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厨废弃油脂管理规定修订稿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条例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食品经营等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理、利用等活动。
第三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提高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利用水平。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加强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第二章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与运输第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存放制度,明确专人负责管理。
第六条单位应当使用密闭容器收集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容器应当标明废弃物种类,防止污染环境。
第七条单位应当定期将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排放、出售或者赠送给他人。
第八条单位运输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应当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工具,确保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污染环境。
第三章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与利用第九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的规定,采取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方式。
第十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遵守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处理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
第十一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处理记录,详细记录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来源、种类、数量、处理过程、利用去向等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第十二条国家鼓励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资源化利用,支持发展循环经济。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可以用于生产生物柴油、有机肥、饲料等产品。
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
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油脂,是指餐饮服务业在加工、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植物油脂和动物油脂。
第三条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应当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定点回收、规范处理。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餐厨废弃油脂处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
第五条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二章餐厨废弃油脂的收集与运输第七条餐饮服务业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按照环保、卫生的要求,配备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餐饮服务业产生的餐厨废弃油脂,应当实行分类收集,标识清楚,定期交运。
第九条禁止将餐厨废弃油脂与其他废弃物混合收集、运输。
第十条餐厨废弃油脂的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收集、运输条件,并遵守下列规定:(一)拥有与收集、运输任务相适应的收集、运输工具;(二)定期对收集、运输工具进行清洁、消毒;(三)建立健全餐厨废弃油脂收集、运输记录制度。
第十一条餐厨废弃油脂的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将收集、运输的餐厨废弃油脂交由具备相应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第三章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第十二条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二)有与处理能力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和设施;(三)有相应的处理技术和设备;(四)有完善的污染防治措施;(五)有合法的废弃物处理资格。
第十三条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当对餐厨废弃油脂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倾倒、焚烧。
第十四条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当建立处理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处理的时间、地点、种类、数量、去向等。
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管理规定
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强本市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的产生、收运、处置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定义)本规定所称餐厨废弃食用油脂,是指在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现制现售等活动中产生的废弃食用动植物油脂和含食用动植物油脂的废水。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餐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县)绿化市容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餐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市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以及出入境检验检疫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助做好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主体责任)本市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以及食品现制现售等活动,产生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的经营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产生单位)以及从事餐厨废弃食用油脂收运和处置活动的单位是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责任主体,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六条(收集与运输)产生单位应当及时收集并使用专门标有“废弃食用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盛放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排放含油脂废水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方式使用标有“废弃食用油脂”字样的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设施。
产生单位应当按月统计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的种类、数量和去向以及防止污染的设施、类型,并保存相关记录不少于一年。
第七条(处置要求)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置应当遵守下列要求:(一)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置能力,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二)处置单位应当将餐厨废弃食用油脂运输至规定的处置场所,并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卫生;(三)处置单位应当对餐厨废弃食用油脂进行无害化处理,不得回收、加工或者销售;(四)处置单位应当建立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的种类、数量、处置时间、处置方式等情况,并保存不少于两年。
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范文
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范文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保护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餐饮业的单位及个人。
第二章餐厨废弃油脂的分类和判断标准第三条餐厨废弃油脂分为可复用、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三类。
第四条可复用的餐厨废弃油脂指的是可以再次使用的油脂,如食用油等。
第五条可回收的餐厨废弃油脂指的是可以通过加工再利用的油脂,如生物柴油等。
第六条不可回收的餐厨废弃油脂指的是无法再次利用的油脂,如废弃的动植物油脂等。
第七条判断餐厨废弃油脂的分类标准包括:外观、气味、静置时间、化学指标等。
第三章餐厨废弃油脂的回收和处理要求第八条餐厨废弃油脂的回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餐厨废弃油脂应当集中回收,不得随意倒排。
(二)餐厨废弃油脂的回收过程应当采取封闭式操作,减少油脂对环境的污染。
(三)餐厨废弃油脂的回收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确保回收过程的安全和可靠性。
(四)餐厨废弃油脂的回收单位应当做好记录和报备,确保回收情况的真实和透明。
第九条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可复用的油脂应当进行高温消毒处理,确保无菌无害。
(二)可回收的油脂应当通过加工再利用,转化为其他能源或制品。
(三)不可回收的油脂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不造成环境和健康的威胁。
(四)餐厨废弃油脂的处理过程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能违反环保和卫生要求。
第四章餐厨废弃油脂管理的责任和监督第十条餐厨废弃油脂管理的责任主体为涉及餐饮业的单位及个人。
第十一条餐厨废弃油脂的产生责任人应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和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对餐厨废弃油脂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环保部门应当对餐厨废弃油脂的回收和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四条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的,由食品安全和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检查和处理。
第十五条造成环境和健康损害的,由环保部门依法进行检查和处理。
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处置管理规程
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处置管理规程
0 基本信息
1 目的
为指导和规范餐饮的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处置管理规范作业,以确保服务满足其质量要求,特制定本标准。
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处置的流程、内容和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物管中心(处),用于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处置作业。
3 术语和定义
4 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分类处理
4.1 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分类标准
各地关于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分类有多种分类原则,各区域应按当地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执行。
4.2 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及质量要求
5。
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范本
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范本前言为了加强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废弃食用油脂的定义及分类定义废弃食用油脂是指在餐饮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的食用油脂,包括废弃的食用油、油脂污水、油脂废物等。
分类废弃食用油脂分为以下两类:1. 可以直接回收利用的废弃食用油脂;2. 不能再回收利用的废弃食用油脂。
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要求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与储存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制度,明确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环节的责任人。
2. 废弃食用油脂应当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并在容器上贴上明显标识,区分可直接回收利用的废弃食用油脂和不能再回收利用的废弃食用油脂。
3. 废弃食用油脂的储存应当在专用储存设施中进行,设施应当具备防水、防油、防蝇、防鼠等功能,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1. 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应当采用专用运输工具,运输工具应当具备防水、防油、防蝇、防鼠等功能,并定期进行清洗、消毒。
2. 运输过程中应当采取措施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泄漏、溢出,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将不能再回收利用的废弃食用油脂交予有资质的专业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处理能力,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 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废弃食用油脂的记录与监管1. 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记录制度,记录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情况,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准确。
2.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的监管,对餐饮服务单位的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违规行为的处理违反本制度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堂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
食堂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加强食堂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废弃食用油脂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原则食堂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分类管理,规范操作;(三)环保节能,综合利用;(四)政府监管,社会参与。
第三条管理职责(一)食堂经营者是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制度的落实。
(二)食堂经营者应设立专门的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岗位,配备专人负责管理。
(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食堂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管理要求(一)收集与存放1.食堂应采用密闭容器收集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并在容器上标明“餐厨垃圾”或“废弃油脂”字样,以便于区分和回收。
2.餐厨垃圾应与其他垃圾分开收集,不得混入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
3.废弃食用油脂应单独收集,不得与其他废弃物混合。
(二)处理与利用1.食堂应将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理,确保废弃物得到安全、环保的处置。
2.食堂可与废弃食用油脂加工单位签订回收协议,将废弃油脂回收用于生物柴油、有机肥等资源的开发利用。
3.食堂应定期对处理过的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进行台账记录,包括处理时间、处理单位、处理量等信息,以备查核。
(三)监管与培训1.食堂经营者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2.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食堂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监管,定期进行检查,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违规处理(一)食堂未按规定收集、存放、处理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食堂将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交由非专业单位处理的,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条例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食堂等生产、销售、科研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废弃的食品、食品加工废料、食品洗涤废料和食品废弃包装物等。
废弃食用油脂,是指食用油脂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废弃的食用油脂和油脂污染的废弃物。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理、利用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规范运输、集中处理、资源利用。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制定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处理设施建设、运营和监督管理措施,并纳入本级政府目标责任制。
第六条市、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理、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商务、公安、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农业农村、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鼓励和支持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处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提高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资源化利用水平。
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生产者、食品销售者、单位食堂等产生单位采用环保、节能、高效、安全的设备和技术,减少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产生。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秩序的义务,有权对违反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
第二章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和运输第九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和运输,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应当分类收集,分别放置在标识清晰的收集容器中;(二)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容器应当保持完好、清洁,定期更换;(三)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工具应当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处理;(四)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渗漏、撒落、异味扩散等污染环境的情况发生;(五)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时间、路线、作业方式和作业标准,应当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要求,由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规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六)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收集、运输档案,真实记录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并定期向区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报告;(七)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关许可。
食堂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
食堂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堂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规范化管理,防止废弃物污染环境,确保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堂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活动。
第三条食堂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工作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确保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和职责,确保处置工作规范、安全、高效。
第二章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产生与分类第五条食堂应合理预估食材采购量,避免过量采购导致食物浪费。
在食品加工、消费过程中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应尽量减少产生量。
第六条食堂应将产生的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进行分类,分别收集、存放。
餐厨废弃物包括食物残渣、菜叶、骨头等,废弃油脂包括烹饪过程中产生的食用油脂。
第七条食堂应设置足够的废弃物容器,容器应有盖子,防止异味散发和污水溢出。
废弃物容器应与食品加工用容器明显区分,并定期清洗、消毒。
第三章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收集与运输第八条食堂应与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签订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服务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车辆应具备密闭、防渗、标识等条件,确保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污染环境。
第十条食堂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的台账,详细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第四章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处理与处置第十一条食堂应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交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严禁将废弃物交给未经许可或备案的个人或单位处理。
第十二条食堂应定期对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进行核查,确保废弃物得到合法、规范的处理和处置。
中学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范文
中学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学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中学食堂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活动。
第三条食堂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工作应遵循依法合规、环保节能、分类处理、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处置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餐厨废弃物处置标明“餐厨废弃物”字样,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足够数量的收集容器,确保废弃物及时收集。
第六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将餐厨废弃物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开投放,不得将餐厨废弃物与其他垃圾混合投放。
第七条食堂应定期将餐厨废弃物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置。
第八条食堂应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详细记录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处理时间、处理单位等信息,并长期保存备查。
第九条食堂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餐厨废弃物处置的法律法规,禁止将餐厨废弃物随意倾倒、排放或者交给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处理。
第十条食堂应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章废弃油脂处置标明“废弃油脂”字样,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足够数量的收集容器,确保废弃油脂及时收集。
第十二条食堂工作人员应将废弃油脂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开投放,不得将废弃油脂与其他垃圾混合投放。
第十三条食堂应定期将废弃油脂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确保废弃油脂得到妥善处置。
第十四条食堂应建立废弃油脂处置台账,详细记录废弃油脂的种类、数量、处理时间、处理单位等信息,并长期保存备查。
第十五条食堂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废弃油脂处置的法律法规,禁止将废弃油脂随意倾倒、排放或者交给未经许可的单位或个人处理。
第十六条食堂应加强对废弃油脂处置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食堂应定期对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处置工作进行自查,确保处置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
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保障食品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和利用等活动。
第三条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法治化的原则,防止环境污染,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技术的研发、推广和应用,提高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资源化利用水平。
第五条国家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管理制度,加强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监测、监管,确保处置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工作的领导,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产生、收集与运输第七条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等产生餐厨废弃物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规范餐厨废弃物的收集、储存、运输等活动。
第八条餐厨废弃物的收集容器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标明餐厨废弃物种类、产生单位名称和产生量等信息。
第九条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将餐厨废弃物与有害垃圾、可回收物等其他固体废物分开收集,并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投放时间和地点,将餐厨废弃物交由取得相关许可的收集、运输单位收集、运输。
第十条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收集、运输设备和设施,并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运输管理制度,确保餐厨废弃物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第十一条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单位应当将餐厨废弃物运输至取得相关许可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非法倾倒。
第三章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处置与利用第十二条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的处置应当遵循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的原则,采取分类处置、协同处置、资源化利用等方式。
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范本
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食品经营等单位的废弃食用油脂管理。
第三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废弃食用油脂处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四条各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章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与储存第五条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食品经营等单位应设立废弃食用油脂收集点,指定专人负责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储存和管理。
第六条废弃食用油脂应采用专用容器存放,容器应标明“废弃油脂专用”字样,并置于通风、干燥、阴凉的地方,防止污染环境和滋生蚊蝇。
第七条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确保容器干净、卫生。
第八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储存时间不宜过长,应做到日产日清,及时交运至废弃油脂处理单位。
第三章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与处理第九条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应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专用运输工具,确保废弃食用油脂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污染环境。
第十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处理资质,采用科学、环保的处理方法,确保废弃食用油脂得到有效处理。
第十一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单位应建立处理台账,详细记录废弃食用油脂的来源、数量、处理时间、处理方法等信息,并保存两年以上。
第四章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监管第十二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对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食品经营单位的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储存、运输、处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三条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单位的监管,对不符合处理资质、处理方法不达标、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单位,应依法予以查处。
第十四条鼓励公众对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规范化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并将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县级以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监督管理工作。
餐饮业、食品加工业、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处理、利用、处置等单位(以下简称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履行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六条鼓励和支持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推广应用和宣传教育,提高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水平。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相关单位进行投诉、举报。
第二章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产生和收集第八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餐厨垃圾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措施。
第九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将餐厨垃圾与非餐厨垃圾分开收集、存放,并按照当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将餐厨垃圾交由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运输。
第十条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将餐厨垃圾及其废弃食用油脂出售、赠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一条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
第十二条食品加工业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废弃物利用的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倾倒、排放。
第十三条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收集、运输、储存条件,并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
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1 为了加强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食品经营等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对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理、利用等活动。
1.3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规范运输、安全处置、严格监管。
第二条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2.1 单位应建立废弃食用油脂的日常管理制度,明确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存放、处理等环节的责任人和工作职责。
2.2 单位应按照废弃食用油脂的性质和数量,合理选择收集容器,并设置专门的废弃食用油脂存放区域,确保废弃食用油脂与其他废弃物分开存放。
2.3 单位应在废弃食用油脂存放区域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废弃食用油脂的危害性和正确处理方法。
2.4 单位应定期对废弃食用油脂进行称重、记录,并按照规定的周期将废弃食用油脂交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处理。
第三条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3.1 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或者个人承担,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3.2 运输废弃食用油脂的容器应符合国家关于危险废物运输的要求,能够有效防止废弃食用油脂泄漏、渗漏和其他污染。
3.3 运输废弃食用油脂的过程应采取有效的密封、包扎、覆盖等措施,防止废弃食用油脂在运输过程中对环境造成污染。
3.4 运输废弃食用油脂的车辆应具有醒目标识,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进行运输。
第四条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4.1 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理方法应符合国家环保、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2 处理废弃食用油脂的专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管理制度,确保废弃食用油脂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
4.3 处理废弃食用油脂的专业单位应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食堂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食堂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食堂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堂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理、利用等活动。
第三条食堂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第四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职责,确保管理工作的落实。
第二章餐厨垃圾管理第五条食堂应采购新鲜、合格、符合卫生要求的食材,严禁使用变质、污染、有害物质超标的食材。
第六条食堂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合理使用食材,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
第七条食堂应设置专用的餐厨垃圾容器,用于收集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
餐厨垃圾容器应保持清洁,防止污染。
第八条食堂应按照分类要求,将餐厨垃圾进行分类投放,主要包括食品废弃物、蔬菜果皮、废弃食用油脂等。
第九条食堂应定期将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的收运、处理单位进行处理,确保餐厨垃圾得到合法、安全的处理。
第十条食堂应建立餐厨垃圾处理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垃圾的种类、数量、处理时间、处理单位等信息,并长期保存。
第十一条食堂应加强对餐厨垃圾处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餐厨垃圾处理的法律意识,避免随意处理餐厨垃圾或转卖给他人。
第三章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第十二条食堂应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用油脂,严禁使用地沟油、劣质油等不合格的食用油脂。
第十三条食堂在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应合理使用食用油脂,减少废弃食用油脂的产生。
第十四条食堂应设置专用的废弃食用油脂容器,用于收集食堂产生的废弃食用油脂。
废弃食用油脂容器应保持清洁,防止污染。
第十五条食堂应按照分类要求,将废弃食用油脂进行分类投放,确保废弃食用油脂得到合法、安全的处理。
第十六条食堂应定期将废弃食用油脂交由有资质的废弃油脂加工单位或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进行处理,确保废弃食用油脂得到合法、安全的处理。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4篇
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4篇1【第1篇】餐厨垃圾及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建立以下制度: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三、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五、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第2篇】餐厨垃圾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建立以下制度: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三、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五、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第3篇】餐饮服务中心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餐饮服务中心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废弃油脂是指厨房在食品制作过程中产生的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
为使废弃油脂流入正常的回收收渠道,特制订本管理制度:(一)与国家认可的回收企业建立正常的合作协议。
(二)在食品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油脂必须倒入专用桶。
(三)盛装废弃油脂的专用桶,必须保持加盖,并由杂工专人负责。
(四)废弃油脂盛入专用桶后,由定点人回收,必须作废料使用,不准再提炼食用油脂,作好逐日登记。
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
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
为了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减少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制定并实施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第一章目的和范围1.1 目的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餐厨废弃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置等环节,防止餐厨废弃油脂的滥倒、倒卖和非法加工,保障公共卫生和环境安全。
1.2 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企业及相关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废弃油脂的定义和分类2.1 定义餐厨废弃油脂指用于烹调、制作食品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如食用油、动植物油脂等。
2.2 分类餐厨废弃油脂按来源和处理方式进行分类,包括食品加工废弃油脂、餐饮服务废弃油脂等。
第三章收集和运输3.1 收集餐饮服务废弃油脂应设置专门的收集容器,并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收集。
收集容器应具备防漏、防溢等功能,以防止废弃油脂对环境的污染。
3.2 运输废弃油脂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密闭、防漏等措施,避免泄漏和扩散。
运输车辆应具备环保标识,确保废弃油脂能够被正确运输和处置。
第四章处置和利用4.1 处置废弃油脂应当交由专业的废弃油脂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处理单位应具备齐全的设备和资质,确保废弃油脂得到安全、环保的处置。
4.2 利用废弃油脂可以经过合法的处理和转化,转化为生物柴油等可再利用资源。
利用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保护。
第五章监督和执法5.1 监督地方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应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的监督,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5.2 执法对于违反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的行为,相关执法部门应及时查处,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结语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实施,对于保护环境、保障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加强对餐厨废弃油脂的管理,减少其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才能建设清洁、健康的社会环境。
厨房废弃油脂管理制度
厨房废弃油脂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厨房废弃油脂的管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保护公共卫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和产生厨房废弃油脂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厨房废弃油脂包括厨房油烟排放中的油烟颗粒物、厨房油烟过滤器中的油污和废弃食用油脂等。
第四条厨房废弃油脂管理的原则是“谁产生、谁负责、谁处置”,责任明确,监管到位。
第五条厨房废弃油脂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做到分类收集、专人管理、资源化利用。
第二章厨房废弃油脂管理措施第六条各单位应设立专人负责厨房废弃油脂的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检查、清理和维护。
第七条厨房废弃油脂应分类收集,分别存放于密封的容器中,并标明日期和来源单位。
第八条厨房废弃油脂应根据产生量和使用情况,定期清理和更换,严禁倒入下水道或废弃物桶中。
第九条厨房废弃油脂应定期送交专业单位进行资源化处理,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回收利用。
第十条厨房废弃油脂处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明和环保手续,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三章厨房废弃油脂管理监督第十一条厨房废弃油脂管理应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各单位的废油脂处理情况进行抽查和监测。
第十二条发现废弃油脂处理不当或存在问题的单位,应立即责令整改,对严重违规的单位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对于拒绝整改或多次发生废弃油脂管理问题的单位,应暂停其厨房使用权,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厨房废弃油脂管理宣传教育第十四条厨房废弃油脂管理宣传教育是防范和解决废弃油脂管理问题的有效手段,各单位应加大对员工和居民的宣传力度。
第十五条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居民对于废弃油脂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引导他们主动参与到废弃油脂管理工作中来。
第十六条厨房废弃油脂管理的宣传教育内容应包括:废弃油脂的危害、管理制度和政策、资源化处理技术和方法等。
第五章其他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在内部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单位领导负责解释和执行,对于制度的修订和补充应及时调整并通知各单位。
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范文
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范文餐厨废弃食用油脂是指在餐饮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如果不妥善处理,会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规范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制定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目的与原则1. 目的餐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餐饮单位对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的过程,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环境的保护,减少废弃食用油脂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2. 原则(1)可持续发展原则。
对餐饮单位的废弃食用油脂进行资源化利用,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2)环境保护原则。
减少或消除餐饮单位对环境的污染,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3)合法合规原则。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要求。
(4)综合管理原则。
充分考虑废弃食用油脂的产生和获取、收集和运输、处理和利用等全过程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废弃食用油脂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二、管理流程1. 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1)餐饮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废弃食用油脂收集点,工作人员需定期对食用油脂进行收集。
(2)收集容器应明确标识,容器材质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且密封性良好,防止食用油脂泄漏、挥发等情况发生。
2. 废弃食用油脂的运输(1)餐饮单位应制定废弃食用油脂运输计划,确保安全、高效地将废弃食用油脂运送到指定处理点。
(2)废弃食用油脂运输车辆应符合相关运输标准,运输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防漏、防泄、防溢等措施。
3. 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和利用(1)餐饮单位应选择符合国家环保要求的废弃食用油脂处理企业进行处理和利用,且应与该企业签订废弃食用油脂处理协议。
(2)废弃食用油脂的处理方式包括脱水、去杂质、炼制和精炼等工序,确保得到高质量的再生食用油和生物柴油。
(3)废弃食用油脂处理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排放的废水、废气等污染物,确保符合国家的排放标准。
三、责任与监管1. 餐饮单位责任(1)餐饮单位应建立健全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餐饮单位应定期组织废弃食用油脂的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废弃食用油脂管理意识和技能。
废弃使用油脂管理的规定
废弃使用油脂管理的规定目的:为加强废弃食用油脂的管理,防止食品和环境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保护和改善环境,根据《食品卫生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餐饮部各餐厅、厨房及相关人员。
一、本规定所称废弃使用油脂(以下简称废弃油脂),是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不能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包括优质使用后产生的不可再食用的油脂,餐饮业废弃油脂,以及含油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或者油池分离后产生的不可再食用的油脂。
二、在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废弃油脂,应当及时收集并使用专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盛放,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排放含油脂废水的,使用标有“废弃油脂专用”字样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设施。
三、收集和排放的废弃油脂,应当按月统计废弃油脂的种类、数量和去向以及防止污染的设施、类型。
四、回收油脂单位必须为环保局正式批准负责回收加工废油脂资质单位。
并且与其签订回收废弃油脂协议书。
粗加工及切配卫生管理制度1、应设置专用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设施,其使用面积应与生产供应量相适应。
2、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地面应:易清洗、不吸水防滑、排水通畅,所用材料应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符合卫生标准、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3、粗加工场地应设有层架,加工场所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
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用后消毒4、解冻、择洗、切配、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5、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池清洗,并有明显标志。
加工肉类、水产品与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6、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的变质的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7、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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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厨废弃油脂管理规定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制度
1、餐厨废弃油脂设专人负责管理。
2、设置统一的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存放厨房多次煎炸食品后淘汰下来的油(老油),容器应标明“餐厨废弃油脂(老油)专用”等字样;经油水分离器或下水道隔油池分离处理后产生中的油脂(地沟油)统一由专业油脂回收企业打捞后存放于统一容器内运走。
3、餐厨废弃油脂不得与其他固体生活垃圾相混合,禁止直接排入公共排水设施、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
4、餐厨废弃油脂交由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废弃油脂清理、收集的企业或各区(县)环保局指定的餐厨废弃油脂回收企业回收。
5、酒店与餐厨废弃油脂回收企业签订有效的回收协议。
6、建立餐厨废弃油脂回收记录,记录餐厨废弃油脂产生日期、种类、数量等内容,并由酒店餐厨废弃油脂管理人员及回收企业回收人员签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