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涉嫌行贿案件讲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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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案例剖析材料【四篇】

贪污受贿案例剖析材料【四篇】

贪污受贿案例剖析材料【四篇】案例一:王某贪污公款案王某是某县水利局的副局长,在担任该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构工程、超标包装、索要回扣等手段贪污公款。

经查,王某贪污公款数额达到数百万元。

王某的贪污行为始于他负责的工程项目上。

他通过虚构项目的方式,伪造相关文件,将公款以工程进度款的形式挪用到自己和其他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

此外,他还借口购买材料,将公款用于购买与工程无关的高档家居用品和奢侈品。

另外,王某还在工程承包商中征收回扣,以便给予自己和其他相关人员好处。

王某的贪污行为一度未被察觉,直到有人举报了他的违法行为。

经过调查取证,王某的贪污行为得以确认。

最终,王某因贪污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追缴其贪污所得。

案例二:李某受贿案李某是某市公安局的一名警察,在公务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并频繁接受私营企业老板张某的贿赂。

李某在张某的帮助下,通过徇私舞弊、对涉案企业进行保护等手段获得了大量的非法所得。

李某与张某之间的受贿行为主要为保持沟通和密切关系而进行。

张某为了能够得到李某的保护和庇护,经常送给李某贵重礼物,如名牌手表、高档烟酒等,并每年支付一定金额的“保护费”。

此外,李某还通过其职务之便,泄露警方内部信息给张某,使得张某能够及时知晓警方的行动,从而避免警方对其进行调查和打击。

经过侦查和收集证据,李某的受贿行为被揭露出来。

他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追缴他所受的贿赂。

案例三:张某行贿案张某是某市某公司的老板,为了能够获得一份大型工程项目的合同,他采取了行贿的手段。

他通过给予该项目的招标评审委员会成员财物和好处,以换取他在项目中的竞争优势。

张某出资购买了一辆价值百万元的豪华轿车,并将其赠与该项目的招标评审委员会主任。

同时,他还通过第三方向其他相关评审委员送去一定金额的现金和礼品。

这些行贿行为使得张某在招标评审过程中竞争对手无法与他媲美,最终获得了大型工程项目的合同。

然而,这些行贿行为并未逃过相关部门的监测。

违法行贿案例分析与法律合规建议

违法行贿案例分析与法律合规建议

违法行贿案例分析与法律合规建议行贿是指个人或者组织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公职人员或者其他相关人员提供财物等非法利益的行为。

行贿案件在社会中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公平正义的维护,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本文将以某具体行贿案例为例,对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法律合规建议。

一、案例描述某公司为了获得某政府项目,向相关政府机构的主管人员行贿。

该公司负责人通过向政府官员和工程评审人员提供现金、车辆以及其他贵重礼品,以获取项目批准和评审结果的操控权。

这种行贿行为违反了反腐败法律法规,涉嫌严重违法。

二、案例分析1. 行贿标的明晰:案例中,行贿公司以获得政府项目为目标,明确了行贿的对象和目的。

这种明确的目标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行贿的效果和成功几率。

2. 行贿手段隐蔽:案例中,行贿公司采用现金、贵重礼品等手段来行贿,避免了在财务记录和文件中留下明显的痕迹。

这使得行贿行为更加隐蔽,难以被发现。

3. 法律法规监管不力:案例中,政府机构对项目的批准和评审过程监管不力,缺乏有效的内部机制来防止行贿行为的发生。

这导致了行贿公司的行为能够长期存在并取得成功。

三、法律合规建议1. 加强反腐败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政府部门应加大对反腐败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行贿行为的认识和警惕性。

2. 建立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政府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行贿行为的举报,保护举报人的权益。

3. 强化监管机制:政府机构应加强对项目批准和评审过程的监管,建立严密的内部审核机制,确保公正、透明的决策结果。

4. 加大打击力度:司法部门应加大对行贿案件的打击力度,加强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对行贿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5. 加强企业内部合规建设: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合规机制,制定合规规章制度,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6.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机构应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行政决策的透明度,减少权力运作的不确定性,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

对行贿典型案例剖析会个人发言材料

对行贿典型案例剖析会个人发言材料

对行贿典型案例剖析会个人发言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在这个重要的场合发言,共享一些关于对行贿典型案例的剖析和个人观点。

行贿是社会治理中的一大顽疾,不仅损害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也损害了社会风气和公共利益。

我们必须对行贿现象进行深入剖析,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时增强监督和打击力度,才能有效地遏制行贿现象的蔓延。

在对行贿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时,我们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总结:1. 案例的背景和涉案人员在剖析典型案例时,首先要了解案件的背景和涉案人员情况。

包括行贿方、受贿方、交易详情等。

只有深入了解案情,才能更好地总结出案例的特点和规律。

2. 行贿行为的手段和方式在对案例进行剖析时,我们要着重分析行贿行为的手段和方式。

行贿手段可能包括贿赂、回抠、涂脂抹粉等各种隐蔽手段。

行贿方式可能包括现金支付、礼品馈赠、利益交换等多种方式。

只有深入分析手段和方式,才能找出行贿的漏洞和弱点,从而有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和打击。

3. 行贿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对行贿典型案例的剖析还要深入了解行贿行为的危害和后果。

行贿不仅损害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侵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风气。

行贿行为还可能导致受贿方的廉洁形象受损、企业形象受损、社会信任受到破坏等负面后果。

只有深入分析行贿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才能更好地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警惕。

4. 预防和打击行贿的措施对行贿典型案例的剖析还需要总结出预防和打击行贿的措施。

包括加强监管、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打击力度、加强宣传教育等方面。

只有明确了预防和打击行贿的措施,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和采取行动。

对行贿典型案例的剖析是非常必要的。

只有深入剖析案例,总结出规律和特点,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监督和打击力度,才能有效地遏制行贿现象的蔓延。

希望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共同打击行贿现象,建设一个廉洁、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

谢谢大家!对行贿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是推动社会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一环,探讨行贿案例的背后原因和对社会的危害,不仅能够加深人们对行贿行为的认识,也能够为制定更有效的法律和政策提供支持。

纪委反面典型案例发言材料

纪委反面典型案例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今天,我站在这里,向大家介绍一起由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的反面典型案例,以引起大家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同时提醒我们时刻保持清醒的纪律和廉洁意识。

案例一:滥用职权、贪污受贿
这位被调查的同志,在担任某单位领导职务期间,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涉嫌贪污受贿。

他利用职务之便,违法违规进行土地开发、工程承揽等方面的安排,不仅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败坏了党风政风。

经过调查,相关违法行为已被查实,该同志已被依法处理。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不论在什么岗位,不论担任何职务,都不能违法乱纪、滥用职权,更不能将个人私利凌驾于党和人民的利益之上。

案例二:工程质量问题
在另一起案例中,一位工程项目负责人为了追求暴利,屡次违规操作,导致工程质量问题严重。

虽然工程项目看似完成,但隐患严重,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在建设工程等领域,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不得为了不正当利益牺牲了质量和安全,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

以上这些案例是反面典型,但它们在我们党的伟大事业中只是个别现象,不代表全党全体党员。

我们党一直强调廉洁自律,坚决反对腐败和不正之风。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职责,依法依规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我们也要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坚守底线,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纯洁。

只有如此,我们才能不断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大家!。

涉嫌行贿受贿案例分析及法律合规建议

涉嫌行贿受贿案例分析及法律合规建议

涉嫌行贿受贿案例分析及法律合规建议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推进,涉嫌行贿受贿案件频频浮出水面,给社会治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本文将通过对一起涉嫌行贿受贿案例的分析,探讨其背后的原因和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合规建议,以期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案例分析涉嫌行贿受贿案例发生的原因有很多,例如金钱诱惑、职务利益和人际关系等。

在本案例中,我们将分析一位企业高管向政府官员行贿的情况。

在这起案件中,该企业高管为了争夺一个重要的政府采购项目,决定通过行贿的方式获取项目合同。

他通过多重渠道获取了相关官员的联系方式,并通过向其提供高额贿赂,以换取其在项目评审和决策中的支持。

最终,他成功获得了合同,并通过此项目获利颇丰。

然而,不幸的是,这起案件在举报人的揭发下被发现,涉案人员遭到了法律的制裁。

此案件的曝光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声誉,也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影响与教训这起案件的发生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深刻的教训。

首先,行贿受贿行为极大地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损害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其次,行贿受贿行为无疑增加了企业经营风险,一旦被曝光将付出惨重的代价。

最重要的是,行贿受贿行为侵蚀了社会公信力,破坏了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合规建议为了减少涉嫌行贿受贿案件的发生,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法律合规措施。

以下是一些建议:1. 制定严格的法律法规:政府应加强立法工作,完善反腐败法律体系,明确行贿受贿行为的界定和相应的惩罚措施。

2. 加强监督与执法:加大对行贿受贿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司法实施和执法力度,严惩涉嫌行贿受贿的犯罪分子。

3. 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强监管机构的建设和能力提升,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和审计制度,确保企业内部的监管与合规。

4. 强化教育和宣传:向企业、公务员和社会公众普及反腐败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提高大众反腐败意识,树立清廉从政和经商的理念。

5. 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并保护行贿受贿行为的举报者,建立完善的举报机制,及时处置举报内容。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6篇)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6篇)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6篇)贪贿案件剖析材料篇1 通过本次学习让我让我深刻意识到,不要在欲望和利益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金钱面前丧失原则、迷失自我。

并利用手上现有的权利,做一些违背初衷的事情,最后把自己送入了监狱之门。

个人方面我觉得应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

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能力和思想。

思想得不到改变,欲望将会滋生变大、繁衍,从而不可收拾。

坚定信念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

对能滋生欲望的事情远而拒之。

严格自律,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拒绝贪污腐化,避免走上犯罪的道路。

自觉接受监督要严于自律,听从他人善意的意见和见解。

吸取别人的教训,远离不良之风,洁身自好。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篇2 近日,按照上级,我学习了《反腐倡廉警示录》---气象部门部分案例剖析,我认真学习某气象局樊某贪污受贿案。

樊某是组织培养多年的干部,但是却倒在了金钱的诱-惑之下,本案给我的教训是深刻的。

下面我仅谈一下自身的一点认识和体会。

通过警示案例我发现,樊某并不是一开始就腐-败,他也曾满怀理想踌躇满志,也曾踏实工作,他从一点一滴做起,十多年时间就从一个学校毕业生成长为基层气象局局长,不能不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也确实为党和人民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但是,后来逐步淡化了党性修养,放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转变为不能很好的把握自己,贪污受贿,独断专行,扭曲了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最终沦为人民的罪人。

正如安徽巨贪-服刑前在狱中悔恨不已地说:“如果让我再选择一次,我一定会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从贪官的轨迹我们不难看出,他们从最初的侥幸逐步发展到最后的丧心病狂、腐化堕落,这都源于信仰的缺失。

当一个人手中有了权,就必然要和金钱利益打交道,各个方面的诱-惑也随之而来,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是否将事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是对每一个为官者的严峻考验。

也就从这时起才能真正衡量出一个人道德的防线牢不牢,政治修养高不高。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通用篇)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通用篇)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通用篇)贪污贿赂是指公职人员为谋取私利而滥用职权、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严重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贪渎之风令人深感忧虑,对于这种社会毒瘤,我们必须深入剖析其原因和危害,加强预防和打击,以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

一、案例介绍2018年11月,某省某市发生了一起贪污贿赂案件。

王某是该市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长期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与某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勾结,通过贿赂手段牟取了大量的不正当利益。

王某贪污了数千万元的公款,并在企业采购环节中收受供应商的回扣。

这些行为不仅使企业陷入深重困境,还严重损害了公信力和社会正义。

二、案件分析1.原因分析(1)体制腐败:在这个案件中,企业主要是通过与政府官员的勾结来实现腐败行为。

政府官员在行使职权时缺乏监督和制约,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2)制度不完善:在该市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对权力的运行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审查制度,容易给腐败行为提供生存空间。

(3)腐败思想观念:一些公职人员的思想观念存在问题,为谋取私利不择手段。

由于缺乏廉洁的思想理念,他们往往将个人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

2.危害分析(1)财产损失:案件中,企业损失惨重,负债累累,不得不面临倒闭的危险;与此同时,纳税人的利益也受到损害,公共财政面临困境。

(2)社会不公:腐败行为的存在导致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增加了社会的不满和不稳定因素。

(3)破坏社会道德:贪污贿赂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对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4)扶贫攻坚受阻:贪污贿赂行为侵占了国家财政资源,导致扶贫事业发展受限,阻碍了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

三、预防和打击1.加强制度建设(1)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权力公开、权力分工、权力运行的规定,确保权力一个人一岗、一岗到底。

(2)建立权力审查制度:对拥有一定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定期有偿和无偿财产申报,对重要决策进行事后追责和问责,确保公职人员的行为合法合规。

学习贪腐案件交流材料

学习贪腐案件交流材料

学习贪腐案件交流材料贪腐案件交流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各位同事: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各位共同交流学习有关贪腐案件的话题。

贪腐是当前社会中一个严重的问题,它给社会治理带来了巨大的困扰,更是摧毁了人们对于公平正义的信任。

现在,我将就贪腐案件的特点、原因以及应对措施进行简要阐述。

首先,我想分享一些贪腐案件的特点。

贪腐案件往往涉及政府官员或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他们通过滥用职权、受贿行为获取个人利益。

贪腐案件通常耗费巨额财政资金,严重削弱了国家财政实力。

此外,贪腐案件往往涉及牵连广泛,它们不仅侵蚀了社会的公信力,也动摇了国家的政治稳定。

那么,贪腐案件为何频发?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官员贪腐案件的发生,与监督机制的不健全有关。

一些监督机构的职责划分不清,监管权责落地不实,导致了监督系统的疲软,进而为贪腐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其次,贪腐案件的发生也与一些官员职位权力过大、透明度不高相关。

一些官员掌握着决策权、资源分配权等重要权力,而缺乏有效的问责机制和公开透明度,致使贪腐行为盗窃了公共资源。

最后,贪腐问题还和社会价值观的扭曲、道德败坏有关。

对于一些追求物质享受、功利主义思想盛行的个体来说,他们对于社会责任的认识缺失,为贪腐行为提供了生存土壤。

针对贪腐案件的发生,我们应该采取哪些措施来应对呢?我认为,首先要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侦查与惩治力度,对于违法违纪行为要坚决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其次,要加强官员培训与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道德修养和职业道德,明确权力的边界,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此外,还要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媒体、公众等多方面的监督作用,为反贪腐工作提供有力的支持。

总之,贪腐案件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通过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官员培训和教育、加强社会监督等方式,我们将能够有效地应对贪腐问题,建设一个公平公正、廉洁高效的社会。

谢谢大家!。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照剖析材料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照剖析材料

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对照剖析材料文章标题:深度剖析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引言】违纪违法行为是社会治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其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都具有严重破坏性。

针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我们有必要进行全面评估和深度剖析,以便更好地认识和理解其中的深层次问题。

本文将重点围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展开探讨,并对其进行全面评估和深度剖析,以期为读者提供有价值的观点和理解。

【一、案例一:XX省官员贪污受贿案】此案是近年来较为轰动的贪污受贿典型案例之一。

通过对该案件的细致研究和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贪污受贿行为的具体细节和影响。

在此过程中,我们要注意区分违纪和违法的界限,深入揭示案件背后的原因及其产生的深层次问题,以便对此类行为有更清晰的认识和了解。

【二、案例二:企业环境污染事件】环境污染事件常常涉及企业的违法和违规行为,对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

在审视此类典型案例时,我们不仅要关注其对环境的直接影响,更要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剖析,以及违法所产生的后果和社会责任感。

只有通过深度的剖析,才能更好地认识和预防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三、总结与回顾】通过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深度剖析,我们不仅能够认识到其所涉及的具体细节和影响,更能够深入地理解其中的深层次问题。

在此过程中,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增强责任感和法治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和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民众的合法权益。

【四、个人观点与理解】作为一名文章写手,我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以及对个人和组织的负面影响。

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我对违纪违法行为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和了解。

我认为,唯有加强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才能有效预防和遏制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

【结语】通过此篇文章的全面评估和深度剖析,我们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和理解。

希望读者能够从中获得一些有价值的观点和启发,共同努力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贿赂法律事件案例分析(3篇)

贿赂法律事件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

然而,贿赂现象依然在一些领域和环节存在。

本文将以某市规划局官员受贿案为例,分析贿赂法律事件的特点、成因及法律处理。

二、案件经过2018年,某市规划局官员李某因涉嫌受贿被有关部门调查。

经查,李某在担任某市规划局副局长的五年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家企业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

具体来说,李某在以下几方面涉嫌受贿:1. 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李某为企业提供便利,要求企业为其支付好处费;2. 在招投标过程中,李某利用职务便利,为企业中标提供帮助,要求企业给予回扣;3. 在规划调整过程中,李某为企业修改规划,要求企业给予好处费。

三、案件分析1. 贿赂行为的特点(1)隐蔽性:李某的受贿行为多在私下进行,涉及金额较大,且涉及面较广,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2)持续性:李某受贿行为持续五年,说明其受贿行为具有一定的持续性。

(3)手段多样:李某受贿手段包括直接受贿、介绍贿赂、索取贿赂等,手段多样。

2. 贿赂行为的成因(1)权力寻租:李某作为规划局副局长的职务,掌握着一定的权力,这使得他有机会进行权力寻租。

(2)监管不力:相关部门对规划局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李某的受贿行为得以长期存在。

(3)道德沦丧:李某在受贿过程中,道德沦丧,价值观扭曲。

3. 法律处理(1)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李某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2)行政处分:李某被撤销规划局副局长的职务,并调离规划系统。

(3)经济处罚:李某非法所得的贿赂款被依法没收。

四、案件启示1. 加强权力监督:加强对规划局等权力部门的监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防止权力滥用。

2. 强化法治教育:加强对公职人员的法治教育,提高其法治意识,防止道德沦丧。

3. 完善制度设计:完善招投标、项目审批等制度,从源头上预防贿赂行为的发生。

最新典型案例剖析和警示材料范文优秀

最新典型案例剖析和警示材料范文优秀

最新典型案例剖析和警示材料范文优秀近年来,社会上发生了许多涉及欺诈、腐败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案例,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警惕。

在这些案例中,不乏一些曾经备受尊敬的名人或权威人士,他们因为贪欲膨胀,沉迷于权力和金钱的诱惑,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这些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警惕权力的腐蚀和欲望的膨胀,要珍惜自己的清白和诚信。

一、典型案例剖析最近曝光的一起典型案例,涉及一位地方政府官员,因为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了数额巨大的贿赂,最终被依法追究了责任。

这位官员曾经是地方政府的一名重要领导,深受人民群众的尊敬和信任。

然而,他却在得势之后,沉迷于权力和金钱的诱惑,开始肆无忌惮地违法行为。

他利用职务之便,为某些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了大量的贿赂,甚至违法批准了一些违法违规的项目。

最终,他的违法行为被发现,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谴责,最终被依法追究了责任,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这起案例给我们上了一课,告诉我们要时刻警惕权力的腐蚀和欲望的膨胀。

政府官员应该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做到清正廉洁,坚守原则,不能因为一时的利益而背离初心,背离法纪。

只有以身作则,遵守法律法规,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二、警示材料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些深刻的启示和警示,我们不能让个人的欲望和私利蒙蔽了自己的眼睛,让自己迷失在金钱和权力的诱惑中,失去自己的底线和原则。

我们作为一个公民,应该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和使命,要时刻遵守法律法规,遵循道德规范,坚守自己的原则和底线,不能为了一己私利而违法犯罪,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

另外,我们也要警惕权力的腐蚀和欲望的膨胀,要时刻提高警惕,不断反思自己的行为和言行,避免被权力和金钱的诱惑所纠缠。

只有保持清正廉洁,坚守自己的底线,才能获得真正的幸福和快乐。

综上所述,这起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提醒我们要警惕权力的腐蚀和欲望的膨胀,要珍惜自己的清白和诚信。

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坚守原则,抵御诱惑,做一个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好公民。

纪委案件交流材料

纪委案件交流材料

纪委案件交流材料纪委案件交流材料尊敬的同事们:大家好!在这次纪委案件交流材料中,我将向大家介绍一起涉及腐败问题的案件,以期加深大家对于如何严肃查处腐败行为,维护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和理解。

该案件涉及某单位一名副局长,名叫张某,涉嫌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承包、招投标等环节上收受贿赂,严重损害了单位利益。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该案件的经过和处理结果。

据调查,张某在机关任职多年,因长期在工程承包、招投标等环节拥有决策权,便利地利用职务之便成为了一条捞取私利的“铁椅子”。

张某利用这一特权,先后收受多家公司贿赂,涉及金额高达1000万人民币。

其中,有的公司为了获得工程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以购买豪车、赠送珠宝等奢侈品的方式向张某行贿,有的公司则通过虚假发票的方式把贿赂款项交给张某。

针对这起案件,纪委采取了严肃态度和果断行动。

首先,纪委成立了由主任负责的调查组,负责对涉案人员的违纪行为进行深入调查,明确相关证据,确保案件查办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调查组发现张某涉嫌腐败问题后,于经过审查核实后,将案件材料移交给法纪监察部门,形成了完整的查处流程。

接下来是案件的处理过程。

纪委对张某涉嫌腐败问题进行了公正、透明、严肃的处理。

经查,张某职务便利为他牟取了巨额私利,严重损害了单位和党员干部的形象和利益。

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决定给予张某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对张某所涉及的公司也进行了深入调查,对公司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在案件公示和通报的过程中,纪委将案件处理结果及时地向公众公开,并承诺将继续加强纪委建设,依法打击腐败,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此举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认可,进一步增强了纪委在反腐败斗争中的权威和地位。

此案是我们纪委在维护党风廉政建设、坚决反腐败斗争中的一次成功实践。

通过此次案件的查办和处理,不仅彰显了纪委在反腐败工作中的坚定立场,也向广大党员干部发出了警示,警醒大家要时刻保持清醒思维,不断加强自身素质和廉政修养。

法律真实的案件解说文案(3篇)

法律真实的案件解说文案(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贿赂案件也日益增多。

某市某区商业贿赂案就是其中一起典型的案例。

该案涉及多家企业,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

通过对该案的深入解析,我们可以了解商业贿赂的危害以及法律制裁的必要性。

二、案件概述2019年,某市某区检察院接到举报,称某市某区某建筑材料公司总经理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向某市某区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某行贿,以获取工程承揽权。

经查,李某自2016年起,先后向张某行贿100余万元,用于获取多个工程项目。

2019年6月,李某、张某被某市某区检察院依法逮捕。

三、案件分析1. 案件性质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商业贿赂案件,涉及受贿罪、行贿罪等多个罪名。

李某作为建筑材料公司总经理,利用职务之便,向他人行贿,以获取工程项目;张某作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均构成犯罪。

2. 案件特点(1)涉案金额巨大。

本案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涉及多个工程项目,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

(2)涉案人员较多。

本案涉及两家企业,多名管理人员,具有典型性。

(3)行贿手段多样。

李某通过直接行贿、间接行贿等多种手段,为获取工程项目提供便利。

3. 案件危害(1)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商业贿赂行为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损害了企业合法权益。

(2)损害国家利益。

商业贿赂行为导致国家税收流失,损害了国家利益。

(3)败坏社会风气。

商业贿赂行为助长了腐败现象,败坏了社会风气。

四、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五、案件处理1. 某市某区检察院对李某、张某以受贿罪、行贿罪提起公诉。

个人因行贿行为被刑事起诉的贪污行贿案件分析

个人因行贿行为被刑事起诉的贪污行贿案件分析

个人因行贿行为被刑事起诉的贪污行贿案件分析标题:个人因行贿行为被刑事起诉的贪污行贿案件分析引言:贪污行贿案件是一种严重侵害社会公正和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案例为例,通过详细的事件描述和法律分析,探讨个人行贿行为导致其被刑事起诉的贪污行贿案件。

一、案件背景与事件经过时间: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2月15日地点:某省某市某市政府工程处是负责承担和执行市政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在2008年至2010年期间,该处新建了多个市政工程项目,其中最大的一项是某市市民广场的建设工程。

在这个案例中,被告人张某是一家私人建筑公司的老板,他在市民广场建设工程方面有一定的专业技术与经验。

张某意识到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流程中存在腐败问题,于是决定采取贿赂方式获取该工程的中标权。

1.张某与市政工程处官员密谋在2008年初的某个时间,张某与市政工程处副处长李某通过中间人认识,并发展起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关系。

李某在市政工程处有一定的权力,掌握了市民广场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信息。

2.贿赂的进行与成交张某在2008年1月至2010年2月期间,先后多次送给李某共计500万元的现金作为贿赂,以希望能获得市民广场建设工程的中标权。

作为回报,李某利用手中的权力,通过操纵招标投标流程,确保张某的公司赢得了该工程的中标。

此举明显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严重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3.发现和揭发由于该工程的巨额资金流动,一些反腐败、监察机构开始发现了该案的疑点,并在2010年2月15日对市政工程处进行了突击检查。

经过全面调查与跟踪,这一贪污行贿案件浮出水面。

二、法律分析1.行贿行为的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64条规定:以财物贿赂国家工作人员的,有4种情况的,是行贿罪。

这意味着张某的行为属于行贿罪,并且案件的性质是贪污行贿案。

2.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规定:受贿犯罪的赃款、赃物应当依法追缴,非法财产没收的规定。

贾双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材料

贾双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材料

贾双庆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材料--文档内容仅供参考摘要:本文对贾双庆违纪违法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从法律法规、具体违规行为和影响等多个角度展开分析,以期使读者全面了解该案的经过和背后情况。

一、引言:贾双庆作为某公司高管,因其违纪违法行为在社会引起广泛关注。

此案例凸显了法律法规在维护企业道德和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

二、法律法规背景:企业法律责任法:规定企业领导人应履行职责,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贪污受贿犯罪法:明确了贪污受贿行为的法律定性和刑事处罚。

三、具体违规行为:贪污行为:贾双庆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资金挪用至个人账户,涉及数百万元。

受贿行为:贾双庆在公司采购环节中,收受供应商贿赂,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虚报销售数据:为谋取公司高额奖金,贾双庆虚报销售数据,误导公司经营决策。

四、影响及后果:经济影响:公司资金流失严重,影响正常经营,员工待遇受损。

社会影响:引发公众对企业诚信的质疑,损害企业声誉,影响整体市场环境。

法律后果:贾双庆被依法逮捕,面临刑事指控,可能面临长期监禁。

五、教训与启示: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内部监管,建立健全的财务审计、风险管控制度。

道德教育:强化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推动企业文化建设。

法律制度完善: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律责任法的实施,提高违法成本,促进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六、结论:贾双庆违纪违法案例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强调了企业合规经营的重要性。

通过深入分析该案,我们能更好地认识到法律法规对企业、社会的重要作用,同时也需要从多个层面加强预防和治理违规行为的措施。

通过对贾双庆违纪违法案例的详细剖析,我们不仅能够深入了解案件的经过和背后情况,还能够从中汲取经验教训,为今后的企业经营和法律实施提供有益的借鉴。

徐某某案件法律分析(3篇)

徐某某案件法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徐某某案件是一起典型的职务犯罪案件。

徐某某,某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因涉嫌贪污、受贿、挪用资金等犯罪,被依法逮捕。

该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引发了人们对职务犯罪的法律分析。

二、案件事实经调查,徐某某在担任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了以下犯罪行为:1. 贪污:徐某某在负责企业采购工作中,采取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等方式,非法占有企业资金共计人民币50万元。

2. 受贿:徐某某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0万元。

3. 挪用资金:徐某某在担任企业中层管理人员期间,擅自将企业资金500万元挪用,用于个人投资。

三、法律分析(一)贪污罪1. 犯罪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贪污罪的犯罪构成包括以下四个要件:(1)主体要件:必须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主观要件:故意,明知是公共财物而非法占有。

(3)客观要件: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4)数额要件: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2. 定罪量刑本案中,徐某某作为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企业资金共计人民币50万元,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二)受贿罪1. 犯罪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包括以下三个要件:(1)主体要件:必须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主观要件:故意,明知是贿赂而接受。

(3)客观要件: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2. 定罪量刑本案中,徐某某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0万元,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受贿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法律_行贿案例(3篇)

法律_行贿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反腐斗争的不断深入,法律行贿案件频发,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法律行贿案件为例,对其进行分析和剖析,以期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反思。

二、案例概述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法律行贿案件。

被告人王某,原系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因涉嫌贪污、受贿罪被起诉。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为了减轻自己的刑罚,通过关系找到了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某,希望李某在庭审中为自己辩护。

李某明知王某的行为违法,但为了谋取私利,答应为其辩护。

在庭审过程中,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向法官行贿,要求法官在判决时对王某从轻处罚。

最终,法官收受贿赂,作出了对王某从轻处罚的判决。

三、案件分析1. 案件性质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法律行贿案件,涉及行贿、受贿、贪污等多个罪名。

被告人王某为了减轻自己的刑罚,向律师李某行贿;李某明知违法,却为了谋取私利,向法官行贿;法官收受贿赂,作出了对王某从轻处罚的判决。

2. 案件原因(1)司法体制不完善。

我国司法体制存在一定程度的权力寻租空间,导致一些司法人员为了个人利益而违法乱纪。

(2)执法不严。

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现象,为法律行贿提供了可乘之机。

(3)社会风气败坏。

在一些领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不良风气盛行,导致一些人为了谋取私利,不惜以身试法。

3. 案件影响(1)损害司法公正。

法律行贿案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司法公正,使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产生怀疑。

(2)破坏社会公平。

法律行贿案件的发生,使一些违法犯罪分子得以逍遥法外,破坏了社会公平。

(3)损害政府形象。

法律行贿案件的发生,使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受到损害,不利于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四、反思与建议1. 完善司法体制。

加强司法体制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从根本上遏制法律行贿案件的发生。

2. 严格执法。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司法人员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现象进行严肃查处。

3. 加强道德教育。

腐败案件剖析材料

腐败案件剖析材料

腐败案件剖析材料篇一:腐败案剖析溧水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腐败案剖析共同受贿夫妻双双入狱她用30多年的时间,从最基层的工作干起,一步步走上仕途的顶峰,却在辉煌中跌落。

她和丈夫曾是令人羡慕的一对,谁也没有想到,他们比肩而坐、以泪洗面,同时被检方指控。

2010年6月18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溧水县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易善玲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人民币35万元;以受贿罪依法判处其丈夫张世龙有期徒刑4年。

二人共同犯罪所得人民币192.7万元予以追缴。

从广播员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这段婚姻走过30个年头之后,夫妻二人却比肩而坐、以泪洗面,同时受到检方指控。

2009年8月初,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得到线索,有人反映溧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总工会主席易善玲在担任溧水县永阳镇镇长、镇党委书记和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

在溧水县纪委的协调下,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对涉嫌行贿人员进行了审查,初步掌握其向易善玲行贿数十万元的证据。

因易善玲系市管干部,检察机关向市委汇报后,市委领导高度重视,明确指示由市纪委牵头协调,严肃查处。

随即,市纪委迅速会同市检察院反贪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易善玲展开立案调查。

在办案人员面前,易善玲显然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准备。

谈话期间,她不仅不交代自身的经济问题,而且态度恶劣。

其涉嫌共同受贿的丈夫张世龙外逃躲避调查,家人也到处“活动”,甚至借给易善玲送衣服之机,故意将衣服袖口和领口用针缝上、绣英文字母“V”等方式,暗示易善玲封口不言,对抗调查。

还是那句老话,“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任何伎俩也无法掩盖违法犯罪的事实。

办案人员通过深入细致的内查外调,很快查清了易善玲、张世龙夫妇共同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

在法庭上,易善玲被检方指控受贿近两百万元,其丈夫张世龙作为共犯一同受审。

接受庭审的易善玲用纸巾擦了擦眼睛,转头看看身边早已泣不成声的张世龙,低头将手里的另一张纸巾递给他。

张世龙接过后,用纸巾紧紧地捂住脸。

涉嫌行贿的答辩状

涉嫌行贿的答辩状

涉嫌行贿的答辩状尊敬的法庭、尊敬的各位评审,我是涉嫌行贿的被告。

首先,我要强调我对自己所面临的指控表示强烈的抗议,并将通过本答辩状向法庭提出我的辩护。

一、关于涉嫌行贿指控的事实描述我对涉嫌行贿的指控深感困惑和震惊。

我作为一个尊重法律、遵守社会公德的公民,坚决不会从事任何违法犯罪行为,更不会涉及行贿活动。

我始终秉持着公平正义的原则,尊重他人的权益,并以正当手段谋取自己的利益。

二、证据分析及合法性质疑涉嫌行贿的指控基于何种证据?这些证据是否能够清楚地证明我与行贿行为有关?在我遭受指控之前,相关调查单位并未向我出示任何确凿的证据,而是基于一些无法靠谱的匿名举报或猜疑就对我展开了涉嫌行贿的调查。

这种调查方式本身就令我怀疑其合法性和公正性。

三、人格品行及声誉证明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我的为人一直得到了周围社会的认可和尊重。

我的工作表现一直秉持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我从未违背过工作纪律,更没有参与过任何不法之事。

我的家庭教育着我要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我一直以来都严格要求自己,无论是在工作场所还是生活之中,坚守诚实信用的原则。

我在社区中也频繁地进行公益活动,并获得了很多荣誉和表彰,这足以证明我具有高尚的人格品质。

四、法律知识误解的解释对于法律方面的知识,我并不了解得很多。

我将行贿与收受贿赂混为一谈,但是在深入学习和了解之后,我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我并没有从事行贿行为,也未曾将任何财物送给他人以获取非法利益。

我与所涉嫌行贿的案件没有任何直接或间接关联。

我向法庭保证,今后我会更加注重法律的学习,增加思想认识的深度,以免再度发生类似误解。

五、将要采取的措施为了证明我对指控的无辜,我将会采取以下措施:1. 寻找证人:我将寻找能够证明我的清白的证人,并希望法庭允许他们提供证言。

2. 提供相关证据:我将提供自己的财务报表、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据,以证明我与所指控的行贿案件无关。

3. 寻求专业辅助:我将请专业人士进行调查和分析,以澄清事实,并提供专业的意见证明我的无罪。

[经验交流]查办XX腐败系列案经验交流材料

[经验交流]查办XX腐败系列案经验交流材料

[经验交流]查办XX腐败系列案经验交流材料近年来,在XX省纪委和省委巡视组的大力支持下,咸宁市纪委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成功查办XX县委原副书记、县政府原常务副县长XX腐败系列案,取得了政治、法纪、社会效应的同频共振。

该系列案立案审查党员干部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人,移送司法机关12人。

20XX年12月,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成为咸宁市首例实现当年审查、当年移送、当年判决的成功案例。

一、欲擒故纵,慎重初核巧布局XX土生土长于XX县,∞岁任副县长后曾分管经济、政法等工作,为人处世心思缜密,行事风格老谋深算,在当地一些圈子内素有“教父”之称。

(一)投石问路,乱其阵脚。

2013年至20XX年,群众反映XX和XX县民政局原局长黄颖(副县级)问题的信访举报不断,且有些问题关联交织。

20XX 年7月,省纪委一室向市纪委移送XX拒不交代与省管干部不正当经济往来的问题线索。

我们抓住此契机,秘密初核发现XX、黄颖私交甚好,且两人家庭均在黄颖儿子所供职的XX银行开有账户。

如在XX银行一并核查两人家庭银行交易情况,两人可能会从黄颖儿子处收到风声,从而引发异动、露出蛛丝马迹。

权衡再三,我们投石问路,在XX银行核查两人家庭银行交易情况。

果不其然,刚启动核查,XX就四处打探消息,且其妻子到银行打印交易流水。

研判异动信息,发现XX已开始暗中较量。

(二)巡视掩护,稳其心神。

20XX年8月初,省委巡视组进驻XX县,我们及时汇报对XX、黄颖问题线索初核进展情况,商定采取“双线并进”策略,以巡视为掩护,一条线暗查XX、一条线配合巡视组明查黄颖。

通过秘密提审在押人员和走访重要知情人发现,XX于2013年主动放弃异地提拔重用机会,20XX 年其岳母去世时暗中大操大办,20XX年多次向省纪委一室约谈的XX籍干部打听案情,连续10年在县经信局虚报个人大量费用,大肆收受礼金,经商牟利,与该县某女干部关系暧昧等问题线索。

同时,巡视组明查黄颖也取得实质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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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涉嫌行贿案件讲评材料
今天我讲评的某某涉嫌行贿案是我院反贪局今年侦办的一起当事人利用与高校领导之间的私人关系,利用高校领导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违规办理学生入学,收取学生家长好处费,并向高校领导行贿一案。

之所以讲评这个案件,是因为该案在高校招生领域,违规办理学生入学这一方面具体有一定的典型性,涉案当事人利用与高校领导的私交,在社会上宣扬可以将分数不达标的学生违规办入高校,并收取一定数额所谓的“办事费”,学生家长为了孩子上学心切,往往将“办事费”交给中间人,中间人自己截留一部分资金,将剩余部分行贿给高校领导,客观上可以说学生家长和办事的中间人是行贿的共犯。

本案犯罪嫌疑人某某,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原任*********。

经我局侦查查明,某某利用其与******个人私交,先后为********,共收取上述四名学生家长行贿款人民币26万,某某将其中15万送给***,自己截留了11万。

目前该案正在一审审理过程中。

本案的特点:一是此类现象在全国各地并不少见,最近轰动全国的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处处长蔡荣生接受他人请托,在招录考生、调整专业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
贿赂高达人民币1000余万元。

但检察机关所能查处的此类案件也仅仅高校招生黑幕的冰山一角,更多的违法违纪行为没有被查处。

二是该类违法行为虽然较为普遍,但往往犯罪行为比较隐蔽,行贿的家长为了自己孩子的利益,对外很少宣扬,高校领导本身也不可能对外宣扬自己受贿行为,所以此类案件查办难度较大,而此类案件的中间人往往为了自己能从中受益,会在不同场合宣扬自己为某某家孩子违规办入高校学习,是本案较好的突破口。

三是此类案件查处难度较大,证据不好收集。

单纯的行受贿犯罪,由于缺乏其他的书证予以佐证,完全靠当事人口供定案,案件反复的可能性较大。

某某涉嫌行贿案件系市院今年查办的东北石油大学系列窝案中的一个线索,该案的顺利查办,一方面得益于市院前期侦查工作比较扎实,另一方面得益于该案中学生家长行贿的方式采用的银行卡转账的方式,从而使行贿的证据更加确凿。

我们成功侦破该起案件主要有三点收获:
收获一:面对嫌疑人的充分准备,侦查员能做到予取予求,收放自如。

市院在查办东北石油大学系列窝案过程中,社会上这些与大学领导关系密切的“中间人”闻风而动,已经做好了相应的对策,准备逃避法律的制裁。

特别是本案的嫌疑人某某,社会交往错综复杂,熟知检察机关的侦查流程,心理素质比
较好,抗压能力比较强,检察机关再核实徐延卿其他受贿问题时,就已经先后两次找到他进行询问,同时因为徐延卿供述过,某某也曾为别人办理过违规招生一事,给徐延卿送过钱,所以我们再询问某某的过程中,也对某某行贿方面的事情进行了询问,但由于没有确切证据,某某对他向徐延卿行贿为他人办理学生违规入学一事坚决否认,所以检察机关没有在这里过多的与他纠缠,而是采用了高压态势,告诉他检察机关可能继续找他核实问题,让他随时等候传唤。

在我们经过长达一个月的反复经营后,再最终掌握了大量证据的基础上才将某某绳之以法。

本案的侦查过程给我们最大的启示有以下几点:第一,在新《刑事诉讼法》全面实施的今天,原来陈旧的审讯方法已经无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的需要,原来靠吓唬、靠疲劳战术等方法已经从法律层面上予以否定,现阶段留给侦查员的时间最多只有24小时,再没有确切的证据基础上,考反复说教、反复政策教育根本无法突破口供,这就需要我们侦查员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予取予求,收放自如,能让你从检察机关走出去,也能让你再回到检察机关来,更能把你送到看守所中去,侦查员要树立起这种自信,才能更好的适应侦查新形势。

第二,侦查员要有无比强大的内心,不能因为被调查人经过反复询问没有调出去问题来,就在内心打了“退堂鼓”,从而使案件线索流失。

本案中某某就先后被检察机
关调查过两次,第二次调查完毕后,还特意来到我院,把第二次接受调查的过程进行了说明,强调自己没有行贿的问题,针对这样挑衅的做法,每一个侦查员“是可忍孰不可忍”,同时对他这种做法嗤之以鼻,终于在查获大量证据后,将某某绳之以法。

收获二:面对海量的证据,侦查员能做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

诚然本案之所以能最终突破,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学生家长在通过某某向***行贿的时候,是将行贿款打入某某的银行卡内,再由某某转交给***。

我们正是掌握了这些有利的证据才最终对某某立案侦查。

虽然这样说起来比较容易,但在整个案件侦查过程中,侦查员是付出了大量细致、认真的工作的。

原因三:第一,某某个人银行卡较多,往来非常频繁,大额现金不在少数;第二,某某爱人姜某原任大庆油田某单位要职,现有种种证据表明其现担任某有限责任公司要职,个人资金往来巨大;第三,要求侦查员在大量银行流水明细中将对我们有利的证据排查出来。

面对海量的证据如何进行排查,需要侦查员的智慧,经过大家认真的探讨,我们认为排查证据还得回归案件本身,从案件自身找出其内在的规律,然后按照这个规律进行排查,从而达到快速,有效,减少无用功的效果。

这类案件简单说就是学生家长在孩子高考后,由于分数不达标,通过中
间人向高校领导行贿的过程,经过分析我们认为这个案子的证据特点应该有以下两点:第一,行贿时间应该集中于7月-8月之间,因为按照常理每年7月份高考结束,到9月份学生开学,学生家长只有利用7、8月份的时间来办理此事;第二,按照已经侦查过其他案子的结果来看,一般办理此类事情,行贿款大多在10万元左右,且数额一般都是整数。

找到了这两条规律后,侦查员有的放矢,在海量的证据中进行排查,筛选出一批在不同年份的7、8月之间往某某个人银行卡内汇入10万元左右现金的交易明细,再通过银行查询找到汇款人信息,通过公安系统查询确定该汇款人子女姓名,再通过东北石油学院提供的当年二表B录取学生名单,最终确定了***、***、***、***四人给某某汇款有重大嫌疑,经过调查,上述四人也如实供述了,他们通过某某向徐延卿行贿,办理其子女违规入学一事。

案件有了重大突破。

在证据收集过程中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收集证据要大范围、大面积、多领域去收集证据,因为很有可能在某一方面的证据就能为案件打开突破口;在证据排查排查过程中,要做到按照案件规律排查,有的放矢,不能盲目排查,这样做不但可以节省人力、物力、节省司法资源,更能培养侦查员的证据敏感性,理顺案件侦查思路,更快、更好、更有效、更便捷的侦查案件。

收获三:上级院领办、交办案件的方式方法将形成一种
常态化的工作模式,基层院侦查员要做好心态转变。

现阶段普遍存在这样的现象,基层院没有案件线索,上级院线索多的查不过来。

原来提倡的是基层院全院一盘棋,全院找线索,现在看起来这个方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基层院线索少的现状,而市院统筹规划,统一领办、交办案件线索的方式方法可以很好的解决现阶段基层检察机关线索少的燃眉之急。

通过市院同意安排部署,不但可以使职务犯罪案件打击力度扩大,打击强度扩大,更能集中查办大规模的职务犯罪案件,打击“大老虎”,带出更多的“小苍蝇”,原来基层院侦查员人手不足,办案人员有限,一个案件侦查3个人就是极限了,而市院统一领办案件,能很好解决这一问题,“大老虎”集中侦查,查出的线索甩给基层院,由基层院核实反馈,形成一种良性的循环,更好的展示出检察机关拳头的作用,不但能培养基层院侦查员的大局观,丰富检察机关的侦查手段,更能为社会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还社会一个清新之气。

以上三点,是我们在本案中的收获,下面谈谈本案的一点不足,我们认为本案还是没有查深、查透。

虽然我们成功对某某进行立案侦查,不但完善了***受贿犯罪的证据,更加掌握了***、***、***、***等四人的行贿线索,但我们认为围绕某某的职务犯罪还是没有查深、查
透。

一方面就某某为他人办理子女违规入学一事,我们也仅仅查到四人,都集中在2007年,从客观上来说,某某2007年就能为四人办理此事,那么以后几年某某也能为他人办理此事,所以仅仅查到四人涉嫌犯罪还远远不够。

另一方面某某是副处级干部,在社会上交往比较广泛,而且从某某银行流水可以看出,他平时花销比较大,在案件侦查过程中,由于时间等原因,我们也仅仅围绕市院给的线索一事进行侦查,没有对他家庭财产进行一个全面的梳理,他是否还存在贪污或者其他受贿行为,我们没有进行侦查。

这不得不说是本案的一个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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