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同时为聘任、晋升、培训、奖惩、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根据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XX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为依据,通过明确岗位职责,规范考核程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由“身份管理”到“岗位管理”的人事管理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学院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促进学院又好又快发展。
第三条年度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程序规范和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范围和要求第四条考核范围为全院在职在编教职工。
教职工按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和政管理(工勤)人员三个类别进行考核,专职辅导员纳入政管理(工勤)人员考核。
双肩挑人员按所聘用的两个岗位进行考核。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参加年度考核:(一)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二)待聘人员。
(三)因私出国、出境超过半年的人员。
(四)擅自离岗人员。
第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年度考核按下列办法处理:(一)新参加工作人员,应对其进行年度考核,但只写评语,不定等级,考核情况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二)经学院同意参加国内外脱产进修学习超过半年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综合其学习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三)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可以参加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级,待问题查清后再行确定。
(四)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其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五)本年度办理退休手续人员,是否参加考核尊重本人意愿。
第七条因工作岗位发生变化的,年度考核按下列办法处理:(一)调入人员,由其调入后所在单位进行考核,确定等级,调入不满半年的,其调入前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
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由所在单位进行考核,结合其转业、退伍时的鉴定确定等级。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进取,根据《XX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XX省高等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考核应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
2.三结合原则。
领导考核、群众评议与个人总结相结合。
3.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
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4.分类原则。
按照岗位类别进行分类考核。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全校所有事业编制的在岗教职员工。
其中,处级(六级职员)及以上职务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另行考核。
第二章内容和标准第四条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2.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业务能力的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3.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4.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数量、效果,取得的成果水平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情况。
第五条教职工的考核应根据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基本要求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基本条件,结合各类人员的特点,确定相应的考核重点。
1.政管理人员的考核重点为廉洁自律、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协作精神、工作实绩等情况。
2.教学科研人员的考核重点是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实际承担及完成岗位任务、教学科研的成果、成效等情况。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重点为服务于教学科研的态度、业务技术水平、执行岗位职责等情况。
4.工勤技能人员的考核重点为服务态度、操作技能、安全生产、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完成任务等情况。
对兼任多种职务的人员,应考核其履行主要岗位职责情况,并兼顾其承担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教职工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各等级的基本标准是:1.优秀:积极正确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忠诚于的教育事业。
台州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台州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台学院发〔2010〕2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完善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考核的评价和激励作用,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的通知》(人核培发[1995]153号)精神和台州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台人才〔2007〕243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的目的是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教职工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提供依据。
第三条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第四条所有在职教职工(不含返聘教师)分类参加考核。
第二章考核的内容和标准第五条考核的内容:一般教职工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以及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中层干部的考核内容与要求按照《台州学院中层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台学院党发[2003]27号)执行。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第六条考核的标准:1.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1)优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科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
(2)合格: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负责,业务熟练,专业技术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无责任事故。
(3)基本合格:政治表现与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或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五篇)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为激励教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促进教师的自我发展,客观全面科学地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同时为教师的聘用、奖惩以及调整工资和岗位等提供依据,使年度考核发挥评价应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促进教师队伍各方面素质的提高,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成立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支部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及教师代表共____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负责组织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对被考核对象做出综合评价,并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
二、考核对象在本校工作的在职在编教职员工。
三、考核内容按照益阳市特校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分细则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教职工考核。
四、考核办法(一)道德素质(____分)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家长,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记基本分____分。
1、下列情况予以加分:①由党、政、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为先进工作者(含创建先进工作)、优秀党(团)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名师等荣誉称号,校级记____分,市级记____分,省级记____分,国家级记____分。
同一荣誉称号记最高一级。
评为市级及以上的“十佳”教师、班主任、校长、教育工作者记____分。
②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突出表现,受到市党政部门书面表扬嘉奖的记____分,省级记____分,国家级记____分。
2、下列情况予以扣分:①无故不参加升国旗仪式的每次扣____分;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教职工大会或校内集体活动,每次扣____分,扣分不封顶。
②不服从学校分配或不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扣____分,造成损失或严重损失的扣2—____分。
③违反教育教学纪律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扣____分。
教职工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办法
教职工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办法为使学校在调控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现根据经费管理政策、绩效工资政策、教育教学考核奖政策以及学校实际情况,经行政研究,教职工反复讨论,教代会工会审议,行政会议定,对年度考核工作制定制度如下。
一、关于年度考核办法:以县局制定的中学教师考核细则为依据,结合本校考核办法实施考核评分,根据积分评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等次。
1、考核组组成:由行政人员、支部代表、教代会工会代表组成。
2、工作数量分16分。
按“周工作量(指标准节数)秋、春两期的平均值÷校平均周工作量×16”计分。
班主任工作量在年度考核时按7个标准节计入。
本条可超权重分。
3、工作质量分50分。
按本制度秋、春两期的质量积分之和(含教学质量、班级管理质量、行政管理质量、非行政管理质量、后勤服务质量)为依据排名,第1名50分,第2名49分,第3名48分(以1分之差递减),……第20名31分;第21名30分,第22名29.5分,第23名29分(以0.5分之差递减),……第30名25.5分;第31名及以后若工作无重大失误者,均计25分。
4、教研科研成果分10分。
(1)学年内有教育教学经验文章或教育教学论文在正规教育刊物上发表或在一定范围内交流,学区级0.3分。
县级及以上每篇加0.5,每年最多计5篇,同一篇文章只计一次;(2)各级各类教研赛课(含课博会献课、毕结业复习研讨课),校级0.3分,学区级0.5分,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级4分,逐级选拔以最高的一个计分;(3)教师完成学校常规教研活动任务,每人每次加0.5分。
(4)管理部门被上级评奖,其处室成员加分,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级4分,若有多项获奖,则取最高的奖项计分,每年只计一次;(5)课题负责人(1人),每年加2分,主研人(不超过2人)每人每年加1.5分,参研人每人每年加1分(由课题负责人审核其任务完成情况,可以酌情扣减);课题结题时若获县市成果奖(含阶段成果),负责人当年加4分,主研人当年加3分,参研人当年加2分;(6)各级各类培训任务,每被通报批评一次扣0.5分,累计扣分。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背景介绍为了推动学校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高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学校制定了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教职工年度考核。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1.教学工作针对教育教学工作的考核项目主要包括:•教学业绩及成果;•课程教学管理;•教学反馈。
2.科学研究针对科研工作的考核项目主要包括:•科研成果;•科研课题;•科研获奖。
3.社会服务针对社会服务的考核项目主要包括:•社会宣传工作;•社会服务工作;•与学校社会影响力相关的工作。
4.行政管理工作针对行政管理工作的考核项目主要包括:•行政管理效能;•行政人员职责;•行政管理工程。
5.个人素质针对个人素质的考核项目主要包括:•守纪律、听从领导和团结同志的表现;•职业道德;•自我发展和学习。
考核标准评分体系考评体系以百分制计算得出,满分为100分。
按照各项考核内容的权重分配得出。
考核标准各项考核内容的权重如下:考核内容权重教学工作40%科学研究20%社会服务10%行政管理工作20%个人素质10%考核流程考核时间每年6月底前进行年度考核。
考核方式经过自评、同行评议以及工作表现评估,最终得出评分,评分按照百分制计算。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按照等级划分:考核等级分数区间优秀≥ 85分良好75-84分合格60-74分不合格< 60分考核奖惩奖励•优秀:奖励500元;•良好:奖励300元;•合格:奖励200元。
惩罚对不合格的教职工进行批评教育,并据情节轻重适当采取纪律处分措施。
结语本办法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权重分配、评分体系和考核流程,保障了教职工的权益,同时也提高了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质量。
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范本
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教职工的考核管理,提高教职工的工作水平和绩效,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将依据本细则对教职工进行学年度考核。
第四条学年度考核是对教职工参与教育教学活动、分工协作、教学质量、道德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的过程。
第五条学年度考核依据市教育部门制定的职称评定标准和学校自行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
第六条学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教师绩效工资、职称评定、续聘审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第七条学年度考核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教学工作、科研工作、教师评价、学生评价、考勤情况等。
第八条学年度考核方式主要有:工作档案考核、专家评审、公开课评教、学生问卷调查等。
第三章考核标准第九条学年度考核标准由学校根据本细则制定,并在学年度开始前与教职员工明确沟通。
第十条学年度考核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教学满意度、教学效果、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改革、师德师风、科研水平等。
第十一条学年度考核标准由学校教务处根据不同岗位的职责和要求进行制定。
第四章考核流程第十二条学年度考核的具体流程如下:(一)教职工自评:教职工按照学校要求填写个人自评表,自评内容包括教学情况、科研情况、工作态度等。
(二)档案审核:教务处对教职工的个人档案进行审核,包括教学反馈、教师评价、学生评价等文件。
(三)专家评审:学校聘请专家对教职工进行评审,主要评估教职工的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师德师风等方面。
(四)公开课评教:学校组织公开课评教活动,考核教职工的课堂教学能力和教学效果。
(五)学生评价:学校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学生对教职工的满意度和评价。
(六)综合评定:学校根据各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得出年度考核结果。
第五章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第十三条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几个等级。
第十四条学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评定教师绩效工资、职称评定、续聘审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
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是对教职工在一年时间内工作表现的综合评价,旨在激励和促进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下面是一份可能的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
1. 考核内容和指标: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科研成果、教学改革和创新、课堂教育效果、学生评价、教材编写、教师评教等方面。
具体的指标可以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
2. 考核方法和流程:年度考核可以分为自评、互评和领导评定三个环节。
教职工需要根据考核内容和指标,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估和总结,然后与同事进行互评,最后由学校领导对教职工进行评定。
3. 考核评分和等级划分:可以根据考核指标和权重进行评分,将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和待改进等级。
也可以设置具体的分数和百分比标准进行评分和等级划分。
4. 考核结果的影响: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优秀教师和晋升职称的重要依据。
优秀教师将享受相应的奖励和荣誉,晋升职称将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和提升空间。
5. 考核结果的反馈和改进:学校可以将考核结果向教职工反馈,针对待改进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改进建议和措施,促进教职工的进一步成长和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学校的具体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上只是一份可能的参考。
具体的细则应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
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教职工几年考核不合格
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教职工几年考核
不合格
根据2024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教职工考核不合格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一般情况下,教职工若连续几年考核不合格,会引起注意,并可能面临进一步的处理措施,例如:
1. 进行个别谈话:学校管理部门会与教职工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具体原因,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2. 制定改进计划:根据谈话的结果和教职工的实际情况,制定个人的改进计划,明确目标和时间表。
3. 培训和进修:学校可能会要求教职工参加相关培训和进修,提升其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4. 监督和指导:学校管理部门会进行持续的监督和指导,帮助教职工改进工作表现,并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5. 考核再评估:一段时间后,学校可能会进行再次考核评估,评估教职工改进情况,并根据结果决定下一步的处理措施。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理措施可能因学校和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只是一般情况下的处理方法。
在任何情况下,教职工应该认真对待考核工作,通过不懈的努力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
小学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方案
小学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学年度履职考核是为了评估小学教职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绩效,全面检查教职工的岗位责任履行情况,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参考和改进方向。
二、考核范围小学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包括教师、教育管理人员和学校后勤保障人员等各类教育工作者。
三、考核内容1. 教育教学能力(1)教学内容设计和教案撰写:评估教职工是否根据学科课程标准和课程实施要求,合理设计教学内容,撰写完整的教案,明确教学目标和教学步骤。
(2)教学方法和手段:考察教职工在教学过程中是否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灵活运用教具、多媒体教学设备等教学资源。
(3)教学评价和反馈:评估教师是否合理设定学生评价标准,及时进行教学反馈和评估,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效果。
2. 学生管理和教育(1)班级管理和师德师风:评估教职工的班级管理水平,是否能够做到公平、公正、严谨,严格遵守职业道德。
(2)学生日常教育和指导:考察教职工对学生的日常教育和指导工作的完成情况,评估教职工的教育责任感和教育方法。
(3)学生评优评先和学业指导:评估教师对学生的学业水平进行科学评价和指导,并能适时为学生提供个性化学业辅导。
3. 敬业精神和个人素质(1)教职工敬业情况:考察教职工对教育工作的专注程度和敬业精神,是否能够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教育活动。
(2)教育教学研究和自我提升:评估教职工是否能够进行教育教学研究,通过学习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3)社会工作和校本教研:考察教职工参与学校内外的各类社会工作和校本教研活动的情况。
四、考核方法1. 考核材料收集(1)教职工自评材料:教职工应主动提供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的自评材料,包括个人履历、教育教学经历、教学特长和教育教学思想等。
(2)学校相关材料:学校应提供教职工的档案资料、学校充电培训情况、教育教学活动记录等相关材料。
2. 考核指标评估根据考核内容,设置相应的评估指标,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法,评估教职工的综合能力和履职情况。
年度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
年度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引言:教职工考核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定量和定性评价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考核的公平性和有效性,学校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
本文将分为十二个小节,从不同角度探讨年度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的重要性、目标、主要内容、操作指南等。
1. 重要性及目的:教职工考核实施办法对于促进教职工的专业发展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至关重要。
其目的是通过对教职工的考核,激励积极向上的教育教学态度,提高教育教学水平,进一步推动学校的内涵发展。
2. 考核内容:年度教职工考核应综合评价教职工的教学能力、教育思想、职业道德、教育科研和教育改革等多个方面。
教学能力考核应包括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效果等;教育思想考核应包括教育观念、教育方法等;职业道德考核应包括教师爱岗敬业、尊重学生等;教育科研考核应包括教师科研成果、创新能力等;教育改革考核应包括教师的改革实践、教学研究等。
3. 考核方式:年度教职工考核应采取多种方式,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教、主管部门评定等。
学生评价可以通过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同行评教可以安排其他老师进行评课,主管部门评定可以由学校领导进行评价。
4. 评价标准:年度教职工考核的评价标准应具体明确,既体现了学校对教职工的期望,又符合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
评价标准应包括教学能力、教育思想、职业道德、教育科研和教育改革等不同方面的要求。
5. 考核流程:年度教职工考核应有明确的流程,包括评估前准备、评估实施、评估结果反馈等环节。
评估前准备包括教职工个人材料的准备和评估标准的公示;评估实施包括问卷调查的收集和评课等;评估结果反馈包括给予教职工评价结果和对评价结果的解释。
6. 考核结果及使用:年度教职工考核的结果应真实、客观、公正。
评价结果可以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分类,例如优秀、良好、一般等。
评价结果可以作为奖励和惩罚的依据,例如获得优秀评价的教师可以获得奖励,而一直评价不理想的教师则需要接受相关的培训和指导。
民办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方案
民办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方案一、考核目的民办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旨在评价教职工在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现,准确反映教职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参考依据,激励教职工改进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考核内容1. 教学工作:包括教学能力、教育教学质量、教学态度等方面的考核。
2.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积极性、工作纪律、工作责任心等方面的考核。
3. 业务能力:包括业务水平、专业知识更新、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考核。
4. 学校贡献:包括对学校工作的贡献、对师生的关心、对学校形象的维护等方面的考核。
三、考核方法1. 考核指标的制定:学校考核委员会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制定适合本校教职工考核的指标体系,明确考核内容和权重。
2. 学生评价:由学生对教职工进行匿名评价,评价内容包括课堂教学、态度和与学生的关系等方面。
3. 上级评价:由学校领导对教职工进行评价,重点关注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
4. 同事评价:由教职工的同事对其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与同事的关系等方面。
5. 自我评价:教职工自行评价自己在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现,客观分析自己的优势和不足。
6. 考核记录:将各类评价结果进行整理,并进行权重计算,得出最终的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与使用1. 考核结果的处理:根据各项评价结果和考核指标的权重计算,得出教职工的综合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
2. 考核结果的公示:将教职工的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个月,期间教职工可以对考核结果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应证据。
3. 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工作考核、奖惩以及晋升等方面的依据,同时也作为学校对教职工的综合评价参考。
五、考核周期与绩效奖励1. 考核周期:学年度考核为一个考核周期,从每年9月开始,经过学期教学工作、寒暑假期间的教育教学准备和培训,到次年的6月底结束。
2. 绩效奖励:根据教职工的考核结果,学校将给予绩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晋升、岗位加薪、荣誉称号等。
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实施细则(4篇)
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实施细则是指针对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
下面是一个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的示例:1. 考核目标与内容:- 考核目标:评估教职工在学年内的工作表现和职业素养。
- 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工作、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师德师风等方面。
2. 考核指标与权重:- 教学工作:包括课堂教学效果、教学方法、教学反馈等,权重占比30%。
- 科研成果:包括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等,权重占比30%。
- 社会服务:包括学术会议组织、学科建设等,权重占比20%。
- 师德师风:包括教学态度、职业操守等,权重占比20%。
3. 考核流程:- 学年初:制定教职工考核计划,明确考核目标和内容。
- 学年进行中:定期组织评审,收集教职工的相关数据和证据。
- 学年末:组织考核评审会,综合评估教职工的工作表现。
- 学年后:反馈考核结果给教职工,并进行必要的奖励或处罚。
4. 考核评分标准:- 每个指标按照一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加权计算得出总分。
-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级。
5. 考核结果的应用:- 优秀和良好的教职工可以享受奖励和晋升的机会。
- 合格的教职工可以继续保持原有的职务和待遇。
- 不合格的教职工将会接受相应的监督和培训,并可能面临降职或解聘等处理。
以上是一个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的简单示例,具体的细则和步骤可以根据学校和部门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实施细则(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根据教育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是对幼儿园教职工履职情况的全面评估,旨在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
第三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工作在教育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公认的原则,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体现教育质量和教学改革的要求。
第五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包括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考核标准和考核结果等方面。
民办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方案
民办学校教职工学年度考核方案一、考核目标1.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生满意度。
2.激发教职工工作积极性,提升整体素质。
3.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提高社会声誉。
二、考核对象1.全体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2.分为教学组、行政组和后勤组,分别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1.教学组(1)教学质量:以学绩、教学满意度、教学成果等为主要指标。
(2)教学研究:以论文发表、课题研究、教学比赛等为主要指标。
(3)师德师风:以教育教学行为、师生关系、家长满意度等为主要指标。
2.行政组(1)工作效率:以完成工作任务、创新措施、团队协作等为主要指标。
(2)管理水平:以制度建设、执行力、服务意识等为主要指标。
(3)廉洁自律:以廉洁自律、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学校利益等为主要指标。
3.后勤组(1)服务质量:以服务质量、满意度、创新措施等为主要指标。
(2)保障能力:以设备维护、安全保卫、环境整治等为主要指标。
(3)团队协作:以协作精神、沟通能力、团队氛围等为主要指标。
四、考核方式1.定量考核:根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2.定性考核:通过民主评议、领导评价、同行评价等方式进行。
3.综合考核:将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五、考核流程1.制定考核方案:由学校考核小组制定具体考核方案,明确考核指标、考核方式、考核流程等。
2.宣传培训: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考核方案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大家了解考核内容、标准和流程。
3.考核实施:按照考核方案,对教职工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
4.考核反馈: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教职工,指导其改进工作。
5.考核结果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评优、晋升、薪酬调整等的重要依据。
六、激励措施1.表彰优秀教职工:对考核结果优秀的教职工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2.建立激励机制:设立教学质量奖、管理创新奖、突出贡献奖等,鼓励教职工在不同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3.提供培训机会:为教职工提供专业培训、外出学习等机会,提升其综合素质。
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为客观公正地评价我院全体教职工学年度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督促全体人员尽职尽责、不断进取,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推动学校的各项工作,现根据学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本着注重实效、简便易行、宜于操作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年度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对学校教职工进行年度考核。
二、考核对象考核对象为本校所有在职教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以下规定执行:1、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2、病、事假累计超过60天的,不参加本年度的考核。
3、不参加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薪级工资的考核年限。
三、考核领导小组1、考核领导小组架构组长:学院院长副组长:教学副院长组员:各系部主任、教务处长、督导主任、人事处长年度考核办公室设在人事处2、考核领导小组职责(1)制定年度考核实施方案;(2)组织、动员、实施学院年度考核工作;(3)审核初定等次意见,撰写并提出最终考核等次意见;(4)受理教师中对考核结果不服的复核申请。
四、年度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当年1月1日-12月31日,按年度每年考核一次。
五、考核内容标准(一)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在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个人思想、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表现;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社会行为准则等。
能,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包括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程度,专业知识;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学习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等;勤,主要考核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包括本职工作的热爱程度、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纪律性;出勤率等;绩,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包括完成工作的情况,办事效率,工作实绩、突出贡献等。
某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某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某中医药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一、前言年度考核是衡量教职工绩效的一个重要标准,它旨在监督和评价教职工的工作表现,为学校管理和教职工发展提供依据。
为了保证年度考核的效果和公正性,某中医药大学制定了一系列考核办法。
二、考核范围该考核办法适用于该校所有行政人员、教师以及其他特约人员。
三、考核标准该校年度考核的考核标准如下:1. 工作量:包括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2. 工作质量:包括教学效果、科研成果、管理效能和服务质量等。
3. 工作态度:包括工作认真、热情、负责、积极参与学校各项活动及作风建设等。
4. 个人能力:包括专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创新能力及管理能力等。
5. 奉献贡献:包括学科建设、师资培养、学术交流、科技服务、社会服务等奉献贡献。
四、考核流程该考核办法的考核流程如下:1. 自评:教职工应按照规定的考核标准自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所在单位。
2. 上级评价:各级领导根据工作成果、总结报告等材料进行评价,形成评定意见。
3. 评委评定:由学校评审委员会按照工作成绩和评价意见,评定年度考核结果。
4. 公示和申诉:学校按照相关程序公示考核结果,受评教职工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诉。
5. 结果评定: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委评定结果和申诉情况,最终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五、考核结果与奖惩1.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2. 优秀和称职的教职工可以获得奖励和提升待遇。
3. 基本称职的教职工应根据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逾期未完成的,将被视为不称职。
4. 不称职的教职工应吸取教训,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并按期完成,同时,学校可根据情况予以纪律处分或取消聘用合同。
六、结论年度考核是一项旨在提高教职工绩效的重要措施。
该校年度考核办法的制定,能够帮助教职工明确工作标准,更好地发挥个人潜力,为进一步提升学校建设贡献力量。
同时,该考核办法能够提高学校管理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障教职工的权益。
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1.考核组织1.1年度考核委员会学校成立年度考核委员会,负责全校年度考核工作。
学校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办,成员由学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及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
成立6-12人的考核小组,负责本单位两个小组的年度考核工作。
1.2年度考核组下设两个小组:1.2.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小组1.2.2行政工作人员考核组2.优秀名额分配2.1在编在职人员分为专业技术人员(A人)和行政后勤人员(B人),优秀人员各占20%,即专业技术人员A×20%名、行政后勤人员B×20%名;集体工、校聘教师及劳务派遣C名中评出优秀C×20%名。
3.全体教职工年度考核为定性考核3.1全体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分为四档: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3.2定性考核由考核组20名成员无记名填写考核表交办公室进行统计。
填写考核表时按照三类进行定性考核,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优秀不超过12名,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数控制在3名之内;行政后勤人员优秀不超过4名,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数控制在1名之内;集体工、校聘教师及劳务派遣人员优秀不超过5名,基本合格和不合格数控制在1名之内,否则该表无效,不予统计。
3.3根据统计结果排出定性考核顺序。
4.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为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4.1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定量评分(包含校聘教师)由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成员无记名定量考核,填写考核评分表,然后交办公室统计。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中86分以上的初、中、高级都不能少于1名,否则无效。
4.2办公室将统计结果分组排出考核顺序。
5.考核等次的确定5.1考核组将根据以上考核结果及优秀比例、分布来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考核等次。
5.1.1优秀的确定优秀共计X名(市局奖励考核培训科审定名额为准),按照优秀比例分配如下,专业技术人员A×20%名(班主任不少于2名),行政后勤人员B×20%名,集体工、校聘教师及劳务派遣人员C×2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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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
为加强岗位聘后管理,健全教职工考核工作机制,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次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本着实事求是、严格认真的态度,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全院所有在职在岗教职工。
分为:教学岗位人员、管理岗位人员、工勤岗位人员。
1.教学岗位人员:各系部教师、实训教师。
2.管理岗位(含工勤)人员:
(1)行政管理人员(含党办、院办、综合档案室、纪委、审计处、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校产管理处、新校区建设办、科技产业处、工会);
(2)教学管理人员(含教务处、、督导室、高教所、系部秘书、成教院、体育部仓库);
(3)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含学工处、招生就业处、团委、各系部专职辅导员);
(4)图书、医务所、信息网络中心管理人员。
3.后勤服务总公司自行制定其考核办法并将考核办法及考核结果报学院人事处。
三、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考核委员会,组织、指导、监督年度考核工作。
主任由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办(院办)、组织部、人事处、纪委办(监察审计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中层干部及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由组织部负责,其他人员考核由人事处牵头负责。
2、成立各类人员考核小组:
(1)教学人员岗位
教学岗位人员的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由各系、部党政联席会负责人负责。
(2)管理人员岗位
成立行政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图书管理人员四个考核小组,组长分别由院办主任、教务处处长、学工处处长、图书馆馆长担任;成员3—5人由组长协同人事处商定,从服务对象的部门负责人中抽选,负责组织实施被考核者的年度考核工作。
四、考核内容
1、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2、考核等级的确定
年度综合考核等第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本部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一)。
凡全年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的教职工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1)教学岗位人员
根据政治思想表现(如:参加学院、系部组织的各项学习与活动、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精神、集体观念、敬业精神等)和“教学质量及教师业绩”考核结果,确定其年度综合考核等第。
教学岗位人员必须在“教学质量及教师业绩”考核为优秀,且综合测评在本考核小组前30%,方可推荐为年度“优秀”。
(2)管理人员
根据某某院院发(2005)85号《管理人员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某某院发[2006]21号《管理人员月考核实施办法》、某某院党发(2008)14号《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确定管理岗位人员年度综合考核等第。
凡因工作中出现差错、服务态度差等,被群众举报并查证属实的,或未履行工作职责,或服务对象测评满意率低于85%的,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无正当理由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在15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基本称职、不称职票总计达到40%以上(其中不称职票不超过30%)的,只能定为基本称职。
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达30%以上的,应定为不称职。
五、考核程序和方法
1、考核小组动员部署,学习与领会考核文件精神;
2、个人小结、填写《年度考核表》、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参加考核的各类人员既要兼顾德、能、勤、绩等方面的书面总结和述职,更要围绕本人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撰写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应客观公正,简明扼要,“工作业绩”应逐项列出,并实事求是地查摆自己存在的不足。
中层干部除以上要求外,增加执行中央、省、市和学院关于党风廉正建设、反腐败工作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一系列规定、制度的述职内容。
3、民主测评
考核小组召开群众测评会,除考核小组全体人员参加评分外,还须聘请相关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服务对象)参与评分,聘请人数为15人左右。
中层干部的测评工作由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4、考核小组可根据各部门制定的各类人员岗位职责量化考核指标,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随机性的抽查各类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下进行测评打分。
5、考核综合测评成绩的组成
(1)教学人员的年度综合考核评分由政治思想表现(10%)、教学质量及教师业绩考核成绩(90%)组成。
(2)管理人员的年度综合考核评分由群众(含服务对象)测评分30%、考核小组测评分30%、部门负责人测评分40%组成。
(3)中层干部的年终考核评分,由组织部制定标准。
6、各考核小组组长填写《某某学院年度考核等级审批表》(附见三),同时,将所属考核小组人员的《年度考核表》等报人事处签收。
7、学院考核委员会根据平时考核和综合测评成绩,对全院人员的考核等级进行评定,审批各考核小组的考核等级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8、学院将年度考核审定结果公示并通报各部门。
同时,接受当事人的咨询。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是聘用、解聘、晋级、增资、奖惩的主要依据。
1、凡年终综合考核优秀者,校内基础岗位津贴再原对应档次基础上再上浮半档。
2、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晋升职务及薪级工资。
3、对于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管理人员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及薪级工资;对于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专业技术人员延迟一年申报、晋升高一级技术等级考核和技术职务考评。
4、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1)当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执
行,同时,扣发其岗位津贴,并予以批评教育。
(2)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根据不同情况,可予以降职、低聘、解聘或调整工作;连续两年以上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又不服从组织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年度考核仍不称职的,予以辞退。
5、考核结果的使用要与评选先进活动、开展奖励表彰工作紧密结合。
七、有关问题的说明
1、同系列人员中连续两年考核排名在后两名的,有关领导找其本人谈话,根据不同情况,岗位予以调整,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按待岗处理。
2、学院公派进修学习(挂职锻炼人员)半年以上、一年以内的人员,仍由原所在部门进行考核,其学习进修情况必要时由学习、进修单位提供。
3、见习期内的人员,参加年终考核,其考核等第确定为“不定等次”,考核意见仅作为转正、定级的依据。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1)当年病(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人员;
(2)因年病(工伤除外)事假累计未超过半年但目前不在岗的人员,待起上班后再予以考核并确定等级;
(3)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离职学习超过半年的人员;
(4)停薪留职(超过半年的)人员。
5、学院在岗正式职工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度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其所在的考核小组可以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