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怡建《税收学》(第3版)配套题库【课后习题】(第1~6章)【圣才出品】
胡怡建《税收学》(第3版) 章节题库 (第十章 营业税)【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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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营业税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现行营业税中销售不动产的税率为()。
[武汉大学2012研]A.5%B.8%C.10%D.3%【答案】A【解析】目前,服务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税率均为5%。
2.根据现行营业税税收制度的规定,下列项目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是()。
[厦门大学2012研]A.境外个人出租境内的不动产B.境内企业员工到境外接受培训C.境外企业转让无形资产给境内企业使用D.境外企业在境外提供给境内企业的代理服务【答案】B【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境内”具体包括以下情况:①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②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③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④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由此可判断,B项,境内企业员工到境外接受培训,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在境外。
3.关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中央财经大学2011研]A.境内单位出租物品等动产以承租方为扣缴义务人B.境内单位转让境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C.境外单位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代理者、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D.单位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以演出单位为扣缴义务人【答案】C【解析】C项,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方或者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A项,境内单位出租物品等动产,即有形动产租赁,已改征增值税;B项,境内单位转让境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者为扣缴义务人;D项,单位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4.2010年2月,某娱乐公司餐厅经营收入40万元,网吧经营收入25万元,该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万元。
胡怡建《税收学》(第3版) 章节题库 (第十九章 税务行政)【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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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税务行政一、单项选择题1.在税务行政诉讼的受理中,人民法院在接到原告的起诉状后,应按条件加以审查,并在()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裁定。
[中央财经大学2012研]A.7日B.15日C.30日D.10日【答案】A【解析】税务行政诉讼的基本程序包括提起、受理、审理与判决。
对于税务行政诉讼的受理,人民法院在接到原告的起诉状后,应该按条件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立案或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2.对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中央财经大学2012研]A.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B.逾期不改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C.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D.逾期不改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答案】C【解析】我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3.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提起诉讼,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一定时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下列各项中,符合上述时限规定的是()。
[厦门大学2011研]A.15日B.30日C.60日D.90日【答案】A【解析】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及其他相关规定,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提起诉讼,必须先经过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甲市乙县国税局丙镇税务所在执法时给予本镇纳税人赵某15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赵某不服,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则被申请人是()。
A.甲市国税局B.乙县国税局C.丙镇税务所D.乙县人民政府【答案】C【解析】申请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为被申请人。
题中,丙镇税务所为被申请人。
5.对国税局与地税局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向其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A.国家税务总局B.该国税局的上级主管机关C.该地税局的上级主管机关D.国务院【答案】A【解析】对国税局与地税局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胡怡建《税收学》(第3版) 课后习题 (第二章 税收效率)【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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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税收效率1.什么是超额负担?征税如何产生超额负担?答:(1)超额负担的含义税收超额负担,是指政府在通过征税将社会资源从纳税人向政府部门转移的过程中,给纳税人造成了相当于纳税税款以外的负担。
资源由个人流向政府的过程中,由于税收使市场偏离高效率产出水平而额外损失的社会净收益。
此时,个人实际花费大于其纳税税款。
主要表现如下:①国家征税一方面减少纳税人支出,同时增加政府部门支出,若因征税而导致纳税人的经济利益损失大于因征税而增加的社会经济效益,则发生在资源配置方面的超额负担;②由于征税改变了商品的相对价格,对纳税人的消费和生产行为产生不良影响,则发生在经济运行方面的超额负担。
(2)征税导致超额负担的产生原因①课税引起的相对价格的改变,从而引起私人对消费、生产和投资动机的改变,干扰经济主体的生产、经营决策,造成经济运行紊乱和低效,因而减少了课税以前经济选择所能取得的经济福利。
②超额负担的产生于税收的替代效应有关。
这种效应在于税收引起了商品相对价格水平的变化,使市场交易中价格信号发生扭曲,从而带来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损失。
即如果课税前私人的经济行为和经济决策是符合“理性”的,那么,课税就将改变或打破这种最佳状态,就会减损他们可能获得的经济福利。
③各种商品存在不同的需求弹性。
根据马歇尔·哈伯格超额负担理论,由于需求弹性的存在导致需求曲线存在斜率,征税必然带来超额负担。
④各国税收实践中,从量税与从价税并存,对所得和流转额及财产等不同对象课税,这些都不可避免的带来了超额税收负担。
2.税收怎样改善资源配置效率?答:在经济处于完全竞争并没有外部因素影响时,征税将导致效率损失。
然而,在经济没有处于资源最优配置时,征税引起的资源重新配置有可能改善配置效率。
(1)税收与外部经济性商品①税收与外部成本商品。
由于按私人成本而没有按社会成本计算产出,增加的产出就会给社会带来损害,为此需要控制产生外部成本的企业生产,而税收是一种比较有效、可行的办法。
黄桦《税收学》(第3版)章节题库-第一章至第六章(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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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章节题库第1章公共产品与政府税收一、单选题1.税收的本质是国家公共权力对()的占有。
[厦门大学2012研]A.社会总产品B.剩余产品价值C.物化劳动的转移价值D.必要劳动创造的必要产品价值【答案】B【解析】税收在本质上是以满足公共需要为目的,由政府凭借政治权力(公共权力)进行分配而体现的特殊分配关系。
税收是国家政治权力占有剩余产品价值的一种形式。
税收的本质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参与社会剩余产品价值的分配所形成的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凭借的是()。
[中央财经大学2011研]A.财产权力B.政治权力C.所有者权力D.资源权力【答案】B【解析】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成员的共同需要,而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获取货币或实物,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关系。
3.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是()。
[中央财经大学2011研]A.发行国债B.发行货币C.税收D.罚款【答案】C【解析】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成员的共同需要,而凭借政治权力无偿地获取货币或实物,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分配关系,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最主要形式。
4.根据税收和税法的概念,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之间的关系B.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而非财产权力C.征税的主体是税务机关,除了税务机关之外,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D.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税收不能课及C但可以课及V部分【答案】B【解析】A项,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直接是税收分配关系;B项,国家征税依据的是其政治权力;C项,征税的主体是国家,此外任何机构和团体都无权征税;D项,税收分配的客体是社会剩余产品,税收不能课及C和V部分。
5.税法的调整对象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
A.征纳双方关系B.税收分配关系C.权利义务关系D.财产分配关系【答案】C【解析】税法调整的是税收分配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不直接是税收分配关系。
6.从税收的本质来看,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
胡怡建《税收学》(第3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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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税率形式可称为累退税率。虽然从现行税收制度中还难以找到使用累退税率的情况,但
累退税率作为一种分析方法已被广泛使用。因为一些使用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的税种,可能
具有累退特点。例如,消费税一般使用比例税率,但由于随个人收入增加,个人消费支出占
个人收入比例下降,税收占个人收入比例也下降。因此,也可以把它看作是累退的,如表
级距的收入乘相应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1)全额累进税率。把税基全部数额作为计税依据,按最高边际税率计算税额的一种税率
形式和税额计算方法。
(2)超额累进税率。把税基全部数额作为计税依据,并分别按税基各等级所适用的相应税
率计算税额的一种税率形式和税额计算方法。
2.比例税率。在税率公式中,随着税基的扩大,如果税率保持常数不变,或税收与税基的
率;如果实行累进税制,在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名义税率低于实际负担率。
三、纳税人
纳税人是享有法定权利,负有纳税义务,直接缴纳税款的单位或个人。纳税人主要解决向谁
征税或由谁纳税的问题。纳税人可分为自然人和法人两类。
(一)自然人纳税人
在法律上,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依法在民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包括本国公民和
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二)税收的无偿性
税收的无偿性是就政府与具体纳税人而言,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不对等的。政府向纳税人征税,
不是以具体提供公共品和公共服务为依据,而纳税人向政府纳税,也不是以具体分享公共品
和公共服务利益为前提。
(三)税收的规范性
税收的规范性是指政府通过法律形式,按事先确定的标准实施征税。
3000 10% 300
7.5%
4000~5000 0.5
3500 10% 350
胡怡建《税收学》(第3版) 课后习题 (第十四章 个人所得税)【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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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个人所得税一、思考题1.个人所得税有哪些特点?答: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主要有以下特点:(1)实行分类征收。
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将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划分为11类,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减除标准、不同的税率结构和不同的计税方法。
(2)累进比例并用。
分类所得税制一般采用比例税率,综合所得税制通常采用累进税率。
比例税率计算简便,便于实行源泉扣缴;累进税率可以合理调节收入调节分配,体现公平。
(3)定额定率扣除。
我国个人所得税对纳税人的各项所得。
视情况不同分别采用定额扣除和定率扣除、内外有别的办法:对本国居民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定额扣除3500元;对外国居民和我国非居民每月定额扣除4800元;对其他所得采取定额扣除800元或定率20%扣除费用的办法。
(4)按月按次计算。
(5)分类分率课征。
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虽然采用分类分率课征制,但计征比较方便。
(6)课源申报结合。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纳税人的应纳税额分别采取由支付单位源泉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两种方法。
2.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如何划分?答:我国对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划分,采用了国际上常用的住所标准和居住时间标准。
(1)住所标准。
以个人在一国境内拥有的住所确定其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住所通常指公民长期生活和活动的主要场所。
我国税法将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界定为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习惯性居住,是在税收上判断居民和非居民的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标准,不是指实际居住或在某一特定时期内的居住地。
(2)居住时间标准。
以个人在一国境内居住的时间长短来确定其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
我国规定的时间是1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住满365日,即以居住满1年为时间标准,达到这个标准的个人即为我国居民。
在居住期间内临时离境的,即在1个纳税年度中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不扣减日数,连续计算。
胡怡建《税收学》(第3版) 课后习题 (第十三章 企业所得税)【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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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企业所得税一、思考题1.企业所得税有哪些特点?答: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具有以下特点:(1)以所得额为征税对象。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特点是以企业所得额为课税对象。
企业所得额是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所取得的收入总额,减去各项成本、费用等开支后的余额。
(2)纳税人为法人企业。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为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并以法人为纳税主体,非法人企业由法人汇总纳税。
以法人为纳税主体使法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对等,并有利于不同所有制形式的法人企业公平税负、平等竞争。
(3)会计利润和应税所得分离。
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所得额,即会计利润,是企业收入减去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后的余额。
而按税法制度规定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是指应税所得,是在会计利润基础上,按税法制度规定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差异,经过必要调整而计算的所得。
(4)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
通过利润所得综合反映的企业经营业绩,通常是按年度计算、衡量的。
2.新时期我国企业所得税作了哪些重要改革?答:在我国,内、外资企业两种企业所得税同时并存已实施了20多年,从税收实践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是我国特定历史条件下的特定产物,对吸收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促进我国对外开放具有积极意义。
2007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企业所得税法》,并于2008年实施,通过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规范税基、降低税率、强化征管,从而建立起了新企业所得税。
3.我国居民企业是如何认定的?答: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财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4.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在纳税义务上有哪些主要区别?答:居民企业负有全面纳税义务,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全]胡怡建《税收学》配套真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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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怡建《税收学》配套真题详解1下列关于双重居民身份下最终居民身份判定标准的排序中,正确的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0研]A.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B.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国籍、永久性住所C.国籍、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居处D.习惯性居处、国籍、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答案】A查看答案【解析】当具有双重居民身份的冲突时,为了解决个人最终居民身份的归属,协定规定了标准且标准的使用是有先后顺序的,这些标准依次是:永久性住所、重要利益中心、习惯性住处、国籍。
2目前我国采用复合计税方法的消费品有()。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9研]A.雪茄烟B.白酒C.黄酒D.汽油【答案】B查看答案【解析】消费税中只有白酒和卷烟实行复合计税方式。
A项,雪茄烟适用于比例税率(从价计征);CD两项,黄酒、汽油适用定额税率(从量计征)。
3税务机关做出的下列行政行为,纳税人不服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中央财经大学2018研]A.罚款B.加收滞纳金C.确认征税范围D.确认计税依据【答案】A查看答案【解析】A项,属于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以外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BCD项,属于征税行为,纳税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未经复议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申请人对国家税务总局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申请行政复议。
[中央财经大学2016研]A.国务院B.国家税务总局C.全国人大及常委会D.人民法院【答案】B查看答案【解析】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5国家的征税活动是以国家的法律、法令为依据实施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税收的()。
胡怡建《税收学》(第3版)课后习题(第三章税收公平)【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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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怡建《税收学》(第3版)课后习题(第三章税收公平)【圣才出品】第三章税收公平1.在什么情况下可按受益原则征税?答:税收的受益原则是根据市场经济所确⽴的等价交换原则,把个⼈向政府⽀付税收看作是分享政府提供公共品利益的价格,因此,个⼈税收负担应根据各⼈分享的公共品受益⼤⼩来确定。
按受益标准,征税和受益应是对等的。
对于从政府提供公共品受益多的⼈,应承担较多的纳税义务;反之,则应承担较少的纳税义务。
由于公共品受益的⾮排斥性特点,使公共品受益边界⽆法确定,即⽆法确定谁受益,受益多少,从⽽⽆法通过竞争价格由市场提供,因此,受益标准作为⼀般原则⽆法在实践中推⾏。
但在特定情况下,以税代费,按受益标准征税也是可⾏的。
主要是对于部分由政府提供的准公共品,这些公共品受益边界较为清楚,消费的竞争性⼜较强,由于受收费效率原因⽽征税,谁受益、谁纳税,并按受益⼤⼩确定纳税,可以提⾼分配效率。
2.应选择什么指标来体现能⼒原则征税?答:依据能⼒负担原则,凡是具有同等负担能⼒的纳税⼈应同等纳税,以体现税收的横向公平;凡是具有不同负担能⼒的纳税⼈应区别纳税,以体现税收的纵向公平。
税收的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都涉及负担能⼒的指标选择。
反映个⼈纳税能⼒的指标主要有收⼊、⽀出、财富三种。
(1)以个⼈收⼊为衡量纳税能⼒指标。
个⼈收⼊是个⼈货币收⼊的统称,包括⼯资、薪⾦、利息、股息、租⾦等收⼊。
个⼈收⼊反映了个⼈的纳税能⼒,同样收⼊的纳税⼈可以被看作具有同等纳税能⼒,⽽不同收⼊的纳税⼈可以被看作具有不同纳税能⼒。
以个⼈收⼊作为衡量个⼈纳税能⼒的指标,具有资料全⾯、基础⼴泛、易于掌握的特点。
但由于具有同等能⼒的个⼈因不同偏好,同样收⼊的纳税⼈因不同的个⼈情况,从⽽具有不同的纳税能⼒,因⽽给纳税能⼒的确定,也带来了技术上的困难。
(2)以个⼈⽀出为衡量纳税能⼒指标。
个⼈⽀出是个⼈收⼊扣除个⼈储蓄后的余额。
以个⼈⽀出作为衡量个⼈税能⼒的指标同以个⼈收⼊作为衡量个⼈纳税能⼒的指标⽐较,同样具有⽀出相同的纳税⼈因个⼈情况不同⽽给个⼈纳税能⼒的确定带来技术上的困难的问题。
胡怡建税收学第3版课后习题详解考研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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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怡建《税收学》(第3版)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第一部分复习指南目录封面第一章税收导论1.1 复习笔记1.2 课后习题详解1.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二章税收效率2.1 复习笔记2.2 课后习题详解2.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三章税收公平3.1 复习笔记3.2 课后习题详解3.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四章税收稳定4.1 复习笔记4.2 课后习题详解4.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五章税负归宿5.1 复习笔记5.2 课后习题详解5.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六章税收体系6.1 复习笔记6.2 课后习题详解6.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七章流转税制7.1 复习笔记7.2 课后习题详解7.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八章增值税8.1 复习笔记8.2 课后习题详解8.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九章消费税9.1 复习笔记9.2 课后习题详解9.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十章营业税10.1 复习笔记10.2 课后习题详解10.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十一章关税11.1 复习笔记11.2 课后习题详解11.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十二章所得税制12.1 复习笔记12.2 课后习题详解12.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十三章企业所得税13.1 复习笔记13.2 课后习题详解13.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十四章个人所得税14.1 复习笔记14.2 课后习题详解14.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十五章资源税15.1 复习笔记15.2 课后习题详解15.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十六章财产税16.1 复习笔记16.2 课后习题详解16.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十七章行为目的税17.1 复习笔记17.2 课后习题详解17.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十八章税收管理18.1 复习笔记18.2 课后习题详解18.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第十九章税务行政19.1 复习笔记19.2 课后习题详解19.3 考研真题与典型题详解试读第一节税收特征一、税收税收在历史上也称为税、租税、赋税或捐税,它是国家为向社会提供公共品,凭借行政权力,按照法定标准,向居民和经济组织强制地、无偿地征收而取得的财政收入。
胡怡建《税收学》(第3版) 课后习题 (第十章 营业税)【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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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营业税一、思考题1.对混合销售行为如何征税?答: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征收营业税。
但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的销售行为是否属于混合销售行为,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2.营业税的法定减免优惠有哪些特点?答:营业税的法定减免优惠的特点有:(1)一般由有税收立法权的决策机关规定,并列入相应税种的税收法律、税收条例和实施细则之中。
(2)免税期限一般较长或无期限,免税内容具有较强的稳定性,一旦列入税法,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会修改或取消。
(3)这类免税主要是从国家(或地区)国民经济宏观发展及产业规划的大局出发,对一些需要鼓励发展的项目或关系社会稳定的行业领域,给予的税收扶持或照顾,具有长期的适用性和较强的政策性。
3.对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答: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承包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即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及价外费用。
其中对以下业务又作了具体规定:(1)纳税人从事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的,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工程所有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
(2)纳税人提供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包括向对方收取的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
(3)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的,如果由乙方提供设备,设备应并入安装工程营业额征税;如果由甲方提供设备,设备不应并入营业额,营业额为安装工程劳务。
安装工程原则上按安装费征税,但对于提供设备同时进行安装的,按设备和安装费合并征税。
(4)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转包给他人的,以工程全部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5)单位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自建行为的营业额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胡怡建《税收学》(第3版) 课后习题 (第十七章 行为目的税)【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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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行为目的税一、思考题1.行为目的税有哪些主要特点?答:行为目的税是政府为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目的和意图而设计征收的税种。
行为目的税主要特点有:(1)税种多、税源分散。
基于各种社会的、经济的和财政目的的行为目的税,大都选择某些特定的征税对象和特定的调节范围或区域,并常常通过单设税种的方法来达到某种特定目的,因而造成税种繁多的情况。
(2)政策性强、调节范围明确。
行为目的税通常具有明确的调节范围,体现国家特定的政策意图,具有难以代替的优点。
(3)税负直接、难以转嫁。
行为目的税一般都由纳税人缴纳,具有纳税人与负税人相一致、税负难以转嫁的特点。
(4)变化多、稳定性差。
正是由于大多数的行为目的税税种具有特定的调节目的和明确的政策意图,当客观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发生变化时,就可能需要对税种进行修改、实行停征或缓征,也可能新设税种。
2.城市维护建设税课税对象有何特点?答: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附加税的形式出现,其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课税对象的特点如下:(1)对进口产品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不作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2)对纳税人因违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或罚款,不作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但对纳税人因偷漏税而被查补或处罚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应作为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如果纳税人减征或免征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也就减征或免征了城市维护建设税。
但对出口产品实行出口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出口产品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3.印花税的纳税人如何确定?答:印花税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1)单位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的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2)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的我国公民和外国公民。
胡怡建《税收学》(第3版) 课后习题 (第三章 税收公平)【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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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税收公平1.在什么情况下可按受益原则征税?答:税收的受益原则是根据市场经济所确立的等价交换原则,把个人向政府支付税收看作是分享政府提供公共品利益的价格,因此,个人税收负担应根据各人分享的公共品受益大小来确定。
按受益标准,征税和受益应是对等的。
对于从政府提供公共品受益多的人,应承担较多的纳税义务;反之,则应承担较少的纳税义务。
由于公共品受益的非排斥性特点,使公共品受益边界无法确定,即无法确定谁受益,受益多少,从而无法通过竞争价格由市场提供,因此,受益标准作为一般原则无法在实践中推行。
但在特定情况下,以税代费,按受益标准征税也是可行的。
主要是对于部分由政府提供的准公共品,这些公共品受益边界较为清楚,消费的竞争性又较强,由于受收费效率原因而征税,谁受益、谁纳税,并按受益大小确定纳税,可以提高分配效率。
2.应选择什么指标来体现能力原则征税?答:依据能力负担原则,凡是具有同等负担能力的纳税人应同等纳税,以体现税收的横向公平;凡是具有不同负担能力的纳税人应区别纳税,以体现税收的纵向公平。
税收的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都涉及负担能力的指标选择。
反映个人纳税能力的指标主要有收入、支出、财富三种。
(1)以个人收入为衡量纳税能力指标。
个人收入是个人货币收入的统称,包括工资、薪金、利息、股息、租金等收入。
个人收入反映了个人的纳税能力,同样收入的纳税人可以被看作具有同等纳税能力,而不同收入的纳税人可以被看作具有不同纳税能力。
以个人收入作为衡量个人纳税能力的指标,具有资料全面、基础广泛、易于掌握的特点。
但由于具有同等能力的个人因不同偏好,同样收入的纳税人因不同的个人情况,从而具有不同的纳税能力,因而给纳税能力的确定,也带来了技术上的困难。
(2)以个人支出为衡量纳税能力指标。
个人支出是个人收入扣除个人储蓄后的余额。
以个人支出作为衡量个人税能力的指标同以个人收入作为衡量个人纳税能力的指标比较,同样具有支出相同的纳税人因个人情况不同而给个人纳税能力的确定带来技术上的困难的问题。
胡怡建《税收学》(第3版) 课后习题 (第八章 增值税)【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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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增值税一、思考题1.销售额和增值额之间存在什么关系?答:增值税的销售额为不含增值税销项税税额在内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而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增值税的增值额,是指从销售额中扣除当期购进商品与劳务的价值差额后余下的价值量,即企业或个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创造的那部分价值。
2.增值税有哪些特点?答: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当今被世界上许多国家采用。
从大多数已实行增值税国家的制度分析,现实中的增值税一般具有以下三个特点:(1)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2)实行普遍征税;(3)实行多环节征税。
3.增值税制在理论上有哪些优点?答: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增值税之所以能够代替长期以来实行的以销售额为课税对象的周转税,为许多国家所采纳并得到广泛推行和迅速发展,其主要原因在于增值税在制度设计上比周转税更合理、更科学,在理论上具有传统的周转税所无法比拟的优点:(1)消除重叠征税;(2)促进专业化协作;(3)稳定财政收入;(4)激励国际贸易;(5)减少税收扭曲;(6)强化税收制约。
4.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划分?答: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具体认定标准如下:(1)规模标准。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基本划分依据是生产经营规模。
凡是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或者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反之则为一般纳税人;(2)核算标准。
如果企业规模达不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但只要其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按照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能提供准确的税务资料,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3)其他标准。
胡怡建《税收学》(第3版)配套题库【章节题库】(第9~10章)【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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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消费税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各项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A.生产环节的电视B.批发环节的白酒C.批发环节的卷烟D.零售环节的化妆品【答案】C【解析】A项,电视机不属于消费税应税产品;BD两项,在生产或进口环节征税;C 项,自2015年5月10日起,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2.某外贸进出口公司当月从日本进口140辆小轿车,每辆车的关税完税价格为8万元,已知小轿车关税税率为110%,消费税为5%。
进口这些轿车应缴纳()万元消费税。
A.61.6B.123.79C.56D.80【答案】B【解析】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1+关税税率)÷(1-消费税税率)]×数量=[8×(1+110%)÷(1-5%)]×140=2475.79(万元);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2475.79×5%=123.79(万元)。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按照()计算纳税。
A.完税价格B.消费品价格C.组成计税价格D.同类商品价格【答案】C【解析】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计算纳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内缴纳税款。
A.3日B.7日C.10日D.15日【答案】D【解析】纳税人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5.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酒类产品除外)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算纳税时,其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应按下列办法处理()。
A.该已纳税款不得扣除B.该已纳税款当期可全部扣除C.该已纳税款当期可扣除50%D.可对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当期动用部分的已纳税款予以扣除【答案】D【解析】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其已纳消费税税款。
胡怡建《税收学》(第3版) 章节题库 (第七章 流转税制)【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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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流转税制一、单项选择题1.()通常在生产、流通或者服务中,按照纳税人取得的销售收入或者营业收入征收。
A.行为税类B.流转税类C.资源税类D.财产税类【答案】B【解析】A项,行为税是以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税收统称;C项,资源税是以资源绝对收益和级差收益为课税对象的税收统称;D项,财产税是以财产价值为课税对象的税收统称。
2.在中国,流转四税所占财政收入的比重超过60%,流转四税为()。
A.所得税、房产税、增值税、营业税B.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C.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D.所得税、车船税、营业税、消费税【答案】C【解析】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属于流转税类。
ABD三项,所得税属于所得税类;房产税、车船税属于财产税类。
二、多项选择题1.按对外购固定资产价款处理方式的不同进行划分,增值税的类型分为()。
[中央财经大学2011研]A.生产型增值税B.消费型增值税C.收入型增值税D.积累型增值税E.分配型增值税【答案】ABC【解析】A项,生产型增值税既不允许扣除购入固定资产的价值,也不考虑生产经营过程中固定资产磨损的那部分转移价值(折旧);B项,消费型增值税允许固定资产在购进时,其已纳税金在购置当期全部扣除;C项,收入型增值税对于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磨损程度相应地给予扣除。
2.流转课税的特点有()。
A.课征对象是商品(服务)的流转额B.流转课税在负担上具有累进性C.流转课税在负担上具有累退性D.课税隐蔽,是间接税E.课税直接,是直接税【答案】ACD【解析】流转税是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税收统称。
流转税作为整个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于其他大类税收的以下特点:①税收负担的间接性;②税收分配的累退性;③税收征收的隐蔽性;税收管理的便利性。
B项,所得课税在负担上具有累进性;E项,所得税类课税直接,是直接税。
三、名词解释消费型增值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研、浙江财经大学2011研]答:消费型增值税是指计算增值税时,允许将当期购入的固定资产价款一次全部扣除的一种增值税类型。
胡怡建《税收学》(第3版)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二)【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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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怡建《税收学》(第3版)配套模拟试题及详解(二)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将你选定的答案编号用英文大写字母按考试题的顺序答在答题纸上。
本类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不选、错选或多选,该小题均不得分)1.根据增值税的规定,下列项目适用17%税率征税的是()。
A.国营瓜果销售公司批发水果B.印刷厂印刷图书报刊(委托方提供纸张)C.音像店销售某位歌星的唱片D.农场销售鲜奶【答案】B【解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按低税率计征增值税,低税率为13%:①粮食、食用植物油、鲜奶;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③图书、报纸、杂志;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⑤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货物,包括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二甲醚。
2.某汽车制造厂以自产小汽车20辆换取某钢厂生产的钢材300吨,每吨钢材2500元,该厂生产的同类型号小汽车销售价格分别为12万元/辆、8万元/辆和10万元/辆,小汽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企业用于换取钢材的小汽车应纳消费税税额为()元。
(假设以上价格不含增值税)。
A.37500B.75000D.100000【答案】C【解析】换取生产资料,应该按照同类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20×12×5%=12(万元)。
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销售不动产业务,下列业务中属于营业税应税范围的有()。
A.处置债权重置资产B.处置股权重置资产C.处置本企业拥有的实物重置资产(不动产)D.处置本企业拥有的实物重置资产(动产)【答案】C【解析】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事我国金融资产处置业务,按以下规定征免营业税:①处置债权重置资产,不予征收营业税。
②处置股权重置资产(包括债转股方式处置)所取得的收入,不予征收营业税。
③处置其所拥有的实物重置资产所取得的收入,该项资产属于不动产的,征收营业税;属于货物的,应当按照增值税条例及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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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收导论
1.国家为什么征税?
答:国家为了履行其向社会提供公共品职能的需要而征税。
税收又称国家税收,是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国家的消亡而消亡。
行使征税权的主体必然是国家,即税收法律由国家制定,征税活动由国家组织进行,税收收入由国家支配管理。
由于政府是国家的具体形式和现实体现,因此,征税权具体由代表国家的政府行使。
行使征税权的政府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
2.国家凭借什么征税?
答:国家凭借行政权征税。
行使征税权的主体是国家,而国家一般具有双重身份,既是社会公共品的提供者,又是公共财产的所有者。
因而,国家就能同时行使两种权利,即行政管理权和财产所有权,国家可以同时凭借两种权利取得财政收入。
(1)财产权即财产所有权,在财产归属国家所有的前提下,国家对其拥有的财产可以凭借财产所有权取得财产收益。
(2)行政权也称为国家行政管理权,国家对其行政权力管辖范围以内的个人或经济组织,可以凭借行政权取得税收收入。
国家征税是基于公共权力,在国家为整个社会提供公共品,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前提下,由国家作为公共权力的代表来行使征税。
3.税收具有哪些形式特征?
答: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具有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特点。
税收特征可
概括为强制性、无偿性、规范性。
(1)税收的强制性,是指政府凭借行政权,以法律形式来确定政府作为征税人和社会成员作为纳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税收的强制性是税收范畴最为明显的形式特点,这是由税收作为补偿公共品或公共服务价值这一性质所决定的。
只有采取强制征税的方式,使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品和公共服务的价值得以补偿。
(2)税收的无偿性,是就政府与具体纳税人而言,权利和义务关系是不对等的。
政府向纳税人征税,不是以具体提供公共品和公共服务为依据,而纳税人向政府纳税,也不是以具体分享公共品和公共服务利益为前提。
税收的无偿性也是由税收作为补偿公共品和公共服务价值的这一性质所决定的。
(3)税收的规范性,是指政府通过法律形式,按事先确定的标准实施征税。
税收的规范性特征既是税收补偿公共品价值的内在要求,同时也为政府提供公共品创造了条件。
4.税收发展过程中形式上有哪些变化?
答:我国的税收产生于奴隶社会,但我国奴隶社会的财政收入并不以税的名称出现,而是采用了贡、助、彻的形式。
直到公元前594年的鲁国,实行了“初税亩”的农业税制,是历史上最早以税的名义征税。
(1)贡又称贡纳、贡赋、贡献等,是指在奴隶制社会建立的各地诸侯和奴隶主庄园必须向国家缴纳贡品的制度。
贡是一种原始的税收形式,是奴隶制国家的主要收入来源。
在我国古代的公田制下,除纳贡以外,还有“助”的纳税原始形式。
(2)助,是指在实行井田制下,中问的一块是公田,其余八块田分给八家。
公田由八家合力耕种,先耕种公田,然后再耕种私田,公田的收获物归国家,这是对奴隶制社会自由民采用的征税措施。
(3)彻是指贡和助的混合,即针对不同的人口、耕地和地区,可以采用贡或助的纳税方法。
(4)初税亩即履亩而税,就是对农民试行按土地面积来征税。
它表明当时鲁国的农奴制度已经为封建制度所取代,农民获得了地权,必须按取得的权利承担纳税义务,取代了传统的贡制和助制。
5.税收发展过程中结构上有哪些变化?
答:税收发展过程中,在税制结构上有一个由古老直接税为主体向间接税为主体,并由传统间接税为主体向现代直接税为主体或现代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发展过程。
(1)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由于农业经济的特点,只能实行以古老的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
古老的直接税不考虑个人的负担能力,以人头、土地为依据征收人头税。
(2)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逐渐形成了从古老的直接税为主向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转变。
即由人头税向商品税转变,商品税也不考虑商品生产经营者的负担能力,以商品销售额或商品销售量为依据征税。
(3)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税制结构又进一步由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向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转变,即由商品税向所得税转变,主要是向充分考虑个人负担能力的个人所得税转变。
(4)当前,世界各国的税制结构正在进一步向建立现代直接税和现代间接税并存的税制体系发展,即向建立以增值税为主要特征的间接税和以个人所得税为主要特征的直接税方向发展。
6.简述税基和税源的关系。
答:税基是征税的客观基础,同税基相联系而又有区别的另一个范畴是税源,即税收的最终来源。
(1)税基是“课税基础”的简称。
据以课征各种税收的经济来源。
课税对象的总称。
税基通常是指“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包括实物量税基和价值量税基两大类。
在税率既定的情况下,税基的宽窄直接影响到税额的多少。
(2)税源则指各个税种确定的课税对象。
从归宿上说,税源即税收的最终来源,也即税收的最终归宿。
在税务实际工作中所说的税源是就狭义的税源而言,具体指与各个税种征税对象有密切联系的生产、销售、利润等一定时期内的数量状况。
各个税种都有具体的征税对象,所以各有不同的具体税源。
从价值构成看,课税基础可以是国民生产总值型的C+V+M,国民收入型的V+M,或社会纯收入型的M,甚至是历年的货币积累财产。
然而,不管以什么为税基,税收最终来源于国民收入V+M,主要是社会纯收入M。
7.简述累进税率、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的主要区别。
答:税率按形式特征可以分为累进税率、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三种。
这是最基本的税率分类方法,三者的主要区别如下:
(1)累进税率:在税率公式中,随着税基的扩大,税率也相应上升。
累进税率在设计时一般把税基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分为若干等级,并相应地把税率按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根据税基和税率来确定、计算税额。
累进税率又可进一步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
(2)比例税率:在税率公式中,随着税基的扩大,税率保持常数不变,或税收与税基的比率保持不变。
比例税率又可以进一步分为单一比例税率和差别比例税率。
(3)定额税率:按课税对象的实物量计算税额的一种税率形式和税额计算方法。
实物量指标可以按不同对象特点选择吨、千克、箱、包、度等计量单位。
8.消费税为什么在形式上是比例征收而实质上具有累退性?
答:随税基扩大,税率下降,这种税率形式可称为累退税率。
虽然从现行税收制度中还难以找到使用累退税率的情况,但累退税率作为一种分析方法已被广泛使用。
一些使用比例税率或定额税率的税种,可能具有累退特点。
消费税一般使用比例税率,但由于随个人收入增加,个人消费支出占个人收入比例下降,税收占个人收入比例也下降。
因此,消费税在形式上是比例征收而实质上具有累退性。
9.累进税率和累退税率的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关系有何不同?
答:累进税率在设计时一般把税基按从小到大的顺序分为若干等级,并相应地把税率按从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根据税基和税率来确定、计算税额。
比例税率对同一课税对象,不论其数额大小,统一按一个比例征税,同一课税对象的不同纳税人税负相同。
两者的边际税率与平均税率关系如下:
(1)在累进税制的情况下,平均税率随边际税率的提高而上升,但平均税率低于边际税率。
(2)在累退税制的情况下,平均税率随边际税率下降而下降,但平均税率高于边际税率。
10.税收收入有哪些特点?
答:税收收入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在财政收入中占有主要地位,是与税收收入的
特点相联系的。
与其他财政收入相比,税收具有其他财政收入形式所不具备的以下特点。
(1)来源的广泛性
税收征收是以政府提供公共品为依据,政府提供公共品使社会成员分享利益,从而有权对所有分享公共品的社会成员征税,使税收具有广泛收入来源。
相对而言,其他形式财政收入在行使权力方面有很大的局限性。
例如,利润上缴由于是以财产权为依据,要受到国有企业所有权制约,超越国有资产所有权,政府无法取得此类收入。
(2)形成的稳定性
税收稳定性是由多种因素决定:①税收来源广泛,使不确定因素对税收影响较小;②税收按法定标准征收,只要有稳定的收入,就有稳定的税收;③最后,税收受法律制度保护,强制征收,从而保证税收收入的实现。
相对而言,其他财政收入因财源狭窄,无固定标准,缺乏强制性等原因,使形成稳定收入发生困难。
(3)获得的持续性
税收由社会成员直接缴纳,但最终来源于国民收入,只要社会再生产连续不断地进行,国民经济正常运行,国民收入被源源不断地创造,税收就能持续地获得。
同时,也由于政府取得税收后收入归政府所有,无需直接归还给纳税人,能为政府长期占有。
相对而言,其他财政收入形式因有偿归还或其他原因而难以持续。
11.税收收入规模如何决定?
答:政府的税收收入规模应该有多大,并不是政府主观意愿的结果,而是由政府提供公共品需要和政府取得收入的可能这两方面因素共同决定。
(1)提供公共品的需要
税收是为政府提供公共品的需要而存在,因此,税收收入规模首先取决于政府提供公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