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评定标准:副教授须掌握本学科系统的理论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提出有较大实际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并取得有较大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着作、艺术作品、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具有担任科研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在教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方面成绩显着,具有协助教授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能力,能担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
一、适用范围本条件适用于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二、政治思想条件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爱岗敬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勇于探索,开拓创新,能全面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积极承担教学工作任务,学风端正。
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学历、资历条件(一)获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讲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讲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二)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
四、外语、计算机条件(一)掌握一门外语。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
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以下条件:(一)每学年至少系统讲授1门以上必修课程,并能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二)指导过青年教师,或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过研究生或进修教师半年以上;(三)主持过市(厅)级或主要参加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全过程的研究,并通过鉴定或结项验收;在本学科领域开展科学研究、科技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果,发表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着作)。
六、业绩成果条件取得讲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以奖励证书为准,限额定人员);(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较好,有2学年教学质量考核为优秀,且至少获得1次学校教学比赛二等奖以上(综合类)奖励;或担任省级以上精品资源共享课或精品视频公开课主讲教师(前五名);(三)主持1项市(厅)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或主要参加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改)项目,并通过对应级别业务主管部门鉴定或结项验收;(四)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限第一发明人),并已转让和应用;(五)主持完成1项校级以上科研项目,进行了成果转化,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主持横向课题,理科类累计到位经费200万以上,工科类累计到位经费600万以上,社科类累计到位经费100万以上(经费到位须出具学校科研、财务管理部门证明)。
大学副教授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履行现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情况等基本条件均应符合《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
二、申报高等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者,应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三、学历、任职年限要求凡学历、任职年限符合下列规定的,属正常申报;不完全符合规定的,属破格申报。
1、申报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至少应达到大学本科学历;2、申报教授职务:196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应具有硕士学位(思想政治教育、艺术、体育学科应具有学士学位),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及以上;3、申报副教授职务:获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及以上;获博士学位,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年及以上;4、申报讲师职务:大学本科学历,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四年及以上;获双学位,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二年及以上;获硕士学位,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及以上;5、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初聘助教职务;四、外语条件应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合格(教授、副教授:A级合格,讲师:B级合格,助教:C 级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外语:1、任现职以来经组织批准出国(有二外要求的应到使用二外的国家)留学、进修一年以上;2、任现职以来参加全国定点出国人员外语强化培训班学习(即简称“BFT”),经考试合格并在有效期内(其有效期按拟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所要求达到的相应等级外语考试成绩的有效期掌握);3、取得学士学位初聘助教职务;取得硕士学位晋升讲师职务;取得博士学位晋升副教授职务;4、在非涉外岗位上,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距国家法定退(离)休年龄不足五年;5、参加全国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晋升了副教授,在其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的有效期内破格晋升教授职务;五、计算机条件应参加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教授、副教授:A级合格,讲师:B级合格,助教:C级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免试或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1、计算机专业硕士毕业生免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计算机专业本科毕业生免职称计算机B 级考试;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高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职称计算机A级考试;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职称计算机B级考试;初级程序员级考试合格,免职称计算机C级考试;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暂不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副教授业务条件一、教学工作1、教学效果良好,近三年内无教学事故;2、技术基础课和专业课教师:独立讲授两门本(专)科课程(其中一门可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近三年平均教学工作量不小于规定教学工作量的2/3;3、公共课教师:独立讲授一门本(专)科课程,近三年平均教学工作量超过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二、科研及论著(满足下列(一)或(二)条件)(一)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推荐申报副教授职务1、获得省部级一等及以上奖;2、获得省部级二等奖(第一获奖人);3、被《SCI》、《EI》、《ISTP》、《SSCI》、《CSIC》、《A&HCI》、《CA》、《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等检索的论文(以下简称被检索论文)两篇;(《SSCI》、《CSIC》、《A&HCI》、《CA》、《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等要求全文检索)4、国内中文核心期刊论文四篇;5、国内中文核心期刊论文三篇和省部级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论文三篇。
河南省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河南省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1. 引言副教授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岗位,具备副高级职称,扮演着培养人才、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的重要角色。
河南省作为中国大陆重要的省级行政区,对于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制定了一系列条件,以确保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升。
本文将对河南省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进行详细介绍。
2. 教育背景要求对于申请副教授职位的候选人,河南省要求其具备以下教育背景:•获得博士学位,并且具备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拥有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导师资格的候选人,需具备在相关领域有突出贡献的学术成果。
3. 科研成果要求申请副教授职位的候选人需要提供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以证明其在学术研究方面的能力和专业水平。
具体的要求如下:•在相关领域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发表了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包括核心期刊或国际知名期刊的论文;•参与编辑或撰写过学术专著;•获得过科研成果奖励或专利。
4. 教学质量要求作为教育工作者,候选人不仅需要在科研方面有突出表现,还需要具备优秀的教学质量。
以下是河南省对于教学质量的要求:•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具有较高的教学评价;•指导学生参与科研项目或获奖;•发表了一定数量的教学论文。
5. 学术影响力要求河南省对副教授的学术影响力要求较高,候选人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学术研究成果被同行广泛引用和借鉴;•被学术机构邀请进行学术报告或演讲;•在学术会议上组织和主持学术讨论。
6. 其他要求除了以上几个主要方面,河南省还对副教授的其他要求包括:•申请人所在单位对其副教授任职的推荐信;•申请人个人的职称申报材料。
7. 结论河南省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设定有效提高了副教授的选拔标准,确保了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升。
以上介绍了教育背景要求、科研成果要求、教学质量要求、学术影响力要求以及其他要求。
希望本文能为申请副教授职位的候选人提供参考,同时促进教职员工的学术发展与成长。
大学副教授资格条件标准
大学副教授资格条件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校副教授职务评聘工作,根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条件。
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遵守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领导,热爱的教育事业,贯彻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在科研、产业工作中经费不进入学校,搞体外循环者,延迟1年以上。
(三)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延迟2年以上。
受处分期间,不能申报。
(四)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40周岁以下的教师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5年以上。
(二)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相应职务2年以上。
第五条外语要求: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
参加或省人事部门统组织的高级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一)已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研究生学历的。
(二)年龄满50周岁的。
(三)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
(四)因公出国且出国前已通过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的。
(五)申报临床中医药、民族医药和社区卫生、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等专业技术职务的。
(六)市(厅)级以上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其他在本行业本地区作出重要贡献及从国外引进的有突出成就的人员,经省教育厅审核确认的。
副教授岗位职责内容及任职资格
副教授岗位职责内容及任职资格
一、副教授岗位职责
1.教学方面:承担教学任务,组织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工作;
根据课程特点和学生需求进行教学设计与教材编写;完成教学、实
验任务,进行教育、教学、教务管理或项目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指
导本科生、硕士生,承担毕业论文、设计、实习、实验等指导工作。
2.科研方面:主持并参与学科基础研究项目与应用研究项目,
具有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与技术开发;撰写研
究论文并发表于国内外核心期刊;推动学科发展和特色建设,形成
学科集群、相互协作、资源共享的优势。
3.行政管理方面:参与学术产业化、议程制定、学科建设、教
学改革以及人才引进、培养和选拔等各项行政管理工作。
二、副教授任职资格要求
1.学历及学位:具有博士学位;
2.专业背景:具有良好的学术基础,深入研究学术前沿问题并
在学术领域内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3.教学经验: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较好的
教学成果;
4.科研经验: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知名的期刊上发
表过具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具有主持或参与过科研项目的经验;
5.岗位要求:注重教学和科研能力的培养和提升,具有开拓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副教授提拔条件
副教授提拔条件
副教授是高等学校教师的职称名称,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可能被提拔为副教授:
1. 教育背景: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者硕士学位并有丰富的教学和科研经验。
2. 教学能力:需要在教学方面表现出色,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成果,能够独立承担本学科的教学任务。
3. 科研能力:需要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能够独立承担科研项目,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
4. 学术影响力:需要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能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发表演讲,担任学术期刊编委等。
5. 综合素质:需要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道德、团队协作能力、领导能力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和学科对于副教授的提拔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条件可以参考学校或学科的相关规定。
此外,还需要通过职称评审等程序才能最终获得副教授职称。
第四章 副教授资格条件
第四章副教授资格条件第十一条学历资历要求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副教授资格:1.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高校教学工作2年以上。
第十二条教育教学工作要求具有本专业系统、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高等职业教育理论知识,积极参与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改革、专业建设等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丰富的教书育人经验,教学方法先进,教学质量高,教学效果好。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1.积极参与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辅导员或其他教育教学管理工作2年以上。
2.系统担任过2门课程全部教学工作,完成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指导过实验、实训、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等。
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方法得当,近5年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其中至少2次为“优秀”。
3.积极参与教学改革,获得校级以上教学竞赛一等奖1项以上;或获得校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1项以上(前3名);或主持校级以上教改课题1项以上,课题应有正式的立项报告和结题报告;或担任校级教学团队、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项目主要成员2年以上(前2名),应有正式的立项报告或聘任决定。
第十三条专业实践要求专业实践能力强,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第2—7条中的一条:1.高职院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或社会实践活动累计5个月以上;专业课教师在企事业单位工作3年以上或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5个月以上,协助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合作研发,实践性较强的专业课教师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
高等师范学校教师到小学、幼儿园实践累计5个月以上,积极参与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
2.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直接指导的学生在主管部门举办的专业技能、创新创业、教学基本功等比赛中获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1项以上;或指导的学生毕业设计、毕业论文获省级奖,本人均应获指导教师奖。
副教授资格条件
第三章副教授资格条件第十二条学历、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副教授任职资格:(一)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7年以上,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10年以上,取得讲师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受聘讲师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
第十三条教育教学工作要求(一)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比较丰富的教学与实践经验。
能及时掌握本门学科发展动态,有不断更新知识的能力。
(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规定标准的教学任务,但任何申报人的专业及专业基础课不能低于120学时,公共课不能低于150学时(不构成一门课的,可以累计课时);培训课程及课时量计入考核范围;系统担任2门以上课程的教学工作(公共课教师为1门以上,每门课程不低于30学时),能按教学计划进行理论讲授或系统指导实验、实训、实习、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环节。
(三)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突出实践教学环节和职业特色,具有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明显,任现职以来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第十四条专业实践工作要求任现职以来,专业课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累计4个月以上,系统掌握本专业工作过程或业务技术流程。
公共课教师指导社团活动1年以上或参与社会实践活动1学期以上。
第十五条学术(技术)业绩成果要求(一) 教育教学、科研业绩要求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省级以上政府科研成果奖励;或获省级部门奖二等奖以上1项(前六名)。
2.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参加完成1项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学改革或教学研究项目;或或省级教学成果奖以上奖励,或获省级部门奖二等奖以上1项(前6名)。
3. 在教学改革中做出显著成绩,获得院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奖励;或者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担任校级教学质量建设项目负责人或省级教学质量建设项目的主要成员(前三名),项目通过验收;或者校级教学名师称号。
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副教授评审条件
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副教授评审条件
一、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高校教师资格证(一票否决制)
三、普通话(有效期5年)
二乙及以上(汉语言文学等专业要求二甲及以上);
有效期:比如09年申报,必须是04年下学期以后考取的才有效。
四、任教或任职年限
(1)讲师任职5年
(2)博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职务工作1年及以上五、职称计算机
需考B级(计算机专业免考)
六、职称英语
需考B级
七、继续教育
每年不低于80学时
八、年度考核
任职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九、教学、科研条件
(一)教学条件
系统承担2门及以上课程的教学,教学效果好;指导新教师、助教和讲师。
(二)科研条件
申报副教授职务所提供的论文、著作、教材、项目、奖
励等成果是指与申报学科(专业)相同(相近、相关)的已结题(出版、发表)的成果。
报送论文中必须有1篇为教学、教改方面的内容。
论文论著具备条件,项目、奖励具备条件详见渝教职改【2007】15号文件。
注:1、申报副教授,各个学科都有详细的要求,且论文数量不等,需按本学科要求仔细阅读渝教职改【2007】15生活充满了色彩,但是蒙着一层雾需要你的拨开
号文件)
2、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不得随意拔高或降低等级,当职称评审通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成绩只能使用一次,不能重复使用。
8、这个世界并不是掌握在那些嘲笑者的手中,而恰恰掌握在能够经受得住嘲笑与批忍不断往前走的人手中。
9、障碍与失败,是通往成功最稳靠的踏脚石,肯研究、利用它们,便能从失败中培养出成功。
10、在真实的生命里,每桩伟业都由信心开始,并由信心跨出第一步。
副教授岗位聘任条件
2.副教授岗位申报条件(1)副教授一级(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第一类副教授任职3年及以上,受聘现岗位以来考核合格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完成人(排名前五);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完成人(排名前五);或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完成人(排名前二);②市“226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或市“江海英才”资助对象、或市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或市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或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或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或省“六大人才高峰”培养对象、或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③国家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三);或省级及以上品牌(特色)专业负责人;或南通市创业创新人才团队负责人;④省级及以上教学科研项目主持人;或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或实训基地负责人;或省级及以上科技基地(平台、中心)等负责人;⑤市厅级及以上科技三大奖(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二等奖及以上(国家级排名前五、省级排名前三、市级排名前二);或人文社科成果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国家级排名前五、省级排名前三、排名前二);或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二);⑥经学校认定,列入省部级组织或管理序列的全国性各类科技比赛和专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列入省部级政府部门组织或管理序列的全省性各类科技比赛和专业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或获得前述奖项学生的第一指导教师;⑦在学校认可的CN刊物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3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为核心);或公开出版个人专著1部及以上(每部10万字以上),或合作专著2部及以上(个人每部8万字以上);⑧上一聘期2项以第一完成人获得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或4项以上以第一完成人得与课题项目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⑨主持省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课题1项以上,或主持市(厅)级以上的经费资助教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市(厅)级以上教科研项目2项以上,或上一聘期主持横向项目到账经费累计理工科6万元以上、文科2万元以上。
评副教授的条件
教授资格条件第一条思想政治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遵守《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廷迟申报:(一)凡受党纪、政纪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第二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获得双学士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受聘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
(二)大学本科毕业,并完成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四门以上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受聘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
(三)未具备上述学历(学位),但取得副教授资格后,受聘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并符合下列1或2的要求: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星火奖或国家级的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
(2)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前3名)。
(3)获得省(部)级自然学科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一等奖(前3 名)。
2. 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1)获得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或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奖或其他专业奖项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前3名)。
(2)主持开发新品种、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直接解决生产建设中重大问题,或直接主持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课题2项以上,并取得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出版高水平的著作(教材),在第八条的基础上增加2篇(部)或增加高水平的艺术作品2件(独立完成或第一作者)。
(4)培养的学生在省(部)级以上专业(专项)比赛上获得前3名。
(5)获得国家级优秀教师或省级以上劳动模范等称号。
第三条外语条件(一)熟练掌握1门外国语,参加全国或全省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外语专业人员须考第二外语)。
大学副教授评审条件
大学副教授评审条件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副教授任职达规定年限以上,在此期间要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2-3篇以上论文,要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和成果,主编或参编国家正式出版的教材、论著,以及带硕士生一届以上,外语考试合格等条件。
副教授是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名称。
仅低于教授。
其职责、任职条件、聘任办法等,各国、各校规定不一。
申请副教授评审需要满足:副教授任职达5年以上,在此期间要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2-3篇以上论文,要有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和成果,主编或参编国家正式出版的教材、论著,以及带硕士生一届以上,外语考试合格等条件。
①能够胜任本专业一门或一门以上学科的教学工作,质量较低,成绩优良;②对本门学科具有系统而坚实的理论知识和比较丰富的实际经验,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内,能够密切联系实际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工作,并取得显著的成就,提出具有一定水平的科学论文,或者在生产技术方面有较大的贡献,或者在业务技能上有较高的造诣;③熟练地掌控一门外国语。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就是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名称。
仅高于教授。
其职责、供职条件、委任办法等,各国、各校规定不一。
中国年规定,除思想政治、健康状况等高等学校教师应达至的共同建议外,主要供职条件:任讲师 5 年以上或荣获博士学位后已出任讲师 2 年以上,且具备本门学科系统、稳固的理论基础和较多样的实践经验,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教学成绩显著;曾刊登、出版发行一定水平的论文、专著或教科书,或在教学、科学技术工作方面存有其他很大贡献。
副教授的评选标准
副教授的评选标准评定标准:高等学校副教授须有本学科系统的理论知识、扎实的专业基础和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能提出有较大意义或学术价值的科研课题,并取得有较大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研究成果,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著作、艺术作品、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具有担任科研课题组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能力;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在教育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或实验室建设方面起骨干作用,成绩显著,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或青年教师的能力,能担任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工作;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本科高等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及相关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等学校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的规定。
任现职以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一、违反党纪、政纪,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申报;受记过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受记大过处分者,延迟3年申报;受降级处分者,延迟5年申报。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三、近5年内,年度考核有不称职者,延迟1年申报。
第三条学历(学位)、资历条件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获得博士学位,经考核符合副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可以不受资历限制,直接申报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
(三)获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1966年以前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四)大学普通班毕业生或1977年以后入学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1年以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进修班(包括助教进修班、骨干教师进修班、访问学者等)学习,取得4至6门硕士研究生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并获得结业证书,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
评副教授条件
评副教授条件(专项内容):(一)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3.副教授(1)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考虑到当前我省高校教师队伍的实际状况,其中对一九六六年前大专毕业生和一九七○至一九七六年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大学普通班毕业生及大学专科毕业生、且取得经国务院学位办同意、由北京师范大学举办的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在高校教学工作10年以上,系统讲授过两门或两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为基础课),教学成绩显著,任职期考核一年优秀的,可予以考虑放宽学历要求],取得助教进修班结业证书或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硕士研究生六门主要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其中对一九八三年前已获得中级职称和一九六六年前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六七年毕业的五年制和六八年毕业的六年制)可不作要求,对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须进修两门哲学社会科学专业研究生主要课程承担讲师职务五年以上,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副教授职责。
(2)获得博士学位,承担讲师职务两年以上或博士后流动站出站人员,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副教授职责。
(3)现任助教越级晋升副教授职务,须获得硕士学位,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副教授职责。
(4)已评聘其它系列专业技术高、中级职务,转定或晋升副教授职务,须具备第(1)点学历和进修要求。
已评聘其它系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须经一年以上实际教学工作,且承担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博士学位两年以上),系统承担过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教学效果好,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副教授职责;已评聘其它系列专业技术中级职务,须先转定讲师职务一年以上,承担讲师和其它系列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五年以上(博士学位两年以上)系统承担一门或一门以课程的讲授,教学成绩显著,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副教授职责。
(5)医学院校附属医院及设有临床教研室的教学医院卫生技术人员,根据教学工作需要聘任副教授职务,须大学本科毕业,并已评聘副主任医师职务后承担一年以上临床教学工作,且承担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五年以上(博士学位两年以上),经考察,表明能胜任和履行副教授职责。
副教授申报条件(改编,含破格)
教学为主型副教授申报条件三、教育教学条件1.教学基本条件申报或破格申报教学为主型教授或副教授应具备下列教学基本条件:⑴教学工作量:平均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及以上。
其中,平均每学年全日制本专科生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10学时;⑵授课门数及教学环节:系统承担2门以上全日制本专科生课程的教学。
指导过青年教师;或参加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指导3届以上;或指导全日制本专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和担任全日制本科生导师工作3届以上(不具备实施教学环节条件的经学校确认除外)。
⑶教研活动: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且承担课程建设或教研教改等方面的工作。
⑷教学效果:取得现任职资格以来教学效果达到学校相应要求,且连续3年以学生为主的评教达到良好以上;或累计3次达到优秀。
2.教学业绩条件⑶申报教学为主型副教授应具备以下教学业绩条件之一:①主持1项省部级教研教改项目;或参与2项省部级以上教研教改项目(排前3名);或参与1项国家级教研教改项目(排前7名)。
②参与1项省部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前2名);或参与2项省部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前5名);或参与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排前5名)。
③公开发表3篇教研教改论文(其中在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或公开发表1篇教研教改论文,且主编1部本专业教材。
④获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一等奖排前7名、二等奖排前5名、三等奖排前3名)。
⑤获省部级各类教学竞赛奖(三等奖以上);或校级各类教学竞赛奖一等级;或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各类竞赛且获得奖项(国家级三等奖以上,省部级一等奖)。
⑷破格申报教学为主型副教授应至少同时具备上述正常申报教学为主型副教授五款教学业绩条件中的三款条件;或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排前7名)或二等奖(排前3名)或三等奖(第1名)。
四、科学研究与成果应用条件2.申报教学为主型副教授任职资格应具备下列科研基本条件:在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学术、科研论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科研论文,且出版3万字以上的学术著作(专著、编著或译著)。
陕西高校教师评职称要求文件
陕西高校教师评职称要求文件
陕西省高校教师评职称要求文件已正式发布。
根据文件规定,高校教师评职称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位取得时间应符合国家规定。
二、需要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科研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副教授职称评定条件: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位取得时间不超过10年;
(2)近五年内,在本学科领域内发表1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者主持1项以上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3)取得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2.教授职称评定条件:
(1)具有博士学位,且学位取得时间不超过7年;
(2)在本学科领域内发表3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者主持3项以上省部级及以上课题;
(3)取得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三、需要取得高等教育教师资格证书。
四、需要通过教学能力与教学质量考核,且获得优秀或者良好的成绩。
五、需要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通过聘任实践考核。
六、需要符合国家关于学术不端行为的规定。
以上是陕西省高校教师评职称要求文件的主要内容。
希望广大教师能够认真阅读并按照要求积极申报职称,为提高自身学术水平和教
学质量做出更大的努力。
教授副教授评定办法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或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二等奖限前2名),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的第一作者。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的第一作者,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2)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4名)。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4名)。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著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在省级以上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8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5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6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其中至少2篇有创见性的学术论文发表在国家一级学术刊物上或被上述检索或刊物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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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技能,在丰富的学术实践基础上形成了较稳定的研究方向。
能及时把握本学科领域前沿发展动态,对教学规律和教学方法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
2、系统担任一门公共课、基础课或两门以上专业课程的讲授工作,每学年至少讲授一门课程,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任务。
3、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实训、社会调查及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
遵循教学规律,能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积极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教学效果优秀。
4、积极开展本学科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法研究,教学改革成绩显著。
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指导青年教师、进修教师或研究生,成绩突出。
(二)工作业绩
本科院校教师,任讲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
专业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180学时以上;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200学时以上;兼职教学的管理人员按专职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1/2计算。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奖励。
(3)获得省辖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3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专业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6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3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3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公共课、基础课教师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5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文科均为独著,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 0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部);同时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4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至少2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其余限前2名)以上,其中至少2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二等奖以上的第一作者,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
(2)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5名)。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5名)。
艺术、体育学科副教授补充条件
艺术、体育学科教师申报评审副教授任职资格,可以按照上述工作业绩条件执行,也可参照下列补充条件执行。
达到补充条件要求的,可视为符合相应的工作业绩条件。
3、体育学科
(1)在CN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4篇(高职高专和成人院校2篇,均限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其中至少2篇(高职高专和成人院校1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期刊上;同时在全国体育科学大会、全国大学生运动会科学报告会、全国学校体育科学大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等科学报告会上2篇(限第一作者)以上论文获省一等奖,并辑录成册。
可视为符合工作业绩论文、著作条件。
(2)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中,获集体项目前6名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前3名的主教练;或获全国大学生各单项协会的年度比赛的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前2名的主教练;或获省级大学生年度比赛的集体项目的冠军队的主教练、单项比赛冠军的主教练。
可视为符合工作业绩项目、奖励条件。
破格申报评审副教授任职资格者,符合正常晋升副教授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工作经历、能力,工作业绩具备下列条件:
1、教学。
超额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学校年度教学质量考评优秀1次以上,或年度考核优秀1次以上。
(2)在教育、教学技能竞赛中,获得厅级二等以上奖励。
(3)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2、论文、著作。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1)被SCI、EI、ISTP或A&HCI、CSS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全文收录论文4篇(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
(2)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7篇(限1篇教育、教学研究论文。
文科均为独著,理工科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以上,其中至少5篇发表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或本学科领域公认的权威性学术刊物上。
(3)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或译著(本人翻译1 2万字以上/部),或参编省级以上统编、规划教材(本人撰写6万字以上/部)。
经专家鉴定,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著作、教材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达到副教授水平。
3、项目、奖励。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1)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社会科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或2项省自然科学优秀论文一等奖的第一作者,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2)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或2项省、部级以上科研(教研、工程)项目(课题)的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并通过省、部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的鉴定或结项验收,达到省内领先水平。
(3)省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限前4名)。
(4)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限前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