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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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水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所申请
的
行政许可事项,依
据
(法、条、款)和(实际情况),经我局研究,认为你(单位)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符合该事项的许可条件,决定给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六十日内向德清县人民政府或湖州市水利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德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机关印章)
年月日
NO.2
水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所申请
的
行政许可事项,依
据
(法、条、款)
和(实际情况),经我局研究,认为你(单位)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不符合该事项的许可条件,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六十日内向德清县人民政府或湖州市水利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德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机关印章)
年月
日
NO.3
水行政许可事项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交件人(签名):收件人(签名):
德清县水利局制NO.4
水行政许可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
承办人:
德清县水利局制NO.5
水行政许可延期办理通知书
德清县水利局制NO.6
水行政许可现场核查笔录
德清县水利局制
NO.7
德清县水利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德水行许字[ ]第号
行政许可申请人:
性
别:
年龄:
工作单位:职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
营业执照号码:
住(地)址:
你(单位)在
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经我局研究认为符合(法、条、款)的规定,并且申报材料齐全,现与予批准。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六十日内向德清县人民政府或湖州市水利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德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机关印章)
年月日
德清县水利局
水行政许可事项不予受理决定书
所申请的
行政许可事项,依据
(法、条、款)和
(实际情况),经我局研究,认为你(单位)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不符合该事项的许可条件,决定不予受理。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六十日内向德清县人民政府或湖州市水利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德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机关印章)
年月日
德清县水利局
准予变更(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
德水行许变(延)字[ ]第号
行政许可变更(延续)申请人:
性
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
营业执照号码:
住(地)址:
你(单位)在
申请的行政许可变更(延续)事项,经我局研究认为符合(法、条、款)的规定,并且申报材料齐全,现与予批准。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六十日内向德清县人民政府或湖州市水利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德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机关印章)
年月
日
NO.10
德清县水利局
不予变更(延续)行政许可决定书德水行许不变(延)字[ ]第号
行政许可变更(延续)申请人:
性
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
营业执照号码:
住(地)址:
你(单位)在
申请的行政许可变更(延续)事项,经我局研究认为不符合(法、条、款)的规定,现不予批准。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六十日内向德清县人民政府或湖州市水利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德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机关印章)
年月
日
NO.11
德清县水利局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
德水行许撤字[ ]第号
行政许可申请人:
性
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职务:
营业执照号码:
住(地)址:
你(单位)在
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经我局研究认为不符合(法、条、款)的规定,现依法与予撤销。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你(单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六十日内向德清县人民政府或湖州市水利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向德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机关印章)
年月
日
NO.12
水行政许可监督检查记录表
德清县水利局制NO.13
水行政许可文书送达回证
(行政机关印章)
注:(1)本《送达回证》直接送达公民个人,本人不在交他的成年家属签收,并在备注中注明收件人与本人关系;
(2)代收的,由代收人在收件栏内签名或盖章,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与收件人关系;
(3)拒收的,注明情况,两名执法人员签字,并将送
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视为送达;
(4)邮寄送达的,应将挂号回执粘于备注栏中
德清县水利局制NO.14
水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现定于年月日时分在公开(不公开)举行个人(单位)关于申请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
本行政机关地址:
本行政机关联系方式:
(行政机关印章)
年月日NO.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