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与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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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书法与文学
中国的书法与文学,作为艺术大观园里的两朵奇葩,犹如并蒂之莲;作为中国艺术的两座高峰,几千年来双峰并峙、高耸入云。
书法与文学的关系,以诗歌为例,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观照。
首先是以书论诗。书法是通过视觉传达的艺术形式。人们欣赏一幅书法作品,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这幅作品娴熟的笔墨技法和构思巧妙的章法布局,这种直观的视觉冲击力带给人们以美的艺术享受和熏陶,所以书法给人的艺术感染力比较直观,因此古人也常常借助书法来谈论诗歌。如苏轼在他的《书黄子思诗集后》中就是以书喻诗:
予尝论书。以谓钟王之迹,萧散简远,妙在笔画之外。至唐颜柳,始集古今笔法而尽发之,极书之变,天下翕然以为宗师。而钟王之法益微。
这一段话是说书法。进而由此转到论诗,苏轼云:“至于诗亦然”。可见在苏轼看来,诗歌和书法的本质或者说内核是一样的。又如,严羽在《答出继叔临安吴景仙书》中提到:坡谷(苏轼和黄庭坚)诸公之诗,如米元章(米芾)之字,虽笔力劲健,终有子路事夫子时气象。盛唐诸公之诗,如颜鲁公书,既笔力雄壮,又气象浑厚,其不同如此。
其次便是以诗论书,也就是用诗歌来谈论书法,这种诗歌叫论书诗,有些写得好的论书诗是用诗歌的语言为我们描绘出书法艺术的魅力,如李白的《草书歌行》对怀素草书创作的描绘:“墨池飞出北溟鱼,笔锋杀尽中山兔”,“飘风骤雨惊飒飒,落花飞雪何茫茫”……李白用天马行空般的语言,描绘出一代草书大家怀素挥毫时的情态,实在是生动之极!同样,诗圣杜甫在他的《饮中八仙歌》中也写道:“张旭三杯草圣传,脱帽露顶王公前,挥毫落纸如云烟……”,将唐代另一大草书家张旭酒后放荡不羁,于王公贵族面前脱帽露顶,挥毫泼墨的情景用诗歌的语言形象生动地描述出来,读后恍恍然有身临其境之感。另外还有一些论书诗,在不伤及诗歌的艺术性的前提下,又道出关于书法的种种精辟见解来。如苏轼的《次韵子由论书》:吾虽不善书,晓书莫如我。苟能通其意,常谓不学可。貌妍容有颦,璧美何妨椭?端庄杂流丽,刚健含婀娜……
其中的“苟能通其意,常谓不学可”常常被引作宋人书法“尚意”的力证。如果结合他反复强调的“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的观点来理解,就能明白东坡所谓的“意”,是法度之中的“意”。“端庄杂流丽,刚健含婀娜”,是对书法艺术风格的多样性的一种肯定。再如东坡在《石苍舒醉墨堂》一诗中的“自言其中有至乐,适意不异逍遥游”,这其实是对书法艺术创作的自娱性的生动阐释。诗中又提出“我书造意本无法”,是在得法之后忘法的一种状态。
书法与文学之所以互通,就是因为它们有一个共同的载体,那就是中国文字。二者都与文字有着密切的关系。书法是用文字来抒情的艺术,东汉蔡邕在其《笔论》中即云:“书者,抒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可见,书法是作者抒发情感的其中一种表达方式。同样,文学也是以文字为形式,表达作者内在情志的艺术,孔子即云:“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所谓“诗言志”即是这个道理。而且,不但“诗言志”,其他文学形式也能“言志”,如“天下第一行书”《兰亭序》。就书法艺术而言,整幅作品飘逸灵动,笔断意连,顾盼生姿。就文学艺术而言,通过文中精美的语言所表现出的寄情山水,放浪形骸的晋人风度也瞬间跃然纸上。又如杜牧的《张好好诗并序》,杜牧作为晚唐著名诗人,与李商隐一起被称为“小李杜”,其诗名为人所周知。然而,其手写的《张好好诗并序》,也堪称是一幅诗歌与书法俱佳的珍品。《宣和书谱》即称杜牧的书法“气格雄健,与其文章相表里”。再如被称为“天下第三行书”的苏轼的《黄州寒食诗帖》,在东坡诗集中此诗可能并非上乘之作,但这件书法作品却作为他的代表作而被千古称颂,极为后人所推崇。这幅作品抑扬顿挫,一气呵成,有一泻千里之势。在作品的后面有黄庭坚所做跋语中说“东坡此诗似太白,犹恐太白有未到处。此书兼颜鲁公、杨少师、李西台笔意”,同时看到了这件作品的诗歌艺术美和书法艺术美。
二、书法与绘画
在书法还未进入自觉期之前,可谓书即是画,画即是书。从目前考古发现的遗留下来的刻
画符号看,多是对一些具体事物的描绘,也多用极其简约的线条描绘人、动物、日月星辰等。无论是花山岩画或苍源岩画,还是仰韶文化的陶器或良渚文化的玉器,都可以看到这些人类早期的绘画作品。直到商代甲骨文的出现,才有了正式用于记录的文字。从甲骨文看,一些文字与一些原始的符号极其相似,甚至有些字直接就是简化了的物体的造型。从甲骨文向上看,越来越多的符号既可以称其为图案,亦可以称其为文字。汉字中的象形字及绝大部分会意字就是直接来自于简化的图案。
绘画在汉字出现之后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周代儒家思想兴起并作为主要的思想对绘画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孔子主张绘画的社会功用即在于教育人。而圣贤、功臣、烈女、义士等的画像,对于文化水平不高的人来说,很直观,也能看懂,这样就从客观上促进了人物画的发展。为了更好地表现受宣传的人物和使画面美观,突出人物的等级地位,还需要给人物加上背景,加上不同颜色的衣服。这样,这个时期的绘画就从原始的具象模拟和抽象线条表现向线、形、色、叙事背景、透视等多种因素方向发展。
由于中国的书法和绘画创作的使用工具一样,都是圆锥形的毛笔用墨在纸或绢上用线条画出,这就决定了它们在很多方面具有相似性。南齐谢赫《古画品录》中提到绘画的创作要求和评判标准的“六法”:气韵生动、骨法用笔、应物象形、随类赋彩、经营位置、传移模写。这虽是对绘画的要求和批评准则,除“随类赋彩”之外,其他五法也同样适用于书法。当然,在这个时期书法与绘画的关系还只是外部的技巧或使用工具上的类似。到了“逸”的观念的提出,又使书法和绘画在创作主体的精神内核上统一起来。最早提出“逸”的是唐代的书法理论家李嗣真,在其著作,《书后品》中首先提出“逸”的书风,并将“逸品”列在首位。在绘画上唐代的朱景玄在《唐代名画录》中提出“逸品”,但将其列在最后。五代的黄休复在其《益州名画录》中将“逸”列在了首位。在黄休复的《益州名画录》中“逸”是指:拙规矩于方圆,鄙精研于彩绘。笔简形具,得之自然。莫可楷模,出于意表,故目之曰逸格尔。
这里“逸”的意思和李嗣真的“逸”所指的不一样。“逸”的本意指超众脱俗。其中“笔简形具,得之自然”即是不再是对客观事物形体的描绘,也不需要很高的技巧,提倡的是一种自在的“书写”,在作品中要传达出创作主体的脱俗的精神气质。书法上也是如此,“逸”是对“法”的背叛,“法”强调的是人自身的自律性,“逸”是强调人自身的精神性。在这个时期还提出了“书画同源”的口号,“书画同源”一部分原因是文人们为了提高绘画的地位,将书法引入绘画中,使之更加精英化。同时,将书法引入绘画实际上是将书法的精神引入绘画,更好的表现创作主体的精神内涵。“逸”的出现,使这一时期的中国绘画从宋代以前的“无我之境”发展到“有我之境”。从这之后,书法与绘画的关系日趋紧密。宋元文人画的一个特点就是诗书画印相结合,清代海派的碑风书法与海派绘画的紧密联系等等都是证明。
此外,书法与绘画从执笔上来说,都注重指实、掌虚、悬腕,艺术表现形式和笔墨运用上也有共同规律。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论?论用笔》中就提出“书画用笔同法”一说。其云:顾恺之之迹,紧劲联绵,循环超忽,格调逸易,风驰电疾,意存笔先,画尽意在,所以全神气。昔张芝学崔瑗杜度草书之法,固而变之以成今草之体势,一笔而成,气脉通连,隔行不断。唯王子敬明其深旨,故行首之字,往往继其前行;世上谓之一笔书。其后陆探微亦作一笔画,连绵来断;故知书画用笔同法。……
郑樵也说:“书与画同出。画取形,书取象;画取多,书取少。凡象形者,皆可画也,不可画则无其书矣。”书法讲究起笔、运笔、落笔都有一定的规范和要求,绘画也一样。可见从书法与绘画的渊源和发展特征上看,书法与绘画是同体同源的。
三、书法与音乐
音乐是有声的书法,书法是无声的音乐。
东汉文学家蔡邕说过:“唯笔软则奇怪生焉”。我们知道,中国书法的特点和魅力,几千年来都是通过毛笔表现出来的,如轻重、徐疾、粗细、方圆、阴阳、虚实、浓淡、枯润、节奏感等,千奇万怪的姿态、神采都跃然纸上。书法的线条美,是用柔软的毛笔,由熟练的手,通过点和画所表现出来的一种艺术,不仅仅是在白纸上写上黑字而已,而是以各种结构、笔法、墨法、章法,使文字充满生命力和节奏感。简而言之,书法是毛笔加上心、眼、手,加上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