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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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是我国教育部颁布的音乐教育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学校开展音乐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本标准以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情趣为核心,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要求学校在音乐教育中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能力、情感态度和文化素养,使学生在音乐学习中获得愉悦和满足。

一、音乐教育目标。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明确了音乐教育的基本目标,即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情趣。

在实施过程中,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合理安排音乐教学内容和方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音乐教学内容。

音乐教学内容包括音乐知识、音乐技能和音乐情感等方面。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兴趣特点,合理设计音乐教学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和创造力,提高学生的音乐欣赏能力和审美情趣。

三、音乐教学方法。

音乐教学方法应注重启发学生的音乐潜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学校可以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如唱歌、演奏、舞蹈、音乐游戏等,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情趣。

四、音乐教学评价。

音乐教学评价应注重对学生音乐能力、情感态度和文化素养的全面评价。

学校可以采用多种评价手段,如听力测试、演奏表演、音乐作品创作等,全面了解学生的音乐学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五、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应加强音乐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音乐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音乐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音乐素养和教学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和审美情趣,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六、家校合作。

家校合作是音乐教育的重要环节,学校应积极与家长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音乐学习情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家长可以关心学生的音乐学习情况,积极支持学校的音乐教育工作,共同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情趣。

七、音乐教育环境。

学校应创造良好的音乐教育环境,为学生的音乐学习提供良好条件。

学校可以建立音乐教室、音乐图书馆等音乐教育设施,丰富音乐教学资源,为学生的音乐学习提供良好环境和条件。

15.《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

15.《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

《标准(2011年版)》将上述重要的“战略主题”思想, 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明确写入“前言”: “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促进教育公 平、实现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背景下,本标准的制定,以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审 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发挥重要作用”,作为《标准(2011年 版)》修订所坚持的价值导向。
《标准(2011年版)》将“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 操、健全人格”作为课程“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并坚持 将“情感·态度·价值观”置于三维“课程目标”的第一位, 凸显音乐课程“以美育人”的独特价值。
在“教学建议”中强调“将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寓于音乐实 践活动之中,让学生在艺术氛围中获得审美的愉悦,做到 以美感人﹑以美育人”。在“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第五条中有“弘扬民族精神,增进集体意识,提高道德素 养”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内 容和目标要求。
二、修改重点
(一)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标准(2011年版)》坚持在音乐课程的全部教学活动中 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划纲要”的“战略主题” 第一项内容明确指出:“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 新成果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 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 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 增强学生爱国情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 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 斗的良好品质。”
《标准(2011年版)》的各部分内容,皆贯穿“德育为 先”,“以美育人”的战略主题。如在“课程性质”第二 条“人文性”中写道:“‘以美育人’的教育思想与我国 的教育、文化传统一脉相承,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 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的有机组成部分。”

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才能体验。
音乐学习的过程应该就是学生
参与音乐实践的过程。学生在多样
的音乐实践中获得对音乐的直接体
验,掌握音乐的知识与技能,丰富
情感体验,形成积极的情感、态度、
价值观。
音乐课程的价值 1.为学生提供审美体验,陶冶情操,
启迪智慧
2.开发创造性发展潜能,提升创造力
3.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增进对世界音
乐文化丰富性和多样性的认识和理解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二、学段目标
㈢ 7—9年级 1.原版“7—9年级学生正值变声期,要适当减少唱歌的数量 要求,应注意嗓音保护。”新版拿掉了“要适当减少唱歌的 数量要求”这句话。 2.原版第3条内容是“发展表现音乐的能力”,而新版更加细 化,扩充为“能自信地、有感情地演唱,积极参与演奏及创 造活动,发展音乐表现力”。
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㈠ 音乐与社会生活(变化)
㈡ 音乐与姊妹艺术(变化)
㈢ 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
(变化)
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㈠ 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
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一、教学建议
㈡ 关于教学内容的几点提示
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二、评价建议 ㈠ 评价内容 ㈡ 评价的方式与方法
第四部分 实施建议
4.原版的“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
调整为“课程设计思路”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第三点“知识与技能”由原版的 四点,综合为三点。
第二部分 课程目标
二、学段目标
㈠ 针对1—2年级学生,新版是“采用歌、舞、图片、游戏等 相结合的综合手段,进行直观教学”,比原版多了一个“等” 字。 ㈡ 针对3—6年级,增加了三条内容: 1.要求增加合唱的分量; 2.有部分学生进入变声期,应渗透变声期嗓音保护知识; 3.要初步养成良好的音乐欣赏习惯; 同时修改了一条内容:原版“培养表现音乐的能力”,新 版改为“乐于参与演奏及其他音乐表现、创造活动。

“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解读的学习,谈谈您是如何理解音乐课结程的性质与目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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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作为音乐学科,其课程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人文性课标不仅明确了义务教育音乐课程的性质,也说明了人文性对音乐的重要意义.2、审美性以美育人的教育思想与我国的教育,文化传统想承,通过音乐提高学生感受镁,表现美,鉴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3、实践性音乐要通过聆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创编等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实施.二、音乐课程的目标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

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

上述课程目标内含在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三个层面即“三维目标”的表述中。

三、对音乐学科三维目标的认识1、三维目标的内涵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指对知识价值的理解和学习主动性、积极性的提升知识与技能:指学科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操作技能过程与方法:指知识发生、形成与应用的过程和知识形成与应用知识的方法学段目标根据学生的不同年龄段的心理发展水平和对音乐认知的特点划分.2、目标之间的关系知识技能是基础过程方法是桥梁情感态度价值观是升华3、音乐学科目标的内涵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就音乐学科三维目标的表述:1)丰富情感体验,培养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通过音乐学习,使学生的情感世界受到感染和熏陶,在潜移默化中建立起对亲人、对他人、对人类、对一切美好事物的挚爱之情,进而养成对生活的积极乐观态度和对美好未来的向往与追求2)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的愿望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引导学生走进音乐,在亲身参与音乐活动的过程中喜爱音乐,掌握音乐基本知识和初步技能,逐步养成鉴赏音乐的良好习惯,为终身爱好音乐奠定基础。

3)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通过对音乐作品情绪、格调、思想倾向、人文内涵的感受和理解,培养音乐鉴赏和评价的能力,养成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使学生在真善美的音乐艺术世界里受到高尚情操的熏陶。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以素质教育为目标本标准的基本理念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学生的兴趣爱好为动力,以素质教育为目标。

音乐教育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能力,通过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爱好,提高他们参与音乐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达到全面发展学生的目的。

二)注重学科整合,促进跨学科发展音乐课程应该注重与其他学科的整合,促进跨学科发展。

音乐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研究视野和更丰富的研究体验,促进学生的多元智能发展。

三)注重实践教学,促进学生能力发展音乐教育应该注重实践教学,通过多种实践形式,如聆听、演唱、探究、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促进学生的能力发展。

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可以获得对音乐的直接经验和丰富的情感体验,从而提高他们的音乐素养和创造力。

四)注重民族文化传承,促进多元文化交流音乐教育应该注重民族文化传承,促进多元文化交流。

音乐是各个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研究和传承民族音乐文化,可以增进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也可以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和理解。

三、课程目标一)知识与技能通过音乐课程的研究,学生应该掌握音乐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音乐基本概念、音乐元素、音乐形式和音乐表现手段等方面的知识,以及演唱、器乐演奏、合奏、创作等方面的技能。

二)审美素养通过音乐课程的研究,学生应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音乐审美素养,包括音乐欣赏、音乐鉴赏、音乐表现和音乐创造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三)情感态度通过音乐课程的研究,学生应该培养和发展自己的情感态度,包括情感表达、情感理解和情感体验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对音乐艺术的热爱和追求。

四)实践能力通过音乐课程的研究,学生应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包括音乐演唱、器乐演奏、合奏、音乐创作和音乐综合表演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对音乐实践活动的积极参与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四、课程内容一)音乐基础知识和技能音乐基础知识和技能是音乐课程的基础内容,包括音乐基本概念、音乐元素、音乐形式和音乐表现手段等方面的知识,以及演唱、器乐演奏、合奏、创作等方面的技能。

2011音乐课程标准

2011音乐课程标准

2011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发布的音乐课程标准是我国音乐教育领域的重要文件,它为音乐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为音乐教师的教学提供了依据,对学生的音乐素养培养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对2011音乐课程标准进行解读和分析,希望能够为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首先,2011音乐课程标准明确了音乐教育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它强调了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情趣,注重发展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出了培养学生的音乐欣赏能力和表演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要求为音乐教育的实施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也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了明确的办学方向。

其次,2011音乐课程标准对音乐教学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规范。

它明确了音乐课程的核心内容和学习要点,包括音乐知识、音乐技能、音乐表演和音乐欣赏等方面。

同时,还对不同年级的学生提出了具体的学习要求,为音乐教师的教学提供了具体的参考和指导。

另外,2011音乐课程标准还对音乐教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它提出了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外活动等,要求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

最后,2011音乐课程标准还对音乐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要求。

它要求音乐教师具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丰富的音乐教学经验,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音乐表演能力,能够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培养学生的音乐能力和音乐情感。

总之,2011音乐课程标准是我国音乐教育领域的重要文件,它为音乐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为音乐教师的教学提供了依据,对学生的音乐素养培养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这一标准,努力提高音乐教育的质量,为培养更多音乐人才做出积极的贡献。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解读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解读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前言』各学科课程标准已在全国悄然进行了,很高兴和各位老师共同学习。

虽然现在还是炎炎夏日,新学期将至,但是和大家能相聚在这个平台,交流心得,共同提高,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学习,探究和交流,,我们一定会学有所获,研有所成。

本次培训将立足于修订版的音乐课程标准,对修订前后的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及实施建议等进行深入的比较、分析和解读。

以点带面,目的是帮助老师们全面把握新修订的音乐课程标准。

『第一部分』音乐课程改革十年主要成果与问题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现。

”随即,在新世纪开始的2000年,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启动。

2000年,教育部组建了《课程标准(实验稿)》的研制团队,2001年7月,课程标准(实验稿)正式颁布。

在课标(实验)中所阐明的音乐课程性质、价值、理念、目标、教学领域、实施建议等内容,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绝大多数音乐教师执教的依据。

在10年间,包括课标制定者、实践者们在教育教学观念和行为上,共同经历了一个从混沌逐渐走向明晰的过程。

同时也是在探索、创新中遇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成长进步并对课标各项内容全面检验的过程。

音乐课程的10年实验,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实验初期(2001——2004)音乐新课程实验,从最初仅占全国中小学校0.5%~1%的38个国家级课改实验区逐年扩展。

到2004年,实验范围迅速扩大到全国70%~80%的中小学校。

伴随着教育部门有计划的行政推广和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宣讲和培训,并在新观念的引领下,通过广大的音乐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积极参与和创造,产生了许多新的、积极的变化。

第二阶段:实验中期(2005 年~2007年)05年秋季,新课程实验已经遍及全国,中小学起始年级全部进入了新课程。

课程标准内容其所蕴涵的教育理念,进一步在课堂教学实践中受到检验,并为课标的修订完善提够了实践依据。

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解读2011年发布的音乐课程标准是我国音乐教育领域的重要文件,对于音乐教学的内容、目标和方法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对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进行解读,希望能够帮助广大音乐教师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标准。

首先,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对音乐教学的总体目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标准指出,音乐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学生的审美情感、音乐表现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

这一目标的确立,为音乐教学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也为教师们在教学过程中把握好教学的重点和方向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其次,标准对音乐教学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划分。

在音乐素养方面,标准要求学生通过音乐欣赏、音乐表演和音乐创作等活动,培养对音乐的理解和感受能力;在音乐知识方面,标准要求学生学习音乐的基本知识,包括音乐的基本概念、音乐史和音乐理论等内容;在音乐技能方面,标准要求学生掌握音乐的基本演奏和表演技能。

这些内容的规定,为音乐教师提供了明确的教学内容和目标,也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系统的指导。

此外,标准还对音乐教学的方法进行了一定的规定。

标准要求音乐教学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引导学生通过实践活动来学习音乐,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合作精神。

这一要求,为音乐教师提供了在教学中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的空间,也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

最后,标准还对音乐教师的素质和专业发展提出了要求。

标准要求音乐教师应该具备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丰富的音乐教学经验,注重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这一要求,为音乐教师提供了明确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标,也为学生的音乐教育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综上所述,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是我国音乐教育领域的重要文件,它对音乐教学的总体目标、内容、方法和教师素质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音乐教学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依据。

希望广大音乐教师能够深入学习和理解这一标准,将其贯彻到教学实践中,为学生的音乐教育提供更好的服务。

2011年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2011年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2011年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解读作者:管理员3号文章来源:互联网点击数:38162012-02-22收藏字号:加大减小-文/杜宏斌近日,教育部公布了《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新颁发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标准”)是在总结近十年课程改革的经验基础上和广泛听取一线音乐老师和一批专家意见后的创新与改革。

新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创新和改变:一、课程性质更加明确新标准在前言中把音乐课程的价值作了简要的概括,而将原标准中的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价值”改为“课程性质”,因此将原标准的四大价值简练地浓缩为课程的三大性质,改变了原标准中的性质与价值混为一谈的表述方法,课程性质更加明确。

并且在课程性质中集中体现了音乐课程的独特性质: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其中“实践性”是本次改版的标准中单独在“课程性质”中提出来的,突出了音乐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艺术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区别,并强调了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的必要性。

这一观点在后面的教学理念中也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

二、课程基本理念更加综合原标准中基本理念共有十个,而新标准中将原来分为两个方面表述的基本理念合并为一个,共有五大理念。

如审美和兴趣合二为一,改为“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但基本内容没有多大变化,增加了“音乐的情感体验,应以多样化的文化语境出发,以及双基的学习业要与不同的文化认知有机结合”等内容。

如原标准中的重视音乐实践和鼓励音乐创造合并为:“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

如弘扬民族音乐和理解多元文化合并为“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将原标准的理解多元文化改为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

再如原标准中的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在新标准中也合二为一。

同时,修改并提出了“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的理念,这一理念的提出我想是鉴于前期课改中一些老师过于强调了学科综合而忽略了音乐特点的做法而提出的,新标准指出要突出音乐特点,并且在表述中具体列举了音乐的不确定性、抽象性以及时间性、表演性和情感性特征,指出这些音乐特点要在教学过程中加以强调和体现。

2011音乐新课程标准

2011音乐新课程标准

2011音乐新课程标准2011年,我国音乐教育领域出台了新的音乐课程标准,这标志着我国音乐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新课程标准的出台,对于提高音乐教育的质量、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具有重要的意义。

下面,我们将就2011音乐新课程标准进行一些探讨。

首先,2011音乐新课程标准的出台,将音乐教学的目标定位更加清晰。

新课程标准明确了音乐教学的基本任务,即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音乐审美情趣和音乐创造能力。

这一目标的明确定位,有利于教师在教学中更加有针对性地进行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使得学生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能够更好地领会音乐的魅力,提高自身的音乐修养。

其次,2011音乐新课程标准的出台,将音乐教学的内容更加丰富多样。

新课程标准突破了传统音乐教学的束缚,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表演能力、音乐创造能力和音乐鉴赏能力。

同时,新课程标准还将音乐教学内容与时代背景相结合,引入了更多的当代音乐元素,使得学生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能够更好地感受到音乐的时代气息,增强对音乐的理解和欣赏。

再次,2011音乐新课程标准的出台,将音乐教学的方法更加灵活多样。

新课程标准提倡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和方法,如音乐游戏、音乐实践、音乐欣赏等,使得学生在愉悦的氛围中学习音乐,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同时,新课程标准还鼓励教师在教学中注重个性化教学,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兴趣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设计,使得每个学生都能够在音乐学习中找到自己的乐趣和特长。

最后,2011音乐新课程标准的出台,将音乐教学的评价更加科学客观。

新课程标准提倡采用多种评价手段,如学科考试、课堂表现、作品展示等,全面评价学生的音乐学习情况。

这种多元化的评价方式,有利于全面了解学生的音乐学习情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使得音乐教学的评价更加科学客观。

综上所述,2011音乐新课程标准的出台,对于推动我国音乐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新课程标准的出台,将有利于提高音乐教学的质量,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音乐是一门艺术,也是一种表达和传递情感的语言。

在学校教育中,音乐课程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为我们提供了指导,旨在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能力,并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和实施目标。

一、课程标准的编制背景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是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要求,由教育部音乐与艺术教育研究所组织专家进行编写。

它的编制旨在不断完善国内的音乐教育体系,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和综合能力。

二、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1. 目标与任务:音乐课程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欣赏能力,引导他们积极参与音乐活动,并传承和弘扬优秀的音乐文化。

2. 知识与技能:课程标准明确了学生需要学习的音乐基础知识和技能,包括音乐的元素、音乐形式、乐理知识以及合唱和器乐演奏等方面。

3. 文化素养与审美意识:音乐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审美意识,使他们能够欣赏和理解不同类型的音乐作品,提高文化素养。

4. 创造与表达能力:课程标准强调学生的创造与表达能力的培养,鼓励他们通过创作音乐和表达情感来展示自己的才华和个性。

5. 身心健康与情感态度:音乐对于学生身心健康和情感态度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

课程标准要求音乐课程能够促进学生的感知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的提高。

三、实施目标与策略根据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学校应该制定相应的实施目标和策略,以确保课程教学的顺利进行。

1. 多元化教学法:学校可以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资源,比如讲座、实践活动、音乐鉴赏等,以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2. 融入课堂教学:音乐可以融入到其他课程中,增强学科之间的关联性,提高学生对音乐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

3. 培养创新思维:音乐课程应该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想象力,鼓励他们尝试新的音乐表达方式和风格。

4. 强化评价和反馈:学校应该建立科学有效的音乐评价体系,评估学生在音乐技能、知识和情感态度等方面的发展,并提供及时的反馈和指导。

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也需要不断升级,因此在2011年,新一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被正式出台。

新标准突出了素质教育的理念,将发展学生全面的音乐素养和情感、审美、创造能力视为教育的重要目标。

本文将详细阐述新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思想性质新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以发展学生全面的音乐素养为宗旨,突出了以人为本,注重个性发展和多元文化交融的教育观念。

同时,强调了音乐教育的社会性和人文性,尤其强调音乐对人类价值观的影响,这也为音乐课程在充实学生人文素质方面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宗旨目标新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主要分为音乐素养、音乐文化、音乐欣赏、音乐创造、音乐表演五个方面。

该标准旨在培养学生基本的音乐知识和能力,提高他们的音乐素质和鉴赏水平,同时帮助他们提高音乐创造和表演能力。

具体目标如下:1. 培养学生音乐素养:让学生了解音乐的基本元素、基本面貌和基本风格,让他们逐渐具备听音、辨音、说音、唱音和读音等基本的音乐技能。

2. 提高学生音乐文化素养:让学生深入了解中国音乐文化和世界音乐文化,了解文化与音乐的互动关系;同时培养学生的文化自信心,提高关注多元文化的意识。

3. 发展学生音乐欣赏能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知能力和鉴赏能力,以欣赏音乐为基础,提高学生的审美水平。

4. 培养学生音乐创造能力:让学生掌握音乐的创作方法与技巧,提高创造能力,鼓励他们勇于尝试,发现自己的音乐才能。

5. 发展学生音乐表演技能:培养学生合唱、独唱、合奏和器乐演奏等音乐表演技能,让学生体验音乐带来的情感和社交效应。

三、基础内容1. 音乐素材学生应该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逐步了解、掌握不同音乐阶段的音乐素材,包括古代音乐、古典音乐、现代音乐等内容;以及了解音乐元素,如旋律、节奏、和声、变化、合唱等。

同时应学习理论知识,如五线谱、音高、节拍等基础知识。

2. 音乐文化学习中国音乐文化的演变历史、音乐家、器乐,了解世界音乐文化的发展和其特点,例如西方芭蕾舞、印度舞蹈、非洲部落民族音乐等。

2011版音乐新课程标准

2011版音乐新课程标准

2011版音乐新课程标准2011年,国家对音乐教育提出了新的课程标准,这标志着我国音乐教育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新课程标准的出台,对音乐教育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学生提供了更加丰富多彩的音乐学习体验,也为音乐教师提供了更广阔的教学空间和更高的教学要求。

首先,2011版音乐新课程标准强调了音乐教育的多元化。

在教学内容方面,新课程标准要求学校音乐教育要兼顾中国传统音乐和世界音乐,注重培养学生对不同音乐风格的欣赏能力和表现能力。

这样的要求使得学生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能够接触到更广泛的音乐作品,增强了他们的审美能力和综合素质。

其次,新课程标准提出了音乐教育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力和表现力。

传统的音乐教育注重学生的乐理知识和演奏技能,而新课程标准更加注重学生的创造性表现和实践能力。

学生不仅要学会演奏乐器,还要学会创作音乐作品,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和创造力。

这样的教学理念使得学生在音乐学习中能够更加自由地表达自己,培养了他们的独立思考能力和创新精神。

再次,新课程标准强调了音乐教育要与现代科技相结合。

随着科技的发展,音乐教育也应该与时俱进,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来提高教学效果。

新课程标准鼓励学校音乐教育利用多媒体技术和网络资源,拓宽音乐教学的途径和方式,提高教学的趣味性和实效性。

这样的要求使得音乐教学更加生动有趣,也更加符合学生的学习方式和需求。

最后,新课程标准提出了音乐教育要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和审美情感培养。

音乐是一门艺术,其最终目的是要感染人的心灵,唤起人的情感。

新课程标准要求音乐教育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情感体验和审美情感,使他们在音乐学习中能够真正感受到音乐的魅力,增强对音乐的热爱和情感投入。

综上所述,2011版音乐新课程标准的出台,为音乐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新的教学理念和要求,将促使音乐教育朝着更加多元化、创造性和现代化的方向发展,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音乐教育,也为音乐教育的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

希望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能够认真贯彻新课程标准,不断探索创新,为学生提供更好的音乐学习环境和条件。

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情感论
黑格尔(二元论者,内容与形式的 辩证统一):“形式是内容的外在显 现,由内容决定。一定的内容决定他 的适合的形式”。 李斯特倡导将音乐和文学相融合, 具有典型浪漫主义性质的标题音乐创 作原则,代表和影响着包括舒曼、肖 邦、柏辽兹、理查-斯特劳斯、瓦格纳 等整整一代浪漫派音乐家。
• 作为听赏者和教育者,我们如何 看待二者矛盾?
音乐音响的强度与紧张度变化 可以通过听觉刺激人的兴奋度,产 生相应的情态与情绪的体验。
音乐不能直接表达第三层次 的情感内核。情感的认识成分不 是靠音乐音响直接作用,而是靠 联想唤起个人经验与观念参与审 美活动的结果。
对音乐的聆听和领悟,会深刻 地激活人的生活经验和思想认识,进 而引发复杂、深刻的感受,从而丰富 与强化人在音乐审美过程中的情感体 验。
音乐是人创造的,是人文的。在音乐 教育中,只有将音乐看做文化的音乐,我 们才可能理解音乐存在于我们情感与生活 世界中以及它所存在的历史和文化意义。 因为,文化决定了人在社会中的思想、情 感和行为方式,它通过社会制度、生活经 验以及个人对精神的需要和日常的需要创 造出来。
目前,我国高等音乐教育课程体系是 以专业训练为主,缺乏人文科学价值引领 。 现状是: 就音乐训练音乐,或就声乐训练声乐 ,就演奏训练演奏,就作曲训练作曲,其 结果只能是一种技术操作的训练,一种工 具理性的完成。 音乐专业训练不是人的教育,也不是 文化的教育,它是否定价值理性而以工具 理性为目标的教育,其结果是对音乐教育 意义的丧失。(中央音乐学院、马友友)
音乐要素(音乐表现手段)
音高、节奏、速度、力度、调性、 音色、和声、复调、曲式结构等。
形式论
康德(一元论者):音乐是一种不 以概念对象为前提的艺术。音乐的声音 形式本身不具备概念表述功能,不包含 语言中那种“意义”。 汉斯里克:“音乐的内容就是乐音 的运动形式”。音乐的美是音乐形式的 美,而这种美只存在于乐音的艺术组合 之中,与任何音乐之外的思想范畴都没 有关系。 形式论美学思想影响着勃拉姆斯、 韦伯恩以及二十世纪大批作曲家。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2011年版)解读2012年义务教育新课程培训学习资料《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2011年版)解读石明鼎城区善卷中学解读一:经过10年实验~实验稿课标对中小学音乐教育产生了哪些积极影响,对10年实验如何评价,实验稿课标对中小学音乐教育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全方位的。

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1、教师音乐教育观念的变化,集中体现在对音乐课程基本理念的把握上。

实验稿确立的“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基本理念得到了广大教师的认同,课程教育理念从单纯的音乐知识技能教学,转变为对“以美育人”课程价值的突出强调,这使教师的音乐教学材料选取及教学活动设计,能密切围绕学生体验美、表现美、创造美、鉴赏美进行。

2、课堂教学中课程目标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教师教学设计中课程目标的定位上。

绝大多数教师能将相对单一的知识技能目标,设定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有机融合的三维目标,全方位实现音乐课程的教育价值。

3、教学活动中学生主体地位的确立与强调。

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的不同环节,能充分关注并着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尊重学生在音乐体验、表现及创造活动中的艺术发现和独立见解,努力转变学生被动接受的学习方式,重视开拓学生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空间。

4、音乐教学领域的扩展和更新。

实验中的音乐课程,将原中小学音乐教学中的欣赏内容,充实为“感受与鉴赏”教学领域,将唱歌(含小学低年级“唱游”)、乐器演奏和识谱视唱内容,整合为“表现”教学领域,同时拓展出“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两个相对独立的教学领域,从而实现对原中小学音乐教学内容的充实、调整和更新,使之更切合音乐课程性质、价值、课程基本理念及课程目标的要求。

5、音乐课程教学手段的多样化。

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得到广泛应用,其视听结合、声像一体、形象性强、信息来源宽广的特点,极大地扩展了音乐教学的容量,丰富了音乐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源,深受师生欢迎。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解读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解读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前言』各学科课程标准已在全国悄然进行了,很高兴和各位老师共同学习。

虽然现在还是炎炎夏日,新学期将至,但是和大家能相聚在这个平台,交流心得,共同提高,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学习,探究和交流,,我们一定会学有所获,研有所成。

本次培训将立足于修订版的音乐课程标准,对修订前后的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及实施建议等进行深入的比较、分析和解读。

以点带面,目的是帮助老师们全面把握新修订的音乐课程标准。

『第一部分』音乐课程改革十年主要成果与问题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现。

”随即,在新世纪开始的2000年,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启动。

2000年,教育部组建了《课程标准(实验稿)》的研制团队,2001年7月,课程标准(实验稿)正式颁布。

在课标(实验)中所阐明的音乐课程性质、价值、理念、目标、教学领域、实施建议等内容,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绝大多数音乐教师执教的依据。

在10年间,包括课标制定者、实践者们在教育教学观念和行为上,共同经历了一个从混沌逐渐走向明晰的过程。

同时也是在探索、创新中遇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成长进步并对课标各项内容全面检验的过程。

音乐课程的10年实验,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实验初期(2001——2004)音乐新课程实验,从最初仅占全国中小学校0.5%~1%的38个国家级课改实验区逐年扩展。

到2004年,实验范围迅速扩大到全国70%~80%的中小学校。

伴随着教育部门有计划的行政推广和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宣讲和培训,并在新观念的引领下,通过广大的音乐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积极参与和创造,产生了许多新的、积极的变化。

第二阶段:实验中期(2005 年~2007年)05年秋季,新课程实验已经遍及全国,中小学起始年级全部进入了新课程。

课程标准内容其所蕴涵的教育理念,进一步在课堂教学实践中受到检验,并为课标的修订完善提够了实践依据。

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1:引言1.1 目的和意义本标准旨在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教育,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音乐能力,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教育,包括小学和初中阶段。

2:基本原则2.1 人文关怀音乐教育应关注学生的个性特点和感情需求,以人为本,培养学生的美感和审美情趣。

2.2 综合性与专业性相结合音乐教育应既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又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专业技能。

2.3 知识与能力相统一音乐教育应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知识和音乐能力的相互促进和统一。

3:课程内容3.1 音乐基础知识3.1.1 音乐的基本概念和要素3.1.2 音乐的基本表现手段3.1.3 音乐的基本形式和结构3.2 音乐欣赏3.2.1 欣赏音乐作品和表演3.2.2 学习分析音乐作品的风格和特点3.2.3 学习欣赏不同类型和风格的音乐3.3 声乐训练3.3.1 歌唱技巧和发声训练3.3.2 合唱和合奏训练3.3.3 声乐表达和演唱技巧3.4 乐器演奏3.4.1 学习乐器的演奏技巧3.4.2 学习乐器的基本知识3.4.3 进行乐器合奏和独奏训练3.5 创作与表演3.5.1 学习音乐创作的基本技巧3.5.2 进行音乐创作和演出活动3.5.3 学习表演艺术的基本技能4:评价方法4.1 日常评价4.1.1 课堂表现评价4.1.2 作业评价4.1.3 参与活动评价4.2 综合评价4.2.1 平时成绩评价4.2.2 考试成绩评价4.2.3 课程评价和学习反思附件:1.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教学大纲2:音乐教材推荐名录法律名词及注释:1:义务教育:指国家对全体公民实行的基本教育制度。

2:音乐素养:指学生对音乐的基本知识、技能和情感的综合表现能力。

3:音乐能力:指学生在音乐创造、表演、欣赏和批评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音乐新课程标准2011版

音乐新课程标准2011版

音乐新课程标准2011版音乐是一门充满魅力和艺术性的学科,它不仅可以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还可以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音乐素养。

2011年发布的音乐新课程标准,为音乐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音乐教师提供了更多的教学依据和方法。

本文将对音乐新课程标准2011版进行深入解读,希望能够为广大音乐教师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首先,音乐新课程标准2011版强调了音乐教育的多元化。

在课程设置上,要求音乐教师不仅要注重音乐知识的传授,更要培养学生的音乐情感和审美能力。

音乐教学不再是简单地传授乐理知识,而是要通过音乐作品的欣赏和分析,引导学生去感受音乐的魅力,培养学生的音乐情感。

这样的教学方式不仅能够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还能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其次,音乐新课程标准2011版注重了音乐教学的实践性。

在教学过程中,音乐教师要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表演能力和创造力。

学生不仅要能够欣赏音乐,还要能够通过自己的表演和创作来表达音乐情感。

因此,音乐教学需要注重实践性,要通过合唱、器乐演奏、音乐创作等方式,让学生亲身参与到音乐活动中去,从而提高他们的音乐表演能力和创造力。

此外,音乐新课程标准2011版还强调了音乐教学的跨学科性。

音乐不再是孤立存在的学科,而是要与其他学科相互融合,形成多学科的交叉教学。

音乐教师要善于将音乐知识与语文、美术、历史等学科相结合,通过跨学科的教学方式,让学生在学习音乐的同时,也能够了解其他学科的知识,从而形成更加全面的素养。

总的来说,音乐新课程标准2011版为音乐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

音乐教师要根据新课程标准的要求,注重音乐教学的多元化、实践性和跨学科性,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音乐教育。

相信在新课程标准的指导下,音乐教育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未来。

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课程总目标解读

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课程总目标解读

参考资料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课程总目标解读一、音乐课程总目标的提出在课程实施过程中,课程目标是首要问题,它是引领课程实施的方向,是实施课程理念的前提与关键。

2001版音乐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仅包括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三维目标,在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中新增了音乐课程总目标,总目标是三维目标的核心,三维目标是总目标的体现。

虽然,2001版音乐课程标准对于总目标没有具体的表述,但是,在课标前言、课程理念、课程价值等方面都有具体的阐述。

2011版音乐新课标对于课程目标的阐述表达地更加具体,它使老师们更加清楚的认识到,音乐课程在德育、智育,体育、包括美育方面所应达到的程度,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材编写等都应紧紧围绕总目标展开。

课程目标的实施过程应是逐步分解--最终完成的过程。

总目标不单指教师的教学任务目标,它是音乐课程所应达到的标准,即学生标准。

2011版音乐课程总目标与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不同主要表现在:教学大纲的编写方式是对学习内容的确定,是把要教的内容确定在文本上,让所有老师知道所要教学的内容,它是按照一个学科体系的要求来设计的;而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不是按照学习内容来确定的,而是按照学生所应该达到的程度来确定的。

因此,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对于“目标”的表述有明显的不同,教学大纲以教学目的为表述,主要指教师所应达到的教学任务,课程标准则以课程目标为表述,是对学生所应达到程度的要求(包括知识、技能、文化等方面所应达到的要求),它是建立在以学生为本的前提下,从学生的成长、学习角度去考虑,而不是以学科体系的建立为基础。

音乐课程标准,是指学生在审美、兴趣、文化、知识与技能、情感等方面所应达到的程度,它是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成长规律,按照中国公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该达到的标准去制定的。

可以说,它给老师们提供了很大的教学空间。

二、音乐课程总目标的要求在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总目标中有这样一句话:“学生通过音乐课程学习和参与丰富多样的艺术实践活动,探究、发现、领略音乐的艺术魅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持久兴趣,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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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民族的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音乐文化,学
习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理解音乐文化的多样性。
过程与方法目标
[调整内容]
体验-实验版:倡导完整而充分地聆听音乐作品,使
学生在音乐审美过程红获得愉悦的感受与体验;启
发学生在积极体验的状态下,充分展开想象;保护
和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
体验-修订版:完整而充分地聆听音乐作品,在音乐

音乐教学是音乐艺术的实践过程。因此,所有 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强调学生的艺术实践,积 极引导学生参与演唱、演奏、聆听、综合性艺 术表演和即兴编创等各项音乐活动,将其作为 学生走进音乐、获得音乐审美体验的基本途径。 通过音乐艺术实践,有效提高音乐素养,增强 学生音乐表现的自信心,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 意识和团队精神。
内容标准表述中的行为动词调整


对实验版课标中关于学习水平的表述(如“了 解”、“掌握”、“能够”、“学会”、“熟 悉”、“熟练”等),重新进行了推敲和斟酌, 使内容标准更为明晰,便于实施。 例:了解(知道)有代表性的地区和民族的民 歌、民间歌舞、民间器乐曲和以京剧为代表的 中国戏曲及曲艺音乐,体验(了解)其不同的 风格。
阐述了音乐的概念与功能
音乐是人类最古老、最具普遍性和感染力的艺术形式之 一,是人类通过有组织的音响实现思想和感情的表现与交流
必不可少的听觉艺术,是人类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作
为人类文化的一种重要形态和载体,音乐蕴含着丰富的文化 和历史内涵,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伴随人类历史的发展,满 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对音乐的感悟、表现和创造,是人 类的一种基本素质和能力。

明确了基本音乐素养的内涵
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 和基本技能,拓展文化视野,发展音 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 能力,形成基本的音乐素养。
双基+四个能力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调整内容]
实验版: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了解不同民族的
音乐传统,热爱中华民族和世界其他民族的音乐。
修订版:尊重艺术,理解世界文化的多样性。了解
提出了音乐课程的价值

为学生提供审美体验,陶冶情操,启迪智慧;


开发创造性发展潜能,提升创造力;
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增进对世界音乐文化丰富
性和多样性的认识和理解;

促进人际交往、情感沟通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课程性质
扩写了“课程性质” : 1.人文性
2.审美性
3.实践性
1.人文性
音乐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宝贵的精神文
野,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形
成基本的音乐素养。丰富情感体验,培养良好的审美情趣
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
总目标
[新增内容]
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 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总目标

[调整内容]
实验版: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 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 现能力和创造能力 修订版: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持久兴趣 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 现能力和创造能力
体验与感受中,享受音乐审美过程愉悦;体验与理
解音乐的感性特征与精神内涵。
过程与方法目标
[调整内容]
模仿-实验版:通过模仿,积累感性经验,为 音乐表现和创造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模仿-修订版:通过亲身参与演唱、演奏、编 创等艺术实践活动,并适当地运用观察、比较 和练习等方法进行模仿。
知识与技能目标
“提倡学科综合”修改为 “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
音乐是听觉艺术,学生主要通过听觉活动感受与体验音乐。 音乐音响随时间的流动而展现,不具有语义的确定性和事 物形态的具象性,然而它又与人类的社会生活、各种文化艺术 有着紧密的联系,这就为学生感受、表现音乐和想象力、创造 力的发挥,提供了广阔而自由的空间。同时,也要关注音乐艺 术的时间性、表演性和情感性特征,并在教学过程中加以强调
“表现” 内容的定位和要求
表现是学习音乐的基础性内容,是培养学生音乐 审美能力的重要途径。 教学中应注意培养学生自信的演唱、演奏能力、 综合性艺术表演能力,以及在发展音乐听觉基础上 的读谱能力。 通过音乐实践活动促进学生能够用音乐的形式表 达个人的情感并与他人沟通、融洽感情。
表 现
[新增内容]
1-2年级 演唱:学唱儿歌、童谣及其他短小歌曲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4~6首 (其中中国民歌1~2首) 综合性艺术表演:儿童歌舞
感受与欣赏
[调整内容]
1-2年级 实验版: 聆听儿歌、童谣、进行曲和舞曲 2011版:聆听音乐形象鲜明、结构较为简短的 进行曲、舞曲 及其他体裁的音乐段落 3-6年级 实验版:聆听少年儿童歌曲和颂歌、抒情歌曲、叙事歌曲、 艺术歌曲、通俗歌曲 2011版:聆听少年儿童歌曲和颂歌、抒情歌曲、叙事歌曲、 艺术歌曲、格调健康的流行歌曲
创 造
3-6年级
[新增内容]
能够在教师指导下自制简易乐器。
能够在教师指导下,尝试运用图谱或乐谱记录 声音和音乐; 能够利用教师或教材提供的材料和方法,独立 地或与他人合作编创2~4小节的节奏或旋律 。
创 造
[新增内容]
7-9年级 能够利用教师或教材提供的材料和 方法,独立地或与他人合作编创4~8 小节的旋律短句或短曲,并能用乐谱 记录下来 。
第二部分: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中的总目标和学段目标分别有所
增加、调整和删除,以求更加准确地表述音乐
课程目标。
一、总目标
学生通过音乐课程学习和参与丰富多样的艺术实践活
动,探究、发现、领略音乐的艺术魅力,培养学生对音乐
的持久兴趣,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
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拓展文化视
一脉相承,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
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的有机组成部分。通过音乐教育培
养和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
陶冶情操,发展个性,启迪智慧,丰富和发展形象思维, 激发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
3.实践性
音乐音响不具有语义的确定性和事物形态的具象
性。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聆听、演唱、演
表性的音乐家”。
二、学段目标

义务教育阶段的9学年分为3个学段: 1-2年级 3-6年级 7-9年级
学段目标
[新增内容]
3-6年级 增加合唱、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量; 本学段5~6年级部分学生进入变声期,应渗透 变声期嗓音保护知识;能自信地、有表情地演 唱,乐于参与演奏及其他音乐表现、创造活动。 7-9年级 能自信地、有感情地演唱,积极参与演奏及创 造活动。
坚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提法
音乐审美指的是对音乐艺术美感的体验、感 悟、沟通、交流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语境和人 文内涵的认知。 它立足于我国数千年优秀的音乐文化传统, 与我国教育方针中的“美育”相对应,彰显音 乐课程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学生美好情操、健全 人格和以美育人的功能。
“强调音乐实践”理念提到第二位
奏、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多种实践形式才能
得以实施。学生在亲身参与这些实践活动过程中,获 得对音乐的直接经验和丰富的情感体验,为掌握音乐 相关知识和技能、领悟音乐内涵、提高音乐素养打下 良好的基础。
二、课程基本理念
十条“课程基本理念” 整合为五条:
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 以兴趣爱好为动力; 2、强调音乐实践 鼓励音乐创造; 3、突出音乐特点 关注学科综合; 4、弘扬民族音乐 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 5、面向全体学生 注重个性发展。
[调整内容]
实验版: 1、音乐基础知识 2、音乐基本技能 3、音乐创作与历史背景 4、音乐与相关文化 修订版: 1、音乐基础知识 2、音乐基本技能 3、音乐历史与相关文化知识
4个目标合并
为3个目标 “创作” 内容并入音乐基础
知识和音乐基本技
能部分。
知识与技能目标
[新增内容]
音乐基础知识部分增加 “节拍” “调式” “风格流派” “演唱、演奏、识谱、编创” 等内容。 音乐历史与相关文化知识部分增加“有代
学段目标
[删去内容]

7-9年级 要适当减少唱歌的数量要求
第三部分: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结构框架的两处重要修改:

“感受与鉴赏”修改为“感受与欣赏”,
“即兴创造”修改为“即兴编创”

“感受与欣赏” 内容的定位和要求
感受与欣赏是音乐学习的重要领域,是整个音乐 学习活动的基础,是培养学生音乐审美能力的有 效途径。良好的音乐感受能力与欣赏能力的形成, 对于学生丰富情感、提高文化素养、增进身心健 康具有重要意义。 教学中应激发学生听赏音乐的兴趣,鼓励学生对 所听音乐表达独立的感受和见解,养成聆听音乐 的习惯,逐步积累欣赏音乐的经验。
识读乐谱:原实验稿 “巩固、提高识读和运用 乐谱的能力” 调整为 “具备识谱能力, 能够比较顺畅地识读乐谱”
“创造” 内容的定位与要求
创造是发挥学生想象力和思维潜能的音乐学习 领域,是学生进行音乐创作实践和发掘创造性思 维能力的过程和手段,对于培养创新人才具有十 分重要的意义。 音乐创造包括两类学习内容:一是以开发学生 潜能为目的的即兴音乐编创活动;二是运用音乐 材料进行音乐创作尝试与练习。
表 现
[调整内容]
3-6年级 演奏:明确了课堂乐器:竖笛、口琴、 口风琴;每学年能够演奏乐曲 1~2首(原为2-3首) 识读乐谱:原实验稿“能够识读简单乐谱” 调整为“具有识谱的初步能力”
表 现
[调整内容]
7-9年级 演唱:能够自信地、有感情地演唱歌曲; 每学年能够背唱歌曲2-4首(其中中国 民歌1首),学唱京剧或地方戏曲唱腔 1段 (原为3-5首,内容无限定)
创 造
[删去和调整内容]
3-6年级 能够创作2-4小节的节奏短句 能够创作2-4小节旋律 尝试用电脑创编音乐 7-9年级 能够为歌曲选编前奏或间奏 尝试用电脑创编音乐(有条件的地区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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