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须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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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规程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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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规程北京市北京市劳务派遣的管理还是很严格的,规范北京的劳务派遣公司是很有必要的,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规程北京市,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规程北京市一、申请(一)申请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条件。

(二)申请方式申请人向注册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直接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材料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一式两份2.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公司章程;4.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5.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地应提交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6.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股东大会对法定代表人的任命书及其身份证件;7.经办人员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件;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以上申请材料中《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经办人员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当提供原件,其他材料出示原件并当场审查后提交复印件。

(四)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受理(一)受理标准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二)岗位责任人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受理人。

(三)受理程序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须提交的材料

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须提交的材料

行政许可申请书编号: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单位)现向沧州市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务派遣单位设立行政许可,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申请人承诺:以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请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盖章)年月日申请人名称/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电话:住址/地址:邮编:电子邮箱: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申请单位盖章:注: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编号: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经营备案表注:本表一式两份,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及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各执一份。

劳务派遣公司项目变更审批备案表说明:审批备案表一式三份,行政审批科、县(市、区)主管部门、劳务派遣公司各一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号: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地址:职业资格:联系电话:委托事项:委托人:受委托人:(公章)(签字)年月日年月日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编号::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你申请劳务派遣单位设立许可所提交的下列(补正)材料: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2、公司章程、管理制度3、验资报告、劳务派遣协议样本4、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及证书复印件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该行政许可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联系电话:3200193监督电话:3200195领取人签字:受理机关盖章年月日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核查笔录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地点:核查内容:核查人:、行政执法证件编号:、记录人:核查对象(基本情况):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参加人:核查记录:和员工座谈,了解其单位办工设备设施准备、规章制度上墙、员工个人及待遇等有关情况。

(手写)核查意见:经了解其单位工作性质、工作特点、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内容,同意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

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延续所需材料须知

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延续所需材料须知

延续申请
(一)延续条件
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办理许可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延续行政许可书面申请。

(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无劳务派遣经营业务和未参加年审的企业不予办理延续)。

(二)延续申请
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两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两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两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4、委托代理书原件两份,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5、缴纳社会保险近三个月6人以上的个人权益记录(复印件两份)
6、有效期届满前3年的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原件两份)
7、《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指南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指南

附件1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指南一、行政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二、行政许可对象在南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

三、行政许可方式窗口受理、审批。

四、行政许可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申请材料(一)新申请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表;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3.公司章程(加盖公章);4.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5、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加盖公章);7.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8.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加盖公章);9.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加盖公章)。

10.用工备案手册11.材料真实性声明(二)变更申请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2.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和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4.变更住所的,提供新住所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各1份(加盖公章);5.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供董事会任命和新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

(三)延续申请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2.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3.《营业执照》和复印件1份(加盖公章);4.提交3年以来基本经营情况(加盖公章)。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3.06.20•【文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施行日期】2013.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0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2013年6月20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许可管辖分工,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应当遵循权责统一、公开公正、优质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本行政机关办公场所、网站上公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期限、条件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监督电话,并在本行政机关网站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向社会公布获得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单及其许可变更、延续、撤销、吊销、注销等情况。

第二章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第六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七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报指导手册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报指导手册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报指导手册(一)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八条的规定,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三)申请行政许可流程1、申请:申请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材料的标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应符合下列标准:(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申请单位盖章”处所盖印章的字迹应清楚;拟新开设劳务派遣单位的不需盖章,只需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并在企业名称后面加上“(预先核准)”;在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已划“√”;“企业名称”应与印章上的名称完全一致;“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和“工商注册日期”应填写完整、清楚;“注册资金”的单位为万元;“经营范围”应填写“劳务派遣”;“注册地区”应按“XX省XX市XX县”填写;“邮政编码”应填写申请单位办公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便于日后有关文书的邮寄送达;“经营地址”应填写申请单位办公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按照“XX县(区)XX街道XX号”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应填写现任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该“姓名”应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书》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上“姓名”完全一致;“身份证号码”应填写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号码(18位数字);申请单位留下的“联系电话”、“联系传真”和“电子邮箱”应是申请单位经办人员的常用电话(手机)、传真和邮箱;“申请事由”按以下几种情形填写:申请前已经开展了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单位,填写“已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前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单位,填写“拟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已发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申请人,填写“新开办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正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第10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尹蔚民2013年6月20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务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的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定的许可管辖分工,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以及相关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应当遵循权责统一、公开公正、优质高效的原则。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本行政机关办公场所、网站上公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期限、条件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监督电话,并在本行政机关网站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向社会公布获得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单及其许可变更、延续、撤销、吊销、注销等情况。

第二章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第六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七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资质如何办理

劳务派遣资质如何办理

劳动派遣的用工形式近年来在现在社会越来越普遍,各种劳务派遣公司越来越多,那么,要成立劳动派遣公司需要具有哪些条件,怎么办理劳动派遣资质,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呢?一、劳务派遣资质办理需要出具的材料(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二、申请资质办理的地点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规定,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三、注册资本《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四、劳务派遣资质办理流程1、劳务派遣组织具备法人资格后,应依照有关规定,到市、县区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2、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3、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接到申请之日内20个工作日进行审核。

5、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资质证书》市、区县工商管理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法人登记,设立非公司形式的劳务派遣组织,注册资本最低可为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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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最新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最新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是一项关键性政策,目的是确保劳务派遣行业的秩序和合法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最新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内容和要求,并探讨其对劳务派遣行业的影响和意义。

一、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基本概念和要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旨在规范和管理劳务派遣行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市场的稳定。

根据最新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机构在开展业务前,需要获得相应的行政许可,并需符合以下几个基本要求:1. 注册资本要求:劳务派遣机构需要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以确保其经营的可信性和可持续性。

2. 从业资质要求:劳务派遣机构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包括劳动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劳动经济学等相关专业知识。

3. 经营范围要求:劳务派遣机构的经营范围必须明确规定,在规定范围内提供劳动者派遣服务,并不得从事与劳务派遣业务无关的经营活动。

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申请和审批程序根据最新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机构在申请行政许可时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交申请材料:劳务派遣机构需按要求提交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公司注册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明、财务报表等。

2. 审核和评估:相关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申请机构符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要求。

3. 批准和颁发许可证:在审核和评估合格后,相关部门将批准申请并颁发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

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意义和影响最新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出台对劳务派遣行业具有重大意义和影响:1. 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实施,将有效监管和规范劳务派遣机构的经营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劳动者的工作条件和薪酬水平。

2. 促进劳动市场的稳定: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的出台将有效遏制非法劳务派遣,减少企业对非正式劳动力的依赖,促进劳动市场的稳定与就业机会的提供。

3. 促进劳务派遣行业的良性发展:通过要求劳务派遣机构符合一定的资质和资金要求,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能够筛选出具备规模和实力的机构,促进劳务派遣行业的良性发展,提升行业的整体形象和品质。

申请行政许可材料清单

申请行政许可材料清单

申请行政许可材料清单1.申请表:一般由政府机关提供,申请人需要填写个人或企业的基本信息、许可类别、目的及理由等,并签字确认真实性。

3.申请者资质材料:根据不同行业和许可类别,需要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比如,开设餐饮业需要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建筑工程需要提供施工许可证等。

4.相关承诺书:一些行政许可需要申请者提供承诺书,承诺在特定条件下履行特定责任。

如环境保护许可需要提供环境保护承诺书。

5.技术规范和标准:一些行业的行政许可申请需要提供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如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技术规范、设备及设施要求等。

6.安全检查报告:一些行业需要进行安全检查,如危险化学品企业需要提供安全检查合格报告。

7.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一些行业对环境的影响比较大,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提供评价报告。

8.经济或财务状况证明:一些行业的行政许可需要提供相关的经济或财务状况证明。

如金融机构的经营许可需要提供财务报表等。

9.营业执照:适用于企业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0.土地使用证明:一些行业的行政许可与土地使用有关,需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明。

11.照片:有些行政许可需要提供申请人照片,如驾驶证的申请。

12.其他必要证明材料:根据不同的行政许可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如纳税证明、政府批文等。

在准备上述材料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同时应符合政府机关的要求。

2.材料的递交方式和渠道,不同的政府机关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渠道递交材料。

3.材料的格式要求,政府机关可能对材料的格式有一定的要求,如文件的大小、文件格式等,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准备。

4.材料的语言和翻译,如果材料是使用外语撰写的,可能需要提供翻译件,翻译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也需要保证。

总之,准备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供一系列的材料,不同行业和许可类别的要求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具体要求进行准备。

申请劳务派遣资质流程

申请劳务派遣资质流程

申请劳务派遣资质流程一、了解基础条件。

咱要申请劳务派遣资质呀,得先看看自己符不符合一些基础条件呢。

比如说,得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这个就像是我们的入场券一样,没有它可不行哦。

而且注册资本得达到一定的数额,不同的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但这也是对咱这个劳务派遣业务的一种基本保障啦。

就好像我们要参加一场比赛,总得有点实力基础吧。

企业还得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这个场所不能是那种临时拼凑的小角落哦。

要有实实在在的办公场地,毕竟咱以后要在这儿开展很多业务,接待客户呀,处理员工的各种事情呀。

想象一下,如果连个正经的办公地方都没有,人家怎么敢相信咱们能把劳务派遣这件大事儿做好呢?还有就是要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这就好比战士上战场得有武器一样。

比如说办公桌椅得有吧,电脑也得有吧,这些都是最基本的啦。

如果咱们要做一些特殊行业的劳务派遣,可能还需要一些特殊的设备或者软件之类的东西呢。

二、准备相关材料。

接下来就是准备材料啦。

这一步可不能马虎哦。

首先就是营业执照副本,这个刚刚咱们提到过,它可是很重要的呢。

要确保副本清晰,上面的信息准确无误。

然后就是公司章程,这就像是咱们企业的小宪法一样。

它规定了企业的各种规则、股东的权利义务等等。

把它准备好,让相关部门看看咱们企业的内部运作规则是不是合理合法。

还有就是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房产证复印件或者租赁合同都可以哦。

如果是租的房子,一定要确保租赁合同是有效的,并且合同里的内容要详细,比如说租赁的面积、租赁的期限等等。

这就像是我们给人家看我们的根据地一样,得让人家觉得踏实可靠。

另外,劳务派遣管理制度也是必不可少的。

这个制度可就涵盖了很多方面啦。

比如说员工的招聘流程、培训制度、工资福利发放制度、社会保险缴纳制度等等。

这就像是我们为劳务派遣这个大家庭制定的一套家规,让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

三、提交申请。

材料都准备好了,就可以提交申请啦。

这时候就像把我们精心准备的礼物送给审核部门一样。

我们要找到当地负责劳务派遣资质审核的部门,一般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哦。

劳务派遣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劳务派遣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

劳务派遣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公司是劳务派遣的派遣单位,与被派遣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与⽤⼯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那么,劳务派遣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呢?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务派遣公司注册流程是什么劳务派遣公司注册流程如下所述:1、到⼯商部门进⾏核名;2、选择相应机构对注册资本进⾏验资;3、出验资报告;4、准备上述材料,到相应的⼈⼒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最后还要到⼯商部门增加劳务派遣经营范围,申办《劳务派遣许可证》;5、办理营业执照;6、后续税务开业。

《中华⼈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法律、⾏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中华⼈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条规定:设⽴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登记。

设⽴国有独资公司,应当由国务院或者地⽅⼈民政府授权的本级⼈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作为申请⼈,申请设⽴登记。

法律、⾏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批准之⽇起90⽇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登记;逾期申请设⽴登记的,申请⼈应当报批准机关确认原批准⽂件的效⼒或者另⾏报批。

申请设⽴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件:(⼀)公司法定代表⼈签署的设⽴登记申请书;(⼆)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然⼈⾝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任职⽂件和⾝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商⾏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件。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3]196号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3]196号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正文:----------------------------------------------------------------------------------------------------------------------------------------------------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大人社发[2013]196号)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3〕275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时间和依据(一)2013年11月1日起,我市启动实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

已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于2014年7月1日前办理行政许可手续,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新的劳务派遣业务。

拟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才能开展劳务派遣业务。

(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3〕275号)以及本通知要求开展。

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分工(一)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全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二)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全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机关。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向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模板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书模板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尊敬的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四川省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指南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贵局申请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一、企业基本情况申请单位名为XX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注册地为XX市XX区,法定代表人为XX。

公司主要从事劳务派遣业务,为客户提供人力资源解决方案。

自成立以来,我们始终秉承“以人为本、诚信经营”的原则,不断拓展业务,为多家企业和员工提供了优质的服务。

二、企业组织管理机构公司设有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人力资源部、业务部等职能部门。

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整体运营,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培训、薪酬管理等事宜,业务部负责拓展业务和客户维护。

三、申请理由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力资源市场需求日益旺盛,劳务派遣作为一种灵活的用工方式,为企业和员工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我们公司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团队,致力于为客户解决人力资源难题,提高企业竞争力。

为了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员工权益,我们决定申请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四、市场前景分析随着国家对人力资源行业的重视和政策的支持,劳务派遣市场前景广阔。

我们公司地处XX市,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辐射范围广泛。

此外,我们还将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拓展业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以满足客户的需求。

五、业务拓展策略及未来财务预测我们公司将继续遵循市场规律,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积极拓展业务。

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将加强与各大企业、高校和政府部门的合作,共同推动劳务派遣行业的发展。

在财务方面,我们将合理预测收入和支出,确保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

六、内控体系和风险控制能力为了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和风险可控,我们建立了完善的内控体系,包括财务内控、人力资源内控、业务流程内控等。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齐人社规〔2021〕1号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齐人社规〔2021〕1号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的通知齐人社规〔2021〕1号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劳务派遣企业:为进一步促进劳务派遣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被派遣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现就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为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下发本通知。

本市行政区域内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通知范围。

本通知所称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以经营为目的招用劳动者与其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使用,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管理的用工形式。

用人单位将全部或者部分业务发包,承包单位的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场所进行劳动,且劳动过程的管理、协议内容、费用支付等符合劳务派遣特征的,属于劳务派遣用工。

二、依法规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用工单位应当在法定的派遣范围和比例内使用劳务派遣,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对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务派遣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征求被派遣劳动者的意见或建议。

被派遣劳动者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岗位培训,提高职业技能,严格遵守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

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材料及填报说明

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材料及填报说明

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材料及填报说明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1.“申请单位盖章”:所盖印章的字迹应清楚;拟新开设劳务派遣单位的不需盖章,只需填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并在企业名称后面加上“(预先核准)”;2.“许可事项”:请在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前划“√”;3.“单位名称”:应与印章上的名称完全一致;4.“企业类型”:应为登记注册类型;5.“组织机构代码”、“工商注册号”和“营业期限”应填写完整、清楚;6。

“工商注册地”:应按“XX省XX市XX区”填写;7.“注册资本”:单位为万元;8.“住所”:应填写申请单位办公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按照“XX 区XX街道XX号”填写;9.“邮政编码”:应填写申请单位办公所在地的邮政编码,便于日后有关文书的邮寄送达;10.“劳务派遣经营区域”:应填写劳务派遣经营的区域范围,细化到社会保险统筹区;11.“法定代表人姓名”:应填写现任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该“姓名”应与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上“姓名”完全一致;12.“身份证号码”:应填写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号码(18位数字);13.“联系电话”、“联系传真”和“电子邮箱”:应是申请单位经办人员的常用电话(手机)、传真和QQ邮箱;14.“申请许可事项”:按以下几种情形填写:申请前已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单位,填写“已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申请前未开展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单位,填写“拟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延续行政许可的的单位,填写“申请延续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期限”;变更行政许可证事项的,填写“申请变更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单位名称或住所或法定代表人或注册资本”(只填写其中申请变更的事项); 15.“填表人姓名”:所填人员应是经办人员。

二、营业执照及《劳动和社会保障证》:1.已经开展了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单位,应同时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同时在复印件上注明当年度的工商年检办理情况原件及其复印件。

劳务派遣延期申请书

劳务派遣延期申请书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延期申请流程
1. 劳务派遣单位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

2. 提交以下材料:
(1)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2)前三年每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核验原件);
(3)行政许可延续申请报告。

3. 许可机关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4. 准予延续行政许可的,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二、劳务派遣许可证延期所需材料
1.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 验资报告或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 场所使用权证明(自有产权提供不动产权证,租赁提供经职能部门认证的租赁合同);
5.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告知承诺书。

三、劳务派遣许可证延期注意事项
1. 劳务派遣单位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 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许可机关的要求,配合进行现场核查。

3. 劳务派遣单位在许可证延续期间,应继续履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4. 劳务派遣单位如发现材料存在虚假内容,应立即向许可机关报告,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 劳务派遣单位如对许可过程及相关决定存在异议,可以向许可部门进行说明、申辩,或者向许可部门公布的电话、上级主管部门、12345热线投诉。

四、劳务派遣许可证延期费用
具体费用根据各地规定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总之,劳务派遣单位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需按照规定流程和材料要求进行延期申请。

如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与许可机关沟通,确保业务的正常运营。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提交的材料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提交的材料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提交的材料1、分支机构应申请备案的书面报告(原件1份)(省人社厅备案表)
2、劳务派遣许可备案表;(原件3份)
3、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4、劳务派遣公司授权分支机构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1)分支机构是否执行劳务派遣单位管理制度。

(2)派遣人员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签订还是由分支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履行期间产生的劳动纠纷由派遣单位处理还是由分支机构处理。

(3)劳务派遣单位是否承认分支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协议样本。

5、劳务派遣单位书面报告许可机关设立分支机构经营劳务派遣的回执;(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返还)
6、劳务派遣单位的《营业执照》、《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公司章程、单位管理制度、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7、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所的应提交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返还)
8、分支机构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返还)
9、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原件、复印件1份)(原件核对后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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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申请书
编号: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单位)现向沧州市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务派遣单位设立行政许可,并提交如下申请材料:申请人承诺:以上提交材料真实合法有效。

请依法审查并予以批准。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申请人名称/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电话:
住址/地址:邮编:
电子邮箱: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申请单位盖章:
日 期
经营范围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传真
填表日期
注: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行政许可决定审批表
编号:
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经营备案表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盖章:
注:本表一式两份,劳务派遣单位分公司及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各执一份。

劳务派遣公司项目变更审批备案表
说明:审批备案表一式三份,行政审批科、县(市、区)主管部门、劳务派遣公司各一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职业资格:联系电话:
委托事项:
委托人:受委托人:
(公章)(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编号:

年月日,本机关收到你申请劳务派遣单位设立许可所提交的下列(补正)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公司章程、管理制度
3、验资报告、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4、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及证书复印件
经审查,你(单位)申请的该行政许可事项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现予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
联系电话:3200193
监督电话:3200195
领取人签字:
受理机关盖章
年月日注:本通知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核查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核查内容:
核查人:、
行政执法证件编号:、
记录人:
核查对象(基本情况):工作人员、管理人员
参加人:
核查记录:和员工座谈,了解其单位办工设备设施准备、规章制度上墙、员工个人及待遇等有关情况。

(手写)核查意见:
经了解其单位工作性质、工作特点、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内容,同意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证。

(手写)注:应有核查对象对笔录认可的意见,注明“情况属实”的字样并签名或盖章
核查对象意见:
沧州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查表(新华、运河)
注:此表一式二份,县市区人社部门留存一份,市级人社部门留存一份
沧州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审查表(县)
(此表一式二份,报送单位留存一份,市级人社部门留存一份)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编号:

你(单位)于年月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劳务派遣单位设立许可的申请,本机关于年月日
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行政许可。

本行政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 10 日内向你(单位)颁发、送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证件。

领取人签字:
决定机关盖章
年月日
注:本决定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决定机关各存一份。

行政许可文书(证书)送达回证
编号:
行政许可案卷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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