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种植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规范》等三个服务规范的通知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种植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规范》等三个服务规范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公布日期】2022.12.21
•【文号】
•【施行日期】2022.12.21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关于印发《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种植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规
范》等三个服务规范的通知
各财产保险公司,各省(市)保险行业协会、同业公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精神,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服务能力,规范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切实维护参保农户利益,提升农户的获得感,在中国银保监会财险部的指导下,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组织行业力量全面梳理承保理赔服务流程中与农户的接触点,在反复修改完善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种植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规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养殖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规范》《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森林保险承保理赔服务规范》(附件1-3)等三个服务规范,从行业自律层面对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和森林保险的承保理赔服务进行规范统一。
经报监管部门同意,现予以印发,供参考使用。
联系人:陈古铭
电话:************
邮箱:*********************
附件:
1.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种植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规范
2.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养殖业保险承保理赔服务规范
3.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森林保险承保理赔服务规范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2022年12月21日。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市生猪价格指数综合保险 …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生猪价格指数综合保险条款(国家发改委发布全国猪粮比数据版)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批单和特别约定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生猪养殖企业、生猪专业合作社以及规模生猪养殖户等可作为本保险的投保人:(一)在当地从事生猪养殖时间1年以上;(二)保险期间内持续养殖生猪;(三)饲养生猪的品种在当地饲养2年以上(含);(四)非从事订单和期货交易的。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所涉及的猪粮比数据以中国政府网发布的数据为准(网址:/)。
保险责任第四条保险期间内,因本保险合同责任免除以外的原因,造成约定周期猪粮比平均值低于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协商确定的约定猪粮比值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约定周期猪粮比平均值=约定周期内猪粮比之和/约定周期内猪粮比个数约定周期是指在整个保险期间内,计算是否发生保险事故所经过的时间,具体分为月度、季度、四个月、六个月和年度,由投保人自行选择,并以保险单载明为准。
责任免除第五条下列原因造成约定周期猪粮比平均值低于约定猪粮比值,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政府行为和司法行为;(二)战争、军事行动或暴乱。
第六条任何原因导致的生猪死亡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第七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各个约定周期保险金额之和,具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保险金额=∑约定周期保险金额约定周期保险金额=约定猪粮比值×约定玉米批发价格(元/公斤)×单猪平均重量(公斤/头)×约定周期保险数量(头)约定周期保险数量=保险期间内生猪出栏数量(头)/约定周期数其中:1.约定猪粮比值可在5.8:1、5.85:1、5.9:1、5.95:1和6:1中自行选择。
2.约定玉米批发价格可为全国玉米批发价格的平均价或平均价的一定比例。
3.单猪平均重量最高不得超过150公斤。
《农业保险服务通则》
《农业保险服务通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农业保险服务通则》 团体标准起草工作小组 二〇一六年八月《农业保险服务通则》国家标准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本标准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下达的团体标准编制任务,计划编号2016001-IAC,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归口管理。
本标准的起草工作小组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组成,共同完成此项标准的起草工作。
二、背景与意义农业保险是减少自然风险损失、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越来越深地融入农业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在农村金融体系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党中央、国务院对农业保险给予了高度重视,从2004年开始,中央连续十二个中央一号文件都对农业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
在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下,从2007年开始,国家将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纳入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力度,推动农业保险迅速发展、服务“三农”能力显著增强。
一是农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2007—2015年,我国开办农险的区域由最初的6个省扩大至全国所有省市,实现全国覆盖;承保主要农作物从2.3亿亩扩展到14.5亿亩(15年底),占全国播种面积的59%。
二是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增幅较大。
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由2007年的52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375亿元,平均增速达31%,我国农业保险业务规模已跃居世界第二,仅次于已有上百年农业保险发展史的美国。
三是农业保险的保障功能突显。
9年间,我国农业保险累计为14.5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近8万亿元,向2亿多户次的受灾农户支付赔款1225亿元。
新一轮农业保险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是农业保险通过灾后经济补偿使农业生产者分散风险、降低损失,为恢复农业生产提供了有效保障;二是农业保险避免农户因灾返贫、因灾致贫,为农民生活稳定提供了基本保障;三是农业保险保障农业生产过程的持续稳定,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了不可缺少的保障;四是农业保险在直接促进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健康稳定发展的同时,也间接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5.11•【文号】保监发[2010]43号•【施行日期】2010.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实施《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0〕43号)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为明确《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10年第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问题,加强和规范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须经审批的保险险种范围中国保监会依法认定下列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中国保监会审批:(一)机动车辆保险;(二)非寿险投资型保险;(三)保险期间超过1年期的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四)中国保监会认定的其他关系社会公众利益的保险险种和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
其他保险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二、关于修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财产保险公司修改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或者调整保险费率超过报经备案范围的,应当重新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其中,修改保险责任是指增加、减少或免除保险人责任,增加、减少或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或受益人权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保险条款和保险单证对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进行修改。
对于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条款,对应的保险费率原则上不得为零。
三、关于修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须报送的材料财产保险公司修改本公司已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中的保险责任的,除应当提交《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修改前后对比表》(附件1)。
财产保险公司修改本公司已经备案的保险费率的,除应当提交《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费率调整说明书,包括调整原因、对原费率的调整幅度、费率精算说明。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10【案件字号】(2020)辽03民终124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兴棠杨向东王宇明【审理法官】杨兴棠杨向东王宇明【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周佩东;刘伟【当事人】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周佩东刘伟【当事人-个人】周佩东刘伟【当事人-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梁文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杨富生辽宁正方圆律师事务所;程先艳辽宁律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梁文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杨富生辽宁正方圆律师事务所程先艳辽宁律兴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梁文杨富生程先艳【代理律所】辽宁弘扬律师事务所辽宁正方圆律师事务所辽宁律兴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鞍山中心支公司;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被告】周佩东;刘伟【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焦点为:一、一审法院对受害人陈桂芳的死亡赔偿金标准及被抚养人生活费标准认定是否合理;二、四被上诉人主张的精神抚慰金应否支持;三、一审法院对四被上诉人的交通费认定是否合理;四、刘伟驾驶肇事车辆发生本起事故时是否属于履行职务行为,供热公司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死亡赔偿金依法包括受害人本人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
肇事者刘伟与受害者家属达成和解协议中赔偿款的性质为刑事案件和解款,是刘伟为得到受害人家属谅解,从而达到减轻其刑罚对周佩东、陈希生、巴绣纺、周玉妍进行的经济赔偿。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三款:“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
水稻查勘定损技术标准--(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水稻AH20/0822-2012水稻种植成本保险查勘定损技术标准(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Technical standard for insurance loss exploration for riceplanting cost2012-8-20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由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志强、周县华、王洋、罗涛、朱蕾、刘宇航、杨宝平、曲政。
本标准于2012年8月20日首次发布。
水稻种植成本保险查勘定损技术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水稻种植成本保险的术语、定义、查勘定损要求、查勘人员组成、查勘定损时间、查勘定损办法和查勘定损结果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农作物种植保险范围内大田种植的水稻地块。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H20/T 0820 农作物种植成本保险查勘定损技术规范总则3定义和术语AH20/T 0820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农业保险气象灾害种类及其对水稻生产的影响4.1洪水洪水会使稻田被毁,严重时淤泥埋没水稻生长点或者水分淹没植株,造成不同程度的减产,严重时造成绝收。
4.2风灾风灾在水稻营养生长阶段的直接危害较轻;拔节后,水稻遭受风灾造成倾斜、倒伏等;开花授粉期授粉不良造成结实不全,灌浆期造成灌浆物质不足,粒重降低。
灌浆期受风灾造成的倒伏严重的可减产30%~50%。
4.3雹灾雹灾可分为以下几种:——轻雹。
多数冰雹直径不超过0.5cm,累计降雹时间不超过10分钟,地面积雹厚度不超过2cm;——中雹。
多数冰雹直径0.5~2.0cm,累计降雹时间10~30分钟,地面积雹厚度2cm~5cm;——重雹。
多数冰雹直径2.0cm以上,累计降雹时间30分钟以上,地面积雹厚度5cm以上。
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的通知
保监发〔2008〕61号 各保监局,中国⼈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安徽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近年来,我国农业保险⼯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呈现出业务快速发展、作⽤逐步发挥、服务⽇益⼴泛、保障更加全⾯的良好局⾯。
特别是2007年以来,在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的⽀持下,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农业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得到更⼤的发挥,受到各界的肯定。
但是,也有部分地区、部分公司存在着政策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业务操作不规范的问题,个别的甚⾄严重违反了监管要求以及财经纪律,侵害了农民合法权益,影响了农业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
为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规范健康发展,切实落实执⾏好国家⽀农惠农政策,更好地为农业和粮⾷⽣产服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充分认识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发展农业保险,对转移分散农业风险,保护和提⾼国家粮⾷综合⽣产能⼒,促进农民增收,确保粮⾷安全,维护农村经济社会稳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度重视政策性农业保险⼯作,连续5年来的中央1号⽂件、“⼗⼀五”规划以及《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发展的若⼲意见》都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
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作,是保险业服务民⽣、保障民⽣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也是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的具体体现。
各保监局、各保险公司要以⾼度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和⾼度重视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的重要性,强化⼤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和督促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的规范发展。
⼆、各相关保险公司要切实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 贯彻落实好各项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严格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按照现⾏的财务管理制度、保险监管规定规范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是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作的基础,也是确保政策性农业保险健康发展的关键。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13]25号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的通知(保监发〔2013〕25号)各保监局,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各财产保险公司:为加强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管理,促进农业保险业务平稳健康发展,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和《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保险公司制订的农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在经营使用后十个工作日内由总公司报中国保监会备案。
保险公司对保险条款和费率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保险公司制订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应按照“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
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应符合下列要求:(一)依法合规、公平合理,不侵害农户合法权益;(二)要素完备、文字准确、语句通俗、表述严谨;(三)费率合理、保费充足率适当,不得损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和妨碍市场公平竞争。
三、属于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的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保险公司应当在充分听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农业、林业、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和农民代表意见的基础上拟订。
四、保险公司应分省(自治区、直辖市)逐一报备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
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保险公司向保监会报备农业保险条款和费率,除应提交《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交以下材料:(一)保监会批准在相应区域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文件复印件;(二)可行性报告;(三)开发属于财政给予保险费补贴的险种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还应提供可真实反映地方政府财政、农业、林业部门意见的相关材料,以及反映参保农户代表意见和当地保监局意见的书面材料;(四)中国保监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关于加强农业保险承保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加强农业保险承保管理工 作的通知
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 保险行业协会:
为做好农业保险承保管理,加强农业 保险经营规范性,切实防范虚假承保行为 的发生,有效控制道德风险,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开办农业保险的机构,要严格 遵守保监会的有关要求,在开办农业保 险业务前,应由总公司事前向保监会提 交书面报告。
二、开办农业保险的省级分公司,应经 总公司同意并制定详细的业务发展规划;应 具有比较完善的农村保险服务网络及经监管 机关备案的产品;应制定较完备的农业保险 业务管理规章制度和实务操作流程;应制定 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安排规划以及巨灾风 险应对预案;应在事前向当地保监局提交书 面报告。业务开办前,经办机构应积极不地 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明确各项支持 政策。
五、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要强化 标的识别工作。对亍生猪、能繁母猪、奶 牛等大宗畜牧业产品,应核实是否佩戴国 家规定的识别标志;鼓励各公司采用无人 飞机、GPS等高科技手段辅助标的识别工 作。
六、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要坚持 农业保险承保到户原则。对亍生产较为分 散的农户,可借助村或乡(镇)、县(市) 等各级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引导农户按 照自愿的原则集体投保,丌得强制投保。 对亍大规模集约化生产的农牧作物和林木, 应核对相关承包经营协议或租赁经营协议。 集体投保业务的投保信息应在相关村委会、 农业与业合作社等场所进行一周以上的公 示。
三、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要严格 执行在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农业保险条款 不费率,严禁报行丌一,严禁擅自更改或 变相更改经保险监管部门备案的条款费率。
四、开办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要加强 保险标的基础信息管理。承保前应采集投 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相关要素信息, 包括投保人(被保险人)姓名(组织名 称)、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联 系方式、标的种类或数量、地块位置或耳 标号等识别信息,以及用亍领取赔款的资 金账号等,并彔入公司核心业务信息系统。
农村金融学期末考试
题型:名词单选判断并改错简答论述二、单项选择题1、(A)主要是为农村地区的贫困和低收入人群提供信贷服务,它包括农业金融和农村金融活动领域的中低收入群体。
A、小额信贷B、农村金融C、农业金融D、商业金融2、20 世纪80 年代,农村金融市场理论逐渐替代了(B )。
A、金融抑制论B、农业信贷补贴论C、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D、金融深化论3、农村信用社主体地位的形成是在中国金融体系演变历程中的(C)阶段。
A、新中国成立初期B、文化大革命时期C、改革开放以后D、人民公社时期4、根据1993 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对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监督管理,由(B )直接承担。
A、中国农业银行B、中国人民银行C、中国农业发展银行D、商业银行5、中国农业银行总部设在(D )。
A、上海B、广州C、深圳D、北京6、新中国设立的第一家商业银行是(B )。
A、农村信用社B、中国农业银行C、中国农业发展银行D、中国邮政储蓄7、(B )是中国农村金融领域唯一的一家政策性银行。
A、中国人民银行B、中国农业发展银行C、中国农业银行D、国家开发银行8、2004 年9 月,中国第一家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 D )开业。
A、中国人民保险公司B、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D、上海安信农业保险公司9、C )是首家进入中国农险市场的外资保险公司。
(A、政策性农业保险共保体B、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C、法国安盟保险公司D、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我国的中央银行是(D)A.中国农业银行B.中国银行C.中国工商银行D.中国人民银行11.2012 年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中国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地区是(A )A.浙江丽水B.浙江温州C.江苏苏州D.江苏无锡12.下面不是农业保险的难点的是(C )A.保险金难以确定B.损失难以估计C.保险费率容易厘定D.理赔工作难度大13.关于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入股条件的叙述,不正确的(c )A.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本地有固定住所且居住满3 年)在入股资金互助社所在乡镇或行政村内C.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来源合法,入股资金根据自己的意愿可多可少D.诚实守信,声誉良好14.属于非正规金融的是(D )A.中国农业银行B.中国银行C.中国工商银行D.民间借贷15.( B )分别发表《经济发展中的金融方面》和《金融中介机构与储蓄投资》两篇论文,从而揭开了金融发展理论研究的序幕。
司庆华、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庆华、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27【案件字号】(2020)鲁07民终616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建伟张守现崔恒心【审理法官】王建伟张守现崔恒心【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司庆华;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孙学利;刘长明【当事人】司庆华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孙学利刘长明【当事人-个人】司庆华孙学利刘长明【当事人-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杨海涛山东联合诚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海涛山东联合诚信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海涛【代理律所】山东联合诚信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司庆华;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被告】孙学利;刘长明【本院观点】二审的争议焦点问题是一审认定的孙学利的定残后护理期间和标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权责关键词】法定代理过错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撤销鉴定意见法定代理人新证据【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二审的争议焦点问题是一审认定的孙学利的定残后护理期间和标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经法院委托进行司法鉴定,孙学利因本案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定残时孙学利已年满65周岁,一审判决考虑孙学利的年龄等实际情况,对其主张的定残后护理费支持15年,司庆华和安华保险公司上诉主张孙学利的伤情严重,病情不稳定,一审认定的定残后护理期间过长,请求仅支持五年或七年。
对定残后护理期限问题,孙学利虽经鉴定构成一级伤残,属于伤情严重,但孙学利的生存状态还取决于护理程度、医疗条件等诸多因素,无法准确推断孙学利的实际存活时间和护理期间,一审认定的护理期间未超出法律规定上限,二上诉人要求予以变更依据不足,不能予以支持。
安华农险-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上述约定,不包括因不可抗力而导致的迟延。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年满16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为其员工投保本保险,其投保的人数必须占在职人员的75%以上, 且投保人数不低于5人。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 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 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残疾或烧烫伤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残疾或烧烫伤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安华农险-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业楼宇财产综合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一条保险标的第二条 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可作为保险标的:第二条(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三条 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价值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第三条(一) 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字画、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隧道、桥梁、码头;(三)矿井(坑)内的设备和物资;(四)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五)尚未交付使用或验收的工程。
第四条 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第四条(一)土地、矿藏、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二)矿井、矿坑;(三)货币、票证、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卡等卡类;(四)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五)枪支弹药;(六)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七)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辆;(八)动物、植物、农作物。
保险责任第五条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第五条(一) 火灾、爆炸;(二) 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第六条 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5.29•【文号】保监发[2013]45号•【施行日期】2013.05.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保险条例》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3〕45号)各保监局,各财产保险公司,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农业保险实现了快速健康发展。
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度大幅提升,服务“三农”的功能作用较好发挥。
伴随着城镇化的深入推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正在进入新的阶段,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任务更加艰巨。
农业保险必须顺应阶段变化,遵循发展规律,提升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巩固和发展大好形势,落实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
2013年3月1日,《农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农业保险事业进入了新的阶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农业保险发展责任感和使命感2013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一年。
贯彻落实好《条例》、做好农业保险工作,事关国家政策,事关农民利益,事关行业形象,意义非常重大。
各保监局、各公司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充分认识《条例》对促进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
《条例》确定了农业保险发展目标,确立了“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和协同推进”的基本原则,明确了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政策支持,强化了农业保险顶层设计,将对促进农业保险健康发展带来深远的影响。
(二)充分认识《条例》对促进农业保险规范经营的重要意义。
《条例》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农业保险试点的成功经验,建立了农业保险经营的基本规范,确立了经营主体基本行为准则,明确了相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职责,对规范农业保险活动有着重要的意义。
马立凤、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马立凤、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侵权责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15【案件字号】(2020)鲁04民终286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王锋邵明伟杨丽娜【审理法官】王锋邵明伟杨丽娜【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马立凤;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孙刚【当事人】马立凤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孙刚【当事人-个人】马立凤孙刚【当事人-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杨兆明山东古运律师事务所;张开志山东琅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兆明山东古运律师事务所张开志山东琅琊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兆明张开志【代理律所】山东古运律师事务所山东琅琊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马立凤;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被告】孙刚【权责关键词】撤销侵权鉴定意见新证据质证诉讼请求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根据双方的上诉及答辩,本院归纳如下争议焦点具体分析:关于误工费应否支持以及误工天数的认定问题。
保险公司主张因马立凤年满六十周岁不应支持误工费,而马立凤一审中提交了证据证实其因涉案事故存在误工的客观事实,故一审法院支持马立凤的误工费损失正确,保险公司的上诉理由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误工天数的认定,一审法院结合马立凤的病情及诊断证明书酌情认定误工期限为100天合理,本院依法予以确认,对于马立凤提出的关于误工天数为110天的上诉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护理费的计算标准问题。
马立凤伤后由其女儿孙亚平护理,根据马立凤二审中提交的证据,本院依法认定对于孙亚平的护理费应按照批发和零售业误工费补助标准165.31元/天计算,对于一审法院认定的护理费计算标准予以纠正,护理费应为9918.6元(165.31元/天×60天)。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政策性业务单独核算事宜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政策性业务单独核算事宜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6.01.12
•【文号】保监财会[2006]35号
•【施行日期】2006.01.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政
策性业务单独核算事宜的批复
(保监财会〔2006〕35号)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策性农险业务单独核算的请示》(安农保字〔2005〕124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应当对政策性保险业务和非政策性保险业务分设账套,单独核算。
二、在单独核算的基础上,你公司的政策性保险业务可以免缴保险保障基金,但你公司的非政策性保险业务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三、你公司应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及时、足额提取各项责任准备金,提取的标准按照《保险公司非寿险业务准备金管理办法(试行)》(保监会令〔2004〕1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安华农业保险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农业保险经营模式
安华农业保险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农业保险经营模式第1章安华公司经营农业保险概况在本章中,我们主要介绍安华公司成立的背景及意义,同时分析该公司经营农业保险的基本状况和特点。
1.1安华公司成立的背景安华公司作为首家商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在中国保监会和吉林省政府的推动下,从产生意向到正式成立仅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为探索我国农业保险经营模式搭建了一个全新的平台。
1.1.1安华公司成立前吉林省农业保险发展情况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始终高度重视农业保险的发展。
1988年,经吉林省政府批准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同意,确定农业保险为地方性险种,单独立账,单独核算,自负盈亏,免征一切税费。
由于财政保底,曾推出了大牲畜、奶牛、烟叶等十几个农业保险险种,农民需求量也比较大。
1992年到1995年,每年农村保险业务收入都能达到1亿多元,种植业、养殖业两业保险保费收入就近5000万元。
这可以说是政策性农业保险的雏形。
由于农村保险分散,风险大,费用高,加之经营农业保险没有成熟经验,赔付率连年居高不下,遇到大灾之年赔付率最高达444%。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由于我国经济市场化水平越来越高,作为市场主体的保险公司需要追求利益最大化,对农业保险业务开始采取审慎态度,对一些风险大、亏损多的业务进行收缩,赔付率虽然降下来了,但是农业保险的规模和保费也逐年下滑,全省农业保险业务处于萎缩和停滞状态。
2003年,吉林省农村保险保费收入已由1993年的1亿元迅速下滑到889万元。
1.1.2吉林省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业保险的客观需求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和国家重要粮食基地,担负着全国1/10的商品粮供应、1/5的国家专储粮供应,同时拥有47.48%的农村人口,在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进程中,需要不断健全和完善“三农”支持保护体系,建立起防范、转移、分散和补偿农业风险损失的有效机制。
安华公司作为专业的商业性农业保险公司,积极推动农业保险发展,对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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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文件 -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服务承诺
一、坚决按照《保险法》及各项监管制度规定执行~严格执行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服务标准和自律规范~依法合规~诚信经营。
二、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不做误导宣传~帮助客户选择保险产品~缮制投保单、完成保险签单工作~做好投保前告知服务~向投保人做出足以引起注意的提示~并对保险条款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做出明确说明。
三、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40保证7*24小时365天提供全方位服务~及时响应。
出险报案受理后~查勘定损人员主动与客户联系。
四、进一步加强车险理赔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需现场查勘的案件市区内保证30分钟内达到出险现场~市区外每增加一公里增加一分钟。
小额案件处理~不涉及人伤、物损的万元以下车险赔案~单证集齐全当日赔付。
清晰一次性告知索赔须知、简化理赔单证和流程~缩短赔案周期~提高理赔透明度~严格规范拒赔管理~做到不惜赔、不拖赔、不无理拒赔~增强客户便捷理赔的直观感受和体验。
五、农业保险服务方面~遵守“惠农政策公开、承保情况公开、理赔结果公开、服务标准公开、监管要求公开”和“承
保到户、定损到户、理赔到户”的“五公开、三到户”服务规范~确保国家农业保险惠农政策得以有效落实。
遵守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有关政策、监管要求~严格执行保险条款,明确告知投保内容、投保流程、报案方式和理赔流程,向参保农户逐户发放保险凭证,公开举报电话和投诉渠道~及时解决农民在承保理赔方面遇到的问题,严格执行“零现金”赔款发放方式~确保农户及时、安全得到保险赔款,种植业保险在一次灾害稳定结束、作物恢复生长后~48小时内开展灾害普查和灾情踏
查工作,因保险责任内灾害造成参保作物绝收的~保证7个工作日内进行查勘定损,对于部分损失的~在农作物进入乳熟后期、产量形成后启动查勘定损工作~农作物收获期前保证完成查勘工作。
结案工作结束后~保证10个工作日内兑现赔款。
六、客户咨询推行首问负责制~做到快速准确~确保客户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答复~针对客户集中反映的理赔难问题加大客户回访力度。
七、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公开投诉渠道和投诉监督电话。
妥善处理诉讼案件~积极开展诉前调解~最大限度减少诉讼案件发生。
对一般投诉案件~3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答复客户~重大疑难类投诉案件5个工作日内反馈解决方案~投诉回访率100%。
八、完善承保理赔信息客户自主查询平台~为客户提供柜台、电话、网络三种查询方式~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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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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