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号中山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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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关于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党政管理人员及学生辅导员的启事

中山大学关于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党政管理人员及学生辅导员的启事

中⼭⼤学关于⾯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党政管理⼈员及学⽣辅导员的启事因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拟⾯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批⾼素质的固定编制(A系列)党政管理⼈员及学⽣辅导员。

现将本次招聘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招聘范围⾯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招聘岗位与⼈数岗位1:⾏政管理岗岗位2:⼈事管理岗岗位3:辅导员岗岗位4:党务管理岗岗位5:学⽣事务管理岗岗位6:后勤管理岗以上各岗位招聘的总⼈数为⼗名左右(每名应聘者最多可选择两个志愿)。

三、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热爱⾼校管理⼯作,有较强的事业⼼和责任⼼;(⼆)具有履⾏职责需要的政策⽔平、理论⽔平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三)具有较好的外语和计算机⽔平,能较熟练进⾏计算机操作;有较好的⼝头表达能⼒和⽂字⽔平;(四)具有硕⼠及以上学位(简历须附学位证书复印件);(五)应聘辅导员岗位者应为中共党员,政治⽴场坚定,具有共产主义信念;乐于并善于从事⼤学⽣思想政治教育⼯作;(六)⾝⼼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七)毕业于重点⾼校;(⼋)现在学校B系列岗位⼯作的⼈员应聘须征得单位同意(笔试时须提供书⾯证明);(九)本次招聘的岗位到岗时间为2010年1⽉1⽇,若录⽤后不能如期到岗将取消⼊职资格。

四、招聘程序(⼀)受理报名:应聘者可于2009年10⽉11⽇前登陆中⼭⼤学⼈事处站进⾏上报名,上报名址:/rschr/(注:统⼀接受上报名,报名期间不再接收书⾯简历材料)报名时间:2009年10⽉11⽇截⽌。

(⼆)资格审查;(三)笔试:采取闭卷⽅式;考核主要内容:测试从事⾼校管理⼯作应具备的基本知识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四)⾯试:⾯试主要测试拟聘岗位所要求的管理能⼒和素质,必要时加试外语及计算机操作;(五)组织考察;(六)学校公开招聘领导⼩组审核确定录⽤⼈员;(七)通知体检;(⼋)签订合同。

五、待遇和管理受聘⼈员纳⼊学校固定编制(A系列)⼈员管理,实⾏⼈事代理及职务聘任制。

中山大学人事处

中山大学人事处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人事〔2006〕24号
关于开通部分合同工校务管理系统使用权限和
教职工邮箱的通知
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实体系:
由于目前我校聘用的合同工学历层次跨度大、岗位分布也较广,其中有一部分同志在机关、学院(实体系)从事事务管理、教辅工作,在实际工作中需要使用校务管理系统和教职工邮箱。

经与学校信息与网络中心研究决定,同意给校内各机关、院系的合同工中的管理岗位人员、教辅岗位人员开通以上权限。

请各单位填写《开通校务管理系统使用权限和教职工邮箱申报表》(可在人事处主页之“表格下载”--“人才交流中心”栏目下载),将需要开通以上权限的在职合同工名单及相关资料于3月22日前报人事处人才交流中心。

对于新聘用的合同工,用工单位必须注明是否需为其开通以上权限,如需开通,在报人才交流中
心办理入职手续时需同时提交申报表;在合同工离校时,用工单位必须报人才交流中心办理离校手续,由人才交流中心会知信息与网络中心收回以上所开通的权限。

联系人:吴长征
联系电话:84115097、84112588
附件:开通校务管理系统使用权限和教职工邮箱申报表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主题词:Δ合同工校务管理系统权限教职工邮箱通知
中山大学人事处2006年3月14日印发
责任校对:吴长征。

《中山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优秀范文五篇]》

《中山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优秀范文五篇]》

《中山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优秀范文五篇]》第一篇:中山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山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xx‟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xx‟31号),《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xx‟7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组通字…xx‟9号)等文件精神,在《中山大学教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结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旨在通过规范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高层次人才弘扬爱国奉献精神、严守学术道德规范,鼓励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更多成绩,充分发挥高层次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高端引领作用,努力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第三条学校高层次人才考核坚持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际业绩和贡献、尊重差异、分类分级实施的原则评估人才,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估相结合、个人与团队评估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评估方式,根据高层次人才的特点,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地进行考核评估。

第四条高层次人才考核的形式包括年度考核、阶段性考核、聘期考核。

第五条学校高层次人才考核的对象包括。

校本部和附属医院通过“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学校“百人计划”等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入选“xx奖励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计划(项目)的高层次人才。

人事[2004]56号 -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人事[2004]56号 - 中山大学人事处

人事…2009‟167号关于做好我校2009年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在全社会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进一步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献身教育事业,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教育事业,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和教育管理干部队伍,促进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根据粤人发…2009‟172号文件的精神,广东省人事厅、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省总工会决定于今年教师节期间联合表彰“南粤优秀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

现将我校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在教育系统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等工作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其中,“南粤优秀教师”的评选对象为大学专任教师,“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对象为党政管理干部。

2009年6月30日之前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列入本次评选范围;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担任厅局级及以上职务的领导干部不参加评选;曾获得“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南粤优秀教师(包括杰出教师、教书育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校长、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优秀政治辅导员、优秀山区教师等)荣誉称号的,一般不再参加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以推荐参加评选,但要从严掌握。

二、评选名额及推荐名额今年全省共评选表彰“南粤优秀教师”990名,“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110名。

“南粤优秀教师”为等额评选,“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为差额评选。

分配给我校的“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1名,“南粤优秀教师”推荐名额11名。

三、评选条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勇于探索,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无私奉献,师德高尚,能够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五年以上。

中山大学教授和副教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

中山大学教授和副教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

中山大学教授和副教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吸引和遴选优秀人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完善教师评价和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经广泛征求意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条本办法用于校本部教师岗位教授和副教授职务的聘任工作。

第三条学校按照“公开招聘、择优聘任”的原则实行教授和副教授职务聘任制度。

第四条学校将根据总体发展目标,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任务要求,建立一个更加注重教书育人能力、更加注重学术成果质量、更加注重学术影响力、更加注重学术经历和发展潜力的教师职务聘任标准。

第五条教授和副教授职务聘任工作以“代表性学术成果”评价为突破口,充分发挥院系教授、同行专家和各级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在学术评价中的作用,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强调质量,倡导创新,引导学术事业健康发展。

代表性学术成果指的是,申请人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做出的具有系统性、标志性、创新性,并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学术影响的学术成果。

—1—第六条教授和副教授职务聘任工作坚持分类指导原则。

在评价要素总体一致的框架下,分别就人文与社会科学学科、理科、工科、医科、公共外语与体育学科制定不同的评价细则。

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第七条教授和副教授职务聘任,将分别从两个层面进行审核与评价。

第一个层面是对申请人基本条件的审核,主要包括:师德、学历学位、任职经历、外语和计算机水平、教学工作量、科研基本业绩、年龄及身心健康等。

审核职责主要由院系和学校人事部门履行。

第二个层面是对申请人综合素质、教学科研水平与贡献、学术发展潜质的评价,主要包括:教学投入与教学质量、代表性学术成果水平与影响、学术经历与活动、学术潜力与规划。

评价职责主要由同行专家、院系教授会议、院系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和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履行。

二、申请条件第八条师德条件。

中山大学聘任的教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2023年广东教师请假制度_广东教师请假制度范文

2023年广东教师请假制度_广东教师请假制度范文

2023年广东教师请假制度_广东教师请假制度范文广东教师请假制度篇1为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对病假、事假及探亲假的管理,更好地为教职工服务,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政策,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病假(一)请病假的程序1、教职工请病假必须持有中山大学校医院证明(按南北校区人员医疗关系,分别指南北校区门诊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证明也须校医院签署意见),无证明者按事假或旷工处理。

特殊情况来不及请病假的,可委托他人代请假或病愈后及时补假。

2、教职工请病假3日以内的,可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批,不需报人事处备案;4—15日的,经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备案;15日以上的,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

(二)其它1、病假超过一年的,由学校聘请专家组成鉴定小组鉴定,情况属实的',可继续休病假,并每年向学校递交一次专家小组指定医院的体检报告。

专家鉴定小组认定为可上班的,如不上班,按旷工处理。

2、教职工病愈后要求恢复工作,经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校医院须签署意见)身体确已康复后方可恢复工作;坚持正常工作两个月以后再休假,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不能坚持正常工作两个月者,应将恢复工作前后的病假时间合并计算。

病愈后上班,原则上不实行半日工作制。

3、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病退。

4、大、中专毕业生和新录用人员在见习期间休病假超过两个月的,其见习期相应延长。

二、事假全体教职工除学校安排的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外,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离开工作岗位者,要严格执行请假制度,不得无故旷工。

1、教职工请事假,必须书面申明理由。

2、请事假7日以内的,可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批,不需报人事处备案;超过7日的,所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事处审批。

事假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如确实需要的,可在事假到期前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期限不得超过首次批准期限。

三、探亲假(一)享受探亲假的范围1、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规定: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配偶的待遇(一年一次);与父母亲均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父母亲的待遇(四年一次)。

关于公布修改后的附属医院转评教授副教授讲师条件以及护技药系列

关于公布修改后的附属医院转评教授副教授讲师条件以及护技药系列

人事〔2009〕118号关于公布修改后的附属医院转评教授副教授讲师条件及护技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业绩条件的通知各附属医院(中心):为进一步完善职称评聘制度,坚持正确导向,促进医院健康发展,学校对近几年申报晋升卫生专业技术职务情况进行了调查分析,并在充分听取有关评审专家、职能部门和申报晋升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对附属医院转评教授、副教授、讲师条件以及护技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业绩条件进行了适当的修改。

现将修改后的条件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附件2),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转评教授、副教授、讲师条件从2009年起执行。

二、护技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业绩条件分两步实施。

其中对能力水平的要求,对专业技术工作量的要求,以及对专业技能考核的要求从2009年起执行;对学术水平的要求(包括学术报告、讲座、专题授课、论文、科研总分等)从2010年起执行。

2009年申报护技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对论文和科研总分的要求,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护技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业绩条件修改后,其他条件均按原规定不变。

四、护技药系列专业技术工作量的认定,以及正、副主任护(技、药)师专业技能考核实施方案,由学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制定后另行公布。

主管护(技、药)师专业技能考核按原办法进行。

五、各附属医院应将本通知及附件原原本本向全体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传达,并做好解释工作,保证职称评聘工作平稳进行。

附件:1、附属医院转评教授、副教授、讲师条件2、附属医院护技药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水平、业绩条件二○○九年六月三日主题词:人事职称条件通知中山大学人事处2009年6月3日印发责任校对:谢坤灵附件1附属医院转评教授、副教授、讲师条件(一)研究员、主任医师转评教授1、取得副高级职务以来,已进行研究生教学工作3年以上,并有直接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己讲授本专业学科理论课三分之二以上课程,教学质量评价为优秀,教学总分达到教授最低积分标准。

中山大学关于公开招聘社会科学调查中心专职科研人员的启事

中山大学关于公开招聘社会科学调查中心专职科研人员的启事

中⼭⼤学关于公开招聘社会科学调查中⼼专职科研⼈员的启事因⼯作需要,中⼭⼤学社会科学调查中⼼拟⾯向校内外公开招聘专职科研⼈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招聘范围⾯向校内外公开招聘。

⼆、招聘岗位专职科研⼈员1名。

岗位性质:B系列科研助理岗。

岗位职责:⽇常⾏政,科研调查组织,数据管理和分析,站建设与管理。

三、基本条件和要求(⼀)思想品德端正,⼯作作风良好,热爱本职⼯作,⼯作责任⼼强、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具有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硕⼠及以上学历(学位),社会学专业毕业者优先考虑;(三)具有⽇常⾏政、档案管理、站建设的能⼒;有组织调查、数据分析、计算机操作和维护的能⼒;有较好的⽂字能⼒;(四)较⾼的英语⽔平,通过英语六级优先考虑;(五)⾝⼼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四、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受理报名:应聘者将个⼈的应聘材料及《中⼭⼤学公开招聘⼈员⾃荐(推荐)表》(请在⼈事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下载/soft/personnel/diaoruzhaopin/200509/82.html)、近期免冠照⽚、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寄(送)⾄中⼭⼤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有关应聘材料代为保密,恕不退还。

(请在信封左下⾓上注明“应聘中⼭⼤学社会科学调查中⼼”字样)。

报名时间:2008年6⽉25⽇⾄2008年7⽉10⽇(⼆)资格审查(三)⾯试(四)考察(五)⼈事处审批(六)聘⽤五、聘后管理对招聘到上述岗位⼈员的待遇参照学校B系列教员待遇标准,对表现优秀者可由中⼼予以奖励。

联系地址:⼴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邮政编码:510275联系⼈:郭志坚联系电话:020-********中⼭⼤学⼈事处⼆〇〇⼋年六⽉⼆⼗五⽇。

中山大学教师编制确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实施方案

中山大学教师编制确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实施方案

中大人事〔2003〕9号关于下发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在通过工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校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学位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联席会议审议,学校党委常委会批准,现予颁布施行。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本规程的要求,做好本单位教师的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等工作。

二○○三年五月三十日中山大学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与职务聘任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颁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2000]59号)有关“改革固定用人制度,破除职务终身制和人才单位所有制”等一系列规定精神,学校全面推行教师职务聘任制度。

第三条制订本规程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科教兴国战略,以加强人才引进和教师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学与学术研究的人才资源、优化学校内部人员结构、提高学术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核心,进一步理顺人事管理体制,强化竞争激励机制,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为学校建设成为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目标的实现,提供具有现代大学制度特质的人事制度方面的保障。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从事教学和学术研究工作的教师。

第五条作为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长期目标,教师的职位将逐步划分为A、B两个系列。

本规程主要适用于A系列职位。

关于B 系列职位的设置和职务聘任的规定,见附件一。

第六条学校设立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指导有关教师编制核定、职位设置和职务聘任的有关工作,决定有关事宜。

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由学校党政负责人和各学科教授组成,校长为该委员会当然主任委员。

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专职科研系列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专职科研系列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山大学文件中大人力资源〔2016〕16号中山大学关于印发专职科研系列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机关各部、处、室,各学院、直属系,各直属单位,各附属医院(单位),产业集团,各有关科研机构:为进一步加强专职科研系列人员的聘用与管理,学校制订《中山大学专职科研系列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经学校2016年第7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山大学2016年9月5日中山大学专职科研系列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专职科研系列人员聘用与管理,引导专职科研系列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推动专职科研系列人员的职业发展,根据《中山大学专职科研系列人员聘用管理办法(试行)》(中大人事〔2014〕19号)和《中山大学加快专职科研系列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办法》(中大人事〔2015〕1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和各院系(或直属科研机构)坚持公平公正、分类评价的原则,对专职科研系列人员进行考核。

第三条本办法中考核的专职科研系列人员是指按照中大人事〔2014〕19号和中大人事〔2015〕12号文件招聘的校本部专职科研系列人员。

二、考核的主体第四条学校专职科研系列人员岗位聘用委员会授权成立专职科研系列人员考核小组,小组成员由相关学科专家和科学研究院、发展规划办和人力资源管理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审议确定专职科研系列人员的考核结果及考核结果运用。

第五条各院系(或直属科研机构)设立专职科研系列人员考核小组,小组成员由院系(或直属科研机构)党政领导、系所负责人和相关学科教授代表组成,负责学院层面考核的具体工作。

各院系(或直属科研机构)考核小组名单需报学校备案。

三、考核的依据与内容第六条专职科研系列人员的考核形式分年度考核和聘期期满考核。

第七条学校和各院系(或直属科研机构)以《中山大学专职科研系列岗位聘用合同》的内容为基础,对专职科研系列人员的职业操守、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新教工报到流程系统操作-中山大学人事处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新教工报到流程系统操作-中山大学人事处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新教工操作手册人力资源管理处编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1.引言本手册是针对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功能操作说明,主要用于新教工快速了解和使用系统,完成相关报到手续。

2.报到流程简介(1)人力资源管理处登记新教工基本信息,生成教工号;(2)新教工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及和学历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等子集信息,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3)所在单位人事秘书审核新教工个人信息,并提交给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4)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确认新教工个人信息后,经大学服务中心(USC)系统向校内相关部门发起转单申请;(5)人力资源管理处检查转单结果,并确认;(6)新教工到人力资源管理处现场报到并确认入职。

3.操作说明(1)系统登录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新教工登录地址:/hrrecruit,登录用户名为6位阿拉伯数字的教职工号,密码为123456。

系统登录页面如下:登录后系统主页面如下:(2)修改密码新教工登录系统后,首先在系统主页面点击【密码设置】,修改个人密码。

然后在系统主页面点击【入职登记】模块。

(4)阅读须知进入报到登记模块后,请先阅读须知和承诺,并点击【确认】按钮进行确认。

(5)填写信息在报到登记菜单,点击操作列的‘修改个人信息’,进入教职工个人信息编辑页面完善个人信息。

在教职工基本信息编辑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填写时请注意:♦必填项目。

带‘*’号栏位为必填项;♦自动识别。

性别、出生日期可根据身份证号自动识别,并允许修改,可首先填写身份证号。

♦模糊查询。

有下拉选择框的字段,可以点击下拉框选择,也可输入内容模糊查询后直接选择,如国籍、出生地、籍贯、民族等;♦照片上传。

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上正常应该看到人的两耳轮廓和相当于男士的喉结处的地方,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照片长款比例约4:3。

照片大小不大于2M。

点击照片栏位后的【上传照片】按钮,在弹出框中,双击选择本地电脑的照片文件即可。

广东教师请假制度广东教师请假制度

广东教师请假制度广东教师请假制度

广东教师请假制度广东教师请假制度20XX年广东教师请假制度20XX年广东教师请假制度范文为标准请假行为,更好地为教职工效劳,应制定标准的广东教师请假。

下面为大家了有关20XX年广东教师请假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总那么第一条为进一步标准和加强教职工请假工作,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国家和广东省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对象为中山大学教职。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的教职工请假类型主要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产假和方案生育假、陪产假、探亲假、丧假等。

二、请假程序第四条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以外,因病、因事请假,必须严格执行相应的请假申报和销假制度。

第五条凡需报学校审批的请假,申请人必须填写《中山大学教职工请假申请表》、申请续假的必须填写《中山大学教职工续假申请表》、假期结束后申请销假的必须填写《中山大学教职工销假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报资源管理处审批。

第六条副处级及以上的干部,连续请假超过7天的,除提交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批外,还须报组织部备案。

三、请假类型第七条病假(一)教职工请病假必须持有我校校区门诊部或三甲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和病假单(国内异地就诊或急诊除外),如无相关证明那么按事假处理。

特殊情况未能及时请病假的,可委托他人代请假,病愈后10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其中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教职工如请假在2个月以内,除上述指定的医疗机构外,还可以提供所在地医保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超过2个月的须提供三甲医院的证明。

(二)教职工请病假7天以内的,由所在单位领导审批并按月报人力资源管理处备案;连续超过7天的,所在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批。

(三)参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管理规定,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须提交三甲医院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人力资源管理处、公费医疗办公室组织专家审定,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新教工报到流程系统操作-中山大学人事处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新教工报到流程系统操作-中山大学人事处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新教工操作手册人力资源管理处编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1.引言本手册是针对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功能操作说明,主要用于新教工快速了解和使用系统,完成相关报到手续。

2.报到流程简介(1)人力资源管理处登记新教工基本信息,生成教工号;(2)新教工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及和学历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等子集信息,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3)所在单位人事秘书审核新教工个人信息,并提交给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4)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确认新教工个人信息后,经大学服务中心(USC)系统向校内相关部门发起转单申请;(5)人力资源管理处检查转单结果,并确认;(6)新教工到人力资源管理处现场报到并确认入职。

3.操作说明(1)系统登录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新教工登录地址:/hrrecruit,登录用户名为6位阿拉伯数字的教职工号,密码为123456。

系统登录页面如下:登录后系统主页面如下:(2)修改密码新教工登录系统后,首先在系统主页面点击【密码设置】,修改个人密码。

然后在系统主页面点击【入职登记】模块。

(4)阅读须知进入报到登记模块后,请先阅读须知和承诺,并点击【确认】按钮进行确认。

(5)填写信息在报到登记菜单,点击操作列的‘修改个人信息’,进入教职工个人信息编辑页面完善个人信息。

在教职工基本信息编辑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填写时请注意:♦必填项目。

带‘*’号栏位为必填项;♦自动识别。

性别、出生日期可根据身份证号自动识别,并允许修改,可首先填写身份证号。

♦模糊查询。

有下拉选择框的字段,可以点击下拉框选择,也可输入内容模糊查询后直接选择,如国籍、出生地、籍贯、民族等;♦照片上传。

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上正常应该看到人的两耳轮廓和相当于男士的喉结处的地方,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照片长款比例约4:3。

照片大小不大于2M。

点击照片栏位后的【上传照片】按钮,在弹出框中,双击选择本地电脑的照片文件即可。

中山大学行政公文发文机关代码范例

中山大学行政公文发文机关代码范例
发展规划办公室
(高等教育研究所)
中大发展〔20××〕×号
发展〔20××〕×号
校友工作办公室
中大校友〔20××〕×号
校友〔20××〕×号
招投标管理中心
中大招投标〔20××〕×号
招投标〔20××〕×号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中大教评〔20××〕×号
教评〔20××〕×号
本科招生办公室
中大本招〔20××〕×号
本招〔20××〕×号
中大外〔20××〕×号
中大人外〔20××〕×号
中大外会〔20××〕×号
人外〔20××〕×号
中大外出〔20××〕×号
中大外来〔20××〕×号
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
中大财务〔20××〕×号
财务〔20××〕×号
中大财外汇〔20××〕×号
保卫处、武装部
中大保卫〔20××〕×号
保卫〔20××〕×号
总务处
中大总务〔20××〕×号
中大附校〔20××〕×号
附校〔20×出版〔20××〕×号
校办产业
后勤集团
中大后勤〔20××〕×号
后勤〔20××〕×号
产业集团
中大产业〔20××〕×号
产业〔20××〕×号
教学单位
人文科学学院
人文〔20××〕×号
中国语言文学系
中文〔20××〕×号
历史学系
教育〔20××〕×号
传播与设计学院
传播〔20××〕×号
国际交流学院
国际交流〔20××〕×号
翻译学院
翻译〔20××〕×号
外语教学中心
外教〔20××〕×号
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数计〔20××〕×号
物理科学与工程技术学院
理工〔20××〕×号

中山大学教授和副教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

中山大学教授和副教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

中山大学教授和副教授职务聘任实施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吸引和遴选优秀人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完善教师评价和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经广泛征求意见,特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第二条本办法用于校本部教师岗位教授和副教授职务的聘任工作。

第三条学校按照“公开招聘、择优聘任”的原则实行教授和副教授职务聘任制度。

第四条学校将根据总体发展目标,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为任务要求,建立一个更加注重教书育人能力、更加注重学术成果质量、更加注重学术影响力、更加注重学术经历和发展潜力的教师职务聘任标准。

第五条教授和副教授职务聘任工作以“代表性学术成果”评价为突破口,充分发挥院系教授、同行专家和各级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在学术评价中的作用,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强调质量,倡导创新,引导学术事业健康发展。

代表性学术成果指的是,申请人在所从事学科领域做出的具有系统性、标志性、创新性,并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学术影响的学术成果。

—1—第六条教授和副教授职务聘任工作坚持分类指导原则。

在评价要素总体一致的框架下,分别就人文与社会科学学科、理科、工科、医科、公共外语与体育学科制定不同的评价细则。

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

第七条教授和副教授职务聘任,将分别从两个层面进行审核与评价。

第一个层面是对申请人基本条件的审核,主要包括:师德、学历学位、任职经历、外语和计算机水平、教学工作量、科研基本业绩、年龄及身心健康等。

审核职责主要由院系和学校人事部门履行。

第二个层面是对申请人综合素质、教学科研水平与贡献、学术发展潜质的评价,主要包括:教学投入与教学质量、代表性学术成果水平与影响、学术经历与活动、学术潜力与规划。

评价职责主要由同行专家、院系教授会议、院系教师职务聘任委员会和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履行。

二、申请条件第八条师德条件。

中山大学聘任的教师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新教工报到流程系统操作-中山大学人事处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新教工报到流程系统操作-中山大学人事处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新教工操作手册人力资源管理处编1.引言本手册是针对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功能操作说明,主要用于新教工快速了解和使用系统,完成相关报到手续。

2.报到流程简介(1)人力资源管理处登记新教工基本信息,生成教工号;(2)新教工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及和学历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等子集信息,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3)所在单位人事秘书审核新教工个人信息,并提交给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4)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确认新教工个人信息后,经大学服务中心(USC)系统向校内相关部门发起转单申请;(5)人力资源管理处检查转单结果,并确认;(6)新教工到人力资源管理处现场报到并确认入职。

3.操作说明(1)系统登录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新教工登录地址:/hrrecruit,登录用户名为6位阿拉伯数字的教职工号,密码为123456。

进入系统后,建议先修改个人密码。

系统登录页面如下:登录后系统主页面如下:(2)修改密码新教工登录系统后,首先在系统主页面点击【密码设置】,修改个人密码。

然后在系统主页面点击【入职登记】模块。

(4)阅读须知进入报到登记模块后,请先阅读须知和承诺,并点击【确认】按钮进行确认。

(5)填写信息在报到登记菜单,点击操作列的‘修改个人信息’,进入教职工个人信息编辑页面完善个人信息。

在教职工基本信息编辑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填写时请注意:♦必填项目。

带‘*’号栏位为必填项;♦自动识别。

性别、出生日期可根据身份证号自动识别,并允许修改,可首先填写身份证号。

♦模糊查询。

有下拉选择框的字段,可以点击下拉框选择,也可输入内容模糊查询后直接选择,如国籍、出生地、籍贯、民族等;♦照片上传。

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上正常应该看到人的两耳轮廓和相当于男士的喉结处的地方,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照片长款比例约4:3。

照片大小不大于2M。

点击照片栏位后的【上传照片】按钮,在弹出框中,双击选择本地电脑的照片文件即可。

中山大学管理人员职务聘任规程(试行)

中山大学管理人员职务聘任规程(试行)

中山大学管理人员职务聘任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颁发的《关于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人发〔2000〕59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号)、人事部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国人部发〔2003〕61号)以及《中山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中大党发〔2002〕3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试行管理人员聘任制,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制定本规程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人才强国战略,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管理人员队伍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核心。

通过实行管理人员聘任制度,转换用人机制,实现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任关系转变,建立一套符合现代大学发展要求的人事管理制度。

促进学校早日实现“以国际一流大学为目标,把中山大学建成居于国内一流大学前列、世界知名的研究型、国际化、综合性的大学”的战略目标。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校本部各单位专职从事党政管理、学生管理工作的固定编制人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不含校级领导)。

后勤集团、产业集团及其他相关单位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在岗固定编制人员的聘任工作,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参照本规程执行。

第四条学校设立管理人员职务聘任委员会,指导处级干部的人事聘任、科级及科级以下管理人员编制和职数核定,以及职务聘任过程中的有关工作,决定有关事宜,并受理相关的申诉和投诉。

学校管理人员职务聘任委员会由学校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党委组织部、人事处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

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

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可以连任。

人事处为管理人员职务聘任委员会的常设办事与执行机构。

有关管理人员职务聘任委员会的运作,由该委员会通过之《中山大学管理人员职务聘任委员会议事规则》(见附件1)予以规定。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新教工报到流程系统操作-中山大学人事处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新教工报到流程系统操作-中山大学人事处

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新教工操作手册人力资源管理处编1.引言本手册是针对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功能操作说明,主要用于新教工快速了解和使用系统,完成相关报到手续。

2.报到流程简介(1)人力资源管理处登记新教工基本信息,生成教工号;(2)新教工登录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及和学历经历、工作经历、家庭成员等子集信息,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3)所在单位人事秘书审核新教工个人信息,并提交给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4)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确认新教工个人信息后,经大学服务中心(USC)系统向校内相关部门发起转单申请;(5)人力资源管理处检查转单结果,并确认;(6)新教工到人力资源管理处现场报到并确认入职。

3.操作说明(1)系统登录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新教工登录地址:/hrrecruit,登录用户名为6位阿拉伯数字的教职工号,密码为123456。

进入系统后,建议先修改个人密码。

系统登录页面如下:登录后系统主页面如下:(2)修改密码新教工登录系统后,首先在系统主页面点击【密码设置】,修改个人密码。

然后在系统主页面点击【入职登记】模块。

(4)阅读须知进入报到登记模块后,请先阅读须知和承诺,并点击【确认】按钮进行确认。

(5)填写信息在报到登记菜单,点击操作列的‘修改个人信息’,进入教职工个人信息编辑页面完善个人信息。

在教职工基本信息编辑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填写时请注意:♦必填项目。

带‘*’号栏位为必填项;♦自动识别。

性别、出生日期可根据身份证号自动识别,并允许修改,可首先填写身份证号。

♦模糊查询。

有下拉选择框的字段,可以点击下拉框选择,也可输入内容模糊查询后直接选择,如国籍、出生地、籍贯、民族等;♦照片上传。

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头像,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照片上正常应该看到人的两耳轮廓和相当于男士的喉结处的地方,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照片长款比例约4:3。

照片大小不大于2M。

点击照片栏位后的【上传照片】按钮,在弹出框中,双击选择本地电脑的照片文件即可。

中山大学发文字号表范例

中山大学发文字号表范例
肿瘤防治中心
肿瘤〔20××〕×号
光华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
口腔〔20××〕×号
附属第四医院
附四〔20××〕×号
附属第五医院
附五〔20××〕×号
直属单位
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
中大网络〔20××〕×号
网技〔20××〕×号
图书馆
中大图书〔20××〕×号
图书〔20××〕×号
档案馆
中大档案〔20××〕×号
档案〔20××〕×号
财务与国资管理处
中大财务〔20××〕×号
财务〔20××〕×号
人事处
中大人事〔20××〕×号
人事〔20××〕×号
中大人事函〔20××〕×号
教务处
中大教务〔20××〕×号
教务〔20××〕×号
学生处
中大学生〔20××〕×号
学生〔20××〕×号
就业指导中心
中大就业〔20××〕×号
就业〔20××〕×号
科学技术处
学院、实体系
岭南学院
岭南〔20××〕×号
人文科学学院
人文〔20××〕×号
中国语言文学系
中文〔20××〕×号
历史学系
历史〔20××〕×号
哲学系
哲学〔20××〕×号
人类学系
人类〔20××〕×号
法学院
法学〔20××〕×号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
政务〔20××〕×号
管理学院
管理〔20××〕×号
外国语学院
外语〔20××〕×号
测试中心
中大测试〔20××〕×号
测试〔20××〕×号
出版社(音像出版社)
中大出版〔20××〕×号
出版〔20××〕×号
学报
中大学报〔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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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2003〕52号 - 中山大学人事处
————————————————————————————————作者:————————————————————————————————日期:
人事〔2010〕67号
关于开展2010年宝钢教育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接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通知,2010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正式启动,根据宝基字〔2010〕3号文《2010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的精神,现将2010年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及金额
1、优秀教师奖,奖金额为每名1万元;
2、优秀教师特等奖,奖金额为每名10万元;
3、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2008年起新设),奖金额为每名3万元。

二、奖励名额
2010年我校的奖励名额为优秀教师奖4名,其中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选1名。

三、评选条件
1、优秀教师奖
(1)评选对象是在高等院校专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的在岗A系列(固定编制)教师;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团结协作精神;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治学严谨,教书育人;
(3)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近三年连续承担本科生
...教学任务,每学年完成本科生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授课在64学时以上,且教学效果好,深受学生和同行好评;
(4)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在教学内容、教材、方法、手段改革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有正式出版的教材、专著等;
(5)注重因材施教与学生“五种能力”的培养,并取得显著成效,其直接培养、指导的学生在科学研究、竞赛、设计、创新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6)有与职称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特别是能够将学科前沿知识和科研成果融入教学实践中。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不是单纯的教学成果奖,也不是单纯的科研成果奖,而是对真正优秀的高校教师的奖励。

各单位在掌握优秀教师评选条件上,要注重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衡量其各方面表现,要侧重其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

2、优秀教师特等奖
优秀教师奖获得者中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推荐,可参与优秀教师特等奖的评选。

3、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
根据《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的评选程序,学校的优秀教师特等奖推荐人选,没能入选优秀教师特等奖的,有机会获得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

四、评选程序
1、单位推荐人选(各单位最多推荐1名);
2、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审核;
3、学校评审专家组进行初评;
4、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5、报学校领导审批;
6、报宝钢教育基金会。

宝钢教育奖相关信息可浏览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

最终获奖名单将于每年年底通过宝钢教育基金会网站和《中国教育报》进行公布。

五、申报材料及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
(1)《2010年宝钢教育奖候选人推荐表》原件一份以及电子版(表格可下载:/Soft/Personnel/PingJiang/);
(2)曾获各类奖项等的复印件一份。

2、申报时间
请各有关单位于7月12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人事处人事科(南校区中山楼409室)。

联系人:蔡俊李奈青
联系电话:84111795 84038045
E-mail:caijun2@
附件:《2010年宝钢教育奖候选人推荐表》
二○一○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人事教育奖评选通知
中山大学人事处2010年7月2日印发
责任校对:蔡俊
2010年宝钢教育奖候选人推荐表一、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称
参加何党派民族最终学历/
学位
高校教龄/
在中大工作时间
所在院、系行政职务
现从事专业有何专长
近五年获
奖情况
(校级及以上
奖励)
(时间,奖励名称,等级;如:2005年,杰出教师桐山奖,校级)二、2007、2008、2009学年承担的教学工作情况
授课名称课程性质(公共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选修课)
授课对象(本科
/硕士/博士)
总学时/人数
授课角色(主讲教
师/导师)
2007学年
(2007.9

2008.7)
2007学年总计学时数为();其中本科生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总学时数为()。

2008学年
(2008.9

2009.7)
2008学年总计学时数为();其中本科生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总学时数为()。

2009学年
(2009.9

2010.7)
2009学年总计学时数为();其中本科生公共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总学时数为()。

附件:
三、近五年承担教学改革任务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等级
(校、省部、国家)
担任角色
(主持/参加)
项目成效
四、近五年的主要教学成果
编著出版的教材、专著
(注明主编/参编)
核心刊物上发表的教育
教学研究论文
(注明本人名次)
指导学生参加竞赛、科
技创新、社会实践
获得的教学成果奖励
(注明本人名次)
五、近五年的主要科研成果(承担项目、发表的论文以及获得的成果奖励,注明本人名次)






院(系)领导签名:公章
年月日填表人:填表时间: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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