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九条禁令”示范文本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发文字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4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0.12.24
【实施日期】2011.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4号)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给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主任王勇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北大法宝1985年创始于北京大学法学院,为法律人提供法律法规、司法案例、学术期刊等全类型法律知识服务。
国资委九条禁令
国资委公布央企安全生产九条禁令
国务院国资委1月5日对外公布了九条《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这九条禁令包括:
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据悉,9条禁令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坚决禁止的行为,是为了防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九条禁令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并不是提出的新要求,而是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重申。
据统计,对2004年到2009年中央企业发生的135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归类分析时发现,56%的事故有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因素,53%的事故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的因素,22%的事故有承包商、分包商管理问题的因素,16%的事故有培训教育不到位的因素,7%的事故有特种设备不符合规定或特种作业人员不具备资质的因素,2%的事故有擅自改变流程、方案的因素,这些问题又大多与抢工期、超能力生产有关。
近年来,一些中央企业还存在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现象,也被列入禁令中。
(公司安全监察部宣)
2011-3-28。
国资委九条禁令
国资委公布央企安全生产九条禁令
国务院国资委1月5日对外公布了九条《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这九条禁令包括:
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据悉,9条禁令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坚决禁止的行为,是为了防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九条禁令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并不是提出的新要求,而是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重申。
据统计,对2004年到2009年中央企业发生的135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归类分析时发现,56%的事故有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因素,53%的事故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违反劳动纪律的因素,22%的事故有承包商、分包商管理问题的因素,16%的事故有培训教育不到位的因素,7%的事故有特种设备不符合规定或特种作业人员不具备资质的因素,2%的事故有擅自改变流程、方案的因素,这些问题又大多与抢工期、超能力生产有关。
近年来,一些中央企业还存在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现象,也被列入禁令中。
(公司安全监察部宣)
2011-3-28。
中央企业九条禁令
移至隔离区域
临时用电:
43、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 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 制二台或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
严禁未经 安全培训 教育并考 试合格的 人员上岗 作业
通过三级安全教育达到:五必须、五严禁,做到:
四不伤害
“五必须”
必须经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合格 后持证上岗作业 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 用品 必须了解本岗位的危险危害因 素 必须依据操作规程或作业指导 书进行操作 必须严格遵守危险性作业的安 全要求
社会和谐
国家安定
安全需求
家庭
个人健康
幸福
企业效益 、荣誉
个人健康、家庭幸福
分厂20111115事故 1人重伤不冶身亡
2007418铁岭钢厂钢水包 伤人事故32人死
2011723温甬线动力追尾事故死40人,伤200人
法律依据
Do you want know more?
严禁在安全 生产条件不 具备、隐患 未排除、安 全措施不到 位的情况下 组织生产
6、各种气瓶的色标符合标准(氧气瓶天蓝色、黑字,乙 炔瓶白色、红字,氢气瓶绿色、红字,液化气瓶银灰色、 红字等等;
7、氧气、乙炔瓶距离过近,不得低于5米;
8、氧气瓶放到,随气瓶未配备防倾倒设施;
9、气瓶未配置齐全防碰胶圈和可卸式瓶帽;
白色、红字 天蓝色、黑字
瓶距过近
安全目视化管理:
10、未设置隔离区域 工作场所内如可能存在下列情况,就必须用围绳
不许放物 柜子过高
杂乱
破 损
灭火器移位
合理方式搬 运物品
盖 板 起 伏
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是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九条禁令”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7845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九条禁令”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九条禁令”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请在该处输入组织/单位名称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Organization / Organization Here。
安全管理规定九个严禁(3篇)
第1篇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以下为九个严禁事项,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一、严禁违章操作1. 严禁未取得相应操作资格的人员擅自操作设备。
2. 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3. 严禁在设备运行过程中进行维修、保养等作业。
4. 严禁在设备未停机或未断电的情况下进行检修、清洁等工作。
5. 严禁在设备运行过程中进行敲打、敲击等可能引起设备故障的行为。
二、严禁违规作业1. 严禁在禁行区域、禁行时段内进行作业。
2. 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区域内进行作业。
3. 严禁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高空作业、起重作业等特殊作业。
4. 严禁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进行爆破作业、焊接作业等。
5. 严禁在设备未处于安全状态的情况下进行作业。
三、严禁违规使用设备1. 严禁使用未经验收合格的设备。
2. 严禁使用已损坏、磨损严重的设备。
3. 严禁使用无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失效的设备。
4. 严禁使用未经授权或未经培训的人员操作设备。
5. 严禁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
四、严禁违规用电1.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乱接电源插座。
2. 严禁在潮湿、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使用电器设备。
3. 严禁使用非标准、不合格的电线、电缆。
4. 严禁在电线、电缆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 严禁在电线、电缆附近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
五、严禁违规动火1. 严禁未经审批的动火作业。
2. 严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
3. 严禁在未采取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动火作业。
4. 严禁在动火作业现场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 严禁在动火作业现场吸烟、使用明火。
六、严禁违规储存危险物品1. 严禁在非危险品储存场所储存危险物品。
2. 严禁超量储存危险物品。
3. 严禁在危险物品储存场所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 严禁在危险物品储存场所使用明火、吸烟。
5. 严禁在危险物品储存场所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
七、严禁违规使用危险化学品1. 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使用危险化学品。
煤矿安全管理双90禁
安全生产管理“90禁”一、通用条款1.严禁酒后、穿化纤衣服下井。
2.严禁班中打架。
3.严禁无证上岗。
4.严禁未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就进入工作面施工。
5.严禁作业前不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确认。
6.严禁甩安全保护装置或安全保护装置失效使用。
7.严禁缺检、漏检、假检。
8.严禁抬卸物料不同肩和口号不清、动作不一致即起落。
9.严禁登高、煤仓或溜煤嘴作业时,不佩戴保险带、安全帽。
10.严禁特种设备作业时,工作范围内有人逗留或者平行作业。
11.严禁斜巷施工平行作业时,区段间无防护措施。
12.严禁手持、移动电动工具不使用隔离变压器或与之匹配的漏电保护。
13.严禁无计划停电、停电、停风(压风、局部通风机)、停水、听架空乘人装置。
14.严禁井下动火作业、地面生产系统无措施动火作业。
二、采掘条款15.严禁刮板运输机或转载机不停电闭锁处理大块煤矸或进入煤壁。
16.严禁工作面支架与刮板运输机间无安全行人距离。
17.严禁人员在刮板运输机电缆槽或运输机上行走(检查、检修需制定专门措施)。
18.严禁启动、运行煤机时滚筒前后5 m范围内有人。
19.严禁用铁丝代替“U”型销或者“U”型销“单腿”使用20.严禁高压胶管破损严重仍使用。
21.严禁综采工作面不执行“谁停泵、谁开泵”规定。
22.严禁带压拆除液(气、水)压管路、更换液压件。
23.严禁用单体顶推时不使用防崩绳、近距离供液。
24.严禁掘进工作面超循环作业。
25.严禁顶帮锚网不完好或未采取措施进行老塘侧回料放顶。
26.严禁掘进机、采煤机未停电闭锁离开。
27.严禁综掘机停止作业时炮头不落地、不闭锁。
28.严禁将爆炸物品装在衣袋内。
29.严禁井筒内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运送爆炸物品。
30.严禁巷道修护不执行由外向里顺序。
三、机电条款31.严禁电气设备失爆运行(含36V以上电缆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破皮漏芯)。
32.严禁停电检修不执行“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制度。
33.严禁停上一级电不执行“停电、闭锁、挂牌和专人看管”制度。
安全生产九大禁令
安全生产九大禁令
1.禁止无证无照从事危险作业。
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必
须持有相应的证照或执照,并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禁止随意更改、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如
消防器材、安全警示牌等,应按照规定摆放,严禁私自更改、拆除。
3.禁止违规操作或擅自改动设备。
在设备操作和维护检修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操作程序进行,禁止任意更改设备结构或参数。
4.禁止使用过期或不合格的材料、设备。
所有使用的材料、设
备必须符合相应的标准和规范要求,并且经过质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禁止在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危险操作。
所有危险作
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操作方案,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6.禁止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地方
违规吸烟。
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操作区域,严禁吸烟,防止引发火灾或化学物品泄漏事故。
7.禁止违规操作电气设备。
所有电气操作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在带电设备上触摸、开关、接线等操作,防止触电事故的
发生。
8.禁止无指导和无安全设施下进行高空作业。
所有高空作业必
须接受专业培训和指导,并且在有安全设施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9.禁止违规使用明火。
在易燃易爆区域、油气管道周边等地方,严禁使用明火进行作业,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总之,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的基础,必须严格遵守禁令要求,确保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只有每个人都严格遵守,才能够保障安全生产的进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河南省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安全生产
河南省中央企业安全生产1、国资委安全生产9条禁令是什么国务院国资委1月5日对外公布来了九条《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这九条禁令包括: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自、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百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度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问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答、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2、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中的三超指啥?《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九条内容中第三条: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3、《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九条内容是什么《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九条内容是:1、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2、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3、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6、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7、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8、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9、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3)河南省中央企业安全生产扩展资料中央企业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等都被明令禁止。
安全生产九条禁令
安全生产九条禁令文字1:切勿违反操作规程在工作场所,确保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
任何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事故的发生。
因此,我们必须始终牢记切勿违反操作规程,以保障每个人的安全。
文字2:不要擅自改动设备设备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擅自改动设备可能会导致安全隐患的出现。
因此,我们务必不要擅自改动设备,遵循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文字3:禁止无证上岗安全生产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无证上岗可能会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并且无法对事故进行有效的处置。
因此,我们必须禁止无证上岗,确保每个工作岗位上的员工都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
文字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指挥是安全生产中最危险的行为之一。
违章指挥可能导致操作错误、设备故障以及事故发生。
因此,我们必须严禁违章指挥,遵循正当程序进行指挥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文字5:不要随意停电停电是维护设备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但必须经过严格的调度和程序安排。
随意停电可能导致设备损坏、工作中断甚至事故发生。
因此,我们必须不要随意停电,遵循相应的操作规程,确保电力设备的安全运行。
文字6:禁止穿戴不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个人防护装备是保障员工人身安全的重要工具。
穿戴不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可能无法有效地保护员工免受安全风险的侵害。
因此,我们必须禁止穿戴不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
文字7:不要违反容器存储规定许多工作场所使用各种容器储存危险品和化学品。
违反容器存储规定可能导致泄漏、燃烧或爆炸等严重后果。
因此,我们必须不要违反容器存储规定,确保危险品和化学品的储存安全,避免事故发生。
文字8:禁止滥用电器设备电器设备是现代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但滥用电器设备可能导致火灾、触电和其他安全隐患。
因此,我们必须禁止滥用电器设备,遵循正确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确保用电安全。
文字9:切勿随意更改工艺参数工艺参数决定着生产过程的稳定与安全。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4号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正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4号)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给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主任王勇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结束——。
国资委令第24号《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印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 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 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 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局),各中央
企业,有关新闻单位。
国资委办公厅
录入:顾晶晶
一2一
2010年12月29日印发
校对:朱凯
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
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
第24号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第9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
起施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子浮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一1一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解读
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九条禁令》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解读(以下简称《禁令》)一、《禁令》出台的背景和目的1、背景:2010年以来,中央企业事故多发、频发,形势非常严峻。
这暴露出当前个别中央企业还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没有认真执行的问题。
在这种大背景下,国资委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出台了《禁令》。
2、目的:防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二、出台《禁令》的法律依据《禁令》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九条禁令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并不是提出的新要求,而是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重申。
三、颁布《禁令》的重要意义《禁令》是我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我委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行动;是中央企业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防范事故发生的重要保障,是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遵守的基本要求。
四、《禁令》条款的确立依据《禁令》中的九条规定都针对的是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是在对2004-2009年中央企业发生的1 35起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了归类分析后提出来的(每个事故可能有多种原因)。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共几条安全生产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共几条1、《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九条内容是什么《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九条内容是:1、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2、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3、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6、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7、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8、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9、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1)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共几条扩展资料中央企业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等都被明令禁止。
2、国资委颁布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包含哪些内容?2011年1月5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来委员会颁布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其内容有:(1)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2)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3)严禁自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5)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6)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7)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8)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9)严禁迟报、漏报、谎zd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公司安全生产“九条禁令”实施细则
安全生产“九条禁令”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落实《安全生产法》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现场作业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公司各基层企业、外包外委项目部。
第二章一类“安全生产禁令”第三条严禁培训不合格作业培训不合格,包含以下情况:(一)未经安全培训、技术培训,进入生产区域作业;(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不及格,进入生产区域作业;(三)经安全、技术培训且考试合格进入生产区域作业,原卷抽考不及格;(四)特种作业未持有效证件。
第四条严禁不执行日计划作业日计划执行不合格,包含以下情况:(一)任何作业情况下,均需按照集团公司、xx公司生产任务日计划相关管理规定执行(集团公司两票管理规定的无需开票情况除外);(二)作业未纳入日计划管理;(三)日计划安全方案不可行;(四)日计划质量方案不可行;(五)日计划未经审批即执行。
第五条严禁持无效两票作业持无效票作业情况,包含以下情况:(一)按照《大唐xx发电有限公司工作票、操作票使用和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应办理工作票、操作票进行作业,但未办理工作票、操作票;(二)已办理工作票、操作票,但在现场工作时,未携带工作票、操作票;(三)票面危险点分析不符合实际,安全措施与工作票规定的安全措施不符,包含安全措施未落实发出工作票、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四)工作范围与工作票规定工作范围不符,擅自扩大工作范围,进行超出工作票、操作票范围工作;(五)作业时间与工作票规定的时间不符,工作票已超期仍在现场作业;(六)试运设备手续与工作票规定的试运手续不符,未履行押票手续试运设备;(七)作业人员与工作票规定的作业人员不符,非工作班成员参加作业。
第六条严禁交底不全面进行作业交底不全面,包含以下情况:(一)未按照《大唐xx发电有限公司现场作业安全交底管理办法》开展安全交底;(二)安全交底的主要内容未涵盖《大唐xx发电有限公司现场作业安全交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三)出现《大唐xx发电有限公司现场作业安全交底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情况时,未重新进行安全交底。
安全生产九条红线
安全生产九条红线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础,是人民生命财产的重要保障,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在现代化的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也是保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
然而,安全生产管理不严格、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极大危害。
因此,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制定了《安全生产九条红线》,要求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一、禁止违法违规经营企业必须依法依规经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违法违规经营不仅会导致企业自身的经济损失,还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
二、禁止违规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生产,不得违规生产。
违规生产可能会导致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也会对企业自身的声誉和利益造成损失。
三、禁止违规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施工,不得违规施工。
违规施工可能会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标准,给建筑物使用者带来安全隐患,也会对企业自身的声誉和利益造成损失。
四、禁止违规运输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运输,不得违规运输。
违规运输可能会导致运输工具和货物的安全隐患,给道路交通带来安全隐患,也会对企业自身的声誉和利益造成损失。
五、禁止违规储存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储存,不得违规储存。
违规储存可能会导致物品的安全隐患,给周围环境带来安全隐患,也会对企业自身的声誉和利益造成损失。
六、禁止违规使用设备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使用设备,不得违规使用设备。
违规使用设备可能会导致设备故障,给生产过程带来安全隐患,也会对企业自身的声誉和利益造成损失。
七、禁止违规操作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操作,不得违规操作。
违规操作可能会导致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给生产工人带来安全隐患,也会对企业自身的声誉和利益造成损失。
八、禁止违法违规排放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排放,不得违法违规排放。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就《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的颁布实施答记者问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发布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国资委令24号,以下简称《禁令》),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就《禁令》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暂行办法》出台的背景和目的。
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近年来,国资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牢牢把握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定位,积极探索出资人安全生产监管模式,督促中央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加强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引导中央企业树立科学的安全管理理念,促进了中央企业安全发展。
各中央企业坚持以人为本,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特别是今年以来,中央企业事故多发、频发,形势非常严峻。
这暴露出当前个别中央企业还存在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没有认真执行的问题。
针对这些突出问题,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我委颁布实施了《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以下简称《禁令》),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坚决禁止的行为,目的就是防范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禁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国资委有关负责人:《禁令》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九条禁令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并不是提出的新要求,而是对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的重申。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禁令
中央企业安全⽣产禁令
⽂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4号
颁布⽇期:2010-12-24
执⾏⽇期:2011-01-01
时效性:现⾏有效
效⼒级别:部门规章
《中央企业安全⽣产禁令》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94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给予公布,⾃2011年1⽉1⽇起施⾏。
主任王勇
⼆零⼀零年⼗⼆⽉⼆⼗四⽇
中央企业安全⽣产禁令
⼀、严禁在安全⽣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产。
⼆、严禁使⽤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产保障能⼒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超强度、超定员组织⽣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压缩⼯期、改变技术⽅案和⼯艺流程。
六、严禁使⽤未经检验合格、⽆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员从事特种作业。
⼋、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产安全事故。
备注:
本条例⽣效时间为:2011.01.01,截⾄2022年仍然有效
最近更新:2021.12.03。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九条禁令”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中央企业安全生产“九条禁令”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
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二、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
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三、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四、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五、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
艺流程。
六、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
备。
七、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八、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
九、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