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芯法检测桩身完整性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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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用以规范钻芯法测砼灌注桩桩长、桩身砼强度、桩底沉渣厚度及预应力砼管桩状身砼强度试验方法。
2、检测依据:
2.1 JGJ106-2014《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2.2 DB42/269-2003《建筑地基基础检测技术规范》
2.3 DB42/489-2008《预应力砼管桩基础技术规范》
2.4 GB/T19496-2004《钻芯检测离心高强砼抗压强度试验方法》
2.5 GB/T50081-2002《普通砼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3、仪器设备:
3.1WE-300B液压式万能材料试验机
3.2钢直尺:量程0-500,精度0.5mm;
3.3游标卡尺:量程0-150mm,精度0.02mm;
3.4XHZB200砼钻孔取样机
4、环境要求:
4.1 周围无振动
4.2 温度5~350C,相对湿度小于90%。
5、检测程序:
5.1钻芯法砼灌注桩桩身长度、桩身砼强度及桩底沉渣厚度检测:
5.1.1 抽检数量:总桩数的10%。
5.1.2 检测前准备:
5.1.2.1接到检测通知后,应对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调试,使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和受控状态;
5.1.2.2填写好设备前使用记录。
5.1.3 受检桩的钻芯孔数、开孔位置及钻取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5.1.3.1桩身直径小于1.2m的钻孔数量可为1个~2个孔,桩身直径1.2m~1.6m的桩的钻孔数量宜为2个孔,桩身直径大于1.6m的桩的钻孔数量宜为3个孔。
5.1.3.2当钻芯孔为1个时,宜距桩中心10cm~15cm的位置开孔,当钻芯孔为2个或2个以上时,开孔位置宜距桩中心0.15d~0.25d范围内均匀对称布置(d为桩身直径)。
5.1.3.3对桩端持力层的钻探,每根受检不应少于1个孔。
5.1.3.4当选择钻芯法对桩身质量、桩底沉渣、桩端持力层进行验证检测时,受检桩的钻芯孔数可为1孔。
5.1.3.5钻孔设备安装必须周正、稳固、底座水平。钻机在钻芯过程中不得发生倾斜、移位,钻芯孔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0.5%。
5.1.3.6每回次钻孔进尺宜控制在1.5m内;钻至桩底时,宜采用减压、慢速钻进、干钻等适宜的方法和工艺,钻取沉渣并测定沉渣厚度。
5.1.3.7钻取的芯样应按回次顺序编号后放好。
5.1.4 钻取芯样应沿桩身全长连续钻取,或按设计要求的深度钻取。为配合离、低应变判定桩身完整性时,钻芯部位、钻芯数量、钻芯深度应结合高、低应变检测结果确定。若钻芯判定桩底持力层时,受检桩应不少于1孔钻至设计要求的持力层深度。
5.1.5 受检承台、基础梁等钻芯孔数、深度及开孔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承台钻孔深度不应小于300mm。承台厚度大于1000mm,需要判定承台下部混凝土质量时,钻孔深度不宜小于0.8h(h为承台厚度)。开孔位置宜避开桩位及承台内钢筋。
○2基础梁钻孔深度不应小于150mm,钻孔时应避开梁内主筋,并选择梁受力较小部位开孔。○3筏基以100m2为一个受检单元,每个受检单元不应少于3个钻孔;条形基础以20m长为受检单元,每个受检单元不应少于3个钻孔。每单体建筑筏基不应少于9个孔。
5.1.6 截取砼抗压芯样试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5.1.
6.1当桩长小于10m时,每孔应截取2组芯样;当桩长为10m~30m时,每孔应截取3组芯样,当桩长大于30m时,每孔应截取芯样不少于4组。
5.1.
6.2上部芯样位置距桩顶设计标高不宜大于1倍桩径或超过2m,下部芯样位置距桩底不宜大于1倍桩径或超过2m,中间芯样宜等间距截取。
5.1.
6.3缺陷位置能取样时,应截取1组芯样进行砼抗压试验。
5.1.
6.4同一基桩的钻芯孔数大于1个,且某一孔在某一深度存在缺陷时,应在其他孔的该深度处,截取1组芯样进行砼抗压强度试验。
5.1.
6.5当桩端持力层为中、微风化岩层且岩芯可制作成试件时,应在接近桩底部位1m内截取岩石芯样;遇分层岩性时,宜在各分层岩面取样。
5.1.
6.6每组砼芯样应制作3个抗压试件,芯样直径不得小于混凝土内骨料最大粒径的2倍。
5.1.
6.7岩石芯样和砼芯样试件的加工和测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芯样应在磨平机上磨至平整度和垂直度符合要求,或用水泥砂浆、水泥净浆、硫磺胶泥、硫磺在专用补平装置上补至平整度和垂直度符合要求,水泥砂浆和水泥净浆补平厚度不宜大于5mm,硫磺胶泥和硫磺补平厚度不宜大于1.5mm。
○2试验前平均直径的测量:在相互垂直的两个位置上,用游标卡尺测量芯样表观直径偏小的部位的直径,取其两次测量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5mm。
○3试验前芯样高度的测量:用钢卷尺或钢板尺进行测量,精确至1mm。
○4试验前芯样垂直度的测量:用游标量角器测量两个端面与母线的夹角,精确至0.10。○5试验前芯样平整度的测量:用钢板尺或角尺紧靠在芯样端面上,一面转动钢板尺,一面用塞尺测量与芯样端面之间的缝隙。
5.1.7试件出现下列情况时,不得用作抗压强度试验:
5.1.7.1芯样有裂缝或有其它较大缺陷时。
5.1.7.2砼芯样试件内含有钢筋时。
5.1.7.3砼芯样试件高度小于0.95d或大于1.05d时(d为芯样试件平均直径)。
5.1.7.4岩石芯样试件高度小于2.0d或大于2.5d时。
5.1.7.5沿试件高度任一直径与平均直径相差达2mm以上时;
5.1.7.6试件端面的不平整度在100mm长度内超过0.1mm时。
5.1.7.7试件端面与轴线的不垂直度超过20时。
5.1.7.7表观砼粗骨料最大粒径大于芯样试件平均直径0.5倍时。
5.1.8按单个构件确定混凝土强度时钻孔数、截取芯样试件数不应小于下表的规定;按批量检测时应参照上部结构检测的有关规定执行。
5.1.9为判定桩底或基础底持力层岩土性状而钻取桩或基础与持力层面相接处的芯样时,应先钻一引导孔确定实际桩长或基础深度,然后采用适宜的方法对持力层岩土性状进行鉴别。为检测桩底沉渣或虚土厚度,应先钻一引导孔确定桩底,然后采用适宜可靠的钻芯方法和工艺钻取沉渣并测定沉渣虚土厚度。
5.1.10钻取的芯样应由上而下按回次顺序放进芯样箱中,芯样侧面上应清晰标明回次数、块号、本回次总块数。
5.1.11钻机操作人员应详细记录及编录钻进过程中的情况,如:钻具突降、钻孔倾斜、回水颜色异常等。
5.1.12芯样试件截取前,必须对芯样标明工期程名称(或代号)、桩号、钻芯孔号、芯样试样的截取位置。并对芯样的全貌进行拍照。
5.1.13钻取芯样后构件上的孔洞应暂时采用有效方法进行加盖保护。当检测结果达到设计要求时,根据孔洞的直径大小采用水泥砂浆压力回灌或细石混凝土进行封堵,细石混凝土内宜渗入适量的膨胀剂。当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孔洞留待处理。
5.1.14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5.1.14.1受检桩、承台、基础梁、基础的芯样试件制作完毕后立即进行抗压强度试验。不能立即进行抗压强度试验的芯样试件,当构件位于潮湿环境中时,应按潮湿条件进行养护,试验前把试件放在200C±50C的清水中浸泡40h~48h,从水中取出擦干水滴后立即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5.1.14.2芯样试件的抗压强度试验应按现行国家GB/T 50081《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中对立方体试件抗压试验的有关规定进行;岩芯单轴抗压强度试验符合GB 50007《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5.1.14.3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