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范围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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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7月28日傍晚时分,有关机构正式宣布撤回有关 除牌机制的建议,待予以完善、形成独立的咨询文件后,再 推出市场。
香港联交所在2002年推出一连串改革证券市场的建议, 希望提升香港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却不料有关除牌机制的内 容引发了一场“仙股风波”。面对市场的激烈反应,有关机 构紧急刹车,宣布收回引起争议的有关建议。
2002年7月25日中午,港交所发表“上市规则修订建议” 咨询文件,建议建立除牌机制,把股价持续30天低于0.5港 元的低价股扫出市场。正是这一建议,成为本次“仙股风波” 的导火线。
1、授权性规范方式 2、任意性规范方式 3、义务性规范方式 4、禁止性规范方式 5、提倡性规范方式
第三节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
? (三)经济法的法律后果形式 经济法的法律责任形式包括: 1、追究财产或经济责任 2、经济行为责任 3、经济信誉责任 4、经济管理责任
思考:经济法责任与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有何不同? [案例分析]
2002年7月26日,许多投资者担心“仙股”大限将至, 为了避免血本无归,一开市就立即抛售自己所持有的“仙 股”。“仙股”全线下跌,一些低价股也受到拖累。据香港 传媒统计,366家股价低于0.5港元的股份中,当天共有259 家下跌,近20家股份跌幅超过30%。面对这种市况,小股东 们和证券行都wenku.baidu.com到愤愤不平。
定。 3.由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所决定。 (一)宏观调控一般关系 (二)宏观调控特别关系
第三节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
? 一、经济法调整方法的内涵 是指经济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所采取的规范、引导、纠正等
基本行为规范方式和法律后果形式的总称。 ? (一)经济法有独特的规范方式体系 ? (二)经济法的规范方式之内涵
同时也是企业谋求发展的内在要求。 (3)市场主体作为社会赖以发展的基础,其行
为必然受多个法律部门的约束。 2.市场运行一般规制关系 (二)市场规制特别关系
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 二、宏观经济规制关系 经济法对宏观调控关系进行规制的客观必然性: 1.由宏观经济调控的目标要求所决定。 2.由宏观调控的国际化趋势以及各国的经验教训所决
刘文华认为,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的协调发展而制定的,有关调整经济管理关系和市场运行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统一体系。 经济民主与经济集中的对立统 一关系。(刘文华主编:《新编经济法教程》,高等教育出 版社)
第一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所立足的基础——市场经济 思考:市场经济的本质属性? 自由竞争 派生属性:垄断性与盲目无序性 总之,经济法调整的仅仅是某一特定范围内经济关系, 即政府在干预或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规制关 系,简称经济规制关系。 这种经济规制关系发生在作为规制者的政府与作为被规 制者的企业和个人之间。
第五章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范围和方法
第一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 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法律是社会规范,直接调整对象是人的行为(行为说),
间接调整对象是社会关系(社会关系说),因此需要从纷繁 复杂的社会关系中抽象出归属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其他独立法律部门一 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但在具体的表述上,各位学者 有一定的差异。
杨紫烜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特定的经济关系, 不是一切经济关系,例如财物赠与关系、财产继承关系和人 身关系都不是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 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简言之,是 国家经济协调关系 。(杨紫烜主编:《经济法》,北大、高 教出版社 )
第一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王保树认为,不同的法律部门是以不同的具体的社会 关系为各自的调整对象,其中,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 间的财产关系,商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商事关系, 而经济法仅以具有社会公共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 为其调整对象。(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 学文献出版社)
李昌麒 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促进、 限制、取缔和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也就是国家用经济 法的形式干预社会经济关系的范围,笼统地说,是需要由 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这就将经济法的调整对象与民法和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区别开来 。(李昌麒主编:《经济法 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李昌麒著:《经济法 ——国 家干预经济的基本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单飞跃、卢 代富等《需要国家干预 ——经济法视域的解读》,法律出 版社)
第一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 二、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特征 (一)经济性 (二)不对等性 (三)社会公共性 (四)时代性
第二节 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 一、微观经济规制关系 (一)市场规制一般关系 1.市场主体规制关系
经济法对市场主体进行规制的客观必然性: (1)所有权的社会目的导出的企业社会责任,
决定了国家必须对企业的活动进行干预。 (2)对市场主体进行规制,不仅是国家的愿望,
第三节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
? (四)经济法调整方式的具体法律措施 1. 经济(财产)制裁。 2. 经济行为能力的限制或剥夺。 3. 经济信誉的贬损。 4. 经济行政制裁与处罚。 5. 经济性奖励措施。 (1)物质奖励 (2)精神奖励
第三节 经济法的调整方法
? 二、经济法调整方法的特色
香港“仙股风波”
第一节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漆多俊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在国家调节社会 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它具有 特殊的规定性,不能由民法、行政法等其他法律部门调整, 而必须由经济法调整 。(漆多俊主编 :《经济法学》 ,武汉大 学出版社 ;漆多俊著:《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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