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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企业破产法《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第六章 企业破产法《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第五节 重整与和解制度
• 一、重整制度
• (一) 重整的概念 • 破产法上的重整,是指对已经具备或者可能具备破产条件
而又有再生希望的债务人,保护其继续营业并挽救其生存 的程序。
第五节 重整与和解制度
• 一、重整制度
• (二)重整申请和重整期间 • 重整申请人 • 重整期间
第五节 重整与和解制度
人的营业;
第三节 破产管理人
• 三、破产管理人的职责
•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 (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 (9)人民法院认为破产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
• 一、债权人会议及其组成 • 二、债权人会议成员的表决权 • 三、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 四、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 五、债权人会议的决议方式 • 六、债权人委员会
对破产程序的启动,我国采取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依 当事人的申请开始。 •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宣告申请 的人,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
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 一、破产申请的提出
• (二)破产案件的管辖 • (三)申请破产应提交的材料
第二节 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
• 二、破产申请的受理
人会议,享有表决权。
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
• 二、债权人会议成员的表决权
• 下列债权人的表决权受限制: • 第一,有财产担保而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 • 第二,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
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以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第四节 债权人会议
• 三、债权人会议的召集 • 企业破产法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应当

第6章-企业破产法课件

第6章-企业破产法课件

(四)管理人
§ 管理人是指破产宣告后,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清理、估价以及处 理分配的专门机关。
§ 1、选任和资格 §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
§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 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表决权。 § 表决权的例外: § 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
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 “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和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不享有表决权。
第6章-企业破产法
2、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 (1)核查债权; § (2)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 (3)监督管理人; § (4)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 (5)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 (6)通过重整计划; § (7)通过和解协议; § (8)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 (9)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 (10)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 (11)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债权人会议行使的其他职权。
三、破产债权人
§ (一)破产债权人的意义 § 享有破产债权并依照破产程序行使权利的请求
权人为破产债权人。 § 代表债权人团体的利益行使权利的组织包括:
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管理人
第6章-企业破产法
(二)债权人会议
§ 债权人会议是全体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并集体行使权利的决议机构。 § 1、组成 §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
本 章 小 结
第6章-企业破产法

企业破产法培训课件可编辑PPT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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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法院依法 对其全部财产清算,公平清偿给债权人或通过
和解协议进行债务清偿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 1、调整范围仅限于企业丧失还债能力
——对有清偿能力而不还债的问题,由其他法律解决
• 2、集实体法与程序法为一体
法 律
——基本内容涵盖了实体性规范(破产界限、破产财产 等)和程序性规范(破产案件的管辖、破产申请、宣告等)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
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
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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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管理人任职条件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
在开会前15日将会议时间、 地点、内容、目的等事项 通知债权人
(6)决议
• 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过半数以上通过;
• 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
分之一以上
案例 • 决议对全体债权人均有精品约课束件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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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债权人委员会 (新增内容)
• 第六十七条 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 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 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 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不得超过九人。 (债权人会议的常设机构)
形。

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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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管理人的职责
• 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

《商法企业破产法》课件

《商法企业破产法》课件
破产法的目的
破产法的核心目标是有效管理破产程序,清偿债务,保护各方利益,并为企业提供新的发展 机会。
破产程序的种类
破产程序包括清算程序、重整程序和破产平台程序,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程序。
破产申请与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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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格人
确定申请破产的适格人范围,包括债权人、企业、监管机构等。
2
程序和要求
详细介绍申请破产的具体程序和提出要求,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2
裁定的效力和期间
破产裁定的生效时间和有效期限,破产程序的限制和约束。
3
程序的结束
破产程序的最终结束时间和流程,企业恢复正常经营或解散清理。
破产后重整
意义和条件
介绍破产后重整的意义和适用条 件,为企业提供新的发展机遇。
程序和结果
详细解释破产后重整的具体流程 和可能的结果,包括债务减免和 经营调整。
分析破产法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完善措施和建议。
破产法的发展趋势
探讨破产法的未来发展方向和趋势,包括法律改革和国际合作。
破产法在商业领域的作用和意义
归纳总结破产法在商业领域中的重要作用和实际意义。
《商法企业破产法》PPT 课件
通过本课程,您将深入了解商法企业破产法的概述、破产程序、破产财产管 理,破产债权清偿,破产程序实行和破产后重整,为您掌握商业领域的破产 法提供全面的知识与洞见。
破产法的概述
破产法的定义
商法企业破产法是指针对企业面临财务危机时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并促进经 济稳定发展。
3
审查和受理
对破产申请进行审核和受理,保证程序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破产财产的管理
范围和确定
财产的保全
确定破产财产的范围和具体内容, 包括资产清单、负债情况和所有 整性,防止私自处置或侵占。

《企业破产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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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 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 民法院予以撤销:
(1)无偿转让财产的;
(2)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3)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的;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5)放弃债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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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破产程序前债务人处理财产行为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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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二)破产的特征
1.破产是债权实现的一种特殊形式;
2.破产是在特定情况下运用的一种偿债程 序;
3.破产的目的是公平地清偿所欠债权人的 债务;
4.破产是在法院的监督和指挥下完成的债 务清偿程序;
5.破产程序具有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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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三、破产原因
破产原因,也称破产界限,是指认定债务人丧 失清偿能力,当事人得以提出破产申请,人民法院 据以启动破产程序的法律事实,即引起破产程序发 生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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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定债务人财产
(一)债务人财产的概念 债务人财产主要是指破产企业的对外债
权和他人所持有的属于破产企业的财产。 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如下: 1.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
包括有形财产和财产权利。 2.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
结前取得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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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破产程序前债务人处理财产行为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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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思考:
如果企业破产,作债权人应如何实现自己 的债权?如果您作为破产企业员工,可以顺 利获得工资和保险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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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第一节企业破产法的概述
一、破产的概念和特征 (一)破产的概念 法律上的破产,指对丧失清偿能力的债务人,
经法院审理与监督,强制清算其全部财产,公平清 偿全体债权人,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的法律制度。 狭义的破产专指破产清算制度。 广义的破产除包括破产清算制度之外,还包括 各种以避免债务人破产为主要目的的和解、重整法 律制度。

最新企业破产法律法规解读(共58页ppt可编辑)-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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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破产制度特点
• “老而新”:破产来源于古罗马的委托财产制度,是一种古老的法 律制度,起初是解决个人债务危机的一种方法。随着时间的推移, 其逐渐确立了一套破产清算、和解与重整程序,用于规范企业破产 案件的审理工作,对债权人、债务人、投资者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各 方利益进行衡平,从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与市场机制的正常 运行。
一、破产案件中的管理人的角色定位
对破产案件各方法律地位的清晰界定,是管理人引 导各方互动的基本理论前提
• 与法院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 • 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是何种关系? • 管理人与债务人、债权人之间是何种法律关系? • 管理人管理、处分破产财产的权利来自何处? • 管理人未尽必要的注意义务对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承
制上的意义,法院不应对管理人决定过多 干涉而使自己卷入商业判断,而是应当让 破产法有关管理人的责任规定充分发挥约 束作用,并为债权人会议留出自治的空间 。



• 政府作用
申请破产清算案件如何处理的批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
定(一)(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管理人职责
《破产法》于第17条、第18条、第20条、第25条、第26条、第31条至 第37条等条款,围绕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对 管理人的职责作了规定。 • 管理人可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也可由债务人在管理人的监督下 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 重整计划草案由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或债务人提出; • 当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管理人可以与未通过 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 • 如果由管理人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管理人有义务向债权人会议作出 说明,并回答询问; • 在重整计划监督期内,债务人须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 务人财务状况; • 管理人可申请延长重整计划的监督期限,并须在监督期限届满时向法 院提交监督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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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总则
第2章 申请和受理
第3章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6章 债权申报
第7章 债权人会议
第8章 重整
第9章 和解
第10章 破产清算
第11章 法律责任
第12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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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第5章 破产费用和共 益债务
06 第6章 债权申报
目录
07 第7章 债权人会议
08 第8章 重整
09 第9章 和解
010 第10章 破产清算
011 第11章 法律责任
012 第12章 附则
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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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 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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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关键字分析思维导图
第章
规范
社会主义
债权人会 议
债权债务
费用
债权人
破产
企业
法律 程序
社会
债务人
市场经济 合法权益
编写组
文化
清理
清算
01 第1章 总则
目录
02 第2章 申请和受理
03 第3章 管理人
04 第4章 债务人财产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pptx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pptx
破产申请与受理
破产申请的条件
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债务人以其行为或财产状况表明其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债务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债务人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无法与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
破产申请的受理流程
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企业破产的基本程序
申请与受理
债务人或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 产,法院依法进行受理。
债权申报与确认
债权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向管理人 申报债权,并由管理人进行审查和 确认。
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可以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 破产程序的重大决策。
重整与和解
企业可以通过重整或和解的方式寻 求拯救或退出破产程序。
02
效力
和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各方需要按照协议履行自己的义 务。如无法履行协议内容,则可能会导致企业破产。
重整与和解的结果与效果
结果
重整与和解的结果通常是债权人获得部分或全部清偿,同时企业得以继续经 营并逐步恢复生机。
效果
重整与和解可以避免企业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 有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企业破产法律制度pptx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企业破产制度概述 • 破产申请与受理 • 破产管理人与债务人财产 • 破产债权与债权人会议 • 重整与和解制度 • 破产清算与终结程序
01
企业破产制度概述
企业破产的定义
定义
企业破产是指由于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通过法定程序, 将企业资产变现,以清偿债务,并依法对债务人的债务进行 清偿的行为。
宣告时债权有效。

第七章 企业破产法《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第七章  企业破产法《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二)有关债权申报的特别规定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 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 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 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
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5.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 中1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 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
同申报债权。
Hale Waihona Puke 3.职工债权不必申报, 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
期摆脱危机、实现复兴的债务清理制度。
(一)重整申请 (二)重整期间的管理
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至重整程序终止,为重整期间。 1.债务人自行管理 2.管理人负责管理
(三)重整计划 (四)重整程序的终止
第四节 重整与和解
二、和解
(一)和解申 请
(三)和解 协议的无效
(二)和解 协议的生效
第五节 破产清算
7.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 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 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
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8.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 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 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 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10.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 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 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 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
第五节 破产清算
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一)破产费用 (二)共益债务 (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 三、破产宣告
第五节 破产清算
四、破产财产变价 五、破产财产分配 (一)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 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管理人应当及时拟订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应当载明下列 事项: 1.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 2.参加破产财产分配的债权额; 3.可供分配的破产财产数额; 4.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比例及数额; 5.实施破产财产分配的方法。

第五章企业破产法ppt课件

第五章企业破产法ppt课件
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
缺乏清偿能力 (三)企业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
11.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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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请
二、破产申请

破产申请的提出,是破产程序启动的依据。
申请的实质条件是:
• 符合破产界限,且无破产障碍
具体3情形
因经营管 理不善造 成严重亏 损,不能 清偿到期 债务。
机械配件厂可以申请吗? 法院会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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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管辖
• 由债务人所在地法院管辖。
破产申请人
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 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 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债权人;
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 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 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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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破产? 生活用语---失败
经济现象---丧产
法律概念---制度
债权人
11.02.2020

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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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企业破产法概述
一、破产的概念与特征 传统的破产概念有两层含义:
1、事实状况:指债务人处于无力清偿 到期债务的事实状态。(倒闭清算)
2、法律程序:指在债务人无力偿债的 情 Nhomakorabea下以其财产对债权人进行公平清偿的 法律程序。(破产清算程序)
第五章 企业破产法
11.02.2020
1
就像一个人有生也有死一样,企业也有生 和死,生是指企业的设立,死就是企业的关闭、 撤销和破产。
21世纪——破产时代?
破产是商品经济中的必然现象。在市场竞 争中,优胜劣汰的法则使得部分经营者失败, 在其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对债权人 而言,就产生了偿还顺序及偿还数额的问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破产法律制度应运而生!

企业破产法40页PPT

企业破产法40页PPT
文 家 。汉 族 ,东 晋 浔阳 柴桑 人 (今 江西 九江 ) 。曾 做过 几 年小 官, 后辞 官 回家 ,从 此 隐居 ,田 园生 活 是陶 渊明 诗 的主 要题 材, 相 关作 品有 《饮 酒 》 、 《 归 园 田 居 》 、 《 桃花 源 记 》 、 《 五 柳先 生 传 》 、 《 归 去来 兮 辞 》 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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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就是财富 ❖ 丰富你的人生
71、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康德 72、家庭成为快乐的种子在外也不致成为障碍物但在旅行之际却是夜间的伴侣。——西塞罗 73、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伏尔泰 74、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75、内外相应,言行相称。——韩非
企业破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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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翩翩新 来燕,双双入我庐 ,









9、 陶渊 明( 约 365年 —427年 ),字 元亮, (又 一说名 潜,字 渊明 )号五 柳先生 ,私 谥“靖 节”, 东晋 末期南 朝宋初 期诗 人、文 学家、 辞赋 家、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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