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特别条款(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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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特别条款
合同编号:【】本购销合同特别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以下双方在签订。
甲方: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以下简称“产品”)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产品概况
注: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第二条产品质量标准等相关要求
1. 质量要求:合格
2. 包装要求:符合运输、储存要求
3. 技术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 免费保修期限:【】年,自产品交付给甲方之日起计算,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5. 售后服务:若产品在保修期限内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及时维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书/电话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派相关工作人员前往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若经维修仍不能保证产品持续正常使用或经过多次使用的,甲方有权选择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更换同种型号的同类新产品,相关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或
(2)要求退货退款,所涉相关费用(如运输费、税费等)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货款支付
1. 本合同项下产品,总价款共计人民币元(大写:圆整)。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具体支付期限为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合法有效发票后的【】个日历日内。
2. 乙方应及时将合法有效的发票提供给甲方,以便甲方按时凭证付款。
3. 本合同所涉款项,甲方应将其汇入乙方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
开户行:
地址:
户名:
账号:
4. 本合同项下所涉相关税费应由双方各自依法承担。
第四条交货时间、地点
1. 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本合同项下全部产品送抵甲方指定地点,具体接受货物地址为。
2. 乙方应于本合同项下全部产品送抵前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接收产品。
第五条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1.本合同项下全部产品由乙方负责运输,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风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2. 产品送抵后由乙方负责产品的卸货,相关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为保证产品运输途中安全,乙方可根据具体情况投保相关货运险。
第六条产品验收
1. 验收标准:□符合样品标准或□符合双方约定标准。
2.乙方在甲方所指定的地点卸货后,甲方就乙方所交付产品的数量、重量、包装、型号等情况进行核查,若无异议,甲方在交货确认书上签字确认。
3. 若产品发现任何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问题、数量不符、包装不符/破损等问题),甲方应自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并可视情况要求乙方维修、更换、退货,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产品存在隐性缺陷、瑕疵在当时无法发现的,甲方有权于日后发现产品问题时要求乙方维修、更换、退货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七条合同生效、变更与解除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达成书面协议。该书面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通知
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一切通知,双方均应以挂号信或者EMS方式,发送至本合同首部所列的各方地址。双方均保证该地址是其可以随时送达通知的地址。该地址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后的地址。以挂号信和EMS发出的,在邮戳日的【】日后视为送达。
2. 任何一方未能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地址变更的有关事宜,对方向其原提供的地址进行邮寄的,按照前款规定,在邮戳日的【】日后视为已经送达。
第九条不可抗力
1. 因出现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方应立即用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尽可能迅速的通讯方式通知对方,并在通知后的【】日内将不可抗力的书面有效证明及本合同无法有效及时履行的书面理由提交给对方确认。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凭此证明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具体免除范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
2. 遭遇不可抗力方应当在可能的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合同的不利影响。双方应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本合同的影响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修改本合同,或者免除本合同部分条款的履行,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第十条保密
1. 甲、乙双方基于本合同获取的相对方的资料、客户资源等商业信息均负有保守秘密的义务。除相对方书面同意,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外,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或公开该等信息。
2. 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的期限不受本合同期限的限制。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 非经乙方原因,甲方延期付款,经乙方书面告知后【】个工作日内仍未付款的,每迟延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迟延付款金额的【】%的违约金,直至款项付清之日,但乙方不得以此为由迟延交付货物。
2. 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及方式将全部产品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该批货物总价的【】%的违约金,直至货物交付之日。若乙方迟延交货超过日,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当于合同总额【】%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则乙方还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3. 违约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全部或者部分义务,守约方在发现该情况后,可立即以书面形式要求违约方更正,违约方应立刻更正。违约方若未按守约方要求及合理期限更正的,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