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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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稿)》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稿)》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修订草案2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着力简化并规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登记、公示和评价管理,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依据《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关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管理办法》(粤经信创新〔2011〕803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根据市场竞争需要自行设立的技术研发与创新机构,主要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开展产业技术研发、创造运用知识产权、建立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推进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

第三条为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市有关部门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在行业或区域内具有较好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公示。

第四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指导,并牵头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登记、公示和评价的具体组织和管理工作。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企业的登记申请、材料初审及评价管理等相关工作。

市、区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做好配合工作。

第二章登记公示第五条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实行企业自愿申请。

凡自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企业,可自愿向注册所在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出申请,经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初核后,每年分两批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相关部门对企业填报的登记信息作符合性审查及涉税违规核查后,向社会公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名单。

第六条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设立1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包括制造业、信息服务业、物流业、商贸流通业。

(二)企业已建成企业技术中心(或专门的创新管理研发机构),并正常运作1年以上。

企业技术中心评估报告

企业技术中心评估报告

企业技术中心评估报告1.引言1.1 概述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在科研与创新领域中的重要机构,它是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支撑和推动力量,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

本报告旨在对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评估,以了解其在科技创新、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方面的实际情况,为企业未来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在这篇报告中,将对企业技术中心的定义、重要性和评估意义进行深入分析,并就评估结果提出建议与展望,以期为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和提升做出贡献。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是对本篇长文的整体架构和内容安排进行介绍。

内容可以包括本文的篇幅安排、每个部分的主题和要点,以及提前展示本文的逻辑框架和主要内容。

同时还可以介绍各个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和衔接,为读者提供一个整体的阅读导向。

望": {},"3.3 结论": {}}}}请编写文章1.2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1.3 目的本报告的目的是对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评估分析,以全面了解技术中心的功能、作用和价值,并提出评估结果和建议。

通过评估报告,可以为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促进技术创新和企业竞争力的提升。

同时,也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利用技术资源,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加强技术中心的战略地位,实现科技与经济的良性循环发展。

2.正文2.1 企业技术中心的定义企业技术中心是指企业为了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而建立的具有一定规模和专业化程度、拥有自主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的组织。

它是企业内部的科研开发机构,负责进行前瞻性技术研究、新产品研发、关键技术攻关等工作,为企业提供持续的技术支持和创新动力。

企业技术中心通常由一支高素质的科研团队组成,拥有现代化的研发设施和设备,并与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形成合作关系,是企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和支撑。

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对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强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2.2 企业技术中心的重要性企业技术中心作为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府〔2009〕5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制订和实施长期发展战略、整合内外资源、统筹管理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从事重大技术研究开发、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综合机构,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

第三条 广州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结合企业具体情况自愿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市经贸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予以认定,并给予一定的支持。

第二章 认 定 第四条 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每年组织一次。

第五条 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广州市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二)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当年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

2.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

3.走私及其他严重违反进出口监管规定的行为。

(七)企业上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500万元;按行业系数折算后,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4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模板】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模板】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1 -- 1 -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1.报告年度:指评价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指明,均为报告年度。

(T-1)年指报告年度的上一年。

2.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确认的销售商品、- 1 -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的收入。

根据会计“主营业务收入”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报。

若会计报告和会计报表中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收入”代替填报。

3.企业利润总额:指报告年度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4.新产品销售收入:对于制造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销售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新产品既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对于建筑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等实现的营业收入。

对于服务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通过提供在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传递系统、服务技术手段等方面全新的、或者作出明显改进的服务实现的营业收入。

5.新产品销售利润:指报告年度内企业通过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营业)利润。

6.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指企业出口自己生产的自有品牌的产品和向国外出口技术所收入的外汇。

- 1 -7.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额:指报告年度内企业研发活动的经费支出合计,包括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当年形成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支出和委托外单位开展研发的经费支出。

8.企业内部的日常研发经费支出:指企业在报告年度用于内部开展R&D活动的实际支出。

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三:
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一、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二、行业系数
有关说明:
1、由于不同行业在技术创新投入与产出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时,对不同行业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企业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新产品利润占企业产品利润总额的比重等三个指标引入行业系数加以调节。

2、行业系数只作为评估机构评价时使用,企业填报时
无需考虑行业系数,按实际数据填报。

评价时,根据企业填报的实际数据得出上述指标的比重,再乘以行业系数,得出上述指标的评价值。

3、行业系数表中的其他行业指农业、服务业及电力、电信、交通、建筑、烟草等行业,具体行业系数将根据不同行业门类和实际情况,在每年开展认定和评价工作前确定。

三、限定性指标的最低标准
1.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600万元。

2.按行业系数折算后,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
3.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50人。

4.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四、指标体系的完善
省经贸委将会同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海关总署广东总署根据各行业技术创新的实际和政府的政策导向对评价指标、行业系数等进行必要的调整。

广东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广东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广东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广东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是用来评价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发展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的一套评价指标。

该指标体系的建立旨在促进企业技术中心的持续发展和创新,推动广东省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下面将就广东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展开详细介绍。

一、目标导向(一)发展水平评价指标1.研发经费投入比例: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反映企业对技术创新的重视程度。

2.人员结构比例:技术研发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比例,反映企业在技术人员和管理层的合理配置。

3.项目数量:企业参与的科研项目数量,反映企业的科研活动规模和科研产出能力。

(二)创新能力评价指标1.专利申请和授权数量:企业申请和授权的专利数量,反映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

2.新产品研发比例:企业研发的新产品占企业总产品数量的比例,反映企业的产品创新能力。

3.技术引进与创新比例:企业采取引进技术和自主创新的比例,反映企业的技术创新意识和能力。

二、能力提升(一)研发管理能力评价指标1.知识管理能力:企业知识产权和技术文档的收集、整理和管理能力,反映企业的知识管理水平。

2.研发项目管理能力:企业对研发项目的计划、组织、执行和控制能力,反映企业的项目管理水平。

3.创新文化建设能力:企业创新文化的塑造和建设能力,反映企业创新文化的浸润程度。

(二)人才培养能力评价指标1.人才培养计划:企业建立的人才培养计划和培训项目,反映企业对技术人才的培养重视程度。

2.学术交流和合作: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学术交流和合作,反映企业在人才培养上的合作能力。

3.技术创新团队建设:企业建立的技术创新团队和培育的核心技术骨干,反映企业在人才引进和培养上的能力。

三、绩效评估(一)经济效益评价指标1.研发费用收入比:企业实现的技术创新产出和研发经费的关系,反映企业技术创新的经济效益。

2.技术成果转化率:企业研发成果的转化率,包括产业化和销售情况,反映企业创新成果的实际应用情况。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报告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报告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报告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如今的企业行业与技术水平之间的紧密联系已经无法被忽略。

其中,企业技术中心作为一个重要的技术研发机构,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因此,对于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步骤阐述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报告。

第一步:技术中心基本情况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价报告需要首先进行技术中心基本情况的介绍,其中包含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人员数量、经费投入、研发产出等一系列指标的详细介绍。

此外,还需要对技术中心的运营模式、工作方式等进行阐述,以便全面了解技术中心的发展现状。

第二步:技术中心的发展概况在此基础上,需要进一步介绍技术中心的发展概况,如技术中心的发展历程、现有的技术创新成果、技术中心所负责的主要研发项目等。

这些信息可以进一步了解技术中心的技术实力与技术创新能力,以及为企业的发展作出的贡献。

第三步:技术中心绩效评估基本情况与发展概况介绍完毕之后,需要对技术中心的绩效评估进行量化分析。

这里对技术中心的成果、贡献、影响力以及生产效益等进行详细测量,并把各项指标纳入到总体评价指标中,便于实际分析总体绩效的好坏。

此外,还可以按照不同的目标,分别进行技术创新、人才培养、技术转移等方面的单项测量,有利于得出更加准确的评价结果。

第四步:评价报告结论与建议最后,需要根据技术中心的实际情况,结合前面的评估结果,提出评价报告的结论和建议。

结论部分需要总结技术中心的主要特点及其实力水平等,而建议部分则可以针对技术中心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促进技术中心的进一步健康发展。

在撰写评价报告的过程中,还需要注重报告的语言清晰、生动、易懂,同时要注意报告的客观性,不得私自增加不实信息。

综上所述,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报告需要注意以上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份优秀的评价报告不仅需要有客观真实的评估结果,还需要从实际发展出发,提出具体实用的建议,并尽力保持文稿的清晰易懂,达到最大的阅读效果。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评估技术中心的绩效优劣,并为其未来发展提供有用的参考价值。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31
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讲步奖项目数

万美元
13
企业职工总数

14
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万元
15
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

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

16
技术中心职工人数

17
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
万元
18
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万元
19
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

20
技术中心博士人数

21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人月
22
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开发设计机构数
万元
6
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
其中: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
万元
7
(T一1)年企
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
万元
8
企业全部科枝项目数

其中: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数

其中:对外合作项目数

9
新产品销售收入
万元
10
新产品销售利润
万元
l l
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万元
12
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所属行业
主营业务
企业负责人
联系电话
技术中心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电子邮件
企业网址
报告年度
序号
定量数据名称
单位
数据值
1
企业营业收入总额
万元

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管理办法《讨论稿)

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管理办法《讨论稿)

14 技术中心职工人数
15 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
16 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
17
技术中心高级职称人数 技术中心中级职称人数
18
技术中心专家人数 技术中心博士人数(含在站博士后)
19 来技术中心从事研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
20
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开发设计机构数 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开发机构数
21 通过本省、国家以及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与检测机构数
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年度工作总结》(见附件三)及有关证明材料,按属地原则于 2010 年 3 月 20 日前报当地州、 市经委(工信委),州、市经委(工信委)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中央驻滇企业、省属企业(集 团)可直接报送我委,同时抄送当地州、市经委(工信委)。
(二)为了解省级技术中心所在企业“十二五”技术创新工作总体考虑,并将有关技术创新重点领域列入 《云南省“十二五”企业技术创新规划》,请省级技术中心所在企业简要提供本企业“十二五”技术创新战略与规 划制定情况及主要内容。
3、企业利润总额: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消耗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 亏总额(亏损以-号表示)。包括企业的营业利润补贴收入,各种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4、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指工业企业销售产成品、试制半成品的收入和提供工业性劳务收入总额。 5、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指企业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税金后的余额。 6、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指企业实际支出的全部科技活动费用,包括列入技术开发的经费支出以及技 措技改等资金实际用于科技活动的支出。不包括生产性支出和归还贷款支出。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分为内部支 出和外部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指企业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外协加工费。不包括委托研 制或合作研制而支付外单位的经费。科技经费内部支出按用途分为科技活动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赎买自制设 备支出、其他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外部支出:指报告年度内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给其他单 位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7、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指在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 展三类项目以及这三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费用的支出。 8、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指企业立项并开展研发(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当年)仍继续进行研发(制) 的科技项目数,包括当年完成、年内仍在进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 目。从开发项目的性质看,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开发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新服务开发项目数 与基础研究项目数之和。 9、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数:指研究开发周期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技术开发项目数。 10、对外合作项目数:指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业联合开展的科技项目数。 11、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期本企业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是产品销售收入的组 成部分,计算口径与产品销售收入一致。新产品既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 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新产品: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 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新产品包括全新型新产品和重大改进型 新产品二大类。 全新型新产品:指与以前制造的产品相比,其用途或者技术设计和材料三者都有显著变化的产品。这些创 新可以涉及到全新的技术,也可以基于组合现有技术新的应用,或者源于新的知识的应用。 重大改进型新产品:指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产品性能得到显著提高或者重大改进的产品。若产品的改变 仅仅是在美学上(外观、颜色、图案设计、包装等)的改变及技术上的较小的变化,属于产品差异,不作为新产 品统计。 12、新产品销售利润:指企业销售新产品所实现的利润。 1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 指年末整个企业用于科研、技术开发的仪器、科研设备、中间试验设备 的原值(帐面原值)。 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包括技术开发仪器、技术开发设备、技术开发检测设备、中间试验设备等。 14、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指企业出口自己生产的自有品牌的产品和向国外出口技术所收入 的外汇。 15、企业职工总额:指企业在册职工人数。 16、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企业在册全部职工一年的货币收入的总额。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奖 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货币收入的总和。 17、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指工业企业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以及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 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累计从事科技活动的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 10%(不含)以下的人员不统计。 (1)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的人员包括:工业企业所属的技术中心及中试车间(基地)等机构中从 事科技活动的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及其它辅助人员;虽不在上述机构工作,但编入科技活动项目

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分析

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分析
准,获得的质量奖励、名牌产品、驰(著)名商标、品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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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发展情况
1.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中的地位及功能,目前企业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 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情况:
1 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基本情况
2
技术中心组织建设: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与研发经费的保障、内部组织
4 其他有特色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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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技术中心对企业发展的促进情况
1
企业技术中心组织制订和实施企业长期发展戓略、整合内外资源、统筹管理 技术创新活劢的情况。
企业技术中心所组织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始性创新、集成创
2
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戒产业技术联盟等。
第二 部分
第三 部分
需提供的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见附件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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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
第一部分: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工作 总结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发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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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技术中心对企业发展的促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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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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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第二部分: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1
分类
分为制造业、信息服务业、物流业、流通业和建筑业 5类
2
选择
请各企业技术中心根据企业所属行业选择填报相应的 评价表
3
指标解释和 填写前请讣真阅读评价表后相关指标解释
填报说明
4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分析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分析

附件2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注:当年指统计年度,T-1年指统计年度之前一年二、评价表的附件及证明材料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B107-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B107-2)。

未列入国家统计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两个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

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B107-1、B107-2)表合并填报。

2、企业(集团)近两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其他必要证明材料(附表(1-14)+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表1:企业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附表2:企业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附表3:企业对外合作项目附表4: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博士信息表注:“专家类型”是指“国家、省、部、广州市或其他副省级城市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国家、省、部、广州市或其他副省级城市政府专项津贴的专家”,“博士”以及其他(请说明类型)。

附表5:技术中心外部专家信息表附表6: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的研发开发机构信息注:“机构性质”指独资、合资、股份合作、项目合作、项目委托、经费赞助、其他附表7:技术中心在国内建立的研究开发机构信息注:“机构性质”指独资、合资、股份合作、项目合作、项目委托、经费赞助、其他附表8:通过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实验室注:需提供认定证书复印件。

附表9:企业拥有全部有效发明专利列表注:1.不包括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2.需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

附表10:当年受理和获得授权的专利信息列表注:1.包括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专利;2.当年指报告年度;3.需提供受理证书或授权证书复印件。

附表11:三年内主持和参加制定标准信息注:1.标准类型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2.需提证明资料复印件。

附表12:拥有的国家和省驰(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称号信息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附表13:获得的科技奖励信息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附表14: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信息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我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我市企业创新建设中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规范和加强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评价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制订和实施长期发展战略、整合内外资源、统筹管理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从事重大技术研究开发、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综合机构,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

第三条加强和推进我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是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战略需要。

为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在行业或区域内具有较好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由市工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广州海关、黄埔海关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以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第二章认定第四条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每年组织一次。

第五条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企业在广州市区域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已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并正常运作一年以上。

(二)有较强的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行业内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

(三)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运作管理规范。

(四)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五)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以及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行业内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两年内(指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当年截止日期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发票、逃避追缴欠税、抗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

广州技术评估意见书

广州技术评估意见书

广州技术评估意见书尊敬的评估委员会:感谢您给予我们广州技术评估的机会。

在本次评估中,我们对广州市的技术发展现状进行了全面的研究和分析,并根据我们的调查结果,提出了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现状分析广州作为中国南方的经济中心城市,技术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据我们的调查显示,广州的科技创新水平在全国范围内居于领先地位。

广州拥有众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技术人才辈出。

然而,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

首先,广州在技术领域的投入还不够,需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其次,技术创新的转化和应用还存在一定的困难,需要加强与产业的对接。

最后,广州的技术发展仍然存在一定的区域差异,需要更加均衡的发展。

二、意见与建议1.加大技术创新投入。

广州市政府应该加大对技术创新的资金支持力度,提高技术研发投入占GDP的比例,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

2.加强技术转化与应用。

广州市政府应该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向实际应用转化。

同时,加强与产业的对接,推动技术在产业中的广泛应用。

3.优化技术创新环境。

广州市政府应该进一步改善技术创新环境,提供更加便利的政策支持和服务,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型企业落户广州。

4.加强技术人才培养。

广州市政府应该加大对技术人才培养的投入,提高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科研水平,培养更多的高端技术人才。

5.促进技术与产业融合发展。

广州市政府应该加强技术与产业的融合发展,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推动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的良性循环。

三、总结广州的技术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通过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强技术转化与应用、优化技术创新环境、加强技术人才培养和促进技术与产业融合发展等措施,广州的技术发展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前景。

我们希望广州市政府能够认真对待我们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改进。

相信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广州的技术发展将进一步提升,为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

广州技术评估意见书

广州技术评估意见书

广州技术评估意见书尊敬的XXX领导:经过对广州技术发展现状进行全面评估,我们团队就该地区技术发展所面临的挑战和机遇提出如下意见:一、背景介绍广州作为中国南方的经济中心城市,拥有丰富的科技资源和创新基础。

近年来,广州市政府大力推动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积极引进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促进科技与经济的融合发展。

然而,在技术评估过程中我们发现,广州在某些领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二、问题分析1.科研力量不足:广州虽然有众多高校和科研机构,但科研力量整体上还不够强大。

尤其是在一些前沿领域,缺乏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

2.人才流失严重:广州市场竞争激烈,人才流失问题严重。

许多优秀的科技人才选择去其他地区或国外发展,导致广州在技术人才方面的储备相对不足。

3.研发投入不足:广州的企业对研发的投入相对较低,很多企业更注重市场营销和生产效率,而忽视了创新和技术的发展。

三、建议措施1.加强科研机构建设:鼓励科研机构与高校合作,提升科研力量。

同时,要加大对科技创新项目的资金支持,吸引更多的科研人员参与到技术创新中来。

2.人才引进与培养:加大对高层次科技人才的引进力度,提供良好的研究条件和待遇。

同时,加强与高校的合作,培养更多的优秀科技人才,为广州的技术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3.加大研发投入:政府和企业要共同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鼓励企业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并给予一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提高企业的创新积极性。

4.加强产学研合作:广州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应加强合作,建立产学研一体化的创新平台。

通过合作,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推动技术的快速应用和产业的升级。

5.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技术创新成果的保护力度。

提高企业和个人对知识产权的意识,鼓励创新并保护创新成果的合法权益。

四、总结广州作为中国南方的科技中心城市,具有较好的技术发展基础。

然而,面对当前的挑战和机遇,广州需要加大对科研力量、人才培养和研发投入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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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注:当年指统计年度,T-1年指统计年度之前一年二、评价表的附件及证明材料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B107-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B107-2)。

未列入国家统计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两个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

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B107-1、B107-2)表合并填报。

2、企业(集团)近两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其他必要证明材料(附表(1-14)+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表1:企业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附表2:企业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附表3:企业对外合作项目附表4: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博士信息表注:“专家类型”是指“国家、省、部、广州市或其他副省级城市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国家、省、部、广州市或其他副省级城市政府专项津贴的专家”,“博士”以及其他(请说明类型)。

附表5:技术中心外部专家信息表附表6: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的研发开发机构信息注:“机构性质”指独资、合资、股份合作、项目合作、项目委托、经费赞助、其他附表7:技术中心在国内建立的研究开发机构信息注:“机构性质”指独资、合资、股份合作、项目合作、项目委托、经费赞助、其他附表8:通过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实验室注:需提供认定证书复印件。

附表9:企业拥有全部有效发明专利列表注:1.不包括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2.需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

附表10:当年受理和获得授权的专利信息列表注:1.包括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专利;2.当年指报告年度;3.需提供受理证书或授权证书复印件。

附表11:三年内主持和参加制定标准信息注:1.标准类型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2.需提证明资料复印件。

附表12:拥有的国家和省驰(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称号信息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附表13:获得的科技奖励信息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附表14: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信息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三、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1、报告年度:指评价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1月1日到12月31日。

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指明,均为报告年度。

(T-1)年指报告年度的前一年。

2、企业营业收入总额:指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总部和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企业(按实际控投权)等应该列入会计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企业的营业收入(销售收入),经按合并报表原则处理后的合并营业收入。

包括工业性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与旅游酒店服务等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

3、企业利润总额: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消耗后的盈余。

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亏损以“-”号表示)。

包括企业的营业利润补贴收入,各种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4、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指企业销售产成品、试制半成品的收入和提供工业性劳务收入总额。

5、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指企业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税金后的余额。

6、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指企业实际支出的全部科技活动费用,包括列入技术开发的经费支出以及技创技改等资金实际用于科技活动的支出。

不包括生产性支出和归还贷款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分为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指企业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外协加工费。

不包括委托研制或合作研制而支付外单位的经费。

科技经费内部支出按用途分为科技活动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购买和自制设备支出、其他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外部支出: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给其他单位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7、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指在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项目以及这三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费用的支出。

8、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指企业立项并开展研发(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当年)仍继续进行研发(制)的科技项目,包括当年完成、年内仍在进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

从开发项目的性质看,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开发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新服务开发项目数与基础研究项目数之和。

9、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数:指研究开发周期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技术开发项目数。

10、对外合作项目数:指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业联合开展的科技项目数。

11、新产品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期本企业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

新产品销售收入是产品销售收入的组成部分,计算口径与产品销售收入一致。

新产品即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新产品: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

新产品包括全新型新产品和重大改进型新产品二大类。

全新型新产品:指与以前制造的产品相比,其用途或者技术设计和材料三者都有显著变化的产品。

这些创新可以涉及到全新的技术,也可以基于组合现有技术新的应用,或者源于新的知识的应用。

重大改进型新产品:指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产品性能得到显著提高或者重大改进的产品。

若产品的改变仅仅是在美学上(外观、颜色、图案设计、包装等)的改变及技术上的较小的变化,属于产品差异,不作为新产品统计。

12、新产品销售利润:指企业销售新产品所实现的利润。

1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指年末整个企业用于科研、技术开发的仪器、科研设备、中间试验设备的原值(帐面原值)。

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包括技术开发仪器、技术开发设备、技术开发检测设备、中间试验设备等。

14、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指企业出口自己生产的自有品牌的产品和向国外出口技术所收入的外汇。

15、企业职工总数:指企业在册职工人数。

16、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企业在册全部职工一年的货币收入的总额。

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货币收入的总和。

17、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指企业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以及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

累计从事科技活动的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10%(不含)以下的人员不统计。

(1)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的人员包括:企业所属的技术中心及中试车间(基地)等机构中从事科技活动的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及其它辅助人员;虽不在上述机构工作,但编入科技活动项目组(攻关小组)的人员。

(2)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企业主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企业科技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处、部、科等)的工作人员,直接为科技活动提供资料文献、材料供应、设备维护等服务的人员。

不包括保卫、医疗保健、司机、食堂人员、茶炉工、水暖工、清洁工等间接服务人员。

18、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指企业科技活动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活动的人员。

包括直接参加上述三类项目活动的人员及这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人员。

19、技术中心职工人数:在技术中心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从业人员年平均数。

包括技术中心科研开发人员、直接管理人员和直接为其服务的人员等。

20、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指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在国内、海外地区接受继续教育和专项培训的费用总支出。

21、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技术中心在册全体工作人员的年货币总收入,包括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收入的总和。

22、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等政府部门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者享受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专项津贴的专家的人员数。

23、技术中心博士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数。

在站的博士后可以作为博士进行统计。

24、来技术中心从事开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指来技术中心从事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具有较高科技开发能力的海内外专家累计人月。

最小统计单位为:0.5人月。

25、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开发设计机构数:指技术中心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设立以科研开发、设计为目的的开发机构数量。

26、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开发机构数:指技术中心与高校、研究院所、其他企业联合设立的以科研开发设计为目的的组织机构数量。

27、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部门和国际组织认定认证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检测中心的数量。

28、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指企业完成(结题)的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之和。

29、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和版权登记数:指企业作为专利权人拥有专利权属、经国内外专利机构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全部发明专利件数。

30、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指企业报告年度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

31、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指企业报告年度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

32、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二年主持或参与制定,目前仍有效执行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数量。

33、企业获中国驰名商标数、省著名商标数:指企业拥有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数(含国际驰名商标数)和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定的广州市著名商标数。

34、企业获中国名牌产品数、省名牌产品数:指企业拥有的中国名牌产品数和广州市名牌产品数。

35、获国家和省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指企业获得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的项目总数。

36、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指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所消耗的吨标准煤(“1度电=0.4kg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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