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废弃油脂管理规定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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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条例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条例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食品经营等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理、利用等活动。

第三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提高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利用水平。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加强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二章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与运输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存放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第六条单位应当使用密闭容器收集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容器应当标明废弃物种类,防止污染环境。

第七条单位应当定期将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排放、出售或者赠送给他人。

第八条单位运输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应当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污染环境。

第三章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与利用第九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的规定,采取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方式。

第十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遵守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处理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

第十一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处理记录,详细记录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来源、种类、数量、处理过程、利用去向等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二条国家鼓励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资源化利用,支持发展循环经济。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可以用于生产生物柴油、有机肥、饲料等产品。

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

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

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油脂,是指餐饮服务业在加工、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植物油脂和动物油脂。

第三条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应当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定点回收、规范处理。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

第五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二章餐厨废弃油脂的收集与运输第七条餐饮服务业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按照环保、卫生的要求,配备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餐饮服务业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应当实行分类收集,标识清楚,定期交运。

第九条禁止将餐厨废弃油脂与其他废弃物混合收集、运输。

第十条餐厨废弃油脂的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收集、运输条件,并遵守下列规定:(一)拥有与收集、运输任务相适应的收集、运输工具;(二)定期对收集、运输工具进行清洁、消毒;(三)建立健全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记录制度。

第十一条餐厨废弃油脂的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将收集、运输的餐厨废弃油脂交由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第三章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第十二条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二)有与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设施;(三)有相应的处理技术和设备;(四)有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五)有合法的废弃物处理资格。

第十三条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当对餐厨废弃油脂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倾倒、焚烧。

第十四条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处理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处理的时间、地点、种类、数量、去向等。

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管理规定

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管理规定

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本市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的产生、收运、处置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所称餐厨废弃食用油脂,是指在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现制现售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食用动植物油脂和含食用动植物油脂的废水。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餐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餐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市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主体责任)本市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现制现售等活动,产生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的经营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产生单位)以及从事餐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和处置活动的单位是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收集与运输)产生单位应当及时收集并使用专门标有“废弃食用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盛放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排放含油脂废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使用标有“废弃食用油脂”字样的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设施。

产生单位应当按月统计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的种类、数量和去向以及防止污染的设施、类型,并保存相关记录不少于一年。

第七条(处置要求)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要求:(一)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置能力,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二)处置单位应当将餐厨废弃食用油脂运输至规定的处置场所,并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三)处置单位应当对餐厨废弃食用油脂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回收、加工或者销售;(四)处置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的种类、数量、处置时间、处置方式等情况,并保存不少于两年。

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范文

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范文

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范文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保护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餐饮业的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餐厨废弃油脂的分类和判断标准第三条餐厨废弃油脂分为可复用、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三类。

第四条可复用的餐厨废弃油脂指的是可以再次使用的油脂,如食用油等。

第五条可回收的餐厨废弃油脂指的是可以通过加工再利用的油脂,如生物柴油等。

第六条不可回收的餐厨废弃油脂指的是无法再次利用的油脂,如废弃的动植物油脂等。

第七条判断餐厨废弃油脂的分类标准包括:外观、气味、静置时间、化学指标等。

第三章餐厨废弃油脂的回收和处理要求第八条餐厨废弃油脂的回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餐厨废弃油脂应当集中回收,不得随意倒排。

(二)餐厨废弃油脂的回收过程应当采取封闭式操作,减少油脂对环境的污染。

(三)餐厨废弃油脂的回收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确保回收过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四)餐厨废弃油脂的回收单位应当做好记录和报备,确保回收情况的真实和透明。

第九条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可复用的油脂应当进行高温消毒处理,确保无菌无害。

(二)可回收的油脂应当通过加工再利用,转化为其他能源或制品。

(三)不可回收的油脂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不造成环境和健康的威胁。

(四)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过程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违反环保和卫生要求。

第四章餐厨废弃油脂管理的责任和监督第十条餐厨废弃油脂管理的责任主体为涉及餐饮业的单位及个人。

第十一条餐厨废弃油脂的产生责任人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和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对餐厨废弃油脂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环保部门应当对餐厨废弃油脂的回收和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的,由食品安全和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检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造成环境和健康损害的,由环保部门依法进行检查和处理。

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处置管理规程

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处置管理规程

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处置管理规程
0 基本信息
1 目的
为指导和规范餐饮的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处置管理规范作业,以确保服务满足其质量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处置的流程、内容和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物管中心(处),用于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处置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4 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分类处理
4.1 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分类标准
各地关于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分类有多种分类原则,各区域应按当地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执行。

4.2 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及质量要求
5。

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范本

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范本

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范本前言为了加强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废弃食用油脂的定义及分类定义废弃食用油脂是指在餐饮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的食用油脂,包括废弃的食用油、油脂污水、油脂废物等。

分类废弃食用油脂分为以下两类:1. 可以直接回收利用的废弃食用油脂;2. 不能再回收利用的废弃食用油脂。

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要求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与储存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制度,明确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的责任人。

2. 废弃食用油脂应当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并在容器上贴上明显标识,区分可直接回收利用的废弃食用油脂和不能再回收利用的废弃食用油脂。

3. 废弃食用油脂的储存应当在专用储存设施中进行,设施应当具备防水、防油、防蝇、防鼠等功能,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1. 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应当采用专用运输工具,运输工具应当具备防水、防油、防蝇、防鼠等功能,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2. 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泄漏、溢出,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将不能再回收利用的废弃食用油脂交予有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废弃食用油脂的记录与监管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记录制度,记录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情况,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2.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的监管,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违规行为的处理违反本制度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堂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

食堂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

食堂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加强食堂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原则食堂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分类管理,规范操作;(三)环保节能,综合利用;(四)政府监管,社会参与。

第三条管理职责(一)食堂经营者是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制度的落实。

(二)食堂经营者应设立专门的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岗位,配备专人负责管理。

(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食堂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管理要求(一)收集与存放1.食堂应采用密闭容器收集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并在容器上标明“餐厨垃圾”或“废弃油脂”字样,以便于区分和回收。

2.餐厨垃圾应与其他垃圾分开收集,不得混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

3.废弃食用油脂应单独收集,不得与其他废弃物混合。

(二)处理与利用1.食堂应将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理,确保废弃物得到安全、环保的处置。

2.食堂可与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单位签订回收协议,将废弃油脂回收用于生物柴油、有机肥等资源的开发利用。

3.食堂应定期对处理过的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进行台账记录,包括处理时间、处理单位、处理量等信息,以备查核。

(三)监管与培训1.食堂经营者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2.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食堂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违规处理(一)食堂未按规定收集、存放、处理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食堂将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交由非专业单位处理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条例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条例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食堂等生产、销售、科研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废弃的食品、食品加工废料、食品洗涤废料和食品废弃包装物等。

废弃食用油脂,是指食用油脂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废弃的食用油脂和油脂污染的废弃物。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理、利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规范运输、集中处理、资源利用。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制定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监督管理措施,并纳入本级政府目标责任制。

第六条市、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理、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公安、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处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资源化利用水平。

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生产者、食品销售者、单位食堂等产生单位采用环保、节能、高效、安全的设备和技术,减少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产生。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秩序的义务,有权对违反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二章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和运输第九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和运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分类收集,分别放置在标识清晰的收集容器中;(二)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容器应当保持完好、清洁,定期更换;(三)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四)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渗漏、撒落、异味扩散等污染环境的情况发生;(五)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时间、路线、作业方式和作业标准,应当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要求,由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规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六)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收集、运输档案,真实记录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并定期向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报告;(七)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关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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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废弃油脂管理规定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
1、餐厨废弃油脂设专人负责管理。

2、设置统一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存放厨房多次煎炸食品后淘汰下来的油(老油),容器应标明“餐厨废弃油脂(老油)专用”等字样;经油水分离器或下水道隔油池分离处理后产生中的油脂(地沟油)统一由专业油脂回收企业打捞后存放于统一容器内运走。

3、餐厨废弃油脂不得与其他固体生活垃圾相混合,禁止直接排入公共排水设施、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

4、餐厨废弃油脂交由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废弃油脂清理、收集的企业或各区(县)环保局指定的餐厨废弃油脂回收企业回收。

5、酒店与餐厨废弃油脂回收企业签订有效的回收协议。

6、建立餐厨废弃油脂回收记录,记录餐厨废弃油脂产生日期、种类、数量等内容,并由酒店餐厨废弃油脂管理人员及回收企业回收人员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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