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法规简答题a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教育法律法规试题及答案
一、简答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制定的根据?
是根据宪法和我国实际情况确定的。
2、义务教育法规定的由哪级政府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确定推行义务教育的步骤。
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定的义务教育的基本原则?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提高教育质量,使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4、义务教育法在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
权利。
5、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共几
个阶段?都是什么?
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
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在普及初等
教育的基础上普及初级中等教育。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规
定,教师有哪些情形的,由所在学
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
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处理?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
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
劣的。
7、义务教育法规定确定义务教育的
教学制度、教学内容、课程设置及
审订教科书的根据?
应当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的需要和儿童、少年身心发展的状
况,确定义务教育的教学制度、教
学内容、课程设置,审订教科书。
8、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对适龄
儿童、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
采用什么处罚措施?
除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经当
地人民政府批准的以外,适龄儿童、
少年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
地人民政府对他的父母或者其他监
护人批评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责
令送子女或者被监护人入学。
9、义务教育法对保障义务教育教学
秩序是如何规定的?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扰乱教
学秩序,对违反规定的,根据不同
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
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
10、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
定,都有哪些情形由地方人民政府
或者有关部门依照管理权限对有关
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
(1)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
育款项的;
(2)玩忽职守致使校舍倒塌,
造成师生伤亡事故的。
11、根据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都有哪些情形由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扰乱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秩序的;2)侮辱、殴打教师、学生的;3)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
4)侵占或者破坏学校校舍、场地和设备的。
12、“两基”的含义?
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
14、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可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1)平等权利;2)政治权利和自由权利;3)宗教信仰自由权利;4)人身自由权利;
5)社会经济权利;6)文化教育权利;7)国家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利。
15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遵守
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
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
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维护祖国
安全荣誉和利益;保卫祖国,依法
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依法纳税。
16、些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
能力人?哪些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
行为能力人?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
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7、应该履行的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
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
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
任务;
(4)遵守所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
构的管理制度。
18、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对国家实行
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是如何规定
的?
(1)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
(2)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
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
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
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简答
1.简要回答教育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构成要素。
要点:教育法律关系是指有教育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表现为教育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联系的社会关系。其构成要素包括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教育法律关系客体和教育法律关系内容。
2.简要回答取得教师资格的条件。要点:《教师法》第十条规定: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证。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
要点:《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参加教育活动并使用教育资源的权利;享有国家给予的物质帮助的权利;享有公正评价并获得相应资格证书的权利;享有申诉权;享有人身权;法
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哪
些权利?
要点:《教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享有的具体权
利有:按照章程自主管理;组织实
施教育教学活动;招收学生或其他
受教育者;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
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
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聘任教师
或其他教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
动的非法干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
他权利。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
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
法的规定,对侮辱、殴打教师的,
根据不同情节如何处理?
要点:《教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
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
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
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7.简要回答教师与学生之间
有哪些法律关系?
要点:教师与学生之间的法律关系
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管理与被
管理的关系,二是平等的关系。教
师与学生之间的管理关系是基于学
校的宗旨和任务以及教师的权利和
义务,必须对学生具有管理权。教
师与学生的平等关系是指教师与学
生在人格上是平等的,教师应该尊
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学生也有权要
求教师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
正的评价,如果教师不公正,学生
有权向学校要求更正。
8.简述教师申诉制度的特征。
要点: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的合
法权益在受到侵害时,依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
诉理由,请求处理的一种法律救济
制度。其特征有:是一项法定的申
诉制度;是一项专门性的权利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