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202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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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2020购房合同样板电子版

购房合同:2020购房合同样板电子版

购房合同:2020购房合同样板电子版——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资格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第一条商品房情况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路、道、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4年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模板(六篇)

2024年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模板(六篇)

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模板编号:_____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卖方代理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买方代理人: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中介服务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工商注册号:_____备案证号码:_____根据《_____》、房地产交易有关法律法规及福州市有关规定,甲、乙、丙叁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宗买卖房产状况1.房屋座落:甲方房产座落于福州市____区_____。

2.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其中:私有面积:____平方米、共有面积____平方米、附属间面积____平方米)。

(详见榕房权证_____字第____号)(土地使用证_____字第____号)3.成交价格:甲、乙双方议定该房产(含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的买卖价格为_____(币种)(大写):_____元整(¥_____)。

[其中:房产买卖价为_____(币种)(大写):_____元整(¥_____);装修及附属配套设施转让价为_____(币种)(大写):_____元整(¥_____)]。

4.成交细目:(1)配套:_____(2)家电:_____(3)家具:_____(4)其他:_____(5)固定装修:甲方明确固定装修指构成该房屋装修之固定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地板面、墙体、壁橱、铁门、门、门把、门窗、防盗网、水龙头、嵌入式排气扇、灯具、发光体、厨卫设施等,此等固定装修经拆除将破坏设施的完整性,所以,甲方应保持其完整交付。

第二条中介服务方承诺1.丙方的服务行为符合《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章;2.丙方已取得工商局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3.保证诚信服务,不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费用(不包含其他服务)。

新经济守则

新经济守则

新经纪守则(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新经纪守则目 录一、前言 (1)二、总则 (6)第一章 日常行为准则 (6)第二章 对客户的服务准则 (7)第三章 经纪人间的协同准则 (13)第四章 平台共建共治准则 (15)第五章 同业间共进共赢准则 (18)新经纪守则前 言改革开放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的二十年来,中国房地产行业蓬勃发展,并逐渐从新房市场向存量房市场过渡,为买卖双方提供房产居间交易服务的房地产经纪行业也迎来了黄金发展期。

目前全国房地产经纪人总数接近150万,每年为数百万家庭找到理想居所1。

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发展,涌现出了真房源、合作共赢、线上化与品质服务等新的服务文明,经纪人从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另一方面,随着从业人群规模的快速增长,行业早年间野蛮发展带来的运营管理模式不完善、经纪人从业素质与专业能力培养不系统等问题仍未完全解决,各类交易纠纷频发。

据不完全统计,2019年中国房地产经纪服务引发客户投诉量超过11万2,经纪人之间发生交易与合作纠纷量超过10万起3。

作为房产经纪活动最重要的参与者,经纪人肩负着保护房地产交易及经纪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神圣职责。

为构建行业全新职业面貌与职业素养,构建消费者信任与职业认同;为引导经纪人专业服务能力提升,更好地保证房产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为倡导推行合作理念,打破行业“成交为王”的恶性竞争态势;为奉行公平公正理念,保护服务者劳动成果不受侵害,特组织制定《新经纪守则》。

1 2019年全国二手房成交量为426万套-贝壳研究院2 贝壳平台2019年客诉28338单3 贝壳平台2019年争议案件量5.9万起新经纪守则《新经纪守则》由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指导,新经纪品牌联盟发起,贝壳找房品质管理中心组织和起草,经由新经纪品牌联盟及店东委员会审议通过。

贝壳找房品质管理中心联合新经纪品牌联盟及店东委员会以年为单位,组织《新经纪守则》的迭代更新。

房地产购房保密协议简单版(六篇)

房地产购房保密协议简单版(六篇)

房地产购房保密协议简单版甲方(委托方):_____合同编号: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签订地址: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法定代表人:_____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提供订约机会及提供订合同的媒介等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求租条件甲方愿意委托乙方居间承租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地产:1.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业类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户型:____室_____厅_____卫。

5.租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修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附属配套设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佣金佣金为甲方实际成交的一个月租金的____%。

第三条佣金的支付1.甲方于乙方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委托事项,即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2.甲方如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千分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在看过乙方介绍的出租方的房地产后_____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方完成租赁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而与出租方完成租赁交易的,都应向乙方支付佣金。

房地产购房保密协议经典版(九篇)

房地产购房保密协议经典版(九篇)

房地产购房保密协议经典版甲方:_____ 姓名:_____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居住地址: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乙方:_____ 姓名:_____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居住地址: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根据国家和省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甲、乙双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房地产买卖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买卖房地产情况甲方拟将位于的房地产转让给乙方。

乙方对甲方拟转让的房地产作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地产。

该房地产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用权类型为,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套内整层内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该房地产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申请产权登记,领取了《房地产权证》,证书号码为,房地产权共有证号码为。

第二条买卖房地产价格、付款方式甲、乙双方议定该房地产交易总金额为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天内支付甲方定金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第二期房款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最后一期付款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在办理好转让手续并核发新的《房地产权证》时付清。

已付定金将在最后一期付款时冲抵,付款方式:现金支票汇款。

第三条登记过户手续办理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日内,甲、乙双方应携带有关资料到办理过户手续。

乙方支付最后一期购房款时,甲方应同时将办理过户后的《房地产权证》交付给乙方。

第四条房地产交接双方同意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方将该房地产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五条权利保证约定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买卖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方决定中途不卖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产时,作甲方中途悔约处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七日内将所收定金及购房款退还给乙方,另赔偿乙方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的违约金。

王露露与姚绍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露露与姚绍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露露与姚绍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2.18【案件字号】(2020)苏09民终430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晓平谢超亮曹荣【审理法官】李晓平谢超亮曹荣【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露露;姚绍文【当事人】王露露姚绍文【当事人-个人】王露露姚绍文【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露露【被告】姚绍文【本院观点】王露露与姚绍文于2020年3月28日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转让)》、《房地产买卖契约》,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合同过错合同约定第三人证据交换关联性合法性质证财产保全诉讼请求法院调解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王露露与姚绍文于2020年3月28日签订的《房地产经纪合同(转让)》、《房地产买卖契约》,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姚绍文认为王露露隐瞒案涉房屋漏水曾进行维修等有关房屋质量的重要事实,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王露露双倍返还定金。

对此,本院经审查,根据王露露的陈述,案涉房屋确实曾经存在漏水问题,但是该质量问题是否严重影响居住使用或者足以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均未提交充分证据证实,现案涉房屋现已经被出售给他人,王露露亦陈述相关的质量问题也已经进行了修复,故无须也无法通过鉴定来确定质量问题的实际情况。

一审法院考虑到案涉房屋买卖合同已经无继续履行的可能性,王露露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如实披露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酌情判决王露露返还定金10万元并赔偿5万元损失,并无不当。

2024年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甲种范文)(三篇)

2024年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甲种范文)(三篇)

2024年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甲种范文)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甲种本)一、甲方:(出租人/出售人)\t身份证号码:\t住址:\t电话:二、乙方:(租户/购买方)\t身份证号码:\t住址:\t电话:三、物业信息:\t1. 房产地址:(如有门牌号,请详细填写)\t2. 房产面积:(平方米)\t3. 房产用途:(例如居住、商业等)\t4. 房产现状:(例如未装修、正在装修等)四、经纪服务内容:\t1.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寻找租户/购买方,提供相关房地产交易信息,并促成双方签订租赁/买卖合同。

\t2.乙方负责筛选合适的租户/购买方,并安排看房、洽谈等活动。

\t3.双方同意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买卖合同模板进行签订,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五、经纪费用及支付方式:\t1.甲方同意支付经纪费用,费用为物业交易总金额的百分之(填写具体比例)。

\t2.经纪费用由甲方支付,支付方式为(现金/转账等)。

\t3.经纪费用将在租赁/买卖成交后(具体填写时间)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六、权益保障:\t1.甲方保证提供的物业信息真实准确,如有虚假信息导致交易无法进行,甲方需承担相应责任。

\t2.乙方承诺保护甲方的隐私,不将甲方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t3.双方在租赁/买卖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七、违约责任:\t1.如租赁/买卖双方任何一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t2.如乙方未能完成委托事宜导致交易无法进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经纪费用。

八、其他条款:\t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t2.合同效力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t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在租赁/买卖成交后解除。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日期:日期:2024年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甲种范文)(二)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甲种本)合同编号:2024-XXXXX甲方(房地产代理机构):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委托人):姓名:联系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鉴于:1. 甲方是一家合法注册的房地产代理机构,具备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资格和能力;2. 乙方是一名合法成年人,具备出租/出售房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3. 乙方希望委托甲方作为其代理人,协助乙方出租/出售房产;4. 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托,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020年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试题(网友回忆版)

2020年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试题(网友回忆版)

2020年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操作实务》试题(网友回忆版)[单选题]1.根据房地产经纪活(江南博哥)动所促成的房地产交易类型,可将房地产经纪业务分为房地产租赁经纪业务和()。

A.房地产买卖经纪业务B.房地产贷款代办业务C.房地产代理业务D.房地产登记代办业务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按不同的分类方式,房地产经纪业务可分为不同类型:①根据标的房地产所处的市场类型,可以分为新建商品房经纪业务和存量房经纪业务。

②根据房地产交易的类型,可分为房地产买卖经纪业务和房地产租赁经纪业务。

③根据标的房地产的用途,可以分为居住房地产经纪业务(或住宅经纪业务)和商业地产经纪业务。

④根据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方式,可以分为房地产居间业务和房地产代理业务。

BD两项,按照服务性质,房地产经纪机构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可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

其中,延伸服务的内容包括房地产抵押贷款代办、不动产登记手续代办等。

[单选题]2.房地产经纪的基本业务主要发生在()阶段。

A.代办登记B.代办贷款C.缴纳税费D.从提供交易信息到促成交易合同签订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房地产经纪业务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为获取报酬而从事的以促成房地产交易为核心内容的主要工作。

房地产经纪业务有基本业务和延伸业务之分,基本业务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从提供交易信息到促成交易合同签订这一阶段的服务,延伸业务是指交易达成后的代办贷款、代办登记等后续服务。

[单选题]3.房地产出租代理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按照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的约定,以()的名义出租房屋。

A.房地产经纪人员B.房地产经纪机构C.出租人D.承租人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存量房租赁代理主要是出租代理,是指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按照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以出租人的名义代理出租房屋,并提供重新装修、增配家具家电等增值服务,在出租人授权范围内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向出租人收取佣金(或管理服务费)的经纪行为。

林梅珍、方爱宾、方爱英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林梅珍、方爱宾、方爱英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林梅珍、方爱宾、方爱英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1.20【案件字号】(2021)闽01民终39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吴筱洲陈雁兰符海燕【审理法官】吴筱洲陈雁兰符海燕【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林梅珍;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征收工程处;方爱宾;方爱英;方清;方萍【当事人】林梅珍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征收工程处方爱宾方爱英方清方萍【当事人-个人】林梅珍方爱宾方爱英方清方萍【当事人-公司】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征收工程处【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林梅珍【被告】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征收工程处;方爱宾;方爱英;方清;方萍【本院观点】本案中,林梅珍要求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征收工程处办理及方爱宾、方爱英、方清、方萍协助林梅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其该项诉请中实际包含林梅珍基于与方金妹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而要求方金妹的继承人履行合同,及林梅珍以方金妹委托代理人身份依据方金妹与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征收工程处之间的拆迁安置合同关系要求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征收工程处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两重法律关系,与一审法院(2020)闽0103民初4734号案件的诉讼请求有所不同,且所诉被告身份亦有所不同,本案仅部分诉讼请求构成重复起诉,故一审法院以林梅珍重复起诉为由驳回林梅。

【权责关键词】撤销委托代理合同新证据质证诉讼请求驳回起诉发回重审变卖【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中,林梅珍要求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征收工程处办理及方爱宾、方爱英、方清、方萍协助林梅珍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其该项诉请中实际包含林梅珍基于与方金妹的房屋买卖合同关系而要求方金妹的继承人履行合同,及林梅珍以方金妹委托代理人身份依据方金妹与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征收工程处之间的拆迁安置合同关系要求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开发公司、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征收工程处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两重法律关系,与一审法院(2020)闽0103民初4734号案件的诉讼请求有所不同,且所诉被告身份亦有所不同,本案仅部分诉讼请求构成重复起诉,故一审法院以林梅珍重复起诉为由驳回林梅珍的起诉错误,本院予以纠正。

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甲种本)

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甲种本)

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甲种本)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甲方(经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1. 甲方是合法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经纪机构或个人;2. 乙方是具备相应购房需求的委托人;3. 甲方愿意根据乙方的要求,为乙方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4. 双方本着公平、自愿、合作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一、委托事项1. 乙方委托甲方为其寻找符合要求的房屋,并协助乙方与出售方进行房屋的购买谈判和交易事宜。

2.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详细的购房要求和经济状况,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甲方会对乙方提供的购房需求进行核实,并尽力为乙方争取优惠价格和条件。

二、经纪费用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提供的房屋出售价格的百分比支付经纪费用,具体比例为______%。

2. 经纪费用将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一并支付给甲方。

3. 若购房交易最终未能达成,乙方不需要向甲方支付任何经纪费用。

三、义务和责任1. 甲方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尽责地履行委托事项。

2. 甲方需尽力为乙方寻找符合要求的房屋,并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信息。

3. 甲方需协助乙方与出售方进行房屋的购买谈判,并尽力争取优惠价格和条件。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关于推进房屋租赁合同实时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关于推进房屋租赁合同实时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关于推进房屋租赁合同实时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5.20•【字号】•【施行日期】2022.05.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租赁合同正文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福州市国有房产中心关于推进房屋租赁合同实时网签备案工作的通知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各住房租赁机构相关房屋租赁当事人:为全面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房屋网签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房〔2018〕128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行业规范化管理的通知》(榕房[2021]4号)文件精神,规范我市住房租赁行为,进一步促进住房租赁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用业务范围(一)适用主体: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或房租租赁双方当事人授权的房地产经纪机构。

(二)房屋类型:自然人拥有产权或者经营管理权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办公、工业厂房和物流仓储用房及其他用房。

(三)业务功能:通过福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签订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二、在线办理渠道(一)房屋租赁当事人可登录“福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参照《福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网签备案操作指引》(见附件)进行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和备案,平台网址为:“https:///web/index”。

(二)本通知发布前房地产经纪机构已撮合达成租赁交易且签订租赁合同的,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按照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关于报送房屋租赁数据信息有关事项的函》(榕房函[2022]272号)文件内容报送房屋租赁合同网签数据并办理备案。

(三)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新达成的租赁交易,应自达成租赁交易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租赁合同网签备案;房地产经纪机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数据报送:1、使用“福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手动进行网签备案;2、参照《关于报送房屋租赁数据信息有关事项的函》报送房屋租赁合同成交数据,由福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统一网签,市国有房产中心统一办理备案;3、将自建系统通过建设数据接口的方式对接“福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批量定时推送成交数据,统一办理网签备案。

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乙种本新

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乙种本新

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乙种本新1. 合同双方此房地产经纪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甲方:[经纪公司名称]营业执照号码:[营业执照号码]地址:[地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乙方:[客户姓名]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身份证号:[身份证号]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甲方同意为乙方提供有偿的房地产经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为乙方寻找适合的房源,并协调乙方与房源拥有者的交流以及房源看房事宜。

2.帮助乙方了解房源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使用权、面积、装修状况、价格等。

3.协助乙方与房源拥有者谈判、签订买房合同或租房合同等相关事宜。

4.协助乙方将房屋产权过户、租赁等相关手续办理。

凡涉及到具体的合同签订和产权过户等手续,甲方应负责对乙方提供必要的法律咨询和相关指导,但不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 [服务期限] 个月,服务期限届满后,双方未续签服务协议,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4. 经纪费及支付方式1.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地产经纪服务,乙方应支付经纪费,经纪费为房价或租赁金的 [经纪费比例]。

2.经纪费支付方式:[支付方式]。

经纪费应在买房/租房合同生效之日起 [支付天数] 日内支付给甲方。

3.本合同签署前,若甲方已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房源信息、物业信息等任何房地产相关服务,乙方均应支付甲方相应的服务费用。

5. 保密与违约责任1.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及其员工均应对各自所知晓的对方的商业、技术、客户等信息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合同义务,如有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和其他损失。

3.由于房地产市场的不稳定性和政策变化,甲方无法保证房源销售或出租的成功,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6. 合同解除1.在服务期限内,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需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福州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

福州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

福州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甲方(出卖人):(出卖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卖人身份证号码)乙方(购买人):(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购买人身份证号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商品房基本情况1. 项目名称:(商品房项目名称)2. 总建筑面积:(建筑总面积)3. 总套数:(总套数)4. 建筑样板间:(建筑样板间地址)5. 房屋坐落:(商品房坐落地址)6. 房屋编号:(房屋编号)第二条商品房交易价格1. 商品房交易总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元整。

2. 付款方式:乙方需一次性支付全部房款。

3. 付款时间:商品房签约当日乙方需支付(首付款金额)元作为定金,剩余房款需在(交房日期)前支付。

第三条房屋交付及验收1. 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应通知乙方进行房屋交付。

2. 乙方应于收到交付通知后7日内搬入房屋,超过7日的,滞纳金按日计算。

第四条商品房质量保修责任1. 商品房自交付之日起质保期为(质保期限),甲方对房屋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2. 保修期内,如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处理,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房屋权属转移手续1. 房屋交付后,甲方应负责办理房屋权属转移手续,乙方应协助提供所需材料。

2. 房屋权属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后,双方共同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第六条合同解除1.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 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争议解决本合同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解决。

第八条其他事项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完毕终止。

2. 未尽事宜,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 乙方(购买人):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附件:房屋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模版

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模版

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合同是为了明确福州市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双方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福州市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合同。

第二条合同主体甲方:(经纪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第三条合同目的甲方作为福州市房地产经纪业务的经营者,乙方委托甲方代理进行房地产交易相关事务。

第四条合同内容1.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委托,为乙方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寻找购房或出售房屋的信息、协助乙方与房地产交易相关各方进行接洽、协商等。

2.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配合甲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相关事务。

3. 甲方应当保护乙方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乙方的个人信息。

4. 甲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要求,履行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义务,确保交易的合法、公正、安全。

5.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房地产交易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产权证明、交易价格、房屋状况等。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根据需要进行核实。

2.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应的经纪服务费用,并提供相应的发票。

3. 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房地产交易相关的信息和资料。

4. 甲方有权代表乙方与房地产交易相关的各方进行接洽、协商,并签订相关的合同和协议。

5. 甲方应当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乙方的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

6. 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房地产交易的进展情况,并及时解答乙方的疑问。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真实、准确的房地产交易相关信息和资料。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的要求,履行房地产经纪业务的义务。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保护其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4. 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配合甲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相关事务。

福州市不动产买卖合同

福州市不动产买卖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福州市不动产买卖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篇一: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卖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一、为房屋买卖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合同如下:甲方自愿下列房屋卖给乙方所有:1. 房屋状况:(请按《房屋所有权证》填写)房屋座落建筑结构,建筑面积(平方米),用途2. 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V ":出让()、划拨()。

二、甲乙双方商定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在年月日前分次付清,付款方式:三、甲方在年月日将上述房屋交付给乙方。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四、出卖的房屋如存在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应严格履行。

如有违约,违约方愿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支付违约费用六、双方愿按国家规定交纳税、费及办理有关于续。

未尽事宜。

双方愿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法律规定解决。

七、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房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乙方:代理人:代理人:签订日期:年月日篇二:房产买卖合同协议书房产买卖合同协议书卖方(简称甲方):①身份证号码: ②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方(简称乙方):①身份证号码:②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样本(11篇)

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样本(11篇)

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样本委托方/代表人(简称:甲方):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手机:固定电话:现住地址:受托方(简称:乙方):联系地址:_____ 联系电话:_____ 分行名称:分行电话:分行地址:甲方委托乙方介绍甲方购买/租赁下列物业,在乙方向甲方介绍下列物业时甲方确认是第一次了解到下列物业信息。

乙方向甲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在购买/租赁下列物业之前,甲方将做实地视察。

甲方承诺如果甲方(或甲方之授权人、委托人、代理人等)成功购入/租用下列物业,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购房价1.5%/房租价半个月租金做为服务佣金,支付时间为甲方与下列物业产权人正式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之日。

甲方不得通过非乙方途径直接或间接与下列物业的业主联系、成交,也不得将下列物业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指甲方之亲属、朋友、同事、授权人、代理人等)与物业业主联系、成交,否则甲方须按相关物业售价的3%或单月租金之两倍金额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如因本协议产生纠纷,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须在勘察下列物业之前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一份给乙方。

No.所介绍之物业坐落委托性质(求购或求租)委托方签名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代表人签名:乙方:经办人: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房地产行业保密协议样本(二)委托人(甲方):_____经纪人(乙方):_____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中介_____;代理_____;咨询_____;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证明:1.身份证;国籍_____编号_____2.营业执照;编号_____3.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_____6.其他证明或资料_____第二条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证明:1.身份证;国籍_____编号_____2.营业执照;编号_____3.房地产权证;编号_____4.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_____5.他项权利证书;编号_____6.其他证明或资料_____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据实为其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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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 Development专业品质权威Analysis Report企业发展分析报告福州市择居房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免责声明:本报告通过对该企业公开数据进行分析生成,并不完全代表我方对该企业的意见,如有错误请及时联系;本报告出于对企业发展研究目的产生,仅供参考,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报告不得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需引用或合作,请与我方联系:福州市择居房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1企业发展分析结果1.1 企业发展指数得分企业发展指数得分福州市择居房产经纪服务有限公司综合得分说明:企业发展指数根据企业规模、企业创新、企业风险、企业活力四个维度对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评价。

该企业的综合评价得分需要您得到该公司授权后,我们将协助您分析给出。

1.2 企业画像类别内容行业空资质空产品服务服务、房产信息咨询、房产居间服务。

(依法须1.3 发展历程2工商2.1工商信息2.2工商变更2.3股东结构2.4主要人员2.5分支机构2.6对外投资2.7企业年报2.8股权出质2.9动产抵押2.10司法协助2.11清算2.12注销3投融资3.1融资历史3.2投资事件3.3核心团队3.4企业业务4企业信用4.1企业信用4.2行政许可-工商局4.3行政处罚-信用中国4.4行政处罚-工商局4.5税务评级4.6税务处罚4.7经营异常4.8经营异常-工商局4.9采购不良行为4.10产品抽查4.11产品抽查-工商局4.12欠税公告4.13环保处罚4.14被执行人5司法文书5.1法律诉讼(当事人)5.2法律诉讼(相关人)5.3开庭公告5.4被执行人5.5法院公告5.6破产暂无破产数据6企业资质6.1资质许可6.2人员资质6.3产品许可6.4特殊许可7知识产权7.1商标7.2专利7.3软件著作权7.4作品著作权7.5网站备案7.6应用APP7.7微信公众号8招标中标8.1政府招标8.2政府中标8.3央企招标8.4央企中标9标准9.1国家标准9.2行业标准9.3团体标准9.4地方标准10成果奖励10.1国家奖励10.2省部奖励10.3社会奖励10.4科技成果11土地11.1大块土地出让11.2出让公告11.3土地抵押11.4地块公示11.5大企业购地11.6土地出租11.7土地结果11.8土地转让12基金12.1国家自然基金12.2国家自然基金成果12.3国家社科基金13招聘13.1招聘信息感谢阅读:感谢您耐心地阅读这份企业调查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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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trict the performance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the termination of cooperation, and clear regulations on relatedbusinesses.(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2020版)福州市房地产经纪合同(2020版)说明:本合同书适用于合同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后,约束合同双方的履行责任,合作终止以及相关业务明确规定,如果需要,可以直接下载打印或用于电子存档。

劳动合同法关于双倍工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解读】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的规定。

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1994年,我国制定出台了劳动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实践中,绝大多数的用人单位能够遵守劳动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但也有一些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因此,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往往因为拿不出劳动合同,而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了切实贯彻劳动合同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里包括三层含义:一是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二是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在一个月的时间内订立的是口头的劳动合同,则也是违法的,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三是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直接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有关规定。

二、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本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当前,我国劳务就业市场上出现了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对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收入分配制度及职工相关权益落实都产生了消极影响,从长远的观点来看,对企业、劳动者,对政府而言都是不利的,最终将影响到国民经济的持续、协调、稳定、健康的发展。

因此,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在劳动合同法中采取措施遏制劳动合同短期化是非常必要的。

本法第十四条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条中“违反本法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主要就是指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情形:(一)续延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续签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本条规定了一种惩罚性的民事赔偿责任即: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一)惩罚性的民事赔偿责任惩罚性赔偿,又叫做惩戒性赔偿,它指的是对受害方的实际损失予以补偿性赔偿之外的赔偿,通常是因为侵权方的一些特殊的不当行为所致。

惩罚性赔偿是一项很古老的制度,它在世界上一些主要的普通法系国家,如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美国和加拿大等都得到了广泛的适用。

实施惩罚性赔偿,是为了惩罚和阻止一些特定的行为,特别是故意或恶意所致的行为。

此外,惩罚性赔偿还可以疏导受害人的愤慨情绪,防止受害一方因为侵权方的恶意侵权而采取一些以牙还牙的报复行为,全面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失。

惩罚性赔偿虽然在普通法系国家得到了广泛的运用,但在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却没有得到承认。

大多数的大陆法系国家对民事案件的损失赔偿额被限定在一定范围内,使受害人一方回复到没有受损时的状态。

我国一直以来采用大陆法系的立场,坚持赔偿采用实际损失原则,即只赔偿受害者因为侵权行为而实际受到的损失。

但在1993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时,借鉴了英美法系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这一规定第一次采用了惩罚性赔偿制度,以制裁消费领域中的欺诈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劳动合同法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故意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拖延签订劳动合同,以及故意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规定了“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样一个惩罚性的赔偿制度,用于惩罚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是督促用人单位尽快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保护作为弱者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例如:某一劳动者于某年10月8日起到某一企业工作,约定工资为每月700元,如果到了当年的11月15日,企业还没有与该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该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本条的规定应支付劳动者劳动应得报酬二倍的月工资,即虽然该劳动者只干了一个月的工作,用人单位也要支持劳动者1400元的工资。

对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本条规定: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这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应当理解为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四种情形到来之日:包括:(1)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之日的次日。

如某一劳动者1998年6月1日进入某一企业工作,到2008年6月1日已在该企业连续工作十年,如果该劳动者提出续订劳动合同,则2008年6月2日即为“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

(2)在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的日子。

如某一职工已在某一企业连续工作十年,此时他53岁,距60岁的退休年龄不足10年,在此情况下,如果其所在的用人单位进行改制,确定于2008年3月1日重新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则这一天即为“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

(3)劳动者与企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该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在此情况下,双方续订劳动合同的日子。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满一年后的第一天为“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

如某一劳动者于2007年5月8日进入某一企业工作,到了2008年5月25日该企业还没有与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企业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为工作满一年后的第一天,即2008年5月9日。

(二)追究赔偿责任的途径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以及违反本法规定不予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追究用人单位的赔偿责任:(一)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于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受理劳动违法行为举报是各级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劳动者就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受理并立案查处。

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依法对劳动者予以赔偿。

(二)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对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依法进行裁决的活动。

劳动争议仲裁既是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争议诉讼前的必经程序,也是我国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一种基本形式。

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下达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服,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将产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履行。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赔偿。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一项权利,是劳动者追究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赔偿责任、解决赔偿责任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最后的方式。

人民法院按照司法审判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裁判和执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获得法定赔偿的权利得以实现。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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