿山企业报送的《检查报告》逐项复核打分,并对复核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实施闭环执法。

其中对复核结果为A级的生产系统,可同意其继续生产或作业,限期整改隐患;对复核结果为B级的生产系统,下达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完成隐患整改;对复核结果为C级的生产系统,可责令其局部停产,整改完毕后,由企业聘请专家组或安全生产服务机构重新检查评定,经重新检查评定为合格的,可同意其恢复生产;对复核结果为D级的生产系统,可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企业停产整改,企业整改完成经负责日常监管的安全监管局复核合格后,方可发还安全生产许可证,允许其恢复生产。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南、云南两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南、云南两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南、云南两起基建煤矿事故的通报【法规类别】煤矿安全生产【发文字号】安监总煤矿[2006]158号【失效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应急[2018]33号)【发布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日期】2006.08.04【实施日期】2006.08.04【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南、云南两起基建煤矿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矿[2006]158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2006年7月29日7时45分,河南省义马煤业集团公司孟津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造成2人死亡,6人下落不明。

该矿为基建矿井,设计能力120万吨/年,未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2005年3月开工建设。

目前,矿井主井、副井均已开拓至煤层顶板并见煤,井深757米,主、副井之间间距90米,已贯通。

矿井承建单位为鸡西矿业集团公司建设工程公司。

2006年7月29日18时38分,云南省曲靖市滇东能源公司白龙山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死亡11人。

该矿为基建矿井,由北京德源投资有限公司(股份制)投资建设,矿井首采区勘探程度为精查,其它为详查并正在补充勘查。

该建设项目于2004年6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

该矿于2004年4月1日开工建设,设计能力800万吨/年,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矿井《安全专篇》因勘查精度不够未通过审查批准。

事故发生后,当地人民政府立即组织抢险救助,两省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赶赴现场。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派员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事故原因正在调查。

河南、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已分别责令孟津煤矿、白龙山煤矿停止施工,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人,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以经济处罚。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豫安监管办〔2018〕15号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豫安监管办〔2018〕15号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正文:----------------------------------------------------------------------------------------------------------------------------------------------------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豫安监管办〔2018〕1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各安全评价机构: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安委〔2017〕17号)和《河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7〕35号)精神,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机构从业行为,省局于2017年11月16日-12月底开展了安全评价机构专项执法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专项执法检查的总体情况本次专项执法检查按照省局年度执法工作计划实施,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全省甲、乙级安全评价机构的资质保持情况、内部质量控制管理情况、安全评价信息网上公开情况和技术服务从业行为情况。

其中,甲级安全评价机构10家,由省局进行检查;乙级安全评价机构18家,由机构所在地省辖市安全监管局进行检查。

总体上看,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保持情况良好,能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内部管理,注重专业人才引进和培养,技术服务水平和报告质量有所提升;能够持续规范从业行为,加强过程控制管理,主动公开评价项目信息、开展技术服务活动书面告知,依法执业意识进一步增强。

在检查中也发现,河南安科院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河南天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等机构充分发挥技术力量优势,积极开展安全科技项目研发、安全评价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标准起草制定,为企业安全生产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在防范和遏制事故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兴安煤矿瞒报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兴安煤矿瞒报事故的通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兴安煤矿瞒报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已更名)•【公布日期】2007.02.16•【文号】安监总煤调[2007]35号•【施行日期】2007.02.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兴安煤矿瞒报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07〕35号)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神华集团公司、中煤能源集团公司:2007年2月2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天池镇兴安煤矿井下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当时报告当班11人入井,其中4人生还、2人死亡、5人下落不明。

事故发生后,新闻媒体和群众举报该煤矿瞒报死亡人数。

经河南省初步核查死亡人数已达24人。

兴安煤矿为乡镇煤矿,属股份制企业,1998年3月建井,矿井原设计能力为6万吨/年,该矿位于义马煤业集团公司常村煤矿井田内,复采常村煤矿残留煤柱和断层残留煤柱。

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属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资源整合之前“六证”齐全。

2005年该矿被确定为资源整合单独保留矿井,技改后设计生产能力为15万吨/年。

2006年3月27日,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注销了该矿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初步调查,该矿在技改整合期间擅自组织生产,存在违法生产和越界开采行为。

事故的直接原因尚有待于进一步调查。

初步了解,这起事故瞒报的主谋是该矿矿主,其他股东、矿主的亲属和个别政府工作人员参与了瞒报。

获悉新闻媒体和群众举报后,华建敏国务委员做出重要批示,要求查清事故死亡人数,及时向社会公布,澄清真相,消除疑惑,提高公信力。

2月9日,华建敏国务委员又做出重要批示,赞同安全监管总局派员,协助地方党委、政府查清事实真相,查明事故原因。

安监总局等五部委对河南栾川伊河大桥垮塌事件展开调查

安监总局等五部委对河南栾川伊河大桥垮塌事件展开调查

安监总局等五部委对河南栾川伊河大桥垮塌事件展开调查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建设信息》
【年(卷),期】2010(000)015
【摘要】由安监总局.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和监察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的事故调查组日前已经抵达河南栾川,对8月24日发生的栾川伊河大桥垮塌事件展开全面调查。

【总页数】2页(P4-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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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我省两起干式堆存尾矿库事故的通报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我省两起干式堆存尾矿库事故的通报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我省两起干式堆存尾矿库事故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12.19•【字号】豫安监管办〔2016〕183号•【施行日期】2016.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我省两起干式堆存尾矿库事故的通报豫安监管办〔2016〕183号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2016年8月8日20时30分,洛阳市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大沟河赤泥库坝体出现赤泥滑坡事故,该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影响很大。

2016年12月15日18时左右,东方希望(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小阳河赤泥库发生局部滑坡,造成二人掩埋窒息死亡。

这两起事故,暴露出我省部分干式堆存尾矿库存在生产现场管理不规范、不按设计堆放尾矿赤泥等问题,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防止同类事件发生,现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要对尾矿库安全管理高度重视,务必将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深刻吸取历年来发生的各类尾矿库安全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安全监测管控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尾矿库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好尾矿库的检查、巡查、维护和施工作业现场管理等工作,尤其是对危库、险库、停用库的巡查检查,防止垮坝、漫坝、坍塌滑坡等情况发生,确保全省尾矿库安全生产。

要突出“头顶库”与三等以上尾矿库,重点检查排水斜槽、截洪沟、溢洪道、坝肩截水沟、坝面排水沟等排洪设施建设、运行、疏浚情况,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盲目乐观思想,始终把尾矿库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刻不容缓的主要工作来抓。

榆木沟尾矿库排渗技术探讨

榆木沟尾矿库排渗技术探讨

为 降低 尾矿 坝 的浸 润 线 , 实现最终堆筑 2 0 0 m 的堆积 坝高 , 设计 要 求 堆积 坝 内设 置 排 渗设 施 。在 1 2 7 0~1 3 7 0 m标 高 以上 , 每上 升 1 0 m, 距 坝 顶
1 6 0 . 0 m 的滩 面上 间距 5 0 m铺设 5排 宽 2 m, 1 0 m m
坝, 造成 2 7 7 人死亡 , 3 3 人受伤 , 4 人失踪 , 直接经济 损失高达 9 6 1 9万元。坝体失稳是尾矿库主要事故 之一 , 浸 润线 位 置 的高 低 对 尾 矿 坝 稳 定 性 的 影 响甚 大 。排渗 系统 设 计 和 布 置决 定 着 浸润 线 降深 , 是影 响尾矿库坝体稳定性 的重要 因素 。 J 。本文结合榆 木沟尾矿库库底排渗 、 水平排渗管 、 排渗褥垫 、 辐射 井等联合排渗工程设计与应 用实践 , 对高速率堆坝 尾 矿 库 的排渗 技 术进 行探 讨 J 。
S e r i a l No . 5 3 7




总 第5 3 7 期
2 0 1 4 年 1月 第 1 期
J a n u a r y . 2 0 1 4
M0DE RN MI NI N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榆木 沟尾矿库排 渗技术探讨
邓 金迪
( 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 摘 要 浸润线被称为尾矿库的生命线, 对保证尾矿库坝体稳定具有关键 性作用, 排渗 系统设
计 和施 工是 影 响 坝体 浸润 线 的重 要 因素 。 结合 栾川 龙 宇钼 业 公 司榆 木 沟尾 矿 库 的 设 计和 生产 实
践, 对 高速 率 堆坝尾 矿 库排 渗技 术进 行 了分 析探 讨 。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尾矿库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81号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尾矿库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81号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尾矿库整治工作的通知正文:----------------------------------------------------------------------------------------------------------------------------------------------------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尾矿库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81号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豫政〔2017〕 13号)、《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考核工作办法等1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8〕27号)要求,推动尾矿库整治及尾矿综合利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各地安监局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完成历史遗留尾矿库排查,加强尾矿库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强化尾矿库日常特别是汛期监管,同时鼓励企业采取升级改造、闭库销库、综合利用等治理方式,增强尾矿库环境、安全保障能力,严防发生尾矿库事故。

二、组织领导省安监局成立尾矿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尾矿库整治工作。

组长:张昕副组长:孙兆贤组员:胡方敏梁书强李付国黄鑫业三、工作措施(一)开展历史遗留尾矿库排查。

主要排查无主尾矿库、有主未履行“三同时”手续等历史遗留尾矿库情况,并将排查统计结果分类造册。

(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

督促尾矿库企业及主体责任单位落实尾矿库安全风险主体责任,加快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并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非煤矿山汛期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8〕72号)要求,填写《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报告》,完成尾矿库安全等级评定,并做好隐患查改。

(三)开展尾矿库综合治理。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我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我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我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8.04.25•【字号】豫安监管办〔2018〕83号•【施行日期】2018.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我省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豫安监管办〔2018〕83号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8年4月17日,三门峡市卢氏县北方矿业有限公司2名员工在6号采场作业时,发生冒顶片帮事故,造成2人死亡。

2018年4月19日,河南油田采油气工程服务中心在魏岗采油管理区张店油田施工时,因维修机井滚筒时未能及时刹车,造成1名员工死亡。

2018年4月22日,洛阳市洛宁县白马矿业刘秀沟金矿疑似废弃洞口存水发生泄漏,造成2人死亡。

一周时间内接连发生3起安全事故(事件),暴露出我省非煤矿山依然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淡薄,现场作业以包代管、包而不管,落实春季复工复产措施和作业现场安全确认制度流于形式等问题。

为深刻汲取教训,坚决遏制近期事故多发势头,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一、加强外包工程管理各市、县安全监管局要加强对探矿、基建项目及地下矿山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实施采掘作业外包的生产矿山企业要按照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体系要求对施工作业单位实行统一管理,督促其做好现场安全确认;承接探矿、基建、生产的施工作业单位要建立安全标准化体系,按要求严格落实现场作业安全确认制度;探矿、基建和生产的地下矿山企业要实行甲乙双方领导双带班下井工作制度,确保带班领导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二、切实落实作业现场安全确认制各市、县安全监管局要督促非煤矿山企业以事故易发多发岗位为重点,结合安全生产标准化关键岗位作业指导书,制定岗位确认图表,确保各岗位作业人员在安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按规程作业;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不确认不生产,确认不合格不生产”的原则,严格执行作业现场安全确认制,实现矿山作业现场安全确认全覆盖。

尾矿库典型事故实例及教训

尾矿库典型事故实例及教训

尾矿库典型事故实例及教训尾矿库是一种处理矿物浆料的设施,由于尾矿中含有大量的废水和有毒物质,因此对于尾矿库的建设、管理和运营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环保安全和营运稳定。

然而,尾矿库事故时有发生,有些事故甚至给人们带来了严重的伤害和损失。

本文将从尾矿库典型事故实例及教训两个方面来谈谈如何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加强尾矿库管理和预防风险,提高环保安全和经济效益。

1. 尾矿库典型事故实例(1)2008年11月8日,发生了澳大利亚昆士兰州饶洛谷铜矿的尾矿库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5人死亡。

初步调查显示,事故的主要原因是瓦斯爆炸导致矿坑瓦斯污染严重,矿坑尾矿管道破裂导致尾矿泄漏。

(2)2014年8月4日,发生了中国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金坑镇火车站一尾矿库坍塌事故,造成至少38人死亡。

该尾矿库属于煤炭企业子公司所属矿区,坍塌时已经停放了数十辆大型工程车辆,直接导致了事故的严重性。

(3)2019年1月25日,巴西米纳斯吉拉斯州的一座尾矿库发生坍塌事故,导致至少212人死亡,数十人失踪。

该尾矿库属于巴西矿业巨头维多利亚公司,是该公司的最大尾矿堆存库之一,历史上曾发生多次矿井事故。

2. 尾矿库事故教训(1)尾矿库管理要严格。

尾矿库建设、管理和运营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环保安全和营运稳定。

需要完善环保政策,加强对企业投资、建设、管理和环境监管的有效制约和监督。

(2)尾矿库风险评估要准确。

在尾矿库建设、运营过程中,需要对尾矿库的风险进行科学评估,评估结果可以用于制定预案和风险管控措施,避免发生事故的概率。

(3)尾矿库事故应急预案要得到妥善处理。

尾矿库事故的应急预案需要设置严格的责任分工和应急处置方案,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同时应积极搜救被困人员,及时开展救援工作,及时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处理善后的一系列工作。

(4)尾矿库技术管理要加强。

尾矿库既涉及到矿业生产技术,又涉及到环境保护技术,对技术管理的要求也非常高。

大口辐射井在榆木沟尾矿库的应用效果

大口辐射井在榆木沟尾矿库的应用效果

生命线, 对尾矿库的安全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浸润线降深越低, 对尾矿库
的稳 定性越 有利
大 口辐 射井排 渗技术现 已发展成 一种新兴 的尾矿库 降水排 渗技术 , 由于辐 射井具有 排渗 效果好这 一突 出特 点 , 对 于降低 榆木沟尾 矿库浸 润线起 到了重 大 重用 , 下 面就 从三 个方 面来 分析 大 口辐 射 井带来 的效 益 。
渗管 长约 8 0 m, 坡 度 不大于 5 ‰。 井 底设 置 由2 5 o j  ̄ 渗管 用 以降低 底 板水压 力 , 其 中水 平 向三根 , 竖直 向一
的时间 , 各个 排渗流 数据 已经趋 于稳 定 , 现选取 辐射 井投入 运行 前后 及竣工 完 成2 l 内的数 据和 最近数据 进行对 比分析 , f 分析 出运行 后对降低 浸润线 的作用 , 从前 期测量 数据 来看基本 无变 化 , 后 期数据基 本变化 不大 , 所 以选取2 O 1 2 年8 l f 3 日的测量数据 作为运 行前 的数据 代表 , 2 0 1 3 年1 1 月2 日实 测数据作 为后 期稳定 数据 的代表 , 分别进 行对 比, 具体 数据 对 比如表 1 : 从表 中数据 分析 , 六级、 十一级 、 十八级 坝浸润 线均有 所 降低 , 但是 下降 幅
应用 技 术
I ■
大 口辐 射 井 在 榆 木 沟 尾 矿 库 的应 用 效 果
邓 凯 王贵 中
( 栾 川 龙宇 钼业 有 限公 司 河 南 洛 阳 4 7 1 5 0 0 ) [ 摘 要 ]大 口辐 射 井包含 一 口大 直径 的 竖井和 自竖井 向 四周含 水 层打进 的 滤水 管 , 对 于 降低榆 木 沟尾矿 库 浸润 线起 到 了重要 作 用 , 由于 辐射 井 具有 排渗 效果 好 、 维 护费 用低 、 使 用寿 命长 、 施 工进 度快等 特 点 , 辐射 井排 渗技术 逐渐 发展 成一 种新 兴 的尾矿 库降 水排 渗技 术措施 , 所能创 造 的效 益值 也愈 发突显 。 [ 关键 词] 辐射 井 ; 尾 矿库 ; 浸润 线 ; 效益 值 中 图分类 号 : TD 9 2 6 . 4 文献标 识码 : A 文章编 号 : 1 0 0 9 — 9 1 4 X( 2 0 l 4 ) 0 6 —于榆 木沟 尾矿 库坝坡 1 3 1 1 . 0 m处 , 顶 端高 出尾 砂 1 . 0 m, 辐 射井 高H= 4 3 m, 直径D =2 . 9 m, 由钢筋 混凝 土井壁 及底 板 、 中7 5 水平集 渗管、 由1 0 0 水 平排 渗管 和 巾2 5 0 ,  ̄底 集渗 管组 成 大 口辐射 井井 壁及 底板 的混 凝土 标号为 C 2 5 , 钢筋 采用 1 I 级( ) , 保护 层 厚3 0 mm。 从1 2 7 0 . 5 m标高开 始每 上升0 . 5 m在平 行于 坝轴 线方 向设 置 l t 4  ̄ 4 根 7 5 水 平集 渗管与 大 口辐 射井 相连 , 总共 设置 5 排。 根 据榆木 沟 山体地形 , 每根集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今年以来全省发生的五起煤矿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今年以来全省发生的五起煤矿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今年以来全省发生的五起煤矿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日期】2014.06.06•【字号】豫煤安监调查〔2014〕111号•【施行日期】2014.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煤炭及煤炭工业正文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今年以来全省发生的五起煤矿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豫煤安监调查〔2014〕111号各产煤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省骨干煤炭企业:现将今年以来全省发生的五起煤矿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河南长虹矿业有限公司“3.21”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2014年3月21日,河南长虹矿业有限公司二1-21010机巷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突出煤岩量970吨、瓦斯量31381立方米,造成13人死亡。

经调查,事故直接原因是:该矿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所采二1煤层为突出煤层;二1-21010机巷在出现喷孔、顶钻、响煤炮等突出预兆,实际已进入突出危险区域后,未采取区域综合防突措施,仍采用抽排瓦斯的局部防突措施,没有消除突出危险性;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在修棚打穿杆时扰动煤体,诱发煤与瓦斯突出。

该事故暴露出以下问题:一是该矿违章指挥工人冒险作业。

未按照防突措施计划在二1-21010机巷实施区域防突措施,在出现喷孔、顶钻等突出预兆和局部措施校检指标超限的情况下,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突出危险性,继续组织掘进作业。

二是该矿未严格执行矿井防突措施。

在二1-21010机巷煤厚大于4.2m地段,未按防突措施规定增加局部措施钻孔排数和数量;钻孔抽排时间不符合不低于2小时的规定,且抽放管路未安装计量装置。

三是矿井地质预报不到位。

地质预报人员未到现场实测收集数据,仅根据该矿通防部前探钻孔记录出具《地质预报通知单》,未发现二1-21010机巷掘进工作面前方地质构造异常。

四是矿井安全管理混乱。

安全管理资料、施工记录不全;二1-21010机巷掘进工作面未配备专职瓦检员,打钻工兼职防突预测员,事故当班放炮员无证上岗;当出现喷孔现象后,现场人员没有按照防突措施规定停电、撤人;在二1-21010机巷工作面掘进同时安排避难硐室施工,造成5名避难硐室施工人员死亡,导致事故扩大。

榆木沟尾矿库原设计高浓度放矿问题的研究

榆木沟尾矿库原设计高浓度放矿问题的研究

榆木沟尾矿库原设计高浓度放矿问题的研究作者:邓凯来源:《中国科技博览》2014年第03期摘要:尾矿设施由尾矿水力输送系统、尾矿堆存系统、尾矿回水系统和尾矿水处理系统,尾矿输送系统是金属矿山的重要环节,榆木沟尾矿库的矿浆输送属于高扬程高浓度自流输送,由于高浓度矿浆影响尾矿堆积效果差的问题,公司组织了攻关小组进行了研究。

关键字:尾矿设施;尾矿输送系统;高浓度矿浆【分类号】:TD926.4简介:榆木沟尾矿库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陶湾镇榆木沟,属于山谷型尾矿库。

初期坝为碾压堆石坝,坝顶标高1270m,坝高60m,坝顶宽度4m,初期总库容为103.9×104m3,有效库容83.2×104m3,可为初期选厂服务0.6年;后期采用尾砂上游法筑坝,1270m标高~1370m标高尾砂平均堆积边坡为1:4;1370m标高~最终堆积标高1470m尾砂平均堆积边坡为1:5,总堆高200m,尾矿库总坝高260m,总库容4272.7×104m3,有效库容3845.4×104m3,可为选厂服务17年,为二等库。

概述:榆木沟尾矿库运行初期,由于原设计为55%的高浓度放矿,导致尾砂沉积特性差,粗细尾砂难以分离。

在堆筑第一级子坝时,整个沉积滩极其松软,近乎一潭泥浆状,坡度很小,无法堆坝及铺设排渗设施,为了保障尾矿库的安全,选厂不得不停掉一台球磨机,以降低尾矿放矿浓度,直接导致选矿公司产量减半。

在这种严峻的形式下,公司组建了攻关小组,重点着手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案,通过对栾川地区的尾矿库进行广泛调研,以及对榆木沟尾矿的放矿浓度沉降试验和理论研究,得到采用30-40%的放矿浓度比较合适,然而,选厂设计的总供水能力是有限的,榆木沟和水源地总供水能力为12264m3/日,按照选厂实际能够达到的13000t/日的选矿处理量(尾矿库除外),即使尾矿在选厂浓密池不浓缩,直接排往尾矿库,放矿浓度最低也只能达到51.46%,远远难以调节到合适的放矿浓度。

河南地矿环境二院应急排险栾川尾矿库溢流

河南地矿环境二院应急排险栾川尾矿库溢流

40行业纵横河南地矿环境二院应急排险栾川尾矿库溢流近日,河南省地矿局第二地质环境调查院承担的栾川县尾矿库溢流应急排险工程全部完成,清淤3.3万立方米,达到合同约定。

2月14日晚,位于栾川县陶湾镇榆木沟村的河南栾川龙宇钼业有限公司尾矿库6号溢流井发生坍塌,库内积水携带大量尾矿砂和淤泥从垂直高度200米的库顶倾泻而下,瞬间填满坝前近4万立方米库容的环保沉淀池后流入伊河河道,导致部分公路毁坏、河道淤积和河中鱼类死亡,沿河群众饮水安全受到了威胁。

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及时与河南省地矿局联系,希望发挥地质技术优势协助应急排险。

河南省地矿局第二地质环境调查院带领地质工程、岩土工程、水文地质等专家及洛阳分院相关人员赶赴栾川龙文l 周强 杜佳音 吕小东宇钼业,查探险情。

他们在现场勘查、安全评估后随即确定排险处理方案,连夜组织筹备,在短短2天内全部人员和设备进驻现场开展工作。

同时,采集河道内淤积水样和土样进行重金属污染分析,为下一步治理提供依据。

根据现场情况,此次应急排险的主要任务是将约4万立方米库容的清水库中淤积的矿砂和淤泥清理并排放到垂直高度200米、倾斜距离近900米的尾矿库库顶。

难点在于施工领域水深较深、清淤工作量大、矿砂比重大且沉积较密实,库区边缘施工操作空间受限,安全风险较高。

另外,将高密度高数量的尾矿淤沙排输到垂直高差大、实际倾斜距离远的坝区库顶地带,对操作设备也是极大的考验。

最终经过该院技术团队和野外施工人员的反复论证,对施工方案进行了完善。

据了解,选矿厂排出的尾矿水中常含有大量的药剂及有害物质,这些有害物质达不到排放标准时,对人体、牲畜、鱼类及农田均有害。

本次事发区域主要为铅、汞等重金属污染,河道两侧原有饮用水源已不能使用。

通过本次治理,将最大限度地减少现有污染,预防事故再次发生。

2月28日,清淤工程正式开工,预计工期45天。

目前,该院共投入人员近30人,投入设备3NB -500泥浆泵两台、其他大排量排污泵10余台套。

自三道庄“4.28”矿山大塌方看地下地压事故的可控可防

自三道庄“4.28”矿山大塌方看地下地压事故的可控可防

作者: 苏绍杰
作者机构: 洛阳栾川钼业公司
出版物刊名: 科技传播
页码: 207-207页
年卷期: 2014年 第11期
主题词: 矿山 塌方 事故
摘要:河南省栾川钼矿,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城西北三十公里处的冷水镇,它是由三道庄、南泥湖和上房沟三个钼矿田组成,总金属储量达206万吨,排行世界第二,尤其是其中的三道庄钼矿田,在当时的条件下由于品位高且易采易选等特点,自一九六几年开始,国营、集体、个体采矿便迅猛进入无序开采,使该矿区近7平方公里的范围内,最多时坑口可达近几千个,实际采矿范围依山坡垂直海拔高度自1120水平至1374水平。

由于当时采矿技术条件有限,摩氏尔系数在
f=11~12范围的矿岩,井下矿房布置大部分采空区都严重超标,再加上各采矿主本位主义严重,为保证各自利益图纸私密不相交换,结果造成上下工程布置不相对应,同一水平互相透采(有些甚至偷采矿柱),超大相连的采空区,给矿山井下人身设备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多年来,栾川县政府虽多次强力整顿矿业秩序,但以往已经造成的井下现状却使无法改变的事实。

因此,给该矿区的井下安全生产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在实际工作中,该矿区主体企业的栾川钼业公司安技人员通过对井下地压活动的细致研究,掌握了其基本规律,避免了多次因冲击地压事故造成损失,特别是二00一年四月二十八日的矿区大塌方事故,由于采取措施得力,没有造成一人伤亡事故的发生。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干式堆存尾矿库安全检查的通知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干式堆存尾矿库安全检查的通知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干式堆存尾矿库安全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16.08.11•【字号】豫安监管办〔2016〕124号•【施行日期】2016.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干式堆存尾矿库安全检查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6〕124号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8月8日20时,洛阳市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大沟河赤泥库坝体出现赤泥滑坡险情,该险情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影响很大,请各地引以为戒,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类似险情发生。

为进一步加强干式堆存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省安监局决定对全省干式堆存尾矿库安全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自查各干式堆存尾矿库企业及管理责任单位要立即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依据《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6﹞57号)中的《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报告》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全面自查,隐患整改完毕后,形成书面报告报负责日常监管的安全监管局备查。

二、各级安监局督查(一)督查内容及干式堆存尾矿库清单督查内容见附件1,全省干式堆存尾矿库清单见附件2。

(二)督查时间自即日起至2016年8月底。

(三)督查方式省安监局组成3个督查组,每组由3-4人组成。

督查工作以现场检查、查阅收集资料、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向省辖市安监局、县级安监局及尾矿库企业反馈情况,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各市、县安监局可根据本地具体情况确定督查范围和方式。

(四)省安监局督查组分组安排1.第一组。

组长:梁书强。

成员:黄鑫业,专家2名。

检查地区:三门峡。

2.第二组。

组长:张改名。

成员:张峰,专家2名。

检查地区:洛阳、焦作。

2.第三组。

组长:李付国。

河南栾川桦皮沟矿瞒报一人死亡事故

河南栾川桦皮沟矿瞒报一人死亡事故

河南栾川桦皮沟矿瞒报一人死亡事故12日上午,曾红伟身亡不到三天,桦皮沟矿1号井工人们和往常一样上下班5月9日下午2时许,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白土镇桦皮沟铅矿发生一起工人坠井事故,致一名矿工身亡。

事故发生后矿方隐瞒不报,偷偷将遇难矿工遗体送往临近的三门峡卢氏县。

昨日下午,栾川县安监局执法监察股翟股长在电话中回应称,已将此事上报给侯局长,领导很重视,调查结果及时给媒体反馈。

桦皮沟铅矿发生坠井事故致一人死亡9日下午,有知情人向媒体反映,栾川县白土镇桦皮沟铅矿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致一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矿方为瞒报偷偷将尸体运往三门峡卢氏县。

11日下午,媒体赶到栾川县调查。

据知情人介绍,9日下午2点多钟,矿工曾红伟因矿井内送风中断,在爬梯子通知送风时系梯子固定不牢不慎坠井身亡。

事故发生后,矿方并未及时上报,而是偷偷将死者尸体运往卢氏县。

据了解,桦(化)皮沟联办铅矿属改造矿井,现为私人合伙经营,法人代表王中发。

生产规模为年产3万吨铅矿,矿区面积0.35平方公里。

知情人介绍,投资人王中发并不参与铅矿的开采,而是承包给其他几个合伙人,他们之间签订一个联合开矿协议,利润三七分成,管理以合伙人为主,投资人只是协助。

“曾红伟出事当天在3号矿井作业,他主要负责放炮。

因1、2、3、4号矿井互通,曾当天从3号井坠入2号井不幸死亡。

”知情人说。

尸体运往卢氏,一是为防家属闹事,二是为了隐瞒事故。

“|这是矿老板瞒报的惯用伎俩,处理(赔偿)之前不会让家属见到遗体。

”在矿产这个高危行业,为何发生事故后大多采取瞒报呢知情人给媒体分析,如果死一个人,瞒报也就赔偿七八十万元,可一旦上报就会面临政府部门的处罚,加上花钱疏通各有关部门,没有三五百万元是不行的。

知情人还透露,桦皮沟矿1号为老井口,2号通风口实际上也在开采,3、4号井口也属于违规开采。

死者家属称没见到遗体赔偿还在商谈据了解,曾红伟,男,41岁,已婚,育有两女,家住白土乡铁岭村鸽沟岭。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尾矿库治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尾矿库治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尾矿库治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12.03•【字号】•【施行日期】2009.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对尾矿库治理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各有关省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财政局:根据省政府对尾矿库治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各有关省辖市2009年底前必须全面完成尾矿库治理计划。

目前,全省尾矿库专项治理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针对近期尾矿库治理过程中各地反映的一些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强调明确如下:一、新增无主库的隐患治理问题。

由于受金融危机冲击,近期又有一批矿山企业停产和倒闭,相应形成一批新的无主尾矿库。

这些尾矿库的隐患治理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政府负责。

在保证原计划治理项目保质保量实施的前提下,各地可统筹使用尾矿库专项治理资金,用于新增无主库的隐患治理工作。

二、正常生产经营企业5%奖补资金的使用问题。

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尾矿库治理工作由企业自主治理,隐患治理方案按管理权限报批。

在治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省辖市、县(市、区)财政将奖补资金一次性拨付给尾矿库治理企业。

三、尾矿库监测监控设施问题。

下游有居民和重要设施的尾矿库,应按要求装设尾矿库安全监测监控设施,应按照尾矿库的等别、具体特点选择监测监控设施的种类。

监测监控设施的费用列入治理工程资金概算,以保证对重点尾矿库的监测监控。

必要时,尾矿库比较集中的省辖市、县(市、区),可设立尾矿库监测监控显示终端。

四、尾矿库治理工程验收按立项审批权限,分别由立项审批部门组织验收。

省安监局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对省辖市、县(市、区)验收的治理项目组织抽查。

五、各级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尾矿库治理专项资金的使用规定,尾矿库治理专项资金一律不得挪做它用。

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尾矿库治理资金或其他违规行为,省财政将追回相关资金。

尾矿上游法高速率、高浓度、大高差自流放矿堆坝探讨

尾矿上游法高速率、高浓度、大高差自流放矿堆坝探讨
在一级子坝上增设水平排渗管,解决一、二级子 坝沼泽化问题。沿一级子坝外坡角,水平位置每间 隔7 m布置一根水平排渗管,共22根,每根长度48 —50 m。水平排渗管外布10 mm梅花形钻孔,开孔 段用400 g/m2的土工布包裹。排渗管坡度不小于 1%,排水端接人一级子坝坝面排水沟。设施水平排 渗管后,一、二级子坝沼泽化很快消失。
通过对栾川地区尾矿库的广泛调研、室内试验 和现场试验后发现,尾矿浓度在40%以上时,粗细 颗粒难分级,而当排矿浓度在25%一35%时,分级 效果较好。为了降低尾矿浓度,在尾矿库库尾设立 大浮船,装设600 ITl3/h的大流量双级泵,将库尾澄 清水扬送到标高1 370 m处的2’消力井,与选厂自 流下来的高浓度尾矿混合后,将尾矿浓度降低到 30%,稀释水系统见图2。
·33·
增刊




囤3 2’消力井 4 4效果
采取以上措施后,尾矿排放浓度、细度、m口流 速、单管流量得到合理控制,尾砂堆积状况明显改 善,依靠强^密集的^工排渗设施,坝体排渗效果良 好,尾砂固结速度很快,一般停止放矿天后,挖掘 机即可进人子坝内20 m范围进行作业,尾矿库各项 运行指标满足规范要求。为r验证圳体稳定性, 2009年lO月,委托中国有色金属工业长沙勘察设 计研究院对尾矿库进行工勘。计算瞎观状坝体在不 同工况下的稳定系数见表2。
(3):26.2'7
(收稿日期2010D3-1 8)
(1)2009年5月,尾矿堆积高度超过了初期坝 顶l 270 m标高,开始用尾砂堆筑子坝时,粗细尾砂 不分离,尾矿库呈膏体状堆积体,干滩长度很短,排 渗设施难以铺设、调洪高度不足。
(2)由于大高差、自流放矿,导致排矿口矿浆流 速很快,甚至出现雾化现象。同时,尾矿浆严重冲刷 尾矿管道,设计用五年以上的钢骨架聚氯乙烯复合 管,使用了一年左右就接近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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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栾川县龙宇钼业有限公司榆木沟尾矿库坍塌事故情况的通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7.02.16
•【字号】豫安监管办〔2017〕20号
•【施行日期】2017.02.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栾川县龙宇钼业有限公司榆
木沟尾矿库坍塌事故情况的通报
豫安监管办〔2017〕20号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4日21时30分,洛阳市栾川县龙宇钼业有限公司榆木沟尾矿库6号溢流井发生坍塌,导致尾矿库内循环水通过溢流井进入环保事故池后流入伊河河道,未造成人员伤亡。

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充分认清当前尾矿库安全生产形势
2016年下半年以来,我省尾矿库安全形势异常严峻,先后
发生了洛阳市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大沟河赤泥库坝体赤泥滑坡和东方希望
(三门峡)铝业有限公司小阳河赤泥库局部滑坡两起事故,小阳河赤泥库滑坡事故还造成2人死亡。

这些事故给企业和人民群众造成较大损失,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教训十分深刻。

各级安监部门、各矿山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风险意识,克服麻痹松懈思想,结合本地本企业实际,切实提高遏制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连续发生的紧迫性,全面落实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确保尾矿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全面开展尾矿库专项安全大检查
各矿山企业要结合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对本企业的尾矿库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制定详细的尾矿库专项检查方案,边查边改,决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决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决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矿山企业要对尾矿库的排水设施特别溢流井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组织或聘请中介机构对溢流井的垂直度、规格等参数进行测量登记,并回查基建过程中的施工和监理记录,对排水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坚决执行停产停建,并采取切实可靠的措施进行整改。

对溢流井高度超过10米尾矿库企业的安全检查方案和结果,各级安监部门要重点督促检查。

对未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矿山企业,不得同意其复工复产;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该处罚的要顶格处罚,该停产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整顿。

三、切实加强尾矿库安全运行管理
各级安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运行尾矿库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尾矿库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巡查,落实安全监测措施,严防发生尾矿库生产安全事故。

同时,要督促企业强化尾矿库应急管理处置工作,全面检查尾矿库应急预案的修订、备案和审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地方、企业应急管理和协调机制;要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切实提高应急救援水平;要强化应急物资保障,
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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